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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816傑弗遜傳(27) 俊才伯爾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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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816

傑弗遜傳(27) 俊才伯爾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十三) 蔡斯大法官彈劾案Justice Chase is Put on Trial

1805年2月,參議院就應否撤銷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蔡斯的職務,舉行彈劾聽證會。 聽證會由參議院議長,即還未卸任的副總統伯爾主持。對應於一般的法庭審訊,現在所有參議員就是陪審員,會議主席則扮演庭審法官的角色。法官負責釐清控罪內容,判斷各項證據是否有效,並將案情整理歸納,以及向陪審員作出判決指引。陪審員則根據法官的引導,作出有罪或無罪的裁決。顯然,作為彈劾聽證會的主席,伯爾的角色非常重要。他的任何決定都會對參議院的最終裁決,造成關鍵的影響。

伯爾的身份非常尷尬,由於他過去的所作所為,此刻他已成了一隻獸類和鳥類都不願接納的「蝙蝠」。 無論是聯邦黨人抑或共和黨人,都密切注視著伯爾的一舉一動。 雙方都拿著放大鏡,尋找伯爾偏袒的種種蛛絲馬跡。傑弗遜也希望藉此機會,測試一下伯爾對共和黨的「忠誠」。 伯爾作為一個「資深政客」,當然也知道自己此刻正是十手所指,十目所視。 他如履薄冰,在超過三個星期的聽證會期間,小心奕奕地秉公行事,讓任何人也不能在雞蛋挑出骨頭來。

3月,各參議員已聽取了所有有效的證據和證詞,他們要就蔡斯的八項指控逐一表決。 根據《憲法》,任何彈劾案必需獲得參議院三分之二多數票方能通過,然而,八條控罪中沒有一條得到足夠的支持。(多數控罪都獲過半數支持。) 換句話說,對蔡斯大法官的彈劾案不成立,他將繼續留任聯邦法院大法官一職。

 

也許有人認為傑弗遜對於「彈劾失敗」,而未能把蔡斯拉下馬來,會感到失望,但只要細心分析,就會發現這並非實情。不難發現,傑弗遜是有心放蔡斯一馬。在參議院舉行聽證會,以至之前眾議院的調查期間,其實國會選舉已進行得如火如荼。截至1804年尾,已經有十四個州先後選出了新一屆的國會議員,共和黨大獲全勝。 餘下未選的兩州,一個是無足輕重田納西,另一個是共和黨的基地維珍尼亞。可以預期,共和黨在來屆參眾兩院,都必然可以穩佔三分之二以上的絕對多數。新一屆國會的換屆日是1805年3月4日,也就是說,若傑弗遜遜真的有心要「做」蔡斯,只要設法讓彈劾案拖延數天,就算說不上「一定」能將蔡斯撤職,至少,彈劾案通過的機會也會大大增加!

由此看來,傑弗遜顯然並非真的有心要將蔡斯「置諸死地」。 這只是一次對蔡斯的示以顏色,同時「敲山震虎」,也提醒作為最高法院掌舵人的馬歇爾,要知所進退。對屬於行政和立法的範疇,不要妄圖越過雷池半步。故此,這也應視為「行政」聯同「立法」對「司法」作出的一次警示。

蔡斯繼續坐在美國司法的最高殿堂之上,不過,從此時開始,一直到他1811年因去世而「被迫退位」的一刻,他再沒有在法庭上發表對《憲法》的不滿,也再沒有藉審訊的機會,向傑弗遜或繼任的麥迪遜總統作出政治攻擊了!

蔡斯彈劾案曲終人散的三日後,1805年3月4日,傑弗遜第二度宣誓就職合眾國總統。他的副手,則由伯爾換成紐約州長 克林頓。

伯爾離任前,在參議院發表他的告別演說。 他向共事四年的議員們告別,並囑咐他們要繼續肩負捍衛自由、維護法律、堅守憲法的重責:「即使有朝一日,憲法要被摧毀,它的最後一口氣,也必將在這個大廳之中咽下!If the Constitution is ever destroyed, its final breaths will come on this floor !」他的演說情辭懇切,令聽者(基本上都是他的政敵)無不動容,一切彷彿都是他由衷的肺腑之言。

隨著新一屆國會特別大會的落幕,參眾兩院進入休會期,而伯爾也正式離任副總統和參議院議長。此刻,他已沒有任何公職,還因各種「政治活動」而債台高築。而且,他在新澤西和紐約仍是殺人兇嫌,讓他有家歸不得,也不能繼續在紐約的律師業務。 面對茫茫前路,伯爾回想自己半生奮鬥,如今竟落得一個失業、失財、失家「三失政客」的下場,實在心有不甘。

 

伯爾出生於新澤西州首府紐華克Newark,幼年喪親,由叔叔將他撫養成人。他刻苦好學,成功考入著名的新澤西學院(普林斯頓大學前身),修習法律。1772年伯爾畢業,適值北美獨立運動風起雲湧之時。 他毅然投筆從戎,獻身革命事業。正如他的宿敵漢密爾頓,伯爾同樣是少年英傑,也在獨立戰爭中也得到大人物的提攜,並曾立下獨當一面的大功。

他在獨立戰爭剛爆發時,曾於號稱「大陸軍第一猛將」的 阿諾將軍Benedict Arnold麾下任事。 伯爾甚得將軍器重,並曾跟隨將軍遠征英屬加拿大,阻擊南進的英軍。 在著名的曼哈頓戰役中,伯爾七進七出,如入無人之境,勇冠三軍。他在此役一仗功成,成為公認的戰爭英雄。

阿諾將軍可說是伯爾的恩師,伯爾一直視他為榜樣。伯爾與漢密爾頓的命運,與他們的恩師有著微妙的連繫。華盛頓後來成了「美國國父」,漢密爾頓當然就成了「美國之子」。阿諾將軍卻因與同僚不和,一怒之下竟受英人利誘而投敵,背叛了他曾經為之而出生入死的獨立事業。這令他的一生英名毀於一旦,至今美諺還有「阿諾的背叛The Treachery of Benedict Arnold」或「惡名昭彰的阿諾The Notorious Benedict Arnold」之說。 阿諾將軍的叛變,對伯爾影響之深,可謂不言而喻。

獨立戰爭結束後,伯爾在紐約開設了律師事務所。憑著他的過人才智和如簧巧舌,業務蒸蒸日上。在業務成功之外,伯爾還挾著「戰爭英雄」的人氣,殺入政界。 當時正是聯邦黨和民主共和黨建立之初,在「北聯邦、南共和」的格局下,紐約州作為新興大都會、南北會通之地、北美第一大城,既非如東北新英格蘭是「大財閥的堡壘」,也不如南方是「農業的國度」。於是,紐約就成了兩黨兵家必爭之地。

就當時的形勢來說,民主共和黨在紐約的力量也不弱。上面提到成為傑弗遜第二任副手的克林頓,就是紐約的首任州長,並曾七任此職。他正是紐約的民主共和黨領袖。然而,在之前的故事中,總讓人覺得紐約好像是「聯邦天下」。之所以讓人有這個印象,是因為紐約的聯邦黨領袖,是光芒四射的漢密爾頓。在他的領導下,儘管克林頓憑著其個人聲望多次當選州長,但州議會和社會輿論,卻長期處於聯邦黨的控制之下。

 

伯爾是一個天生的政客,他理所當然地選擇加入形勢大好的聯邦黨,作為他政治生涯的起點。然而,他在聯邦黨內的發展並不順利。基於種種原因,他與漢密爾頓的關係非常惡劣,漢密爾頓對伯爾並不信任,刻意把他排除出黨的核心。伯爾有志難伸,深感聯邦黨非留人之處,遂良禽擇木,退黨轉而加盟民主共和黨。漢密爾頓對此嗤之以鼻,更謂伯爾此舉正好證明,其人朝秦暮楚,根本不顧政治理念和原則,只是個一心撈取政治資本的小人。

「戰爭英雄」伯爾在紐約其實也算是一號人物,克林頓得到對方大將來投,自是大喜過望。平心而論,伯爾的確是一個出色的人才,加入民主共和黨不久,即在州議會取得一席之地。他在紐約政壇游刃有餘,人氣不斷上升。克林頓對他頗為器重,1789年任命他為紐約州檢察長。兩年後,伯爾成功「打大佬」,在競選中擊敗漢密爾頓的外父—-極具聲望的資深參議員舒勒將軍,當選聯邦參議員。這是伯爾首次登上全國政治舞台。 伯爾氣勢如虹,1796年甚至被民主共和黨推舉與傑弗遜搭檔,競選合眾國第二任總統。結果雖然落敗,但卻贏了聲望。他在選舉中取得令人意外的30張選舉人票,其中有部分是對漢密爾頓不滿的聯邦黨人投給他的。伯爾的迅速冒起,出乎漢密爾頓意料,也令他深感不安。1797年參議院改選中,漢密爾頓動員一切力量支持岳丈,終於又把伯爾拉了下來。不過,落選參議員對伯爾並沒有造成重大的打擊,因為他已成為民主共和黨在紐約的一顆耀眼新星了。

 

早於1789年,門尼William Mooney領導一群以專業人士為主的新興資產階級,成立了一個名為的「談萬里堂Tammany Hall」(又名「哥倫比亞會the Columbian Order」)的公益慈善組織。他們的政治取向為中間偏左,專門對抗大財閥和金融寡頭,關心弱勢社群。伯爾來到紐約後,也加入了這個「中產青年才俊俱樂部」。他在堂內左右逢源,深得人心,於1797年被推選為第二任領袖。這個團體後來成為伯爾的強大後援。

在1800年大選,伯爾把「談萬里堂」改造成一個政論組織,並成為民主共和黨和自己的政治機器。他以「談萬里堂」的強大網絡,在媒體和社區發動宣傳攻勢,並動員會眾利用各種機會為自己建立正面形象。 民主共和黨在這屆的國會選舉中大獲全勝,伯爾功不可抹。 後世政治學家稱他為「現代政治競選之父The Father of Modern Political Campaigning」。***

在總統選舉中,伯爾也是貢獻良多。在他的努力下,民主共和黨在紐約以些微票數擊敗聯邦黨,兩位共和黨候選人全取該州的十二票。最後伯爾與傑弗遜竟同得73票,總統人選要由眾議院定奪。傑弗遜眾望所歸,但伯爾眼見寶座只有一步之遙,加上自認在選戰中立下大功,一時間讓權慾沖昏了頭腦,竟存僥倖之心。他雖然公開對傑弗遜表示自己無意爭位,但暗地裏卻多有動作,更與聯邦黨人暗通款曲。後面的故事大家也知道了。眾議院久久未有決定,最後關頭漢密爾頓現身,給予伯爾致命一擊,傑弗遜當選總統。

傑弗遜不是呆子,伯爾在選舉中的舉動,讓傑弗遜對本來就不太信任的伯爾,更加充滿戒心。伯爾在傑弗遜整整四年的總統任期內,一直投閒置散。當路易斯安那購地案成交時,東北的聯邦黨人譟動不安,他們拉攏伯爾圖謀獨立。伯爾一心以為有鴻鵠將至,卻再一次被漢密爾頓壞了他的好事。伯爾忍無可忍,終於向漢密爾頓發出決鬥的挑戰。

 

1804年7月11日,伯爾從他建功立業之地──紐約的曼哈頓島出發,前往決鬥的場地。在熹微的晨光下,裊裊的朝霧中,「呯!呯!」兩下槍聲劃破了寂靜,多年的宿敵終於倒在自己的腳下。伯爾這次是真的「徹徹底底地輸了」……

想到這裏,伯爾不禁感懷身世。自己少負大志,刻苦好學,文脩武備。出為武能安邦的獨立戰爭英雄,入為文能定國的政治奇才,何以今天會落得個一無所所有,甚至有家歸不得的田地?向來「胸懷大志」的伯爾並沒有就此氣餒,他已立定主意,決心要「一鋪翻盤」,為此,不惜付出巨大的賭注!告別了華盛頓特區,伯爾孤身一人踏上新的旅程,著手實踐他的計劃,一個驚天動地的鴻圖大計……

究竟伯爾心中有何盤算呢?這計劃最終又能否成功?對美國又會造成什麼影響呢?傑弗遜對此又將如何應對?欲知後事如何,請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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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813傑弗遜傳(26) 蔡斯大法官彈劾案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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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813
傑弗遜傳(26) 蔡斯大法官彈劾案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十三) 蔡斯大法官彈劾案Justice Chase is Put on Trial

前文再續,書接上一回。上回講到,美國向法國購買了路易斯安那後,傑弗遜為了有效控制新領土,派遣由 劉易斯和克拉克帶領的「探索軍團」遠征西部,尋找通往大陸西端太平洋的內陸航道。 二人不負總統所托,成功將美國國旗插在太平洋的岸邊,並帶回了大量有用的資訊和情報。
另外,為了避免總統大選再出現如1796和1800的困局,傑弗遜倡議修改憲法,改變總統競選的投票方式。 從此,基本上確保了總統和副總統,都是來自同一黨派的「拍檔」。 安排定當,傑弗遜和民主共和黨,現在可以全心備戰1804的總統和國會選舉了。

傑弗遜毫無懸念地獲黨內一致推舉為總統候選人,競逐連任。不過,副總統人選方面,卻出現了一點狀況。按道理,伯爾作為現任副總統,應該獲得優先提名,以競逐來屆的副總統。不過,當時伯爾為了逃避殺人罪的指控,一直不敢返回紐約老家,當然也不能出席紐約州民主共和黨的黨代表大會。就這樣,他喪失了獲得副總統提名的機會。
民主共和黨人認為,為了顯示南北相容,副總統的人選還是應該來自紐約。 最後,他們找到了一個極有份量的紐約政壇大老,首任紐約州長 克林頓George Clinton,他曾擔任七屆州長職務。(其實本屆參選副總統的民主共和黨人還有另外五個,不過就沒有人「膽敢」與傑弗遜競逐「第一男主角」。)

至於聯邦黨,他們仍是推舉 平克尼Charles.C.Pinckney為總統候選人。他已是第三次競逐總統了。他是競選拍檔則是來自紐約的 魯夫斯.金Rufus King。

與以往相比,這屆總統大選的氣氛可謂相當冷淡,候選人也沒有到各處演說或拉票。 似乎無論共和黨抑或聯邦黨,都認為這次選舉的結果,其實早已是未卜先知,不可改變的了。

他們的想法不無道理。雖然這未必是傑弗遜一人之功,但他在第一個總統任期內,實在有太多足以讓人稱道的政績。 共和黨人宣傳傑弗遜在過去四年,領導美國實現了諸多的「奇蹟」。 聯邦黨當政多年,一直不斷地加稅;傑弗遜一出任,就削減了大量的稅種和稅率。 聯邦黨好大喜功,「先使未來錢」,他們讓政府背負了數以百萬計的債務;傑弗遜任內清還了不少聯邦的負債,但卻沒有發行過一元的債券。 傑弗遜不費一兵一卒,獲得了密西西比河和整個路易斯安那,令南方的「西進派」重農主義者喜出望外;他為了維護美國的「尊嚴」(和商業利益),派兵征討地中海的柏柏海盜,也讓他贏得不少北方「海外派」重商主義者的支持。「路易斯安那購地案」表面上似乎讓聯邦背負了巨債,但這「負債」背後,卻是由價值龐大的「資產」所支持的。 可以想像,只要把土地分割拍賣,價值遠不止付給法國的一千二百萬。 的黎波里之戰中,狄卡德中尉帶領「無畏號」上的戰友,進行了美軍史上的第一次登陸作戰。雖然未至於「一仗功成」,但其英武之舉,令國際社會對新生的美國刮目相看,在國內大大鼓舞了美國人的自信,同時讓傑弗遜政府的民望大升。(參見第八集)
共和黨人所宣揚的一切,都是不爭的事實,聯邦黨人當然無從辯駁。

1804年總統選舉共有176名選舉人,勝選門檻是89張選舉人票。選前的氣氛是如此的一面倒,聯邦黨和平克尼已不敢幻想有任何勝出的機會。他們只希望可以保存一點顏面,守住北方的陣地。他們盤算著應該還可以保住大約40票,可是選舉結果卻讓他們目瞪口呆—-傑弗遜竟然得到超過九成的162張選舉人票!聯邦黨的平克尼只有可憐的14票,連8%也不到!這也許是除了華盛頓兩次「全票當選」以外,總統選舉史上最大的差異!

