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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傳媒:丟臉的曾蔭權

1 : GS(14)@2017-02-19 12:19:24

【本報訊】曾蔭權罪成,國際傳媒亦有報道。其中英國《每日郵報》以「Disgraced former Hong Kong leader Donald Tsang is found guilty of misconduct in corruption trial and faces up to seven-year jail term」(丟臉的前香港首長曾蔭權貪污審訊失當罪成,面臨最高7年監禁)為題,長篇報道案件。


官商勾結惹關注


英美主要傳媒包括BBC、《華爾街日報》均有報道曾蔭權案件。《每日郵報》詳盡報道案情及結果,在文章尾段提及現任特首梁振英:「香港市民對長官連串廣為人知的貪污個案越來越沮喪;現任長官梁振英亦面對貪污指控,他在上任之前,接受了澳洲工程公司5,000萬元款項。」
BBC的報道則指,本案令一向以相對清廉為傲的香港社會感到憂慮。報道又提及曾蔭權在任時的副手許仕仁(時任政務司司長)也因為貪污入獄。《日本經濟新聞》的報道亦指,曾蔭權入罪之前,已有多宗涉及香港高官的貪腐醜聞,令人關注香港官員與富商的勾結,擔心香港的廉潔形象蒙污。《蘋果》記者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19/1993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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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或申重審曾蔭權首項控罪

1 : GS(14)@2017-02-19 12:19:24

【本報訊】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前晚有裁決,惟第一項控罪、即曾蔭權收受深圳大宅的300萬元免費裝修,是否作為他審批雄濤廣播牌照的報酬,陪審團未能達成大比數裁決,據悉控方將會申請重審。有大律師指出,即使控方申請重審,法官亦會聽取辯方求情,至於是否接納申請,法官一般按是否可維持公平審訊、公眾利益為主要考慮。


法官須考慮公眾利益


有大律師指出,明日開庭之後,法官料會先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假如控方決定申請重審,一般會於陳詞中即提出,不過辯方亦可求情,包括以被告已經歷公開審訊、相關證供已完全披露,以破壞公平審訊原則為由,反對控方的申請。據了解,部份被告人名不經傳的個案中,控辯雙方尚可於此階段「講數」,但是次案件屬例外,曾蔭權位高至前特首,公眾利益或成為更重要考慮。若控方提出重審申請,將由法官決定到底先處理重審,抑或先就罪成的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判刑,主要考慮兩項控罪是否有大的關連性。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未決定是否要求法庭重審控罪,由於案件審訊尚在進行中,律政司現時不作進一步評論。特首參選人之一、退休法官胡國興則表示,凡是陪審團不能裁決的事,形成Hung Jury(未能達成大多數裁決),已經形同「案件完結」,但律政司若得到法庭許可,仍有權決定再起訴。他個人估計,法庭明日將優先處理判刑,再處理第一控罪的重審事宜。他補充,解散陪審團並不常見,最後須由法官決定是否重審,一旦重審將按另一程序再作起訴,等同處理一則新案件。■記者周婷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19/19933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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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十名人求情「曾朋友」拖累 曾蔭權租屋租出禍

1 : GS(14)@2017-03-05 23:01:13

2017-02-22 EW

曾經表明希望市民會以清官形容他的前特首曾蔭權,一二年自爆在深圳租屋作為退休後居所,從而被揭發所租單位的業主,正是雄濤廣播主要股東黃楚標;由於曾蔭權在任時以行政會議主席身份,處理及批出雄濤廣播牌照等申請,隨即惹來大禍。

面對廉署長達三年多調查,至一五年十月作出檢控後,官司又糾纏逾五百天。上周五曾蔭權被控的三項罪名終於有裁決,當中第二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第三項相同控罪不成立,至於最嚴重的第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則因陪審團未能達成大比數有效裁決,控方正申請重審。

曾蔭權今次租屋租出大禍,與其多年好友鄭經翰有莫大關係。據悉有人知道政府銳意推行數碼廣播,一直積極引薦投資者,沒料引發這宗完全估不到的官非。

曾蔭權是典型「香港仔」,出身基層,靠一己努力不斷上位,為官四十五年協助香港打過多場硬仗,及至官拜特區首長,走上人生最高峰。

包括前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等合作數十年的舊同僚及政商名人,皆為曾蔭權求情,讚揚他對香港的付出,尤其應付金融危機上功不可沒。

