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的「鐵人三項」:軟件 硬件 移動互聯網
http://news.cyzone.cn/news/2012/06/27/228819.html【創業邦訊】一直以來關於小米公司的新聞從未停止過,「掉漆門」、「飢渴營銷」、「成本質疑」、「售後門」等等,似乎任何與小米有關的事情都能引起媒體的極大關注。
創業兩年,估值40億美元,融資額3.47億美元,手機銷量300萬,小米公司刷新了一個互聯網公司的成長速度。
揭開迷霧:成本&利潤
在過去一個月的時間裡,周鴻禕在微博上猛烈抨擊小米手機存在暴利,稱其每部手機的利潤高達七八百元,按照之前雷軍對外公佈的銷售數據300萬~500萬部手機,小米手機的總利潤高達25億人民幣。
對於周鴻禕指控的小米暴利說,雷軍並未給出太多的正面的回覆,但向外界公佈了手機的成本構成,用雷軍的話,光稅費和專利費合計就將近400元。小米
是創業公司,目前採購的成本遠遠超過了周總說的價錢。6月26日,雷軍公佈了小米手機成本的主要構成部分,據瞭解這其中包括元器件採購、稅費、專利費、代
工廠加工成本、生產損耗等11項。

在回應小米暴利說的同時,近日雷軍也首次承認小米的確盈利,但不是暴利,「小米手機在銷售量超過30萬台之後,及已經實現了盈利。今年二季度實現商業利潤超過10%。
成功關鍵:持續創新
作為一個高速成長的公司,持續不斷的創新或是其不斷發展的必修課,在這方面小米公司也做了不少的功課。
首先,前不久小米公司推出了一款更具殺傷力的手機「小米手機青春版」,這款手機為此款手機搭在了1.2GHz的芯片,售價定為1499,而且只限量發售15萬台,純粹為了回饋那些喜愛小米手機的學生群體,僅此一次。
2012年5月18日,定價1499元的小米手機青春版開賣,不到11分鐘,15萬台備貨便告售罄。小米手機自2011年10月底正式發售以來,屢次創造銷售奇蹟,到現在已累計銷售近200萬台。
其次,昨天(6月16日)雷軍表示,小米將涉足移動商務領域,同時在年底啟動國際化進程。下一步小米手機將內置小米商城,擬從銷售小米配件等產品開始切入。實際上,雷軍投資的凡客也在向移動領域擴展,而雷軍本身還在移動電商領域投資了耶客。
此外,據一位小米科技投資人透露,早在今年5月小米二代手機已經成型,但由於雷軍一直致力於打造一款高性價手機,這款機型仍在不斷修改。不過,雷軍
透露,小米二代手機仍然定位高性價比,核心是服務米粉和服務小米的發燒友,做出讓發燒友滿意的手機。雷軍同時透露,準備推出WP版小米手機,爭取小米手機
可實現WP和Android操作系統互刷功能。此外,小米手機將在移動電商方面做出嘗試,不久的將來,通過小米手機可購買溝通小米網商品。小米手機還將嘗
試通過底層將信息PUSH給用戶。
實際上,此前周鴻禕曾表示,小米二代手機售價會定1999或更低。飛象網CEO項立剛也表示,由於周鴻禕攪局和其他廠商殺入,小米二代手機價格會低
於一代,但由於堅持走高性價比路線,價格不會明顯下降。雷軍還表示,小米手機還在嘗試推出WP版,目前正與微軟洽談。他透露,微軟與高通方面高管曾探訪小
米科技,在交流中已向他們提出,希望小米手機能同時支持Android和WP兩個系統。「發燒友可同時刷兩個系統,要用WP就用WP,要用Android
就刷Android。當然,選擇WP系統的用戶需要支付一定的微軟授權費。」
小米未來:融資&上市
昨日(6月26日)小米公司宣佈成功融資2.16美元,隨即小米手機此輪的估值也高達40億美元,但具體的投資方雷軍並沒有向外界透露。
是什麼原因讓這個成立兩年的公司得以如此受到資本市場的青睞,對此雷軍自己認為是腳踏兩隻船的結果,即左腳互聯網,右腳智能手機。
雷軍認為:「投現階段的小米,依靠的是「市夢率」,而不是市盈率。同時,小米是一家互聯網公司,互聯網公司作價是非常難的問題,核心是投資者的預期。「投資者投小米,賭的是小米能不能做成百億美元公司,賭的是我做的到。」
當數字大到超出一般人的理解範圍後,就顯得有些抽象,那麼40億美元究竟是一個什麼概念?舉例來看。
在目前的互聯網公司裡面:新浪市值34億美元、優酷24億美元、搜狐15.27以美元、奇虎360公司20.42億美元、人人17.93億美元。
而在手機這個梯隊裡面:諾基亞80億美元、黑莓50億美元、HTC100億美元,綜上所述,小米目前的估值是諾基亞的一半,超過新浪、搜狐這兩家門戶網站,更是奇虎360的兩倍。
算上本次2.16美元融資,小米公司一共進行了三輪融資。2010年底,小米公司完成了A輪4100萬美元的融資,投資方由
Morningside、啟明和IDG,估值2.5億美元左右;2011年12月,小米公司完成新一輪9000萬美元融資,估值10億美元,投資方包括啟
明、IDG、順為基金、淡馬錫、高通、Morningside。

在結束了三輪共計3.47億美元的巨額融資之後,對於小米公司來講下一座里程碑就是上市的進程了。對於上市,雷軍表示,小米公司在談融資的時候,就強調5年之內不會上市,投資者同意則投,不同意則散。據雷軍透露,一家國際頂級投資人與小米溝通了兩個月,給出的價錢是將小米定義為硬件公司,認為小米在互聯網方面還不夠,最終導致的結果是談崩。
通信專家陳志剛認為,小米最大的價值在於其團隊的執行力上,而未來小米單從手機本身而言,則可能陷入混戰,這也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毛利,因此,商業模式的創新則成為首要的難題。
與其他的創業者相比,雷軍有一個特殊的身份——天使投資人,人們曾把他所投資過的公司成為雷軍系,在組建小米之前,雷軍先後投資了卓越網、凡客誠品、U視、多玩等互聯網公司,這在一定程度上也為雷軍做手機奠定軟件和硬件上一些基礎。
挑戰
1.2010年11月6日,雷軍的小米公司決定做米聊,12月23日米聊發佈;半年過去了,米聊用戶超過400
萬。2011年1月騰訊迅速跟進,推出「微信」。時至今日,據第三方情報,微信的用戶數已經接近1500萬,3倍於米聊的用戶數。雷軍起了大早,換了戲
服,剛剛亮好相,準備開唱,卻被馬化騰搶先佔了場子。小米在米聊上跌的跟頭應該吸取這方面教訓。
2.互聯網做手機的已呈現出先撲後繼、連綿不絕之勢,如何把握好先天上的優勢,不被後者趕超,這根神經不能放鬆。
3.做好售後服務不容忽視。
雷軍多次強調「鐵人三項標準」——軟件、硬件和移動互聯網三種資源的高度匹配則是小米當下最大的優勢挑戰,從目前來看這三項小米公司都具備,但究竟是不是「鐵人三項」還需要時間來檢驗。
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分工方案公布 證監會負責三項重點任務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關於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幹意見》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其中證監會分領三項任務,分別為:
