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4月17日消息,中央巡視組原副部級巡視專員張化為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張化為簡歷:
張化為,男,大專學歷,副部級巡視專員。原中紀委第五室主任、中央組織部第一企業金融巡視組副組長。
2013年6月進駐中國人民大學巡視。 2014年7月28日,中央第十一巡視組進駐國家體育總局開展專項巡視工作,任巡視組組長。
2015年2月,任中央第十一巡視組組長,進駐中國國電集團公司開展專項巡視工作。
簡歷來自中國經濟網
4月24日,據中紀委網站消息,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楊曉渡在國務院第五次廉政工作會議上表示,嚴肅查辦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損公肥私、侵吞國有資產、違規交易、搞利益輸送等違紀違法行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遏制金融領域腐敗。開展“天網2017”行動,深化與聯合國、二十國集團、亞太經合組織等國際組織和有關國家合作,堅決切斷腐敗分子的外逃之路。
楊曉渡指出,堅持“打虎”“拍蠅”並重,緊盯民生領域,督促各級黨委、紀委及有關部門切實擔負起管黨治黨責任。開展扶貧領域專項整治,加大對“小官大貪”、侵吞挪用、克扣強占等侵害群眾利益問題查處力度,對向扶貧等民生款物伸手的堅決查處,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以下為全文:
楊曉渡:強化監督執紀問責 推動政府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向縱深發展
2016年,在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監察部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按照中央紀委全會和國務院廉政工作會議部署,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推動政府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取得新進展。
一、抓常抓細抓實,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堅持經常抓、抓經常,看住重要節點,聚焦“關鍵少數”,緊盯享樂奢靡和隱形變異的“四風”問題。對發現的問題線索及時約談函詢有關人員,令其在民主生活會上作出深刻檢查;對規避組織監督、頂風違紀的,一律從嚴查處、通報曝光。對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務院決策部署不積極、不到位等問題,嚴肅督促整改。全國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4.1萬起,處理黨員幹部5.8萬人,給予處分4.3萬人。
二、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強化“不敢腐”氛圍。堅決查處政治腐敗和經濟腐敗通過利益輸送相互交織問題,重點審查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幹部。中央紀委監察部共立案審查中管幹部87人,處分86人,移送司法機關25人。在強有力震懾下,5.7萬名黨員幹部主動交代問題。同時,不斷織牢織密追逃追贓“天網”,發揮二十國集團反腐敗工作組主席國作用,確立“零容忍、零障礙、零漏洞”國際合作三原則,在華設立反腐敗追逃追贓研究中心。開展“天網行動”,紅色通緝令頭號嫌犯楊秀珠、5號嫌犯閆永明等39名重點人員被緝拿歸案或投案自首。2014年以來,共追回外逃人員2566人,追贓金額86.4億元。
三、堅決整治和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保障。聚焦扶貧民生,重點整治貪汙挪用救濟物資,截留私分扶貧款、優親厚友,虛報冒領扶貧資金等突出問題,嚴肅查處在“三資”管理、民生惠民、土地征收等領域搞“雁過拔毛”、吃拿卡要、強占掠奪的基層幹部,密切了黨群、幹群關系。中央紀委監察部先後對問題反映集中的21個縣市旗、164個扶貧領域腐敗問題重點督辦,對40起典型案例通報曝光。全國共處分鄉科級及以下幹部39.4萬人,其中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7.4萬人。
四、強化督查問責,督促政府機關履職盡責。做好國務院督查問責審核工作,對74個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對一些地方化解鋼鐵等過剩產能弄虛作假、違法違規生產銷售“地條鋼”、未批先建鋼鐵項目等問題進行嚴肅查處,對相關責任人嚴厲問責;直接參與4起特別重大事故及非法經營疫苗系列案件調查處理工作,研究提出責任追究建議;對3起典型生產安全事故進行督辦。加強生態環保領域的執紀問責,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生態環保領域違紀問題2167起,對3730名黨政領導幹部進行責任追究。
2017年,監察部和各級監察機關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認真貫徹落實本次會議部署和李克強總理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嚴格監督、嚴肅執紀、嚴厲問責,推動政府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向縱深發展,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一是交上作風建設合格答卷。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是一場攻堅戰、持久戰。要緊盯潛入地下公款吃喝等情況,一個節點一個節點堅守、一個階段一個階段推進,把反對“四風”工作往深里抓、實里做,進行到底。註意發現和糾正以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方式對待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等突出問題。密切關註新動向,不斷采取新招數,堅決防止不正之風反彈回潮。
二是鞏固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克服“屆末之年反腐敗可以收官”的思想,做到懲治腐敗力度決不減弱、零容忍態度決不改變。嚴肅查辦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損公肥私、侵吞國有資產、違規交易、搞利益輸送等違紀違法行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遏制金融領域腐敗。開展“天網2017”行動,深化與聯合國、二十國集團、亞太經合組織等國際組織和有關國家合作,堅決切斷腐敗分子的外逃之路。
三是嚴肅查處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堅持“打虎”“拍蠅”並重,緊盯民生領域,督促各級黨委、紀委及有關部門切實擔負起管黨治黨責任。開展扶貧領域專項整治,加大對“小官大貪”、侵吞挪用、克扣強占等侵害群眾利益問題查處力度,對向扶貧等民生款物伸手的堅決查處,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四是以強有力問責推動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把確保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作為重要政治紀律,加強監督檢查,對政策執行不力、工作任務不落實、庸政懶政怠政或者亂作為的嚴肅問責,典型問題公開通報,使失責必問成為常態,確保中央政令暢通。
