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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黃收購英國O2 李嘉誠成英國最大電信大亨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3/4590272.html

和黃收購英國O2 李嘉誠成英國最大電信大亨

一財網 羅琦 2015-03-25 16:07:00

根據2014年和記黃埔的中期業績報告,截至2014年6月30日,和黃旗下“3”公司在英國的活躍客戶人數為800萬,加上O2英國的客戶人數,客戶總數將增加至超過3300萬,成為英國最大的流動電訊營運商。

繼李嘉誠的“長江實業”和“和記黃埔”重組終於塵埃落定後,和記黃埔又傳來重大消息,公司與西班牙電信(Telefónica)(NYSE:TEF)已就收購英國電訊營運商O2達成協議,收購成本達到約854億元人民幣,是目前李嘉誠海外交易的最大手筆。在收購完成後,和記黃埔旗下3英國將成為當地最大的流動電訊營運商。

早在今年1月份,和記黃埔已經宣布正與西班牙電信協商收購O2英國事宜,3月25日,公司終於達成協議,宣布啟動收購。和記黃埔稱,收購作價92.5億英鎊(相當於853.78億元人民幣),在交易完成時支付。

同時,如果3英國與O2英國合並業務的累積現金流達到了一個協定水平後,再需要額外支付總額最高10億英鎊(92.3億元人民幣)的遞延利潤分成。這令此次收購成本最高可達到102.5億英鎊(約946.1億人民幣),成為了李嘉誠海外收購歷史上最大的一筆交易。

和黃集團董事總經理霍建寧稱,交易預期2016年完成,但最重要是需要獲得競爭監管機構批準。這項重大投資顯示出和黃對英國經濟的信心,及其致力促進電訊市場蓬勃發展的承擔。

實際上,收購前,3在英國的市場占有率並不高,根據2014年和記黃埔的中期業績報告,截至2014年6月30日,3在英國的活躍客戶人數為800萬,加上O2英國的客戶人數,客戶總數將增加至超過3300萬,成為英國最大的流動電訊營運商。

目前,英國主要的手機網絡運營商有四家,分別是O2、EE、Vodafone和3,市場預計收購完成後,和黃在英國手機網絡供應商市場的市場占有率將達到41%,遠超EE的32%及Vodafone的24%,成為英國電訊市場上的大亨。

和記黃埔稱,公司預計收購可產生顯著的協同效應,並將加強3英國的規模和財務實力,成為英國快速演變的電訊市場中更具效率和更積極進取的競爭者,合並後的業務將具備更強大的競爭能力,商業客戶與消費者均可從更加的網絡覆蓋與服務中受惠。

3英國行政總裁David Dyson稱,3在流動數據上的領先優勢與O2強大的覆蓋網絡將是一個理想組合,兩家公司高度互補的網絡資產合並後,將會提供領先市場的覆蓋範圍與容量,以更好的條件滿足快速增長的需求,為客戶帶來更優質的通話、短訊和數據服務。

摩根大通發布報告指出,和記黃埔落實向西班牙電信收購O2的交易對公司的影響非常正面,但由於交易需要等待監管機構批準,所以其協同效應不會立即產生。但市場對其電訊業務的並購及其他核心營運回報的預期都在改善中,該行維持對和記黃埔“增持”的評級,給予其目標價124港元。

此次收購的完成,鞏固了李嘉誠在歐洲電訊業的龍頭地位。根據公司2014年中期報告,3在歐洲共有2259萬活躍用戶,如果加上英國O2的客戶數量,3在歐洲的客戶總數將接近5000萬。

3並不是首次接手西班牙電信在歐洲的業務,早在2013年6月,3愛爾蘭就斥資7.8億歐元收購O2業務,直至2014年5月,歐盟委員會正式批準該交易,令3在愛爾蘭的市場份額提升至37%,兩家公司在2013年的合並收入達到7.36億歐元,而3在同年獨立收入僅為1.8億歐元。

編輯: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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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黃以小控大 分拆港口好處逐一數 - 信報三月二十一日财經版



本文見報之日,和黃(013)已完成分拆和記港口控股信託在星洲上市。港口信託今次集資455億元(以最高發行價和發行量計算),並讓和黃把香港和珠三角港口業務的88億元債務(2010年底計),從其資產負債表上拿走。細看集團公告和3月7日的「發售說明書」,和黃套現和得益何只此數,大得多了!而星洲商業信託條例就像槓桿一樣,讓和黃以少數25%的股權就可派人自任此新上市港口信託的管理經理人,從而繼續控制珠三角港口業務。當中玄機何在?具體好處在哪?再來一堂公司財管課吧!

