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投資”新時代——港股周報及內港基金互認點評 作者:張憶東,翁湉 上周港股市場表現回顧:大盤震蕩,小盤股和創業板繼續跑贏 恒指上周在國企指數大漲3.0%的帶動下震蕩收高0.6%,紅籌指數下跌0.7%。消費、金融、能源行業錄得正收益。恒綜小型股再度顯著跑贏大中型股,香港創業板再漲5.5%,完全符合我們《大盤震蕩無礙小盤股重估》的判斷。 滬港通北向和南向交易日均使用額度分別為16.2%和6.3%。恒生AH股溢價仍維持在128的高位。 美元指數反彈3.1%至96.2,港幣兌美元收於7.7513,仍處於強方兌換保證附近。 ![]() 內港基金互認將啟動,中國資本項目開放又一步,跨境投資邁入新時代 證監會發布,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將於7月1日啟動,符合互認條件基金須(1)成立一年以上,(2)資產規模2億元人民幣以上,(3)在對方市場銷售規模比重不超過50%。基金互認的初始投資額度為各3000億元人民幣。 這是繼去年滬港通以來,中國資本項目開放又一重大里程碑。在滬港通平穩運行,兩地資本市場顯現出賺錢效應的時候,中國投資拉開新篇章。一方面,在A股對外開放的大趨勢下,基金互認對於現有的QFII,RQFII及滬港通是有力補充,對於海外投資者來說,投資配額增加27%,總額理論上突破1.4萬億人民幣;另一方面,也為國內膨脹的過剩資金找到境外投資出口,內地投資者足不出戶即可通過香港實現全球資產配置。香港將成為連接內地和海外的樞紐,為內資提供跨境投資渠道以及包括但不限於港股的多元化全球投資品種,也為近9500億離岸人民幣提供更多人民幣投資產品,進一步鞏固了香港作為離岸金融中心的戰略地位。兩地市場的良性互動、優勢互補將讓中國資本市場改革與創新雙輪驅動的牛市走得更長遠、更健康。 “投資無疆界”現雛形,滬港通和基金互認只是大故事的開始,隨著人民幣國際化以及資本項開放,兩地的跨境投資需求會越來越大,下半年有望迎來更多政策催化劑。(1)深港通步伐漸近;(2)滬港通可能優化:標的擴容,50萬門檻降低等;(3)QDII2,“擇機推出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試點”;(4)為加入SDR做準備,有望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 投資策略:基金互認政策對於港股的正面影響可能更大 投資策略:從整體市場對比,目前港股處於水位低的一邊,整體估值較A股有一定幅度折價(恒指12倍vs. 滬深300 17倍),AH股加權溢價高達28%,各板塊估值也全面高於港股。我們看好在基金互認及後續更多政策利多下,港股將迎來年內第二波落後補漲行情。 投資機會:(1)小盤價值股,以“三低”(低市值+低估值+機構低配)為安全邊際,以流動性改善/改革預期為看漲期權;(2)兩地掛牌的高折價H股,尤其是估值處於歷史低谷的金融、地產、能源股;(3)兩地互聯互通將帶動香港資產管理行業的發展,以及港股交易活躍度進一步的提升,受益標的包括港交所、基金及券商(惠理集團、海通國際、國泰君安國際等)。(4)深港通潛在新增開放標的。 ![]() 來源:興業證券XYSTRATEGY |
6月17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召開2015年第二季度政策新聞發布會。外匯局綜合司司長王允貴稱,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外匯管理指引7月1日正式實施。
這意味著,內地投資者可以在境內購買香港的公募基金,內地的公募基金也可在香港市場出售。
王允貴在發布會上表示,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初期投資額度是資金進出各等值3000億元人民幣。目前,關於兩地基金互認外匯管理操作指引已制訂完畢,即將下發。
“這項政策開辟了兩地投資者證券市場投資新通道,是集體投資類證券投資開放的第一步。通過兩地基金互認,資本和金融項目交易中‘資本和貨幣市場工具-集體投資類證券’下所包含的‘居民在境外出售或發行’以及‘非居民在境內出售或發行’兩個子項將不再受到嚴格限制,從而使我國不可兌換的資本項目減少2項,資本項目可兌換水平進一步提高。”王允貴稱。
發布會上,王允貴進一步闡釋了《外匯管理條例》的修改思路。這是2015年外匯管理的一項重要任務,同時對於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推進人民幣國際化至關重要。
王允貴指出,主要思路包括四個方面。
一是進一步簡政放權,把《外匯管理條例》中涉及到資本項目管制的許可、批準等要求進一步取消、簡化或者下放。通過簡政放權,希望給市場主體一個資本項目可兌換的空間。
二是進一步加強統計監測。“可兌換之後,我們的理解是要更加強化對跨境資金流動有關情況的統計和監測,甚至有些交易要進行留痕,所以可兌換之後不等於沒有管理。怎麽加強管理呢?很重要一塊就是對跨境資金流動能夠全方位、全鏈條、全時空地進行監測。所以,在《條例》修訂中我們會強化關於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跨境資金流動監測、外債統計、結售匯統計等相關方面的統計監測要求。”王允貴說。
三是創新金融監管理念,借鑒2008年次貸危機後國際金融監管的經驗。
王允貴指出,次貸危機發生之後,國際上關於危機的監管是要加強宏觀審慎的管理,特別對於系統性金融機構要強化監管。中國在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過程中,也需要借鑒和汲取最新的國際金融監管經驗和做法。所以《條例》修訂中會強化關於跨境資金流動宏觀審慎監測的有關條款,會強化外債宏觀審慎的政策條款,會強化對於金融機構展業經營的有關條款。也就是在放開具體審批的同時,建立一個宏觀總量的防控風險的大壩。
四是健全危機應對措施,進一步加強國際收支保障條款的修訂和完善。
王允貴稱,國際收支的順差和逆差都會對國民經濟發展帶來不利的影響,防控外部風險極為重要。條例修訂中增加對於國際收支出現重大波動或者國內金融市場出現重大波動時的臨時管控條款,這也是符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關於危機時期的特殊要求,是符合國際慣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