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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管新規正式稿出臺 過渡期延長至2020年底(附全文+答記者問)

為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統一同類資產管理產品監管標準,有效防控金融風險,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經國務院同意,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日前聯合印發了《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銀發〔2018〕106號,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的總體要求,按照“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堅持嚴控風險的底線思維,堅持服務實體經濟的根本目標,堅持宏觀審慎管理與微觀審慎監管相結合的監管理念,堅持有的放矢的問題導向,堅持積極穩妥審慎推進的基本思路,全面覆蓋、統一規制各類金融機構的資產管理業務,實行公平的市場準入和監管,最大程度地消除監管套利空間,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意見》按照產品類型統一監管標準,從募集方式和投資性質兩個維度對資產管理產品進行分類,分別統一投資範圍、杠桿約束、信息披露等要求。堅持產品和投資者匹配原則,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強化金融機構的勤勉盡責和信息披露義務。明確資產管理業務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打破剛性兌付。嚴格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投資要求,禁止資金池,防範影子銀行風險和流動性風險。分類統一負債和分級杠桿要求,消除多層嵌套,抑制通道業務。加強監管協調,強化宏觀審慎管理和功能監管。

《意見》堅持防範風險與有序規範相結合,合理設置過渡期,給予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有序整改和轉型時間,確保金融市場穩定運行。

下一步,各相關部門將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貫徹落實《意見》的各項要求。金融機構應按照《意見》的相關規定,依法合規開展資產管理業務。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

近年來,我國資產管理業務快速發展,在滿足居民和企業投融資需求、改善社會融資結構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部分業務發展不規範、多層嵌套、剛性兌付、規避金融監管和宏觀調控等問題。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為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統一同類資產管理產品監管標準,有效防控金融風險,引導社會資金流向實體經濟,更好地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主要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嚴控風險的底線思維。把防範和化解資產管理業務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減少存量風險,嚴防增量風險。

(二)堅持服務實體經濟的根本目標。既充分發揮資產管理業務功能,切實服務實體經濟投融資需求,又嚴格規範引導,避免資金脫實向虛在金融體系內部自我循環,防止產品過於複雜,加劇風險跨行業、跨市場、跨區域傳遞。

(三)堅持宏觀審慎管理與微觀審慎監管相結合、機構監管與功能監管相結合的監管理念。實現對各類機構開展資產管理業務的全面、統一覆蓋,采取有效監管措施,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四)堅持有的放矢的問題導向。重點針對資產管理業務的多層嵌套、杠桿不清、套利嚴重、投機頻繁等問題,設定統一的標準規制,同時對金融創新堅持趨利避害、一分為二,留出發展空間。

(五)堅持積極穩妥審慎推進。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堅持防範風險與有序規範相結合,在下決心處置風險的同時,充分考慮市場承受能力,合理設置過渡期,把握好工作的次序、節奏、力度,加強市場溝通,有效引導市場預期。

二、資產管理業務是指銀行、信托、證券、基金、期貨、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接受投資者委托,對受托的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和管理的金融服務。金融機構為委托人利益履行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義務並收取相應的管理費用,委托人自擔投資風險並獲得收益。金融機構可以與委托人在合同中事先約定收取合理的業績報酬,業績報酬計入管理費,須與產品一一對應並逐個結算,不同產品之間不得相互串用。

資產管理業務是金融機構的表外業務,金融機構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時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出現兌付困難時,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墊資兌付。金融機構不得在表內開展資產管理業務。

私募投資基金適用私募投資基金專門法律、行政法規,私募投資基金專門法律、行政法規中沒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本意見,創業投資基金、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的相關規定另行制定。

三、資產管理產品包括但不限於人民幣或外幣形式的銀行非保本理財產品,資金信托,證券公司、證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貨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等。依據金融管理部門頒布規則開展的資產證券化業務,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布規則發行的養老金產品,不適用本意見。

四、資產管理產品按照募集方式的不同,分為公募產品和私募產品。公募產品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公開發行。公開發行的認定標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執行。私募產品面向合格投資者通過非公開方式發行。

資產管理產品按照投資性質的不同,分為固定收益類產品、權益類產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和混合類產品。固定收益類產品投資於存款、債券等債權類資產的比例不低於80%,權益類產品投資於股票、未上市企業股權等權益類資產的比例不低於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投資於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於80%,混合類產品投資於債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資產且任一資產的投資比例未達到前三類產品標準。非因金融機構主觀因素導致突破前述比例限制的,金融機構應當在流動性受限資產可出售、可轉讓或者恢複交易的15個交易日內調整至符合要求。

金融機構在發行資產管理產品時,應當按照上述分類標準向投資者明示資產管理產品的類型,並按照確定的產品性質進行投資。在產品成立後至到期日前,不得擅自改變產品類型。混合類產品投資債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和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資產的比例範圍應當在發行產品時予以確定並向投資者明示,在產品成立後至到期日前不得擅自改變。產品的實際投向不得違反合同約定,如有改變,除高風險類型的產品超出比例範圍投資較低風險資產外,應當先行取得投資者書面同意,並履行登記備案等法律法規以及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程序。

五、資產管理產品的投資者分為不特定社會公眾和合格投資者兩大類。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資產管理產品不低於一定金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於300萬元,家庭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資者投資於單只固定收益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30萬元,投資於單只混合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40萬元,投資於單只權益類產品、單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投資者不得使用貸款、發行債券等籌集的非自有資金投資資產管理產品。

六、金融機構發行和銷售資產管理產品,應當堅持“了解產品”和“了解客戶”的經營理念,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向投資者銷售與其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相適應的資產管理產品。禁止欺詐或者誤導投資者購買與其風險承擔能力不匹配的資產管理產品。金融機構不得通過拆分資產管理產品的方式,向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低於產品風險等級的投資者銷售資產管理產品。

金融機構應當加強投資者教育,不斷提高投資者的金融知識水平和風險意識,向投資者傳遞“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理念,打破剛性兌付。

七、金融機構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應當具備與資產管理業務發展相適應的管理體系和管理制度,公司治理良好,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和問責機制健全。

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健全資產管理業務人員的資格認定、培訓、考核評價和問責制度,確保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的人員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行業經驗和管理能力,充分了解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以及資產管理產品的法律關系、交易結構、主要風險和風險管控方式,遵守行為準則和職業道德標準。

對於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本意見規定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從業人員,依法采取處罰措施直至取消從業資格,禁止其在其他類型金融機構從事資產管理業務。

八、金融機構運用受托資金進行投資,應當遵守審慎經營規則,制定科學合理的投資策略和風險管理制度,有效防範和控制風險。

金融機構應當履行以下管理人職責:

(一)依法募集資金,辦理產品份額的發售和登記事宜。

(二)辦理產品登記備案或者註冊手續。

(三)對所管理的不同產品受托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投資。

(四)按照產品合同的約定確定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投資者分配收益。

(五)進行產品會計核算並編制產品財務會計報告。

(六)依法計算並披露產品凈值或者投資收益情況,確定申購、贖回價格。

(七)辦理與受托財產管理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八)保存受托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九)以管理人名義,代表投資者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十)在兌付受托資金及收益時,金融機構應當保證受托資金及收益返回委托人的原賬戶、同名賬戶或者合同約定的受益人賬戶。

(十一)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職責。

金融機構未按照誠實信用、勤勉盡責原則切實履行受托管理職責,造成投資者損失的,應當依法向投資者承擔賠償責任。

九、金融機構代理銷售其他金融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應當符合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資質條件。未經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許可,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代理銷售資產管理產品。

金融機構應當建立資產管理產品的銷售授權管理體系,明確代理銷售機構的準入標準和程序,明確界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明確相關風險的承擔責任和轉移方式。

金融機構代理銷售資產管理產品,應當建立相應的內部審批和風險控制程序,對發行或者管理機構的信用狀況、經營管理能力、市場投資能力、風險處置能力等開展盡職調查,要求發行或者管理機構提供詳細的產品介紹、相關市場分析和風險收益測算報告,進行充分的信息驗證和風險審查,確保代理銷售的產品符合本意見規定並承擔相應責任。

十、公募產品主要投資標準化債權類資產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除法律法規和金融管理部門另有規定外,不得投資未上市企業股權。公募產品可以投資商品及金融衍生品,但應當符合法律法規以及金融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

私募產品的投資範圍由合同約定,可以投資債權類資產、上市或掛牌交易的股票、未上市企業股權(含債轉股)和受(收)益權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產,並嚴格遵守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鼓勵充分運用私募產品支持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

十一、資產管理產品進行投資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一)標準化債權類資產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等分化,可交易。

2.信息披露充分。

3.集中登記,獨立托管。

4.公允定價,流動性機制完善。

5.在銀行間市場、證券交易所市場等經國務院同意設立的交易市場交易。

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具體認定規則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另行制定。

標準化債權類資產之外的債權類資產均為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金融機構發行資產管理產品投資於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應當遵守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有關限額管理、流動性管理等監管標準。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未制定相關監管標準的,由中國人民銀行督促根據本意見要求制定監管標準並予以執行。

金融機構不得將資產管理產品資金直接投資於商業銀行信貸資產。商業銀行信貸資產受(收)益權的投資限制由金融管理部門另行制定。

(二)資產管理產品不得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禁止進行債權或股權投資的行業和領域。

(三)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通過發行資產管理產品募集資金投向符合國家戰略和產業政策要求、符合國家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政策要求的領域。鼓勵金融機構通過發行資產管理產品募集資金支持經濟結構轉型,支持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降低企業杠桿率。

(四)跨境資產管理產品及業務參照本意見執行,並應當符合跨境人民幣和外匯管理有關規定。

十二、金融機構應當向投資者主動、真實、準確、完整、及時披露資產管理產品募集信息、資金投向、杠桿水平、收益分配、托管安排、投資賬戶信息和主要投資風險等內容。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對於公募產品,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嚴格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確定期報告、臨時報告、重大事項公告、投資風險披露要求以及具體內容、格式。在本機構官方網站或者通過投資者便於獲取的方式披露產品凈值或者投資收益情況,並定期披露其他重要信息:開放式產品按照開放頻率披露,封閉式產品至少每周披露一次。

對於私募產品,其信息披露方式、內容、頻率由產品合同約定,但金融機構應當至少每季度向投資者披露產品凈值和其他重要信息。

對於固定收益類產品,金融機構應當通過醒目方式向投資者充分披露和提示產品的投資風險,包括但不限於產品投資債券面臨的利率、匯率變化等市場風險以及債券價格波動情況,產品投資每筆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融資客戶、項目名稱、剩余融資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結構、風險狀況等。

對於權益類產品,金融機構應當通過醒目方式向投資者充分披露和提示產品的投資風險,包括產品投資股票面臨的風險以及股票價格波動情況等。

對於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金融機構應當通過醒目方式向投資者充分披露產品的掛鉤資產、持倉風險、控制措施以及衍生品公允價值變化等。

對於混合類產品,金融機構應當通過醒目方式向投資者清晰披露產品的投資資產組合情況,並根據固定收益類、權益類、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資產投資比例充分披露和提示相應的投資風險。