2010年底和黃原持有和記港口控股80%的股權,透過其持有4大業務:1)本港4,6,7及9號(部分)貨櫃碼頭67%股權(由HIT持有),8號貨櫃碼頭33%股權(COSCO-HIT持有);2)深圳鹽田港的1,2,3期和鹽田西港1,2期,各佔48%、48%、43%和43%股權;3)珠海,江門和南海內河港碼頭50%股權;4)其他相關物業和業務。

今次上市,和記港口控股先賣掉一些非核心業務,得款後再加超過85億元現金,全面收購HIT,並增持COSCO-HIT至50%、各鹽田港碼頭至52%到56%不等。然後把這4大業務以1029億元賣予新成立準備上市的港口信託。經各項負債和會計調整,實際要交收的作價為932億元,當中654億為現金交收,餘額港口信託會發行33億新信託單位予和黃來支付。

商譽459億 和黃獲利豐

但上市從各新投資者集資才得454億元現金,餘下的200億元從何出來?原來港口信託早已把HIT全部的股權和一部分資產押與銀行,取得一項30億美元貸款額度,上市成功就可提款,足夠支付有餘了。這也解釋了為何和記港口控股在分拆上市前要先全面收購HIT了。

和記港口控股套現654億元,和黃擁有其8成股權,减去其他2成股東應得,和黃可淨收現金523億元!同時也得25%港口信託的股權單位。還有!在上市前,中港港口業務各原股東已協議分紅差不多95億元。由於每個碼頭股權不同,和黃實收多少又沒有交待,外人無從計算,但肯定不是少數。

哪和黃除套現外,又可有多少利潤入賬呢?文件沒有道出。只知此批業務的實際淨資產淨值473億元,作價既為932億元,即當中459億是用來支付商譽,溢價是也!和黃應佔的8成利潤會否就是367億元呢?

看到這裏,星洲友人投資者應問,我那新上市的港口信託,現金夠竟還剩下多少呢?負債又如何?看「說明書」內的推算,現金會由去年底的104億大减到45.7億元,銀行負債就由89億跳升至289億元!還要承擔新的延遞稅項,共135億元。雖然上市集資把股本金由107億提高至928億元,但所得現金全都已用來支付作價予和黃了!再按會計慣例减去那459億元的商譽,只計銀行借貸,負債比率也只由83%降至62%,跌幅不多!而最重要的是,實際負債大增,即港口信託從此要負擔高息了!但和黃的綜合賬就可减債88億元,也不用提供公司擔保!估計可套現523億元再加分紅,另錄得利潤367億元!這是否可名為反向槓桿收購LBO,由新投資者集資再舉債埋單呢?

管理人地位穩 不愁收費

哪麼以小控大,好處又在哪?和黃先前作為80%大股東,除控制各碼頭業務的大發展方向,也由其集團子公司提供各項專業服務。大如顧問策略、市務、財務、法律、行政等,小至日常運輸、存倉、通訊、辦公室文儀用品供應等,在2010年就賺取超過3.5億元的收入。這些內部交易,在和黃持絕對性控股權下,正常不過。現在到星洲上市,股權雖減至25%,但在當地商業信託條例下,和黃作為經理人地位不可能受到挑戰,就可繼續「優先地」提供上述服務,且還再加上一個新的各個「和記港口」商標使用費。這些雖然都是關連交易,但在招股過程中,各小投入股的條件就是同意上述安排。以後各具體條款如收費準則只要不變,到期就可自動續約,不用年年麻煩小投們投票通過!但這樣小投保障不就是少了嗎?

和黃跟港口信託也有互不競爭協議,就是港口信託只可做珠三角的業務,和黃就在他方發展。這既是對小投的保障也是和黃的皇牌!只持25%股權就可繼續抓緊港口信托的發展方向!再加上要有75%以上股權贊成才可換掉信託經理人,和黃真是立於不敗之地!最起碼的,就是真有人來收購單位,進了場也不能跟和黃在業務和管理權上競爭,這就削弱了他人敵意收購之誘因!對小投來說,就是削弱了第三者,或應說市場對大股東的監察力量了!

同一時間,跟據他們之間的「優先否決協議」,若港口信託拒絕接受和黃任何共同在珠三角投資的邀請,上述的互不競爭協議對該項目就不適用,和黃就可直接跟港口信託競爭。這協議也只會在和黃的股權减至15%以下,或不再作經理人,或港口信託下市才會中止。不大公平和不大可能吧!

最後,和黃自任管理人可收取各項費用。基本的管理費每年250萬美元並按本港綜合物價指數(CPI)調整,不高!但可按派息表現得分紅獎勵!2011年預計每單位派45.88仙(以後每年按CPI調整)。如能超過,首25%的,可收該超額的3%作獎勵;25%至50%部分,得6%;50%至75%部分,12%;75%以上,18%!另替信託買入資產也有佣金!從和黃買過來的,有0.5%,獨立第三者的,1%。賣出就一律收0.5%。如有新開發項目,頭5億美元投資額,收2.5%發展費,之後的金額就按1.5%比例收取。所謂商業信託,從收費角度看,跟基金,强積金或本地屋村原發展商大業主自任管理一樣,對大股東真是一盤好生意!再加上筆者先前所分析,對小投保障不夠,港交所(388)不讓商業信託在港上市,我贊同!

