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下午,騰訊交出了2016年上半年成績單。
財報顯示,騰訊上半年總收入為人民幣676.86億元(102.07億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長48%。 經營盈利為人民幣277.27億元(41.81億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長43%。期內盈利為人民幣201.48億元(30.38億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長41%。
而微信和WeChat的合並月活躍賬戶數達到8.06億,同比增長34%;微信企業號註冊用戶已超過2000萬。
騰訊主席兼首席執行官馬化騰表示:“第二季度,我們旗下的平臺和業務均保持了穩健增長,包括社交和媒體平臺、遊戲、數字內容、廣告和支付服務等。我們的戰略舉措鞏固了生態系統和加強了我們為用戶帶來頂尖娛樂內容的能力。”
馬化騰以QQ音樂與China Music Corporation進行整合為例,稱這將幫助用戶發現新音樂,幫助藝人觸達更多粉絲,同時幫助唱片公司探索新的商業模式。
此外他還提到騰訊投資移動遊戲開發商Supercell以增加騰訊在全球遊戲市場的上遊拓展力度。
“我們相信優質的內容,加之以騰訊的用戶群、分發能力和精準推薦技術,將使我們和合作夥伴更好地發掘快速發展的數字娛樂市場的商機。” 馬化騰說。
效果廣告收入增長顯著
按非通用會計準則,騰訊上半年經營盈利為人民幣281.71億元(42.48 億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長43%;期內盈利為人民幣216.30億元(32.62 億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長41%;凈利潤率由去年同期的34%降至32%。
其中騰訊第二季度的收入依然亮眼,總收入為人民幣356.91億元(53.82億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長52%。
增值服務上,騰訊第二季度增值服務業務的收入同比增長39%至2016年第二季度的人民幣256.80億元。網絡遊戲收入增長32%至人民幣171.24億元。該項增長主要來自玩家對戰及角色扮演類主要智能手機遊戲的貢獻,以及來自數款PC遊戲的較少貢獻。社交網絡收入增長57%至人民幣85.56億元。該項增長主要受虛擬道具銷售以及訂購服務(尤其是視頻、音樂及文學等數字內容服務)收入的增長所推動。
在網絡廣告方面,騰訊第二季度網絡廣告業務的收入同比增長60%至2016年第二季度的人民幣65.32億元。效果廣告收入增長80%至人民幣36.97億元,主要反映來自微信朋友圈、移動端新聞應用及微信公眾賬號的效果廣告收入的增長。品牌展示廣告收入增長41%至人民幣28.35億元,主要受騰訊新聞及騰訊視頻收入的增長所推動。
騰訊其他業務的收入同比增長275%至2016年第二季度的人民幣34.79 億元。該項增長主要由於支付相關服務及雲服務收入的增長。
微信企業用戶超2000萬
騰訊在財報中公布了微信的最新數據——就微信及 WeChat 而言,月活躍賬戶達 8.06 億,同比增長 34%;促進內部辦公自動化的微信企業號註冊用戶已超過 2 千萬。
“通過豐富微信上的城市服務,將城市服務入口開放給中國更多的三四線城市用戶,並推出電子會員卡(商戶可向其客戶發出電子卡以取代實體會員卡),提升了用戶參與度。”騰訊稱。
而QQ 月活躍賬戶數達到 8.99 億,比去年同期增長 7%。QQ 智能終端月活躍賬戶達到 6.67 億,比去年同期增長 6%。
此外,騰訊還提及最近數月騰訊在網絡遊戲及數字內容業務方面的策略。
其中包括通過QQ音樂與營運另一領先音樂流媒體平臺的China Music Corporation的整合以擴展數字音樂業務;通過發起財團收購開發了《部落沖突》及《部落沖突:皇室戰爭》等遊戲的開發商Supercell的大多數股權以深化移動遊戲領域的影響力;通過進一步投資電影╱電視劇工作室及自制項目以鞏固我們網絡視頻業務的上遊影響力;通過與同行緊密合作打擊盜版以發展網絡文學服務,為作者及行業提供更多可持續及健康的收 入。
騰訊稱,季內亦圍繞其他重要戰略取得了穩健進展,例如為微信及QQ手機版用戶建立騰訊的移動生態系統、提升企業通信產品、增強雲服務能力及客戶基礎,並促進用戶在商品交易中使用騰訊的支付解決方案。
截至2016 年 6 月 30 日,騰訊的現金凈額為人民幣 240.37 億元。於 2016 年 6 月 30 日,騰訊於上市投資公司權益 (包括聯營公司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合共為人民幣 800 億元。
8月22日,從四川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獲悉,該省7月15日統一撤銷廉政賬戶的公告發布後,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按照要求,統一撤銷了141個廉政賬戶,將賬戶余額全部移交同級財政部門,上交國庫。
據中新網報道,四川省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相關負責人表示,2004年,為配合開展領導幹部收送現金有價證券問題專項治理,四川省紀委監察廳對外公布了廉政賬戶。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也根據需要,大部分設立了廉政賬戶。廉政賬戶在一定歷史時期,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促進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發揮了積極作用。
據了解,兩年前,四川針對中央第九巡視組反饋意見,從2014年11月至12月15日,在全省範圍集中開展過一次領導幹部收受“紅包”禮金問題專項整治。在那次整治活動中,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收到黨員幹部主動上交紅包禮金5265萬余元。
隨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深入,廉政賬戶存在的弊端也日益顯現。“廉政賬戶一般由當地紀委和銀行共同管理,賬戶只存入,不支取,可以匿名上交,所存款項統一由紀委定期上交國庫。”省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廉政賬戶制度設計的初衷是好的,但在實踐過程中,被一些人鉆了空子:比如有人只上交受賄的“小頭”,卻將“大頭”收入私囊,把繳款當做“擋箭牌”;有人被舉報後,搶在調查前通過賬戶繳納禮金,試圖瞞天過海……
針對這些問題,四川紀委相關負責人指出,要充分認識廉政賬戶作為不記名上交違紀款項的渠道,雖然在一定歷史階段起過積極作用,但也讓一些黨員幹部心存僥幸,一定程度上助長了違規收送禮金問題糾而不絕、反複發生,甚至成為少數腐敗分子規避紀律追究和法律制裁的工具。
日前,四川省紀委監察廳還下發了《關於開展違規收送禮金問題專項整治的通知》,決定在統一撤銷廉政賬戶的基礎上,開展為期三個月的違規收送禮金問題專項整治。
“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機構)要全面梳理違規收送禮金信訪舉報、案件線索,對不如實報告,或者頂風違紀、繼續違規收送禮金的,按照《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省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通知要求,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通過組織集中學習、觀看警示教育片、進行規定解讀、發送廉政短信等方式,引導黨員、幹部深刻認識違規收送禮金問題的危害,堅決拒收不送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或者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築牢自律意識,提高拒腐防變能力。