「人生路上,很多事情不由我們作主,然而服務香港,卻是我的自主選擇,無論審訊結果如何,我決不言悔。」裁決揭盅前夕,曾蔭權在報章專欄上這樣形容自己的心情。

周一下午,負責審理曾蔭權案的法官陳慶偉,開庭聽取辯方代表律師求情後明言,由於判處緩刑機會不大,將曾蔭權收柙至周三量刑。

曾蔭權得悉要入獄後,先回頭望向家人,然後準備步入囚室;至此多名家人忍不住一擁而上,曾蔭權隔着玻璃與妻子話別,同樣眼泛淚光,兩名兒子更加哭成淚人,其後攙扶母親離開,曾蔭權未幾由囚車押往荔枝角收押所。

林鄭曾俊華寫求情信

據悉辯方合共呈上來自曾蔭權家人、前下屬及社會賢達等所撰寫的四十多封多達數十人的求情信,當中包括兩名行政長官參選人林鄭月娥及曾俊華、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及陳方安生、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金管局總裁陳德霖、港鐵主席馬時亨、商人盛智文等。

至於控方基於公眾利益及控罪的嚴重性,申請重審首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法庭表示稍後處理。

「真的估不到事情會搞到如此地步,一切都由Donald(曾蔭權)在任特首時,一心想推行數碼廣播而起。當時與他份屬友好之一的鄭經翰,得知其大計後,便落力配合。」知情人士說。

據悉,有人礙於資金不足,惟有藉着與特首的關係,以及在電台工作時的往績,四出找富豪大孖沙投資,還聲稱若搞數碼廣播電台,每年廣告收益可達四億元,結果成功拉攏包括黃楚標、李國章等注資。法庭資料顯示,鄭經翰最後更以「話事人」身份,負責向政府申請廣播牌照。

「有人話自己被人叫做『煲呔針』,顯示與特首關係友好。」知情人士指,鄭經翰在游說大老闆做投資的經驗確實十分豐富,同時他在大力推薦黃楚標時,甚至形容對方是「深圳李嘉誠」,不但財力雄厚,更對發展數碼廣播充滿熱誠。曾蔭權出於信任,因而對鄭言聽計從。

有指在成立雄濤廣播並申請牌照期間,疑有人因為得知曾蔭權計劃在退休後,暫時離港小休,主動為對方物色居所,並在一○年初,撮成曾蔭權租住黃楚標在深圳的東海花園君豪閣一個複式連天台六千多呎單位。

該案在法庭審訊期間亦提到,負責該單位重新設計及裝修的港產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是由鄭經翰介紹給曾蔭權夫婦認識。相信曾蔭權萬萬想不到,由好友鄭經翰一手促成的退休後居所安排,竟然演變為連累自己惹上官非;而鄭經翰事後拒絕以證人身份接受廉署調查。

李寶蘭要求加控罪

案中另一關鍵人物黃楚標,五十九歲,東海聯合集團主席。在潮陽出生的他,三歲來港後在徙置區生活,讀完中三便投身社會,到九十年代初大舉投資內地房地產,成名作正是在深圳香蜜湖旁邊興建高尚住宅區「東海花園」,之後再進軍工業界及酒店業,○六年更染指航空業,注資一億元人民幣,創立以深圳為基地的民營航空公司「東海航空」。

黃楚標在香港生意不多, 最為人熟悉已是○六年夥拍鄭經翰等人創辦雄濤廣播,後來易名為香港數碼廣播(DBC),設有七條數碼頻道。惟電台在一二年開播不久,黃楚標及其他股東便因不滿鄭經翰的大花筒營運方式, 拒絕再注資並跟其反目,結果電台在一二年十月至一三年一月期間停播,至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電台得以復播, 但營運一直不如理想,終在去年八月將牌照交還政府。