信報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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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黃以商業信託分拆大解構, 信報,2011年1月27日


上周和黃宣布分拆旗下在中港的港口業務,以商業信託形式到星洲上市。全城哄動,有論香港沒有讓商業信託上市,是落後於人。

可能大家不明商業信託奧妙之處;商業信託非一獨立法人或公司,其運作是全交給一信託經理人,但就無董事會制衡;要把不稱職的信託經理人踢走,就非要有最少75%的信託單位持有人同意不可。換句話說,和黃原本在上市公司條例下,要擁有超過50%股權才可保證他對港口業務的控制權,現在遠走星洲,改用商業信託形式上市套現,用一間全資附屬公司自任信託經理,這就哪怕減持至25%,也能保我江山!但對小投資者的保障,就同時減低了。以此看,香港絕非落後,而是對投資者更有保障。

大幅減持套現 仍保控制權

為何世上有這麼多上市形式?這又是公司財務和管治課題。如按諾貝爾獎得主Modigliani的Modigliani Miller Theorem,一間公司的價值或股價,只會受他的基本因素所影響。融資、上市形式和派息如何不是因素,除非當中有稅項、交易費用等要考慮。近代理論就更把交易費用引伸至資訊不均的代理人難題,如大小股東的利益衝突。

不同上市方式,應是用來減低監察大股東濫權的成本,費用省了,監察容易,大股東不會亂來,公司業績和市價自會提高。

打個比喻,我愛到誠哥的酒窖買酒,有日誠哥派息,回贈我萬箱烈級法國紅酒,我可一次過提走,也可選擇每月拿一箱。如交通費用、儲存地方等都不是問題,兩者對我毫無分別。但如我每周都會飲一箱,當然是選前者;如家裏地方淺窄,當然會選用寄存服務。

但還有一個問題,放在酒窖安全嗎?誠哥不賴,但他下面的職員會是盡責的代理人嗎?會否偷龍轉鳳,以水酒騙了我的好酒?會否不是自己的珍藏,就為求省電調高酒窖冷庫溫度?防盜措施又如何?那我就要每天監察,走到酒窖巡視一番了。

董事會組成 小股東無權過問

上市公司董事為大小股東的代理人,如他們表現不妥,集齊超過50%股權,就可將其轟之下台,管他是大股東還是老爺,大少定二少,但在星洲的商業信託法例,對不起,要75%。

和黃需要減債,需要新資金搞4G和其他業務。港口業務是最賺錢的,分拆套現是為首選,但這也是會生金蛋的雞,要保住控制權!在香港最多只可賣49.99%,去到星洲就算賣75%也不怕了。

你或會問,信託經理是公司,沒有董事會嗎?作為信託單位的持有人,我有權投選他們嗎?對不起,不能,你只是商業信託的其中一個擁有者,不是那個信託經理的股東。那麼,新加坡是個資本牛仔市場、大鱷樂園嗎?也不是,那邊的上市條例一樣與香港差不多,對與大股東或董事等的關連交易、重大交易有限制,也要求信託經理公司的董事會內大多數的董事要獨立於大股東。但當小投資者無權過問董事會的組成或踢走他們,而他們又是由和黃委任,情況就如我們前朝的委任議員和現在的功能組別議員一樣,有衝突時,你猜他們會站在哪一邊?

商業信託不同REIT

你又會問,為何有此商業信託形式上市?跟本港的地產信託(REIT)又有何不同?其實信託上市跟基金投資有相同之處,就是小投資者全信賴一個基金經理。當然基金風險高得多,上市信託就像股票和基金的混合體,就如基金一樣是投資在一些指定項目,免除營運一間公司的其他風險,令業績直接反映在單位價上,不受其他因素左右。如和黃的3G業務拖低股價,就不能全面反映港口業務的優勢。但在另一方面,對經理的運作也如上市公司在各關連交易、重大交易等有一樣的監管。更直接反映股價是信託上市的第一個成立理念。

REIT有規定每年派息不少於盈利的90%,借貸也不能大於總資產的45%,買賣物業也有限制。這就對小投資者有保障,也對喜歡收息者有利。但這設計就是適用於有強勁現金流,而又是成熟即低風險的項目,不用保留盈利作維修或再投資者。也可說是公司管理層已找不到新的投資機會,或行業已再無增長空間,不如派高息讓小投資者自己再找更好機會,更有效運用收入和資金,股價自會提高,這是第二個理念。

但商業信託如何?一、派息多少沒有規定,雖然折舊成本等的非現金支出可不計入成本,即有虧損但有淨現金流,也可派息。但派多少由經理全權決定,這就失去了當初派高息的意義;二、借貸多少也無限制,小投資者保障少了。沒有借貸限制,就是不斷需要資金、還在發展的項目或公司,也可以用商業信託來上市集資,跟REIT的原意也相違背,既要冒上投資新項目風險,但在監察大股東和經理人方面,就被人廢了武功!那有為何不用回公司發股形式呢?還有,REIT的經理人不能兼任信託人,即登記的資產擁有人,要另聘專業信託公司來多一層監察和保障。但商業信託就沒有此要求!故就稱為信託經理人。

最後我翻查資料,星洲的Cityspring商業信託在07年夏天,未經單位持有人同意,經理人就用了超過11億澳元買了澳洲的一條跨海電纜Basslink,原來是大股東淡馬錫投資全力推動,再經新加坡交易所有條件特許。事成後,在08年才交給各小投資者在大會追認!真是匪夷所思,也只有在政府全力支持的商業信託下才可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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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黃大金蛋 港白白讓星洲 港府欠積極 未及早發展商業信託