通知指出,全省黨員幹部要作出拒收不送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或者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的廉政承諾,按黨組織關系或幹部管理權限,由相應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存檔備查,並在民主生活會時,主動說明當面拒收、事後退還、實名登記上交禮金的有關情況,接受組織和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的監督。全省黨員、幹部要全面自查自糾2015年以來,涉及的違規收送禮金問題,並如實向有關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報告。
通知要求,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機構)要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實名登記、現金收繳、移交財政等工作,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黨員、幹部違規收送禮金問題進行妥善處理。對查處的典型案件,要公開通報曝光,形成有效震懾。省紀委監察廳將適時開展專項督促檢查,重點檢查各地、各部門組織學習教育、開展廉政承諾、實名登記上交、查處典型案件的情況。
8月26日,央行副行長易綱在“2016中國普惠金融國際論壇”上表示,中國發展普惠金融有五方面的經驗。
第一要推進金融基礎設施的建設。例如,賬戶普及率相當高,世界銀行的抽樣調查顯示,中國成年人擁有銀行賬戶的比例達到了79%。
根據央行的數據統計,2012年的中國農戶的個數有2.68億個家庭,這些農戶基本上都有銀行賬戶。各種金融機構在農村覆蓋的網點有99.75萬個,大數是100萬個,覆蓋村級的行政區54萬個,覆蓋率超過了90%,所以農民可以得到存款,貸款,取款,支付,匯款,還有查詢等服務。
另外一個金融基礎設施方面是征信系統的建設,易綱在上述論壇上透露央行征信系統有2100多萬企業的信息,有9億多人口的個人征信信息。今年的6月末,全國已經有9100多萬農戶獲得銀行的貸款,2.6億農戶中現在農戶還有貸款余額的大概有6000萬戶。
第二要實施有激勵的貨幣政策、信貸政策和差異化的監管政策。如實行差別化的存款準備金政策。
“農村信用社的存款準備金,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是比較低的,比其他商業銀行低幾個百分點,使得他們更有積極性紮根農村。”易綱稱。
同時,央行還有支農、支小再貸款,還有扶貧再貸款,這些再貸款也為農村的弱勢群體提供了金融支持。央行也支持商業銀行發行專門用於中小微企業貸款集合的債券,在存貸比、不良率等其他的監管政策上有一些差別,這樣更有利於中小金融機構支持農村,支持邊遠地區的發展。
第三支持農村信用社等普惠金融主力機構的改革和新型金融組織的發展。
“我們一直是支持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他們是普惠金融的主力軍。”易綱表示,除了建立起了農村信用社服務三農的激勵機制,還推進農業銀行、郵儲銀行等大型銀行的改革,也支持村鎮銀行和小貸公司這樣一些新型的金融組織。
第四規範發展數字金融,支持普惠金融產品的創新。
易綱表示,在規範發展數字金融和支持普惠金融創新方面,中國在過去這些年也取得了顯著的進展,特別是數字金融在中國發展比較快,數字金融有較強的普惠性。
近年來中國的移動支付呈現爆炸性的增長。支付機構的互聯網支付業務增速都在40%以上,筆數和規模都增長很大。移動支付方面,商業移動支付都是三位數的增長。
“中國將繼續平衡好創新和防範風險的關系,引導數字金融規範發展。”易綱表示。
第五加強金融消費者教育和保護。
易綱表示,雖然中國在普惠金融方面取得了非常長足的進展,但是還有一些問題要進一步的思考。
首先是金融商業的可持續性。普惠金融的發展還主要應該發揮市場主體的力量,尋求商業上可持續的模式,這是一個基本的原則。
以一個新型的機構的數據為例,去年年底給小微企業小額貸款的余額已經到了300多億人民幣,貸款的筆數也是300多萬筆,平均每筆的余額只有1.7萬,服務的小微企業的戶數是100多萬戶,平均單戶的貸款余額是3萬元左右。貸款品種的期限多數是7天~12個月,平均貸款年化利率7%~14%,去年貸款的不良率是在4%。
對此易綱表示,這樣的新型的機構服務的小微企業,額度上是小額的,期限是比較短的,利率是適中的,不良資產上是可持續的,利率和風險的溢價可以覆蓋不良率,使得業務可以可持續的進行下去。
其次要註意“數字鴻溝”問題。“數字鴻溝”的問題主要是一些弱勢群體缺乏數字技術的知識和技能,可能在金融數據化的時代和主流社會的差距越來越大, “數字鴻溝”將來會是一個問題。
再次則是低收入的發展中國家的普惠金融發展問題。之所以在G20出三個普惠金融的文件,易綱表示,“我們也想試圖能夠有一個高級原則,能夠有一個指導原則,能夠使得廣大的發展中國家,特別是非洲的國家,拉美國家,還有其他一些不太發達的國家和地區,能夠從中受益,低收入國家普惠金融問題始終是比較優先的問題。”
最後則是一些“去風險”(de-risking)、去銀行(de-banking)導致的金融排斥問題。例如,一些大型跨國銀行關閉在非洲地區的一些網點,沒有辦法支持那些地區的運營,可能對普惠金融有一些負面影響。
從最近開始,存在了差不多16年的廉政賬戶制度將逐步退出歷史。
廉政賬戶,簡單說,是政府設立一個賬戶,黨政幹部收受紅包禮金之後如果無法退或者經過思想鬥爭後決定上繳都可以繳納到這一賬戶。日後,如果有紀檢監察機關查到此人,他可以憑借繳款憑證免罰或者減輕懲罰。
看官或會疑惑,這一制度有效麽?可別小看了。2013年,某省市兩級廉政賬戶共收到“紅包”禮金上交款2931.7萬元。2014年達6500多萬元。2015年,全省有5820名黨員幹部主動拒收或上繳“紅包”禮金,數額是9058.3萬元。
不難看出,漲幅驚人,尤其是過去三年。原因也很簡單,過去三年的反腐力度空前,相當部分官員畏懼懲罰,加大了主動上繳紅包禮金的力度。
問題來了,看上去有效的制度為什麽要取消?自從2000年寧波首先設立這一制度以來,全國先後有17個省份設立過廉政賬戶。但近來隨著四川、貴州、廣東幾省取消了這一制度,取消是大勢所趨。
表面原因來自黨內重要紀律檢查文件的變化。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黨政幹部違反有關規定收送禮品、禮金、消費卡均屬違紀。這實際上將廉政賬戶的路堵死了,表明反腐沒有任何打折扣的空間。
法治的首要原則就是不能法外有法。廉政賬戶制度設計初衷,是為了挽救和保護一些一時糊塗收受紅包卻又能經過思想鬥爭後幡然醒悟的領導幹部。
先不說這在道德上是不是對人性預估過高,它首先違背了基本的法律原則,即無差別性。法律必須無差別保障每一個人的權利,法律也必須無差別懲戒每一種違法行為。
實際上,不乏利用這一制度漏洞的案例。2015年,廣東紀檢部門查處了廣東樂昌“紅包”腐敗窩案。樂昌市原市委書記李維員涉案。但庭審時,其辯護律師認為李在接受紀委調查前先後主動向廉政賬戶匯入27.1萬元,按照廉政賬戶的制度規定,不應認定為受賄款。當然,辦案人員最終發現李上繳受賄款是在受賄三個月後,且是本人迫於紀委的壓力才上繳。
可見,某種程度上,廉政賬戶給一些腐敗分子留下了逃避打擊的空間。
任何制度的出現都有其當時合理性和局限性。廉政賬戶為什麽在2000年左右出現,為何又能持續16年之久,我認為,根本原因在於在這16年經濟高速發展過程中,關於能人幹部對經濟發展的緊迫性和腐敗帶來的社會副作用之間如何進行利益和道德的取舍,整個國家有一個認識螺旋上升的過程。當時的出現,部分適應了當時的經濟政治發展階段。