曾蔭權一二年自爆計劃退休後到深圳居住,從而被揭發所租單位的業主正是黃楚標,廉署接獲舉報後展開調查,到一三年八月約見曾鮑笑薇,兩個月後拘捕曾蔭權,直至一五年十月,正式落案起訴曾蔭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消息人士透露:「律政司原本建議就曾蔭權未有向行會申報租屋一事,起訴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但時任廉署執行處處長(政府部門)李寶蘭,剛獲委派署任執行處首長一職,她上位後即翻看曾蔭權案的調查文件,經過仔細研究,要求增加控罪。」

據知李寶蘭的理據包括,曾蔭權提名何周禮授勳,卻隱瞞對方替其租住單位進行翻新裝修工程,故應加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而在案件正式開審前三個月,她再決定加控曾蔭權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

「當時內部有份調查的人,都指後加的兩項控罪證據較弱,只是博一博,結果一項被打甩,另一項就連法官多番提供指引,陪審團都無法作出有效裁決。」消息人士說。

行會主席身份批牌照

案情指○八年一月,雄濤廣播向廣播事務管理局申請為期十二年的AM廣播牌照;而身為特首的曾蔭權在一○年開始與雄濤廣播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涉案單位事宜進行商討;至一二年一月期間,曾蔭權以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身份,批准雄濤廣播的數碼聲音廣播牌照;交還AM廣播的牌照;以及批准原屬「不合資格持牌人士」的李國章,出任已改名為數碼廣播公司(DBC)董事兼主席。

控罪又指涉案單位的三百萬元翻新裝修工程,使曾蔭權在處理雄濤的上述申請時受到影響,而該工程是在一一年初由鄭經翰聯絡建築設計師何周禮參與,同年二月十八日,何到禮賓府與曾氏夫婦見面,曾蔭權要求何按曾太指示進行工程,之後曾太幾乎每個月都與何會面,及後曾蔭權提名何周禮授勳。

此外,案中特別提到一筆三十五萬元的可疑款項。一○年七月十六日,正值政府就數碼廣播牌照進行公眾諮詢,雄濤廣播的另一股東、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開出一張三十五萬元現金支票,曾太在約半小時後存入同等金額款項。同年十一月,曾太將八十萬元人民幣匯至內地銀行戶口,控方認為部分款項正是來自李國寶的三十五萬元,但辯方反駁指將兩筆款項扯上關係純屬推測,並指曾太與李國寶以往亦有其他金錢來往,而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強調,並無直接證據指該三十五萬元屬同一筆款項,陪審團不應過分臆測。

案件審訊了二十三天,以及陪審團經過兩日一夜退庭商議,上周五終有裁決,曾蔭權涉及最嚴重的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因陪審團未能達成大比數有效裁決,須解散陪審團。至於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其中指他處理雄濤廣播的牌照等三項申請時,未有向行會申報他與黃楚標就入住涉案單位進行商議,陪審團以八比一裁定罪名成立;另一項提名何周禮授勳時未有申報的行為失當,則一致裁定不成立。

推銷員踏上青雲路

香港在港英政府統治時,港督是最高級官員,其官職只受英國政府監管。直至九七年二月香港回歸前,行政會議曾研究成員的利益申報制度,要求特首跟隨行會成員,同樣作利益申報。但由於特首等同港督是最高級官員,沒有上級可讓他諮詢意見或索取指引,故相關制度始終不適用於特首。

不過一向要求為官清廉的曾蔭權,決定自行制訂內部守則規管自己,並在○七年七月起採用,指明在沒有利益衝突的情況下,特首可以考慮接受朋友邀請乘坐私人飛機及遊艇,但需要支付相當於市價的費用。他亦要求修改涉及監管公職人員的《防止賄賂條例》第三及第八條,擴大至適用於行政長官,但第三條因技術性問題而未獲通過。

「在沒有明確法例規管下,曾蔭權任職特首期間,一直只靠自己拿尺度,衡量自己的公務及私務有否涉及利益衝突。可惜還是陰差陽錯,令自己成為香港開埠以來被定罪及入獄的最高級官員。」知情人士說。

在香港土生土長的曾蔭權,是九七回歸以來,唯一先後擔任財政司司長、政務司司長及行政長官三個最高官職的人,成為典型香港仔發奮向上模範。

出身基層家庭的曾蔭權,父親曾雲在警隊服務三十年,退休前為警署警長,二弟曾蔭培為前警務處處長。曾表示,年少時和父母、六兄弟姊妹,擠在荷李活道警察宿舍狹小的單位生活,一家八口並要共睡一牀。