十三、主營業務不包括資產管理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設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資產管理子公司開展資產管理業務,強化法人風險隔離,暫不具備條件的可以設立專門的資產管理業務經營部門開展業務。

金融機構不得為資產管理產品投資的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或者股權類資產提供任何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的擔保、回購等代為承擔風險的承諾。

金融機構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應當確保資產管理業務與其他業務相分離,資產管理產品與其代銷的金融產品相分離,資產管理產品之間相分離,資產管理業務操作與其他業務操作相分離。

十四、本意見發布後,金融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資產應當由具有托管資質的第三方機構獨立托管,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過渡期內,具有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資質的商業銀行可以托管本行理財產品,但應當為每只產品單獨開立托管賬戶,確保資產隔離。過渡期後,具有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資質的商業銀行應當設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開展資產管理業務,該商業銀行可以托管子公司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但應當實現實質性的獨立托管。獨立托管有名無實的,由金融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糾正和處罰。

十五、金融機構應當做到每只資產管理產品的資金單獨管理、單獨建賬、單獨核算,不得開展或者參與具有滾動發行、集合運作、分離定價特征的資金池業務。

金融機構應當合理確定資產管理產品所投資資產的期限,加強對期限錯配的流動性風險管理,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制定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

為降低期限錯配風險,金融機構應當強化資產管理產品久期管理,封閉式資產管理產品期限不得低於90天。資產管理產品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終止日不得晚於封閉式資產管理產品的到期日或者開放式資產管理產品的最近一次開放日。

資產管理產品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及其受(收)益權的,應當為封閉式資產管理產品,並明確股權及其受(收)益權的退出安排。未上市企業股權及其受(收)益權的退出日不得晚於封閉式資產管理產品的到期日。

金融機構不得違反金融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通過為單一融資項目設立多只資產管理產品的方式,變相突破投資人數限制或者其他監管要求。同一金融機構發行多只資產管理產品投資同一資產的,為防止同一資產發生風險波及多只資產管理產品,多只資產管理產品投資該資產的資金總規模合計不得超過300億元。如果超出該限額,需經相關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批準。

十六、金融機構應當做到每只資產管理產品所投資資產的風險等級與投資者的風險承擔能力相匹配,做到每只產品所投資資產構成清晰,風險可識別。

金融機構應當控制資產管理產品所投資資產的集中度:

(一)單只公募資產管理產品投資單只證券或者單只證券投資基金的市值不得超過該資產管理產品凈資產的10%。

(二)同一金融機構發行的全部公募資產管理產品投資單只證券或者單只證券投資基金的市值不得超過該證券市值或者證券投資基金市值的30%。其中,同一金融機構全部開放式公募資產管理產品投資單一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三)同一金融機構全部資產管理產品投資單一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非因金融機構主觀因素導致突破前述比例限制的,金融機構應當在流動性受限資產可出售、可轉讓或者恢複交易的10個交易日內調整至符合相關要求。

十七、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資產管理產品管理費收入的10%計提風險準備金,或者按照規定計量操作風險資本或相應風險資本準備。風險準備金余額達到產品余額的1%時可以不再提取。風險準備金主要用於彌補因金融機構違法違規、違反資產管理產品協議、操作錯誤或者技術故障等給資產管理產品財產或者投資者造成的損失。金融機構應當定期將風險準備金的使用情況報告金融管理部門。

十八、金融機構對資產管理產品應當實行凈值化管理,凈值生成應當符合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及時反映基礎金融資產的收益和風險,由托管機構進行核算並定期提供報告,由外部審計機構進行審計確認,被審計金融機構應當披露審計結果並同時報送金融管理部門。

金融資產堅持公允價值計量原則,鼓勵使用市值計量。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按照企業會計準則以攤余成本進行計量:

(一)資產管理產品為封閉式產品,且所投金融資產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的並持有到期。

(二)資產管理產品為封閉式產品,且所投金融資產暫不具備活躍交易市場,或者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也不能采用估值技術可靠計量公允價值。

金融機構以攤余成本計量金融資產凈值,應當采用適當的風險控制手段,對金融資產凈值的公允性進行評估。當以攤余成本計量已不能真實公允反映金融資產凈值時,托管機構應當督促金融機構調整會計核算和估值方法。金融機構前期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加權平均價格與資產管理產品實際兌付時金融資產的價值的偏離度不得達到5%或以上,如果偏離5%或以上的產品數超過所發行產品總數的5%,金融機構不得再發行以攤余成本計量金融資產的資產管理產品。

十九、經金融管理部門認定,存在以下行為的視為剛性兌付:

(一)資產管理產品的發行人或者管理人違反真實公允確定凈值原則,對產品進行保本保收益。

(二)采取滾動發行等方式,使得資產管理產品的本金、收益、風險在不同投資者之間發生轉移,實現產品保本保收益。

(三)資產管理產品不能如期兌付或者兌付困難時,發行或者管理該產品的金融機構自行籌集資金償付或者委托其他機構代為償付。

(四)金融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經認定存在剛性兌付行為的,區分以下兩類機構進行懲處:

(一)存款類金融機構發生剛性兌付的,認定為利用具有存款本質特征的資產管理產品進行監管套利,由國務院銀行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和中國人民銀行按照存款業務予以規範,足額補繳存款準備金和存款保險保費,並予以行政處罰。

(二)非存款類持牌金融機構發生剛性兌付的,認定為違規經營,由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和中國人民銀行依法糾正並予以處罰。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金融機構存在剛性兌付行為的,可以向金融管理部門舉報,查證屬實且舉報內容未被相關部門掌握的,給予適當獎勵。

外部審計機構在對金融機構進行審計時,如果發現金融機構存在剛性兌付行為的,應當及時報告金融管理部門。外部審計機構在審計過程中未能勤勉盡責,依法追究相應責任或依法依規給予行政處罰,並將相關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立聯合懲戒機制。

二十、資產管理產品應當設定負債比例(總資產/凈資產)上限,同類產品適用統一的負債比例上限。每只開放式公募產品的總資產不得超過該產品凈資產的140%,每只封閉式公募產品、每只私募產品的總資產不得超過該產品凈資產的200%。計算單只產品的總資產時應當按照穿透原則合並計算所投資資產管理產品的總資產。

金融機構不得以受托管理的資產管理產品份額進行質押融資,放大杠桿。

二十一、公募產品和開放式私募產品不得進行份額分級。

分級私募產品的總資產不得超過該產品凈資產的140%。分級私募產品應當根據所投資資產的風險程度設定分級比例(優先級份額/劣後級份額,中間級份額計入優先級份額)。固定收益類產品的分級比例不得超過3:1,權益類產品的分級比例不得超過1: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混合類產品的分級比例不得超過2:1。發行分級資產管理產品的金融機構應當對該資產管理產品進行自主管理,不得轉委托給劣後級投資者。

分級資產管理產品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對優先級份額認購者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

本條所稱分級資產管理產品是指存在一級份額以上的份額為其他級份額提供一定的風險補償,收益分配不按份額比例計算,由資產管理合同另行約定的產品。

二十二、金融機構不得為其他金融機構的資產管理產品提供規避投資範圍、杠桿約束等監管要求的通道服務。

資產管理產品可以再投資一層資產管理產品,但所投資的資產管理產品不得再投資公募證券投資基金以外的資產管理產品。

金融機構將資產管理產品投資於其他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從而將本機構的資產管理產品資金委托給其他機構進行投資的,該受托機構應當為具有專業投資能力和資質的受金融監督管理部門監管的機構。公募資產管理產品的受托機構應當為金融機構,私募資產管理產品的受托機構可以為私募基金管理人。受托機構應當切實履行主動管理職責,不得進行轉委托,不得再投資公募證券投資基金以外的資產管理產品。委托機構應當對受托機構開展盡職調查,實行名單制管理,明確規定受托機構的準入標準和程序、責任和義務、存續期管理、利益沖突防範機制、信息披露義務以及退出機制。委托機構不得因委托其他機構投資而免除自身應當承擔的責任。

金融機構可以聘請具有專業資質的受金融監督管理部門監管的機構作為投資顧問。投資顧問提供投資建議指導委托機構操作。

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和國家有關部門應當對各類金融機構開展資產管理業務實行平等準入、給予公平待遇。資產管理產品應當在賬戶開立、產權登記、法律訴訟等方面享有平等的地位。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基於風險防控考慮,確實需要對其他行業金融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采取限制措施的,應當充分征求相關部門意見並達成一致。

二十三、運用人工智能技術開展投資顧問業務應當取得投資顧問資質,非金融機構不得借助智能投資顧問超範圍經營或者變相開展資產管理業務。

金融機構運用人工智能技術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應當嚴格遵守本意見有關投資者適當性、投資範圍、信息披露、風險隔離等一般性規定,不得借助人工智能業務誇大宣傳資產管理產品或者誤導投資者。金融機構應當向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報備人工智能模型的主要參數以及資產配置的主要邏輯,為投資者單獨設立智能管理賬戶,充分提示人工智能算法的固有缺陷和使用風險,明晰交易流程,強化留痕管理,嚴格監控智能管理賬戶的交易頭寸、風險限額、交易種類、價格權限等。金融機構因違法違規或者管理不當造成投資者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金融機構應當根據不同產品投資策略研發對應的人工智能算法或者程序化交易,避免算法同質化加劇投資行為的順周期性,並針對由此可能引發的市場波動風險制定應對預案。因算法同質化、編程設計錯誤、對數據利用深度不夠等人工智能算法模型缺陷或者系統異常,導致羊群效應、影響金融市場穩定運行的,金融機構應當及時采取人工幹預措施,強制調整或者終止人工智能業務。

二十四、金融機構不得以資產管理產品的資金與關聯方進行不正當交易、利益輸送、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包括但不限於投資於關聯方虛假項目、與關聯方共同收購上市公司、向本機構註資等。

金融機構的資產管理產品投資本機構、托管機構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與其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或者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的,應當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並向投資者充分披露信息。

二十五、建立資產管理產品統一報告制度。中國人民銀行負責統籌資產管理產品的數據編碼和綜合統計工作,會同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擬定資產管理產品統計制度,建立資產管理產品信息系統,規範和統一產品標準、信息分類、代碼、數據格式,逐只產品統計基本信息、募集信息、資產負債信息和終止信息。中國人民銀行和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加強資產管理產品的統計信息共享。金融機構應當將含債權投資的資產管理產品信息報送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

金融機構於每只資產管理產品成立後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和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同時報送產品基本信息和起始募集信息;於每月10日前報送存續期募集信息、資產負債信息,於產品終止後5個工作日內報送終止信息。

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票據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黃金交易所、上海保險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保保險資產登記交易系統有限公司於每月10日前向中國人民銀行和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同時報送資產管理產品持有其登記托管的金融工具的信息。

在資產管理產品信息系統正式運行前,中國人民銀行會同金融監督管理部門依據統計制度擬定統一的過渡期數據報送模板;各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對本行業金融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於每月10日前按照數據報送模板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數據,及時溝通跨行業、跨市場的重大風險信息和事項。

