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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退休職工是否應該繼續繳納醫保費用的議題上,最根本的問題不是國家基本醫保資金能否收支平衡,而是醫療保險這項社會政策是否公平公正,是國家是否要為公民提供基本的社會保障。
2016年1月5日晚間,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教授常凱在研討會上表達了上述觀點。
由於2016年第一期《求是》雜誌刊發了財政部長樓繼偉的署名文章《中國經濟最大潛力在於改革》,文章提出,“要改革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合理分擔、可持續的醫保籌資機制,研究實行職工醫保退休人員繳費政策……”一時間,退休職工是否應該續繳醫保成為輿論熱點。為此,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特別組織了一場研討會,多名學者就這一問題展開討論。
常凱指出,退休職工繳納醫保是重大的勞工政策,事關勞動者基本權益。勞工和一般市民不同,勞工問題涉及雇主、雇員等多方利益。盡管現階段,社會保險的外延已遠遠超出勞工政策,社保正在向去勞動化的全民保險趨勢發展,但在中國,社保、醫保問題仍然屬於勞工政策範疇。
目前,中國基本醫療保險共分為四類:公費醫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四類中,雖然城鎮居民醫保及新農合實行終身繳費原則,但那是因為兩項醫保的參保人沒有工作、不屬於勞工,同時由國家財政出錢進行了大量補貼。常凱向南方周末記者表示,職工醫保與居民醫保、新農合針對的參保人群、制度初衷根本不同,所以後兩者終身繳費的規定對職工醫保並不適用。
人大勞人院教授潘錦棠認為,醫保要想公平公正,就要在頂層設計上處理好政府、企業、個人的關系,平衡各群體的醫療福利分配,同時,對於各群體的醫療福利水平也應公開透明。“比如網上曾經流傳醫療費用支出的百分之七八十花在黨政幹部身上,雖然後來有人辟謠,但這部分支出仍然不為公眾知曉。”潘錦棠說,讓各群體的醫療福利公開透明,應該是收繳退休職工醫保費用的前提之一。
尤其對於現有的退休職工來說,這部分人經歷過上山下鄉,回城後開始實行計劃生育,上世紀末又趕上下崗。他們親歷了特殊的歷史時期,對國家做出的貢獻已經凝結在國有資產中,他們與政府間有著“低工資、高福利”的心理契約。“這部分退休人員認為年輕時沒怎麽生病卻逐月繳納了醫保,現在年老退休應該由國家對他們進行回報了。”人大勞人院教授趙忠表示,如果政府在此時單方面改變現狀,要求退休職工繼續繳納醫保費用,那麽就會打破政府與他們之間的隱性契約,會威脅到正常的社會管理和運行。“所以改革應該漸進,不能損害現有人員的利益。”
此外,退休職工繳納醫保與現行《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相悖。該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趙忠指出,如果社保法實施未滿5年便面臨著改變,其消耗的成本遠遠大於退休職工醫保繳費帶來的收益。
常凱對此表示認同。“官方表達傾向性意見必須慎重、有依據,應該在取得廣泛共識的基礎上推進。尤其在法律未做修改的情況下,政府如果隨意改變基本原則會影響社保制度的嚴肅性,得不償失,”常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