1. 創新知識產權投融資產品,探索知識產權證券化,完善知識產權信用擔保機制,推動發展投貸聯動、投保聯動、投債聯動等新模式。在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域引導天 使投資、風險投資、私募基金加強對高技術領域的投資。(人民銀行、工商總局、版權局、知識產權局、銀監會、證監會按職責分別負責)
2. 支持探索知識產權創造與運營的眾籌、眾包模式,促進“互聯網+知識產權”融合發展。(知識產權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證監會負責)
3. 加快落實上市企業知識產權信息披露制度。(證監會、知識產權局、工商總局負責)
分工方案全文如下:
《國務院關於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幹意見》重點任務分工方案
為落實《國務院關於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幹意見》(國發〔2015〕71號),根據各相關部門職責,對各項重點任務作如下分工。
一、推進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機制改革
(一)研究完善知識產權管理體制。
1.完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由國務院領導同誌擔任召集人。(知識產權局負責)
2.積極研究探索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機制改革。(中央編辦、知識產權局、工商總局、版權局負責。列第一位者為牽頭部門,下同)
3.授權地方開展知識產權改革試驗。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知識產權局、中央編辦、工商總局、版權局負責)
(二)改善知識產權服務業及社會組織管理。
4.放寬知識產權服務業準入,促進服務業優質高效發展,加快建設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區。(知識產權局、工商總局、版權局負責)
5.擴大專利代理領域開放,放寬對專利代理機構股東或合夥人的條件限制。(知識產權局負責)
6.探索開展知識產權服務行業協會組織“一業多會”試點。完善執業信息披露制度,及時公開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信用評價等相關信息。(知識產權局、工商總局、版權局負責)
7.規範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收費標準,完善收益分配制度,讓著作權人獲得更多許可收益。(版權局負責)
(三)建立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評議制度。
8.研究制定知識產權評議政策。完善知識產權評議工作指南,規範評議範圍和程序。圍繞國家重大產業規劃、高技術領域重大投資項目等開展知識產權評 議,建 立國家科技計劃知識產權目標評估制度,積極探索重大科技活動知識產權評議試點,建立重點領域知識產權評議報告發布制度,提高創新效率,降低產業發展風險。 (知識產權局、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負責)
(四)建立以知識產權為重要內容的創新驅動發展評價制度。
9.將知識產權產品逐步納入國民經濟核算,將知識產權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計局、發展改革委、知識產權局、工商總局、版權局負責)
10.在對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進行綜合考核評價時,註重鼓勵發明創造、保護知識產權、加強轉化運用、營造良好環境等方面的情況和成效。(中央組織部、知識產權局、工商總局、版權局負責)
11.探索建立經營業績、知識產權和創新並重的國有企業考評模式。(國資委、中央組織部、知識產權局負責)
1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知識產權獎勵項目,加大各類國家獎勵制度的知識產權評價權重。(知識產權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商總局、版權局負責)
13.發布年度知識產權發展狀況報告。(知識產權局、農業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版權局、林業局負責)
二、實行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
(一)加大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懲治力度。
14.提高知識產權侵權法定賠償上限,針對情節嚴重的惡意侵權行為實施懲罰性賠償並由侵權人承擔實際發生的合理開支。(高法院、農業部、文化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版權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林業局、知識產權局、法制辦按職責分別負責)
15.進一步推進侵犯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部、文化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版權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林業局、知識產權局負責)
16.完善知識產權快速維權機制。(知識產權局負責)
17.加大國際展會、電子商務等領域知識產權執法力度。(農業部、文化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版權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林業局、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別負責)