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資產管理產品統計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資產管理產品統計的具體制度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相關部門另行制定。

二十六、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對資產管理業務實施宏觀審慎管理,會同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制定資產管理業務的標準規制。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實施資產管理業務的市場準入和日常監管,加強投資者保護,依照本意見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制定出臺各自監管領域的實施細則。

本意見正式實施後,中國人民銀行會同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建立工作機制,持續監測資產管理業務的發展和風險狀況,定期評估標準規制的有效性和市場影響,及時修訂完善,推動資產管理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十七、對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監管遵循以下原則:

(一)機構監管與功能監管相結合,按照產品類型而不是機構類型實施功能監管,同一類型的資產管理產品適用同一監管標準,減少監管真空和套利。

(二)實行穿透式監管,對於多層嵌套資產管理產品,向上識別產品的最終投資者,向下識別產品的底層資產(公募證券投資基金除外)。

(三)強化宏觀審慎管理,建立資產管理業務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完善政策工具,從宏觀、逆周期、跨市場的角度加強監測、評估和調節。

(四)實現實時監管,對資產管理產品的發行銷售、投資、兌付等各環節進行全面動態監管,建立綜合統計制度。

二十八、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本意見規定,對違規行為制定和完善處罰規則,依法實施處罰,並確保處罰標準一致。資產管理業務違反宏觀審慎管理要求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按照法律法規實施處罰。

二十九、本意見實施後,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在本意見框架內研究制定配套細則,配套細則之間應當相互銜接,避免產生新的監管套利和不公平競爭。按照“新老劃斷”原則設置過渡期,確保平穩過渡。過渡期為本意見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底,對提前完成整改的機構,給予適當監管激勵。過渡期內,金融機構發行新產品應當符合本意見的規定;為接續存量產品所投資的未到期資產,維持必要的流動性和市場穩定,金融機構可以發行老產品對接,但應當嚴格控制在存量產品整體規模內,並有序壓縮遞減,防止過渡期結束時出現斷崖效應。金融機構應當制定過渡期內的資產管理業務整改計劃,明確時間進度安排,並報送相關金融監督管理部門,由其認可並監督實施,同時報備中國人民銀行。過渡期結束後,金融機構的資產管理產品按照本意見進行全面規範(因子公司尚未成立而達不到第三方獨立托管要求的情形除外),金融機構不得再發行或存續違反本意見規定的資產管理產品。

三十、資產管理業務作為金融業務,屬於特許經營行業,必須納入金融監管。非金融機構不得發行、銷售資產管理產品,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非金融機構違反上述規定,為擴大投資者範圍、降低投資門檻,利用互聯網平臺等公開宣傳、分拆銷售具有投資門檻的投資標的、過度強調增信措施掩蓋產品風險、設立產品二級交易市場等行為,按照國家規定進行規範清理,構成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發行證券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非金融機構違法違規開展資產管理業務的,依法予以處罰;同時承諾或進行剛性兌付的,依法從重處罰。

三十一、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本意見所稱“金融管理部門”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銀行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發行”是指通過公開或者非公開方式向資產管理產品的投資者發出認購邀約,進行資金募集的活動。“銷售”是指向投資者宣傳推介資產管理產品,辦理產品申購、贖回的活動。“代理銷售”是指接受合作機構的委托,在本機構渠道向投資者宣傳推介、銷售合作機構依法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的活動。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就《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答記者問

2018年4月27日,經國務院同意,《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發布。日前,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就《意見》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公開征求意見及吸收情況如何?

經國務院批準,《意見》於2017年11月17日起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為期一個月。征求意見過程中,金融機構、專家學者、社會公眾等各方給予了廣泛關註。中國人民銀行會同相關部門對反饋意見進行反複研究和審慎決策,充分吸收了其中科學合理的意見,結合市場影響評估結果,對相關條款進行了以下修改完善。

在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投資方面,《意見》明確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核心要素,提出期限匹配、限額管理等監管措施,引導商業銀行有序壓縮非標存量規模。

在產品凈值化管理方面,《意見》要求資產管理(以下簡稱資管)業務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明確剛性兌付的認定及處罰標準,鼓勵以市值計量所投金融資產,同時考慮到部分資產尚不具備以市值計量的條件,兼顧市場訴求,允許對符合一定條件的金融資產以攤余成本計量。

在消除多層嵌套方面,《意見》統一同類資管產品的監管標準,要求監管部門對資管業務實行平等準入,促進資管產品獲得平等主體地位,從根源上消除多層嵌套的動機。同時,將嵌套層級限制為一層,禁止開展多層嵌套和通道業務。

在統一杠桿水平方面,《意見》充分考慮了市場需求和承受力,根據不同產品的風險等級設置了不同的負債杠桿,參照行業監管標準,對允許分級的產品設定了不同的分級比例。

在合理設置過渡期方面,經過深入的測算評估,相比征求意見稿,《意見》將過渡期延長至2020年底,給予金融機構充足的調整和轉型時間。對過渡期結束後仍未到期的非標等存量資產也作出妥善安排,引導金融機構轉回資產負債表內,確保市場穩定。

 二、制定出臺《意見》的背景是什麽?

近年來,我國金融機構資管業務快速發展,規模不斷攀升,截至2017年末,不考慮交叉持有因素,總規模已達百萬億元。其中,銀行表外理財產品資金余額為22.2萬億元,信托公司受托管理的資金信托余額為21.9萬億元,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證券公司資管計劃、基金及其子公司資管計劃、保險資管計劃余額分別為11.6萬億元、11.1萬億元、16.8萬億元、13.9萬億元、2.5萬億元。同時,互聯網企業、各類投資顧問公司等非金融機構開展資管業務也十分活躍。

 資管業務在滿足居民財富管理需求、增強金融機構盈利能力、優化社會融資結構、支持實體經濟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由於同類資管業務的監管規則和標準不一致,導致監管套利活動頻繁,一些產品多層嵌套,風險底數不清,資金池模式蘊含流動性風險,部分產品成為信貸出表的渠道,剛性兌付普遍,在正規金融體系之外形成監管不足的影子銀行,一定程度上幹擾了宏觀調控,提高了社會融資成本,影響了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加劇了風險的跨行業、跨市場傳遞。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等部門,堅持問題導向,從彌補監管短板、提高監管有效性入手,在充分立足各行業金融機構資管業務開展情況和監管實踐的基礎上,制定了《意見》。

三、《意見》的總體思路和原則是什麽?

《意見》的總體思路是:按照資管產品的類型制定統一的監管標準,對同類資管業務作出一致性規定,實行公平的市場準入和監管,最大程度地消除監管套利空間,為資管業務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

《意見》遵循以下基本原則:一是堅持嚴控風險的底線思維,減少存量風險,嚴防增量風險。二是堅持服務實體經濟的根本目標,既充分發揮資管業務功能,切實服務實體經濟投融資需求,又嚴格規範引導,避免資金脫實向虛,防止產品過於複雜加劇風險跨行業、跨市場、跨區域傳遞。三是堅持宏觀審慎管理與微觀審慎監管相結合、機構監管與功能監管相結合的監管理念,實現對各類金融機構開展資管業務的全面、統一覆蓋,采取有效監管措施,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四是堅持有的放矢的問題導向,重點針對資管業務的多層嵌套、杠桿不清、套利嚴重、投機頻繁等問題,設定統一的監管標準,同時對金融創新堅持趨利避害、一分為二,留出發展空間。五是堅持積極穩妥審慎推進,防範風險與有序規範相結合,充分考慮市場承受能力,合理設置過渡期,加強市場溝通,有效引導市場預期。    

四、《意見》的適用範圍是什麽?包括哪些機構的哪些產品?

《意見》主要適用於金融機構的資管業務,即銀行、信托、證券、基金、期貨、保險資管機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接受投資者委托,對受托的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和管理的金融服務。金融機構為委托人利益履行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義務並收取相應的管理費用,委托人自擔投資風險並獲得收益,金融機構可以收取合理的業績報酬,但需計入管理費並與產品一一對應。資管產品包括銀行非保本理財產品,資金信托,證券公司、證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貨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保險資管機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發行的資管產品等。依據金融管理部門頒布規則開展的資產證券化業務、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布規則發行的養老金產品不適用本意見。

針對非金融機構違法違規開展資管業務的亂象,《意見》也按照“未經批準不得從事金融業務,金融業務必須接受金融監管”的理念,明確提出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非金融機構不得發行、銷售資管產品。“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主要指私募投資基金的發行和銷售。私募投資基金適用私募投資基金專門法律、行政法規,其中沒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意見》,創業投資基金、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的相關規定另行制定。

五、《意見》對資管產品分類的依據和目的是什麽?對不同類型產品監管的主要區別是什麽?

對資管產品進行分類,對同類產品適用統一的監管規則,是《意見》的基礎。《意見》從兩個維度對資管產品進行分類。一是從資金來源端,按照募集方式分為公募產品和私募產品兩大類。公募產品面向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偏弱的社會公眾發行,風險外溢性強,在投資範圍等方面監管要求較私募產品嚴格,主要投資標準化債權類資產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除法律法規和金融管理部門另有規定外,不得投資未上市企業股權。私募產品面向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較強的合格投資者發行,監管要求相對寬松,更加尊重市場主體的意思自治,可以投資債權類資產、上市或掛牌交易的股票、未上市企業股權和受(收)益權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產。二是從資金運用端,根據投資性質分為固定收益類產品、權益類產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混合類產品四大類。按照投資風險越高、分級杠桿約束越嚴的原則,設定不同的分級比例限制,各類產品的信息披露重點也不同。

對產品從以上兩個維度進行分類的目的在於:一是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強化功能監管。實踐中,不同行業金融機構開展資管業務,按照機構類型適用不同的監管規則和標準,為監管套利創造了空間,因而需要按照業務功能對資管產品進行分類,對同類產品適用統一的監管標準。二是貫徹“合適的產品賣給合適的投資者”理念:一方面公募產品和私募產品,分別對應社會公眾和合格投資者兩類不同的投資群體,體現不同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另一方面,根據投資性質將資管產品分為不同類型,以此可區分產品的風險等級,同時要求資管產品發行時明示產品類型,可避免“掛羊頭賣狗肉”,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

六、《意見》在哪些方面強化了金融機構開展資管業務的資質要求和管理職責?

資管業務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金融服務,為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權益,《意見》要求金融機構符合一定的資質要求,並切實履行管理職責。一是金融機構應當建立與資管業務發展相適應的管理體系和管理制度,公司治理良好,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和問責機制健全。二是金融機構應當健全資管業務人員的資格認定、培訓、考核評價和問責制度,確保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行業經驗和管理能力,遵守行為準則和職業道德。三是對於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意見》規定的金融機構資管業務從業人員,依法采取處罰措施直至取消從業資格。

七、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認定標準是什麽?《意見》如何對資管產品投資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進行規範?