但在當下,中國的經濟社會環境已經發生重大變化。無論是全面深化改革,還是全面依法治國,還是全面從嚴治黨,都對整個社會政治經濟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央加大力度從嚴治黨、加大力度反腐敗正是這一內在邏輯的外顯。
廉政賬戶,加重了社會對官員的道德誤解,同時與從嚴治黨的主流和目前高壓反腐的態勢不相稱。這就是它作為一個時代烙印鮮明的制度,最終將退出歷史舞臺的根本原因所在。
據說該股民戶口內的款項被盜用於買入大量的「仙」股,累其損失了兩百多萬元,難怪近期市場上經常出現無厘頭突然急升暴挫的股份,相信當中可能有部份涉及此類操作,真是防不勝防。
雖然網上買賣的手續費非常便宜,可是我不喜歡使用,只因自己對電腦不太熟悉,加上對網上交易的安全性一直存疑,因此但凡涉及金錢的交易永遠不於網上辦理。
網上買賣雖然方便及手續費便宜,然而亦有一些缺點,例如戶口的資金不足是不能超額買賣的,而且隨時因為輸入錯誤而招致損失,買賣之時又沒有人提供意見,更大的風險正是被人盜用來托高股價散貨,節省下來的手續費隨時得不償失。
我不幫朋友做網上買賣,因為一單買賣只需數元傭金,我根本拆不了賬,如何維生?況且只要於買賣之時我能夠為朋友節省一、兩個價位,隨時已經比網上節省的手續費更多呢!
所以說:「針是沒有兩頭尖的!」
香港證監會9月20日表示,向中銀國際證券發出限制通知書,禁止該公司處理兩個客戶的股份及款項。該兩名客戶的賬戶,涉嫌持有內幕交易的收益。
香港證監會認為,就維護投資大眾的利益或公眾利益而言,發出限制通知書以禁止耗散該兩個帳戶所持有的涉嫌內幕交易的收益,是可取的做法。
目前,香港證監會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據銀監會網站20日消息,銀監會、公安部研究制定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資金返還若幹規定》,從 2016年9月18日起頒布實施。
《規定》明確,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是指不法分子利用電信、互聯網等技術,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植入木馬等手段,誘騙(盜取)被害人資金匯(存)入其控制的銀行賬戶,實施的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資金是指公安機關依照法律規定對特定銀行賬戶實施凍結措施,並由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執行的資金。
《規定》還明確了公安機關、銀行業金融機構返還的工作原則、職責,返還條件、程序和方法以及被害人的義務。
《規定》要求,公安機關要按照要求實施涉案凍結資金返還工作。公安機關負責查清被害人資金流向,及時通知被害人,並對權屬明確的被害人財產作出資金返還決定,實施返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定》,及時協助公安機關實施涉案凍結資金返還工作。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督促、檢查轄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返還工作,並就執行中的問題與 公安機關進行協調。
各地公安機關、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認真學習、嚴格執行《規定》,對已查明的凍結資金,要按照依法溯源的原則,及時返還人民群眾,減少損失。公安機關要主動與被害人聯系,服務人民群眾,依法辦理資金返還工作,並不得以權謀私,收取任何費用。
公安部和銀監會將加強對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凍結資金返還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依法對公安機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凍結資金返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規定》,擅自返還或違反協助公安機關資金返還義務的單位和人員,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被害人在發現被騙後要及時報警,並根據公安機關的要求,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配合公安機關、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相應工作。
公安機關提示群眾,要提高警惕,防止上當受騙。一旦發現被騙,要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並提供相關信息。對非法倒賣銀行卡的行為,公安機關將給予嚴厲打擊。
9月22日消息,據《今日美國》網站報道,援引知情人士的消息稱,經過調查確認後,雅虎本周將正式宣布上億用戶賬號信息被黑客竊取。
此前在8月1日,根據Motherboard的消息,一名自稱“peace_of_mind”的黑客宣稱其盜取了2億雅虎用戶的用戶名和密碼,並且已將這些信息出售給了黑客網絡。
這名黑客以3個比特幣(約合人民幣1.2萬元)的價格出售了疑似為2億名雅虎用戶的賬號信息,其中包括他們的用戶名、密碼和生日。今年5月,黑客“Peace”曾稱他已經盜取了上百萬的職業社交網站LinkedIn和社交網絡MySpace黑客案的數據並出售。
雅虎當時稱:“我們的安全團隊正在調查事情的真偽。”而知情人士今日稱,雅虎本周晚些時候將證實該消息,預計受影響的用戶相當廣泛。
有業內人士稱,該事件將對Verizon Communications收購雅虎交易造成不良影響。今年7月,Verizon Communications宣布以48.3億美元的現金收購雅虎核心的互聯網資產,即此次遭受黑客攻擊的這部分業務。對於雅虎而言,2億用戶賬號被泄露其將要承擔的責任重大,對於新東家Verizon Communications而言將是一件頭痛的事情。
然而這已經不是雅虎第一次遭到黑客竊取賬號信息了,早在2012年美國科技博客Ars Technica也報道稱,一個此前並不知名的黑客組織今天通過網絡宣布,該組織已經從雅虎服務器盜取了45萬多個用戶的帳戶和密碼等信息,並將相關的詳情公開在網絡上。
該黑客組織名為“D33DS Company”,成功攻擊了雅虎網站的一個未查明的子域名,並從該子域名中攻取了大量非加密的帳戶詳細信息。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加強支付結算管理 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就《通知》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該負責人指出,將加強個人支付信息安全保護、建立個人資金保護長效機制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築牢金融業支付結算安全防線。個人使用的銀行結算賬戶將形成以Ⅰ類戶為主,Ⅱ、Ⅲ類戶為輔的賬戶體系。
以下為全文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就《關於加強支付結算管理 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答記者問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加強支付結算管理 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就《通知》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通知》出臺的背景是什麽?
