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各類單車數量已達30萬的成都3日發布了全國首個鼓勵共享單車發展意見,明確全體市民,而不僅僅是使用者,要愛護共享單車和停放設施等公私財物,違法要追責;管理部門、企業、使用者,共同構建安全、便捷、舒適的共享單車出行服務系統。
3月3日,成都市交委、公安局、城管委聯合正式發布《成都市關於鼓勵共享單車發展的試行意見》(下稱《試行意見》)。《試行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適用於成都市五城區及高新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其他區(市)縣參照執行,有效期一年。
成都市交通運輸委員會主任劉兵介紹,2016年11月中旬,成都開始興起共享單車,目前,在成都投入運行的共享單車企業主要有摩拜單車、OFO小黃車、一步單車、小藍車、永安行等。截止今年2月底,在成都市中心城區共享單車投放總量已達30萬輛,累計服務人次超過3000萬,日均使用頻率約為4次左右。除中心城區外,共享單車也進入了部分區(市)縣。
2017年1月9日開始,《成都市關於鼓勵共享單車發展的試行意見(征求意見稿)》進行了為期1個月的公開征求意見,30余條意見建議中,無一條反對出臺《試行意見》,修訂完善後的《試行意見》經過了專家論證、社會風險性評估以及合法性審查。
《征求意見稿》側重於對使用者進行約束,《試行意見》則修改為對全體市民的約束,且增加一條:市民應愛護共享單車和停放設施等公私財物,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而在違法違規後果上,也由相關部門負責處罰改為市民自覺接受處罰。具體規定為: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應自覺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罰,違反城市管理有關規定,應自覺接受城市管理部門處罰。
《試行意見》在保障機制中特別增加“加大執法力度”這一條:公安機關要加大執法力度,對蓄意破壞、盜竊共享單車等行為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及時向社會公布,為共享單車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秩序。
《試行意見》制定了文明用車獎懲制度。《試行意見》提出,成都將依據《成都市中心城區公共區域非機動車停放區位技術導則》,加快推進自行車停車點位的劃定工作。並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共享單車停放秩序管理。加強共享單車停放區域環境衛生作業,保持區域內幹凈、整潔。
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共享單車停放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區(市)縣政府負責屬地範圍內非機動車停放點位的施劃、停放標誌的設置和停放秩序的管理,倡導綠色文明出行。
《試行意見》要求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應當針對使用者制定安全騎行規範停放守則、文明用車獎懲制度及建立個人信用評價體系,並通過技術創新等手段加大對使用者的監督管理力度,督促使用者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並協助政府相關部門對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
另外,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應當對使用者利用網絡進行實名制註冊登記並簽訂服務協議,並註重保護使用者隱私,不得將註冊用戶個人信息公開或擅自泄露。共享單車運營企業還應公布確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計費方式和費用,實行明碼標價;應通過具備相關資質和牌照的第三方支付企業進行資金結算,為使用者提供安全、保密和便捷的支付結算服務。
15日,廣東省紀委官網發布消息: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許佩華,因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審查。
這是近期廣東查處的又一名廳級幹部。此前3月10日,廣東省紀委發布消息,東莞市委常委、統戰部長王檢養因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審查。
近年來,第一經濟大省廣東的反腐工作一直保持高壓態勢。廣東省紀委發布的信息顯示,黨的十八大以來,廣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51194件,超過前10年立案數總和;查處地廳級幹部470人,是前10年查處人數的1.6倍。查處的省管幹部覆蓋21個地級市,起到了強烈的震懾作用。
2016年,廣東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17351件,同比上升16.5%,其中涉及地廳級幹部149人,處級幹部1014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6371人,同比上升26.1%。這些廳級幹部包括廣東省環保廳原廳長李清,潮州市委原副書記、市長盧淳傑、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委員、財經委原主任委員陳家記等人。