1 : GS(14)@2011-01-19 07:48:28

  2011年1月19日



【明報專訊】和黃(0013)分拆港深碼頭業務在新加坡上市,集資額隨時超過460億元,有機會成為獅城歷來最大的新股集資活動,今年香港也未必有如此規模的IPO。和黃透露捨港取星的原因,是香港沒有商業信託 (Business Trust)的上市形式。消息人士透露,原來香港數年前曾研究推出商業信託,但由於政府認為沒有迫切需要,最終不了了之。有金融界人士批評香港不進取,在信託基金產品方面遠遠落後新加坡。

和黃執行董事陸法蘭昨日在電話會議中直言,由於香港沒有商業信託相關證券的法規,所以選擇把資產分拆到新加坡上市,若果香港有的話會加以考慮。他又多次重申利用商業信託模式上市可取:「以商業信託形式分拆業務上市,有別於以公司形式,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和黃毋須持有公司逾五成權益,仍然可以透過全資擁有的管理公司管理有關業務。」

新加坡2006年已推出

商業信託類似本港現有的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REIT),後者注入的業務是房地產,前者則注入有充裕現金流的非物業資產。公司把資產注入信託基金後,可以持有不足五成的非控股權益,但可以繼續由本身的管理公司經營有關資產(詳見另文)。

新加坡於2006年推出商業信託,截至去年中,已成立10個商業信託,涉及業務包括航運、污水處理、燃氣供應等。

至於香港,原來早在2007年,有投資銀行人士要建立商業信託,曾向證監會查詢在港推出的可行性,但得到回應是香港未有發行細則。後來在新加坡積極游說下,成功搶得這場「親事」。當時業界已認為,新加坡主動出擊找業務,香港較為被動。

事隔近4年,商業信託的蹤影仍未在港出現。有消息人士昨透露,證監會數年前曾經研究引進商業信託,並向政府提出建議。但必須修改法例,包括稅務及公司法例。政府考慮後,認為沒有迫切需要,最終不了了之。

港府多年前指沒需要 不了了之

證監會主席方正昨出席「亞洲金融論壇」時表示,本港暫時未有商業信託,他們會研究新加坡如何監管。金融界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則批評政府「食老本」、找藉口,「如果修改法例,可以交給立法會處理,我們也經常審議法例。」他稱證監會對產品的要求是「披露為本」,只要達到這原則,也有機會在港出現。

證監會:須研究新加坡如何監管

摩根士丹利股票承銷部股票承銷部亞洲區主管賀則天(Justin Haik)昨於記者會上稱,若論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REIT)上市環境完善程度,亞洲區內首推新加坡交易所,REIT及商業信託均可謂該所覑力發展、努力創新之成果,本港均有不及。但他又指,相較REIT而言,新交所在商業信託方面,尚未發展至登峰造極,香港仍有機會追上,而香港並不欠缺相關的條件。

賀又指,人民幣計價新股則是港交所的創新,相信今年上半年市場將可迎來首隻相關股份。他指,市場上有些項目正在籌備中,主要仍以房地產為主,其中包括REIT形式。欲以 REIT形式來港掛牌的人民幣計價新股,他認為,應是看中了可爭取到更高的定價,甚至較已掛牌的同業能有溢價,而非折讓。

(明報記者陳健佳、蘆歡、毛婷婷報道)
2 : GS(14)@2011-01-19 07:49:04


商業信託有別房託 派息比例無保證
  2011年1月19日

【明報專訊】與房地產投資信託(REIT)不同,商業信託(Business Trust)所管理的資產並不局限於房地產領域,但最關鍵的是,其派息比例並無保證,不似REIT,在星港兩地均被要求分紅不得低於九成。於新加坡上市的德國Rickmers集團旗下海運信託基金Rickmers Maritime,09年初為渡時艱,將分紅比例由08年的67%一舉砍至46%,第二季更縮至13%。

經營差 分紅會銳減

強制性高派息比例,正是投資REIT的一大亮點。在目前海外主要的REITs市場中,美國、新加坡和香港均要求90%以上的收入用於派息,在澳洲,這一比例更高達100%。但反觀新加坡商業信託,卻無任何此類限制,派息比例波動,一旦經營環境轉差,為維持手頭現金水平,分紅可能會銳減。在新加坡上市的不乏海運船舶信託,對經濟變化敏感度高,投資者風險自然也不小。

不過相較一般上市公司,於星洲掛牌的商業信託及REIT在派息方面均佔有優勢,因兩者皆可動用經營現金作派息,而不僅是會計盈利。

借貸槓桿率不限 風險較大

相對而言,在借貸槓桿率控制方面,REIT要求也更嚴格,其上限不得超過35%,而商業信託則無上限,這也是風險因素之一。

在公司管治方面,兩者也有差異。商業信託完全交由一名信託管理人(Trustee Manager)負責,除了管理基金外,該人士同時也扮演捍衛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角色。在具體操作中,為防止商業信託管理人陷入利益衝突中,監管機構相應也提高了在公司管治方面的要求。而REIT雖然在法律上由受託人(Trustee)所有,但實際是由分離的資產管理人(Asset Manager)負責運作,其營運方式更接近共同基金(Mutual Fund)。
3 : GS(14)@2011-01-21 07:54:54