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損害社會誠信和社會秩序,已成為當前影響群眾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的一大公害。自2015年10月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部署在全國開展專項行動以來,打擊治理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的高發勢頭沒有從根本上得到遏制,形勢依然嚴峻。對此,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央領導同誌分別作出重要指示批示。9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打擊治理工作。9月23日,國務院召開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三次會議暨深入推進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對進一步做好打擊治理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9月23日,中央綜治辦聯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發布《關於防範和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就打擊治理工作作出周密部署。
為貫徹落實中央領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國務院工作部署要求和《通告》,針對公安機關反映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情況,人民銀行深入分析了其中支付環節存在的主要問題,研究制定了《通知》,從加強賬戶實名制、阻斷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資金轉移的主要通道、加強個人支付信息安全保護、建立個人資金保護長效機制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築牢金融業支付結算安全防線。
二、人民銀行在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方面已經采取了哪些措施、做了哪些工作?
人民銀行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職責分工,全力配合相關部門不斷加大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力度,前期組織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銀行)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以下簡稱支付機構)開展大量工作。
一是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總局建立涉案賬戶緊急止付和快速凍結機制,建成運行“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交易風險事件管理平臺”,有利於公安機關利用信息化手段對涉案賬戶進行緊急止付、快速凍結、快速查詢、封停業務等。截至2016年9月20日,全國共有1253家銀行、28個省市公安機關接入平臺,累計處理業務11.86萬筆。
二是強化銀行卡信息安全管理。組織了對銀行、支付機構和銀行卡清算機構的銀行卡受理終端(POS機具)受理環境安全性和標準符合性進行檢查,從個人信息保護、交易安全、軟硬件安全等方面嚴查終端非法改裝、信息泄露問題,並從控制信息泄露源頭和防範風險傳導入手,督促相關機構進一步提升支付業務系統、客戶端軟件的敏感信息保護能力和交易風險防控水平。同時,組織開展支付業務系統安全專項檢查工作,全面排查上述機構支付業務系統的敏感信息和資金安全隱患。
三是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總局、銀監會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於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聯合整治非法買賣銀行卡信息專項行動。
四是加強支付機構監管。會同相關部門開展支付機構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防止支付機構為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活動提供支付結算服務,並對無證機構非法開展支付結算業務進行整治。
三、《通知》為什麽要全面推進個人賬戶分類管理制度?
《通知》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個人在同一家銀行(以法人為單位,下同)只能開立一個Ⅰ類戶(為銀行結算賬戶,含銀行卡,下同),在同一家支付機構只能開立一個Ⅲ類戶。主要是基於以下幾個方面的考慮:
(一)有效遏制買賣賬戶和假冒開戶的行為。根據公安機關反映,在當前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活動中,犯罪分子用於轉移詐騙資金的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主要來源於兩個途徑:一是不法分子直接購買個人開立的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不法分子誘騙一些群眾出售本人的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有的甚至直接組織個人到銀行批量開戶後出售。二是不法分子收購居民身份證後冒名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戶。不法分子利用買到的居民身份證,偽裝成開戶者本人或者以親戚朋友的名義虛構代理關系,到銀行開戶或者在網上開立支付賬戶。
(二)強化個人對本人賬戶的管理。由於我國一人數折、一折一戶現象普遍,有些銀行也以發卡數量作為經營業績的考核指標。同時,個人繳納和支付醫療保險、社會保險、養老金、公積金等公用事業費用,往往開立多個銀行賬戶,導致個人有大量閑置不用的賬戶。截至2016年6月末,我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77.86億戶,人均5.69戶。個人開戶數量過多既造成個人對賬戶及其資產的管理不善、對賬戶重視不夠,為買賣賬戶、冒名開戶和虛構代理關系開戶埋下了隱患,也造成銀行管理資源浪費,長期不動的賬戶還成為了銀行內部風險點。
(三)建立個人賬戶保護機制。在互聯網金融和現代通信技術在金融領域中廣泛運用的背景下,銀行和支付機構依托互聯網等電子渠道,為個人遠程開立賬戶,賬戶的開立越來越方便。但另一方面,當前我國個人信息包括銀行卡信息泄露問題突出,因銀行卡信息泄露導致的賬戶資金被竊事件頻發。在這種情況下,亟需建立個人賬戶的保護機制,保護個人賬戶信息和資金安全。
為此,人民銀行作出了相關制度安排,2016年4月1日,《關於改進個人銀行賬戶服務 加強賬戶管理的通知》(銀發〔2015〕392號)正式實施,建立了個人銀行賬戶分類管理機制。根據開戶申請人身份信息核驗方式和風險等級,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分為Ⅰ、Ⅱ、Ⅲ類。其中,Ⅰ類戶為當前個人在銀行櫃面開立、現場核驗身份的賬戶,具有全功能;Ⅱ、Ⅲ類戶為通過銀行櫃面或者互聯網等電子渠道開立的銀行賬戶,具有有限功能,且需要與Ⅰ類戶綁定使用。
同時,2016年7月1日,人民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5〕第43號)正式實施,建立了個人支付賬戶分類管理機制。同樣,根據開戶申請人身份信息核驗方式和風險等級,個人支付賬戶分為Ⅰ、Ⅱ、Ⅲ類。其中,Ⅰ類戶僅需要通過一個渠道驗證身份信息,開戶便捷性最高,賬戶余額可用於消費和轉賬,但限額較低;Ⅱ、Ⅲ類戶分別需通過至少三個、五個渠道驗證身份信息,或者通過面對面方式核實身份,具有更高的余額付款限額;Ⅲ類戶的余額除了消費和轉賬外,還可用於購買投資理財產品。
通過個人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的分類管理制度安排,支付的安全性和便捷性得到有效兼顧,個人可以更好地分類管理自己的賬戶,合理分配賬戶用途和資金,防範資金風險。
四、個人如何利用賬戶分類管理機制來合理安排使用銀行賬戶?