18.開展與相關國際組織和境外執法部門的聯合執法,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對外合作。(高法院、高檢院、公安部、司法部、農業部、商務部、文化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版權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林業局、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別負責)
(二)加大知識產權犯罪打擊力度。
19.依法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行為,重點打擊鏈條式、產業化知識產權犯罪網絡。(公安部負責)
20.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工作力度。(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高檢院牽頭,高法院、公安部、農業部、文化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版權局、林業局、知識產權局負責)
21.完善涉外知識產權執法機制,加強刑事執法國際合作,加大涉外知識產權犯罪案件偵辦力度。(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安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版權局、知識產權局、貿促會負責)
22.加強與有關國際組織和國家間打擊知識產權犯罪行為的司法協助,加大案情通報和情報信息交換力度。(司法部、高法院、高檢院、公安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版權局、知識產權局負責)
(三)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預警防範機制。
23.將故意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情況納入企業和個人信用記錄。(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牽頭,工商總局、版權局、知識產權局等負責)
24.推動完善商業秘密保護法律法規,加強人才交流和技術合作中的商業秘密保護。(工商總局、法制辦負責)
25.加強海關知識產權執法保護。建立收集假冒產品來源地相關信息的工作機制,發布年度中國海關知識產權保護狀況報告。(海關總署、工商總局、知識產權局、郵政局負責)
26.加強大型專業化市場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工作。(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版權局、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別負責)
27.發揮行業組織在知識產權保護中的積極作用。(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28.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等信息技術,加強在線創意、研發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提升預警防範能力。(知識產權局、網信辦負責)
29.加大對小微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援助力度,構建公平競爭、公平監管的創新創業和營商環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農業部、商務部、文化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版權局、林業局、知識產權局、網信辦、郵政局按職責分別負責)
30.開展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調查。(中央綜治辦、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別負責)
(四)加強新業態新領域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
31.完善植物新品種、生物遺傳資源及其相關傳統知識、數據庫保護和國防知識產權等相關法律制度。(科技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林業局、知識產權局、法制辦、國防科工局、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按職責分別負責)
32.適時做好地理標誌立法工作。(農業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法制辦按職責分別負責)
33.研究完善商業模式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和實用藝術品外觀設計專利保護制度。(知識產權局、高法院牽頭負責)
34.加強互聯網、電子商務、大數據等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研究,推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央綜治辦、高 法 院、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農業部、商務部、文化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版權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林業局、知識產權局、法制辦、網信辦負 責)
35.制定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的知識產權保護政策。(知識產權局負責)
(五)規制知識產權濫用行為。