《意見》明確,標準化債權類資產應當具備以下特征:等分化、可交易、信息披露充分、集中登記、獨立托管、公允定價、流動性機制完善、在經國務院同意設立的交易市場上交易等。具體認定規則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另行制定。標準化債權類資產之外的債權類資產均為非標。

非標具有期限、流動性和信用轉換功能,透明度較低,流動性較弱,規避了宏觀調控政策和資本約束等監管要求,部分投向限制性領域,影子銀行特征明顯。為此,《意見》規定,資管產品投資非標應當遵守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有關限額管理、流動性管理等監管標準,並且嚴格期限匹配。作出上述規範的目的是,避免資管業務淪為變相的信貸業務,防控影子銀行風險,縮短融資鏈條,降低融資成本,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和水平。在規範非標投資的同時,為了更好地滿足實體經濟的融資需求,還需要大力發展直接融資,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進一步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和水平。

八、《意見》如何防範資管產品的流動性風險?如何規範金融機構的資金池運作?

部分金融機構在開展資管業務過程中,通過滾動發行、集合運作、分離定價的方式,對募集資金進行資金池運作。在這種運作模式下,多只資管產品對應多項資產,每只產品的收益來自哪些資產無法辨識,風險也難以衡量。同時,將募集的短期資金投放到長期的債權或股權項目,加大了資管產品的流動性風險,一旦難以募集到後續資金,容易發生流動性緊張。

《意見》在禁止資金池業務、強調資管產品單獨管理、單獨建賬、單獨核算的基礎上,要求金融機構加強產品久期管理,規定封閉式資管產品期限不得低於90天,以此糾正資管產品短期化傾向,切實減少和消除資金來源端和運用端的期限錯配和流動性風險。此外,對於部分機構通過為單一融資項目設立多只資管產品變相突破投資人數限制的行為,《意見》明確予以禁止。為防止同一資產發生風險波及多只產品,《意見》要求同一金融機構發行多只資管產品投資同一資產的資金總規模不得超過300億元,如果超出該規模,需經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批準。

 九、《意見》關於資管產品的風險準備金計提或資本計量要求與現有各類機構的相關標準是何種關系?二者如何銜接?

資管業務屬於金融機構的表外業務,投資風險應由投資者自擔,但為了應對操作風險或其他非預期風險,仍需建立一定的風險補償機制,計提相應的風險準備金,或在資本計量時考慮相關風險因素。目前,各行業資管產品的風險準備金計提或資本計量要求不同:銀行實行資本監管,按照理財業務收入計量一定比例的操作風險資本;證券公司資管計劃、公募基金、基金子公司特定客戶資管計劃、部分保險資管計劃按照管理費收入計提風險準備金,但比例不一;信托公司則按照稅後利潤的5%計提信托賠償準備金。

 綜合考慮現行要求,《意見》規定,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資管產品管理費收入的10%計提風險準備金,或者按照規定計量操作風險資本或相應風險資本準備。風險準備金余額達到產品余額的1%時可以不再提取。風險準備金主要用於彌補因金融機構違法違規、違反資管產品協議、操作錯誤或技術故障等給資管產品財產或者投資者造成的損失。金融機構應當定期將風險準備金的使用情況報告金融管理部門。需要說明的是,對於目前不適用風險準備金計提或資本計量的金融機構,如信托公司,《意見》並非要求在此基礎上進行雙重計提,而是由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按照《意見》的標準,在具體細則中進行規範。

十、為什麽要打破資管產品的剛性兌付?如何實行產品凈值化管理?

 剛性兌付偏離了資管產品“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本質,擡高無風險收益率水平,幹擾資金價格,不僅影響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還弱化了市場紀律,導致一些投資者冒險投機,金融機構不盡職盡責,道德風險較為嚴重。打破剛性兌付已經成為社會共識,為此《意見》作出了一系列細化安排。首先,在定義資管業務時,要求金融機構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產品出現兌付困難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墊資兌付。第二,引導金融機構轉變預期收益率模式,強化產品凈值化管理,並明確核算原則。第三,明示剛性兌付的認定情形,包括違反凈值確定原則對產品進行保本保收益、采取滾動發行等方式保本保收益、自行籌集資金償付或委托其他機構代償等。第四,分類進行懲處。存款類金融機構發生剛性兌付,足額補繳存款準備金和存款保險保費,非存款類持牌金融機構由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和中國人民銀行依法糾正並予以處罰。此外,強化了外部審計機構的審計責任和報告要求。

實踐中,部分資管產品采取預期收益率模式,過度使用攤余成本法計量所投資金融資產,基礎資產的風險不能及時反映到產品的價值變化中,投資者不清楚自身承擔的風險大小,進而缺少風險自擔意識;而金融機構將投資收益超過預期收益的部分轉化為管理費或直接納入中間業務收入,而非給予投資者,也難以要求投資者自擔風險。為了推動預期收益型產品向凈值型產品轉型,讓投資者在明晰風險、盡享收益的基礎上自擔風險,《意見》強調金融機構的業績報酬需計入管理費並與產品一一對應,要求金融機構強化產品凈值化管理,並由托管機構核算、外部審計機構審計確認,同時明確了具體的核算原則。首先,要求資管產品投資的金融資產堅持公允價值計量原則,鼓勵使用市值計量。同時,允許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部分資產以攤余成本計量:一是產品封閉式運作,且所投金融資產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的並持有到期;二是產品封閉式運作,且所投金融資產暫不具備活躍交易市場,或者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也不能采用估值技術可靠計量公允價值。

十一、如何規範資管產品的杠桿水平?

 為維護債券、股票等金融市場平穩運行,抑制資產價格泡沫,應當控制資管產品的杠桿水平。資管產品的杠桿分為兩類,一類是負債杠桿,即產品募集後,金融機構通過拆借、質押回購等負債行為,增加投資杠桿;一類是分級杠桿,即金融機構對產品進行優先、劣後的份額分級,優先級投資者向劣後級投資者提供融資杠桿。在負債杠桿方面,《意見》對開放式公募、封閉式公募、分級私募和其他私募資管產品,分別設定了140%、200%、140%和200%的負債比例(總資產/凈資產)上限,並禁止金融機構以受托管理的產品份額進行質押融資。在分級產品方面,《意見》禁止公募產品和開放式私募產品進行份額分級。在可以分級的封閉式私募產品中,固定收益類產品的分級比例(優先級份額/劣後級份額)不得超過3:1,權益類產品不得超過1: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混合類產品均不得超過2:1。

十二、如何消除多層嵌套並限制通道業務?

    資管產品多層嵌套,不僅增加了產品的複雜程度,導致底層資產不清,也拉長了資金鏈條,擡高了社會融資成本。大量分級產品的嵌入,還導致杠桿成倍聚集,加劇市場波動。為從根本上抑制多層嵌套的動機,《意見》明確資管產品應當在賬戶開立、產權登記、法律訴訟等方面享有平等地位,要求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對各類金融機構開展資管業務平等準入。同時,規範嵌套層級,允許資管產品再投資一層資管產品,但所投資的產品不得再投資公募證券投資基金以外的產品,禁止開展規避投資範圍、杠桿約束等監管要求的通道業務。考慮到現實情況,投資能力不足的金融機構仍然可以委托其他機構投資,但不得因此而免除自身應當承擔的責任,公募資管產品的受托機構必須為金融機構,受托機構不得再進行轉委托。    

十三、《意見》對智能投顧業務作出了哪些規範?主要考慮是什麽?

 金融科技的發展正在深刻改變金融業的服務方式,在資管領域就突出體現在智能投資顧問。近年來,智能投資顧問在美國市場快速崛起,在國內也發展迅速,目前已有數十家機構推出該項業務。但運用人工智能技術開展投資顧問、資管等業務,由於服務對象多為長尾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較低,如果投資者適當性管理、風險提示不到位,容易引發不穩定事件。而且,算法同質化可能引發順周期高頻交易,加劇市場波動,算法的“黑箱屬性”還可能使其成為規避監管的工具,技術局限、網絡安全等風險也不容忽視。為此,《意見》從前瞻性角度,區分金融機構運用人工智能技術開展投資顧問和資管業務兩種情形,分別進行了規範。一方面,取得投資顧問資質的機構在具備相應技術條件的情況下,可以運用人工智能技術開展投資顧問業務,非金融機構不得借助智能投資顧問超範圍經營或變相開展資管業務。另一方面,金融機構運用人工智能技術開展資管業務,不得誇大宣傳或誤導投資者,應當報備模型主要參數及資產配置主要邏輯,明晰交易流程,強化留痕管理,避免算法同質化,因算法模型缺陷或信息系統異常引發羊群效應時,應當強制人工介入。

十四、對資管業務的監管理念是什麽?監管協調包括哪些舉措?

針對分業監管下標準差異催生套利空間的弊端,加強監管協調,強化宏觀審慎管理,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實施功能監管,是規範資管業務的必要舉措。《意見》明確,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對資管業務實施宏觀審慎管理,按照產品類型而非機構類型統一標準規制,同類產品適用同一監管標準,減少監管真空,消除套利空間。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在資管業務的市場準入和日常監管中,要強化功能監管。中國人民銀行牽頭建立資管產品統一報告制度和信息系統,對產品的發售、投資、兌付等各個環節進行實時、全面、動態監測,為穿透監管奠定堅實基礎。繼續加強監管協調,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在《意見》框架內,研究制定配套細則,配套細則之間要相互銜接,避免產生新的監管套利和不公平競爭。

十五、非金融機構開展資管業務需要符合哪些規定?

當前,除金融機構外,互聯網企業、各類投資顧問公司等非金融機構開展資管業務也十分活躍,由於缺乏市場準入和持續監管,產品分拆、誤導宣傳、資金侵占等問題較為突出,甚至演變為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發行證券,擾亂金融秩序,威脅社會穩定。為規範市場秩序,切實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意見》明確提出,資管業務作為金融業務,必須納入金融監管,非金融機構不得發行、銷售資管產品,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主要指私募投資基金的發行和銷售,私募投資基金適用私募投資基金專門法律、行政法規,私募投資基金專門法律、行政法規中沒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意見》。非金融機構和個人未經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許可,不得代銷資管產品。針對非金融機構違法違規開展資管業務的情況,尤其是利用互聯網平臺等分拆銷售具有投資門檻的投資標的、通過增信措施掩蓋產品風險、設立產品二級交易市場等行為,按照國家規定進行規範清理。非金融機構違法違規開展資管業務的,依法予以處罰,同時承諾或進行剛性兌付的,依法從重處罰。

 十六、《意見》的過渡期如何設置?“新老劃斷”具體如何實施?