《通知》實施後,個人可以更好地保護自身信息安全和資金安全。個人使用的銀行結算賬戶將形成以Ⅰ類戶為主,Ⅱ、Ⅲ類戶為輔的賬戶體系。
Ⅰ類戶是全功能賬戶,可以辦理存款、轉賬、消費繳費、購買投資理財產品等,使用範圍和金額不受限制。個人的工資收入、大額轉賬、銀證轉賬,以及繳納和支付醫療保險、社會保險、養老金、公積金等業務應當通過I類戶辦理。Ⅱ類戶需與Ⅰ類戶綁定使用,資金來源於Ⅰ類戶,可以辦理存款、購買銀行投資理財產品、消費繳費等。Ⅲ類戶主要用於網絡支付、線下手機支付等小額支付,可以辦理消費繳費。
Ⅰ類銀行賬戶與Ⅱ、Ⅲ類銀行賬戶的關系就像是“錢箱”與“錢包”的關系。個人大額資金可以存儲在Ⅰ類戶中並通過Ⅰ類戶辦理業務,而個人日常網上支付、移動支付以及其他小額、高頻支付,則盡量通過Ⅱ、Ⅲ類戶辦理。
同時,鑒於個人在一家銀行只能開立一個Ⅰ類戶,為方便個人異地生產生活需要,《通知》要求銀行對本行行內異地存取現、轉賬等業務,收取異地手續費的,應當自《通知》下發之日起三個月內實現免費,以降低個人支付成本。
上述制度設計,涉及對以前相關制度的調整和完善,為此,人民銀行近期將下發通知,對《關於改進個人銀行賬戶服務 加強賬戶管理的通知》規定的Ⅱ、Ⅲ類戶的功能進行進一步明確和改進。
五、個人已經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如何進行分類管理?
為減少對社會公眾的影響,此次《通知》主要對增量賬戶進行規範,即2016年12月1日起,個人在同一家銀行已經開立Ⅰ類戶的,不再新開Ⅰ類戶,只能開立Ⅱ、Ⅲ類戶。個人在2016年12月1日前已經開立的Ⅰ類戶不受此次規定影響,仍然保持正常使用。
公安機關在偵辦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過程中發現,不法分子通常以一個身份證在同一家銀行開立幾十個甚至上百個賬戶進行作案,大大超出了個人對賬戶數量的正常需求。同時,銀行也反映目前銀行系統中存在大量長期閑置不用的賬戶。針對這些問題,《通知》要求銀行應當對2016年12月1日前同一個人開立多個Ⅰ類戶的情況進行排查,核實個人開立多個賬戶的合理性。個人開戶數量較多的,銀行應該要求個人作出相應說明。個人無法說明合理性的,銀行應當引導個人歸並冗余的賬戶,或者采取降低賬戶類別等措施,幫助個人合理存放資金,保護資金安全。
上述工作的順利開展,離不開廣大銀行客戶的主動配合。我們希望大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將一些閑置不用或用得較少的賬戶銷戶,將一些主要用於網絡支付或小額高頻支付的賬戶降級為Ⅱ類或Ⅲ類戶。這樣既可以實現個人資金的集中管理,又可以通過Ⅱ、Ⅲ類戶來防範網絡支付風險,更好地保護自身的資金安全。當然,如果個人希望按現有方式繼續使用已開立的各個Ⅰ類戶,仍然可以繼續使用,不受影響,但如果數量較多的,應根據銀行要求說明情況。
六、買賣賬戶、假冒開戶有什麽後果?
賬戶實名制是一項基礎性金融制度安排,是維護經濟金融秩序乃至社會秩序的重要手段。人民銀行作為我國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的監督管理部門,多年來從制度保障、系統建設、專項治理和部門協作等多個方面不斷強化賬戶實名制。經過多年努力,我國賬戶實名制工作取得重要進展,賬戶實名制體系基本建立,賬戶實名率逐年提升,有效保護了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維護了經濟金融正常秩序。尤其是隨著2007年6月人民銀行與公安部共同建設的“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統”的建成運行,以及二代居民身份證及其鑒別機具的推廣,不法分子偽造變造身份證件開戶的情況得到了有效遏制。
當前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在賬戶管理方面反映的突出問題,主要是買賣賬戶、冒名開戶和虛構代理關系開戶。這些違規行為屢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懲戒機制不完善,尤其是對單位和個人缺乏有效的處罰措施,這已經成為了當前賬戶實名制落實工作中的難點。單位和個人不良賬戶行為的法律責任不明確、違規成本低,一些個人在利益驅使下大量開立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並向不法分子出售獲利,不法分子也大量收購他人賬戶、冒名開戶、虛構代理關系開戶等用於實施詐騙。
為提升不法分子和相關單位、個人的違規成本,《通知》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銀行和支付機構對經設區的市級及以上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賬戶(含銀行卡,下同)或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組織購買、出租、出借、出售銀行賬戶或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銀行賬戶或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5年內停止其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3年內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同時,人民銀行還將上述單位和個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並向社會公布。該項措施將限制違規單位和個人新開賬戶,限制其參與社會經濟活動的便利性,影響其征信記錄,違規成本大幅增加,將對不法分子和違規單位、個人起到強有力的震懾作用。
七、《通知》為什麽要暫停涉案賬戶開戶人名下所有賬戶的業務?