法規未容許商業信託 議員質詢
  2011年1月21日

【明報專訊】本港因後知後覺,而令和黃(0013)分拆碼頭業務,以商業信託上市集資逾 400億元這一大宗交易,拱手讓予新加坡,惹來立法會議員追究。議員陳茂波及詹培忠表示,將要求財經事務委員會討論有關事項,跟進當中是否有部門或監管機構,未有認真對待本港的金融產品發展。當年在證監會擔任投資產品部執行董事的張灼華,未知是否要為事件到立法會「解畫」。

和黃日前表示,將以商業信託的方式分拆港口業務到新加坡上市,集資234億至468億元,和黃解釋之所以捨港取星,因本港的法規尚未容許商業信託上市。情一如03年長實(0001)分拆置富產業信託(0778)到星洲上市,因當時本港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上市法規還未就緒,長實去年始安排置富「回流」香港掛牌。

法律界:商業信託要求鬆

陳茂波表示,建議立法會討論有關事項,並非是追究責任,只是希望檢視本港現行的金融發展,哪方面未及新加坡。詹培忠則認為政府及證監會可能都有責任,開會就是希望了解事情真相,例如證監會當年是否有確切提出研究引入商業信託等。不過,議員湯家驊則表示,看不到立法會有逼切需要討論有關事件。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新加坡近年不斷推出新產品,但未必所有產品也適合香港需要,以商業信託為例,當中有關企業管治及保障投資者的要求,其實偏向寬鬆。
4 : GS(14)@2011-02-03 17:44:05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307&art_id=14927648
保障不足需求有限 李嘉誠願望落空
港拒跟星拓商業信託
2011年01月31日

【本報訊】據悉,港交所( 388)上市委員會基於商業信託( Business Trust)對投資者保障不足,以及市場需求有限兩大原因,未擬提議港交所及證監會,跟進研究在港發展商業信託。委員會不會因為香港首富李嘉誠旗下和記黃埔( 013),把發展成熟的葵涌及深圳鹽田碼頭,打包成商業信託,分拆在新加坡上市,便匆匆把新加坡一套搬過來香港。 記者:高淑嫻

和黃本月初宣佈,把葵涌及鹽田碼頭以商業信託形式,分拆到新加坡上市,捨港取星,理由是香港沒有商業信託的相關法例,旋即引起市場熱烈討論香港是否輸給新加坡,需否引入商業信託。和黃主席李嘉誠曾稱,日後香港若引入有關上市形式,便安排該信託回港作第二上市。
據了解,負責上市事宜的上市委員會,曾在近期會議上討論此事。消息人士透露,上市委員會成員普遍認同網上財經評論員 David Webb的看法,認為商業信託的運作模式對投資者保障不足。須知道商業信託結合普通公司與信託的特質,跟普通公司一樣經營業務,但整盤生意由託管人( Trustee-manager)替信託實益擁有人(即投資者)經營。
和記港口捨港取星掀討論

根據新加坡條例,投資者要炒掉託管人,須集齊 75%投資者的力量,和黃在分拆後持有和記港口信託 25%,只要增持一個信託單位,其他股東已經無法更換託管人。而且,要集齊 75%股東的力量又談何容易,因此,和黃只是持有 25%,已可輕易透過委任託管人來控制整盤生意。
當然,香港可針對此情況收緊要求,但香港需否推出商業信託,亦涉及市場需求問題。商業信託的最大賣點是派息穩定,雖然不似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 REIT)一樣規定派息比率,但可把經營現金流派給投資者,讓投資者有穩定股息收入,屬於收益型投資( Yield Play)。
打包成商業信託上市的,通常是有穩定收入的業務,如租船、基建及公用事業,現時新加坡上市的商業信託,便有 3隻與航運有關,海運信託包括太平海運信託( Pacific Shipping Trust)、首航融資信託( First Ship Lease Trust)及瑞克麥斯信託( Rickmers Maritime Trust)。
投資銀行界人士指出,雖然部份本港投資者喜愛收益型股份,但大部份偏好增長型,「最好一日升 5%至 10%,一年收益率 3%至 5%未必吸引到他們。」香港曾仿效新加坡推出 REIT,全部規定派息比率高達 90%,但自領匯( 823) 05年底上市後,至今只有 7隻 REIT掛牌,睿富去年更取消上市地位。
增長型股份較收益型受落

老生常談的是,當市場有需求,投資銀行及公司一定前仆後繼地推出有關產品,以 REIT的上市數目及交投,可見這類以收息作招徠的投資產品,在香港吸引力有限。港交所需否因為和黃以新招套現,就立即引入商業信託頓成疑問。
小資料
商業信託收益穩