為確保平穩過渡,《意見》充分考慮存量資管產品期限、市場規模及其所投資資產的期限和規模,兼顧增量資管產品的合理發行,提出按照“新老劃斷”原則設置過渡期。過渡期設置為“自《意見》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底”,相比征求意見稿而言,延長了一年半的時間,給予金融機構更為充足的整改和轉型時間。過渡期內,金融機構發行新產品應當符合《意見》的規定;為接續存量產品所投資的未到期資產,維持必要的流動性和市場穩定,可以發行老產品對接,但應當嚴格控制在存量產品整體規模內,並有序壓縮遞減,防止過渡期結束時出現斷崖效應。金融機構還需制定過渡期內的整改計劃,明確時間進度安排,並報送相關金融監督管理部門,由其認可並監督實施,同時報備中國人民銀行,對提前完成整改的機構,給予適當監管激勵。過渡期結束後,金融機構的資管產品按照《意見》進行全面規範(因子公司尚未成立而達不到第三方獨立托管要求的情形除外),金融機構不得再發行或存續違反《意見》規定的資管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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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R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全文發布

據證監會網站消息,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擴大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會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若幹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8〕21號),證監會起草了《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對存托憑證基本制度作出規範。近日,證監會就《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該《管理辦法》共八章61條,一是明確存托憑證的法律適用和基本監管原則。二是對存托憑證的發行上市交易作出安排,規定了發行基本條件和程序,對通過存托憑證再融資作出了原則性規定。三是,明確存托憑證的信息披露要求,規定境外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是信息披露的責任主體。四是,建立存托憑證的存托和托管制度。五是,加強投資者保護,在明確境外發行人應該保障境內投資者,不低於境內要求的同時,設置了存托憑證持有人單獨回購措施。六是強化監管執法和法律責任,豐富證監會對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手段。對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作出了針對性規定。

附全文:

證監會就《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擴大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會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若幹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8〕21號),證監會起草了《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對存托憑證基本制度作出規範。近日,證監會就《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存托憑證作為證券跨境發行上市的方式,已經在世界範圍內得到廣泛運用,其產品原理和運作機制已經形成了較為通行的認識和模式。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證監會將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存托憑證試點。同時,正在推進的滬倫兩地股票市場互聯互通機制也擬采取存托憑證互掛方式實現兩地市場互聯互通。為明確存托憑證這一新的證券品種在發行、上市、交易等方面的一系列制度安排,規範存托憑證的相關活動,《管理辦法》定位於以部門規章形式對存托憑證基本制度作出全面的統一規範,在《證券法》的框架下,細化《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幹意見》(以下簡稱《若幹意見》)要求,明確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的監管要求和參與主體的基本權利義務,既為創新企業通過發行存托憑證回歸境內資本市場奠定制度基礎,也為未來開通“滬倫通”預留制度空間,做好規則準備。

《管理辦法》共八章,六十一條,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明確存托憑證的法律適用和基本監管原則。規定存托憑證作為國務院通過轉發《若幹意見》形式認定的證券,其發行、上市、交易等相關行為適用《證券法》《若幹意見》、本辦法以及證監會的其他相關規定;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應當參與存托憑證發行,依法履行發行人、上市公司的義務,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二是對存托憑證的發行、上市、交易作出安排。規定了存托憑證發行的基本條件和程序,對通過發行存托憑證方式進行再融資作出了原則性規定;規定了存托憑證上市交易的條件和程序,明確存托憑證的減持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證監會的相關規定以及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有關上市公司股份減持的規定,並對通過發行存托憑證進行收購、重大資產重組等,作出原則性安排。

三是明確存托憑證的信息披露要求。規定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是信息披露的責任主體。在規定存托憑證信息披露原則適用《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關於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的同時,又針對存托憑證及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特點,就存托安排、投票權差異、協議控制等事項作出特別披露要求;對確有不適用的情形,設置了申請豁免機制。

四是建立存托憑證的存托和托管制度。規定存托人、托管人及其職責,對存托人資質作出了原則性規定;規定了存托協議、托管協議的必備條款,對參與各方的權利義務作出了安排。

五是加強投資者保護。在明確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應當保障對境內投資者權益的保護總體上不低於境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證監會要求的同時,針對我國證券市場投資者結構的特殊性,設置了存托憑證持有人單獨表決事項、存托憑證退市回購安排等投資者保護措施。

六是強化監管執法,明確法律責任。明確證監會可以對相關參與主體采取現場檢查、調查取證等措施,豐富證監會對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手段;規定了證監會可以對違法責任主體采取責令改正、出具警示函、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等監管措施以及采取市場禁入等措施;在《證券法》框架內,對相關參與主體違反證券法律法規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作出了針對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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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新聞公報(全文)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於2018年6月9日至10日在中國青島舉行,會議發表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新聞公報》。

公報說,成員國領導人討論了2017年阿斯塔納峰會決議落實情況和在國際政治和世界經濟矛盾日益凸顯的背景下上合組織下一步發展的首要任務。各方的一致立場體現在青島宣言中。

成員國強調,印度共和國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加入後,上合組織合作潛力不斷擴大,已成為獨一無二、極具影響力和威信的地區組織。

各方重申繼續加強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民心相通,發展安全、能源、農業等領域合作。青島峰會批準《<上合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實施綱要(2018-2022年)》。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新聞公報

(2018年6月9日至10日,青島)

2018年6月9日至10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在中國青島舉行。

印度共和國總理莫迪、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統納紮爾巴耶夫、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吉爾吉斯共和國總統熱恩別科夫、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總統侯賽因、俄羅斯聯邦總統普京、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總統拉赫蒙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統米爾濟約耶夫出席會議。

會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主持。

上合組織秘書長阿利莫夫、地區反恐怖機構執委會主任瑟索耶夫參加會議。

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總統加尼、白俄羅斯共和國總統盧卡申科、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總統魯哈尼、蒙古國總統巴特圖勒嘎,以及聯合國常務副秘書長阿明娜、獨聯體執委會主席列別傑夫、集體安全條約組織秘書長哈恰圖羅夫、東南亞國家聯盟秘書長林玉輝、亞洲相互協作與信任措施會議秘書處執行主任宮建偉、歐亞經濟委員會執委會主席薩爾基相、世界銀行副行長克瓦、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亞太部主任李昌墉與會。

成員國領導人討論了2017年阿斯塔納峰會決議落實情況和在國際政治和世界經濟矛盾日益凸顯的背景下上合組織下一步發展的首要任務。各方的一致立場體現在青島宣言中。

各成員國堅定秉持上合組織憲章所規定的宗旨和原則,遵循“上海精神”,逐步完成《上合組織至2025年發展戰略》規定的各項任務。成員國強調,印度共和國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加入後上合組織合作潛力不斷擴大,已成為獨一無二、極具影響力和威信的地區組織。

各方重申繼續加強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民心相通,發展安全、能源、農業等領域合作。青島峰會批準《〈上合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實施綱要(2018-2022年)》。

成員國領導人就當前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交換意見,強調應繼續共同致力於維護上合組織地區的安全與穩定,推動建設新型國際關系,確立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共同理念。

成員國一貫支持在公認的國際法準則和原則框架內調解阿富汗、敘利亞、中東地區、朝鮮半島局勢和其他地區沖突。指出持續落實伊朗核問題全面協議十分重要。

成員國重申堅決支持聯合國為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所做的努力,指出應以協商一致方式通過聯合國關於打擊國際恐怖主義的全面公約,肯定哈薩克斯坦關於在聯合國框架內制定實現和平、無恐怖主義世界行為準則的倡議。

成員國註意到吉爾吉斯共和國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競選聯合國安理會非常任理事國席位的願望。

上合組織將繼續在有效應對安全挑戰和威脅方面保持協調。峰會通過的《上合組織成員國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2019年至2021年合作綱要》將進一步推動成員國加強該領域務實合作,上合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應發揮更大作用。

成員國高度評價2018年5月3日至4日在杜尚別舉行的打擊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國際會議成果,會議為各方開展上述領域合作提供了重要平臺。

成員國領導人支持開展針對青年人理想信念教育的一攬子工作,防止其參加破壞性活動。鑒此,峰會通過了《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致青年共同寄語》及其實施綱要。支持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提出的關於在聯合國大會通過《教育與宗教的包容》特別決議的倡議。

成員國將根據上合組織禁毒戰略及其落實行動計劃、預防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濫用構想等文件,繼續推動打擊非法販運毒品領域的合作。

上合組織將進一步為在保障信息安全領域開展廣泛互利合作作出貢獻,制定綜合性的信息空間負責任國家行為國際規則、原則和規範。

成員國重申聯合國在推動落實全球可持續發展議程中的核心作用。強調完善全球經濟治理體系、堅持鞏固和發展以世界貿易組織為核心的多邊貿易體制、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十分重要。

上合組織致力於為貿易投資創造有利條件,共同推動貿易便利化,促進電子商務合作,發展服務業和服務貿易。繼續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推動交通運輸、能源、農業等領域合作。

支持關於在烏茲別克斯坦舉行首次上合組織成員國鐵路部門負責人會晤的倡議。

為加大環境治理力度,成員國通過了《上合組織成員國環保合作構想》。繼續磋商《上合組織成員國糧食安全合作綱要》草案。

成員國高度評價塔吉克斯坦共和國關於聯合國大會通過的2018-2028年“水促進可持續發展”國際行動十年的倡議,以及歡迎將於2018年6月20日至22日在杜尚別舉行的該主題聯合國框架內高級別國際會議。

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吉爾吉斯共和國、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俄羅斯聯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重申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的“一帶一路”倡議,肯定各方為共同實施“一帶一路”倡議、促進“一帶一路”和歐亞經濟聯盟對接所做的努力。

成員國領導人支持利用地區國家、國際組織和多邊合作機制的潛力,在上合組織地區構建廣泛、開放、互利和平等的夥伴關系。

成立上合組織地方領導人論壇將促進地區間合作。各方肯定關於2018年在俄羅斯聯邦車里雅賓斯克市舉辦論壇首次會議的願望。

成員國指出應充分挖掘上合組織實業家委員會和銀聯體的潛力。

成員國支持進一步加強金融領域務實合作,將繼續研究建立上合組織開發銀行和發展基金(專門賬戶)問題的共同立場。

成員國領導人重申,人文合作對深化人民之間的相互理解、信任和友誼發揮著作用,支持在文化、教育、科技、衛生、旅遊、體育等領域開展多層次合作。

成員國強調願同觀察員國、對話夥伴及國際和地區組織開展全方位合作。

峰會發表了成員國領導人關於《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關於貿易便利化的聯合聲明》、《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關於在上海合作組織地區共同應對流行病威脅的聲明》。有關部門簽署了《2019-2020年落實〈上合組織成員國旅遊合作發展綱要〉聯合行動計劃》、《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經貿部門間促進中小微企業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海關關於利用莫斯科地區情報聯絡中心案件數據庫執法平臺渠道全天候聯絡站開展信息互助的規程》、《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海關關於交換跨境運輸消耗臭氧層物質信息合作的備忘錄》等文件。