36.完善規制知識產權濫用行為的法律制度,制定相關反壟斷執法指南。(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工商總局、知識產權局、法制辦按職責分別負責)
37.完善知識產權反壟斷監管機制,依法查處濫用知識產權排除和限制競爭等壟斷行為。(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工商總局按職責分別負責)
38.完善標準必要專利的公平、合理、無歧視許可政策和停止侵權適用規則。(質檢總局、知識產權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高法院負責)
三、促進知識產權創造運用
(一)完善知識產權審查和註冊機制。
39.建立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快速登記通道。(版權局負責)
40.優化專利和商標的審查流程與方式,實現知識產權在線登記、電子申請和無紙化審批。(工商總局、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別負責)
41.完善知識產權審查協作機制。(中央編辦、工商總局、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別負責)
42.建立重點優勢產業專利申請的集中審查制度,建立健全涉及產業安全的專利審查工作機制。(知識產權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43.合理擴大專利確權程序依職權審查範圍,完善授權後專利文件修改制度。(知識產權局、法制辦負責)
44.拓展“專利審查高速路”國際合作網絡,加快建設世界一流專利審查機構。(知識產權局負責)
(二)完善職務發明制度。
45.鼓勵和引導企事業單位依法建立健全發明報告、權屬劃分、獎勵報酬、糾紛解決等職務發明管理制度。(知識產權局、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國資委、林業局、中科院負責)
46.探索完善創新成果收益分配制度,提高骨幹團隊、主要發明人收益比重,保障職務發明人的合法權益。按照相關政策規定,鼓勵國有企業賦予下屬科研院所知識產權處置和收益分配權。(知識產權局、科技部、教育部、財政部、農業部、國資委、中科院、國防科工局負責)
(三)推動專利許可制度改革。
47.強化專利以許可方式對外擴散。研究建立專利當然許可制度,鼓勵更多專利權人對社會公開許可專利。(知識產權局、法制辦負責)
48.完善專利強制許可啟動、審批和實施程序。(知識產權局負責)
49.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通過無償許可專利的方式,支持單位員工和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部、科技部、財政部、知識產權局、中科院負責)
(四)加強知識產權交易平臺建設。
50.構建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加快建設全國知識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臺。(知識產權局、財政部、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資委、中科院、國防科工局、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負責)
51.創新知識產權投融資產品,探索知識產權證券化,完善知識產權信用擔保機制,推動發展投貸聯動、投保聯動、投債聯動等新模式。在全面創新改革試 驗區 域引導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私募基金加強對高技術領域的投資。(人民銀行、工商總局、版權局、知識產權局、銀監會、證監會按職責分別負責)
52.細化會計準則規定,推動企業科學核算和管理知識產權資產。(財政部、知識產權局負責)
53.推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健全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機構。(知識產權局、教育部、中科院、國防科工局負責)
54.支持探索知識產權創造與運營的眾籌、眾包模式,促進“互聯網+知識產權”融合發展。(知識產權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證監會負責)
(五)培育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
55.探索制定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目錄和發展規劃。運用股權投資基金等市場化方式,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加大政府采購對知識產權密集型產品的支持力度。(知識產權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負責)
56.試點建設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集聚區和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產品示範基地,推行知識產權集群管理。(知識產權局、發展改革委負責)
(六)提升知識產權附加值和國際影響力。
57.實施專利質量提升工程,培育一批核心專利。加大輕工、紡織、服裝等產業的外觀設計專利保護力度。(知識產權局負責)
58.深化商標富農工作。(工商總局、農業部負責)
59.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民間文藝、傳統知識的開發利用,推進文化創意、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文化部、版權局、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別負責)
60.支持企業運用知識產權進行海外股權投資。(知識產權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國資委負責)
61.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制定,推動有知識產權的創新技術轉化為標準。(質檢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知識產權局、國防科工局負責)