根據公安機關反映的情況,不法分子通常利用個人出售或遺失的居民身份證開立大量賬戶,用於實施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通過分散資金、迅速轉移等手法打亂資金交易路徑,阻礙公安機關追查。除涉案賬戶外,不法分子通常還掌握大量同一開戶人名下的多個賬戶,一旦涉案賬戶被凍結,還可以繼續使用其他賬戶實施詐騙,這對於社會公眾以及開戶人本人都存在較大的威脅,暫停涉案賬戶開戶人名下所有賬戶,能夠及時阻斷不法分子繼續轉移資金。另一方面,這項措施對個人也是一種保護,提醒其身份已經被不法分子冒用於違法犯罪,有必要及時與銀行主動確認、停止相關賬戶的使用,避免違法犯罪活動侵犯其權益或者承擔連帶法律責任。為此,《通知》規定,對於涉案賬戶開戶人名下的其他賬戶,銀行和支付機構應當通知開戶人重新核實身份。開戶人未在3日內到銀行櫃面或者向支付機構重新核實身份的,銀行應當對賬戶開戶人名下所有賬戶暫停非櫃面業務,支付機構應當對賬戶開戶人名下所有賬戶暫停業務,重新核實身份後,賬戶使用恢複正常。
為減少對因身份證件遺失而被不法分子冒名開戶的個人的影響,《通知》保留了個人通過銀行櫃面辦理業務的渠道,且個人向銀行和支付機構重新核實身份後即可恢複賬戶使用。同時,《通知》規定如個人確認被冒名開戶的,向銀行和支付機構出具被冒用身份開戶並同意銷戶的聲明後即可銷戶。
此外,據公安機關反映,不法分子在大量收購賬戶、假冒開戶後,一些賬戶不會馬上啟用,而正常情況下,個人開戶後一般會立即啟用,長期不用賬戶應作為異常情況引起高度關註。因此,《通知》規定對開戶之日起6個月內無交易記錄的賬戶,銀行應當暫停非櫃面業務,支付機構應當暫停所有業務,待單位和個人重新向銀行和支付機構核實身份後,方可恢複業務。
八、《通知》為什麽要明確銀行和支付機構可以拒絕可疑開戶?
根據公安機關和銀行反映的情況,在不法分子假冒他人或虛構代理關系開戶時,有一定的特征和規律,銀行工作人員如嚴格把關,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有效識別並堵截。現行制度由於沒有明確銀行可以拒絕為個人開戶,對於一些可疑情形,銀行和支付機構為降低投訴率往往就辦理了開戶。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國務院令第285號)、《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改進個人銀行賬戶服務 加強賬戶管理的通知》等現行法規制度,《通知》明確了銀行和支付機構在規定的異常情況下可以拒絕開戶,主要包括單位和個人身份存在疑義時拒絕向銀行出示輔助證件、組織他人開戶、有明顯理由懷疑開戶用於違法犯罪活動等情形。《通知》嚴格限定了可以拒絕開戶的情形,以防止銀行和支付機構隨意拒絕開戶,侵害消費者權益。
九、《通知》為什麽規定被工商部門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單位,以及經核實地址不存在或虛構經營場所的單位,銀行和支付機構不得為其開戶?
“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是國務院《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54號)中明確建立的企業信息約束和信用懲戒機制。為了貫徹落實《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和《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國發〔2014〕7號印發)等,國家工商總局頒布實施了《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83號)。根據《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是嚴重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破壞正常市場秩序的主體,是市場風險的主要來源。
為發揮信用懲戒作用,《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信息與其他政府部門互聯共享,實施聯合懲戒。《通知》規定被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銀行和支付機構不得為其開戶,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實施信用約束、聯合懲戒。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規定金融機構不得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或者與其進行交易,《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人民銀行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令〔2007〕第2號)明確指出,單位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戶的名稱、住所、經營範圍等。因此,經銀行和支付機構核實註冊地址不存在或虛構經營場所的單位,應視作身份不明客戶,銀行和支付機構有權利也有義務拒絕為其開戶。
十、《通知》為什麽要強調建立聯系電話號碼與身份證件號碼的對應關系?
目前,隨著手機短信驗證碼、短信余額提醒和重要事項通知等功能的使用,手機已經成為銀行和支付機構驗證個人身份和保護個人資金安全的重要手段。在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活動中,不法分子往往將同一個手機號碼作為多個作案賬戶的預留銀行聯系電話號碼,以便操控這些賬戶。通常而言,一個手機號碼由一個人使用,應當對應同一個人的賬戶。為此,《通知》要求銀行和支付機構建立賬戶預留聯系電話號碼與個人身份證件號碼的一一對應關系,對一個聯系電話號碼對應多個身份證件號碼的情況進行排查。考慮到現實情況中,成年人為老人或孩子代理開戶時,會預留自己的聯系電話號碼,《通知》特別規定,對於合理情形,由當事人說明情況後一個聯系電話號碼可以對應多個身份證件號碼;無合理情形的,應當采取暫停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暫停支付賬戶所有業務的措施。
要強調的是,現實情況中,單位在批量為個人辦理工資卡、社保卡、醫保卡、公積金卡等時,可能統一預留了單位財務人員的聯系電話號碼。對於這種情況,銀行應當根據《通知》的要求進行清理,變更為預留個人本人的聯系電話號碼。
十一、《通知》對支付機構為單位開立支付賬戶提出了更高的實名制審核要求是出於什麽考慮?
根據公安機關反映,目前不法分子用於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的作案賬戶有從個人賬戶向單位賬戶轉移、從銀行賬戶向支付賬戶轉移的趨勢。同時,《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主要對個人支付賬戶實名提出了具體管理要求,對單位支付賬戶管理和使用規定不夠完善。為此,《通知》針對單位支付賬戶進一步強化了客戶身份核實措施,旨在保障客戶合法權益,防範不法分子開立匿名或假名單位賬戶從事洗錢、欺詐、套現、恐怖融資等非法活動。《通知》規定,支付機構為單位客戶開立支付賬戶時,既可以自主或委托合作機構面對面核實客戶身份,也可以通過至少三個外部渠道遠程交叉驗證客戶身份,在加強實名制管理的同時為支付機構提供了靈活的選擇空間,充分考慮了電子商務的發展需要。
考慮到已經開立支付賬戶的存量單位客戶較多,《通知》為支付機構加強單位客戶實名制管理預留了充足的時間。下一步,人民銀行還將繼續引導支付機構不斷強化支付賬戶實名制管理。
十二、《通知》為什麽要提供轉賬時間選擇?
為提高社會資金周轉效率,讓單位和個人享受高效、便捷的支付結算服務,目前銀行和支付機構普遍提供轉賬實時到賬服務,但實時到賬也為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分子和其他不法分子快速轉移資金提供了可乘之機。為既保證單位和個人正常資金轉賬需求,又最大限度地保障單位和個人資金安全,更好地滿足客戶多層次支付服務需要,《通知》要求銀行和支付機構提供轉賬服務時,應當向單位和個人提供實時到賬、普通到賬、次日到賬等多種方式以供選擇。單位和個人可根據實際需求自行選擇資金到賬方式和時間,對於急需資金的,可以選擇實時到賬;對於不太緊急的資金需求,可以選擇普通到賬或者次日到賬。
十三、《通知》為什麽將個人ATM轉賬調整為資金在24小時後到賬?
