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拍新華社妨礙司法公正廉署徹底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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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最大的優勢,就是法治社會。 法律規則中,其中一個傳媒必須遵守的基本常識,就是案件在法庭沒有判決前,不能進行報導或評論,涉及ICAC的案件,則要求更為嚴謹,一般不能透露查案內容,過往就有傳媒因不慎「踩界」,而遭到檢控。 然而廉署為攞威,夥拍新華社拍片自我歌頌時「踩地雷」,知法犯法。 自從前廉政專員湯顯明酬酢風波,廉署遇上前所未有的形象危機。為了洗底,廉署與新華社旗下的新華電視合作,製作廉署四十週年特輯,宣傳片上更以「揭秘廉署運作機制」大作招徠。 然而當大陸電視台遇上回歸後的ICAC,郎有情妾有意便出事了!大陸電視台一面倒歌功頌德,報喜不報憂的作風,過度英雄化廉政公署,將已排期開審的許仕仁和新地涉貪案,與過往被廉署定罪如謝霆鋒、陳裘大等案件混為一談;其後又大鑼大鼓高調表示正調查湯顯明;又錯誤引述謝霆鋒頂包案資料,警員無罪變有罪。 法律界譁然,亦有法律學者指廉署參與及發放短片是「踩界」、「危險」和「非常不智」,亦直指廉署涉嫌干犯妨礙司法公正、藐視法庭和誹謗罪。 法律學者要求律政司介入,以免影響司法公正。而律政司也罕有立場強硬的,要求廉署作出澄清。 本刊調查期間,廉署即日剷除網上片段,動機成疑。 上月十四日,在廉政公署四十週年的酒會,特首梁振英、廉政專員白韞六盛裝出席,在場嘉賓獲贈送一隻「廉署四十週年特輯」的DVD,特輯記錄了廉署四十週年的威水史,其後廉署專屬頻道「廉署頻道」將片段放上網。夥拍的新華社旗下新華電視也不甘後人,指該特輯「目前覆蓋五大洲,七十多個國家和地區主要城市通過有線電視進入家庭,無線新聞頻道和亞視均可收看。」 揭廉署運作機制 負責製作該特輯,新華社副總編輯吳錦才今年二月曾向大陸媒體吹噓︰「為全面反映廉政公署運行機制和成功經過,我們從去年三月開始策劃拍攝這部紀錄片,攝製組先後獨家專訪了廉署不同歷史時期的四十多位關鍵人物,得到大量一手資料,內容權威詳實。」新華電視獲得「大量一手資料」,由此可見廉政公署在拍攝和宣傳影片時,都積極參與。上月,該特輯的宣傳片表明「揭秘廉署運作機制」,廉署高層全程配合新華社,廉政專員白韞六、副廉政專員黃世照、執行處處長李寶蘭坐定定接受專訪,攝製隊伍走進廉署內部拍攝,展示廉署內部風貌。但片段「娘味」十足,拍攝角度老土,如白韞六站在廉署總部天台「繑埋」雙手,鏡頭一百八十度「環迴」拍攝,顯得他雄姿英發;而執行處處長李寶蘭影得更絕,她拖著一頭烏黑長髮,塗上血紅色唇膏,憑欄遠眺維港海景,猶如八十年代MV。特輯亦貫徹大陸媒體一味唱好的精神,懶理法律後果。法律界其後對廉署四十週年特輯均譁然,指平時「密密實實」的廉署,為何會踩界,將未開審的案件與已被定罪的案件混為一談。有法律界更認為廉署急功近利,知法犯法,藐視法庭。本刊與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仔細研究廉署「出事」特輯,張達明也為之愕然,認為廉署嚴重踩界,妨礙司法公正。 罪狀一未審先判藐視法庭問題片段︰ 新地與前政務司司長世紀涉貪案,案件將於五月八日在高院開審,由陪審團裁決,許仕仁被指在二千年至二○○九年出任政務司司長等職務,涉嫌接受新地利益,包括免租入住位於香港禮頓山的豪宅,涉案金額接近四千萬港幣。法官一月預審時,曾下令傳媒不得報導預審內容,避免影響陪審員判決。特輯畫面播放許仕仁步入法庭和新鴻基中心片段,竟由廉政專員白韞六說︰「廉署不會驚因為呢個人官位有幾高,或者佢嘅生意有幾大,我哋(ICAC)就有所畏懼,(貫徹)『無畏無懼』嘅精神。」接著片段大爆調查內幕︰「為咗調查呢宗案件,廉政公署特別向立法會申請執行處,增設一個助理處長的編外職位,任期由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至二○一五年六月十五日,以處理案件調查以及審訊前準備工作,並且成立一個由高級調查主任至文書等,一共十六人臨時特別職務調查組。」