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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黃大金蛋 港白白讓星洲 港府欠積極 未及早發展商業信託

1 : GS(14)@2011-01-19 07:48:28

  2011年1月19日



【明報專訊】和黃(0013)分拆港深碼頭業務在新加坡上市,集資額隨時超過460億元,有機會成為獅城歷來最大的新股集資活動,今年香港也未必有如此規模的IPO。和黃透露捨港取星的原因,是香港沒有商業信託 (Business Trust)的上市形式。消息人士透露,原來香港數年前曾研究推出商業信託,但由於政府認為沒有迫切需要,最終不了了之。有金融界人士批評香港不進取,在信託基金產品方面遠遠落後新加坡。

和黃執行董事陸法蘭昨日在電話會議中直言,由於香港沒有商業信託相關證券的法規,所以選擇把資產分拆到新加坡上市,若果香港有的話會加以考慮。他又多次重申利用商業信託模式上市可取:「以商業信託形式分拆業務上市,有別於以公司形式,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和黃毋須持有公司逾五成權益,仍然可以透過全資擁有的管理公司管理有關業務。」

新加坡2006年已推出

商業信託類似本港現有的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REIT),後者注入的業務是房地產,前者則注入有充裕現金流的非物業資產。公司把資產注入信託基金後,可以持有不足五成的非控股權益,但可以繼續由本身的管理公司經營有關資產(詳見另文)。

新加坡於2006年推出商業信託,截至去年中,已成立10個商業信託,涉及業務包括航運、污水處理、燃氣供應等。

至於香港,原來早在2007年,有投資銀行人士要建立商業信託,曾向證監會查詢在港推出的可行性,但得到回應是香港未有發行細則。後來在新加坡積極游說下,成功搶得這場「親事」。當時業界已認為,新加坡主動出擊找業務,香港較為被動。

事隔近4年,商業信託的蹤影仍未在港出現。有消息人士昨透露,證監會數年前曾經研究引進商業信託,並向政府提出建議。但必須修改法例,包括稅務及公司法例。政府考慮後,認為沒有迫切需要,最終不了了之。

港府多年前指沒需要 不了了之

證監會主席方正昨出席「亞洲金融論壇」時表示,本港暫時未有商業信託,他們會研究新加坡如何監管。金融界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則批評政府「食老本」、找藉口,「如果修改法例,可以交給立法會處理,我們也經常審議法例。」他稱證監會對產品的要求是「披露為本」,只要達到這原則,也有機會在港出現。

證監會:須研究新加坡如何監管

摩根士丹利股票承銷部股票承銷部亞洲區主管賀則天(Justin Haik)昨於記者會上稱,若論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REIT)上市環境完善程度,亞洲區內首推新加坡交易所,REIT及商業信託均可謂該所覑力發展、努力創新之成果,本港均有不及。但他又指,相較REIT而言,新交所在商業信託方面,尚未發展至登峰造極,香港仍有機會追上,而香港並不欠缺相關的條件。

賀又指,人民幣計價新股則是港交所的創新,相信今年上半年市場將可迎來首隻相關股份。他指,市場上有些項目正在籌備中,主要仍以房地產為主,其中包括REIT形式。欲以 REIT形式來港掛牌的人民幣計價新股,他認為,應是看中了可爭取到更高的定價,甚至較已掛牌的同業能有溢價,而非折讓。

(明報記者陳健佳、蘆歡、毛婷婷報道)
2 : GS(14)@2011-01-19 07:49:04


商業信託有別房託 派息比例無保證
  2011年1月19日

【明報專訊】與房地產投資信託(REIT)不同,商業信託(Business Trust)所管理的資產並不局限於房地產領域,但最關鍵的是,其派息比例並無保證,不似REIT,在星港兩地均被要求分紅不得低於九成。於新加坡上市的德國Rickmers集團旗下海運信託基金Rickmers Maritime,09年初為渡時艱,將分紅比例由08年的67%一舉砍至46%,第二季更縮至13%。

經營差 分紅會銳減

強制性高派息比例,正是投資REIT的一大亮點。在目前海外主要的REITs市場中,美國、新加坡和香港均要求90%以上的收入用於派息,在澳洲,這一比例更高達100%。但反觀新加坡商業信託,卻無任何此類限制,派息比例波動,一旦經營環境轉差,為維持手頭現金水平,分紅可能會銳減。在新加坡上市的不乏海運船舶信託,對經濟變化敏感度高,投資者風險自然也不小。

不過相較一般上市公司,於星洲掛牌的商業信託及REIT在派息方面均佔有優勢,因兩者皆可動用經營現金作派息,而不僅是會計盈利。

借貸槓桿率不限 風險較大

相對而言,在借貸槓桿率控制方面,REIT要求也更嚴格,其上限不得超過35%,而商業信託則無上限,這也是風險因素之一。

在公司管治方面,兩者也有差異。商業信託完全交由一名信託管理人(Trustee Manager)負責,除了管理基金外,該人士同時也扮演捍衛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角色。在具體操作中,為防止商業信託管理人陷入利益衝突中,監管機構相應也提高了在公司管治方面的要求。而REIT雖然在法律上由受託人(Trustee)所有,但實際是由分離的資產管理人(Asset Manager)負責運作,其營運方式更接近共同基金(Mutual Fund)。
3 : GS(14)@2011-01-21 07:54:54