擊退金融大鱷最風光

六四年,他於香港華仁書院

畢業,但因會考成績一般未能升學,隨即加入輝瑞藥廠任推銷員,至六七年成功考取政府職位,擔任二級行政主任(EO),正式展開官場生涯。

加入政府短短兩年,曾蔭權再升呢為政務主任(AO),其後繼續扶搖直上,十年間位至丙級政務官;當時這個職級的月薪,相等於現時十四、五萬元,以一個沒有大學學位的打工仔來說,已算成就非凡,但對於自稱典型香港仔的他,學歷始終是其心中一根刺。

至八一年,曾蔭權獲政府保送美國哈佛大學修讀公共行政碩士,昔日會考一科A都無的他,苦讀一年以九科A的佳績畢業。曾蔭權學成回港,即獲時任財政司夏鼎基器重,調任當年政府銳意發展的首個衛星城市沙田,出任政務專員,之後如坐火箭,幾乎每兩年便晉升一級。

九五年曾蔭權的仕途出現大突破,成為首位華人財政司,九八年爆發亞洲金融風暴,國際炒家狙擊港元,他與時任金管局總裁任志剛、財經事務局局長許仕仁,動用千億元外匯儲備入市,成功捍衛港元匯率擊退大鱷,打了漂亮一仗,獲得不少掌聲。

九七年香港回歸,曾蔭權順利過渡,○一年接替陳方安生出任政務司司長,四年後時任特首董建華辭職,他先署任特首,繼而以大熱姿態參選,在○五年正式成為第二任香港特首,並在○七年成功連任,至一二年六月三十日卸任退休。

林鄭月娥 (前政務司司長)

「無容置疑,曾蔭權是誠懇的天主教徒。多年來他都向我分享相信主的重要性,如遇到困難要保持冷靜及祈禱。無論他做過什麼過犯,我相信整體而言,曾蔭權是良好品格及有承擔。我懇求法官適當地對曾蔭權展示寬容,我希望他對香港的貢獻會繼續獲得認同。」

曾俊華 (前財政司司長)

「我在2005至2007年間出任特首辦主任,深知行政長官的繁重工作。而凡是會對市民大眾帶來深切影響的政策,曾蔭權例必特別上心。曾蔭權在政府工作了45年,鞠躬盡瘁。我期望法官可以念及他對社會作出了45年的貢獻,從輕發落,免他在72歲之齡受牢獄之災。」

陳德霖 (金管局總裁)

「九七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香港受到國際大鱷衝擊,貨幣和金融體系危在旦夕。Donald時任財政司司長,他洞悉形勢,以無比勇氣果敢地指示金融管理局採取入市行動,反擊雙邊操控。結果香港成功擊退大鱷,力挽狂瀾。事後他在國家上解釋我們入市行動是別無選擇,並非摒棄自由市場原則,贏得國際人士的理解,香港得以安然度過亞洲金融危機,Donald功不可沒。」

陳方安生 (前政務司司長)

「曾蔭權出生草根,因其能力、熱誠及全情投入工作,爬升到香港特區首長之位,他憑着對香港的貢獻,成為香港歷史上唯一一位先後歷任財政司司長、政務司司長和行政長官三個最高職位的官員,這都是得來不易。過去45年,他對香港的付出,令香港成為中國卓越財經服務中心,我要特別一提,1998年香港政治不明朗的時候,他亦成功處理財政危機。」

唐英年 (前政務司司長)

「識曾蔭權近三十年,了解甚深。曾蔭權是行政長官的典範,他熱心投入公共服務,有為市民提供最好政策的決心,及對維護開放公平社會的堅持。曾蔭權在處理不同的危機中,亦充分顯示其領導能力及決心。例如成功遏止禽流感在社區蔓延,菲律賓人質事件的處理及對受害者及其家人的跟進,沙士襲港時帶領清潔香港的運動,減少感染情況。」

曾蔭培 (胞弟,前警務處處長)

「我們十分欣賞大哥許多的傑出素質:首先是他的慷慨精神,他始終關心和以別人的利益為前提,並會在認為別人需要幫助的時候全力提供協助。這就是他與社會上不同層面的人,甚至是基層市民,如肉販,麵包師,小販和魚販,都能結交成好友的原因。」