鏡頭一轉,畫面竟然顯示多個已被定罪的人物,旁白語帶雙關︰「雖然許仕仁是廉政公署檢控的最高級政府官員,在他之前,一些在政府中職位相當高的官員,亦都被檢控過。」然後便一一詳談被廉署檢控的個案,如「律政署四大天王」,前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胡禮達、二○○二年頂包案主角謝霆鋒,以及二○○二年高級警司冼錦華案。其中冼錦華案,旁述說︰「(該案是)廉署引用普通法中,有關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案例,執法最有影響力的案件。」 法律意見︰ 張達明認為片段會影響該案陪審團的裁決。他說︰「廉署播許仕仁的片段,佢不單只高調提及廉署不畏權貴地進行檢控,接著播出以往成功檢控高官的片段,加強公眾感覺(錯覺)︰廉署檢控一定是有證有據,一定是好實在,這種做法是非常危險。「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更定下上庭審理日期,在此情況下可能影響陪審團將來的判決,在此情況下,若果法庭認為此片的內容與形式,有實質風險影響陪審團意見,此做法會構成藐視法庭。」他又指出︰「藐視法庭罪行的有機會妨礙司法公正,影響陪審團的裁決,過往亦都有案例,當傳媒在有陪審團審訊的刑事案件,作出報導,結果律政司檢控有關傳媒,成功入罪。」 廉署回應︰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廉署有份贈送DVD及在其網頁發放片段,程序上應先諮詢律政司意見,但廉署繼續死撐︰「對於專輯提到的案件,我們理解是敍述廉署歷年來受公眾關注的調查工作,及因應調查結果作出的檢控,顯示廉署依法及無畏無懼的處事原則。」不過廉署回答後又覺理虧,於是又補充一句,會「徵詢律政司意見」。 律政司回應︰ 「律政司正向廉政公署瞭解事件,並會掌握準確的詳細資料後,研究事件對待審案件的檢控有否任何影響,及決定是否需要作出任何相應措施。」 罪狀二中立成疑問題內容︰ 特輯詳談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涉貪案,「由現任廉政專員白韞六,成立一個由他親自領導的調查小組,及其他人員展開刑事調查。是廉政公署四十年來首次調查卸任的廉政專員,廉署內部也有強大的監督機制。」說明由L組負責調查,小組由一名執行處處長管轄。 罪狀三 誹謗警員問題內容︰ 「廉政公署而言,喺法律面前,明星與庶民平等。」說得多冠冕堂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謝霆鋒頂包案,廉署只在內文報導原審的結果,「警員劉志偉因收受利益,被判入獄六個月」,但實情是劉於二○○四年十月十八日在終審法院上訴得直,獲判無罪,終審法院在判詞指定罪有違常理,案件衝擊警隊士氣。 法律意見︰ 張達明說「這對警員非常唔公平」,廉署誤導公眾,有機會誹謗警員。 廉署回應︰ 資料蒐集由新華電視負責,其間廉署應邀提供協助,但會聯絡新華電視澄清。(廉署回應中並沒有提及自己發放片段的責任) 律政司回應︰ 律政司會「提醒廉政公署向有關製作單位作出澄清,劉志偉一案中上訴人在二○○四年十月十八日的定罪上訴已獲裁定得直,且案件並無發還重審。」而就警員涉及被誹謗,警方發言人表示,會跟進瞭解。 影響裁決結果 廉署四十週年特輯問題多多,隨時手尾長,前執行處處長徐家傑回憶在廉署工作︰「案情會有限度披露,但真係告咗就唔講,淨係講啲charge嘅啫,大家喺法庭睇到嘅嘢。「主要不想影響案件的最後結果,假如你(案件主管)胸有成竹,咁樣對被告不公平的審理,執法和司法不公正,咁你咪白做咗囉!」今次廉署如此大膽挑戰法紀,新地和許仕仁若認為特輯會影響陪審團的決定,隨時可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而新地發言人表示︰「不會評論案件。」 