香港目前只有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 REIT),沒有商業信託( Business Trust)。商業信託結合公司與信託的特質,跟普通公司一樣經營業務,但是由託管人替信託實益擁有人,持有並管理相關資產。
商業信託的賣點是可以給予投資者穩定收益,故適用於基建及公用事務等提供穩定增長及現金流的業務,是收益型投資產品( Yield Play)。有別於香港,在新加坡,商業信託及房產信託基金轉讓均毋須繳交印花稅,涉及離岸基建的商業信託託管人更享有稅務優惠,首 10年的入息稅率僅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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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G有錢賺 赫斯基隨時分拆 和黃十年大翻身- 長和系

1 : GS(14)@2011-04-16 13:33:33

http://www.eastweek.com.hk/index.php?aid=8238
肯定到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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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黃賣電訊業-和記黃埔(0013)

1 : GS(14)@2011-04-16 13:36:40

和黃撤出泰電訊業
逾百萬售 CDMA業務
2010年12月31日
【本報訊】和記黃埔( 013)以 435萬泰銖(約 112萬港元)造價,出售泰國電訊業務予泰國第三大電信集團 True Corp
PCL,落實撤出泰國電訊業務。目前集團於當地還經營個人護理業務。有關作價並不包括股東貸款,故交易完成後, True
Corp將向和電國際泰國業務控股公司 BFKT提供 63億泰銖(約 16.3億港元)貸款助其償債。
記者:林靜
九十年代,全球泛起一片資訊科技熱潮,同期和黃亦開始於多個國家投資電訊業務,包括泰國在內。泰國業務原由附屬公司和電國際經營,惟當地市場分散,競爭劇
烈, 09年首季客戶人數只有 104萬;據和電國際 09年中期報告顯示,集團泰國業務淨負債達
3.34億元。故在和電國際去年私有化前,集團已多次表示擬退出泰國電訊市場,並與當地合作夥伴 CAT進行磋商,而 CAT亦一度獲批可以
18億元收購相關股權,惟交易在 9月中被煞停,當時有傳泰國當局希望 CAT可自行建設流動電訊網絡。
直至上月中, True Corp高層透露,正與和電國際就收購其泰國 CDMA業務進行談判,當時市場估計其市值約 1.3億至 2.2億美元(約 10億至 17億港元)。但未提及是否包括股東貸款。
買家將提供 16億貸款償債
據 True Corp向泰國證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顯示,其子公司 Real Move將以 435萬泰銖收購和電國際在泰國的 CDMA服務,和黃無線多媒體服務( HWMH) 92.5%股權。
True Corp另一子公司 Real Future亦將以 1泰銖代價收購 BFKT所有股權,並在收購完成後,向 BFKT提供不多於 63億泰銖的貸款,以幫助 BFKT償還債務。
BFKT全資擁有和黃泰國多媒體及和黃泰國,而 HWMH持有和黃 CAT無線多媒體 73.92%股權。和黃 CAT無線多媒體為和黃與泰國 CAT Telecom的合資,為 25個省分合共 60萬用戶提供 CDMA服務,全國市佔率約 2%。
True Corp目前只擁有 2G網絡牌照,上述交易完成後,將獲得和電國際的泰國業務控制權,市場憧憬收購行動有助 True Corp的 3G業務發展,刺激公司在曼谷的股價兩月累升五成。
和黃近年出售海外電訊業務
07年 5月
出售業務:印度 HE 67% 內容: 111億美元售予 Vodafone
08年 8月
出售業務:以色列 Partner 51.4% 內容: 107億元售予 Scailex
10年 12月
出售業務:泰國 HWMH 92.5% 內容: 112萬元售予 True Corp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3963

散戶炒和黃輪 損手3億

1 : GS(14)@2011-08-06 14:17:23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10806/News/ea_agac2.htm

窩輪及牛熊證市場方面,根據港交所提供資料,昨日共有142隻牛證被「打靶」。渣打金融市場股票衍生及中介銷售部認股證銷售董事翁世權估計,買牛證的散戶合共輸2000萬至3000萬元,惟發行商損失更巨,估計幾個主要發行商最少輸掉6000萬元。他解釋,期指昨日開市挫 1000點,發行商只能為牛證對畄約200至300點,餘下700至800點便要「硬食」,殺掉「牛仔」所得的利潤亦不夠填補有關損失。
2 : Sunny^_^(11601)@2011-08-06 14:29:15

所以做莊都唔一定win呢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5683

和黃賣股 自賣自誇

1 : GS(14)@2011-10-07 21:49:21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11006380_C.pdf
同唔同黃婆先?
其實錯字都是幾個,有心自己找找,有些好顯眼的
2 : GS(14)@2011-10-07 21:50:15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LTN20111006379.pdf
英文版
3 : GS(14)@2011-10-07 21:50:47