在去年以來查處的過百名廳官中,潮州市原市長盧淳傑尤其引人關註,他是直接在任上被查處的市長,屬於紀檢監察機關重點關註的“關鍵少數”。
廣東省紀委披露,紀檢監察機關發現盧淳傑在前任市長嚴重違紀被查處後,不汲取前車之鑒,在2013年至2015年春節期間還收了200多萬元。組織找他核實,他大言不慚地說“我們這里都是這樣”。經查,他涉嫌賣官、受賄、違規經商、收受紅包禮金等嚴重問題。
在強力“打虎”的同時,廣東省積極做好追逃工作,去年追回外逃人員147人,其中“百名紅通人員”2人,國家工作人員11人。
廣東省紀委網站刊登的文章介紹說,廣東毗鄰港澳,海外僑親僑商眾多,社會開放程度和經濟外向度高,裸官裸商問題比較突出,權錢交易也主要在境外或者通過地下錢莊完成,一有風吹草動這些人就利用境外身份潛逃,造成找人難、調查取證難、防逃追贓難。
比如查處的深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蔣尊玉、廣東省水利廳原廳長黃柏青等案件中都有多人在境外藏匿,權錢交易基本都在境外或通過地下錢莊完成。對此,廣東積極利用僑親僑商眾多的優勢,化被動為主動,加大勸返遣返力度,追逃追贓工作取得明顯成果。
在反腐高壓態勢之下,2016年,廣東省紀檢監察機關受理信訪舉報量下降10.3%,涉及省管幹部的初次舉報下降3.9%,巡視發現涉及領導幹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線索也大幅度下降,減存量、遏增量取得明顯成效,反腐敗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
“嚴防金融風險和腐敗。”4月9日,中國政府網全文刊登了國務院總理李克強3月21日在國務院第五次廉政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而據中紀委4月9日消息,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主席項俊波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對於金融風險的防控,加強金融反腐是一個有效的途徑。李克強表示,要統籌抓好金融領域防風險和反腐敗工作,積極穩妥推進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理順職能關系,健全協調機制,增強監管合力。
第一財經根據中央紀委網站公開信息整理發現,十八大以來,被調查或被處分的金融領域高官/高管至少近50人,其中不乏“大老虎”。
2015年11月,中央就曾開展過一輪金融監管機構和金融機構的專項巡視。當時巡視的結果顯示,無論是金融監管機構還是金融機構,用人“近親繁殖”、違規提拔、帶病提拔等較為突出,還存在以權謀私、以業務謀私,以及違反中央相關規定等問題。
加強金融風險防控與反腐深入
“當前,金融領域存在不良資產、債券違約、影子銀行、互聯網金融等累積風險,金融違法違規和腐敗行為時有發生。對金融風險要高度警惕、嚴密防範,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對於當前存在的問題,李克強也表示,要嚴厲打擊銀行違規授信、證券市場內幕交易和利益輸送、保險公司套取費用等違法違規行為,對個別監管人員和公司高管監守自盜、與金融大鱷內外勾結等非法行為,必須依法嚴厲懲處、以儆效尤。
今年以來,金融監管在風險防範上有明顯的加強。4月10日,銀監會發布《中國銀監會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部署對同業業務、理財業務、債券投資、房地產業務等十大風險重點領域進行風險防控。4月8日,針對近來上市公司暴露的一系列問題,也在醞釀從制度和規則上完善監管機制,例如證監會正在組織修訂《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除了完善信息披露機制,上市公司未來還須在三個方面著重完善公司治理機制。
同時,李克強還表示要加大問責力度,強化機構問責、監管問責和對監管者問責。銀監會在4月7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明確2017年是“強監管、強問責”的一年,並且詳細解釋了如何加強問責機制。
在防範金融領域風險的同時,反腐也不能落下。對於金融領域的腐敗,李克強則強調要“堅決查處、嚴懲不貸。”
4月9日至10日,保監會也先後召開會議,通報黨中央對項俊波涉嫌嚴重違紀進行組織審查的決定。保監會也號召全體“與各種腐敗行為做堅決鬥爭”,堅定不移地維護保險業改革發展穩定大局。
同時,保監會也表示,要堅持“保險業姓保、保監會姓監”,保持監管高壓態勢,堅決治理市場亂象,堅決查處違法違規問題。高度警惕、嚴密防範金融風險,切實把防控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總的來看,反腐敗和金融是相關的,腐敗問題必然導致金融一些暗箱操作,引起一些不正常的現象。”中紀委副書記吳玉良在今年年初回答第一財經提問時稱,金融領域反腐敗一定會深入開展下去。
近50個金融高官高管被調查或處分
第一財經根據中紀委網站的公開信息不完全統計,自十八大以來,金融領域涉嫌違規違紀被調查的金融監管人員和金融機構人員至少近50個,其中不乏“大老虎”。
保監會主席項俊波被調查自不必提,2015年11月,在中央巡視組進駐證監會沒多久,中國證監會黨委委員、副主席姚剛涉嫌嚴重違紀也被組織調查,這是證監系統被調查的最高級別官員。
2013年5月以來,證監會系統就有5位官員被調查。2014年7月,證監會山西監管局原副巡視員賈岷岫利用其丈夫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賄賂被"雙開"。2014年12月,證監會投保局原局長李量因受賄被調查,2000年至2012年期間,擔任證監會發行監管部發行審核一處處長、創業板發行監管部副主任等職務的李量利用職務的便利,為 9家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或上市提供幫助,並於2000年至2013年收受上述公司投資人所送財物,共計694萬元。