62.支持研究機構和社會組織制定品牌評價國際標準,建立品牌價值評價體系。支持企業建立品牌管理體系,鼓勵企業收購海外知名品牌。(質檢總局、商務部、工商總局、國資委負責)
63.保護和傳承中華老字號,大力推動中醫藥、中華傳統餐飲、工藝美術等企業“走出去”。(商務部、文化部、衛生計生委按職責分別負責)
(七)加強知識產權信息開放利用。
64.建立財政資助項目形成的知識產權信息披露制度。(知識產權局、科技部、財政部負責)
65.加快落實上市企業知識產權信息披露制度。(證監會、知識產權局、工商總局負責)
66.規範知識產權信息采集程序和內容。(知識產權局、工商總局、版權局負責)
67.完善知識產權許可的信息備案和公告制度。(知識產權局負責)
68.加快建設互聯互通的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實現專利、商標、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地理標誌等基礎信息免費或低成本開放。(知識產權局、發展改革委、農業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版權局、林業局負責)
69.增加知識產權信息服務網點,完善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絡。(知識產權局、工商總局、版權局負責)
70.推進專利數據信息資源開放共享,增強大數據運用能力。依法及時公開專利審查過程信息。(知識產權局、發展改革委負責)
四、加強重點產業知識產權海外布局和風險防控
(一)加強重點產業知識產權海外布局規劃。
71.加大創新成果標準化和專利化工作力度,推動形成標準研制與專利布局有效銜接機制。研究制定標準必要專利布局指南。(質檢總局、知識產權局、商務部負責)
72.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重點領域,建立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工作機制,實施產業規劃類和企業運營類專利導航項目,繪制服務我國產業發展的相關國家和地區專利導航圖。(知識產權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73.編制發布相關國家和地區專利申請實務指引。(知識產權局負責)
(二)拓展海外知識產權布局渠道。
74.推動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等聯合開展海外專利布局工作。鼓勵企業建立專利收儲基金。(知識產權局、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國資委、中科院、國防科工局、貿促會負責)
75.加強企業知識產權布局指導,在產業園區和重點企業探索設立知識產權布局設計中心。(知識產權局、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資委負責)
76.分類制定知識產權跨國許可與轉讓指南,編制發布知識產權許可合同範本。(知識產權局、商務部負責)
(三)完善海外知識產權風險預警體系。
77.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管理與服務等標準體系。(知識產權局、質檢總局負責)
78.支持行業協會、專業機構跟蹤發布重點產業知識產權信息和競爭動態。制定完善與知識產權相關的貿易調查應對與風險防控國別指南。完善海外知識產 權信 息服務平臺,發布相關國家和地區知識產權制度環境等信息。建立完善企業海外知識產權問題及案件信息提交機制,加強對重大知識產權案件的跟蹤研究,及時發布 風險提示。(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工商總局、知識產權局、貿促會按職責分別負責)
(四)提升海外知識產權風險防控能力。
79.研究完善技術進出口管理相關制度,優化簡化技術進出口審批流程。(商務部負責)
80.完善財政資助科技計劃項目形成的知識產權對外轉讓和獨占許可管理制度。(商務部、科技部牽頭,財政部、知識產權局負責)
81.制定並推行知識產權盡職調查規範。支持法律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全方位、高品質知識產權法律服務。(司法部、工商總局、版權局、知識產權局負責)
82.探索以公證方式保管知識產權證據、證明材料。(司法部、高法院、工商總局、版權局、知識產權局負責)
83.推動企業建立知識產權分析評議機制,重點針對人才引進、國際參展、產品和技術進出口等活動開展知識產權風險評估,提高企業應對知識產權國際糾紛能力。(知識產權局、商務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國資委、貿促會負責)
(五)加強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
84.制定實施應對海外產業重大知識產權糾紛的政策。(商務部、知識產權局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版權局、貿促會負責)
85.研究我駐國際組織、主要國家和地區外交機構中涉知識產權事務的人力配備。(中央編辦、外交部、財政部、商務部、工商總局、知識產權局、貿促會按職責分別負責)
86.發布海外和涉外知識產權服務和維權援助機構名錄,推動形成海外知識產權服務網絡。(商務部、工商總局、知識產權局、貿促會按職責分別負責)
五、提升知識產權對外合作水平
(一)推動構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國際知識產權規則。
87.積極參與聯合國框架下的發展議程,推動《TRIPS協定與公共健康多哈宣言》落實和《視聽表演北京條約》生效,參與《專利合作條約》、《保護 廣播 組織條約》、《生物多樣性公約》等規則修訂的國際談判,推進加入《工業品外觀設計國際註冊海牙協定》和《馬拉喀什條約》進程。(外交部、環境保護部、農業 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版權局、林業局、知識產權局、貿促會按職責分別負責)
(二)加強知識產權對外合作機制建設。