傳媒也被檢控 傳媒報導法庭案件,必須準確和嚴守法律條文,稍一不慎便會觸犯法例,過往傳媒曾因法庭案件被執法機關搜查,甚至被控告藐視法庭。二○一三年轟動全港的大角咀弒父母碎屍案,律政司控告《蘋果日報》及《爽報》的總編輯及負責採訪的記者藐視法庭,律政司指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兩份報章刊登被告的專訪,要求法庭判處罰款及監禁。《壹週刊》於九四年,刊登一篇關於張五常控告《東周刊》的誹謗案,《壹週刊》在陪審團未有裁決前,報導張五常在誹謗案所花的訟費,律政司認為報導有可能影響陪審團,控告《壹週刊》及總編輯張劍虹藐視法庭。九七年,上訴庭裁定《壹週刊》及總編輯張劍虹罪成,分別罰款二萬五千元和五千元。二○○四年七月廿四日,律師林炳昌在「先科國際」造市案,涉嫌干擾證人,妨礙司法公正。林炳昌被指與大律師艾勤賢,向女記者披露廉署受保護證人資料,其後廉署搜查七間報館及記者的住所,被指妨礙新聞自由。 |
快播案公正判決將是中國法制與互聯網的雙贏
來源: http://www.iheima.com/space/2016/0109/153693.shtml
導讀 : 每一樁重大案件的判決結果,都會對社會意識形態造成深遠影響。

在去年11月的時候,我發了一條朋友圈,當時大致的意思是,想到退出中國市場的谷歌和被關掉的快播,心中有些惆悵。而過去這麽久,曾經態度強勢的谷歌如今開始為重新進入中國市場而走動,而快播案曾經有消息說6月份開庭審理,然後就再也沒有動靜了。現在,早已沒幾個人還記得王欣,仿佛在中國互聯網世界里沒有過這個人一般。這一切都那麽匪夷所思,卻又無從說起。
然後這條朋友圈在我擁有上千通訊錄的微信中,沒有得到任何回複,而同時期的其他朋友圈,哪怕是隨便的一句話,起碼都是數十個點贊和評論。在那個時候,我搜索了大量相關的資訊,發現關於快播的新聞消息都是14年,最新的新聞僅有兩三條,雖然現在早已經被淹沒,但我還記得非常清楚,分別是王欣老婆開微博後,上萬網友打賞了她一篇思念丈夫的微博。還有一篇關於她的訪談,最後一個便是說快播案將會在6月開庭的消息。
因為沒有任何回複,我甚至一度想把這條朋友圈刪除,作為一個別人眼中的所謂自媒體,發一條朋友圈沒有人點贊簡直就是“汙點”。可終究還是決定保留著,因為我也自作多情的覺得這也算快播存在過的“痕跡”。然後就在這兩天,快播案公開審理了,各大媒體平臺紛紛直播整個審理過程,並且迅速的引爆了互聯網,加上辯護人與公訴方的精彩辯論,徹底點燃了網友們的情緒,互聯網的公平自由開放的屬性,在這次全民關註中獲得了空前的體現。
支持快播並不等於支持色情
關於這次快播案的網絡輿論立場,從各個社交平臺來看,幾乎是一邊倒的支持快播,這其中也包括我自己。但是需要特別說明,我之所以認為快播無罪,那是因為在我看來,快播只是一個視頻播放工具。就像一把水果刀,在普通人手中,它就僅僅是一個水果刀。而在罪犯的手里,它則是一把兇器。但是,到底是水果刀還是匕首,並不是它自己能決定的。不能因為在落到了罪犯的手中,然後成為了作惡的兇器,就需要將制造水果刀的廠商關閉。這不是釜底抽薪,這是本末倒置。
關於法律責任這個東西,不應該娛樂化和情緒化。之前我發朋友圈沒有人關註,而庭審之後,朋友圈全部都是關於快播涉黃的討論話題,各種段子橫空出世。而作為快播無罪論的支持者,非要在輿論之中夾裹著色情無罪、色情即正義的論調的話,則是我不能認同的。而且把快播與色情捆綁到一起,這其實本質上是對快播的一種傷害。所謂的快播涉黃,其實是用戶的行為,用戶利用快播的技術優勢,要做什麽事情是快播所能決定的嗎。往更簡單里說,用戶觀看色情影片的行為都不違法,為什麽快播就要為這種行為買單呢?要知道百度、騰訊、迅雷這些也難辭其咎。放眼現在的互聯網巨頭,幾乎沒有一家可以置身事外。
可能有人會說,在幾十年前,開成人用品店和穿情趣內衣也是被法律和道德所禁止的,如今不也是一個互聯網熱門行業嗎?關於成人用品店和穿情趣內衣的屬於違法的事情,至今我並沒有查到曾經有過類似的法律規定。而成人用品和情趣內衣相對色情產業來說,也有著本質的區別。它與快播在某種維度上更為接近:你可能買了成人用品和情趣內衣,但至於你用來做什麽,並不應該是商家該承擔的責任。
庭審中為何會公訴方會被辯護方花式吊打?