2015年,在中央加強反腐力度的背景下,證監會多位官員也相繼落馬。2015年6月,中國證監會發行部處長李誌玲因配偶違規買賣股票,受到行政開除處分,同時也涉嫌職務犯罪。9月中國證監會主席助理張育軍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11月則是姚剛的落馬。
保險機構來看,共有3人被調查。2017年2月底,人保集團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裁王銀成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2015年11月,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首席審計官、審計部總經理、監事會辦公室主任馬侖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同一天,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黨委辦公室主任胡正明也因幹擾中央巡視組對公司專項巡視工作的開展,構成違反中央巡視工作紀律和黨的政治紀律錯誤,被調離黨委辦公室/辦公室主任崗位。而在2013年12月,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原副總經理戴春寧夥同他人貪汙巨額公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公司或個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收受巨額賄賂,也被開除黨籍。
金融反腐領域,銀行業系統是“重災區”。銀監系統共有8位官員涉嫌違規被調查,銀行機構包括農信社共有13位高管被調查。
在2015年中央巡視組進駐銀監系統巡視期間,就有不少銀監會系統官員被調查。2015年11月,銀行業協會黨委書記王巖岫,因長期隱瞞其配偶加入美國國籍的事實,多次未經批準出席有關論壇、會議,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黨的組織紀律;違規收取報酬,並超標準接受接待,被撤銷黨內職務、行政降級處分。相隔一天,遼寧銀監局黨委書記、局長李林也因履職不到位,對幹部任職相關程序性規定不落實負有領導責任,導致不良後果,違反黨的組織紀律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銀行機構高管則多涉及受賄、以職務便利謀取利益等問題。例如,中國農業銀行原副行長楊琨就因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今年2月,交通銀行黨委委員、首席風險官楊東平也因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私營企業主獲取貸款提供幫助,本人和親屬從中謀取私利,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16年9月,國開行原黨委副書記、監事長姚中民也因頂風違紀,收受禮金、禮品,搞權色、錢色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等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十八大以來被調查或處分的金融官員、高管名單(部分)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官網
金融領域巡視整改
“十八大之後,金融反腐在強力推進,這對凈化金融環境,推進金融改革發展,建立良好的金融生態,是有利的。”一位銀行業人士對第一財經表示。
2015年年底,中央就曾派出巡視組入駐金融監管和金融機構開展長達兩個月的專項巡視工作。在2016年初,公布了巡視結果並督促監管機構與金融機構整改。第一財經梳理發現,金融監管機構普遍存在利用監管職權謀取私利、違規用人、監管存薄弱環節等問題,此外滋生腐敗隱患也是各大監管機構所存在的問題。
例如,當時銀監會存在用人“違規提拔”,“祼官”清理不到位,公款旅遊、違規高消費等頂風違紀問題,以及利用監管職權謀取私利的問題反映多,廉潔問題大。對會管金融機構的監管存在薄弱環節,一些機構問題多發等。
針對以上問題,時任銀監會主席的尚福林提出要針對監管履職中的廉潔風險點和案件易發多發領域,緊盯重點人重點事,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始終保持高壓態勢。把各項監管權力裝進制度籠子,以壓縮權力尋租空間。
當時證監會則存在對重要權力部門、關鍵環節和敏感崗位監督制約不夠有力,防範廉政風險不到位,防止利益沖突機制不健全,存在滋生腐敗的隱患等。針對這些問題證監會也發布整改報告稱,強化權力運行監督制約,紮牢制度籠子,加強重點部門和敏感崗位的監督制約。
保監會當時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突擊提拔幹部現象,幹部以權謀私,違規兼職取酬等問題。當時保監會還回應巡視組稱,對違紀行為和腐敗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並表示要強化責任意識,明確整改任務,嚴明紀律要求,切實落實“兩個責任”,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人民銀行則存在公款送禮吃喝屢禁不止、違規用人搞“小圈子”、權力監督約束不嚴,對濫用審批和處罰自由裁量權、向所屬企事業單位轉移行政監管權等問題反映較多,隱含腐敗風險等。人民銀行表示,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堅定不移地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健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長效機制,堅持一把手負總責,強化班子成員分工負責。