據公安機關反映,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中近一半受害人是在不法分子的誘騙下,通過自助櫃員機具(ATM,含其他具有存取款功能自助設備,下同)向詐騙賬戶轉賬,而其中又有很大一部分受害人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不法分子引導在自助櫃員機具的英文界面中進行轉賬操作。受害人大多在完成轉賬後的較短時間內會意識到上當受騙,但資金已經轉出,並被不法分子立即轉移。針對此種情況,為最大限度阻斷詐騙分子誘導受害人進行資金轉賬和贓款變現,《通知》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賬戶轉賬外,個人通過自助櫃員機轉賬的,發卡行在受理24小時後辦理資金轉賬,個人在24小時內可以向發卡行申請撤銷轉賬。這一措施是特定階段、特殊情況下采取的針對性措施,有助於將資金阻截在被詐騙分子轉移之前,但的確也會對一些個人正常業務產生影響,並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加大銀行櫃面工作量。對此,我們將充分考慮支付安全性與便捷性的平衡,要求銀行和銀行卡清算機構進一步積極研究提高自助櫃員機轉賬安全性的技術措施,為下一步適時調整相關政策創造條件。
《通知》還要求銀行在自助櫃員機具辦理轉賬業務中增加漢語語音提示,通過文字、標識、彈窗等設置防詐騙提醒,在非漢語操作界面中對資金轉出等核心字段必須提供漢語提示。
十四、《通知》在哪些方面加強了非櫃面轉賬管理?
與銀行櫃面渠道相比,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電話銀行、支付機構網站等非櫃面渠道由於不能面對面接觸操作人,難以確認賬戶的實際操作人是否是賬戶的持有人。據公安機關反映,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分子在詐騙得逞後,往往通過非櫃面轉賬方式將大量贓款快速拆分、跨地跨境轉移。銀行和支付機構雖然按照反洗錢制度,可以及時發現異常的轉賬交易,但卻缺乏相應措施對異常交易進行事前阻斷。因此,《通知》要求銀行加強非櫃面轉賬管理,要求支付機構加強支付賬戶轉賬管理,采取了三項管理措施:一是兼顧安全和便利,要求銀行和支付機構與客戶事先約定支付限額和筆數。對非櫃面渠道辦理的非同名賬戶轉賬業務,銀行和支付機構應當與單位和個人就限額和筆數進行事先約定,超過限額和筆數的,銀行賬戶轉賬應當到銀行櫃臺辦理,支付賬戶則不得辦理。單位可以根據自身經營規模、交易特點,個人可以根據自身交易習慣,與銀行和支付機構約定限額和筆數。二是強化安全驗證方式。除向本人同行銀行賬戶轉賬外,銀行為個人辦理非櫃面轉賬業務,單日累計金額超過5萬元的,應當采用數字證書或電子簽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驗證方式。三是大額交易提醒。單位、個人銀行賬戶非櫃面轉賬日累計分別超過100萬元、30萬元的,銀行應當進行大額交易提醒,單位和個人確認後方可轉賬,以提醒單位和個人識別潛在交易風險,審慎做出大額資金轉賬決定。
這三項管理措施在保障單位和個人正常轉賬需求和效率的同時,也有利於阻斷不法分子利用非櫃面轉賬大量轉移資金,還能對賬戶信息泄露後不法分子通過非櫃面轉賬竊取資金起到防範作用,能夠更加有效地保護單位和個人資金安全。
十五、《通知》針對銀行卡收單、網絡支付等業務提出了哪些管理措施?
在開展銀行卡收單、網絡支付等業務過程中,一些銀行和支付機構存在商戶資質審核不嚴、受理終端或網絡支付接口管理不規範等問題,為不法分子利用銀行、支付機構的支付服務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了可乘之機。為規範相關業務管理、加強風險防範,《通知》對銀行、支付機構及中國支付清算協會、銀行卡清算機構等相關單位提出具體要求:
一是銀行和支付機構應當嚴格落實銀行卡收單、網絡支付相關監管制度規定,切實履行商戶資質審核、風險管理、受理終端和網絡支付接口管理等責任,確保商戶為依法設立且經營活動合法合規,嚴防虛假商戶申領受理終端或開通網絡支付接口、違規移機使用受理終端、違規布放移動受理終端等問題。
二是鑒於銀行卡受理終端屬於金融服務專用設備,其技術標準符合性和安全防護等級直接關系到客戶信息安全、資金安全和支付服務市場秩序,網上隨意買賣銀行卡受理終端可能導致不符合技術標準、被非法改裝過的終端流入市場,繼而引發信息泄露、資金被盜等風險。因此,《通知》禁止網上買賣POS機(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終端。
三是銀行和支付機構要確保布放在商戶的受理終端持續符合國家、金融行業技術標準和相關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並在規定時間內核對全部受理終端的使用地點,對於違規移機使用、無法確認實際使用地點的受理終端一律停止業務功能,防止受理終端流入不法分子手中用於從事非法活動。
十六、《通知》采取哪些措施強化可疑交易監測?
為有效打擊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通知》要求銀行和支付機構加強對賬戶及其交易的監測,將集中轉入分散轉出、資金快進快出等多種可疑特征的交易列為可疑交易。
對於列入可疑交易的賬戶,銀行和支付機構應當與單位或者個人核實交易情況,經核實後仍然認定賬戶可疑的,銀行應當暫停賬戶非櫃面業務,支付機構應當暫停賬戶所有業務,並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或重點可疑交易報告,涉嫌違法犯罪活動的,應當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十七、無證機構支付業務主要存在哪些危害?