選舉結果表明,即使是在聯邦黨人根據地的東北地區,也有不少人投票支持傑弗遜。北方州的選舉人票分配,多數採取「勝者全拿」式;而南方州則不少採用「比例分配制」。 聯邦黨向來就是憑藉這種「優勢」,在他們佔優的北方「橫掃」大量選舉人票,而在南方也不至於「顆粒無收」。1796年的大選中,阿當斯正是憑南方的「倒戈」三票,而得以險勝傑弗遜。(參見第五集)
不過在這次的選舉中,聯邦黨之所以遭到如此的「慘敗」,正是因為這種之前讓他們佔盡便宜的「南北差異」。因為傑弗遜上任後,在各方面的施政都表現得公正無私。他既重農,也重商;既保護西南農業利益,也為東北的工商業家出頭。他為人謙卑實幹,處事不偏不倚,贏得東北工商業界的好感。不少新英格蘭人甚至認為,傑弗遜對他們的保護,比聯邦黨還要好!因此,傑弗遜在東北不少州的公眾投票中,都能些微票數擊敗平克尼,而全取該州的選舉人票。這就是為什麼傑弗遜雖然在公眾投票總數上,只得到大約七成的選票,但卻可以取得超過九成的選舉人票了。

聯邦黨對總統選舉本來就已經不存奢望,只不過他們在國會選舉中,也同樣是一敗塗地。 1800年傑弗遜初次當選總統時,聯邦黨雖然相較再前一次的國會選舉,已損失了不少議席,但仍能在參眾兩院中分別佔據45%和36%。 不過,經過1804年國會選舉後,聯邦黨在參議院34個席位中只佔7個,大約是20%;142個眾議員中,也只剩下25個聯邦黨人,更是連20%也不到了!

將軍一去,大樹飄零!漢密爾頓將軍去世後,聯邦黨已沒有一個有足夠魅力的領袖,帶領黨員走出低谷了。聯邦黨此刻已是暮氣沉沉,苟延殘喘。 不過,聯邦黨人儘管在行政和立法控制權的爭奪戰中,皆以慘敗告終,但他們卻不甘心就此退出舞臺。 因為,他們手上還有最後一張牌—-司法系統。聯邦法院大法官,以至各級法院法官的位置,仍由聯邦黨人所把持。

華盛頓任命法官,已有相當的「聯邦傾向」。 阿當斯任期結束前,更是策略性地委任大量聯邦黨籍的法官。 聯邦法官是終身職的,並不會因政權易手而「下崗」。聯邦黨籍的法官大都反對傑弗遜,有些法官甚至把法庭作為戰場,在審訊期間或判詞之內,對(民主共和黨控制的)議會的立法,以及傑弗遜政府的行政措施,冷嘲熱諷,甚至惡言攻擊。其中一個最賣力與傑弗遜唱對台戲的,就是資深的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 蔡斯Samuel Chase。

蔡斯大法官出生於馬裡蘭州,政治資歷非常深厚。早於1762年,當傑弗遜還是黃髮垂髫,「著緊開襠褲」之時,他已經當選馬里蘭殖民地議會議員,此後二十年一直擔任此職。1765年,他參與組織了著名的「自由之子Sons of Liberty」會社,並成為重要領袖,積極投入反抗印花稅法等運動之中。
1774年革命浪潮風起雲湧,大陸議會在馬里蘭首府安 那波利斯Annapolis召開,蔡斯被推選為馬里蘭代表參加會議。大會決議選出五人小組起草《獨立宣言》。後來《獨立宣言》定稿後,蔡斯也是簽署者之一。單是上面的一段履歷,已足以說明蔡斯是當之無愧的「老愛國」、「老革命」。

1778年,蔡斯被漢密爾頓揭發,利用身為大陸議會議員的身份,獲取政策的內幕資訊,意圖壟斷麵粉市場。證據不算很確鑿,但也足夠讓蔡斯名譽受損。人言可畏,蔡斯最後黯然退出國家議會的舞臺,返回馬里蘭繼續當州議員和律師。
1796年,華盛頓總統在卸任前,委任他為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同年,上任不久的蔡斯大法官在「希爾頓訴美國案Hylton v. United States – 3 U.S. 171」中,秉承聯邦主義,認為國家簽訂的條約比各州訂立的法令優先。在1798年的「卡爾達訴布爾案Calder v. Bull – 3 U.S. 386」中,蔡斯為「正當程式Due Process」作出定義。1803年,他參與審訊著名的「馬伯利訴麥迪遜案」,並在馬歇爾大法官的判詞中聯署。

蔡斯是一個相當保守的聯邦黨人,他對民主共和黨的主張極度反感。在蔡斯的眼中,人也許生而平等,但基於各人的不同「性質」,每個人並不應該擁有同等的權利。**** 若無產的文盲與受過教育的資產階級,享有同等的投票權,將會衍生民粹主義,導致暴民政治。其時禮崩樂壞,道德淪亡,國家將進入失序狀態—-「法國大革命」就是最好的例子!

除此以外,他本人對在「費城會議」中制訂出來的《美國憲法》並不認同,當《憲法》草案交到馬里蘭州議會時,他就投了反對票。 儘管如此,當蔡斯被任命為最高法院大法官時,他還是按照規定宣誓效忠國家和《憲法》!

在傑弗遜的第一屆任期內,蔡斯經常藉故在審訊和判詞中,宣示他的政治理念,這些言論有很多顯然與《憲法》的精神是背道而馳的。更有甚者,他有時更會直接表達對《憲法》內容的質疑。 除此以外,他還會不時在法庭之內大派sense,對共和黨議會的立法和傑弗遜政府的施政「說三道四」。隨著大選的臨近,蔡斯派出sense的數量和密度也顯著增加。

傑弗遜當然不能容忍蔡斯這種行為。 傑弗遜向來就認為,基於主權在民,人民才是國家一切權力的依皈。 法官作為一個缺乏民意基礎,非民選的終身職官員,充其量只應擔當「技術性」的工作,將由人民授權成立的國會,所制訂的「理想」法律,適用於「現實」案件。超出這條界線,已是越權!儘管在「馬伯利訴麥迪遜案」中,馬歇爾和蔡斯等大法官,為最高法院「竊取」了「司法審查權」和「釋憲權」,但傑弗遜對此仍勉強能接受(或基於現實而不得不接受)。(參見第九集)不過前提是,司法部門這種強大的權力,只能在「審理具體案件遇到困難時」,被動地行使。最重要的是,司法部門既已獲得「三分之一的權力」,就不應該試圖繼續擴張,染指行政立法的範疇了。

蔡斯現在竟然逾越界線,在司法機構之內,肆意對立法和行政部門指手劃腳,實在是對另外兩權的「粗暴干涉」,對「三權分立」原則的「公然踐踏」!更為嚴重的是,祭師竟然在祭禮上質疑神祇的權威,這是何等的大罪!作為最高法院,這個司法聖殿上的幾位「最高祭師」之一的大法官,竟然也不尊重《憲法》,在審訊中公開藐視《憲法》,質疑《憲法》,反對《憲法》!若這種「褻瀆」的行為也不被追究的話,《憲法》作為「國之根本」的尊嚴,豈非蕩然無存?傑弗遜堅信,合眾國的人民一定會要求代表他們的國會,對此種攻擊憲法的行為,採取必要的行動。

根據《憲法》第一章第三款:「所有彈劾案Impeachment,只有參議院有權審理!」而彈劾案的啟動權,則在眾議院。***
傑弗遜授意他的黨友,在共和黨更為佔優的眾議院內發動攻勢。 在傑弗遜第一屆總統任期的最後幾個月,國會眾議院展開討論,有議員提出不具約束力的「不信任動議」,主張應撤銷蔡斯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職務。幾經擾攘,眾議院通過就有關指控,成立一個「調查委員會」,搜集和整理證據,以決定是否對蔡斯大法官作出彈劾。

調查委員會經過一番努力,終於整理出一份「調查報告」。報告引述各項不同來源的證據,列舉了蔡斯大法官的種種「不當言行」。 委員會在報告的結論中認定,蔡斯身為大法官「行為失當」證據確鑿,建議參議院對其作出彈劾。報告得到眾議院全體過半數通過,決議送交參議院。
蔡斯成為美國二百多年歷史上,唯一被彈劾的最高法院大法官!

(小啟:上集開首曾提到五十元美鈔上的頭像是漢密爾頓,這是錯誤的。 在十元美鈔上的才是漢密爾頓,特此更正。 至於五十美元上的人物頭像,應該是南北戰爭的北軍總司令格蘭將軍Ulysses.S..Grant,他後來成為美國第十八任總統。 為史者過分隨心,疏於查證,憑記憶信手老屈,罪莫大焉。 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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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823傑弗遜傳(29) 庭上交鋒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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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823

傑弗遜傳(29) 庭上交鋒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十四)副總統伯爾叛國案(上)Aaron Burr Jr.’s Conspiracy

1806年10月,伯爾派兩個助手帶了一封密碼信給韋堅信,信中聲稱英國已決定加入計劃,敦促韋堅信盡快行動。 由韋堅信向密西西比河沿線進兵,伯爾的私兵就從俄亥俄南下,兩軍在新奧爾良會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向西班牙軍隊發動突襲,其時英國皇家海軍也會從海路策應。

美西一旦開戰,韋堅信就不能再「食兩家茶禮」,這當然是他最不願見到的事。他收到密信後,先致函穩住墨西哥方面,以免西班牙搶先出兵。 另外,現在伯爾似乎已是如箭在弦,一旦事機敗露,韋堅信估計自己必然會受到牽連,於是決定先發制人。

韋堅信向 傑弗遜總統送呈了一道緊急軍情,聲稱收到密報,有一支約一萬人的不明武裝力量正向新奧爾良方面集結。 從現階段觀察,這支部隊的目的似乎是墨西哥,但也有可能同時覬覦著路易斯安那,故請總統不可不防。 韋堅信還報告了一些具體細節,但聲稱自己並不知道領頭人是誰。

事實上,這並非傑弗遜首次收到「有人」打算向墨西哥出兵的消息,這也不是第一封告發「有人」意圖分裂西部各州的密信。 傑弗遜甚至也知道,韋堅信的密函誇大其辭,那支軍隊充其量只有幾百人,也許還要更少。不過,傑弗遜認為就事態的發展而言,伯爾的胡作非為已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因此,他決定執著韋堅信的這封信,作為對付伯爾的證據。

傑弗遜立即知會軍政要員召開內閣會議,向他們展示這封密信,並商討應採取什麼行動。會議最終一致決定,採取一切必要手段制止情況惡化。其中來自陸軍的指揮官們表現得尤為激動,認為伯爾罪行滔天,必須嚴懲不貸,以警效尤。

內閣會議後,傑弗遜隨即向全國發布聲明。他告知人民,在美國境內有一支不隸屬於任何政府的武裝部隊,正準備向西屬墨西哥發動秘密軍事行動。總統嚴正地提出警告,命令涉事武裝人員必須立即解散,放棄行動,否則後果自負。不過,傑弗遜這則聲明並沒有直接提到伯爾的名字,他還是希望伯爾臨危勒馬,知所進退。

很遺憾,過了好一段時間,傑弗遜並沒有收到他期望的消息。那支軍隊雖然停止了前進,但絲毫沒有解散的跡象。傑弗遜認為自己已是仁至義盡,而伯爾也著實不可救藥。此人如此冥頑不靈,今日不除,他朝必成合眾國之大患。傑弗遜狠下心來,決定不惜動用一切辦法,也要將伯爾「置諸死地」而後快!

 

在一年一度的向國會發表的「國情諮文」中,傑弗遜向兩院議員點名伯爾涉及這支私人武裝。一如傑弗遜所料,國會要求總統披露更多有關此事的資料。傑弗遜將之前蒐集的情報結集,編成檔案交付國會,其中將路易斯安那都督韋堅信的告密信,列為最重要的證據。

傑弗遜向國會指出,伯爾有幾個計劃。其中一個是挑動美西矛盾,乘機攻取墨西哥;另一個是佔領路易斯安那,打算在西部裂土稱王。伯爾在這段時間雖然一直留在西部,似乎一心務農,但這只是掩人耳目,實際上一切都是他在背後策劃和指。

按照傑弗遜的說法,伯爾發現他的獨立主張在西部不受歡迎,所以決定以武力奪取新奧爾良。他的軍隊已在俄亥俄的布倫那哈錫島Blennerhassett Island(不錯,這正是伯爾主要金主俄亥俄富商布氏的地方)集結,並屯積大量物資,伺機順流南下,奔襲新奧爾良。

一如以往,傑弗遜總統的國情諮文在各大報章轉載。不少美國人對總統的說法都深信不疑,甚至已經有輿論認為應立即逮捕伯爾,將他治以叛國死罪。

「叛國Treason」是一個非常嚴重的指控。在美國這是一項「憲制性罪行」,也就是說對於何謂「叛國」,是由《憲法》定義的。我們先看《憲法》第三章中關於「叛國」的第三款:

“ Treason against the United States, shall consist only in levying War against them, or in adhering to their Enemies, giving them Aid and Comfort. No Person shall be convicted of Treason unless on the Testimony of two Witnesses to the same overt Act, or on Confession in open Court. The Congress shall have Power to declare the Punishment of Treason, but no Attainder of Treason shall work Corruption of Blood, or Forfeiture except during the Life of the Person attainted.