法規未容許商業信託 議員質詢
  2011年1月21日

【明報專訊】本港因後知後覺,而令和黃(0013)分拆碼頭業務,以商業信託上市集資逾 400億元這一大宗交易,拱手讓予新加坡,惹來立法會議員追究。議員陳茂波及詹培忠表示,將要求財經事務委員會討論有關事項,跟進當中是否有部門或監管機構,未有認真對待本港的金融產品發展。當年在證監會擔任投資產品部執行董事的張灼華,未知是否要為事件到立法會「解畫」。

和黃日前表示,將以商業信託的方式分拆港口業務到新加坡上市,集資234億至468億元,和黃解釋之所以捨港取星,因本港的法規尚未容許商業信託上市。情一如03年長實(0001)分拆置富產業信託(0778)到星洲上市,因當時本港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上市法規還未就緒,長實去年始安排置富「回流」香港掛牌。

法律界:商業信託要求鬆

陳茂波表示,建議立法會討論有關事項,並非是追究責任,只是希望檢視本港現行的金融發展,哪方面未及新加坡。詹培忠則認為政府及證監會可能都有責任,開會就是希望了解事情真相,例如證監會當年是否有確切提出研究引入商業信託等。不過,議員湯家驊則表示,看不到立法會有逼切需要討論有關事件。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新加坡近年不斷推出新產品,但未必所有產品也適合香港需要,以商業信託為例,當中有關企業管治及保障投資者的要求,其實偏向寬鬆。
4 : GS(14)@2011-02-03 17:44:05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307&art_id=14927648
保障不足需求有限 李嘉誠願望落空
港拒跟星拓商業信託
2011年01月31日

【本報訊】據悉,港交所( 388)上市委員會基於商業信託( Business Trust)對投資者保障不足,以及市場需求有限兩大原因,未擬提議港交所及證監會,跟進研究在港發展商業信託。委員會不會因為香港首富李嘉誠旗下和記黃埔( 013),把發展成熟的葵涌及深圳鹽田碼頭,打包成商業信託,分拆在新加坡上市,便匆匆把新加坡一套搬過來香港。 記者:高淑嫻

和黃本月初宣佈,把葵涌及鹽田碼頭以商業信託形式,分拆到新加坡上市,捨港取星,理由是香港沒有商業信託的相關法例,旋即引起市場熱烈討論香港是否輸給新加坡,需否引入商業信託。和黃主席李嘉誠曾稱,日後香港若引入有關上市形式,便安排該信託回港作第二上市。
據了解,負責上市事宜的上市委員會,曾在近期會議上討論此事。消息人士透露,上市委員會成員普遍認同網上財經評論員 David Webb的看法,認為商業信託的運作模式對投資者保障不足。須知道商業信託結合普通公司與信託的特質,跟普通公司一樣經營業務,但整盤生意由託管人( Trustee-manager)替信託實益擁有人(即投資者)經營。
和記港口捨港取星掀討論

根據新加坡條例,投資者要炒掉託管人,須集齊 75%投資者的力量,和黃在分拆後持有和記港口信託 25%,只要增持一個信託單位,其他股東已經無法更換託管人。而且,要集齊 75%股東的力量又談何容易,因此,和黃只是持有 25%,已可輕易透過委任託管人來控制整盤生意。
當然,香港可針對此情況收緊要求,但香港需否推出商業信託,亦涉及市場需求問題。商業信託的最大賣點是派息穩定,雖然不似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 REIT)一樣規定派息比率,但可把經營現金流派給投資者,讓投資者有穩定股息收入,屬於收益型投資( Yield Play)。
打包成商業信託上市的,通常是有穩定收入的業務,如租船、基建及公用事業,現時新加坡上市的商業信託,便有 3隻與航運有關,海運信託包括太平海運信託( Pacific Shipping Trust)、首航融資信託( First Ship Lease Trust)及瑞克麥斯信託( Rickmers Maritime Trust)。
投資銀行界人士指出,雖然部份本港投資者喜愛收益型股份,但大部份偏好增長型,「最好一日升 5%至 10%,一年收益率 3%至 5%未必吸引到他們。」香港曾仿效新加坡推出 REIT,全部規定派息比率高達 90%,但自領匯( 823) 05年底上市後,至今只有 7隻 REIT掛牌,睿富去年更取消上市地位。
增長型股份較收益型受落

老生常談的是,當市場有需求,投資銀行及公司一定前仆後繼地推出有關產品,以 REIT的上市數目及交投,可見這類以收息作招徠的投資產品,在香港吸引力有限。港交所需否因為和黃以新招套現,就立即引入商業信託頓成疑問。
小資料
商業信託收益穩

香港目前只有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 REIT),沒有商業信託( Business Trust)。商業信託結合公司與信託的特質,跟普通公司一樣經營業務,但是由託管人替信託實益擁有人,持有並管理相關資產。
商業信託的賣點是可以給予投資者穩定收益,故適用於基建及公用事務等提供穩定增長及現金流的業務,是收益型投資產品( Yield Play)。有別於香港,在新加坡,商業信託及房產信託基金轉讓均毋須繳交印花稅,涉及離岸基建的商業信託託管人更享有稅務優惠,首 10年的入息稅率僅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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