成員國領導人聽取並批準了上合組織秘書長關於上合組織過去一年工作的報告和地區反恐怖機構理事會關於地區反恐怖機構2017年工作的報告。

元首理事會通過了關於任命諾羅夫(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為上合組織秘書長、吉約索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為上合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執行委員會主任的決議,其任期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17年6月8日至9日上合組織阿斯塔納峰會之後,上合組織舉行了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會議(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索契)、安全會議秘書會議(2018年5月21至22日,北京)、外交部長理事會非例行會議(2017年9月20日,紐約)和例行會議(2018年4月24日,北京)、國家協調員理事會會議(2017年8月至2018年6月,揚州、莫斯科、北京)、地區反恐怖機構理事會會議(2017年9月17日,北京;2018年4月5日,塔什幹)、邊防部門領導人會議(2017年6月29日,大連)、緊急救災部門領導人會議(2017年8月24日至25日,喬蓬阿塔)、司法部長會議(2017年10月20日,塔什幹)、最高法院院長會議(2017年10月25日至27日,塔什幹;2018年5月25日,北京)、衛生防疫部門領導人會議(2017年10月31日,索契)、經貿部長會議(2017年11月15日,莫斯科)、總檢察長會議(2017年11月29日,聖彼得堡)、科技部長會議(2018年4月18日至21日,莫斯科)、上合組織論壇(2018年5月4日至5日,阿斯塔納)、旅遊部長會議(2018年5月7日至11日,武漢)、國防部長會議(2018年4月24日,北京)、文化部長會議(2018年5月15日,三亞)、禁毒部門領導人會議(2018年5月17日,天津)、上合組織婦女論壇(2018年5月15日至17日,北京)、上合組織媒體峰會(2018年6月1日,北京)、實業家委員會理事會會議(2018年6月6日,北京)、銀行聯合體理事會會議(2018年6月5日至7日,北京)及其他各級別活動。

成員國領導人高度評價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任上合組織輪值主席國期間所做的工作,對中方在青島峰會期間給予的熱情接待和周到安排表示感謝。

上合組織下任輪值主席國將由吉爾吉斯共和國擔任。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下次會議將於2019年在吉爾吉斯共和國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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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到新聞全文

1 : GS(14)@2011-04-16 10:49:24

因為被複印授權協會投訴,故不能再把除香港除壹傳媒外的文章全文照錄,故此如想看報章的話,請用以下方式,謝謝
香港:
明報
http://www.mpfinance.com
生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hk
信報、經濟日報(訂戶請把資料連圖放在此)。
部分公司專訪資料(請放在傳媒對公司專訪專區)。
一桶金:
http://www.rthk.org.hk/efinance/efinance_interview.htm
證監會:
http://www.sfc.hk
廉政公署:
http://www.icac.hk
國內:
21世紀新聞報導:
http://www.21cbh.com
第一財經:
http://www.yicai.com
新世紀:
http://www.caing.com
財經:
http://www.caijing.com.cn
財經日報:
http://www.businesstimes.com.hk/
西方:
金融時報中文版:
http://www.ftchinese.com/
華爾街日報:
http://chinese.wsj.com/big5/index.asp
路透社
http://cn.reuters.com/
其他報紙:
大學學生看到報紙新聞後,可用Wisenews找到
2 : GS(14)@2011-04-16 10:49:40

中國經濟周刊
http://mag.book.qq.com/chuantong/jingjizhoukan/zgjjzk.htm

QMAG =>各大周刊
http://qmag.org/


免費台灣雜誌
http://mag.chinayes.com/channle_1.html


免費大陸雜誌
http://mag.chinayes.com/channle_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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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全文時按字可否到該貼的那地方?

1 : GS(14)@2011-09-15 20:44:26

現在設定是第一頁,要找回好煩
2 : 清風詩人(3217)@2011-09-15 21:24:26

想問下 收藏 之後 點拿收藏左D野?
3 : GS(14)@2011-09-15 21:26:58


按一下呢度
4 : 清風詩人(3217)@2011-09-15 21:27:42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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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球CEO方三文在線訪談暨新產品發佈會(全文)

1 : GS(14)@2011-11-19 23:38:49

我只想在港股贏這個網

http://news.imeigu.com/a/1321609133746.html
(雪球財經訊)2011年11月11日11點11分,雪球(xueqiu.com)召開了一場線上新聞發佈會,關於雪球這一產品,CEO方三文(@不明真相的群眾)及雪球團隊與各位用戶做了交流。

以下為在線訪談內容:

方三文:咳咳,大家開會了啊,我要作報告了,我主要講三點。

1,選擇今天開發布會,並不是說我認為我們的用戶都是光棍,或者用戶的錢會成為光棍。我是希望大家的錢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2,選擇在線上做發佈會,並不是因為我長得太醜,或者我們租不起會議室,而是我認為互聯網產品發佈會就應該這樣搞的。新浪的發布會應該在微博上搞,騰訊的發布會應該在QQ上搞。同學們學好了。

3,今天並不是我一個人在這裡得瑟,我們的團隊會在一起跟大家交流,有很多問題我會讓我的同事來回答。所以產品做得不好,也不要罵我一個人

好了,現在大家提問吧。

一、為什麼要做雪球?

@專注經濟:你的i美股搞得挺好,為什麼多搞一個雪球財經網呢?

方三文:1,我們認為投資者的需求,是跨市場跨品種的。所以需要用雪球來覆蓋更多的市場和品種。

2,我們認為互聯網能給投資者提供的最主要服務,是交流,所以我們需要用2.0的雪球來強化交流功能。

3,我們認為投資者的需求是個性化的,所以需要用個性化的雪球來重新組織信息。

@海洋洋:A股市場上有太多的競爭者,用戶為什麼來雪球呢?為什麼不去東財,去金融界,去和訊

方三文:我告訴你為什麼是沒有用的,用戶選擇我們才能證明我們是對的。

@海洋洋:怎麼給A股股民服務啊?提供哪些服務?

方三文:1,個股價格、資料的查詢。2,個性化新聞推送。3,投資者之間的交流。

@serialno:雪球對於美股,港股,A股的內容和用戶都是怎樣規劃的,能否透露一下

方三文:這個我們都在摸索之中,說不上清晰的規劃。

@caton:雪球最棒的是i訪談系列,希望今後能擴大到美股以外的上市公司!

雪球團隊:會的。其實我們已經開始做港股A股的訪談了,這也是我們試圖予以突破的方向。雪球上線以來,創業板上市公司合康變頻副總經理王冬先生已經和雪球網友有過一次深度交流,訪談整理稿件請見鏈接。

我們近期也就光伏行業的現狀和發展請了兩位專家和雪球網友交流,18號上午保利協鑫國內投資者關係部負責人汪滿健先生會來交流三季報的情況。國內上市公司開放性和美股公司有差距,我們會盡全力促進上市公司和投資者之間的有效溝通,這也需要廣大雪球網友的大力支持。

@一隻倉鼠:雪球做A股的思路是什麼呢?炒A股的散戶,大多數是不去看公司基本面的,而在A股市場上,公司價值也不能很好地反映在股價中。雪球的A股版塊對於散戶來說有什麼價值?

方三文:1,我認為長期來看,股價還是公司基本面決定的,哪個市場都一樣,復盤看一下A股持續增長的公司,是不是都是優質公司。2,有什麼價值,也要用戶說了算。

@張一男Leander:雪球在高端用戶的定位上是否有具體的標準?是否會有資金量或者行政級別的准入或確認? 大體用戶會定位在什麼樣的人群?

方三文:我們從來不用「高端」、「低端」來評估用戶。

二、雪球的發展思路?

@王采臣:我想從創業的角度問些問題。由i美股到雪球財經,方向不變,但平台更寬廣了。一、創業近兩年了,你有沒有總結過你們吸引人的產品是什麼?公司研報?基於SNS的社區平台?(你們是廚師,哪些菜是客人最喜歡點的,你們應該最清楚)

方三文:過去最受用戶好評的是我們i美股的內容,將來希望是雪球提供的互動體驗。

@張曉帆:雪球現在的用戶及發言質量都很高,請問在擴張用戶群的過程中雪球計劃怎樣維持質量?

方三文:我希望大家發言質量能比現在更高一點。我們發展用戶的思路是先求質再求量,所以現在還需要邀請碼才能註冊。在拓展用戶的過程中,我們會特別重視產品氣質的形成。

@virushuo:目前雪球覆蓋了A股港股美股,但港股美股投資者佔中國人口中比例肯定遠遠小於A股,投資方式差距也比較大,這樣把用戶混在一起將來會不會造成A股投資者遠大於後兩者,以至於社區氛圍也更傾向前者?用什麼方式來保證本站不會像其他A股社區一樣充滿投機/小道消息/買賣指南之類的信息,削弱目前偏重價值投資氛圍?

雪球團隊:我覺得現在這個產品最好的地方之一是個性化,你通過個性的訂製,只關注你自己的股票,你喜歡的用戶,這樣你只看到你喜歡的內容,享受你喜歡的氣質。當然整個產品的氣質形成和維護確實是需要小心謹慎的,所以我們寧願步子走得慢一點,讓氣質影響用戶,而不是用戶影響氣質。

所以預計邀請制會持續很長時間。另外,未來如果你說的信息氾濫的話,會考慮用技術手段屏蔽或者限制。

@maomaoding912:恭喜雪球上線!感謝雪球團隊做出那麼好的產品。方總是否有足夠的霸氣說一句「雪球不是中國的stocktwits」呢?哈哈!另外如何採用更多機制鼓勵用戶提供高質量的內容?(終究有一天是要開放註冊的呀)i美股投資研報這樣的重量級產品,以後是否也會推廣到A股和港股?

雪球團隊:1,連stocktwits的人也不認為我們是「中國的stocktwits".stocktwits的產品經理也在雪球,不過他不會說中文。2,鼓勵用戶提供高質量的內容,核心是讓提供了高質量內容的用戶感到爽。

@海洋洋:有什麼辦法讓他們爽,求詳細解答,呵呵!

方三文:1,用戶行為成本低,查詢、訂製、交流在一個頁面上實現。2,交流質量高。

@laconian:能否透露下你們未來基於這個平台,還會提供什麼類型的產品、服務?

方三文:在很長時間內,交流是我們提供的核心服務,將來會可能會拓展上下游的一些服務。

@luuyamm:方總什麼時候在南方尤其是廣州或者深圳甚至香港開分部,然後開始招內容編輯之類的?

方三文:現在沒有計劃,我們是個線上的公司,我們給能接入互聯網的用戶提供服務,並不需要在線下設很多點。

@葉永寧:方兄,雪球發展下去,願景是如何?

方三文:成為中國人的全球化投資交流平台。

@Canon:首先恭喜雪球財經哈!!然後主要有兩個問題,首先是雪球未來將提供哪些服務;其次是想瞭解雪球財經進行媒體合作(財經週刊)可能的方式是什麼樣的?

方三文:雪球提供的核心體驗是交流。我們會使用財經媒體的內容(跟別的網站不同,我們會鏈接到財經媒體自己的網站上去),我們更歡迎財經媒體的記者、專家到我們這裡與用戶交流。

@巴剋星:雪球目前人員組成結構如何?分哪幾個功能?人數大約是多少?分析師的角色很有意思,如果是媒體的定位,只需要有編輯。現在這麼安排是出於怎樣的考慮?

方三文:大概分成兩大類:產品技術類,內容運營類。人數,30多個吧。我們發現編輯的工作很多可以靠機器來完成,但公司分析的工作很難靠機器完成,所以我們組建了分析師團隊。

三、雪球打算怎麼掙錢?