對合眾國的叛國罪只限於與合眾國開戰,或依附其敵人,對其敵人予以協助和鼓勵。如非根據兩個證人對同一明顯行為的作證或其本人在公開法庭上的供認,不得被定為叛國罪。國會有權判決對叛國者的懲罰,但若因叛國罪而剝奪其公民權,不得禍延後代,也只能於其尚在生時,始能沒收其財產。”

 

聯邦政府簽發通緝令,要求各地執法人員若發現前副總統伯爾,務必即時將其逮捕,並以叛國罪起訴之。身在西部的伯爾得知這個消息,心想與其坐以待斃,不如來一招「以退為進」。他自行走到奧爾良屬地法院,聲稱在報紙上看到自己被通緝,於是前來自首。

伯爾向法官表示,自己本來只是在德薩斯向西班牙租了一塊地經營農場,西部治安不佳,況且全美國人都知道美西即將開戰,所以他手下的農工都配備武器,僅此而已。伯爾在新奧爾良的名聲不壞,聯邦黨籍的法官見伯爾說得合情合理,覺得所謂「叛國」的指控,大概只是傑弗遜對伯爾的報復,當庭宣判他無罪釋放。幾周後聯邦政府發出第二道通緝令,伯爾又到法庭自首。上次的法官剛被調走,但伯爾還是以其如簧巧舌成功說服了新上任的法官。

又過了幾周,聯邦政府發出第三道通緝令,這次臚列了更多的案情細節。所謂事不過三,伯爾知道這次大概沒有那麼容易再「全身而退」了。他早已利用這段「賺回來的」時間,作好出走的準備。他打算逃到西班牙控制的西佛羅里達,卻在途中被截獲。

 

1807年2月,伯爾被押解至維珍尼亞首府列治文Richmond。由於案件牽涉人員眾多,當地的法院規模太小,不敷應用,維珍尼亞聯邦檢察部門租用了一家小酒店,並將其改裝成「臨時巡迴法庭」,審理此案。基於案情嚴重,首席大法官 馬歇爾親臨列治文主審此案。

最高法院的司法管轄權涵蓋合眾國範圍內的所有聯邦法院,所以馬歇爾有權到維珍尼亞聯邦法院審理此案。然而,聯邦司法部卻沒有在維珍尼亞直接行使檢控權的權限,這個檢控權只能由維珍尼亞地方聯邦檢察官U.S. Attorney for the District of Virginia行使。當時擔任這個職位的 希伊George Hay,他是傑弗遜的親信。案件在傑弗遜的「地盤」維珍尼亞開審,本來就是總統和他幕僚們的精心安排,他們不惜一切要將伯爾入罪。在傑弗遜政府的全力支援下,希伊已準備好超過140項證供證據,用來對付伯爾了。

被羈押候審的伯爾,見主控的竟是傑弗遜旗下猛將希伊,自感凶多吉少,於是他不惜重金,請來了當時最炙手可熱的年青律師,只有三十歲的克萊Henry Clay為自己主辯。克萊是維珍尼亞法律界的傳奇。他少年只受過很少的正規教育,但克苦自學,博覽群書。十五歲時偶然認識了維珍尼亞法律界的宗師 威夫教授George Wythe。 威夫教授任教於著名的威廉和瑪莉學院,他正是傑弗遜和馬歇爾的恩師。(參見第九集)克萊得到威夫的賞識,成為教授的秘書,後來更獲教授將他推薦給維珍尼亞總檢察長 布祿 Robert Brooke。得到兩大名師指點,克萊竟以二十歲之齡取得律師資格,名動一時。(他後來官至美國國務卿,同時也是「第二黨系」中輝格黨的始創人。)

 

根據美國刑事起訴程序,為確保公平公正,會由「大陪審團Grand Jury」負責查證檢方指控證據的可靠性,並判斷是否有足夠的證據向嫌疑人進行起訴。情況近似我們在香港法庭新聞中看到,法庭判定「表面證供成立」的程序。若「大陪審團」(在美國是23人)認為「值得開庭」,案件才會正式進入庭審階段,故大陪團又稱為「查證陪審團Investigating Jury」。庭審時則會由「小陪審團」,也就是我們一般所認識的「聆訊陪審團Trial Jury」(美國一般是6至12人)負責認定案情,並判決被告行為是否包含犯罪事實(Verdict)。因此,希伊對伯爾的指控要先得到「大陪審團」的認同。

在聯邦大陪審團的聽證會上,辯方一開始就使出一招「釜底抽薪」,指事件完全是一次「政治檢控」,甚至只是「私人恩怨」,是傑弗遜總統動用國家機器對伯爾的「報復」。就算伯爾確曾有「惹人疑竇」的舉動,但總統在審訊開始之前,已發表公開言論指控伯爾,這是未審先判,對伯爾非常不公平。

希伊反駁說,傑弗遜雖身為總統,但同時也是合眾國的一名公民,理應也有《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況且,總統在國情諮文中,純粹是基於他所獲得的資訊,如實地向國會和國民報告,這是勤勉盡責的表現。難道身為總統,向國會和國民有所隱暪才是應有之道嗎?「叛國」是極其嚴重的罪行,我們固然不希望讓任何人得不到公正的審訊,但同樣不希望讓「叛國者」逍遙法外。睿智的聯邦大法官和一眾精明的陪審員,絕對有能力避開周邊環境的影響,只憑審訊中控辯雙方提交的證供和證據,去認清事實的真相。

希伊向大陪審團呈上有關伯爾與英法駐美大使,分別都有秘密往來的證據。克萊指伯爾認為,西班牙仍繼續佔領著美國早已向法國買回來的地方(指美西之間對「路易斯安那」範圍的爭議),實在欺人太甚。德薩斯與奧爾良屬地之間一馬平川,西班牙在該地蠢蠢欲動,為我合眾國心腹之患。伯爾一心為國,於是希望借助英法之力,主動出擊,將西班牙人逐出德薩斯。伯爾只是全心為國驅除敵寇,開疆闢土。輕啟邊釁誠屬魯莽,但昭昭愛國之心可嘉。希伊卻揶揄伯爾,謂他欲借英法之力,將西班牙逐出德薩斯是實,但所謂「昭昭愛國之心」卻讓人質疑。他拿出證據,證明伯爾根本就打算把西班牙趕走後,在德薩斯和美國西部領土另建新國,自立為王。

 

經過控辯雙方近兩個月的「預賽」,1807年6月「大陪審團」同意伯爾確有「叛國罪」的嫌疑,需要就希伊指控他的四項「叛國罪」,接受法庭的審訊。案件將由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馬歇爾負責主審。

根據《憲法第六修正案》:「在一切刑事訴訟中,被告有權由犯罪行為所在州和地區的公正陪審團予以迅速和公開的審判……同原告證人對質;以強制程序取得對其有利的證人……」陪審團從維珍尼亞的公民中抽選,齊集到這所由酒店改裝的的臨時法庭。在馬歇爾的主持下,審訊即將開始。

傑弗遜一再指令幕僚及下屬,務必將伯爾入罪。平情而論,伯爾心懷不軌,已是路人皆知。不過,一日還沒有被定罪,他也是「清白」的,應該獲得公正審訊的機會。究竟這種種跡象證據,是否足夠判定伯爾「叛國」呢?這是馬歇爾與傑弗遜的第二度正面交鋒。

不說各位未必知道,傑弗遜與馬歇爾二人,除了同是受業於威夫教授的同門師兄弟,兼且一樣是維珍尼亞人以外,還有另外一重關係。大法官的母親其實正是總統的表姐,也就是說,二人是表舅甥關係。

 

馬歇爾是聯邦黨人,向來主張「國家」應有更大的權力。伯爾的所作所為,明顯是對「聯邦主義」的公然挑戰。在上次的「馬伯利訴麥迪遜案」中,傑弗遜已經讓這個表外甥搞得灰頭土臉了。這次審理伯爾的叛國案,馬歇爾會否做「順水人情」,給舅舅一點面子,來個「三權合作」,將這個聯邦共和兩黨的共同敵人—-伯爾治以叛國之罪呢?抑或他是另有打算呢?已成為「俎上之肉」的伯爾又會有什麼自保之法呢?欲知後事如何,請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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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821傑弗遜傳(28) 扇風點火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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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821

傑弗遜傳(28) 扇風點火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十四)副總統伯爾叛國案(上)Aaron Burr Jr.’s Conspiracy

 

前文再續,書接上一回。 上回講到,伯爾在卸任副總統前,以參議院議長的身份,主持了由傑弗遜一手策劃的「蔡斯大法官彈劾案」。 伯爾秉公行事,蔡斯最後罪名不成立,可以繼續留任大法官。 合眾國政府換屆在即,伯爾在參議院發表動人的告別演說後,孑然一身地離開了華盛頓特區。

伯爾失去了一切政治權力,欠下一身巨債,而且因為殺了漢密爾頓,他也不能回紐約去。伯爾雖然已是「手空空,無一物,路遙遙,無止境」,但面上卻似乎沒有半點絕望的神色。因為他心中早已有了主意。

伯爾的女兒和女婿是他最可信靠的人。當初伯爾殺了漢密爾頓,一時亂了手腳,一直向南方逃走,投靠在南卡羅萊納的女兒和女婿。 後來見情況也不如想像中糟糕,方才敢返回華盛頓。 現在伯爾要離開華盛頓,他也先寫信給女婿,告訴他自己不會返回北方:「回紐約,我將失去自由;到新澤西,我更會被絞死。現在我必須小心行事!」他寫給女兒的信,似乎透露了自己接下來的去向:「十天,也或許是十二天後,我會向西行,可能會在新奧爾良停下來,也有可能繼續前進,一路向西。」

伯爾一路向西究竟想到什麼地方?在紐約州長選舉前,聯邦黨人曾拉攏他一同「另起爐灶」,在新英格蘭建立「東北聯盟」,並承諾推舉他為開國總統。只是這個建國大業最後因為漢密爾頓的從中作梗,胎死腹中。不過,這卻提醒了伯爾,北美大陸原來是充滿機會的。美利堅合眾國從來就不是鐵板一塊,她的內部充滿矛盾。英、法和西班牙等國,在歐洲也許非常強大,但她們在北美的殖民地卻並不穩固。歐洲大戰正酣,英法作為舞台主角自是分身不暇。至於西班牙,國勢已直走下坡,對殖民地的控制力,與如日方中之時相比,已不能同日而語。

雖然成不了「東北聯盟」的開國總統,但伯爾的野心卻被燃起,他開始籌謀一個秘密計劃。計劃的細節我們今天並不清楚。究竟他真正的意圖是什麼,今天的歷史學家也是眾說紛紜。因為伯爾對不同的人說的內容都不相同,他向不同的金主和有力人士尋求支援,對每個人說的版本也迥然相異。又也許,伯爾本來有幾個計劃,漁翁撒網,「大包圍投注」,希望隨便買中一兩注安慰獎也好。

無論如何,可以肯定的就是,伯爾在新奧爾良、路易斯安那,以至更西部,包括西班牙控制的德薩斯「上躥下跳」,四出活動,與各方勢力人士頻繁接觸。根據各種歷史資料,伯爾的計劃大概有以下兩個可能。其一是唆使美國向西班牙開戰,趁機煽動墨西哥北部地區(主要是現在的德薩斯,當時在西班牙的控制之下)脫離宗主西班牙;其二是向英國尋求協助,圖謀將路易斯安那部分地區從聯邦分裂出去,自立為國。當然,也有人認為這些通通都只是一個局,伯爾壓根兒就沒有什麼鴻圖大計,一切都只是打算向英國和其他冤大頭騙錢而作的把戲。真相如何,也許只有伯爾自己知道,甚至連他自己也不知道。

 

無論伯爾的計劃是什麼,顯然也不可能靠他自己一人之力完成。 他不愧是一個天生的政治奇才,在如此潦倒的情況之下,還是能籌措到「舉事」的幾個關鍵要素—-「人才」、「資金」,還有外部勢力的支援。這實在讓人不能不佩服。他在卸任副總統前的一年,早已作了一番部署。

前眾議院議長 戴頓Jonathan Dayton是伯爾計劃最忠實的夥伴。戴頓與伯爾同樣在新澤西出生。二人在同在新澤西學院畢業(漢密爾頓也曾在該校肄業,但沒有畢業,後轉到英皇學院。),少年時已是拜把兄弟。與伯爾一樣,戴頓於獨立戰爭中也是屢立功勳,並曾參與終極決戰的「約克鎮之役」。戰後他代表新澤西參與大陸會議和「費城制憲」,並以26歲之齡成為《憲法》最年輕的簽署者。

戴頓在1795年成為眾議院議長,亦曾協助鎮壓威士忌之亂。後來他在俄亥俄似乎搞得有聲有色,當地甚至還有一個「戴頓市」。儘管戴頓是聯邦黨人,並曾大力支持漢密爾頓的財政政策,但這並沒有影響他和伯爾的交情。最重要的是,戴頓之前曾向伯爾借了一大筆錢,一直還沒有清還……「嘿!下下講錢架咩?講雷架嘛我地!」兄弟落難,有事相求,戴頓當然義不容辭!

除了戴頓這個肝膽相照的好兄弟,伯爾還向不同方面籌集舉事資金。他從女婿獲得了一筆錢作為活動經費,並在戴頓的介紹下,認識了俄亥俄愛爾蘭裔鉅富 布倫那哈錫Harman Blennerhassett。在伯爾的鼓動下,布氏答應向他提供資助,以換取在「新國家」中的無限商機。

伯爾還試圖尋求外部勢力的協助。在北美大陸上,英國對西班牙和美國向來非常忌憚。若能同時削弱這兩國的力量,對英國而言自是最好不過。伯爾秘密會見了英國駐華盛頓大使 梅利Anthony Merry,向他宣稱自己將會讓路易斯安那和墨西哥的一部分,分別脫離各自的宗主西班牙和美國,建立一個新的國家。伯爾希望得到英國的海上支援,或至少,也能一些提供資金。

梅利大使本人對伯爾的計劃很感興趣,但由於事關重大,他作不了主。梅利向伯爾表示,自己會全力說服英國政府支持伯爾的計劃,不過這大概需要四個月的時間。伯爾見大使「落疊」,自是心花怒放。然而伯爾的任期已經結束,他不願意留在華盛頓乾等,於是決定先到西部活動。

 

1805年春,伯爾離開華盛頓,來到俄亥俄與他的金主和盟友會面。伯爾向他們還有其他俄亥俄的「合夥人」報告計劃的進展,再一次堅定了他們的信心。 然後,一如向女兒所透露,伯爾來到新奧爾良。伯爾在這個「路易斯安那」的第一大城市四出活動,拜會當地的財閥和地方權貴。原來在路易斯安那購地案前,那裏與西屬墨西哥本是一體,兩地交往頻繁。然而,由於西班牙不同意購地案,所以現在從墨西哥口岸對路易斯安那設定貿易限制,走這條商路的新奧爾良大款們因此損失慘重。 伯爾向這些富商巨賈提出,爭取墨西哥脫離西班牙統治,成功博取了他們的信任,當然還有最重要的—-他們應允為伯爾提供資金!