在這兩天的庭審中,我們看到了一場精彩的辯論,而這場辯論之所以精彩,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快播王欣們辯護方。雖然公訴人來勢洶洶,並且企圖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然而讓人出乎意料的是,辯護方顯然更勝一籌。雖然他們不是搞互聯網技術的,但是顯然為了此案,他們深度研究了快播的技術和產品,對整個快播的狀況非常清楚,所以,當公訴方想要從技術層面來讓自己占領道德至高點時,被辯護方憑著對技術和互聯網更深刻的理解,迎頭痛擊。
尤其是關於證據方面,公訴方每一條自認為有力實則粗糙的證據被列舉出來後,幾乎都會被辯護方用更為細節和具體的方式消滅。這不僅僅達到了辯論燒腦的極高境界,更讓幾位辯護人一夜之間成為“網紅”。而之所以會造成這種效果,就是因為在庭審的過程中,辯護人的辯護和對對方證據的質疑,都是在現有的司法程序和法律準則內進行的,專業度極高,所以相比控方顯得更有理有據和底氣。
在互聯網+風行全國上下的時刻,做為公開審理並且現場直播的互聯網大案,又是在北海澱,中國科技創新最密集的地方。按說控方派出的公訴人應該是精英團隊,可這個精英團的實際表現卻讓人大失所望。像是其中一個細節,公訴人竟然試圖用IP地址來證明服務器唯一性,用硬盤外觀和容量描述來證明硬盤唯一性,這對於稍有常識的人來說,都明白是不準確的。而這種不專業的取證做法,恰恰襯托出了辯護一方的專業性和合法性。
如果王欣無罪,將是中國法制與互聯網的雙贏
互聯網作為一個新興的行業,其發展速度之快,導致很多新鮮事物如雨後春筍版出現,在互聯的沖擊下,相對應的法律條文並沒有跟上,這場庭審的辯論,王欣一方不僅僅給控方好好地上了一課,更讓中國的司法體系進一步直觀深入的了解了互聯網。它的意義不是讓互聯網與中國法制進行對立交鋒,而是進行了一次相互了解和交融。雖然跟絕大多數網友一樣,對於此次控方的水平不敢恭維,但我這依舊認為這是在互聯網時代里,具有里程碑意義。
除了在此次庭審中輿論一邊倒支持快播,從整個庭審情況來看,快播王欣的辯護團隊也在整個庭審過程中表現精彩,尤其是在對法律和互聯網產品的理解之上,都達到了極高的水平。庭審現場快播涉黃的證據或者說法律依據不足,導致了控方的處境有些尷尬。但敢於公開透明的直播就已經是法治進步的表現,司法判決都在任何情況下都應公平公正。雙方在這兩天的精彩答辯,相信已經讓司法部門對此案有了更清晰客觀的了解。
總之,每一樁重大案件的判決結果,都會對社會意識形態造成深遠影響。像曾經的南京彭宇案,因為判決結果偏離了主流價值觀,導致了至今看到老人跌倒後,都要思慮要不要扶,間接或直接的對當地司法和當下的老年人形象造成了嚴重傷害。同時,秉著疑罪從無的原則,即使快播案中,王欣等人即使被宣布無罪,也將是整個中國法制的巨大進步,為未來互聯網的司法工作提供一個樣本。這不僅會得到輿論支持,更會讓大眾對未來的法制充滿信心,讓中國法制與互聯網雙贏。
最後再說一句,共享精神不死。
版權聲明:
本文作者歪道道,文中所述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i黑馬立場。
要資金平衡,更要公平公正退休職工繳納醫保須審慎研究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4759

(CFP/圖)
在退休職工是否應該繼續繳納醫保費用的議題上,最根本的問題不是國家基本醫保資金能否收支平衡,而是醫療保險這項社會政策是否公平公正,是國家是否要為公民提供基本的社會保障。
2016年1月5日晚間,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教授常凱在研討會上表達了上述觀點。
由於2016年第一期《求是》雜誌刊發了財政部長樓繼偉的署名文章《中國經濟最大潛力在於改革》,文章提出,“要改革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合理分擔、可持續的醫保籌資機制,研究實行職工醫保退休人員繳費政策……”一時間,退休職工是否應該續繳醫保成為輿論熱點。為此,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特別組織了一場研討會,多名學者就這一問題展開討論。
常凱指出,退休職工繳納醫保是重大的勞工政策,事關勞動者基本權益。勞工和一般市民不同,勞工問題涉及雇主、雇員等多方利益。盡管現階段,社會保險的外延已遠遠超出勞工政策,社保正在向去勞動化的全民保險趨勢發展,但在中國,社保、醫保問題仍然屬於勞工政策範疇。
目前,中國基本醫療保險共分為四類:公費醫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四類中,雖然城鎮居民醫保及新農合實行終身繳費原則,但那是因為兩項醫保的參保人沒有工作、不屬於勞工,同時由國家財政出錢進行了大量補貼。常凱向南方周末記者表示,職工醫保與居民醫保、新農合針對的參保人群、制度初衷根本不同,所以後兩者終身繳費的規定對職工醫保並不適用。
人大勞人院教授潘錦棠認為,醫保要想公平公正,就要在頂層設計上處理好政府、企業、個人的關系,平衡各群體的醫療福利分配,同時,對於各群體的醫療福利水平也應公開透明。“比如網上曾經流傳醫療費用支出的百分之七八十花在黨政幹部身上,雖然後來有人辟謠,但這部分支出仍然不為公眾知曉。”潘錦棠說,讓各群體的醫療福利公開透明,應該是收繳退休職工醫保費用的前提之一。