http://m.sharpdaily.hk/detail.ph ... 5307&category=daily

不做電視節目反而多看了電視,多了私人時間,覺得更需要貼近市場,看財經節目的動機,大部份人可能會係想攞貼士,或者看誰擺低的冧把最準,或者找個水泡指點迷津,於我而言,卻只是慣性地要追蹤市場上的最新資訊。
過去幾天最想跟貼的事情,應該是要繼續跟貼過了三星期仍進行得如火如荼兼出現愈演愈烈之勢的「佔領華爾街」示威大行動,會否終有一天吹襲至香港,看來我們的財金官員,不要再閉門造車之餘,更要及早留意市場情緒變化,以防萬一,否則隨時會被鬧後知後覺。
今時今日要找資料資訊,真係只在彈指之間,㩒個掣就搞掂。當然懂不懂得運用資訊,每每又是另一回事,尤其是與錢銀有關的訊息。
比方說,大藍籌和黃(013),自8月初公佈中期業績後,於兩個月內一直不動聲色,但是突然間在昨日收市後的下午4時16分,於港交所披露易網站,罕有地發出一份長達48頁的公告,把涵蓋能源、地產酒店、零售、電訊與港口及相關業務之資產組合詳細列出,更以彩色繽紛的圖表,把各項業務,由過去至現在的經營趨勢與表現,圖文並茂,堪稱一份足以令讀者對一家如此龐大的跨國企業,看完之後大開眼界、豁然開朗的分析。內裏首個部份更特別要強調和突顯上市公司在領導地位、經營管理、彈性增長及財務狀況之優勢,得出的結論就係:和黃好勁!
最令人摸不着頭腦的是,報告以公告形式刊發,刊發時間又非常吊詭,動機又實在耐人尋味。常常覺得上市公司只要做好本份,肯定有麝自然香。分析研究報告通常要讚要彈,撰寫人亦每每應該由cover相關上市公司的分析員負責,難道上市公司認為當今亂世,發覺分析員未夠班去研究一家業務組合如此豐富的綜合企業,倒不如自己操刀,總較被說三道四後影響股價且damage is done之後才反駁,或者是李超人要給投資者的定心丸?
一知半解最危險,難得有一份心機之作,建議包括分析員新丁及投資初哥,快快上港交所網站,下載這一份分析比任何大行報告更詳盡的自家報告,作為做研究分析上市公司業務的參考資料,尤其是第二頁左上角打着「私人密件」四個大字,更令人懷疑公告內會否有甚麼黃金密碼,只是假如你懂得看英文的話,唔該看英文版,因為中文版本有錯別字。
4 : GS(14)@2011-10-07 21:53:00

http://www.inv168.com/phpBB3/viewtopic.php?f=48&t=65279

文章由 ezone2k » 週五 10月 7日, 2011年 5:51 pm
Fok 生做的無水份, 咪玩啦

由 dannydanny » 週五 10月 7日, 2011年 5:56 pm
等我睇下先
佢show 個nav discount 好誇張

不過李生叫人買野. 點睇? :mrgreen: :mrgreen:

由 kenichi » 週五 10月 7日, 2011年 7:03 pm


呢個就係個discount!!

由 阿力cool » 週五 10月 7日, 2011年 8:08 pm
我好想講, 佢予其咁有心寫呢個powerpoint, 不如落d心機寫好份年報好過啦, 咁大間野咁多年都係寫得個二百幾頁, dklm睇佢本數簿好多時都係霧裡看花咁!!!!! 跑輸哂d英資公司咁detail!!!! :inv168_29:
呢份野真係多鱗魚!!!! :discuz06: :discuz06:

文章由 人之初 » 週五 10月 7日, 2011年 8:48 pm
做雞話自己隻波大、西靚之嘛。哈哈哈哈

文章由 opus » 週五 10月 7日, 2011年 9:09 pm
i-cable話,爆一爆, #13市值增加XXX億,每頁紙5億!
5 : idsdown(1658)@2011-10-07 21:54:46

竟然唔係高度機密Top Secret
6 : GS(14)@2011-10-07 21:56:44

5樓提及
竟然唔係高度機密Top Secret


你找份年報出來自己睇就得啦
7 : calvinx(8907)@2011-10-07 23:44:36

大龍鳳都出左, 好戲在後頭?
8 : GS(14)@2011-10-08 09:13:27

信佢一成,雙目失明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6195

30年前怡和=今日和黃 盧志威

1 : GS(14)@2013-10-01 17:57:40

http://hk.finance.yahoo.com/blog ... B%83-041721077.html

香港首富李嘉誠先生,旗下公司連番出售持有資產,社會評論主要認為是撤資。其實本地投資者大規模撤資,在三十年前已經發生過,就是老牌英資公司怡和集團,於1983年遷冊至百慕達,由於企業遷冊後,香港的公司便變成海外公司的附屬機構,控股形式和資金轉移的途徑,產生很大分別,故當年同樣引起社會極大迴響。

到1992年時,怡和更將第一上市地位轉至倫敦,1994年直接把香港的上市地位取消,同系的牛奶公司、置地、文華東方等,也陸續取消香港上市地位,所以如自己這批八十後投資者,如果沒有查看舊資料,應該不知道發生過這件事。

當年很多投資者,認為怡和撤資後,必死無疑,事實上由於公司資產仍集中在香港,但不受內地政府歡迎,94至97年即使本地經濟向好,其股價亦只是在橫行未見受惠,及後遇上97年金融風暴,業務更連番重創,休養生息多年,直至03年才明顯好轉。