美國在購買路易斯安那後,將之分為兩個部分管理。 南部以新奧爾良為中心的密西西比河下游地區為「奧爾良屬地Orleans Territory」,其他一大片土地為「路易斯安那地區District of Louisiana」。 前者以其固有的地方議會管理,後者則以軍政府統制。

伯爾在新奧爾良取得成功,令他覺得事情進展非常順利。他現在打算返回東部,鼓動美西之間的敵對情緒。不過,要舉事除了要錢,還得要有兵。伯爾明白,以他現時手握的資金,未必能募集到足夠的兵源。況且,舉事在即,他也來及不訓練一支大部隊。 為了得到一支具實力的軍隊,伯爾行了大膽的一著。在東歸之前,他帶上手頭幾乎全部的資金,北上前往當時「路易斯安那地區」軍政府的駐蹕地 聖路易斯Saint Louis(就是「劉易斯克拉克遠征隊」出發的起點),拜會路易斯安那「都督Military Governer」韋堅信將軍James Wilkinson。伯爾以其口中三寸龍泉,加上「充滿誠意」的一大筆錢,竟然真的說動了統領路易斯安那地區全部兵力的韋堅信將軍。 得到韋堅信手下的一支勁旅,伯爾深信自己此刻已是勝券在握了!

 

只是,伯爾萬萬沒有想到,韋堅信將軍原來竟是一個「無間道」,他一直收取西班牙的錢,作為提供美國情報的報酬。劇情如此峰迴路轉,也真的怪不得伯爾棋差一著。 韋堅信收了伯爾的錢,但卻不想放棄西班牙定期給他的鉅額「情報費」。韋堅信掂量著如何可以左右逢源,「兩隻手收錢」。

他向伯爾建議不要將戰線拉得太大,同時得罪美國和西班牙只會得不償失。圖謀墨西哥,此刻還不是時機,倒不如先把力量集中在路易斯安那。韋堅信聲稱可以幫助伯爾重返政壇,讓為他在印第安納屬地Indiana Territory議會先找個席位,再圖後計。伯爾並不想放棄墨西哥,堅持按原定計劃進行。韋堅信假意答應,心中卻另有盤算。

1806年春天,伯爾返回東部開始實行他的「墨西哥計劃」。他不能返回根據地紐約和新澤西,只能在華盛頓和南部到處奔走,企圖鼓動美國人對西班牙的敵意,以便挑起美西之間的戰爭,從中漁利。不過,事情似乎出現了一點阻滯。他的活動經費之前己經差不多花光了,金主們卻不願繼續加注。伯爾嘗試尋找新的資助,同樣徒勞無功,而英國方面也一直是音信全無。

不過,客觀形勢卻似乎向對伯爾有利的方向發展。傑弗遜早前派遣劉易斯和克拉克,帶領遠征隊橫跨西部。這支以軍事編制的「探索軍團」在西部取得重大成功,引起西班牙的不滿。美西關係似乎越見緊張,伯爾乘機四處放風,兩國勢必一戰的謠傳甚囂塵上。

在伯爾的計劃中,美西之戰是一個關鍵。只要美國和西班牙一開戰,伯爾就可以趁邊境兵荒馬亂之際,開一支軍隊進入戰區,然後乘機策動墨西哥北部和路易斯安那的厭戰居民,各自脫離自己的國家。若美西之戰打不成,整個計劃大概就很難成功了。為了確認美西開戰的可能性,伯爾決定兵行險著。他隻身前往華盛頓,以好友聚舊的名義,約見總統傑弗遜。他假意與傑弗遜閒話家常,又不經意論及天下大勢,實質是想套傑弗遜的口風,探聽總統對西班牙的態度。

 

伯爾以為自己一直以來的行事都很秘密,而且會面時的說話也是小心奕奕。不過他實在太小看傑弗遜了!傑弗遜是一個君子,但卻不是一個獃子。伯爾在華盛頓和西部上躥下跳,四出活動,傑弗遜又豈會茫然不知?此刻,傑弗遜完全可以擺他一道,給伯爾假情報以引蛇出動,然後作好部署來個甕中捉鱉。只是,傑弗遜還是希望給伯爾最後一個機會,他如實告訴伯爾,根據他和幕僚的判斷,西班牙大概也不會有能力和膽量越過邊境,而美國也絕對不會主動向墨西哥出兵。傑弗遜心中暗想,伯爾知道這個消息,大概也會斷了一切的「非分之想」。

不過,這個讓人失望的消息,並沒有令伯爾的野心完全熄滅。他判斷形勢有變,決定暫時放棄墨西哥,把焦點放在路易斯安那。他從俄亥俄方面獲得新的資金後再次西行,到達西班牙控制下的德薩斯。伯爾向西班牙租了一大片荒地,並招兵買馬。表面上經營農場,實質屯田練兵,靜待時機。

伯爾西部的連番舉動,逐漸引起了不同人的注意。當他再次「隻履西行」時,一些媒體開始報道他在這段時間的種種活動,部分甚至直接指控他密謀分裂國家。大眾對這些報道議論紛紛,鑒於伯爾過去的行徑,不少人對傳聞都深信不疑。這時,伯爾計劃的主要金主俄亥俄富商布倫那哈錫,見一筆筆白花花的銀幣如泥牛入海,也似乎已經失去耐性。為了逼迫伯爾開始行動,布氏在《俄亥俄時報》上發表了一系列號召西部各州脫離聯邦的文章,事態持續升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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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827傑弗遜傳(30) 伯爾無罪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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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827

傑弗遜傳(30) 伯爾無罪

朝日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十五)副總統伯爾叛國案(下)

 

前文再續,書接上一回。上回講到,卸任副總統 伯爾在南部和西部頻繁活動,既與各方勢力人士聯絡,又招兵買馬,意有所為。正當計劃如箭在弦,蓄勢待發之際,其中一個重要盟友路易斯安那都督 韋堅信卻暗中向傑弗遜總統投書告密。

一直密切注視著伯爾一舉一動的傑弗遜,同樣也早已是蓄勢待發。他收到韋堅信的告密信後,隨即向國會指控伯爾叛國,要求發出全國通緝令,將其逮捕歸案。伯爾欲出走墨西哥,卻被傑弗遜指派的維珍尼亞執法人員所截。經過控辯雙方在大陪審團前的一番舌劍唇槍,伯爾終於被推到法院的審判台上。

無論在公在私,傑弗遜都已經下定決心,非要將伯爾入罪不可。他不止一次向全國各地官員下令,務必盡一切可能,尋找能夠指證伯爾的證人、證物、證據。然而,伯爾是天生的政客,向來逢人只說三分話,就算向金主推銷陰謀詭計時,也總會說得曖曖昧昧,模稜兩可,而不會明目張膽地一下子挑明。 另一方面,他行事也極為小心,除了計劃中極少數的核心成員外,極力避免留下白紙黑字的證據。況且,曾與伯爾聯絡,甚至曾出資支持伯爾者,都擔心會受到牽連,故也必然對一切都推說不知。

儘管伯爾的老奸巨滑,讓傑弗遜這個「大搜查」行動的投入和產出完全不成比例,但傑弗遜「不惜工本」的動員,始終還是為他的旗下猛將,負責這宗案件的維珍尼亞聯邦檢控官 希伊,找到了大量周邊證供和其他間接的佐證。當然,傑弗遜手上還有最有力的證人 韋堅信;還有他與伯爾之間的通信,信中的內容涉及計劃的細節,毋庸置疑,這將是關鍵性的證據!

除此以外,傑弗遜也運用手上的權力和總統的威望,製造輿論,間接向 馬歇爾施壓。 民主共和黨和對漢密爾頓之死仍未釋懷的「紐約派」聯邦黨人,這兩幫本來水火不容的敵人,此刻竟然罕有地聯手。案件還沒有開審,已是民情洶湧。大部分的民眾都認為伯爾通敵賣國,分裂國土,背叛共和,實在罪不容逭,必須將其治以重罪,以「正法紀、保人倫、存天理」!

 

就在一片沸沸揚揚,「國人皆曰可殺」的輿論聲中,1807年6月,這宗轟動全國的「副總統叛國案」在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馬歇爾的主持下,於維珍尼亞臨時聯邦法院開審了。

主控官希伊向被告伯爾宣讀四項「叛國罪」,伯爾對全部控罪都矢口否認。控方於是傳召本案最重要的證人韋堅信將軍。這位曾在美法準戰爭中屢建奇功的英雄,剛在去年,也就是1806年底被撤銷了路易斯安那屬地都督之職。這倒不是因為他暗中向西班牙通風報信的事被人揭發,而是因為他在屬地的施政實在糟糕,引起當地居民強烈不滿,最終被指控「濫權」而遭撤職。不過,他的被撤與伯爾意欲舉兵的時間非常接近,實在巧合得難免令人有所遐想。而且,他下台後,傑弗遜隨即派遣了自己最得力的前私人秘書,同時也是西征「探索軍團」的隊長劉易斯,前往聖路易斯,接替了路易斯安那屬地總督一職。

反正現在韋堅信的處境非常尷尬,是應該按照傑弗遜的意思,全力「將死」伯爾,抑或放伯爾一馬,同時也為自己「留點空間」?究竟怎樣做才對自己最有利?向來「理性」的韋堅信心裏大概也沒有底,只能硬著頭皮上了。

這位聯邦黨籍的將軍,以控方主要證人身分,在法庭之內作證。韋堅信指證伯爾叛國,他先拿出伯爾在起事前給他的密碼信,信中清楚顯示伯爾要求韋堅信出兵與從俄亥俄出發的武裝部隊會合,並配合英國皇家海軍攻擊西屬墨西哥。鐵證如山,伯爾與克萊對這一封信的內容無從否認。

韋堅信接著拿出伯爾與他之前的通信,證明「叛國」的指控確有其事。韋堅信在法庭上宣讀信件的內容,伯爾聽著聽著,覺得有點不妥—-韋堅信讀的內容與伯爾寫給他的信明顯有差別。 伯爾舉手抗議,表示對韋堅信呈堂信件的真實性有所質疑,辯方律師 克萊即時要求鑒正信件的真偽。

法庭當場進行筆跡鑒定,發現韋堅信所呈信件上的,竟是他本人的筆跡!韋堅信不疾不徐地解釋道:「這些信的原件丟失了,呈堂的是我收信時留下的手抄本。」韋堅信話剛落,法庭上傳來哄堂大笑,陪審團即時宣佈這批證據無效。

顯然韋堅信已經作出了決定,他不介意在法庭上當一回小丑,但卻不會冒險將伯爾與他之間的密謀公開—-這些同時也是指證他自己叛國的證據。韋堅信不能確定伯爾若真的叛國罪成,自己是否能夠置身事外。韋堅信不介意繼續替傑弗遜指控伯爾—-也許這樣真的對自己的前途有利, 但首先要確保立於不敗之地。

 

伯爾得勢不饒人,趁機發揮他過人的演說天賦,情辭並茂地向馬歇爾大法官和陪審團申訴自己的冤屈:「根據《憲法》,『叛國』就是對合眾國採取敵對的行動。沒有行動,就不可能構成『叛國』。如今我受到的攻擊,卻並非以事實為基礎,而僅是基於一些虛假的報道,說我將有可能採取什麼什麼行動。只是因為這樣,整個國家就都站在我的對立面上,這公平嗎?這公正嗎?韋堅信順口開河打我的小報告來恐嚇總統,總統又拿這些報告來恐嚇人民!」

伯爾在庭上慷慨陳詞,聽者無不動容。希伊甚至察覺有陪審員連連點頭,心知不妙,當即拿出另一些證據,反駁伯爾。他指出一個重要的事實,就是的確有一隊武裝部隊,在韋堅信指稱的時間,於俄亥俄的布倫那哈錫島集結。而且也有其他證據表明,這支部隊至少有部分的薪金和物資是由伯爾提供的。

 

克萊隨即發言,提醒大法官與陪審員另一個非常重要的事實,就是當該支部隊在布倫那哈錫島集結時,被告伯爾本人並不在場。一個不在現場的人不應該被控。希伊早料到對方有此一著,已是有備而來。他提出了英國普通法中的「推定性叛國罪」,並指出在美國亦曾有法官在審訊中,援引這項條文,即被告在叛亂行為發生時即使不在現場,只要有其他佐證,仍可被控以「叛國罪」。最重要的是,當時提出這個說法的那位法官,正是現在端坐在這個法庭之內,高高在上主審這宗案件的首席大法官馬歇爾本人!故此,雖然事發時伯爾並非身在現場,控方仍可以就其策劃和組織「叛國軍事行動」的行動,對他予以起訴。

雙方繼續在庭上舌劍唇槍,互為攻守。只是,傑弗遜在這宗案件中展現的「高度投入」顯然是有點兒過分了。早在審訊正式開始前,已出現了對總統「過度參與」案件審訊的質疑。蟄伏已久的傑弗遜反對者,逮住這個難得一見的機會,攻擊傑弗遜濫權。他們指責傑弗遜公報私仇,挪用總統的行政權力,把這次審判變成一場政治鬥爭。按他們的說法,總統實際想要對付的,早已不是無權無勢,不成氣候的「落水狗」伯爾。首席大法官馬歇爾,才是傑弗遜的真正攻擊目標。

 

這種說法在社會上引起了回響,因為大家都知道傑弗遜與馬歇爾之間的「宿怨」。在「馬伯利訴麥迪遜案」中,馬歇爾表面上判了麥迪遜勝訴,好像給足了舅舅傑弗遜面子,但實質上卻「提升」了最高法院的權力。傑弗遜認為,馬歇爾以聯邦黨人的身分,利用最高法院威脅和掠奪了總統和國會的權力。馬歇爾當然也是非常清楚傑弗遜在這宗「叛國案」的審訊中,到底扮演著什麼角色。因此,正如伯爾在主持蔡斯大法官的彈劾案一般,馬歇爾在審訊中同樣如履薄冰。不過,這並不單單是出於對伯爾的投桃報李,感謝伯爾盡力確保了自己的夥伴蔡斯,能夠獲得公正的審判。真正的原因,在於馬歇爾深明自己現在的處境,與當時的伯爾其實非常相似。而且,相比伯爾純求自保,他還肩負著另一重的使命。馬歇爾一方面要維護最高法院的尊嚴,一方面又要小心奕奕,讓包括傑弗遜在內的所有對手,挑不出一點毛病來。