打鐵還需自身硬。紀檢監察機關要進一步強化自我監督,促使幹部廉潔公正履行職責,做講政治、守紀律、重品行的表率。嚴格落實監督執紀工作規則,針對風險點和薄弱環節,加強教育管理監督,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不被濫用。對不擔當、不負責的調整崗位,對不忠誠、不幹凈的嚴肅查處,著力建設一支讓黨放心、人民信賴的隊伍。
(本文系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楊曉渡同誌2017年3月21日在國務院第五次廉政工作會議上的發言)
4月26日,據中紀委網站消息,安徽省副省長周春雨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周春雨簡歷
周春雨,男,漢族,1968年7月出生,安徽天長人,1988年10月入黨,1989年7月工作,省委黨校法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
1985年9月安徽大學學習;
1989年7月起,先後任合肥市委辦公廳秘書一處工作人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其間:1989年7月至1990年4月在合肥化工廠電解車間勞動鍛煉);
1995年1月任合肥市委辦公廳副調研員;
1995年2月任省委辦公廳秘書室副調研員;
1997年4月任省委辦公廳秘書室調研員;
1999年2月任省政府辦公廳綜合室調研員;
2000年1月任省委辦公廳綜合室調研員;
2000年7月任省財政廳經濟建設處處長;
2001年4月任省財政廳副廳長、黨組成員(其間:1998年9月至2001年8月參加省委黨校法學專業研究生學習);
2007年4月任馬鞍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2008年4月任馬鞍山市委副書記、市政府代市長;
2008年6月任馬鞍山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2010年11月至2010年12月蚌埠市委副書記;
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蚌埠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11年1月至2012年8月蚌埠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2年8月至2016年11月中共蚌埠市委書記;
2016年9月 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2日發布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安徽省原副省長陳樹隆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陳樹隆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毫無政治信仰,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嚴重扭曲,既想當大官、又想發大財,長期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進行經商營利活動,大肆攫取巨額經濟利益,將商品交換原則帶入黨內政治生活,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嚴重破壞政治生態,對抗組織審查,長期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款吃喝;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生活紀律和廉潔紀律,毫無道德底線,大搞權色、錢色交易,收受禮品、禮金,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幹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及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造成國家財政資金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陳樹隆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政治上攀附、經濟上貪婪、道德上敗壞,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等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陳樹隆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準,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八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人物簡歷
陳樹隆,男,漢族,1962年11月生,安徽巢湖人,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碩士學位,高級經濟師、高級會計師。
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在安徽財貿學院會計學系工業財務與會計專業學習,畢業後留校任教兼輔導員
1989年4月起歷任省財政廳綜合處科員、副主任科員
1993年8月任省國債服務中心副主任
1994年6月任省國債服務中心主任、省財政證券公司總經理(正處級)
1998年1月任省信托投資公司總經理(副廳級)、黨委副書記,省國債服務中心主任、省財政證券公司總經理(1996年1月至1999年2月兼任安通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1996年5月至1998年2月兼任安泰期貨公司董事長)
2000年12月任省信托投資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2001年3月任國元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國元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正廳級)
2002年9月任合肥市副市長(2003年2月兼任合肥市委工交企業工委書記;2000年9月至2003年12月在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學習,獲管理學碩士學位)
2003年12月任蕪湖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6年4月任蕪湖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06年7月任蕪湖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8年6月任蕪湖市委書記、市長
2008年7月任蕪湖市委書記
