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在航旅縱橫上選過座?如果最近乘坐過南航的商業航班,你會發現,以往能夠在航旅縱橫上輕松完成的提前選座功能不好用了。
導火索是南航出臺的一份《關於規範南航網絡選座、值機業務的通告》,稱“發現未獲得南航授權許可的一些網站、APP應用程序、小程序等第三方網絡平臺,通過各種非正常方式擅自為南航旅客辦理選座、值機業務,嚴重擾亂了南航航班運行秩序”。
航旅縱橫就是南航所提到的“第三方網絡平臺”之一,此外也包括飛常準、航班管家等其他第三方。
南航通告發出後不久,航旅縱橫官方公眾號也發布公告,宣布下線南航的手機值機功能(也就是選座)。
隨後,包括國航、海航、東航、廈航、山航在內的多家航空公司,也開始陸續發布類似南航的通告,要求對第三方平臺進行清理,並建議在航司官方渠道(官網、APP、微信公眾號或者值機櫃臺)辦理值機選座。
為什麽一個簡單的選座功能,就讓航司們集體與第三方平臺“反目”?
在發布通告時,南航曾給出這樣的理由:非授權網絡平臺缺乏有效的信息安全監管,可能非法截存旅客身份數據、賬號數據和行程數據等信息,並由此產生旅客個人隱私泄露和會員賬戶被盜用的風險。
據筆者了解,一般第三方平臺得以進行值機選座,是采取網絡爬蟲抓取官網值機頁面的方式,航旅縱橫由於是中航信的子公司(中航信是幾乎國內所有航空公司訂座、離港等核心業務的技術服務商,值機業務也是通過中航信的系統進行),可以通過母公司獲得各家航司的賬號。
因此,航空公司均提出第三方平臺有“旅客信息泄露或者被盜用”的風險,尤其是5月25日,被稱為“史上最嚴”數據信息保護條例的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正式生效後,全球各行各業都開始重新審視自己的數據處理政策和行為,以避免動輒數億的罰款。
當然,與第三方平臺“反目”的背後,還有航司希望通過“選座”這一對旅客來說可以算是“高頻”和“剛需”的功能,吸引更多客戶到自有渠道,打造真正的流量入口。
近年來,國內航空公司一直在加強直銷平臺的打造,直銷比例同比均大幅上升,但除了航司官網、App,呼叫中心、自營櫃臺等自有渠道外,接近一半還是來自其在攜程、飛豬、去哪兒等平臺上開設的旗艦店,真正獲得流量的,更多還是第三方平臺。
因此,為了留住真正的顧客,航空公司也在想盡辦法在自有渠道提供包括值機選座、不正常航班退改服務等在內的更多“額外價值”。
比如南航就成立了13個項目組,全面對接旅客出行規劃及訂購機票、出發前往機場、在機場、飛行中、到達目的地、行程結束後等共計329個環節,希望通過退改簽、選座值機、航班動態推送等真正的服務和產品來增加用戶黏性。
畢竟,只有將真正的資源和客戶匯聚在自己的平臺,才有掌握主動權和流量變現的可能,比如進一步推廣逾重行李、付費餐食、付費休息室、快速登機等附加服務,提升賣機票以外的輔營收入。(2017年,全球航司輔營收入前十名總額破280億美元,國內航司輔營收入總額只有7億多人民幣。)
不過,與技術見長的第三方平臺相比,航空公司的官網或APP既不可以對不同航司的同一航線進行比價,IT技術和旅客服務系統(PSS)的欠缺甚至還可能影響基本的交易體驗,要留住真正的顧客,要改進的“硬傷”還有很多。
不是融資規模,也不是發電容量,能讓巴基斯坦旁遮普省吉航(Jhang)電站在中巴經濟走廊項下多個能源項目中脫穎而出的,是項目中所采用的兩臺高效燃機。
這兩臺SGT5-8000H重型燃氣輪機,由德國企業西門子交付,助力中國機械設備工程股份有限公司(CMEC)完成項目總承,這種中外協同的新方式正在“一帶一路”倡議下有機發展。
中外合作帶動“一帶一路”項目穩步前行
巴基斯坦吉航項目已被西門子股份公司總裁兼首席執行官凱颯多次提及。
在2018年6月6日西門子主辦的2018“一帶一路”國際合作論壇上,凱颯曾介紹,西門子向巴基斯坦的吉航聯合循環電廠項目成功交付兩臺高效燃氣輪機,是西門子與中國機械設備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歷程中的一個新的重要里程碑。該項目可實現的發電量相當於巴基斯坦近400萬戶家庭的用電總量。
西門子SGT5-8000H燃氣輪機成功運抵巴基斯坦的吉航聯合循環電廠項目現場
除了2臺SGT5-8000H燃氣輪機,西門子還助力中國機械設備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1臺SST-5000蒸汽輪機、2套NEM余熱鍋爐、變壓器和開關站系統、全廠控制系統及相關輔助系統。
外資企業的技術協助加快了中國企業的項目進展。
凱颯表示,西門子擁有全面的先進技術和業務組合、強勁的創新實力、獨特的專業技術和知識,尤其是遍及全球的業務網絡,以及靈活的服務模式。我們已經做好準備,並期待幫助中國企業走向全球。