 

馬歇爾大法官在庭上,表現了他過人的能力。他提出的意見合情合理,他作出的裁決公正公平。隨著審訊的一路進行,儘管在傑弗遜的主導下,主流輿論還是站在總統的一邊,認為馬歇爾應判處伯爾有罪;然而,認同馬歇爾應「公平無私地」審訊,認為總統對案件的參與應該「適可而止」的意見,也逐漸多起來。有點讓人意外的事,伯爾在庭上瀟灑自如的表現,為他建立起「悲劇英雄」的形象,社會上開始出現同情他,認為他應該獲得「真正公正」審訊的聲音。

 

經歷超過兩個月聆訊,1807年8月底,馬歇爾大法官宣布,整個取證程序完成。他首先向陪審團重申一次《憲法》中的「叛國罪」定義,然後向陪審團提供有關案件的法律意見和判決指引。

馬歇爾指出,就實物證據方面,在控方所有「有效的」證據中,最直接證明伯爾確實曾與韋堅信發動軍事行動的,是他給韋堅信的那一封密碼信。然而,從信的內容看,它只涉及攻擊西班牙的殖民地,卻沒有提及對美國領土採取任何行動的打算。因此,這顯然不能成為伯爾「對合眾國發動戰爭」—-《憲法》中的「叛國」定義—-的證據。

馬歇爾接著回應控方關於伯爾「不在場而策劃叛亂」的指控。他提醒陪審團,「叛亂」按照《憲法》的定義,「只限於與合眾國開戰,或依附其敵人,對其敵人予以協助和鼓勵。」因此若其本人沒有親身參與,「勸人叛亂」或「促使叛亂」並不等於「事實上的叛亂」。當案情所指的那一支武裝部隊,在布倫那哈錫島集結之時,伯爾本人並不在場。雖然控方援引案例,提出「推定性叛國」的指控,不過,若沒有確鑿的證據,「推定性叛國」無疑是過度司法。他自己在另一案件中提出的說法,也未必一定適用於本案。

馬歇爾接著對陪審團強調,由上述的案情來看,本案的的關鍵在於,控方提出的證據是否能充分證明伯爾曾「參與」針對合眾國的軍事行動。 截至起訴提出當日,還沒有任何公開的叛亂行動發生。就算在布倫哈那錫島集結的軍隊,真的是打算向美國開戰。但由於控方未能證明伯爾當時身在現場,故只能以「推定性叛國」指控他「策劃和組織叛亂」。

不過,根據《憲法》對「叛國罪」的舉證標準,除非伯爾主動供認,否則至少要有兩名證人作證,指控才能生效。而控方由始至終,直接指控伯爾「叛國」的證人只有韋堅信一人,顯然未符標準。

況且,從更根本的角度來看,這項「策劃和組織叛亂」的指控是臨時增加的,並沒有寫在起訴書上。根據《憲法第六修正案》,被告人有權「事先得知控告的性質和理由。」故這條在「違憲」情況下提出的控罪,本來就應該予以撤銷。

 

大法官認為已向陪審團提供了足夠的法律意見,並作出了足夠判決引導。他現在敦請陪審團,就這宗案件作出最公正的判決。

1807年9月1日,陪審團宣佈他們的決定:「本陪審團宣佈,由於我們掌握的證據,不足以證明伯爾犯有叛國罪,因此,我們決定判他無罪。」***

伯爾至此深深地舒了一口氣,然後不忘趁機表現他一貫的「有型有款」。他和克萊向馬歇爾表示對陪審團判決書的憤怒和不滿。 因為他們認為判決書中表達的意思過於含混,令人覺得「意有所指」,對作為被告的伯爾並不公平。伯爾和克萊認為判決書中,只須簡單直接地寫出他們的判決,即「有罪」或「無罪」,而不應該說那麼多無謂的廢話。

馬歇爾大法官對被告的申訴表示認同,他要求陪審團重寫判決書,上面只須寫上「無罪」一詞!這也成了一個慣例,***** 即陪審團不必對案件中的各項事實逐一認定,也不必為他們的判決提出任何理由,而只須簡單地向法庭表達他們的判決—-「有罪」抑或「無罪」。

至此,這一宗轟動全國的「副總統叛國案」審訊結束,伯爾無罪獲釋。這兩個月他在法庭上的「精彩表演」,為他贏得旁聽者的同情。在馬歇爾按照陪審團判決書,宣判伯爾無罪的一刻,旁聽席上傳來一陣的掌聲和歡呼。伯爾成了英雄,雖然只是這短短的一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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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831傑弗遜傳(31) 偉哉二賢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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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831

傑弗遜傳(31) 偉哉二賢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十五)副總統伯爾叛國案(下)

不過,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馬歇爾才是本案的真正主角。他引導陪審團作出無罪的裁決,按照《憲法》條文的規定,嚴謹地定出「叛國罪」的舉證標準。***

馬歇爾再一次與行政權力對抗,更重要的是,他敢於悖逆「主流民意」,讓司法問題回歸司法,避免案件淪為一場「政治審判」或「暴民公審」的鬧劇。這一件案的判決受到後世極高的評價,成為馬歇爾大法官除了「馬伯利訴麥迪遜案」以外,另一著名的「代表作」。

此案最有趣的地方,在於傑弗遜和馬歇爾二人立場的對調。早於就任首席大法官之前,馬歇爾就是堅定的聯邦主義者。坐鎮最高法院後,他屢次在判決中強調「國家優先」,主張作為整體意志的代表,「聯邦」應高於個別的州或個人。*** 相反,傑弗遜作為擁護共和的自由主義者,向來最重視的就是每一個人「與生俱來的權利」,這一點在他所撰寫的《獨立宣言》中已作出清晰的表達。政府只是「必要之惡」,「聯邦」也只是州的聯合,而非「個人」的自由結合。

他在維珍尼亞主政時,已定下了《維珍尼亞宗教自由法》;建國立憲後,為了防止「聯邦」變成吞噬一切的「尼維坦」,傑弗遜積極推動首十條「憲法修正案」—-《權利法案》的通過。為了防止聯邦,尤其是行政部門的權力過大,傑弗遜行使總統職權時都表現得非常克制。

不過在這宗案件中,二人明顯是交換了立場。傑弗遜在公在私,為了要將伯爾置諸死地,在缺乏明顯證據下一意孤行,令一宗普通的訴訟變成政治迫害,把他一向最為珍視的「基本人權」置諸腦後。相反,馬歇爾大法官對這位幾乎已被所有人認定是「叛國賊」的伯爾,卻警醒地作出了必要的保護,在強大的輿論和行政壓力面前,捍衛了《憲法》賦予伯爾的基本權利。他透過對這一宗案件的判決,為「叛國」這項最嚴重的「憲制性罪行」,定下了嚴格的舉證標準,防止這種指控成為排除異己,迫害政敵的手段。

 

時至今日,主流的法律學者和歷史學者都認為,從既有的種種跡象看來,儘管伯爾的行動很可疑,但由於傑弗遜政府始終拿不出伯爾實際參與「叛國行動」的具體證據,因此,他不應該被定罪,馬歇爾的判決是正確的。傑弗遜這次脅舉國之大權、天下之公論,再一次向馬歇爾挑戰,卻又再一次敗下陣來。

不過,傑弗遜作為本故事的主角,這裏還是要給他寫幾句好話。事實上,傑弗遜這次雖然一意孤行,為了要將伯爾入罪,顯然濫用了他一向都刻意避免使用的巨大權力,然而他終究還是「有所為有所不為」。須知若傑弗遜真的是不顧一切,早已掌握伯爾動向的他,完全可以等待伯爾真的「有所動作」,向墨西哥和路易斯安那進兵,才採取逮捕行動。其時「捉姦在牀、捉賊拿贜」,不愁不能將伯爾治罪。

傑弗遜結果沒有這樣做,有兩個可能。其一是伯爾從來沒有打算真的「叛國」,所以他根本就不會「有所動作」。傑弗遜知道自己永遠不可能捉到伯爾的確鑿把柄,故此只能就這樣把他揪上法庭。

不過,相比之下,大概更多人會認為第二個可能更合情理。這就是傑弗遜怕伯爾一旦將計劃付諸行動,在美西邊境引起軍事衝突,局勢也許會脫離控制,一發不可收拾。事實上,當時的國際形勢極為複雜。自從拿崙當政以來,雖然英法之間幾乎一直處於戰爭狀態,但對包括美國在內的中立國尚算「客氣」。然而,隨著兩大霸權對抗的持續升級,不肯歸邊的中立國,也開始被認為是「資敵者」而受到敵視。傑弗遜實在不願在此刻與西班牙發生任何衝突,而讓英法有機會將歐戰的炮火燒到美洲。為了懲戒叛徒伯爾,而讓美國百姓飽受兵燹之災,非「仁君」傑弗遜之所願。

況且,傑弗遜應該會認為,自己已動用了「傾國之力」去搜查伯爾的罪證。即使伯爾還沒有真的動手,也挺有信心可以將他入罪,只是想不到馬歇爾又一次當了「攔路虎」而已。

 

馬歇爾大法官以其過人的智慧和勇氣,再一次捍衛了司法的尊嚴。他自從四十五歲時出任了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一直到他去世,執掌最高法院達三十五年之久。在此期間,總統寶座一直都是民主共和黨人的囊中之物,然而馬歇爾秉承公義,多次作出悖逆行政當局的裁決,確立了最高法院的獨立地位。

不過,最高法院之所以能夠得到與總統和議會鼎足而三的權力和地位,並不單單是馬歇爾和其他大法官的功勞,而是有賴掌握執行權力的行政部門予以「配合」。傑弗遜雖然不只一次被他的好外甥弄至灰頭土臉,但他每次都遵守遊戲規則,沒有「輸打贏要」。即使對馬歇爾的判決不滿,也只會尋求在憲制層面推翻判決,就算失敗,他也會接受。 「維珍尼亞王朝」兩位「後繼之君」麥迪遜James Madison和門羅James Monroe,甚至之後再繼任第五任總統的小阿當斯John Quincy Adams,都繼承了傑弗遜開創的這種「恢宏大度」的傳統,嚴守後世稱之為「三權分立」的原則。***

這種將「尊重法院判決」形容為是行政部門「恢宏大度」的說法,也許遠離了我們的常識範圍—-「不這樣,又可以怎樣?」第七任總統傑克遜Andrew Jackson作出了示範,作為一個步卒出身的「流氓天子」,傑克遜作風專橫,他有名句曰:「馬歇爾的判決,就由他自己去執行吧!」 傑克遜的霸道令南方人都謔稱他為「傑克遜王King Jackson」。

建國之初,一切傳統都有待「創造」。馬歇爾的大膽判決,傑弗遜的尊重執行,這種做法經歷後來三任總統的跟從,成為了「傳統」。「傳統」建立後,傑克遜的肆意妄為被視為「偶然」。我們可以想像,若馬歇爾最初幾次判決時,遇到的不是如傑弗遜一般的大度君子,而是如傑克遜一般的專斷霸王,大概最高法院就不會是我們看到的這個樣子了,甚至整個「美國」都會面目全非。

 

我們在讚頌馬歇爾確立最高法院超然地位之時,不應該忘記也有傑弗遜的一分功勞。他選擇了尊重制度,遵守規則,縱然對馬歇爾把持最高法院感到不滿,他也只能不斷伺機委任民主共和黨籍的大法官進入最高法院,以「稀釋」馬歇爾的影響力。這種方法被傑弗遜的幾任後繼者所沿用,馬歇爾大法官離任前(也就是臨終前),整個最高法院除了他本人外,所有其他大法官都是由「維珍尼亞王朝」的總統委任的。不過,馬歇爾思慮周密、論理嚴謹、sense澎湃,更重要的是口才異常了得,其他(強調「以理服人」的)大法官顯然都不是他的對手。直到他逝世前的一天,最高法院一直都是「馬歇爾式聯邦主義」的地盤,儘管聯邦黨在行政和立法部門,其實早已銷聲匿跡了。

 

回說無罪獲釋的伯爾。他雖然重獲自由,並在法庭上成了剎那的英雄,但美國之大,彷彿已沒有他的容身之所。他不能再回老家紐約和新澤西,這倒不是因為他害怕被控謀殺。紐約根本沒有找到足夠提出起訴的證據;至於新澤西,雖然經當地大陪審團的確認向伯爾提訴,但後來也被新澤西最高法院撤銷了。然而,當地的人還是懷念著漢密爾頓,民眾不能原諒殺死他的兇手。眾怒難犯,北方不能回,南方又是傑弗遜的地盤,至於西部,尤其是包括俄亥俄在內的「老西北」,幾乎都是他的債主。伯爾在美國已經無法立足,唯有「流亡」海外。他出走歐陸,嘗試尋找機會,但徒勞無功。(他就是在這時遇見大哲學家邊沁,參見第十一集。)伯爾在歐洲浪蕩了幾年,直到1812年英美戰爭爆發,美國人都關心戰事,沒有人再有空留意伯爾,他才敢低調地潛回紐約居住,直至去世。

伯爾的好兄弟戴頓,同樣也受到「叛國」的指控。伯爾被判無罪,他當然也被釋放。不過,這件事對他的政治前途已造成了巨大的影響,他不可能再在全國政治舞台上亮相了。而且,如同伯爾一樣,他在俄亥俄受到敵視,所以也只能全盤撤資了。終其一生,他從來沒有踏足過那個以他姓氏命名的「戴頓市」。幸好,戴頓在故鄉新澤西的名聲還不壞,他於是返回老家,此後一直在州議會任職,安度餘生。今日該州還有些中小學和街道以戴頓為名。

韋堅信雖然因「管治失當」和「濫權」,被撤去了路易斯安那都督的肥缺,但畢竟還算是「規行矩步」,因此直至1812年英美戰爭爆發,仍一直保留著「美國陸軍高級軍官」的銜頭。戰後,因其「熟悉西班牙情況」,被派任駐墨西哥公使近十年,直至去世。至於俄亥俄富商布倫那哈錫,雖然曾發表「鼓吹分裂」的言論,但基於「言論自由」原則,倒也沒有什麼大不了。反而是他為這個「驚人計劃」在伯爾身上投放的「驚人資金」,就真的是化為烏有了。

 

正如上面所提到,傑弗遜對伯爾籌劃的「叛國行動」雖然已掌握了大量的資訊,但仍是表現得小心奕奕,極力避免伯爾「真的」搞出什麼事來。傑弗遜的小心不無道理,因為自從《亞眠條約》所締造的短暫和平結束後,英法之間的戰爭比之前更加激烈,歐洲以至整個世界的局勢,都因此而變得不明朗。