對於“權力監督約束不嚴”問題,人民銀行還通過建立健全規範權力行使的制度安排。充分聽取商業銀行、相關企業意見,加強人員管理、梳理業務流程,杜絕尋租腐敗的行為發生等,進行相關整改。
除了監管機構,通過巡視組的專項檢查發現金融機構存在的問題也不少。銀行存在的問題如用人“近親繁殖”、違規提拔、帶病提拔等比較突出,違規貸款、以貸謀私,采購環節存廉潔風險等。
例如工行存在選人用人工作不夠規範,“近親繁殖”現象,一些基層機構存在以貸謀私問題,一些部門和分支機構利用創新型業務謀取私利,集中采購等重點領域制度執行不嚴格,境外機構監管比較薄弱。
時任工行董事長的姜建清表示,要針對存貸款領域、集中采購領域、新興業務領域、境外監督等方面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推動機制制度改革和源頭風險防控,嚴格規範選人用人工作等。
保險公司存在重大投資項目監管缺失,用人也存在“近親繁殖”、裙帶關系,同時利用業務謀利。以人保集團為例,存在選擇性執行中央經濟工作方針政策,有的重大投資決策未經集體研究,涉嫌利益輸送;有的弄虛作假套取費用,利用保險資源為“小團體”謀利。同時,也存在下屬單位選人用人不講規矩,裙帶關系泛濫,一些領導幹部親屬參與保險業務謀利。中國人壽集團則存在機構臃腫,存在“帶病辭職”、“近親繁殖”等現象。重大投資項目監管缺失,招標采購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層違紀違法案件頻發,集資詐騙等“群眾身邊的腐敗”影響惡劣。
中央巡視組對中信集團的巡視結果顯示,中信集團存在奢侈、享樂風氣盛行,違規兼職取酬,“突擊提拔”“帶病提拔”問題。四是制度缺失、管理粗放,存在違紀違法。
“以零容忍態度嚴懲違規違紀,以常態化機制規範權力運行,以經常性教育築牢思想防線,讓黨員幹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時任中信集團董事長常振明稱。
(實習生郭懷毅對本文亦有貢獻)
4月10日消息,新華社今日發布評論文章稱,近期,國家外匯管理局通報了部分企業、個人外匯違規案例,其中不乏打著“對外投資”的幌子非法轉移資金的案件。去年對外投資增長超四成,這反映出我國正日益融入全球化經濟大潮。然而,對隱藏在對外投資背後的“盲目血拼”“偽造交易”“母小子大”“快設快出”等種種亂象需要嚴加防範。
有的企業成立不足數月,啥也不生產,就“專註”於在境外大筆投資;一些企業註冊資本境內少得可憐,卻在境外投資時“揮金如土”;還有企業在國內債臺高築還非要借債到海外收購;更有企業“轉型”的步子邁得太大,在國內生產鋼鐵的企業卻在海外投資影視公司,國內開餐館的要在海外收購網遊公司……
滋生這些“亂象”的,有大量非理性的投機行為,也不排除有以投資之名行資產轉移之實的不法分子。無論非理性的無序投資,還是“明修棧道暗度陳倉”的虛假交易都幹擾了正常的外匯和金融市場,令國有資產流失、國家利益受損。
針對上述亂象,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民銀行、外匯局四部門去年11月果斷“出招”,加強對企業對外投資項目的真實性核實。這招掐斷了這些企業和個人轉移資金的路子,於是他們叫苦不叠、造出聲勢。一時間,“對外投資受阻”的流言甚囂塵上。
四部門反複強調我國對外投資的方針、原則、改革方向統統沒變,何來“受阻”之說?加強對外投資真實性合規性審核,針對的是相關部門在操作層面存在的漏洞,那些感覺自己奶酪被動了的人切不可再變幻招式挑戰監管部門的決心。
在相關部門的引導下,今年1至2月,我國非金融類直接投資同比下降52.8%,市場主體逐漸回歸理性。不過,中國經濟企穩回升的基礎尚不牢固,跨境資金流動壓力仍然不小。對外投資的真實性審核要堅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不能經濟稍有起色就有所放松。四部門應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對違規境外投資項目要嚴肅查處,對於已經轉移的資產要竭力追回,對敢於以身試法的不法分子要嚴懲不貸。
一份《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開展銀行業“監管套利、空轉套利、關聯套利”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正在市場上流傳。文件顯示,銀監會將以銀行業自查與監管抽查結合的方式進行整頓,並要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於2017年6月12日前將自查報告報送監管部門,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和問責工作;各銀監局7月底前報送“三套利”專項治理最終處理處罰結果。
其中,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多種業務使資金在金融體系內流轉而未流向實體經濟的套利行為,即空轉套利,是此次專項治理的重點內容之一,具體包括理財空轉、同業空轉等。《通知》對表外理財做出進一步限制,不得提供擴大投資範圍、規避監管要求的通道服務。
針對此前盛行的“CD+理財”模式,《通知》明確,不得通過同業投資等渠道充當他行資金管理“通道”賺取費用,而不承擔風險兜底責任(信托公司開展的風險管理責任劃分清晰的事務管理類信托除外);不得通過同業繞道,虛增資產負債規模、少計資本、掩蓋風險;不得通過大量發行同業存單,甚至通過自發自購、同業存單互換等方式進行同業理財、委外、債市投資,導致期限錯配,延長資金鏈條,使得資金空轉套利,脫實向虛。