88.加強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世界貿易組織及相關國際組織的合作交流。深化同主要國家知識產權、經貿、海關等部門的合作,鞏固與傳統合作夥伴的友好關 系。(知識產權局、商務部、外交部牽頭,農業部、文化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版權局、林業局、貿促會負責)
89.推動相關國際組織在我國設立知識產權仲裁和調解分中心。(知識產權局、外交部、司法部負責)
90.加強國內外知名地理標誌產品的保護合作,促進地理標誌產品國際化發展。(農業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按職責分別負責)
91.積極推動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系和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框架下的知識產權合作。(商務部、知識產權局、外交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版權局負責)
92.探索建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知識產權合作機制。(知識產權局、商務部牽頭,外交部、發展改革委、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版權局、貿促會負責)
(三)加大對發展中國家知識產權援助力度。
93.支持和援助發展中國家知識產權能力建設,鼓勵向部分最不發達國家優惠許可其發展急需的專利技術。(知識產權局、外交部、科技部、商務部負責)
94.加強面向發展中國家的知識產權學歷教育和短期培訓。(知識產權局、外交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負責)
(四)拓寬知識產權公共外交渠道。
95.拓寬企業參與國際和區域性知識產權規則制修訂途徑。推動國內服務機構、產業聯盟等加強與國外相關組織的合作交流。(知識產權局、外交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貿促會負責)
96.建立博鰲亞洲論壇知識產權研討交流機制,積極開展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知識產權研討交流活動。(知識產權局、商務部負責)
97.建立具有國際水平的知識產權智庫。(知識產權局負責)
六、加強政策保障
(一)加大財稅和金融支持力度。
98.運用財政資金引導和促進科技成果產權化、知識產權產業化。(知識產權局、科技部、財政部負責)
99.落實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知識產權費用按規定實行加計扣除。(財政部、稅務總局負責)
100.制定專利收費減繳辦法,合理降低專利申請和維持費用。(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知識產權局負責)
101.積極推進知識產權海外侵權責任保險工作。(保監會、知識產權局負責)
102.深入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和重點產業知識產權運營基金試點。(財政部、知識產權局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二)加強知識產權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103.加強知識產權相關學科建設,完善產學研聯合培養模式,在管理學和經濟學中增設知識產權專業,加強知識產權專業學位教育。加大對各類創新人才的知識產權培訓力度。(教育部、知識產權局負責)
104.鼓勵各地引進高端知識產權人才,並參照有關人才引進計劃給予相關待遇。探索建立知識產權國際化人才儲備庫和利用知識產權發現人才的信息平臺。(中央組織部、知識產權局負責)
105.鼓勵我國知識產權人才獲得海外相應資格證書。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職業水平評價制度,穩定和壯大知識產權專業人才隊伍。選拔培訓一批知識產權創業導師,加強青年創業指導。(知識產權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三)加強宣傳引導。
106.廣泛開展知識產權普及型教育,加強知識產權公益宣傳和咨詢服務,提高全社會知識產權意識。(中央宣傳部、知識產權局、教育部、文化部、工商總局、版權局、網信辦負責)
人社部:三項舉措實現“十三五”期間養老保險基金長期平衡
據新華社報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養老保險司副司長賈江28日表示,“十三五”期間將通過“增收”、嚴管等措施改革和完善養老保險制度,綜合施策,實現養老保險基金長期平衡。
記者從全國老齡辦、民政部等部門28日聯合在京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截至2016年底,我國60歲以上人口已達2.3億人,占總人口的16.7%。根據國務院日前印發的《“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預計到2020年,全國60歲以上人口將增加到2.55億人左右,占總人口比重提升到17.8%。規劃要求,到2020年,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90%。
賈江表示,為及早、綜合、科學應對我國人口老齡化趨勢,“十三五”時期,將主要通過幾項舉措改革和完善養老保險制度,健全參保繳費激勵約束機制,實現養老保險基金長期平衡。
一是在基金“增收”上下功夫。抓住城鎮化快速推進帶來的紅利,實行全民參保登記計劃,加大擴面征繳力度,實現應保盡保、應收盡收;進一步提高統籌層次,解決基金結構性矛盾,開展積累基金投資運營,提高基金抗風險能力;通過劃撥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做大全國社會保障戰略儲備、加大財政投入等措施,多渠道籌集資金。
二是嚴格基金支出管理。在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基礎上,嚴格控制提前退休,防止基金跑冒滴漏;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保持適度待遇水平。