美國自立國以來,一直秉持著「自由中立」原則。華盛頓在其由漢密爾頓起草的「告別演說」中,道出了其中的精粹:「我們必須盡可能減少與別國結成政治同盟,並盡可能保持航海和貿易的自由。」*** 簡而言之,「自由中立」就是經濟自由,政治中立—-你們之間的紛爭我不理,我只是做我的生意!這個原則甚至成為聯邦共和兩黨的「共識」,分別只是「中立」之餘,向英國抑或法國「稍為傾側」而已。

自從青年時代開始,傑弗遜已是重農主義者。不過,在十八世紀末開始,資本主義來勢洶洶,已是不可逆轉的世界潮流。傑弗遜作為一個睿智的政治家,雖然還是以建立「農業國度」為理想,但也明白工商業對新生美國同樣不可或缺。他為了捍衛美國商人的利益,不惜被攻擊為背棄「小政府理念」,也要出兵地中海,可見他是「重農而不輕商」。

英法戰爭期間,美國藉著「自由中立」的便利,大發戰爭財。然而,就在伯爾案於國內搞得沸沸揚揚的同時,發生了一件大事,以至傑弗遜竟然決定要實行「禁運政策」,禁止所有美國商人與外國貿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讓傑弗遜竟然要實施禁運,自斷財路呢?這樣的政策必然損害國民的利益,國會何以竟然也會通過呢?國內對此政策又有何反應呢?欲知箇中前因後果,請看下回看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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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903傑弗遜傳(32) 英美海上糾紛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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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903

傑弗遜傳(32) 英美海上糾紛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十六)

英美海上糾紛與「切薩皮克號事件」The US-UK Dispute and the Chesapeake Affair

前文再續,書接上一回。上回講到,前副總統 伯爾在路易斯安那和德薩斯頻繁活動,意有所為。不過,傑弗遜在他動手之前,已經先發制人,指示手下以「叛國罪」將伯爾逮捕。法庭上,傑弗遜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欲將多年公仇私怨了於一朝,卻正是因為伯爾「還沒有動手」,兼且「證人不足」,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馬歇爾最後指引陪審團判伯爾無罪。

上回說過,傑弗遜之所以不等伯爾有所行動才來個「甕中捉鱉」,是顧慮到當時國際形勢複雜,不欲多生事端,以免局面難以收拾,將美國捲入歐戰的旋渦。然而,隨者拿破崙戰爭的升溫,美國想要獨善其身,繼續搵銀,也不是一件易事。1807年,英國和美國的矛盾因「切薩皮克號事件Chesapeake Affair」被擺上了枱面,傑弗遜權衡輕重後,終於決定向英國「採取行動」。

 

要了解事情的始末,又得從幾年前說起了。我們說故事是以「事件」為中心的,但地球並不會因任何一件大事而停止運轉,同一時間其實還會發生很多事。正正就在路易斯安那購地案、探險軍團遠征西部、伯爾籌劃他「驚天大計」的幾乎同一時間,歐洲以至整個世界發生了很多事。 美國從這波譎雲詭的變局中,可謂「獲益良多」。

在路易斯安那購地案的故事中,我們說到,拿破崙最初對賣地還很猶豫,這是因為他剛與宿敵英國簽訂了《亞眠和約Treaty of Amiens》,一心以為可以將歐洲的問題暫時擱在一邊,騰出空檔來經營美洲。豈料英國見拿破崙在海地遭到重挫,竟公然背約,拿破崙知道與英國一戰在所不免,乃狠下心來,將整個路易斯安那「賣斷」給美國,然後全心全意應付歐洲戰線。於是,自1793年開始的「拿破崙戰爭」,經過1802至1803這短暫的和平後,又重新展開了。(參見第十集)

拿破崙對英國實行著名的「大陸封鎖政策」,禁止他控制下的歐陸國家與英國通商。海上霸主英國,則在大洋之上攔截法國及其盟邦的船隻,實行「反封鎖」。由於這兩個大國的殖民地幾乎遍布全球,一時間,整個世界彷彿分成了兩大陣營— 除了遠離戰場的遙遠東方,還有少數的「中立國」。美國就是一個「中立國」。

「中立」是美國自建國以來在外交上的最基本國策, 其淵源甚至可以上溯至獨立戰爭之前。 潘恩Thomas Paine在他最著名的作品《常識Common Sense》中,已多次提到「避開一切與外國政治聯盟」的必要。漢密爾頓為華盛頓草擬的「告別演說」中,指出美國在外交層面上,應以「盡量擴大與外國的貿易關係」和「盡量減少與外國的政治聯繫」作為最重要的規範。「中立貿易主義」由此被正式確立為「國策」。***

傑弗遜在其第一次就職演說中,說得更加簡單明暸:「我們要與所有國家和平地通商,保持真摯的友誼,但絕不與她們之中的任何一個結盟!」新生的美國民寡力弱,而且遠離爭端的中心—-歐洲,「中立貿易主義」誠為理性務實的選擇。

 

在歐戰的炮聲此起彼落之際,美國以其中立國的身分大發「戰爭財」。1791年,當拿破崙還未在歐洲嶄露頭角之時,美國的進出口總值只有四千八百萬美元。到了1801,傑弗遜初登大位,而拿破崙則開始在歐陸叱吒風雲時,美國的進出口額己超過了二億美元,短短十年之內上升了幾倍。 由於歐洲局勢稍緩,1802-1803年美國的進出口量也出現放緩,但到了1807年,又重新上升至接近二億五千萬美元的歷史高位,折合超過今天的十萬億美元。商業在美國經濟中所佔的比重不斷增加。

在各種貿易中讓美國獲利至鉅的是「轉口貿易」。在封鎖和反封鎖的對抗中,英法及其盟友都不能與其敵對的陣營通商。然而,只要貨物先在中立國,例如美國的港口落地,付足關稅後,就變成了「美國的產品」,可以暢通無礙地運銷全球各地。其中西印度群島成了美國除歐洲外最重要的貿易夥伴,因為那裏分為法屬、荷屬和英屬等幾部分,本身就充滿「內部矛盾」,美國與這些島嶼近在咫尺,自然成了當地各區與其歐洲「敵對國」之間的重要貿易橋樑。更有甚者,雖然為數不多,但當時竟然還出現了貨物從歐洲先到美國,再轉往亞洲的航路。

在1805年至1807年,也就是後來《禁運法案》實施的前三年內,美國有近60%的出口以歐洲為目的地,35%出口以西印度群島為目的地,而出口到亞洲和非洲則只有不足5%。美國幾乎所有航運資源和「運力」,都被抽吸到西印度群島和歐洲之間的轉口貿易中,由此可見在此期間這條航線是多麼的「好搵」!

 

在戰爭初期,本來就沒有「制海權」的法國,當然不能對美國等中立國,借戰爭而從中漁利的行為作出麼大反應;至於海上霸主英國,最初也低估了這類「套利交易」的力量。不過隨著戰爭白熱化,英國對這種破壞她全盤作戰計劃的「走私行為」,越見重視。

自1793年初到1808年底,英國前後共發佈了三十一項直接影響美國「生意」的法案及樞密令(英皇的行政命令),對美國「自由貿易」的干預日漸增加。1805年的樞密令中,英國特別強調「貨運必須考慮其『最終意圖』。即使貨物曾在第三國落地並完成必要的手續,但若其貨運的真正目的明顯違反英國的政策和利益,則船隻及貨物均會被依法捕獲和沒收。」英國的態度轉趨強硬,但敢於「冒險」的美國商船,仍在大西洋上絡繹不絕。

為了落實英皇的御令,徹底阻止美國跟法國及其殖民地進行交易,英國派艦隊將美國最大的港口紐約封鎖。*** 所有出港的船隻都會被英艦攔截搜查,若被發現船上載有運往法國的貨物,就會被押解到加拿大的 哈利法斯港Halifax,接受英國海事法庭的審判,然後幾乎無一倖免地被判罪成,貨物充公之餘還要繳納鉅額罰款才能「贖身」。

生意受損固然令人憤怒,不過讓英美關係真正決裂的,卻是英國皇家海軍的「強制徵兵」行動。「強制徵兵令」始於1664年,皇家海軍在戰時,有權隨時隨地強制任何合資格的英國人即時入伍。這條法令雖然歷史悠久,但在拿破崙戰爭爆發前,很少被引用。

英國海軍的輝煌始於伊莉莎伯一世之時,其時出身海盜的 德雷克爵士與水兵們上下一心,「豈曰無衣,與子同袍」,全軍同仇敵愾,親若兄弟。只是到了十八世紀,皇家海軍已是今非昔比,貴族習氣佔據了管理層的心胸。水兵的待遇很差,薪水低下,管理嚴苛得比監獄尤有過之。「好男不當(水)兵」是當時社會的共識,只要還有一口飯吃,幾乎沒有人會自願入伍。在歐陸拿破崙「橫空出世」,英國為了應付連場的大戰,開始四出到碼頭和商船上強徵水手服役。本來已是強制服役,加上待遇差劣,令這些無辜「被服役」的水手苦不堪言.逃走避役的事件時有發生。

事實上,令英國水兵大量出逃的,除了推力,還有拉力。新生的美國朝氣勃勃,其中航運和商業得力於拿破崙戰爭,更是蒸蒸日上。行業高速發展,人手需求也不斷增加。況且,美國作一個本來就是由移民組成的新國家,對來自外地的人幾乎是來者不拒,熟練的水手在美國各港口可謂不愁出路。更重要的是,對比起皇家海軍的貴族軍官,美國的商船主顯得平易近人,待遇和工作環境也相對要好得多。而且,英國水手到美國碼頭和商船工作還有一項優勢,就是大家同文同種,不必擔心溝通問題。有以上這麼多的誘因,英國公私船隻的水手,逃走到美國船隻上工作,自然是蔚然成風了。

根據美國財政部長 加勒廷Abraham Gallatin在1807年的估算,十年內平均每年有二千五百名英國水手,逃到懸掛星條旗的船上工作。其中有不少甚至在工作了一定年期之後,歸化成為美國公民。

英國政府認為,只要是在大英帝國及其屬土出生的,即為英皇陛下的子民。生是英國人,死是英國鬼,對英皇陛下的終身效忠乃所有臣民的最高義務。除非得到陛下的御准,否則任何臣民均無歸化他國的權利。此類人等一旦被發現,除非及時恢復對英皇陛下的效忠,否則必將被治以「叛國」重罪。至於與外國機構訂立的僱傭合約,在「為國效忠」的大義之前,就更是不值一提。

皇家海軍按此邏輯,在公海上攔截包括中立國在內的各國公私船隻。 不少美國商船被英國軍艦截獲,除了整船「違禁貨品」被沒收之外,英軍還會即時強徵船上的「英國臣民」,美國船主「人財兩失」,損失慘重。更令人氣憤的是,英國佬竟然「踩到上心口」。若各位不太善忘的話,應該還會記得1795「喪權辱國」的《傑伊條約》(參見第五集)。條約中最為美國人詬病的,是容許英國軍艦和武裝私掠船,在美國的港灣和內河自由航行,甚至還規定英國官員可按職級得到相應的禮遇。英國正是拿著這一條,大模斯樣地以美國港口為「母港」,於港灣甚至內河游弋,並執行他們的「英國海事法」,在美國的水域之內「擄人越貨」。

美國人和英國人同文同種,都是盎格魯撒克遜白人,從外表口音根本難以分辨。故此,英國海軍經常借在美國商船中搜捕「逃役者」之機,不由分說帶走大量「可疑者」,其中很多已歸化美國的「前英國人」,甚至「自1776以來就是美國人」的水手,就這樣被擄劫到英國軍艦上「強制服役」。

根據門羅在1812年所作的統計,自1803年起,被英國擄走的美國船員高達6,257人。有歷史學家對此形容得很妙:「英國海軍帶走美國船員用的不是『鑷子』,而是『鏟子』!」這顯然不是「誤會」,在戰時從中立國船上搜捕船員為皇家海軍服役,是「海上霸主」英國一貫的做法。不過,這對以「自由」為立國之本的美國,卻是對其主權和「核心價值」的粗暴侵犯。

 

作為合眾國的總統,保護國民乃必要之義,傑弗遜對英國的的跋扈行徑當然不能坐視不理。不過,他也明白到,以美國當時的國力,對付北非海盜還有點吃力,根本不可能與日不沒落的大英帝國對抗。 傑弗遜於是給駐英大使門羅定下了兩條「最後底線」,指令他以此為基礎與英國政府交涉—- 第一,英軍可以登上停泊在英國港口的美國貨船上搜查及帶走逃兵,美方對此保證給予最大的配合;第二,美國承認任何人在英國船隻上服役兩年,即為英國臣民,而英國亦應對等地承認任何在美國船隻上服役兩年者為美國公民。

門羅以此兩點和英國人提出談判,但這無異於與虎謀皮。全球的海洋幾乎都由皇家海軍說了算。對於第一點,英國人一向都這樣做,而且做得更多更徹底。對英國而言,美國的這個說法並不是一種「讓步」。其二,以英國的強大,你的當然是我的,我的當然也是我的,根本沒有必要將美國置於一個「平等」的地位。英國外相以公事繁忙為由,根本不屑與門羅會面。門羅幾番不得其門而入,無功而還。

對於英國人的傲慢,美國國會作出了反應。有眾議員提出議案,在英國向美國的抗議作出適當的答覆前,禁止所有英國及其殖民地的任何貨物進口。經過四個月激烈的辯論,多數議員認為這個議案有點過激。最後通過禁止進口所有英國貨,除非該物資沒有其他合適貨源。

眾議院向民眾交了功課,而參議院則通過決議,敦促總統馬上派遣特使團赴英交涉,要求英國立即停止一切對美國正當貿易權利的干涉,並全數賠償此前對美國造成的一切損失。否則,美國將對英國實施一切可行的「制裁手段」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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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906傑弗遜傳(33)切薩皮克號事件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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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906

傑弗遜傳(33)切薩皮克號事件***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十六)英美海上糾紛與「切薩皮克號事件」The US-UK Dispute and the Chesapeake Affair

 

儘管眾議院所謂的「進口管制」,顯然是流於姿態大於實際,但傑弗遜也不想禁運一直持續下去,因為這對英美關係並無好處。 他於是順水推舟,以《傑伊條約》即將到期,需要更新條款為由,派遣以 平克尼William Pinkney(請注意這個平克尼是共和黨人,與之前多次參選總統落敗的聯邦黨人Charles.C.Pinckney並非同一個人,二人姓氏的串法也差了一個「c」。)為首的使節團到倫敦,與門羅一起處理對英國的交涉。

按傑弗遜的意思,是希望英國能夠:首先,不再從美國船上搜捕水兵;其次,尊重美國的貿易和航海自由;第三,對被沒收的美國船貨作出賠償。若英國能應允以上三點,則美國將撤銷所有對英國貨物的進口管制。傑弗遜希望英美能夠以禮相待,好讓雙方都有下台階,和平地解決彼此的糾紛。