尤其對於現有的退休職工來說,這部分人經歷過上山下鄉,回城後開始實行計劃生育,上世紀末又趕上下崗。他們親歷了特殊的歷史時期,對國家做出的貢獻已經凝結在國有資產中,他們與政府間有著“低工資、高福利”的心理契約。“這部分退休人員認為年輕時沒怎麽生病卻逐月繳納了醫保,現在年老退休應該由國家對他們進行回報了。”人大勞人院教授趙忠表示,如果政府在此時單方面改變現狀,要求退休職工繼續繳納醫保費用,那麽就會打破政府與他們之間的隱性契約,會威脅到正常的社會管理和運行。“所以改革應該漸進,不能損害現有人員的利益。”
此外,退休職工繳納醫保與現行《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相悖。該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趙忠指出,如果社保法實施未滿5年便面臨著改變,其消耗的成本遠遠大於退休職工醫保繳費帶來的收益。
常凱對此表示認同。“官方表達傾向性意見必須慎重、有依據,應該在取得廣泛共識的基礎上推進。尤其在法律未做修改的情況下,政府如果隨意改變基本原則會影響社保制度的嚴肅性,得不償失,”常凱說。
南海仲裁案普京支持中方立場 外交部回應:客觀公正
對於俄羅斯總統普京近日有關菲律賓南海仲裁案的表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8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這體現了俄羅斯在有關問題上客觀公正的立場,代表國際社會主持正義的聲音。
在當日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問:近日,俄羅斯總統普京在出席G20峰會後舉行記者會,就南海問題表示,俄方贊同並支持中方不承認南海仲裁案及其裁決結果的立場,認為任何域外大國介入南海問題只會幹擾問題的解決。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華春瑩說,中方註意到普京總統有關菲律賓南海仲裁案的表態。普京總統直接指出了菲律賓南海仲裁案的問題所在,體現了俄羅斯在有關問題上客觀公正的立場,代表國際社會主持正義的聲音,中方對此表示高度贊賞。
“事實上,只要是真正關心南海和平穩定的國家,都支持中國與直接有關當事國根據國際法,按照雙邊協議和《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規定,和平解決爭議,都應反對域外勢力插手南海事務,渲染局勢緊張,挑撥地區國家關系。”她說。
密歇根首席檢察官怒斥重計選票違反法律公正,將向最高院提出訴訟
密歇根州首席檢察官周五宣布,將會向最高法院提出訴訟,反駁Jill Stein提出重計選票的要求。

密歇根首席檢察官Bill Schuette在推特上寫道:“今日,我將提起訴訟阻止Jill Stein無聊而耗費人力物力的重計選票的要求”。 Schuette將會繞過上訴法院直接向密歇根最高法院提出訴訟,以保證案件得到及時的處理。

Schuette的團隊隨後發布聲明解釋此次訴訟的原因:密歇根選民否認Stein通過金錢獲得的候任資格,同時,她拒絕接受民眾選出總統的結果並浪費納稅人的錢財和人力去牟取自己的利益,這是對州法律的藐視。Schuette的團隊已經向最高院提出訴訟,要求Stein停止重計選票以維持大選的公正性,並批評Stein將浪費密歇根民眾數百萬美元的稅金。
警員騙九萬元非法接受貸款及妨礙司法公正判囚三年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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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0-09-26 12:21:07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065.html
一名警員詐騙一名被捕人士的妻子及另一名警方疑犯共逾九萬元,未經許可下接受三千元貸款,以及游說該名疑犯在廉政公署調查相關貪污案件時不要提供協助,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被廉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五)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三年零兩個月。
劉振偉,三十三歲,較早時承認共十八項罪名,即十六項欺詐;一項身為訂明人員收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及一項意圖及企圖妨礙司法公正。
暫委法官林嘉欣判刑時稱,被告的行為可恥,令警隊蒙羞。
法官亦斥責被告作為執法人員濫用權力,知法犯法。法官續稱,法庭必須判處被告入獄,以反映其罪行的嚴重性。
案情透露,被告於一九九八年五月加入香港警務處為警員。自二○○八年一月,被告駐守灣仔警署的刑事調查隊。