“事實上,西門子已經與100多家中國企業攜手合作,共同開拓全球機遇。我相信這只是一個開始,我們將攜手迎接更加美好的未來。”凱颯說。
其實,作為“一帶一路”倡議的發起國,中國已經在與第三方夥伴,共同推動“一帶一路”建設落地生根。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秘書長周曉飛在6月6日出席上述論壇時表示,(中方)竭誠歡迎更多跨國公司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建設。通過聯合投資、聯合研發、聯合生產等方式共同開發第三國市場,實現優勢互補,成果共享。
“據我們了解,目前已有許多跨國企業積極參與到共建“一帶一路”中,例如西門子作為技術領域的代表企業之一,利用全球網絡和業務優勢,同上百家中國海外工程承包企業協作,在第三國成功實施了很多項目。使項目東道國受益的同時,也實現了自身業務增長,成為互利合作的典範。”周曉飛說。
周曉飛表示,“我們主張將中國的優質產能和優勢裝備,同發達國家關鍵技術和先進裝備結合起來,同發展中國家的城市化、工業化需求對接起來,既可以為全球經濟持續複蘇和健康增長註入新的動力,又可以為中國經濟穩中求進開辟新的空間,還可以為各國企業合作共贏創造新的機遇。”
其實,許多跨國公司已經參與到了眾多一帶一路項目中。
以西門子為例,目前西門子已與上百家中國工程承包企業在超過100個國家和地區合作開拓市場,足跡遍及六大洲。白俄羅斯別列佐夫聯合循環電站項目中,西門子與中國機械工程公司合作在白俄羅斯建立了第二大電廠,發電功率約占其全國總輸出功率的10%,創造了在白俄羅斯提前投入運營的記錄。
“一帶一路”倡議正在從願景變為現實
2018年是“一帶一路”倡議提出的第五年,“一帶一路”倡議正在從願景變為現實。
從“寫意畫”到“工筆畫”。很多跨國企業也關註到從提出至今五年的時間里,“一帶一路”從區域發展倡議上升到全球倡議,從發展規劃上升到國家戰略的顯著過程。
周曉飛表示,“共建‘一帶一路’倡議提出五年來,我國與世界各國國際組織秉持和平合作,開放包容,互學互建,互利共贏的理念,堅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則,已從理念到行動發展成為了實實在在的國際合作。”
“無論是從戰略還是經濟的角度出發,當前的地緣政治變局和‘一帶一路’倡議的實施正使中國在全球格局中的角色發生著轉變。從簡單意義上來說,‘一帶一路’倡議是中國對全世界發出邀請,共同參與到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這一里程碑式的倡議將涉及約90個國家以及更廣大的地區,基礎設施投資總額預計達到1萬億歐元;它能改善全球70%人口的生活,並將在幾乎所有行業產生新的機會”,凱颯強調。
渣打集團研究發現,2014-2016年間,中國與共計64個“一帶一路”相關經濟體開展貿易,並且規模已超過3萬億美元;截至2016年底,中國對“一帶一路”的直接投資總量由2014年底的920億美元增加到超過1290億美元。更多跨地區基建網絡已破土動工,並將隨著時間的推進給相關國家帶來更多經濟效益。
據周曉飛介紹,目前“一帶一路”建設已在搭建高層國際合作交流平臺、強化戰略對接和政策溝通、推動高效暢通的國際大通道建設、深化貿易與產能合作投資、人文合作和人員交往持續擴大和金融服務保障能力不斷提高六大方面取得新進展。
在建設高效暢通的國際大通道方面,六廊六路、多國多港、主骨架初步形成;陸海空網四位一體連通穩步推進,一大批合作項目已經或正在全面推進中,對促進當地社會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中歐班列累計開行近9000列,通達歐洲14個國家的42個城市,與12個國家簽署了《網上絲綢之路合作諒解備忘錄》,發布了“一帶一路”數字經濟國際合作倡議。
來自國家發改委的數據顯示,以深化貿易與產能合作投資為例,2013年-2017年5月間,中國與相關國家貨物貿易總額的累計超過5萬億美元,對外直接投資超過700億美元,與39個重點國家簽署了產能合作文件。在相關國家建設了75個境外經貿合作區,累計投資270多億美元,為當地創造了200多萬個就業崗位。
在金融服務保障能力方面,中國與17個國家共同核準《“一帶一路”融資指導原則》,與24個相關國家簽訂了1.4萬億人民幣的雙邊本幣互換協議,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各商業銀行支持“一帶一路”建設的力度不斷加大。
雅萬高鐵、瓜達爾港、中俄原油管道複線等一批重大項目取得早期收獲,21世紀數字絲綢之路建設有序推進。
擴大共建朋友圈
自2017年5月舉辦首次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以來,“一帶一路”建設進入了新階段,合作也延伸到了非洲和拉美更廣泛的地區。