黃仁龍 (前律政司司長)

「曾蔭權是真正的香港仔,真誠地關心社會大眾的福祉,他多番強調司法獨立是香港成功的基石,堅定支持法治 。」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個案

許仕仁收受利益

詳情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上圖)被指在擔任強積金管理局行政總監期間,接受新鴻基地產提供免費入住跑馬地禮頓山豪宅單位,並透過中間人收受逾千萬元款項,其後任職政務司司長期間,向政府隱瞞收取有關利益。

判刑  一四年十二月被裁定三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一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以及一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成,判囚七年半。

南丫島海難

詳情  一二年南丫島海難發生後,時任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被指曾吩咐下屬不用依照○七年開始實施的新例驗船,即本地客船須有相等於最高載客量的成人救生衣數目,以及相等於最高載客量百分之五的小童救生衣數目,因而被控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判刑  一六年六月被裁定罪成,判監十六個月。法官指蘇並無權力下達有關命令,蘇目前正保釋等候上訴。

黃冠豪接受款待

詳情  前警司黃冠豪一一年出任灣仔分區指揮官期間,三度光顧相熟火鍋店並收取店方送贈價值逾千元洋酒,以及約四千五百元飲食折扣;及後他在參與審批酒牌時,明知該店無牌賣酒但不向上級報告,因而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判刑  一三年被裁定罪成,判監一年,後上訴獲減刑至半年。

冼錦華免費嫖妓

詳情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前高級警司冼錦華,被指在○一至○二年期間,與淫業集團關係密切,並三度獲夜總會女東主安排免費召妓服務,更曾大玩「一王二后」一小時。

判刑  ○三年被裁定罪成,判監三年,上訴後獲減刑至兩年。

防賄條例 規管特首有漏洞

曾蔭權在任特首時,主動提出修改《防止賄賂條例》,將適用範圍擴大至行政長官,例如接受賄賂、協助他人訂立合約、生活水平和財產與公職收入不相稱等。

有關修改在○八年獲立法會大致通過,唯一未能過關的,是建議將適用於所有公職人員的《防止賄賂條例》第三條,加入「特首在無批准下收受利益已屬犯罪,不用證明收受利益的目的或該利益是否影響公職」。

時任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當時解釋,有關條例規定公職人員接受利益需特首批准,但因特首不能批准自己接受利益,加上憲制上特首在特區有最高權力,所以將特首納入第三條規管,有結構性困難。

一二年,曾蔭權委任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成立「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檢討官員利益申報制度。委員會同年五月完成檢討報告,提出三十六項建議,包括特首與其他公職人員看齊,同受第三條規管,並成立三人獨立委員會,決定是否批准特首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藉以解決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所指的結構性困難。

當時仍是候任特首的梁振英,曾承諾上任後會認真考慮落實相關建議,不過他上任後,政府表示建議涉及《基本法》層面的憲制問題,故至今未有計劃修法。

撰文:蔡曉楓、陶景德︱攝影:張恩偉、李宇家、楊耀文

資料:柳河東︱設計:美術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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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妻發公開信答謝支持者

1 : GS(14)@2017-03-25 10:31:35

【本報訊】前特首曾蔭權上月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入獄逾一個月,其妻曾鮑笑薇昨於facebook發公開信,交代丈夫獄中情況,指曾蔭權入獄前的咳嗽和哮喘問題已好轉,又指他要為日後的法庭聆訊維持堅強意志,並向支持者表示感激。曾蔭權已經就定罪及刑期提上訴,法庭下月24日將處理其保釋等候上訴的申請。


指夫要為聆訊維持意志


曾鮑笑薇是透過「Support Donald Tsang」facebook專頁發出公開信。曾太在信中提到,已探訪過丈夫幾次,他的咳嗽和哮喘正逐步好轉,但仍需吃藥和接受治療。他大部份時間都在閱讀、書寫和祈禱,要為日後的法庭聆訊維持堅強意志。信中透露,曾蔭權在最近閱讀中,深受聖雲先(St. Vincent de Paul)所言啟發和感動:「內心抗拒卻仍遵從主旨意而行的一件事,達勝隨心所欲而得的千萬個成就。」曾鮑笑薇指,丈夫收到很多支持者的慰問卡和信件,她代夫表示答謝和感激,但因懲教署對外寄信件數量有限制,其夫為未能逐一回信感抱歉,只能以禱告回謝。她又表示,丈夫很期待下周三於堅道大堂舉行的特別彌撒,可與家人「一起」禱告。曾蔭權除上訴外,亦將於9月26日就原審時未有裁決的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接受重審。■記者蔡少玲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325/19969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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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釋第二天 曾蔭權去教堂馬會