被告於二○○八年四月一日被委派負責調查一宗懷疑勒索案。被告拘捕一名與該案有關的疑犯後,告知該疑犯的妻子其丈夫將被通宵扣留,並要求她須給予他五千元作為疑犯的保釋金。
該疑犯的妻子其後給予被告所需的五千元現金,但其丈夫繼續拘留至四月三日,當日疑犯被押送往東區裁判法院就一項勒索罪答辯。疑犯其後獲准保釋,而保釋金則由其妻支付。自此,被告從未向她交還該筆款項。
案情透露,被告於二○○八年六月六日至八月一日期間,先後七次向一名非禮案的疑犯訛稱其涉嫌觸犯的罪行嚴重,並聲稱疑犯須支付保釋金共三萬五千元。
被告亦於二○○八年六月十六日至九月二十四日期間,先後四次向上述疑犯詐騙共四萬三千元,聲稱非禮案的受害人索取有關款項以撒銷其投訴。
事實上,受害人被揭發向警方提供虛假資料。她其後被起訴相關罪名,並承認控罪。但受害人從未有向疑犯索取金錢,而且亦從未有收取上述部份款項。
被告又於二○○八年十月十三日至十二月十七日期間,先後四次誘使上述疑犯向他借出款項共七千四百元。被告聲稱他本人正受到廉署調查,並需該等款項以支付其保釋金。
案情又透露,被告於二○○八年十月九日未經許可下,向上述疑犯借了三千元款項,訛稱其本人曾借錢予朋友,並需要金錢籌備婚禮。
此外,被告於二○○八年十二月二十日知悉廉署人員曾要求上述疑犯在一宗貪污案件中協助調查,遂教導疑犯不要向廉署提供任何供詞,以及不要向廉署人員提及他們兩人之間的金錢瓜葛。
香港警務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曾藹琪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譚厚德協助。
妨礙司法公正 劉夢熊判囚18月收監前向梁振英喊話:惡有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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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03-01 18:10:34■全國政協前委員劉夢熊被判罪成及即時入獄,昨午坐上囚車離開法院。何頴賢攝
【本報訊】前政協劉夢熊與特首梁振英的恩怨情仇,暫時作了斷。就劉發信及電郵威嚇特首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要求二人終止其東方明珠案的刑事調查,他昨於區院被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即時入獄18個月。劉夢熊判刑後在犯人欄大叫會上訴到底,並隔空向梁振英傳話:「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若然未報,時辰未到,時辰一到,一切都報!」
據了解,劉夢熊已被押送到荔枝角收押所,暫時在院所醫院的單人病房內接受醫生檢查和觀察。過往不少名人入獄,都獲批住在俗稱水飯房的獨立囚倉單獨囚禁,以免被其他囚犯騷擾。劉能否獲得類似待遇,據悉署方暫無定案,稍後亦將「開board」決定劉往哪個懲教院所服刑。
聞裁決錯愕 指砌生豬肉
鋃鐺入獄的劉夢熊(67歲)上庭前表現輕鬆,自言心情坦然,亦不緊張,並引用引清末改革家譚嗣同的詩句表心迹:「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崑崙。」劉的胞弟劉夢鰲、女友何綺雲、兩名女兒及多名劉的支持者均有到庭旁聽裁決。法官姚勳智只用了約3分鐘簡略讀出裁決理由後,即裁定劉夢熊罪成。劉在犯人欄內聞言表現錯愕,但不久即回復平靜,並望向公眾席,女友得知劉罪成後即雙眼通紅。姚官表示給控辯雙方時間閱讀完整版書面裁決,宣佈休庭一會。其間劉仍表現淡定,先與女友及女兒擁抱,又上前逐一與支持者握手言謝,形容裁決是「夾硬嚟,砌生豬肉嘅」。姚官在判詞指出,劉夢熊自辯供詞「非一般及難以令人接受」,不接納劉聲稱去信只為終止不合理調查的說法,質疑劉未能說出廉署調查有何不合理之處。姚官又稱若劉當真有此想法,何必在信中提及自己怎樣義無反顧幫梁振英助選、為梁化解危機、期望特首向白專員打招呼,以及「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等字眼,目的顯然是想梁白二人干預東方明珠案的調查。姚官稱劉夢熊信件及電郵中字眼帶威嚇性,並指不少被告均認為自己冤枉,但不代表被告可威嚇他人,以叫停調查及審訊。辯方求情指劉夢熊沒有預謀犯案,全因與梁振英關係出現變化,劉才「有感而發」寫信及電郵予梁。辯方又指劉對法律無知,誤以為刑事調查有「合理」及「不合理」之分,結果闖下大禍,形容劉性格敢言、感性及不怕權貴,一向是其是、非其非,稱劉自從東方明珠案受查後,長期感焦慮及有壓力,亦失去「坐穩」全國政協委員資格,更失去擔任全國政協常委的機會,對劉造成巨大影響,望能獲輕判緩刑。
高呼「歷史將宣判我無罪」
姚官形容案件相當嚴重,劉向特區政府最高層發信威嚇,斥責劉透過特首選戰,與梁建立特殊關係,及後利用此關係要求梁終止對他及其他人的刑事調查,直言劉的行為打擊公眾對司法公正的信任,必須判以即時監禁。惟姚官考慮到劉常向社會捐款,亦獲前特首曾蔭權等多名人士撰信證明品格,讚劉對社會貢獻良多,而案件亦拖延了3年,對劉造成影響,最終判劉入獄18個月。劉被押離庭時,即在犯人欄內高呼:「歷史將宣判我無罪!」女友及女兒紛紛落淚,未有回答記者提問。案件編號:DCCC819/13