2011年10月任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蕪湖市委書記
2011年12月任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
2012年6月任安徽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2016年2月任安徽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務副省長、黨組副書記
2016年11月8日,安徽省副省長陳樹隆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2016年11月10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人員名單(草案)》。決定免去陳樹隆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
2017年1月,因嚴重違紀辭去安徽省人大代表職務,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決定接受其辭職。
5月22日,據中紀委網站消息,陜西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魏民洲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魏民洲簡歷
魏民洲,男,漢族,1956年8月24日生,籍貫陜西蒲城,出生地陜西華陰,197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5年8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工學學士。
1975.08 陜西省蒲城縣甜水井公社惠家大隊黨支部書記、革委會主任
1976.03 陜西省蒲城縣甜水井公社黨委委員、革委會副主任兼惠家大隊黨支部書記、革委會主任
1978.02 陜西機械學院機械制造工藝及設備專業學習(本科,獲工學學士學位)
1982.01 機械工業部鄭州電纜廠助理工程師,廠黨委委員,團委副書記(1982.06任團委副書記)
1983.10 共青團河南省委統戰部副部長(主持工作),兼青年聯合會秘書長
1985.01 共青團陜西省委青工部副部長、部長、省青年企業家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中國青年旅行社陜西分社總經理兼黨支部書記,省青年發展基金會秘書長兼希望工程辦主任(其間:1995.09-1998.07在陜西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6.06 共青團陜西省委副書記、省青年企業家協會會長
1998.02 中共商洛地委常委、副書記(其間:1999.09-2000.01在中央黨校33期培訓班學習)
2002.01 中共商洛地委常委、副書記,商洛行署黨組書記
2002.02 中共商洛市委常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其間:2003.03-2004.01在中央黨校中青班學習一年)
2005.06 中共商洛市委書記
2007.01 中共商洛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7.05 中共陜西省委常委,商洛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7.06 中共陜西省委常委(其間:2007.09-2007.11在中央黨校培訓班學習)
2007.12 中共陜西省委常委、秘書長
2012.06 中共陜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書記
2016.12 不再擔任陜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書記
2017.01 陜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黨的十七大代表,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省第十次、第十一次、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省十屆、十一屆人大代表。
5月23日,中紀委網站公布,中國銀監會黨委委員、主席助理楊家才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楊家才最後一次公開露面,是在4月7日銀監會召開的重點工作通報會上。楊家才稱,要堅持“一案三問”,發生案件的,堅決問責經辦人、相關人和負責人;貫徹“一險三問”,造成風險的,嚴格懲處業務發起人、業務審批人和機構負責人。同時,堅持“上追兩級”,推行“雙線問責”,情節嚴重的,堅決頂格處罰。
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在今年3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銀監會主席郭樹清到場介紹銀行業支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關情況,作為郭樹清到任銀監會首秀,楊家才也出席該發布會。
當時,對於楊家才對其過去工作的稱贊,郭樹清笑稱:“我沒當主席,你也沒這麽表揚我啊。”楊家才笑著回應:“以前苦於沒有機會。”熟料,以後恐再也沒有機會。
曾分管四大行 主導信托改革
“楊家才從基層一路走來,兼具祁同偉的野心,也有李達康的智慧。”一位金融市場人士形象的描述。多位業內人士對於楊家才的印象是精明、能幹。
從楊家才的履歷不難看出,從湖北省鐘祥縣糧食局幹部、縣政府財金辦、政府辦科長,再到央行系統,一步步升至銀監會主席助理。據媒體報道,56歲的楊家才在銀監會分管人事、辦公廳、非銀機構等工作。
自2003年7月從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副行長、黨委委員,調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北監管局籌備組成員,副局長、黨委委員,楊家才開啟了長達14年的銀監會職場生涯。期間,先後擔任湖北銀監局副局長與安徽銀監局局長。
業內人士稱,曾經在銀監會主管非銀的楊家才對信托行業影響舉足輕重。在銀監會任職期間,他主導多次改革,影響最大的是被信托業所熟知的“楊八條”。
2016年年底的信托業年會上,楊家才定調信托八大業務分類,將信托分類為債權信托、股權信托、標品信托、同業信托、財產信托、資產證券化信托、公益信托及事務信托,稱要使信托甩掉影子銀行帽子。
2007年對於楊家才無疑是至關重要的一年,2007年1月,楊家才出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監管一部主任。據媒體報道,楊家才任銀監會監管一部主任期間,分管四大行。2007年6月起,項俊波擔任農業銀行行長、黨委書記。
在4月9日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因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的消息公布後,次日市場便傳出楊家才被查,如今傳言做實。
中央巡視組專項巡視反饋3大類10個方面問題
根據中紀委網站,2016年2月,中央第十二巡視組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反饋專項巡視情況,包括3大類10個方面問題。
當時中央第十二巡視組組長武在平,副組長穆占英、吳海英、回建反饋了專項巡視情況。銀監會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出席會議,其中包括楊家才。