郭樹清上任銀監會主席月余,“強監管”風暴已經刮向銀行業金融機構。4月7日銀監會新聞發布會上,銀監會主席助理兼辦公廳主任楊家才明確表示:“今年是明確強調強監管的一年,也是監管問責的一年。”
“整治的重點還是以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回歸本源、服務實體、防範風險為目標,以法律法規為準繩,排查整治本機構、本單位、本地區存在的突出問題。”銀監會現場檢查局巡視員(主持工作)王朝弟稱。
以下為銀行業金融機構“三套利”專項治理工作要點原文附件:
4月11日,據重慶市國土房管局網站消息,重慶市國土房管局官網發布了《關於從重從快查處一批房地產開發銷售中介違法違規案件的緊急通知》,決定開展整頓規範房地產開發銷售中介行為專項工作,通知稱,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房地產開發和中介企業及相關從業人員,要依法采取責令限期整改,處以罰款、取消網上簽約資格、停業整頓等措施,並納入“黑名單”。
以下為全文:
重慶市國土房管局關於從重從快查處一批房地產開發銷售中介違法違規案件的緊急通知
市國土房屋執法總隊,主城各不動產登記中心、市國土房屋評估經紀協會:
為認真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整頓規範房地產開發銷售中介行為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針對我市主城區房地產市場秩序現狀,決定開展整頓規範房地產開發銷售中介行為專項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從市局市場處、市國土房屋執法總隊、市登記中心抽調專人,組建“重慶市整頓規範房地產開發銷售中介行為專項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專項整治辦”),設在市局市場處,負責專項整治日常工作。
二、各登記中心要加大房地產市場巡查力度,及時發現違法違規線索,並固定相關證據,每周五前向市專項整治辦移送違法違規案件線索和證據兩件以上。
三、市國土房屋執法總隊要組織精幹力量,從重從快查處一批房地產開發銷售中介違法違規案件,及時辦結市專項整治辦移交的違法違規案件,每月底前向市專項整治辦匯交一次案件查處情況。
四、市專項整治辦要加強與市工商、發改(物價)、稅務、銀監、通信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加快制定出臺我市整頓規範房地產開發銷售中介專項工作方案,聯動查處一批典型案件。
五、市專項整治辦要完善“雙隨機一公開”機制,從檢查人員庫中隨機抽選檢查人員,隨機抽取房地產開發項目,突擊進行檢查,並及時公布檢查結果。
六、市評估經紀協會要加強房地產中介行業自律,教育、督促中介從業人員遵守職業道德準則,推行行業質量檢查,公開檢查和處分的信息。
七、市專項整治辦和各登記中心要公布舉報電話,安排專人接聽舉報電話並作好記錄,及時移交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房地產開發和中介企業及相關從業人員,要依法采取責令限期整改,處以罰款、取消網上簽約資格、停業整頓等措施,並納入“黑名單”;情節嚴重的典型案件,要公開曝光,接受社會監督。
九、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有案不查、輕查輕處,甚至袒護房地產開發銷售中介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追究責任。
重慶市國土房管局
2017年4月11日
據合肥市房產局網站消息,近日,合肥市成立了由市房產局、市工商局、市物價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公安局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根據相關線索,重點查處我市房產銷售中違規預售、收取“號頭費”、發布虛假房產銷售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
調查組發現,合肥求實瑞發開發公司在銷售“求實領勢學府”時,涉嫌違規銷售不符合商品房預售條件的地下車位。調查組已對此違規行為依法立案查處,同時暫停該項目的預售許可審批、網簽備案和預售監管資金撥付等業務,暫停該公司項目的價格備案工作。
調查組還發現,安徽文一集團公司內部員工在客戶購房過程中,私下收取客戶費用,為客戶提供優先選房權。目前,該公司已開除涉事人員,嚴肅追究相關管理人員責任。調查組責成該公司立即整改,維護購房人合法權益,並暫停該公司項目的價格備案工作。
針對奇點房產公司、冉冉地產公司部分中介人員涉嫌發布虛假房產銷售信息問題,調查組已對兩公司負責人進行了警示約談,責成奇點房產濱湖新區五月花門店、冉冉房產濱湖分公司立即停業整頓,關閉其二手房網簽通道,要求兩公司開除有關涉事中介人員。將涉事人員不良行為記入信用檔案,5年內禁入房產中介行業。
對房產銷售過程中的其他違法違規行為,調查組將進一步調查取證,一經核實,從嚴從重處理。
中國紀檢監察報
查處問題7594起,處理10672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7329人”……日前公布的2017年12月份全國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數據顯示,查處問題數、處理人數、黨紀政紀處分人數均為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五年以來的單月最高,其中,單月處理人數更是首次突破萬人。
多項數據創出新高,迅速引爆輿論場。有不少人發出疑問:“四風”問題是不是反彈回潮了?一些媒體也對此表示深深的憂慮,並列舉出“四風”反彈的跡象和苗頭。到底該怎麽看待這組大幅增長的數據?