2010年,人民銀行發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0〕第2號),建立支付機構業務許可和監管制度,為支付機構依法合規開展業務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環境。但是,仍有許多機構未經許可,擅自開展支付業務。與支付機構開展支付業務應遵守人民銀行關於資金安全、業務合規、信息安全、反洗錢責任等各方面的要求相比,無證機構開展支付業務,不受相關監管規定的約束,風險隱患不容忽視。一是拓展業務沒有門檻,為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黃賭毒、洗錢等違法違規商戶和客戶提供支付服務。二是消費者資金安全缺乏必要保障。現實中已多次發生無證機構挪用商戶結算資金“跑路”的風險事件。三是在技術設施、終端機具、客戶信息管理等方面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易造成客戶信息泄露、賬戶信息側錄以及偽卡盜刷等風險事件。四是無底線競爭,嚴重擾亂支付服務市場秩序。
為維護經濟金融秩序,防範支付風險,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15〕221號)、《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國辦發〔2016〕21號印發),人民銀行會同13部委制定並發布了《非銀行支付機構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銀發〔2016〕112號印發)。人民銀行將會同各地方專項整治工作小組,與公安、工商等部門密切配合,切實做好無證經營支付業務整治工作。整治措施包括關閉無證機構交易處理和資金結算通道,對相關信息進行公告、公示、風險警示,對違規商業銀行和支付機構開展責任追究,對無證機構依法查處等。
十八、《通知》建立了怎樣的黑名單制度?
為加大對單位和個人違規行為的懲戒力度,《通知》建立了黑名單管理機制,將公安機關認定的買賣賬戶和假冒開戶的單位和個人、工商部門認定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公安機關認定為違法犯活動轉移贓款提供便利的銀行卡特約商戶及相關個人、因存在重大違規行為被銀行和支付機構終止服務的銀行卡特約商戶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等,列入黑名單管理。銀行和支付機構不得為黑名單中的相關單位和個人開戶或者拓展為特約商戶,黑名單信息也將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
在此也提醒廣大公眾,要註意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不要貪圖小利將自己的身份證、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出售給他人。一方面這種行為給不法分子實施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提供了條件,另一方面,個人也可能會因此承擔違法犯罪的連帶法律責任,並被列入黑名單管理,對自己的經濟活動產生不利影響。
十九、社會公眾需要配合做好哪些工作?
《通知》規定的管理措施將有效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但不可避免也會對社會公眾已有的一些支付習慣產生影響,需要廣大公眾理解和配合。
希望廣大公眾為保障自身資金安全和加強資金管理,能夠主動清理本人名下的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撤銷已經不用或極少使用的賬戶,按銀行和支付機構要求積極配合確認開立多個賬戶的合理性,並根據需要配合開展身份核實。對於因身份被不法分子冒用開戶的,相關個人獲知情況後應當及時向銀行和支付機構出具被冒用身份開戶並同意銷戶的聲明。單位和個人還應當根據自己的支出、消費實際需要,與銀行和支付機構約定非櫃面渠道轉賬的限額和筆數,並根據資金到賬的實際需要,合理選擇實時到賬、普通到賬、次日到賬等多種轉賬方式,以及銀行櫃面、網上銀行、手機銀行、自助櫃員機等資金劃轉渠道。
此外,有兩點需要特別提醒社會公眾註意:一是在《通知》實施過程中,銀行和支付機構向個人重新核實身份,不會以任何理由要求個人提供密碼、短信驗證碼等敏感信息,也不會以任何理由要求個人進行轉賬等涉及賬戶資金的操作,個人只需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到銀行櫃面或者按照銀行和支付機構規定流程核實身份即可。二是由於個人通過自助櫃員機發起的轉賬業務,在受理後24小時之內可撤銷,不法分子可能會利用轉賬撤銷實施新的詐騙,請大家收款時務必審慎確認,防止不法分子借機實施詐騙。
電商平臺“拼多多”近期遭遇信任危機。多位商家在“拼多多商城”的賬戶被凍結,貨款無法結算提取,另有部分反映稱貨款被強行扣押,或者被當做保證金作了扣押。
根據初步統計,事件涉及商家已超過200家,涉及貨款金額超過1.4億元。
據環球網報道,一份“拼多多的灰暗”申訴書顯示,毫無征兆的前提下,6月13日開始,多個商家拼多多賬戶里的貨款被平臺以上浮保證金的名義進行了扣壓,另有數十家商家也被平臺以“刷單套券”名義凍結賬戶,無法正常交易。
據報道,“拼多多”存在著多條“霸王條款”,除了隨意上浮保證金外,商家入駐不審核產品質量、扣押商戶可提現貨款(非保證金)、慫恿商家刷單等多個電商網站命門問題也被持續曝光。
拼多多商城涉嫌慫恿商戶刷單。一份“拼多多”商家提供的社交軟件截圖顯示,該平臺工作人員明確要求該商家隨便找店里的五款產品,幫助該工作人員進行5萬的業績刷單。而更加令一眾商家不能接受和憤怒的是,主動慫恿商家進行刷單的“拼多多”,在隨後的幾個月中,陸續以“商家存在刷單”的名義扣押貨款。
用戶在‘拼多多’微信公眾平臺或者APP上購買的商家產品必須先將費用支付給‘拼多多’,支付成功後,‘拼多多’作為平臺服務商,提供發貨信息給商家發貨,在用戶確認收貨或者15天自動收貨期過後,將款項支付給商家。從用戶支付,到平臺支付給商家,至少7個工作日,而這個前提還是商家主動賬戶提現,否則‘拼多多’才不會給商家打款。“拼多多”的做法類似於未拿到支付牌照前美團網的做法,涉嫌“無照經營”。
也正是因為未引入第三方支付,“拼多多”才能夠隨意扣壓商家的貨款。投訴無門的拼多多商家紛紛在社交軟件留言稱,數百商家被平臺凍結賬戶,且被平臺以售假、套券等手段罰款(根據商家說法,入駐平臺時並未有任何審核過程,且刷單、優惠券等大多是在“拼多多”慫恿下進行的)。
該平臺被曝售後服務也相當差。其官網提供的人工客服稱,“質量投訴”和“商家投訴”不歸其辦理,平臺客服電話質量投訴也並未轉接人工,只是提示消費者與商家直接聯系。但多位商家證實,任何質量等問題的投訴售後其實均由“拼多多商城”代理。一眾商家反映稱,只是因為在“拼多多”商家群中詢問了一句賬戶凍結原因便立馬被踢出群。僅據記者統計,因詢問凍結和扣款原因被提出群的商家遠已超過200家。
目前,包括上述投訴“拼多多的灰暗”的商家在內的數十位商家已分別向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工商局及12315反映此事。
值得一提的是,“拼多多”成立僅一年多,今年7月份剛剛完成B輪1.1億美金融資。在騰訊應用寶公布的“星APP榜”五月綜合榜單中,拼多多力壓唯品會和手機淘寶成為當月女性最喜歡的電商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