三是發展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減輕國家法定基本養老保險的壓力。主要是大力發展企業(職業)年金,鼓勵發展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滿足不同群體保障需要。
以下為實錄:
確立“四梁八柱”目標任務
織就“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宏偉藍圖
——全國老齡辦、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聯合舉行新聞發布會
3月28日上午,全國老齡辦、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等五部委聯合舉辦《“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新聞發布會,全國老齡辦副主任朱耀垠主持會議,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副司長孟誌強、發展改革委社會發展司副司長郝福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養老保險司副司長賈江、衛生計生委計劃生育家庭發展司副司長蔡菲出席發布會,並回答記者問。人民日報、新華社、中新社、中央電視臺等40多家新聞媒體參加了本場發布會。
會上,全國老齡辦副主任朱耀垠首先介紹了《規劃》出臺的背景和意義、主要內容以及突出特點。據介紹,編制實施《規劃》,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也是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必然要求。本次《規劃》充分體現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專章的要求,總共設置了11章33節內容,確立了“四梁八柱”的目標任務:即“多支柱、全覆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完善;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更加健全;有利於政府和市場作用充分發揮的制度體系更加完備;支持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的社會環境更加友好”等四項發展目標,以及“健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健全養老服務體系、健全健康支持體系、繁榮老年消費市場、推進老年宜居環境建設、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擴大老年人社會參與、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等八大重點任務。《規劃》充分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新發展理念要求,註重頂層制度設計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致力於推動老齡事業和養老體系統籌融合發展。
會上,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等相關司局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做大增量、盤活存量、提升質量,激發養老服務業發展活力。
問:《規劃》出臺對養老服務業發展具有什麽推動作用?
答:養老服務既是涉及億萬群眾福祉的民生事業,也是具有巨大發展潛力的朝陽產業。《規劃》是“十三五”時期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指南針、指揮棒。一方面,《規劃》著力保基本、兜底線、惠民生,通過打好制度、政策和資金的“組合拳”,有效保障面向老年人的基本公共服務供給,進一步織密築牢老年人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網,增強兜底保障能力。另一方面,《規劃》提出加快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鼓勵市場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養老服務,繁榮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具體來看,一是做大增量。《規劃》強調轉變政府職能,降低準入門檻,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養老市場,對“繁榮老年消費市場”單獨設立一章,要求支持養老服務產業與健康、養生、旅遊、文化、健身、休閑等產業融合發展,豐富養老服務產業新模式、新業態,加快形成產業鏈長、覆蓋領域廣、經濟社會效益顯著的養老服務產業集群。二是盤活存量。繼續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深化養老服務業放管服改革,鼓勵整合改造企業廠房、商業設施、存量商品房等用於養老服務,同時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提升服務效能,增強活力,把寶貴的養老資源用好盤活。三是提升質量。具體來看,就是實現“四個轉型”:推動理念轉型,堅持以人為本,質量優先,讓提高供給質量的理念深入人心;推動管理轉型,依托大數據、“互聯網+”等現代手段提升養老服務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實現養老服務供求有效對接,促進管理水平再上新臺階;推動產品轉型,努力增加新品種,變粗放為精細,全面提高設計、研發、生產制造老年用品的能力,促進老年產品升級換代,加強質量管理,保障養老產品安全可靠適用;推動服務轉型,加強養老機構服務質量監管,建立健全養老機構服務評估制度,支持各類服務主體為老年人提供滿意的服務、放心的服務、可持續發展的服務。
——全方位激勵扶持,使養老服務業成為社會投資熱點。
問:“十三五”時期在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發展養老服務方面,民政部有哪些具體落實舉措?