@燈泡:最大的疑問! 你們到底想通過這個網站幹嘛? 不會是股票界的雷鋒叔叔吧, 或者隱藏著天天從網友留言中選PICK,悶聲發大財?

方三文:我們想通過給大家提供服務賺到錢,但怎麼賺錢現在還沒有想清楚,所以先把服務做好。

@楊宇:你們準備做代客理財嗎?你們歡迎各路神仙在這個平台上招攬客戶嗎?

方三文:不準備;很歡迎的,希望雪球能幫你達到你的商業訴求。

@無名指:那你們的商業訴求在哪?

方三文:我們的商業訴求,就是通過給用戶提供服務賺到錢。

@張一男Leander:是只要走收費會員制路線嗎?

方三文:沒有這樣的計劃。

@raineast:有沒有推出雪球基金進行跨市場投資的想法,預期多久可以實現?

方三文:沒有,哈哈。

@郭穎哲:再問最後一個吧……在您心目中,雪球要發展到什麼程度是比較適合開始在一些服務上進入用戶付費階段呢?為什麼?

方三文:具時我沒有量化指標。反正還遠。

@徐潔云:之前你說雪球還沒想明白商業模式 現在明白了沒?或者有線索了沒?

另外對雪球員工的激勵方式是怎樣的?之前看你說會對外與財經媒體合作,那麼對雪球本身而言,未來是不是會弱化媒體屬性呢?

方三文:1,大方向是有的,具體還需要嘗試。2,員工激勵主要靠忽悠。3,我想雪球的傳統媒體屬性(自己生產內容)會比i美股弱。

@王采臣:盈利模式是個問題,雖然你已被問了無數次。由創始人決定,雪球財經是個很有風骨的團隊。但不可避免,雪球財經有著媒體的屬性。走媒體傳統廣告的老路嗎?——呃,我期盼雪球財經能走出一條不同於目前網站媒體的新路

方三文:我希望我們不要走傳統的廣告路線。「很有風骨」?千萬不要這樣誇我們了。我們希望,很有實力。

四、用戶意見及建議

@美股新手: 還是比較關心客戶端什麼時候出

雪球團隊: 客戶端正在緊張開發中,近期就會推出 iPhone 版本,未來移動產品也會是雪球的一個重點;現在的主要優化重心在桌面瀏覽器,下一階段主要針對移動設備,請期待;iphone、android的客戶端和手機web app都不會少:)

@巴剋星:對以下幾點有何想法?1)增強資料的可檢索性。現在雪球剛開始,資料不多,好像問題不大,以後若干年下去,如何讓用戶以最少的時間檢索到過去的資料,不帶上特別多的垃圾信息?2)增強資料的精華度。雖然說現在信息很多,但是質量差別很大,每個人的時間都是有限的,當浪費的時間太多的時候你就在變相謀殺了。如何節約用戶的時間?3)有用戶的隱私條款嗎?4)如何處理敏感的政治問題?討論經濟問題離不開政治。

雪球團隊:1.搜索是持續的探索,我們現在也開始有專門的同事負責研究和開發;2.從我的理解來說,信息的過濾器,應該從技術爬蟲到技術與用戶推薦互補的方式來實現。信息爆炸下,算法和人的過濾,都是我們研究的方式。3.關於隱私條款和政治,用戶在註冊的時候有服務條款見 http://js.xueqiu.com/terms.html

@virushuo:繼續提問:雖然微博形勢對人們信息獲取方式有較大改變,但微博的信息流動速度過快,很多重要消息轉眼錯過。就投資情況來看,我個人情況是每天還必須看幾次傳統門戶的財經首頁以關注重要信息。(這是follow上「i美股頭條」之類帳號也不能解決的。而我個人已經是2.0媒體的狂熱支持者了,相信普通用戶這種依賴會更大。目前雪球個人首頁設計過於削弱這些消息,對這方面是否有考慮。

方三文:一方面靠newsfeed和好的媒體賬號來優化,二是在信息積累到一定程度以後,我們會做幾個1.0型態的首頁,當然內容跟傳統的門戶網站還是會有區別。

@Iwaving:請問對bbs怎麼打算?另外有些有價值的帖子在微博這種模式下很難快速找到,請問方總是怎麼考慮的?

雪球團隊:1,只要還有人用,bbs會繼續提供服務。2,優質內容的留存的查詢,我們正在優化。我們相信新做的1.0首頁會讓你覺得比論壇首頁更爽。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6640

安監總局公佈溫州動車事故調查報告(全文)

1 : GS(14)@2011-12-29 22:09:34

http://www.eeo.com.cn/2011/1229/218927.shtml
(一)事故原因。

經調查認定,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是:通號集團所屬通號設計院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研發中管理混亂,通號集團作為甬溫線通信信號集成總承包商履行職責不力,致使為甬溫線溫州南站提供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存在嚴重設計缺陷和重大安全隱患。鐵道部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招投標、技術審查、上道使用等方面違規操作、把關不嚴,致使其在溫州南站上道使用。當溫州南站列控中心採集驅動單元採集電路電源回路中保險管F2遭雷擊熔斷後,採集數據不再更新,錯誤地控制軌道電路發碼及信號顯示,使行車處於不安全狀態。雷擊也造成5829AG軌道電路發送器與列控中心通信故障。使從永嘉站出發駛向溫州南站的D3115次列車超速防護系統自動制動,在5829AG區段內停車。由於軌道電路發碼異常,導致其三次轉目視行車模式起車受阻,7分40秒後才轉為目視行車模式以低於20公里/小時的速度向溫州南站緩慢行駛,未能及時駛出5829閉塞分區。因溫州南站列控中心未能採集到前行D3115次列車在5829AG區段的佔用狀態信息,使溫州南站列控中心管轄的5829閉塞分區及後續兩個閉塞分區防護信號錯誤地顯示綠燈,向D301次列車發送無車佔用碼,導致D301次列車駛向D3115次列車並發生追尾。上海鐵路局有關作業人員安全意識不強,在設備故障發生後,未認真正確地履行職責,故障處置工作不得力,未能起到可能避免事故發生或減輕事故損失的作用。

(二)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列控中心設備存在嚴重設計缺陷、上道使用審查把關不嚴、雷擊導致設備故障後應急處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責任事故。

(三)事故暴露出各有關方面的主要問題。

1.通號集團及其下屬單位在列控產品研發和質量管理上存在嚴重問題。

通號集團所屬通號設計院研發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設計存在嚴重缺陷,設備故障後未導向安全。經事故調查組對採集驅動單元測試,以及委託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檢測機構組成的聯合測試組對列控中心主機和採集驅動板(PIO板)軟件進行測試,並經動車組實車模擬試驗驗證和反覆分析論證,查明:從軟件及系統設計看,溫州南站使用的LKD2-T1型列控中心保險管F2熔斷後,採集驅動單元檢測到採集電路出現故障,向列控中心主機發送故障信息,但未按「故障導向安全」原則處理採集到的信息,導致傳送給主機的狀態信息一直保持為故障前採集到的信息;列控中心主機收到故障信息後,僅把故障信息轉發至監測維護終端,也未採取任何防護措施,繼續接收採集驅動單元送來的故障前軌道佔用信息,並依據故障前最後時刻的採集狀態信息控制信號顯示及軌道電路。從硬件設計看,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主要存在以下問題:PIO採集電源僅有一路獨立電源,未按規定採用兩路獨立電源設計,一旦電源失效,PIO機櫃中全部PIO板將失去採集電源,當列控中心保險管F2熔斷後,造成採集驅動單元採集回路失去供電;兩路輸入採集來自一個源點,無法構成輸入信息的安全比較。這兩處硬件設計缺陷導致設備不符合安全防護要求。具體問題如下:

(1)通號集團的問題。

通號集團履行合武線、甬溫線通信信號集成總承包商職責不力,未按照職責要求提供安全可靠的列控中心設備。未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產品質量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標準;對通號設計院的科研質量管理工作監管不到位,集團領導及其有關部門未認真履行職責,未對通號設計院科研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未能及時發現科研產品質量管理體系不完善、責任不落實的問題;將中標的系統集成項目完全交由下屬通號設計院等企業負責,監督管理缺失,對相關重點設備研發情況不跟蹤、不過問,致使先後向合武、甬溫鐵路提供了存在嚴重設計缺陷和重大安全隱患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上道使用。

(2)通號設計院的問題。

一是決定研發LKD1-T型列控中心設備升級平台不慎重。通號設計院領導在未全面瞭解LKD1-T型列控中心設備升級平台研發過程、進度的情況下,僅憑列控所負責人口頭匯報,即同意啟動升級平台研發工作。

二是對列控中心設備研發設計審查不嚴,未能發現設備存在的嚴重設計缺陷和重大安全隱患。未能發現列控中心設備的PIO板未經評審的問題;管理和監督列控所的研發工作不力,對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研發工作管理混亂、文檔缺失等問題失察。

三是科研質量管理責任不落實,對下屬企業列控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失控。未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檢驗的相關規定,未對產品研發過程和產品質量進行把關、管控,未能保證提供的信號產品達到「故障導向安全」的根本要求。

(3)通號設計院列控所的問題。

一是草率研發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在合武線建設合同約定的列控中心設備難以滿足合肥站工程建設需要,以及現有LKD1-T型列控中心設備升級平台採集軌道電路繼電器信息模塊、PIO板研發未完成的情況下,不負責任地向通號設計院領導建議開發LKD1-T型列控中心設備升級平台(即後來定型使用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

二是列控中心設備研發工作管理混亂。未組織正式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研發設計團隊,僅靠列控所有關負責人口頭指派相關人員研發;對設備研發設計過程管理控制不嚴格,導致設備存在嚴重設計缺陷和重大安全隱患;編制、審核研發文檔不規範,且部分文檔缺失。

三是違反程序開展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研發工作。未對列控中心設備特別是PIO板開展全面評審,也未進行單板故障測試,未能查出列控中心設備在故障情況下不能實現導向安全的嚴重設計缺陷。

2.鐵道部及其相關司局(機構)在設備招投標、技術審查、上道使用上存在問題。

(1)鐵道部的問題。

鐵道部執行基本建設程序不規範、不認真,在鐵路建設中搶工期、趕進度,片面追求工程建設速度,對安全重視不夠,事故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不完善;鐵路客運專線系統集成工作管理不力,規章制度和標準不健全;設立的技術系統集成項目組和系統集成辦公室,未建立相應工作制度,造成集成辦公室、項目組與客運專線技術部、基礎部之間職能交叉、職責不清,削弱了有關部門正常職能;相關職能部門未認真履行職責,在設備招投標、技術審查、上道使用等多個環節違規操作、把關不嚴,進行無依據、不規範的技術預審查,同意沒有經過現場測試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上道使用(總共在包括甬溫線在內、廣珠線、海南東環線的58個車站、18個中繼站使用,根據事故調查組提出的整改建議,鐵道部於8月19日全面整改完畢);對上海鐵路局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和規章制度、標準執行以及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情況監督檢查不到位。