多項數據大幅增長,彰顯紀檢監察機關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以零容忍態度查處“四風”的決心、力度和成效
黨的十九大強調,要持之以恒正風肅紀,堅持以上率下,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繼續整治“四風”問題,堅決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黨的十九大閉幕後不久,十九屆中央政治局首次會議就審議通過《中共中央政治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習近平總書記針對新華社文章《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新表現值得警惕》作出重要指示,強調“糾正‘四風’不能止步,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
“四風”問題是長期形成的痼疾頑癥,解決起來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勞永逸。黨中央始終保持冷靜清醒,一系列決策部署吹響了繼續狠抓“四風”的沖鋒號。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持續深化作風建設,緊盯年節假期等重要節點嚴查“四風”問題,收到了立竿見影的效果。2017年12月份各項數據達到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來的單月最高,即是對紀檢監察機關查糾“四風”盯得更緊、力度更大,露頭就打、揪住不放的最好詮釋。
多項數據大幅增長,折射出一些人錯誤地估計了形勢和黨中央的堅定決心,仍然不收斂、不收手
橫向對比2017年各月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問題數,可以發現——自去年9月份以來,查處問題數、受處理人數和受黨紀政紀處分人數都出現明顯增加。最新公布的12月份的數字更是創下2017年極值,查處問題數、受處理人數和受黨紀政紀處分人數相當於去年第一季度的總和。
數據背後,是錯誤認識和心態。黨的十九大召開前後,社會上出現了一些雜音。有些人錯誤地估計了形勢,認為“十九大以後反腐敗和糾‘四風’就不再是重點了”,致使自我思想約束的閘門大開;一些人低估了中央的頑強意誌和堅定決心,出現了“等一等”“看一看”的觀望心態,抱有了“松一松”“試一試”的僥幸;還有一些人產生了“補償”心理,舊態複萌、頂風違紀,公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事實證明,“四風”問題樹倒根存,具有頑固性、複雜性,稍不註意就可能反彈回潮。
多項數據大幅增長警示我們,糾治“四風”遠沒到鳴金收兵之時,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必須馳而不息、決戰到底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強調,要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要繼續在常和長、嚴和實、深和細上下功夫,堅決防止回潮複燃。全會將“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作為2018年的八項重點任務之一,強調要“發揚釘釘子精神,一個節點一個節點堅守,關註‘四風’問題新表現新動向,在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上下更大功夫,對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的嚴肅問責”。
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是只管一陣子,而是要長期管下去、持續抓下去、繼續嚴下去。幹部群眾最擔心的是問題反彈,最盼望的是保持長效。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必須保持一抓到底的恒心和韌勁,強化監督、鐵面執紀、嚴肅問責,做到抓常、抓細、抓長,鍥而不舍、馳而不息,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發展,不斷把螺絲擰得更緊、把工作做得更實,堅決打贏作風建設的攻堅戰、持久戰。(永清 中國紀檢監察報記者 毛翔)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非法處置危險廢物、違規轉移和貯存危險廢物、長期偷排高濃度有毒有害廢水、治汙設施不正常運行。今天(20日),江蘇省鹽城市輝豐生物農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輝豐股份”,002496)被生態環境部通報。
據通報,根據群眾舉報,生態環境部組成督察組於2018年3月中下旬對輝豐股份嚴重環境汙染及當地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不力問題開展了專項督察。
輝豐股份是全國農藥行業的大型企業,也是一家上市公司,年產原料藥、制劑20余萬噸,附產蒸(精)餾殘渣殘液、蒸發析鹽等危險廢物約1萬噸,主廠區位於江蘇省鹽城市大豐港石化新材料產業園。
生態環境部介紹,督察發現,輝豐股份非法處置危險廢物。根據有關證據指向,督察組在廠區兩處區域現場組織挖掘,一處掘深僅1.5米即發現散發刺激性氣味的黑色汙泥,經取樣鑒定屬危險廢物;掘深3米後滲出散發刺激性氣味的黃色汙水,廢水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濃度嚴重超標。另一處掘深2米發現大量黑色油汙,掘深3米發現油泥,經取樣鑒定均屬危險廢物。
通報稱,兩處填埋區域均未采取防滲措施,且填埋危險廢物上面嵌有混凝土層,其上再覆清土和建築垃圾,部分填埋區域上方甚至建有生產車間或其他建築物,以逃避監管。
經對周邊地下水取樣監測,地下水已明顯受到汙染。督察組還對輝豐股份下屬江蘇科菲特生化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廠內兩處區域組織挖掘,掘深約2米後發現近百噸袋裝或桶裝農藥蒸(精)餾殘渣和廢活性炭等危險廢物,刺激性氣味濃烈。