平克尼和門羅的想法卻與傑弗遜不同。他們覺得當下美國的所謂「進口管制」對英國不痛不癢,若果就這樣全盤轉述總統的意思,根本就不可能達成協議。因此他們彼此商量後,決定運用「君命有所不受」的特使酌情權,調整了對英國的要求。他們放棄了賠償的要求,同意英國對美法貿易的「有限度接受」。在最為關鍵的「強制徵兵」問題上,他們也只要求英國保證不再抓捕「美國船員」。

1806年底,門羅和平克尼向華府報告,已經與英國達成協議,並即將簽署。信中對協議的具體內容語焉不詳,但從措辭看來協議條款顯然未盡人意。傑弗遜於是讓國務卿 麥迪遜向門羅和平克尼回信,指令二人賠償問題可以暫且不論,但除非能與英國在「強制徵兵」問題上達成清晰共識,否則絕對不能簽字。不過,當信件到達倫敦之時,兩位特使早已迫不及待地在條約上簽下了名字。

對於談判特使違背自己的命令,傑弗遜非常氣憤。他拒絕把這個條約的草案交付參議院,並下令門羅和平克尼必須重新與英國人展開談判。就在這連番擾攘之時,英美之間發生了一宗突如其來的海上衝突,加劇了英美兩國間的外交緊張。這就是「切薩皮克號事件」。

 

事件發生於1807年6月22日。 當日凌晨時份,美國海軍準將 巴朗James Barron率領著三桅巡防艦「切薩皮克號Chesapeake」上的三百七十五名水兵,從維珍尼亞的漢普頓Hampton起錨,駛出「切薩皮克灣」。遙想當年獨立戰爭之時,格拉夫斯少將Thomas Graves率領的英國艦隊,就是在這裏受阻於由 格拉瑟少將François de Grasse統領的法國艦隊,以至未能及時接應陸軍,始有後來的「約克鎮之圍」,讓大陸軍取得最後的勝利。 「切薩皮克」對美國是一份光榮,對英國即使不是一份屈辱,至少也是一份遺憾。

「切薩皮克號」以其停駐地命名,造價超過二十二萬美元,於1799年美法準戰爭劍拔弩張之時下水,後來也參與了的黎波里海戰。 雖然建造期間因為預算問題,只裝配了三十八門火炮,比設計圖少了六門重炮,但也是美國海軍中一艘可以仰賴的戰艦。

「切薩皮克號」此行的任務,是前往地中海接替她的姊妹艦「憲法號Constitution」在北非海岸的商船護航工作。「憲法號」其實早已過了原定的換班期,所以艦上士氣非常低落,並熱切盼望巴朗準將和「切薩皮克號」可以儘快到來。

由於時間非常倉促,而巴朗也一心希望可以儘早到埗,所以幾乎各樣應有的準備都還沒有做好,就已經急急啟航了。 運到船上的物資沒有收拾好,倉庫內的彈藥沒有開封和排列妥當,船上的火炮也沒有裝備和調整好。 這些也都算了,最嚴重的還是人的問題。船上的水手多數都是新手,作戰經驗並不多,甚至有人從來沒有碰過火炮。不過巴朗準將對此似乎並不太擔心,因為他認為到達地中海前三個月的航程,已有足夠的時間將所有物資設備整理定當,並讓艦上的新兵得到足夠的炮擊操練。然而,巴朗準將也許不會想到,危機竟然近在咫尺。

危機其實也並非無跡可尋,因為早在「切薩皮克號」出發前的兩個星期,已有傳聞謂皇家海軍五桅戰艦「美林匹斯號Melampus」的艦長,曾揚言要在「切薩皮克號」上搜捕三名逃役的英國船員。 「美林匹斯號」是被派往北美執行封鎖法國商船任務的皇家海軍戰艦之一,其時正停泊在佛羅里達離密西西比河口不遠的「林恩避風港Lynn Haven」。巴朗準將對此消息亦早有所聞。

 

當「切薩皮克號」駛近林恩避風港時,巴朗和船員發現除了「美林匹斯號」外,同時停泊在此的還有另一艘戰鬥力更強的七十四炮「戰爭女神號Bellona」。巴朗下令船員們盡量遠離兩艘英艦,小心奕奕地前進。兩艘英艦似乎沒有任何動靜,「切薩皮克號」有驚無險地駛過該水域。謠傳的危機並沒有發生,令「切薩皮克號」上所有人都如釋重負,大家一下子都鬆懈了下來,卻不知道原來真正的危險還在後頭。

「切薩皮克號」繼續前進,又遇上另一艘五十炮英國戰艘「斑豹號Leopard」。「斑豹號」向「切薩皮克號」靠近,並發出訊號,表示希望「切薩皮克號」可以順道為「斑豹號」傳送一些緊急公文到地中海。這種做法是當時各國海軍之間的習俗和禮儀,除非是交戰國,否則一般不會拒絕。巴朗不虞有詐,隨即回覆訊號,讓「斑豹號」派一艘小艇過來接洽。

這不經意的舉動其實已經犯了兵家大忌。在全員進入作戰序列位置,所有火炮調整妥當並上膛就緒以前,不得容許任何別國船隻靠近,這是海軍的「基本常識」。巴朗顯然是掉以輕心,他覺得危機已過,而且認為在美國海域,一對一的情況下,對方應當不會輕舉妄動。 當然,也可能是巴朗知道以「切薩皮克號」當時的狀態,要即時進入備戰狀態也相當困難,但又不想向英國軍艦示弱,唯有故作輕鬆,擺下「空城計」。

 

無論原因如何,反正代表「斑豹號」艦長 堪富利士爵士Salusbury Pryce Humphreys(香港的「堪富利士道」即因曾為其家族產業而得名。)的傳令官 米德中尉John Meade就是這樣乘著登陸小艇,逐漸靠近「狀態渙散」的「切薩皮克號」。 巴朗並不知道,此前皇家海軍北美區的總司令 柏克萊中將George Cranfield Berkeley曾將一份北美區各戰艦逃兵的名單交給堪富利士,命令他將這些逃役者逐一逮捕。

米德中尉登上「切薩皮克號」後,向巴朗準將送呈了堪富利士爵士的短函。內容措辭相當溫和,說是在不破壞兩國和睦關係的前提下,希望巴朗能夠提供協助,讓米德中尉在「切薩皮克號」上搜捕英國的逃兵。 無論說話講得多麼動聽,行文寫得如何有禮,讓別國軍官在自己的船上抓人,這種奇恥大辱,巴朗當然不可能接受。 他以同樣禮貌的語氣回絕了英國人的要求,並讓人將米德中尉放回他的登陸艇。

當米德的小艇一開始回航,巴朗立即下令開足帆,儘速遠離「斑豹號」,同時下令馬上清理甲板上的炮位,全員準備進入作戰狀態。 一般而言,同級的戰艦要正式進入作戰狀態大概需要半小時,但「切薩皮克號」顯然已不可能做到。

「斑豹號」是一艘「全帆裝船Full Rigged Ship」,三枝桅桿上裝的都是橫帆,在各種風向都能有極高的速度,是風帆時代最佳的「動力系統」。 「切薩皮克號」全速奔逃,一直駛離美國水域,但「斑豹號」稍一發力,不旋踵已經追上來了。

「斑豹號」逐漸靠近,堪富利士親自在甲板上高聲向巴朗發話,說自己也不想讓對方為難。只是總司令下了命令,軍命難違,請巴朗「幫幫忙,都係交幾個人過我咁啫,至多下次落老蘭十個ROUND都係我既」云云。 巴朗知道事情已經沒有圜轉的餘地了,於是一邊與堪富利士周旋,一邊催促士兵儘快就位,準備戰鬥。

說時遲,那時快!只聽到「砰!砰!」兩聲巨響,「斑豹號」已向「切薩皮克號」連發兩炮。兩艦的距離越來越近,「切薩皮克號」遭對方密集炮火和霰彈連番攻擊,硝煙幾乎籠罩了整個甲板。 美國船員們面對「斑豹號」的猛攻全無還手之力。炮總算是嵌好了,卻發現用來點火的導線原來沒有裝上;等到弄好後,又發現彈藥還在倉庫內,唯有逐發彈藥徒手從船艙傳上來。 總之,全船上下亂作一團。雖然情況混亂,但巴朗準將一直身先士卒,堅持站在甲板上指揮大局。

「斑豹號」用舷炮向「切薩皮克號」近距離猛烈掃射近十分鐘,「切薩皮克號」艦身二十二處被打穿,三枝桅桿全部嚴重損毀,三名船員犧牲,包括巴朗在內的十八名將士受傷。戰鬥顯然已經分出勝負,但巴朗並不想就此「屈辱地結束」,他要「尋找投降的機會」。 終於,在「斑豹號」的炮擊接近尾聲時,「砰!」的一聲,「切薩皮克號」發射了她在這場戰鬥的唯一的一炮。毫不意外地,這一炮並沒有命中任何目標,但巴朗認為這一炮已讓他和下屬擺脫了「不戰而敗」的屈辱,算是保住了軍人的榮譽,於是「心安理得地」下令降旗,向英艦投降。

雖然戰鬥明顯已經結束,但堪富利士卻傲慢地拒絕巴朗的投降,並派遣登陸小隊強行登上「切薩皮克號」。最後,皇家海軍在「切薩皮克號」狼藉的甲板和船艙內,一共帶走了四名「逃兵」,其中三人就是之前「美林匹斯號」船長說要抓回的人,這三人其實都是曾在皇家海軍服役的美國公民。只有第四人才是真正在英國出生的。

「斑豹號」瀟灑地揚長而去,將四名「逃兵」帶回北美艦隊旗艦「哈利法斯號Halifax」接受軍法審判。滿目瘡痍的「切薩皮克號」則只能蹣跚地駛回就近漢普頓的諾福克港Norfolk(這裏現在是全世界最大的軍港—-諾克福海軍基地Naval Station Norfolk的所在地。)

 

「切.豹事件」的消息迅速傳遍美國,當然引起舉國的譁然,所有美國人對事件表現出極大的憤慨。是可忍,孰不可忍?要求向英國宣戰的呼聲越來越多。 連傑弗遜也不禁說:「自從列克星敦的槍聲響起以來,我還沒有見過全國人民是如此的同仇敵愾!」傑弗遜立即召開內閣會議,同時勒令所有英國船隻必須即時離開美國水域,並禁止任何美國公民向英國船隻提供援助,違令者無論英人美人,一律緝拿歸案,嚴懲不貸。

駐英大使 門羅也遵從傑弗遜的命令,就「切薩皮克號事件」向英國提出抗議,要求英方即時放還人員,賠償損失。 同時停止一切談判,直至英方作出滿意答覆。然而,英國對傑弗遜和門羅提出的要求卻表現得漠不關心。在對美國的官方回覆中,除了答應在不承認錯誤的前提下作出賠償外,對強行登船搜查和強徵美國水兵等關鍵問題隻字未提。傑弗遜對英國的回應極為不滿,於是將大使門羅召回。***

英國人一直干涉美國人的貿易自由,而且不斷地強徵美國船員為英國軍艦服役,本來就已經讓人意氣難平。現在,英國軍艦竟然在美國的大門口,炮擊美艦,更大剌剌地登船抓捕美國公民。這是對美國主權的公然踐踏,對美國人民自由的嚴重侵犯。為了維護國家的主權、人民的自由,傑弗遜不能不有所行動。只是以美國的海軍力量,面對稱雄七海的皇家艦隊,若堅持開戰無疑只是以卵擊石,誠屬無謀。究竟傑弗遜會想到怎樣的對策呢?這對策又是否有效呢?欲知後事如何,請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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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909傑弗遜傳(34) 禁運法案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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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909
傑弗遜傳(34) 禁運法案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十七)1807《禁運法案》Embargo Act of 1807

前文再續,書接上一回。上回講到,英美之間對「中立貿易權」的不同理解,導致兩國關係日見緊張。就在這時,發生了「切薩皮克號事件」,英國戰艦的行為,完全視美國的主權和尊嚴如無物。事件引起美國全民的極大憤慨,傑弗遜命令駐英大使門羅向英國作出「嚴正交涉」,但卻遭到英國政府的冷待。傑弗遜憤然將大使門羅召回,以示抗議。

不過,英國政府對傑弗遜召回大使的行動,似乎並不在乎。就在門羅離開英國幾天後,1807年11月11日,英國頒佈了一條新的「樞密令」。在海上,所有以除英國外任何歐洲港口為目的地的船隻,均會成為捕獲的目標。也就是說,所有美國商船只能先到英國港口「完稅」,才能繼續將貨物運往歐洲各地。法國不甘示弱,立即作出作反制,拿破崙頒佈《米蘭勅令》,宣稱將會沒收一切來自英國及其殖民地港口的船和貨,甚至在公海上曾與英國船隻「有所接觸」者,均在捕獲之列。這令美國的商人左右為難,最慘的是,他們的船往往在海上被英國軍艦搜查敲詐過後(也就是「有所接觸」),還要擔心被法國人捕獲。

得知英法這個最新的動向,傑弗遜立即召開內閣會議,商討如何處理此一危機。擺在眼前的只有三條路,其一是按兵不動,什麼是也不做,但這樣讓對方為所欲為,等同是向英國投降。其二是與英國開戰。一直以來,傑弗遜的「反英」形象非常鮮明,現在舉國上下仇英情緒高漲,傑弗遜完全可以藉機向英國宣戰。不過,傑弗遜素來不尚武力。況且雙方力量懸殊,如此「寧為玉碎,不作瓦全」,雖然「有型」,卻顯然並非理性務實之舉。傑弗遜於是決定採取第三個辦法—- 對英法兩國實施禁運,斷絕與歐洲的一切貿易。不久一項相關的《禁運法案》就在議會中被提出,並開始展開討論。

其他閣員對總統的決定都表示贊同,只有財政部長 加勒廷對此表示憂慮。他認為短時間的禁運,他個人可以接受,國會也較容易通過。然而,若禁運一直持續下去,將對國計民生造成巨大的影響。若然如此,他本人更傾向痛痛快快地和英國打一場,無論輸贏,都足以對國內的輿論有所交待。這位「忠臣」在國會就《禁運法案》討論期間,寫信給傑弗遜總統闡明他的立場:「政府實施任何政策,造成的損失往往都會比預計大得多。政治領袖冒險插手管理別人的事,並似乎覺得自己會做得比別人更好,這一點尤其值得三思。」*** 他是在提醒他最尊敬的總統,小心不要讓政府過度膨脹,對「自由」造成損害。