(2)運輸局客運專線技術部(司局級機構)的問題。

一是對合寧、合武、甬溫鐵路客運專線列控中心設備招標投標工作審查把關不嚴。在鐵路客運專線CTCS-2級列控系統相關技術標準不繫統、不完整的情況下,草率對合寧、合武線列控設備定標選型,造成兩線列控設備接口不統一,無法互聯互通,不能滿足工程需要,引發了合肥站、合武線列控中心設備型號的變更,導致後續一系列工作操作不規範;指導、協調甬溫鐵路招標時,審查同意在溫州南站等18個車站招標採購僅經過技術預審查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

二是跟蹤督促合肥站列控中心設備設計比選工作不力。在組織召開合寧鐵路CTCS-2級列控系統集成方案研討會議,要求合肥站按合寧鐵路相同類型的列控中心設備進行設計比選後,跟蹤督促不力,未發現通號設計院在合肥站進行列控中心設備換型的違規行為,對通號設計院在合肥站進行列控中心設備換型的違規行為失察。

三是推動無依據、不規範的技術預審查工作。運輸局客專技術部推動科學技術司、運輸局基礎部對不具備技術審查條件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進行技術預審查,並會簽同意沒有經過現場測試和試用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在合寧、合武線上道使用。

(3)運輸局基礎部(司局級機構)的問題。

一是信號新產品上道使用管理存在漏洞。未按照職責要求制定系統完善的信號新技術、新產品的試驗、審查、試用和上道使用管理制度及辦法,未對信號新產品評審、試用期間保證安全生產方面作出特殊規定。

二是作為信號設備的業務主管部門,對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上道審查把關不嚴。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沒有經過現場測試和試用、審查資料不完善等情況下,會簽同意科學技術司起草的技術預審查意見。

三是違規同意合武線全線改用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組織召開合武鐵路列控中心設備類型專題會議,有關人員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經過技術預審查及合肥站開通使用、尚未進行現場測試的情況下,未經嚴格試驗、審查,草率同意合武全線改用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

(4)科學技術司的問題。

一是未制定明確規範的技術審查規定。未按照職責要求制定程序明確、內容具體、要求嚴格的有關技術審查的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文件,致使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技術審查無依據、不規範。

二是對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進行了無依據、不規範的技術預審查。在合寧線建設工期要求緊迫、有關司局催辦和LKD2-T1列控中心設備在合肥站已經進場安裝的情況下,根據通號設計院、合寧公司提交的CTCS-2級列控系統技術審查的申請,會同有關部門對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進行了無依據、不規範的技術預審查。

三是違規同意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在合寧、合武線試驗和上道使用。會同運輸局基礎部、客運專線技術部印發文件,同意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在合寧、合武客運專線工程現場試驗和上道使用的過程中,不斷完善系統功能」。該文件印發上海等路局及相關單位參照實行,客觀上對僅通過技術預審查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在甬溫鐵路上道使用提供了依據。

3.上海鐵路局及其下屬單位在安全和作業管理及故障處置上存在問題。

(1)上海鐵路局的問題。

上海鐵路局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安全基礎管理薄弱,執行應急管理規章制度、作業標準不嚴不細,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力;相關單位(部門)安全管理不力,對職工履行崗位職責和遵章守規情況監督檢查不到位;相關作業人員安全意識不強,在設備故障發生後,沒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未能起到可能避免事故發生或減輕事故損失的作用;上海鐵路局有關負責人在事故搶險救援中指揮不妥當、處置不周全,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

(2)車務系統的問題。

一是調度所行車管理、應急處置不力。調度所列車調度員雖然不知道信號升級的情況,但未進一步瞭解電務人員維修下行三接近「紅光帶」情況和工務人員檢查線路情況,未及時瞭解前行D3115次列車在下行三接近運行的詳細情況,沒有及時提醒D301次列車司機注意運行,違反了《鐵路技術管理規程》和《高速鐵路調度暫行規則》的有關規定;調度所值班負責人對有可能影響行車安全的突發情況處置不及時、處置措施不得力,對列車調度員沒有及時提醒D301次列車司機的問題監控檢查不力。

二是寧波車務段溫州南站職工崗位責任制不落實,行車組織管理存在薄弱環節。溫州南站值班員在發現D3212發車時上行出站信號機故障關閉、發現CTC終端顯示與現場軌道電路佔用狀態不符等設備故障情況後,雖然不知道信號升級的情況,但未嚴格執行《上海鐵路局行車簿填記標準》和《車機聯控作業》的有關規定,沒有及時與D301次列車執行車機聯控;車站盯崗負責人在車站轉為非常站控後,沒有提醒行車室值班人員及時與區間運行列車有效執行車機聯控。

三是寧波車務段對本單位和所屬車站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及行車業務工作指導不到位,對溫州南站執行車機聯控作業規章、制度、標準的情況監督檢查不力。

四是運輸處對調度所執行有關調度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標準情況監督、檢查、指導不力,對車務系統專業監督、檢查不到位。

(3)電務系統的問題。

一是杭州電務段溫州車間和甌海工區安全基礎管理薄弱,組織開展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力。電務值班人員雖然不知道信號升級的情況,但沒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和嚴格執行作業標準,得知出現軌道電路故障後,未對永嘉站至溫州南站下行三接近、溫州南站至甌海站上行一離去軌道電路故障登記停用即進行檢查確認,未經登記聯繫就對除5829AG之外的軌道電路設備進行插拔更換,違反了《鐵路信號維護規則》的有關規定;現場值班負責人對應急值守人員的違規行為未及時制止。

二是杭州電務段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不到位,設備故障應急管理不力,對電務值班人員遵章守紀情況監管不到位。

三是電務處對電務系統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設備故障應急管理責任和措施不落實,對電務值班人員遵章守紀情況和應急處置工作監督檢查不力。

(4)工務系統的問題。

溫州南線路工區有關人員未按照《鐵路客運專線技術管理辦法(試行)》(200-250km/h部分)的規定,向列車調度員申請上道檢查的調度命令,擅自打開防護網通道門上道檢查作業,屬於違規作業行為。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7078

如界唔打tag,有無辦法可以解決呢個問題? 可否加入blog 全文搜索?

1 : GS(14)@2012-08-03 13:25:16

http://realblog.zkiz.com/greatsoup/35597
禾估計這個棚的搜索功能,主要靠公司名或股票代號等tags,不過做「關鍵詞」的搜索就做唔到,例如早兩日禾找「富城包裝」,都係將你個blog放在google custom search先搵到...
greatsoup : 我無打tag 入去...所以沒出現... (1分鐘之前) (用戶認證)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0705

轉載│陳日君呼籲撤退全文

1 : GS(14)@2014-10-05 15:28:52

http://www.post852.com/%E8%BD%89 ... %E5%85%A8%E6%96%87/

(編按:隨時間愈來愈接近梁振英要明早回復港島區交通及政總通道暢通,令人更擔心梁振英會決心暴力清場,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發表聲明,呼籲在各據點留守的市民撤退,保存實力,有需要時再回。來)

陳日君呼籲撤退全文如下:

我想同學們和三子在這次大會上再次肯定了這次人民運動的特性:不是革命,不是暴力抗爭,是和平的公民抗命。因為在長期沒有對話的機會的情形下,我們祇能以稍為激進的方式,引起大眾市民的支持,以能和政府以平等的身份對話,為爭取聯合聲明及基本法給與我們的權利:一個真普選。

在這個時刻我們對過去的行動可以作一個滿意的結論。

政府無視我們雖沒有法律效力的「公投」,無視七月一日空前的大遊行。政府對政改諮詢做了一個不信不實的結論,特首向中央做了一個誤導的報告,中央作了一個決定甚至超越他們自己定下的程序。

我們的反應非常理性。學生們舉行了不罷學的罷課,得到校方和學者的支持。他們做了一個極有象徵意義而絕無破壞性的行動:佔領「人民廣場」。

政府乘機鎮壓。無罪的青年被拘捕,圍在旗杆下的青年被虐待、被侮辱。全港的青年和市民終於忿怒了。他們的參與使佔中三子的計劃提前完成了,並遠遠超過他們的期待。

政府沒有醒悟,以為催淚彈能嚇退和平抗議的市民,全世界都看到香港人的質素:勇敢又克制。美麗的香港人萬歲!

為濫用暴力還沒有人出來認罪道歉。還有人說了一大堆火上加油的話,我們還是堅忍著,要求和平的對話。

最後似乎答應有對話了,但接著來的還是一些似乎已為對話預設結論的話。更使我們擔憂的是惡勢力出現了,執法者似乎不能保證和平市民的安全。

青年們,你們是我們的希望,不要白白犧牲你們中的任何一位。兵法中有進有退。我認為是時候我們退守了。保存我們的實力,適合的時候,祇要同學們和三子召叫,我們都會回來。

有人說拿破崙是一位大將軍,因為他睡得好。你們需要休息了,大家需要休息了。撤退吧!你們的校長、教授、同學、戰友都會支持你們的決定。

時間還長,我們的目標清晰:「真普選」,我們的方法是和平,我們的一切行動出於愛,愛我們的兄弟,愛我們的父母,愛我們的城市,愛我們的祖國。我們珍惜我們的理想,我們珍惜我們擁有的價值:真理、公義、愛、愛、愛!

我們為這一切準備付出一切,我們不甘心做奴隸!沉著氣,奮鬥到底!

(完)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5894

「留個步 讀一讀 再祝福」全文

1 : GS(14)@2016-03-31 14:12:39

小燈泡的一生,一直都很相信世界的美好,我們一直用愛來澆灌她。她帶着愛來到世界,我也希望她帶着愛離開。她帶着美麗,來到我們的家,我也希望她帶着美麗離開。如果可以,希望你們能聽到身為一個母親微薄的心願。我希望踏進這裏的你們,不要在她的面前描述案發後她的容貌,那,真的不美麗。我希望踏進這裏的你們,能收起仇恨,我從來都不認為仇恨、責備能解決問題,我一直努力的以美好、溫柔的方式教養着她,我們一直都深刻感受着這個世界的美好,至今,仍是。她完成了她來到這個美麗世界的任務,她瀟灑的離開。我希望陪着他離開的,仍是滿滿的愛。也因此我希望在這個房間內,我希望在這個最後的最後,能不要在她的靈前評論對方,不要評論你們想怎麼對待對方。一如我的發文,我一直都只能代表我自己。你們有你們的情緒需要紓解,我能理解。但我也有我情緒需要處理。如果,如果,如果,你們愛我。如果,如果,如果,你們願意尊重我。我真的希望這個房間裏可以悲傷、可以感動、可以懷念,但不要批評、不要仇恨、不要憤怒,我真的希望在最後的最後,他的心中,仍然只有對這個世界美好的回憶。小燈泡外表很美、很可愛,但那都遠不及她內心百萬分之一的美,她溫柔而柔軟的內心的可愛。我很真心、用力的請求,在開口前,留個步、深個呼吸,把你們的負面情緒留在門外頭,或收到心裏最深處,讓小燈泡感受到你們滿滿的愛,就夠了。小燈泡的媽媽謝謝你們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0331/1955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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