1 : GS(14)@2017-04-28 01:23:02

■曾蔭權(中)昨晨與妻子(左)到訪堅道的教堂。李家傑攝



【本報訊】前特首曾蔭權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判囚20個月,他在監獄服刑兩個月後,上訴庭前日批准他保釋外出等候上訴。經過一晚休息,曾蔭權昨清晨與妻子鮑笑薇,在數名G4人員保護下乘坐私家車到中環堅道的聖母無原罪主教座堂,逗留大半小時後離開,其間並無回應記者提問。


坐「AM」車 精神頗佳


昨早約7時30分,數名G4人員陪同曾蔭權夫婦,乘坐掛「AM」政府車牌的銀色七人車離開畢拉山道寓所,直往中環堅道的聖母無原罪主教座堂總堂,身穿西裝打煲呔的曾蔭權精神頗佳,與穿醒目紅色外套的妻子約7時45分進入教堂望彌撒,逗留了45分鐘,至8時30分曾蔭權步出教堂,與妻登上七人車,其間他並無回應記者提問。七人車其後直駛至跑馬地山光道進入馬會會所,至中午前七人車駛回住所。曾蔭權今年2月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判監20個月,前日獲高等法院批准以10萬元保釋,以等待上訴聆訊,以及就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的控罪重審,保釋期間不得離港。■記者李家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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貶陳方安生撐曾蔭權 硬推23條

1 : GS(14)@2017-05-13 02:04:04

【港澳舵手】曾長期主管外交、港澳事務和對台工作的錢其琛一手籌辦香港回歸,卻等不到香港回歸20周年。錢在回歸後來仍撐董建華連任、貶陳方安生撐曾蔭權,以致硬推《基本法》23條,都令港人印象深刻。


「錢七條」成指導方針

錢其琛80年代末開始就以外長身份直接參與回歸磋商,先後主管香港特區預委會和籌委會,他1995年發表的《香港涉台問題基本原則與政策》(簡稱「錢七條」),成港澳處理涉台問題的指導方針。1996年他被外媒體問及港人97後是否可繼續舉行悼念「六四」集會時說「將來香港不應舉行那些直接干涉大陸事務的政治活動。」1997年7月1日,他以中國代表團成員、副總理兼外長身份出席「香港回歸政權交接儀式」。2000年,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民望高企被視為董建華連任特首的大患,錢其琛「邀請」陳太上京述職,要她「更好地」協助董施政,外界普遍認為是「照肺」,數月後陳太突然提早退休;2002年,曾蔭權以政務司司長身份訪京述職,獲錢稱讚「表現好好」,比前任陳太「工作應該有改進」。同年,錢又出聲催促香港「抓緊落實23條」,港府隨即頒佈立法諮詢文件,引發巨大爭議。錢接受本港電視台訪問稱不應懷疑23條會削弱新聞和言論自由,除非「心中有鬼」。香港回歸六周年,50萬人上街,23條立法不果,錢也淡出政壇。而錢其琛掌舵對台事務立場同樣硬,他在2000年揚言台灣問題不能無限期拖下去,不放棄以武力解決台灣問題。《蘋果》記者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70511/20017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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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出庭 滿頭白髮瘦10磅

1 : GS(14)@2017-05-13 05:31:32

【本報訊】瀆職罪成判囚20個月的前特首曾蔭權,在赤柱監獄服刑兩個月後上月底獲准保釋等候上訴,而他所面對的受賄罪則因未有裁決而需重審,案件昨在高等法院提訊。滿頭白髮的曾蔭權精神不俗,回應記者指「哮喘好番啲,但仲有其他問題」,太太曾鮑笑薇則透露曾瘦了10磅。曾蔭權離開法院後,偕妻兒及胞妹曾璟璇等一行約10人,在G4護送下,抵達位於舊山頂道的女子俱樂部(LRC)私人會所午膳,至下午1時半離開。