通報稱,輝豐股份違規轉移和貯存危險廢物。輝豐股份下屬連雲港市華通化學有限公司未經審批擅自變更生產工藝,將約2.2萬噸化工殘液通過罐車非法轉移至無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鹽城銀天源制鎂有限公司,再通過該公司雨水溝偷排外環境。現場督察還發現,銀天源制鎂有限公司在廠內大量傾倒有毒有害物質,其附近雨水溝廢水化學需氧量和苯系物濃度分別為973毫克/升和3.86毫克/升,汙染嚴重,現場刺激性氣味濃烈。
督察發現,輝豐股份廠內還露天堆放近萬噸各類危險廢物和危險化學品,大量汙染物在降雨時隨雨水排入清下水管道,環境汙染和風險隱患十分突出。下屬鹽城明進納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廠內露天堆存危險廢物,未采取“三防”措施,下屬連雲港致誠化工有限公司和江蘇嘉隆化工有限公司均超期貯存大量危險廢物,存在環境汙染隱患。
通報稱,輝豐股份還長期偷排高濃度有毒有害廢水。督察發現,輝豐公司長期利用雨天將含有甲苯、三氯苯酚等有毒有害物質的高濃度廢水通過廠區清下水管道排至廠區西側八中溝,進而匯入黃海。經當地公安機關偵訊,僅2015年利用暴雨時機就10余次偷排高濃度廢水。
大豐區環保局2015年7月24日現場取樣監測發現,該公司通過清下水管道偷排高濃度廢水,企業西門兩側清下水排口化學需氧量濃度分別高達13503毫克/升和17968毫克/升;督察組2018年3月21日現場檢查時,企業仍擅自開啟清下水排口並間斷性外排廢水,廢水化學需氧量濃度超過200毫克/升,超標1.61倍。
督察發現,輝豐股份治汙設施不正常運行。輝豐股份2臺40蒸噸水煤漿鍋爐在未完全建成治汙設施情況下,即於2017年12月中旬擅自投入運行,高濃度廢水制水煤漿副產蒸汽項目批建不符;咪鮮胺項目變更生產原料未報批環評,擅自於2014年開始陸續實施改建工程。下屬江蘇科菲特生化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設計要求建設汙泥濃縮池,汙泥壓濾設施長期閑置,汙水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廠內露天堆存的大量危險廢物來源不明,生產車間廢水跑冒滴漏現象明顯。
“此外,輝豐股份為應對督察組現場檢查還臨時編造危險廢物管理臺賬,並提供虛假報表。”通報說,輝豐股份嚴重汙染問題主體責任在企業,但當地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保不作為、慢作為問題也十分突出。
通報稱,2016年7月至8月,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江蘇省後,先後兩次交辦反映輝豐股份汙染問題突出、違規存放高濃度廢水並利用雨天偷排的群眾舉報。但鹽城市及大豐區在查處過程中避重就輕,僅就企業環境管理提出整改要求,未對偷排高濃度廢水問題開展針對性調查,最終以舉報不實為結論向社會公開。
生態環境部介紹,2013年以來,鹽城市及大豐區黨委政府及其環保部門共收到上級轉辦或群眾直接舉報涉及輝豐股份環境汙染問題的信訪130余件,但均未引起足夠重視,未組織深入核實,查處工作流於形式。在新《環境保護法》實施三年多的時間里,除在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時就企業危險廢物未網上申報問題罰款5萬元外,再未對企業環境問題進行實質性處罰。
生態環境部介紹,根據專項督察情況,已於2018年4月11日致函江蘇省政府,要求嚴肅查處輝豐股份環境違法問題,並盡快開展非法填埋危險廢物全面排查挖掘、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及修複工作。同時已梳理形成問題案卷,將於近日移交江蘇省委、省政府,由其責成相關部門調查處理,依法依規依紀實施問責。
2018年5月18日,證監會召開例行發布會,以下為主要內容:
1、證監會召開重大案件調度推進會
日前,證監會在深圳專員辦召開重大案件調度推進會,集中研判5起重大典型違法案件,系統調配稽查力量,統籌推進案件查辦。深圳、湖北、浙江、山東等地一線辦案同誌參會。證監會黨委委員、主席助理黃煒出席。
近年來,證券期貨違法案件呈現主體關聯隱蔽、行為交叉競合、手法複雜新穎的特點,由一家執法單位獨立承辦的調查組織模式難以滿足新形勢下對重點領域重大案件快查嚴處的工作要求。按照統一指揮、系統調配、集中推進的工作原則,稽查部門對關聯線索及時串並分析,對關聯案件集中統籌推進,形成一家調查單位主辦、多家協同查辦的工作模式,有利於整合執法力量,提高執法效果。
會議要求,各調查單位要按照統一的工作部署,立足於打好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的全局要求,有效應對證券期貨案件查辦工作面臨的困難和挑戰,協調推進相關案件查辦工作。一是落實工作責任,參戰單位既要明晰各自職責又要相互協調配合,形成執法合力。二是做好調查方案,既要堅持整體研判,又要考慮個案特點,周密部署相關工作。三是貫徹全面追責,對調查過程中發現的立案案由之外違法線索等深挖嚴究,絕不放過任何一項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四是關註市場風險,在查辦案件的同時做好各項應急預案,主動研判、積極應對、妥善處理可能出現的市場風險情況。會議還對一線辦案中的具體問題進行了研究。
對重點領域重大案件集中調度統籌推進,是證監會稽查部門根據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的工作要求,積極創新案件調查組織模式,充分調動系統執法力量,有效整合系統執法資源的積極探索。
2、證監會查獲一起利用滬港通賬戶跨境操縱市場案件
近日,我會成功查獲一起利用滬港通賬戶跨境操縱市場的典型案件。涉案機構和人員涉嫌操縱滬市4只股票,非法獲利超過2000萬元。該案是我會2017年第四批專項執法行動集中部署查辦的一起私募基金領域違法案件,也是今年我會稽查執法重點打擊的違法類型,相關案件正在審理之中。
調查發現,2015年12月至2016年8月,兩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相關從業人員預先合謀,集中6個資管產品籌集的資金,利用資金優勢,在香港開立滬股通賬戶的同時,在內地以多位員工、親友的名義開立數個A股賬戶,跨境配合操作,通過連續交易等手法操縱菲達環保等4只滬市股票,交易金額近33億元。