當時武在平反映的問題主要包括: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兩個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執行選人用人制度不規範,存在“違規提拔”問題。執行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不嚴格,有的“祼官”清理不到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公款旅遊、違規高消費等頂風違紀問題仍然存在。利用監管職權謀取私利的問題反映多。對會管金融機構的監管存在薄弱環節,一些機構問題多發。巡視期間,巡視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及有關部門處理。
武在平代表中央巡視組向銀監會黨委提出了四點意見建議。一是切實發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加強黨的建設,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巡視發現的問題,根本原因在於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委要把主體責任扛在肩上,層層傳導壓力,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結合巡視反饋指出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建議,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進行深刻剖析、對照檢查,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加強幹部教育和管理,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牢固樹立尊崇黨章、敬畏黨紀的意識,開展遵守“六項紀律”和廉潔自律警示教育,增強守紀律講規矩意識。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肅查辦頂風違紀問題,防止“四風”問題反彈。三是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樹立正確用人導向。認真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營造公道正派的選人用人環境。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加大對“祼官”清理力度。四是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權力運行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市場準入、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和行政處罰等方面的制度建設和監督管理,防範廉潔風險。加強對會管金融機構和行業協會的監督管理,促進健康發展。
4月26日,中紀委網站掛出《中國銀監會黨委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下稱《通報》),其中一條是關於會管金融機構案件頻發,侵吞國有資產、利益輸送反映突出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通報》指出,一是加大現場檢查力度。印發《2016年銀監會現場檢查計劃》和《關於做好2016年現場檢查工作的意見》,重點排查員工異常行為。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會管金融機構的處罰力度。安排對招商銀行和華融公司開展全面檢查。完成對信達公司商業化業務的現場檢查,並已行政處罰立案。二是進一步加強風險監管。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信托公司風險監管工作的意見》,督促信托公司進一步加強風險治理體系建設,提升監管有效性。印發《會管金融機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點》,明確提出會管金融機構做好廉政風險防控的工作要求。加大員工異常行為排查頻度和力度,加強員工職業道德教育,嚴防操作風險和案件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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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主席助理楊家才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楊家才簡歷
楊家才,男,1961年出生於湖北,研究生學歷,經濟學碩士,高級經濟師,現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助理、黨委委員。
1980.09-1988.12 湖北省鐘祥縣糧食局幹部、縣政府財金辦、政府辦科長
1988.12-1990.03 中國人民銀行鐘祥縣支行總稽核
1990.03-1997.06 中國人民銀行湖北省分行人事處副科長、科長、辦公室副主任
1997.06-2001.04 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市分行副行長、武漢分行營管部副主任、黨委委員
2001.04-2003.07 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副行長、黨委委員
2003.07-2005.06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北監管局籌備組成員,副局長、黨委委員
2005.06-2007.01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安徽監管局局長、黨委書記
2007.01-2012.09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監管一部主任
2012.09-2013.05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主任
2013.05-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助理、黨委委員兼辦公廳主任(簡歷摘自中國銀監會網站)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第十八屆中央委員,全國政協原常委、港澳臺僑委員會原主任孫懷山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孫懷山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搞團團夥夥,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公款宴請,安排有關單位公款接待家屬旅遊;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其子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孫懷山身為中央委員,政治上對黨不忠誠,經濟上貪婪,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孫懷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八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4月1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顯示,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國華融”)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個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顯示,賴小民任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2012年9月至今任現職。