9月26日開審


昨日的聆訊歷時約一個半小時,除了原審時的資深大狀鄧樂勤及大狀陳政龍,曾蔭權也委聘了資深大狀余承章。原審法官陳慶偉下令禁止傳媒報道內容,案件已定於今年9月26日開審,預計需時25天,法庭將在開審前一星期,即9月19日進行審前覆核。曾蔭權於上午9時許偕妻乘坐政府車、在多名G4保護下到庭,兩人十指緊扣抵達,精神不俗,記者問夫婦二人心情如何,曾微笑拒答,但透露抵庭前曾到教堂。其胞弟曾蔭培夫婦、胞妹曾璟璇及幼子曾慶淳亦先後抵達法庭。散庭後,曾蔭權被問及哮喘狀況有否改善時,說:「哮喘好番啲,但仲有其他問題。」他與胞妹閒談指自己衣領位置較以往寬鬆,曾太及後透露丈夫服刑兩個月瘦了10磅。曾原被控三罪,第二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第三項同類控罪則罪脫。至於需重審的首罪,即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指他於2010至2012年間處理雄濤廣播的數碼廣播牌照時,接受雄濤股東黃楚標旗下深圳東海花園大宅的300萬元免費裝修。案件編號:HCCC484/15■記者楊思雅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513/20019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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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文亮:曾蔭權輸陣不輸人

1 : GS(14)@2017-05-17 22:35:30

【明報專訊】上星期五晚,在灣仔扶輪社慈善餐舞會見到曾蔭權,他表情雖然相當嚴肅,但精神尚可。當晚,有人認為曾蔭權不應該出席,無謂被人見到自己落泊時候的樣子,我認為這是一般人的想法,一個有能力做大事的人,在失意時更加要被其他人見到,即使不是神采飛揚,但就可以話畀那些有心人知道,他雖然失運,但沒有被擊倒,正是輸陣不輸人,這個意念,比輸人不輸陣深奧得多。

推SSD減泡沫 衍生向下炒炒家

今天政府要推出那麼多辣招對付樓市,可以說是從曾蔭權開始的,但他只是推出了SSD,嚴格來說,根本不會傷害樓市,只是減少了物業市場中炒賣的人,令樓市不會出現動態泡沫,但有一些業主接受了錯誤信息,認為曾蔭權決心將樓價壓下去,政府出招,樓價有三成以上跌幅是不成問題,於是將唯一的自住物業賣走,希望以後可以在低價買到更大更優質的單位。

我相信曾蔭權當時想唔到,他雖然制止了一班炒樓市上升的炒家,但同時衍生了一批炒樓市下跌的炒家,樓市此後受到監管,他亦兩面不討好,他對香港物業市場的功過,亦應該有一個終結。

公開露面 證未被擊倒

曾蔭權在卸任後不斷受到追擊,最後更不幸身陷囹圄,不過無論如何,法庭會給予一個公平審判,但現在陣勢已失,如果採取避而不見的策略,便會給人一個人陣皆輸的感覺,如果唔出現,更加不知道人間有情。當晚有不少人主動要求與曾蔭權合照,他亦來者不拒,我將與曾蔭權合照相片放在facebook,竟然有500個like ,佔我總facebook朋友人數10%,所以,如果曾蔭權不公開露面,絕對不會知道他受歡迎的程度比當年做特首的時候有過之而無不及,現在是輸陣不輸人。

紀惠集團行政總裁

[湯文亮 敢說亮話]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3354&issue=201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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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萬人幣過戶黃楚標 早20個月交租控方質疑曾蔭權 低價購東海豪宅