本案是我會繼2017年查處唐漢博跨境操縱市場案後,成功查獲的又一起利用滬港通賬戶跨境違法案件。為有效打擊跨境違法行為,服務我國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大局,我會將堅持依法全面從嚴監管,協同境外監管執法機構,密切關註市場動態,監測異常交易,緊盯跨境賬戶異常聯動,堅決打擊跨境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切實保護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互聯互通的市場機制平穩運行。
3、證監會對5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
近日,證監會依法對5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包括:1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1宗操縱市場案,1宗內幕交易案,1宗證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案,1宗證券從業人員私下接受客戶委托進行證券交易案。
1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中,青島市恒順眾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恒順眾昇)未及時披露股東所持5%以上股份被質押及解除質押的信息;未如實披露嚴重影響投資計劃進展的信息;未按規定披露恒順眾昇與PT. Artabumi Sentra Industri的關聯關系;提前確認與四川電力1,100萬的設備成套采購收入9,401,709.40元、利潤3,921,394.65元,提前確認與四川電力的9,350萬的設備成套采購收入79,914,529.6元,利潤28,349,077.59元,導致恒順眾昇2014年半年度報告、第三季度報告和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恒順眾昇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63條規定,依據《證券法》第193條規定,我會決定對恒順眾昇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到20萬元不等的罰款。
1宗操縱市場案中,2015年6月26日至6月29日、8月26日至8月28日,廣州安州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簡稱廣州安州)控制使用“廣州安州-安州價值優選2號證券投資基金”等22個產品所開立的25個賬戶,集中資金優勢,采用尾市拉擡、盤中拉擡、次日反向交易等方式操縱“節能風電”價格,獲利約5057.4萬元。廣州安州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77條規定,依據《證券法》第203條規定,我會決定沒收廣州安州違法所得約5057.4萬元,並處以約5057.4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王福亮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
1宗內幕交易案中,施立新系洪橋集團有限公司與河北寶碩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寶碩股份)合作投資新能源汽車項目這一內幕信息的知情人。陳渺媛與施立新關系密切,內幕信息敏感期內,二人聯絡頻繁,施立新、陳渺媛共同使用“陳渺媛”賬戶買入“寶碩股份”525,000股,沒有違法所得。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翁凜磊與施立新存在接觸聯絡,同時翁凜磊控制使用“馬某傑”等5個證券賬戶交易“寶碩股份”,沒有違法所得。施立新、陳渺媛、翁凜磊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73條、第76條規定,依據《證券法》第202條規定,我會決定對施立新、陳渺媛處以60萬元罰款;對翁凜磊處以60萬元罰款。
1宗證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案中,2013年9月至調查日,姚麗系在中國民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任職的證券從業人員。在從業期間內,姚麗控制使用“姚某剛”、“姚某水”證券賬戶買賣股票,獲利約30萬元。姚麗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43條規定,依據《證券法》第199條規定,我會決定責令姚麗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姚麗違法所得約30萬元,並處以約90萬元罰款。
1宗證券從業人員私下接受客戶委托進行證券交易案中,2009年6月1日至2017年3月30日期間,蔣樂輝系在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職的證券從業人員。在從業期間內,蔣樂輝私下接受李某平等多名客戶委托,利用“梁某根”、“黃某玲”證券賬戶買賣證券,交易均由蔣樂輝決策實施,沒有違法所得。蔣樂輝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145條規定,依據《證券法》第215條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責令蔣樂輝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
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期貨法律法規,破壞了市場秩序,必須堅決予以打擊。我會將秉持依法全面從嚴的原則,繼續改進和加強監管,強化風險防控,維護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4、證監會:對債市後續可能出現風險正在開展摸排工作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18日表示,證監會關註到證券市場債券違約的案例比較多,已經提醒交易所重點關註風險做好提前排查和監測工作。最近的ABS原始權益人等方面證監會有關部門已經開始了提前監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