周曉飛表示,“作為首倡國,中國將繼續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則,與世界各國一道推進‘一帶一路’建設走深走實,使之產生豐富多彩,實實在在的成效。”
下一步,根據周曉飛的介紹,中國將在增進戰略互信,加強政策對接;推進重大項目,促進互聯互通;促進投資貿易,深化經濟合作;完善金融服務,健全金融體系;密切人文交流,夯實民心基礎等五方面做工作。
周曉飛表示,中方歡迎更多國家參與到“一帶一路”建設中來,擴大共建“一帶一路”朋友圈,持續提升國際合作水平,為推進經濟全球化發展做出新的貢獻。中方願分享合作機遇,共享合作成果。
而具體在金融方面,將落實好“一帶一路”金融指導原則,融資指導原則,積極開展國際金融合作,創新合作模式,推動建立“一帶一路”建立長期、穩定、可持續、風險可控的多元化融資體系。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司巡視員王建軍表示,在雙邊合作為主線的基礎上,第三方合作可作為推動相關各方參與“一帶一路”倡議的重要方式,具體包括政府間合作、企業層面合作、金融機構聯合融資以及智庫研究機構的知識共享。
作為中國和“一帶一路”相關國家外的第三方,跨國企業將在聯合融資和知識技術交流領域充分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琳達)
引入第三方擔保或與保險公司合作,發布履約信用保障保險等產品,對投資人賬戶、資產等安全做出保障,這是P2P平臺為了增強投資者信心而常用的方法。但值得註意的是,此類擔保產品並不一定覆蓋平臺的全部產品,在出現項目逾期時,擔保公司或保險公司賠付給投資人的也不一定是全部額度。也就是說, 有擔保公司助陣不意味著平臺一定安全。
近日,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分公司(下稱“廣州人保財險”)發布公告表示,P2P平臺“草根投資”通過其相關APP、網站廣泛宣傳“草根投資與PICC合作履約保證資產重磅上線”、“草根投資近期已與PICC等保險巨頭達成戰略合作”等虛假宣傳內容並不屬實。廣州人保財險從未與浙江草根投資有限公司、浙江草根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進行過合作,與草根投資之間不存在任何保險合同關系。
“投資人應從保證範圍、觸發機制、具體細則等多方面詳細了解。”一位業內專家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第三方擔保模式漸起
P2P平臺與保險公司或第三方擔保公司合作是一種增信方式,成為投資者選擇平臺時參考的因素之一,從2015年至今,已有多家P2P平臺宣布開展此類合作。
例如,近日宜人貸與人保財險合作提供信用保證保險保障和擔保公司保障;拍拍貸與中合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的風險保障計劃;積木盒子的“穹頂計劃“,如果發生項目違約,則由擔保公司在該項目到期日之後的第30個自然日當日收購該項目債權。
P2P平臺引入第三方保障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第三方擔保公司,包括融資性擔保公司和非融資性擔保公司;二是和保險公司合作,最常見的是履約保證保險。
履約保證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向履約保證保險的受益人(P2P投資人)承諾,如果被保險人(P2P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履行還款義務,由保險公司按照保單約定承擔賠償責任、向投資人賠付本金及收益的一種保險產品。
除了履約保證保險之外,業內常見的還有賬戶安全險、財產保險等。賬戶安全險是指對用戶賬戶安全進行擔保,即用戶在P2P平臺賬戶充值、提現過程中發生資金被盜轉等情況,保險公司會承擔相應的損失;財產保險主要是為擔保標的抵押物提供擔保,例如車抵貸的車子出現安全問題,由保險公司進行賠付。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表示,P2P是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也就是說,P2P平臺不得直接或變相向投資人承諾保本保息,投資人有“自行承擔借貸產生的本息損失”的義務。