劉夢熊梁振英交惡事件簿
1996年9月29日:二人在追悼保釣人士陳毓祥活動認識,梁主動與劉打招呼及稱讚他2010年3月:在北京兩會期間,梁主動找劉表明將參選特首,希望劉支持2011年8月:劉協助梁造勢,幫他製造輿論2012年3月25日:梁以689票當選特首5月28日:梁在候任特首辦與劉見面,其間梁稱劉不適合入行會,但會向中央推薦他任全國政協常委7月1日:梁宣誓就職,正式任行政長官7月21日:梁致電劉,兩度表示:「夢熊,你放心,我唔會過橋抽板!」11月6日:劉友人許智明向劉透露梁已推薦另一人任全國政協常委,劉質詢梁何以出爾反爾2013年1月8日:劉因東方明珠案被廉署拘捕1月9日:劉向梁及廉政專員白韞六發電郵,要求梁向白「打招呼」,否則將引爆政治炸彈1月10日:劉再寫信予梁及白,稱將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公佈《敦促梁振英辭職書》1月底:全國政協常委會公佈委員名單,劉榜上無名3月30日:東方明珠案於高院開審5月20日:東方明珠案中,劉獲陪審團一致裁定3項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全部不成立,當庭釋放2016年1月4日:劉涉妨礙司法公正案於區域法院開審2月29日:劉妨礙司法公正案被裁定罪成,判即時入獄18個月資料來源:劉夢熊證供及《蘋果》資料室
劉夢熊小檔案
1973年:游水偷渡來港,後任職不銹鋼餐具廠主管1996年:任正達外匯首席顧問2002年:任上市公司智富能源執行董事2006年:在內地被評選為全國優秀民營企業家、中華十大企業管理英才2007年:奪得世界傑出華人獎;獲頒博士學位2008年:獲委任全國政協委員2009年:任東方明珠副主席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301/19511492
質疑官媒未審先判 妨礙司法公正政協委員反對電視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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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03-05 01:11:40【兩會聚焦】一年一度的全國政協、人大會議(簡稱兩會)今日在北京正式拉開序幕,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律協副會長朱征夫反對讓疑犯上電視認罪,成兩會最受注目提案。在當前電視上認罪成為內地常態、律師自身難保的情況下,朱的仗義執言實屬勇敢。
■全國政委朱征夫指出,上電視認罪導致「輿論審判」。
「讓嫌疑人上電視認罪不利於司法公正!」朱征夫前日接受兩家北京媒體專訪時強調,疑犯失去人身自由後上電視認罪,很可能是迫於辦案機關壓力或從輕處罰的交易條件誘惑,並不等於真認罪,更不等於真有罪。他批評這種做法容易導致「輿論審判」,誤導公眾認為嫌疑人有罪,或可緩解辦案機關壓力,唯獨不能證明疑犯真有罪。這種有罪推定的形式,明顯有迫使檢察院將案件提起公訴、迫使法院做出有罪判決的傾向。朱征夫在兩會提出的九條提議環環相扣,包括建議嚴格「言詞證據」的採信標準,指現行制度單憑口供就可定罪,很容易是被誘迫出來,甚至栽贓陷害,故應有物證佐證;他又建議試行偵查訊問期間律師在場,認為這將最有效規避逼供:「現在是全程錄影,但這過程中可能會有人做手腳。」他還促請創造條件讓法官敢於依法作無罪判決。
內地網民敵我鬥爭意識強
新聞留言可見,不少內地網民法律意識,不及敵我矛盾的鬥爭意識強;也有不少人支持和稱讚朱征夫,同時為他前途甚至安全擔憂。上電視認罪已成內地「新常態」,在受海內外輿論關注案件中尤為突出,近期獲此「榮幸」的,除港人熟悉的銅鑼灣書店失蹤五子之外,還有朱委員的「行家」-助基督徒抗拆十字架維權的律師張凱。近日網上一封《就「709事件」被捕者權利致全國人大代表暨全國人大的公開信》,也呼籲糾正動輒運用官媒未審先判抹黑嫌疑人的做法,稱:「官方媒體審判通過片面資訊和歪曲解釋,甚至公佈不知是否屬實的個別人隱私以達到輿論抹黑和影響司法裁判的目的,是對法治精神的嚴重背離。」超過200名全國各地民眾聯署。
瑞典人權工作者「認罪」後逐出境
「709事件」指自去年7月9日起全國各地300多名內地律師、律所人員及維權人士遭抓捕、羈押、恐嚇事件。最少16人在被捕「失蹤」(下落不明、涉罪不明、不獲准見家人和律師)近半年後,1月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批准逮捕,意味着將被移交司法。在此之前,他們早就遭央視、《人民日報》和新華網等官媒「未審先判」。首當其衝的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周世鋒律師,去年7月現身央視「認罪懺悔」:承認事務所有違法之處,報道指他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包括趁當事人受傷卧床強佔其妻。又播出該所律師王宇等人法庭上「撒潑」鏡頭。而與被捕維權律師長期合作的瑞典人權工作者Peter Dahlin,1月在北京被捕,現身央視「認罪」後遭驅逐出境,為國產「電視認罪」系列增添了外國面孔。《新京報》/財新網
【點滴】