答:2013年《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幹意見》下發以來,民政部會同相關部門初步建立了激勵社會力量投資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政策體系。目前,激勵效果正逐步顯現,全國民辦養老機構發展迅速,約占養老機構總數的40%,許多省份已經超過50%,養老服務業正成為社會投資熱點。這些激勵措施雖然取得一定成績,但與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問題主要集中在養老機構作為一般建設項目的審批和行業準入中存在的審批周期長、環節多、門檻高,以及優惠政策不落地等方面。
下一步,民政部將按照國務院要求,圍繞落實《規劃》各項任務,繼續加大對社會力量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激勵扶持力度。一是結合《規劃》實施,抓好國務院辦公廳最近下發的《關於進一步激發社會領域投資活力的意見》的分工落實,持續實施好《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若幹意見》和民政部、發展改革委等13部門《關於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放管服改革的通知》等文件,完善配套措施,進一步降低制度性準入門檻。二是繼續落實好民政部等部門《關於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關於支持整合改造閑置社會資源發展養老服務的通知》,以及規劃建設、購買服務、土地供應、稅費優惠、補貼支持方面的扶持政策,充分釋放政策效益。三是按照“激發社會活力,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的主體作用,健全養老服務體系”的指導思想,將吸引社會力量參與的措施納入發展規劃、改革試點、地方激勵、提高服務質量等工作中去,實行全方位激勵。
——加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挑戰。
問:人社部如何貫徹落實《規劃》,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
答:截至2016年底,我國60歲以上人口已達2.3億人,占總人口的16.7%,65歲以上人口達1.5億人,占10.8%,據預測,我國老年撫養比將由目前的2.8:1達到2050年的1.3:1。我國人口老齡化呈現的人口規模大、速度快、高峰持續時間長等特點,對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全方位和極其深刻的影響,並直接對養老、醫療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帶來重大挑戰,必須及早應對、綜合應對、科學應對。
從養老保險方面看,主要是改革和完善養老保險制度,健全參保繳費激勵約束機制,多措並舉,綜合施策,實現基金長期平衡。一是在基金“增收”上下功夫。抓住城鎮化快速推進帶來的紅利,實行全民參保登記計劃,加大擴面征繳力度,實現應保盡保、應收盡收;進一步提高統籌層次,解決基金結構性矛盾,開展積累基金投資運營,提高基金抗風險能力;通過劃撥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做大全國社會保障戰略儲備、加大財政投入等措施,多渠道籌集資金。二是嚴格基金支出管理。在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基礎上,嚴格控制提前退休,防止基金跑冒滴漏;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保持適度待遇水平。三是發展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減輕國家法定基本養老保險的壓力。主要是大力發展企業(職業)年金,鼓勵發展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滿足不同群體保障需要。
從醫療保險方面看,一是針對人口老齡化加速增加醫保基金負擔的實際情況,健全醫療保險穩定可持續籌資和報銷比例調整機制,厘清政府、社會、個人的責任,監控基金運行風險。二是適應人口流動性增強的特點,建立和完善國家級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平臺,加快實現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加強異地就醫監管。三是根據高齡化態勢不斷加劇的趨勢,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保障失能、半失能老人長期護理需求。
我們相信,只要未雨綢繆,綜合施策,是能夠應對好人口老齡化挑戰的。
——實施健康老齡化戰略,保障老年人能夠獲得適宜的、綜合的、連續的整合型健康服務。
問:《規劃》第五章的內容是“健全健康支持體系”,其中提到健康老齡化的理念,請問衛生計生委在推進健康老齡化方面,將有哪些具體舉措?
答:健康老齡化,是指從生命全程的角度,從生命早期開始,對所有影響健康的因素進行綜合、系統的幹預,營造有利於老年健康的社會支持和生活環境,以延長健康預期壽命,維護老年人的健康功能,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
我國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高、失能率高, 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近1.5億人,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約4000萬人,老年人對醫療保健、康複護理等服務的需求日益增加。為推動實現健康老齡化目標,我委積極謀劃,采取了一系列的具體舉措,一是加強頂層設計,將健康老齡化納入“健康中國2030”等國家戰略,聯合12部門專門制定《“十三五”健康老齡化規劃》,明確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二是宣傳先導,大力開展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提高老年人健康素養。三是註重預防,加大健康管理和慢病防控力度。四是加強醫療服務體系建設,提升服務質量。五是強化康複護理,積極推進醫養結合。
下一步,衛生計生委將按照《“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要求,以維護老年健康權益和滿足老年健康服務需求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大力推進老年健康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生命全周期、健康服務全覆蓋為主線,加強宣傳教育、預防保健、醫療救治、康複護理、醫養結合和安寧療護工作,構建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保障老年人能夠獲得適宜的、綜合的、連續的整合型健康服務。一是加強健康促進和疾病預防,開展適合老年人特點的以自我保健、疾病預防為主的健康教育,實施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項目,每年免費為65歲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務,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評估、體格檢查、輔助檢查和健康指導等;開展針對老年人等重點人群的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篩查幹預、腦卒中高危人群篩查幹預、癌癥早診早治、腫瘤隨訪登記、慢性病綜合幹預等,並註重提高慢性病綜合幹預管理效果。二是發展老年醫療與康複護理服務,按照《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原則(2016-2020年)》,加強老年康複醫院、護理院、臨終關懷機構和綜合醫院老年病科建設,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康複護理床位占比,增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老服務能力,提高服務質量和可及性。三是推進醫養結合,與民政部門聯合,完善醫養結合工作機制,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的合作機制,支持養老機構開展醫療服務,重點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所需的醫療護理和生活照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