《關於做好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57號文)也指出,“風險備付金與網貸機構的信息中介定位不符,應當逐步消化,壓縮風險備付金規模。”並建議各地應當積極引導網貸機構采取引入第三方擔保等其他方式對出借人進行保障,風險準備金、風險備付金等模式被認定為違規。
因此,“近期P2P平臺與保險公司或者第三方擔保公司開展合作,符合監管層一直以來的態度,禁止平臺自擔保,但鼓勵平臺采取措施保證投資者的利益。”業內人士表示。
保險公司態度謹慎
與第三方擔保相比,信用履約保險借助了擔保概念,上述業內人士表示,很多履約險不會對全部借款項目進行承保,而可能限定為某類別的優質資產。另外,對於不同風險評級的資產投保費率也不盡相同。
去年6月,原保監會就《信用保證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對保險公司對接網貸業務進行規範,要求保險公司開展網貸平臺信保業務,應對合作的網貸平臺制定嚴格的資質準入要求。《意見稿》出臺後,此前引入履約保證保險的網貸平臺和承保的保險公司面臨自查自糾、整改的局面。
根據《意見稿》要求,保險公司開展網貸平臺信保業務,不得與不符合互聯網金融相關規定的網貸平臺開展信保業務。
此外,《意見稿》要求保險公司與網貸平臺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保險公司開展網貸平臺信保業務,應按照互聯網保險業務的相關規定,做好保險產品及服務等方面的信息披露;保險公司應要求合作網貸平臺公布由保險公司統一制作和授權的保險產品重要信息,避免網貸平臺進行虛假、誤導宣傳。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目前大多數保險公司對與P2P公司開展類似合作都持謹慎態度。例如,某保險公司人士對第一財經表示:“我們不會與P2P平臺合作,這一塊業務我們不做。”
“履約險對接的資產杠桿非常高,規模太大肯定會影響賠付率。監管對保險公司開展網貸平臺信保業務的規定,主要是為了防止保險公司為P2P平臺提供過度的背書。”業內人士稱。
擔保亂象需警惕
P2P平臺尋求與險企、第三方擔保公司合作,一方面有助於平臺完善風險管理體系,一方面在風險備付金被叫停的情況下,對防範風險起到重要作用。
那麽,上了保險或有第三方擔保的P2P平臺就一定靠譜嗎?
值得註意的是,此類擔保項目並不意味著產品的完全賠付,有擔保公司助陣也並不意味著平臺一定安全,投資人應註意具體的項目條款細則。“這不能作為投資評判的依據。”上述業內專家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以履約保險為例,專家表示,首先要看履約保險的保證範圍有多大,是全保還是保一部分?其次,要看保險的觸發機制是什麽,比如逾期多久後履約保證保險才能啟動?第三,要看擔保公司或保險公司的能力有多大,擔保公司為多少家P2P平臺提供了擔保?但這些信息並沒有完全向投資人披露。
例如,以近期某頭部P2P平臺與保險公司合作的履約保證保險為例,平臺針對特定借款產品推出借款人的履約保證保險,所承保產品借款周期不超過12個月,借款金額不超過20萬元。保險公司向借款人收取保費,如果借款人出現違約,保險公司將根據協議約定,對逾期超過90天的借款給付保證金。
“不超過12個月”、“逾期90天”、“借款金額不超過20萬”等都是此項保險的具體細則條款,也就是說該保險產品並不覆蓋P2P平臺的所有產品項目。
上述專家表示,由於保險公司的履約保證險承保的是P2P平臺上債務人與投資人的借貸關系,因此,即便是平臺爆雷、跑路,保險公司也不能因此而免除保險責任,但保險公司可根據免責條款拒賠。
蘇寧金融研究院互聯網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平臺是信息撮合方,平臺出現問題並不會影響項目本身的法律效力,但也要關註項目的擔保範圍。“不一定所有標的都在擔保範圍內,即便有了保障,投資人也要看條款。比如在賠付比例上,不一定是百分之百賠付。”
例如,擔保公司及保險公司更傾向於選擇低風險產品。“擔保費只有幾個點,擔保公司、保險公司傾向選擇風險可以承受並且可控的項目。”薛洪言稱。
上述業內專家認為,當P2P爆雷、跑路等不可抗力風險發生後,具體要看雙方的合同框架是怎樣運行的,保障機制起多大作用是否在合同中有約定。“如果沒有約定,擔保公司也可以甩鍋。”
另外,對於與擔保公司或者保險公司的合作,多數P2P平臺信息披露沒有盡到完全披露的責任。
從目前來看,大多數的P2P公司只是對外宣傳可以提供這樣的服務,但並沒有向投資者披露平臺與保險公司或第三方擔保公司的合作內容。擔保範圍、賠付比例、擔保公司共為多少平臺提供了此類擔保等具體信息,投資者並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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