1 : GS(14)@2017-10-09 03:25:53

【涉貪案】【本報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昨踏入第三天審訊,控方繼續在高等法院讀出開案陳詞,提到曾蔭權妻子鮑笑薇於2010年獲得35萬元現金,這筆現金是來自雄濤廣播董事李國寶。曾太將35萬元與其他款項組成80萬人民幣後,過戶到雄濤另一董事黃楚標的公司戶口,曾稱80萬人民幣是支付深圳豪宅租金。記者:黃幗慧主控官、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指曾蔭權(72歲)一邊審批雄濤廣播的數碼廣播牌照申請,一邊卻私下與雄濤的股東有往來。2010年7月16日,曾太一早就到東亞銀行總行,取得35萬港元現金,控方指這筆錢是來自李國寶,曾太將它兌換成人民幣存入銀行。至同年11月,曾太將該筆錢與其他款項組成80萬人民幣,轉賬到黃楚標的東海聯合戶口。


無提35萬港元來自李國寶

這80萬人民幣一直沒有曝光,直至2013年9月,廉署調查時發現一份於2012年2月21日、由曾太與黃楚標簽署的租約,指曾太以80萬人民幣,於2012年7月至2013年8月租下深圳東海花園的豪宅單位。2012年2月,曾蔭權租住深圳單位遭傳媒廣泛報道,曾到電台解畫,聲稱因審批雄濤的牌照時,租約還未落實,而單位其後又以市值租金租下,故他認為若這樣都要申報是太牽強。但控方質疑,租約於2012年才簽,為何在20個月前就支付租金,質疑所謂的市值是2010年抑或2012年計算。再者,曾蔭權沒有提及該80萬人民幣中,有部份是來自李國寶。控方認為,80萬人民幣根本不是租金,而是曾蔭權以該筆錢低價購買深圳的單位。此外,2010年11月初,曾氏夫婦、黃楚標、李國寶先後返回內地,直至11月7日晚,曾氏夫婦與李同時間經港澳碼頭返港。2011年3月,行會向雄濤批出牌照,4月初,曾氏夫婦更與黃一同在汕頭一間酒店接受款待。


從沒申報與雄濤董事關係

控方指政府及行會設有工作守則及申報機制,曾蔭權於2005年3月至2012年6月任特首期間,在行會作出69次申報,例如討論女童軍換地,曾會申報其妻是女童軍會長,但他從沒申報與雄濤董事的關係。而2008年7月,行會討論雄濤的AM廣播牌照申請,身兼雄濤股東的行會成員夏佳理作出申報,曾蔭權同意他應避席,可見曾知申報和避席的重要性。聆訊今續。案件編號:HCCC484/15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929/20167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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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接受豪宅裝修優待雄濤曾蔭權涉貪案 今抽陪審團

1 : GS(14)@2017-10-09 03:55:30

■曾蔭權昨由太太鮑笑薇陪同到高等法院,作審前最後一次提訊。張志華攝



【本報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今早在高等法院開審,首先抽選陪審團,預計審訊25天。曾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指他接受深圳一個3層式住宅單位的裝修工程,以作為傾向優待雄濤廣播的報酬。由於預計或會有較多的公眾人士到庭旁聽,故除預留記者席外,司法機構亦於法庭內外預留68個座位予公眾。記者:黃幗慧案件昨在高院進行審前最後一次提訊,但傳媒不得報道聆訊內容。72歲的曾蔭權昨由太太鮑笑薇陪同到法院,神情輕鬆,曾的胞弟曾蔭荃亦有到場旁聽,但未見曾蔭權的兒子。


庭外大堂設電視直播

控罪指曾蔭權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間,接受一個深圳福田東海花園3層式住宅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作為他憑其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身份,傾向於或保持傾向於優待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曾蔭權作出上述行為而接受該利益。案件將由高院法官陳慶偉審理,控方由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本港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大律師黃佩琪代表,辯方律師團隊則包括資深大律師余承章及大律師陳政龍。為容納更多公眾人士,司法機構將庭外的大堂位置亦納為法庭伸延部份,大堂設有電視直播庭內情況。除預留13個庭內位置予被告家屬外,另在庭內外分別預留57及68個座位予傳媒和公眾,公眾人士可到庭外領取籌號入庭。案件上周在高院進行審前覆核時,曾蔭權與太太心情輕鬆,與記者談到近期看過《打死不離三父女》、《寶貝神車手》兩套電影,曾蔭權更說到他喜歡吃五仁月餅,但市面較難找到,遍尋後在一間大型連鎖餅店購得,曾太還笑着提醒丈夫不要說出餅店的名字,免得替對方賣廣告。案件編號:HCCC484/15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926/2016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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