據了解,賴小民是金融幹部出身。1983年7月在中國人民銀行參加工作,曾任中國人民銀行計劃資金司中央資金處副處長、處長,銀行二處處長,信貸管理司副司長,銀行監管二司副司長;中國銀監會銀行監管二部副局級幹部,北京監管局籌備組組長,北京銀監局局長、黨委書記,中國銀監會辦公廳主任、黨委辦公室主任、首席新聞發言人;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黨委副書記、總裁等職。目前,賴小民兼任中國企業聯合會副會長、中國國際商會副會長等社會職務。
中國華融年報顯示,截至2017年末,中國華融不良資產經營業務資產規模達9349.7億元,比年初增長48.7%,實現收入689.1億元,在集團總收入中的占比達53.8%%。其中,收購不良資產包3523億元,實現收入45.8億元;新增投放收購重組類業務2704.3億元,實現收入316.0億元。
以資產規模計,截至2017年末,四大資產管理公司中,中國華融資產規模排名第一,資產總額達1.87萬億元;中國信達總資產規模約1.4萬億元,位居第二;東方資管截至2017年末,表內合並總資產達9792.24億元;長城資管總資產則達9118.71億元。
3月26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記者近日采訪了中央紀委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紀檢組組長、黨委委員李欣然。李欣然指出,要全面強化對監管者的再監督。
李欣然表示,首先,對於監管者,要更加註重提高監管履職的有效性。通過失責必問、問責必嚴,促進監管者切實將防風險、治亂象工作落到實處,為解決金融信貸領域腐敗問題創造好的外部監管環境。
其次,要充分發揮監管在預防懲治腐敗問題中的作用。對監管過程中發現的金融風險問題和違規經營問題,在依法依規進行監管處罰的同時,督促金融機構查找背後的廉政風險隱患,嚴查重處金融信貸領域存在的違紀問題。將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員工遵守廉潔紀律和職業操守情況,以及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等納入監管評價體系,以差異化監管措施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有效整治金融信貸領域的腐敗問題。
此外,要督促金融機構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讓各級黨組織主要負責同誌真正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職責。通過加強黨的建設,提高經營管理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從源頭上防治金融信貸領域的腐敗問題。“我們將按照行使權力和擔當責任相統一的原則,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督促系統內各級黨委將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推進,著力以管黨治黨和監管履責的‘嚴緊硬’,有效解決金融信貸領域的腐敗問題。同時,在嚴肅監督執紀問責中,註意把握政策,註意盡職免責、鼓勵擔當,更好地發揮監管者工作積極性。”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主席白向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白向群簡歷
白向群,男,蒙古族,1962年9月生,遼寧北票人,1984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政治經濟學專業畢業,經濟學博士學位。
1980.09--1984.07 內蒙古民族師範學院物理系物理專業學習
1984.07--1986.03 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教育局幹部
1986.03--1993.02 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教育局團委書記、黨辦主任、成人招生辦公室主任、秘書科科長(其間:1988.05--1989.10掛職任內蒙古自治區巴林右旗羊場鄉黨委副書記)
1993.02--1994.06 共青團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委副書記
1994.06--1996.08 共青團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委書記
1996.08--2000.09 共青團內蒙古自治區委副書記、黨組成員(其間:1996.12--1998.11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經濟系市場經濟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
2000.09--2003.03 共青團內蒙古自治區委書記、黨組書記
2003.03--2008.02 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副書記、市長(其間:2003.09--2006.07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政治經濟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經濟學博士學位;2006.05--2007.04掛職任三峽總公司長江三峽旅遊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2008.02--2011.02 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書記
2011.02--2012.05 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盟委書記
2012.05--2013.02 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黨組成員
2013.02-- 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黨組成員
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委員(簡歷摘自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