打開怡和的年報,會看到惠康、萬寧、美心、牛奶公司、文華東方、置地系商場和大廈等生意,並持有7-11、必勝客、宜家傢俬及多個知名汽車品牌的地區代理權。2003年起,未計利息、稅項、折舊及攤銷前盈利(EBITDA)由4億多美元,上升至2012年的46億多美元,增長超過十倍,作為一間綜合企業,升幅十分驚人,過去二十年間,怡和股價亦大幅跑羸恒指(見圖),如果再計入股息,投資在怡和身上,回報會比和黃(13),甚至藍籌股王煤氣(3)更高。



自計劃百佳賣盤後,又有將港燈打包成商業信托再上市,如果計及之前拆售雍澄軒失敗一事,似乎長和系出售在港資產,已成為其核心策略,其實不必太在意超人是否承認,正在撤資或將來會否遷冊。參考怡和的表現,對一些在政治或民間不受歡迎的富豪,出售業務,拿回現金,轉為低調,去歐洲或東南亞國家投資,這四部曲如果處理得宜,忍受幾年的陣痛後,可能會有新的景象。

有耐心的長期投資者,其實應該考慮和黃,誠哥的投資眼光的準繩度,相信是國際公認的高,集團從沽售香港業務中,可收回大量現金,實現資產的價值,將來應該會買入新的資產,提供長期的增長潛力。

(公司客戶持有和黃(13))


2 : VA(33206)@2013-10-01 18:03:21

佢咁寫我反而想研究下怡和
3 : buyanbai(42258)@2013-10-01 18:04:30

我覺得唔可以咁比較
4 : GS(14)@2013-10-01 18:07:50

2樓提及
佢咁寫我反而想研究下怡和


有書寫
5 : VA(33206)@2013-10-01 18:39:20

估唔到黃國英都入左13
6 : buyanbai(42258)@2013-10-01 18:43:16

5樓提及
估唔到黃國英都入左13


邊度咁寫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3814

賣掉百佳 分拆港燈 和黃自有如意算盤 曾淵滄

1 : GS(14)@2013-10-21 23:31:55

http://eastweek.my-magazine.me/index.php?aid=29335

和黃(013)股價在一連串售賣資產的聲音中不斷上升,現在已創十三年新高,超越二○○七年時股市高峰期的水平,和黃股價在十三年前的高價,也是受到售賣資產的消息所推動的,當時和黃以千億元的價格賣掉Orange電訊,獲利也千億,售價千億,利潤也千億,原因是Orange在和黃的資產負債表中的紀錄是零價值,和黃早已把投資於Orange的成本當成折舊,虧損而清除掉,這使到和黃在當年可以少交一些稅,也使到和黃在出售資產時可以獲利巨大,一舉兩得。

和黃股價超越○七高位

和黃售賣資產使到投資者重新認識到和黃隱藏着的巨額資產,這是和黃年報上的帳面資產所沒有反映的,和黃的實際資產遠超過其帳面值。因此,當和黃出售資產時,其隱藏着的資產就曝光了,這是我們可以從和黃打算售賣資產的事件中學習到的第一個經驗。

和黃打算賣資產,但是,賣百佳與賣港燈的手法卻不一樣,賣百佳是一次過賣掉100%股權,從此百佳與和黃將再也沒有任何關係,賣港燈則以分拆港燈上市,賣掉至少51%至70%股權的方法出售,港燈分拆後,其管理權仍然由和黃控制。

為何賣百佳與賣港燈的手法會不一樣?理由是和黃以這兩種方法,從這兩家不同的企業抽取最高的金錢回報。簡單的說,可以賣得好價,如果百佳以公開上市的方法上市,和黃通過百佳上市時賣舊股套現,上市的價格不可能高過把整家和黃賣給一家企業,因為目前整體股市的估價不高,零售股的P/E值也不高,通過上市賣股的對象是一般公眾投資者,P/E估得高根本沒法吸引廣大的公眾投資者,單一的買家更可能付得起和黃的叫價,理由是單一的買家考慮的因素較多,有些會考慮通過收購百佳來搶佔香港市場,來收購百佳的人才,聯想電腦當年收購IBM的個人電腦業務不是要IBM的品牌,而是IBM的人才,如果收購者也是零售業的經營者,收購更可以帶來協同效應。

港燈上市吸引好息一族

和黃選擇把港燈通過上市的方法賣掉大部分股權,理由是今日的香港依然有許多人在尋求一些有固定回報的收息股,過去港燈及電能(0006)只把部分利潤分派給股東當股息,將來分拆港燈上市,至少90%的利潤會分派給股東,收息的誘因會大過目前的電能,可以吸引「好息」一族,因此也就可以賣個好價錢。

前些時候,李嘉誠也打算把香港一家酒店的房間一間間分拆出售給小投資者,為甚麼不一次過賣給單一的投資者?道理也是售價的差別,單一投資者的出價一定低過分拆賣給眾多小投資者,銀行利率太低,眾多小投資者很想找一些回報率不太低而穩定的投資。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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