機場燒炮仗 卧軌自殺迎兩會
兩會惹火!昨日下午北京首都機場T2航站大廳內有人放鞭炮,引起恐慌,大廳地面上散落不少紅色鞭炮碎。據稱涉事4名男子被警方第一時間扯走。早上7時許,北京地鐵1號線萬壽路站一男子卧軌自殺身亡,原因不明。
倡中山裝作國家正式禮服
民革中央向本次政協會議提交一條重點提案,建議將中山裝作為國家正式禮服。提案指,今年是孫中山先生誕辰150周年,中山裝賦予了中華民族對復興理念的訴求,不僅是服裝問題,也是民族問題;它在幾代中國人心中留下揮之不去情意結。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0303/19513817
以身擋警槍護愛犬少媽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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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03-11 00:51:12美國西維珍尼工州一名女子甘為人盾,阻止警員射殺愛犬,卻被控妨礙司法公正。23歲的蒂法尼(Tiffanie Hupp)去年5月在警員庫克(Seth Cook)準備開槍射向Buddy時,挺身護犬。庫克將蒂法尼推跌,然後將她制服。庫克到達帕克斯堡(Parkersburg)蒂法尼寓所,調查她丈夫繼女與鄰居的糾紛。他到達現場時,用狗鏈鎖在屋外的Buddy向他猛吠,有衝向他之勢,庫克拔槍指向Buddy,蒂法尼這時衝出站在Buddy前,面對庫克。蒂法尼的丈夫赫普(Ryan Hupp)拍下當時情況。庫克制服蒂法尼後用手銬扣住她雙手,之後入屋撿走電子儀器,包括赫普的手機。蒂法尼被控妨礙司法公正,保釋候審。案件上月底審結,陪審團看過赫普拍攝的片段後,裁定罪名不立,釋放蒂法尼。蒂法尼表示,赫普早知警員會有野蠻行為。由於他太緊張,拍攝時手震震。不過,她說多得丈夫拍的片,令她得以脫罪。英國《每日郵報》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0310/19523736
張宗永﹕公正傳媒 讀者有責
1 :
GS(14)@2016-05-19 02:10:16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 ... mnist/ed4_ed4a1.htm
【明報專訊】《明報》執總被裁,員工和不少專欄作家反應甚大。安裕的文章我常讀,但真是孤陋寡聞,事發後才知道安裕是姜國元先生的筆名(亦證明自己的喜好,不以名氣職位為依歸)。
傳媒高層離職,永遠惹來猜測。 下筆寫這篇前,我沒有跟我的傳媒朋友討論(不敢叨光,我其實不算是傳媒人,只是很多年前在報社裏全職工作6個月,認識了一些好朋友,一直交往至今)。雖然他們都很接近「廚房」,應該知道廚房裏發生什麼事,但我更相信他們是有立場的。
公正的媒體是社會之福,但當中有多少是傳媒老闆的責任?
富豪看媒體 各有各盤算
馬雲去年底收購了《南華早報》,馬老闆追求內容,當然是做生意。張老闆投資《明報》多年,整個紙媒產業即使加上馬來西亞的報紙,只是張老闆身家的零頭而已。但論社會影響力,能夠擁有一份號稱香港有公信力的報紙,自然在國家領導人眼中也舉足輕重。
富豪看媒體,有人視之為投資,或視之為收藏,亦有人視之為惹火尤物,碰不得。 很多年前,曾經替香港一份不賺錢的老牌財經報紙尋買家,跟一些本地「大孖沙」接觸過,很多的反應都是:「錢不是問題,但太敏感了。」 聞說李二公子買《信報》,父親大人也曾經勸他放棄。
品牌是值錢的,不然《華盛頓郵報》(2013年賣給亞馬遜的創辦人貝索斯)和《南華早報》就不會賣得那麼好的價錢。 但維持報紙的品牌,靠的是人才,所以理論上單從商業考慮,好的編輯和生意人老闆利益是一致的。問題是當老闆最着緊的不是錢(或不單止是錢的時候),員工的熱情就有可能變了負資產。
老闆用真金白銀做生意,是否同時也擔負社會責任(紙媒跟電視台不同,沒有受政府監管),縱使法律上沒有要求?再者,如何實踐社會責任?社會責任又跟政治立場有沒有關係?總不成只有泛民才代表社會公義吧(雖然我是泛民和佔中的支持者)。理論上,政治立場和具公信力的新聞沒有衝突。我期待《大公報》有一天成為香港最具公信力的報紙。
讀者享受嗟來之食 對傳媒乏支持
擁有一個公正的媒體,不單是傳媒老闆的責任,更是讀者的責任。大家都說要不偏不倚,要真實客觀,大部分讀者卻是在享受嗟來之食,何曾付出代價?很多讀者甚至連動腦筋都不願意,更遑論用金錢或行動來支持傳媒。我們用最懶惰的方法從媒體上攝取sensation,我們何曾認真地思考問題的多面性?
從現實看,要令媒體的中立性和私人老闆的荷包脫鈎,現行的制度有幾個可能性:
(一)政府出錢 : 如香港電台、美國的PBS,當然有建制派會認為「狗咬主人」是大逆不道;
(二)眾籌:民間出錢集腋成裘,像維基(Wikipedia);
(三)設立獨立信託組織,主編任免必須得到信託人的同意。
是時候我們為香港媒體的未來動動腦筋。旗幟鮮明並不難,不以情奪理才考真工夫,這是姜先生的文風。再讀書架上的《安裕周記》,一句 : 文章乾淨。
[張宗永 翼之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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