傑弗遜當然明白加勒廷的苦心,但同時也認為「禁運」作為一種「和平的強制手段」,已是沒有辦法之中最好的辦法了。在加勒廷給他寫信的同一天,傑弗遜也向參眾兩院發表了一份諮文,游說議員們通過「禁運政策」。傑弗遜在該份諮文中指出,首先,美國必須秉承自華盛頓以來的「中立外交」原則,與英國交戰,等同捲入了歐戰的漩渦,這正是美國一直以來極力避免發生的事;其次,現在除了英國以外,法國同樣實施了損害美國貿易的措施,「禁運」能令英法同時失去美國的產品和市場,對兩國造成經濟壓力,「這是替代戰爭和投降的唯一手段」;其三,伯爾的陰謀雖然失敗,但卻為國內形勢帶來不安,此時實在不宜發動任何軍事行動。況且,自從「的黎波里之戰」後,美國的軍備已幾乎已消耗殆盡,而且也沒有任何添置軍需物資的預算,這些也確是實情。

在參議院的辯論過程中,有聯邦黨人試圖設法拖延法案的通過。然而,老阿當斯總統的長子,聯邦黨籍參議員 小阿當斯John Quincy Adams卻在這時主動表達對傑弗遜總統的支持,並成功說服他的黨友放棄「拉布」。結果,就在傑弗遜的諮文送抵的當天,參議院以22比6通過了法案,並在五小時內將法案送到眾議院。小阿當斯在幾個月後轉投了民主共和黨,後來更獲共和黨推舉參加大選,並成為美國第六任總統。

然而,有點讓人意外的是,在眾議院內主要的反對聲音竟是來自民和共和黨內部。自從拿破崙稱帝以來,民主共和黨對「法蘭西帝國」的仇視,比諸他們長久以來不滿的大英帝國,有過之而無不及。眾議院裏來自南部的民主共和黨大老,對傑弗遜的「禁運法案」表示反對,他們認為這完全是向法國「諂媚」的表現。本來已差點遭人遺忘的聯邦黨亦隨即跟著起哄,調侃傑弗遜始終還是對法國「念念不忘」。不過,支持總統的議員終究還是佔了絕大多數,1807年12月21日,也就是參議院通過議案的四日後,眾議院也以82比44通過了議案。

傑弗遜對法案得到如此大比數的支持,也感到非常詫異。後來著名的記者和歷史學家 阿當斯Henry Adams這樣描述傑弗遜這一次在議會的勝利:「只是提出了建議,沒有警告,沒有爭辯,也沒有宣揚,只是平靜地講出了事實……成功地讓國家進行了一次 “和平抗爭”的實驗。傑弗遜的勝利是一個奇蹟!因為沒有人不知道禁運的危險。一個自由的國族需要預知政府行為的動機和重大法案的後果,有智慧的人不可能容忍欺詐!」

法案的內容並不複雜,簡單來說就是除了「由外國政府武裝」的船隻外,禁止任何船隻由美國港口出發,駛往外國港口。法案沒有明文禁止任何船隻入境,但由於「准入不准出」,其實也間接等於禁止外國產品入口了。根據傑弗遜自己後來解釋,他提出「禁運」的真正目的是想保護美國的商船。英法兩國雖然肆意地捕獲往來船隻,但總有「不怕死」的美國商人,難抵厚利的誘惑,不惜在猛虎和惡鯊利齒縫中冒險。與其在外面讓人截獲,還不如我們自己先將他們欄住。否則若被英法捕獲的美國商船持續增加,則國內主戰的輿論也會持續升溫。對於兩大強權早已失去理性的爭鬥,美國實在奉陪不起!

傑弗遜希望以「禁運」來保護船主、水手和貿易商人,不過他們也正是反對禁令最為賣力的人。在他們的眼中,禁令的結果與總統所期望的正好相反,其對商業和航運造成的打擊,甚至比英法軍艦的抄截更大。出海固然要冒被英國軍艦捕獲的風險,但沒有貿易,卻連飯也沒得吃。

傑弗遜雖然向來強調「以農立國」,但在他的第一次就職演說中,就曾經提出:「我們必須全力發展農業,以及它最重要的助手──商業!」同時,更非常「現代」地提出了美國的「四大支柱產業」──農業、商業、工業、航運。這種提法固然有政治上「大和解」的考量,但也表明傑弗遜其實很清楚單靠農業不能支撐整個美國。事實上,南部和西部的農業區域已開始轉型,除了傳統的個體自耕農外,出現了一批擁有大量黑奴的大型莊園,種植的都是棉花等出口導向型作物。***商業、航運與農業之間確實已經密不可分。

相比起1807年,美國在實施禁運後的1808年,出口總額下跌了八成,進口額跌了六成。商業重鎮新英格蘭是重災區,僅紐約一地,已有近一百二十家公司破產,超過一千二百人因欠債而入獄。航運業所受的打擊也許更為致命,五萬多名水手和一萬名機械技工因《禁運法案》而失去工作,短短一年內航運業的純利損失高達1225萬美元,正好與不久前買入整個路易斯安的價值差不多。政府關稅接近零收入。航運業接近完全崩潰,曾經繁榮一時的新英格蘭港口,如康涅狄格的 紐哈芬New Haven,經過一百年後才回復原來的人口;麻薩諸塞的 紐伯里波特Newburyport,更是到了今時今日還沒有恢復當日的規模。

北方賴以為生的商業和航運固然一片死「寂/直」,南方的「支柱產業」—- 農業也同樣受到相當嚴重的打擊。除了乳製品外,當時美國幾乎所有的農業都是出口導向的。在《禁運法案》通過後僅僅三個月,小麥(糧食)價格已跌了四分之一,煙草(奢侈品)價格更跌了超過一半。相對於商業,農業屬於「低增值」產業,這樣的跌幅已足以要了農夫們的命。無論是南部的莊園主抑或西部的拓荒小農,同樣蒙受慘重的損失。因為即使他們肯按照賠老本的「市價」沽出,單靠美國的城市也沒有足夠的消費力,吸收產出過盛的棉花和煙草等經濟作物。

價格同時暴跌的還包括土地和奴隸等「生產資本」。在過去幾年,國外市場對農產品的需求飛速增長,農作物價格水漲船高。有很多農場主為了擴大產出,都作了巨額貸款以購買土地和奴隸。《禁運法案》生效後,資產大幅貶值,外國市場卻在一夜之間完全消失,這對農場主們來說,不啻是滅頂之災。連傑弗遜總統本人亦不能倖免。傑弗遜本來就不太善於經營,他的莊園向來也只有微利,又怎堪如今這一番的折騰?1809年當傑弗遜卸任總統時,其莊園累積負債已達二萬五千美元(折合今日近十億美元),這甚至成了傑弗遜晚年財困一個主要原因。

《禁運法案》無疑是一記「未傷人,先傷己」的「七傷拳」。現在自己受到重傷已經非常清楚了,那「傷人」的目的又能否達到呢?不同的文獻和資料記錄都表明,《禁運法案》在執行方面是成功的。1808年,當棉花的價格在美國跌了三分之一的同時,在英國卻上升了七成。工業產品的價格在英國下降了一成,按理在美國應該會上升。不過,事實卻正好相反,因為美國人根本沒有錢消費,貴價工業品即使割價也仍然滯銷。一年之間,英國的工廠因為缺乏原料,加上出口萎縮了足足三分之一,紛紛陷入困境,甚至倒閉。要求撤銷樞密令的聲音此起彼落,甚至令政府倒台,提前大選。

《禁運法案》似乎對英國真的產生了巨大的效果。然而,只是一年的光景,形勢卻出現了戲劇性的變化。就在1808年,原本臣服於法國的西班牙,爆發了反抗拿破崙暴政的起義。西班牙及其美洲屬地,很快就取代了美國,成為英國新的貿易夥伴。英國的商人和工業家,也很快就忘記了過去一年的匱乏困境。根據上面提到的歷史學家阿當斯計算,《禁運政策》對英國僅造成大約五百萬美元的淨損失,這對大英帝國這樣的超級大國而言,實在不痛不癢。

傷不了主要的目標英國,那次要的目標法國又如何?的確,由於缺乏制海權,長久以來法國及其殖民地之間的往來,都相當仰賴「中立國貿易」的協助。《禁運法案》通過後,法國同樣面對農產品滯銷,以及因原料缺乏而導致的工業衰退。小麥和葡萄酒的價格暴跌近半,棉花的價格卻成倍上升。

法國接連失去了英國、殖民地、美國,以至西班牙的市場,拿破崙大帝面對這個棘手的局面,採取了非常的應急手段。他決定加強對意大利的控制和掠奪,以彌補來自西線的損失。除了北邊和法國相鄰的一邊外,整個意大利都被嚴密的海關壁壘圍得密不透風。拿破崙與意大利王國「簽訂條約」,雙方「互通有無」,例如意大利以「合理價格」向法國購買大量(滯銷的)糧食、亞麻和絲綢,而意大利出產的呢絨和棉織品,則只能出口到法國。

透過對意大利的瘋狂盤剥,拿破崙總算是止住了國內的經濟衰退。另外,拿破崙還藉《禁運法案》之機發了一筆意外之財。他聲稱為了支持「好朋友」傑弗遜的禁運措施,派人到港口沒收了所有冒險到達法國的美國船隻。顯然,《禁運法案》對法國的影響同樣遠遜預期。

上述由《禁運政策》造成的國內外形勢,讓早已近乎銷聲匿跡的聯邦黨,獲得了死灰復燃的機會。畢竟,1808年正是大選之年。他們在報章上發文,指控「禁運政策」是以南方為基地的民主共和黨,意圖壓制東北商業中心的一個陰謀。
聯邦黨籍參議員,曾在華盛頓總統時期,擔任國務卿一職的 碧克靈Timothy Pickering,更發表了一封公開信,說傑弗遜根本就是拿破崙的傀儡,而《禁運法案》則是他替法國對付英國的工具。法案的目的就是要徹底消滅海運行業,讓向來賴此為生的新英格蘭陷入絕境。

在聯邦黨煽動性的宣傳下,不少受禁運措施影響而蒙受損失的商人、船東、水手和工人,接連組織遊行示威,要求終止《禁運法案》。僅1808年一年之內,傑弗遜就收到二百封反對禁運的請願信。聯邦黨人在匿名信中不斷用惡毒的文字攻擊總統,甚至有人在信中對傑弗遜作出死亡恐嚇。

傑弗遜堅持認為,禁運是戰爭以外應對危機的唯一手段,而戰爭卻是他一直極力避免的。在他的八年任期內,美國經濟相比「聯邦黨時期」大幅改善。他領導美國償還了幾乎全部的國債,同時賦稅卻下降了不少。除此以外,傑弗遜還開展了改善全國交通和通訊系統的建設工程。他不希望以上種種來之不易的成果,因為爆發戰爭而毁於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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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912傑弗遜傳(35) 經濟轉型與禁止奴隸進口法案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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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912
傑弗遜傳(35) 經濟轉型與禁止奴隸進口法案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十七)1807《禁運法案》Embargo Act of 1807

對於惡言的咒罵甚至恐嚇,傑弗遜可以置之不理。東北部不斷的遊行和示威,他也能夠應付。然而,禁運令聯邦各州甚至民主共和黨內部出現分裂的迹象,新英格蘭地區的若干市鎮議會內,開始有人發出要脫離聯邦的聲音,這一點讓傑弗遜不能不擔心。與此同時,財政部長 加勒廷向總統報告,越來越多商船不惜違禁突破海防,前往歐洲犯險,令《禁運法案》漸見失效。他希望傑弗遜考慮清楚,「禁運措施」究竟應否繼續堅持下去。

傑弗遜確實有點惆悵,不過讓他稍感欣慰的是,《禁運法案》造成的似乎也並非是一面倒的壞影響。在一片的指罵聲中,他看到美國轉型的契機。
美國宣告獨立已經超過三十年了。然而,在這一段說來也不算短的的日子裏,這個紮根大洋彼岸的新生國度,始終沒能擺脫對歐洲,尤其是英國的經濟依賴。在對外貿易上,美國出口的都是農產品和其他生產原料,入口的卻是「高增值」的英國工業品。顯然,根本還停留在「剝削式殖民地貿易」的階段。

要實現經濟上的「真正獨立」,美國必須有自己的本土工業。非常諷刺地,這正是積極「親英」的漢密爾頓,一生追求而不能達成的目標。南方是根深蒂固的農業基地,「現代資本家」都集中在北方。只是,在1790年至1807年間受因拿破崙戰爭而帶來的暴利所驅動,幾乎所有的北方資本都投放到航運業,運出原料,運入成品。結果,連國內的農業都逐漸變成「出口導向」,而以英貨為主的歐洲工業品則充斥著美國市場之內,國內工業的生存空間受到嚴重擠壓,根本無利可圖。這對美國本土工業的發展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越窮越見鬼。

《禁運法案》生效後,雖然沿岸的港口城市出現了一片的蕭條,但卻為美國的本土工業提供了一個發展的機會。誠如聯邦黨人尖酸的諷刺,浮誇靡奢之風已一如總統所願,大大收斂了。不過,過慣了「現代時尚」的生活,也不是每個人都能就這樣回過頭來。「來路工業品」已在市場上消失了,若還想繼續穿著時髦的紡織品,戴上優雅的帽子,美國人就得自己動手生產了。

歷史教科書往往都將美國本土工業的萌芽,肇始於1812年爆發的英美戰爭。其實,美國本土工業的興起,在《禁運法案》期間,已經初露端倪。在《禁運法案》實施之前,美國國內以公司名義登記的工廠屈指可數。不過,根據國務卿 麥迪遜的報告,1808年,有七家製造廠註冊成為公司,次年更有二十六家工廠公司化,其中有十八家是紡織廠。這個發展趨勢一直持續至英美戰爭,到了戰爭尾聲的1814年,公司數目達到128家,其中105家是紡織廠。

「禁運政策」令資本從航運業流向方興未艾的製造業,沮喪的船主們搖身一變成了雄心萬丈的工業家。不但在新英格蘭,還有中部沿岸以至近南部的北卡羅萊納,都出現一間間的紡織廠、造紙坊和煉鐵場。工業的興起除了體現在廠房數目的增加外,也見於資本規模的龐大。例如1809年由波士頓商人成立的「新罕布什爾皮革公司」,投放資金達十萬美元(折合現在超過四十億美元)。又如根據財政部長加勒廷1810年的報告,當時全國共有842間製帽工場和作坊,總年產值已超過一千萬美元,相當於今日的四千多億美元。

雖然總體而言,這些新冒起的製造企業,規模和資本還是相對較小,但國內「資本轉化」的現象已經非常明顯。可以說,美國的產業形態,已經開始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這就是建國之初漢密爾頓憧憬的美好願景,同時也是傑弗遜最不希望看到的結果—- 美國終於向一個工業國邁進了!諷刺的是,這個結果卻是由傑弗遜本人所倡導的《禁運法案》「一手造成」!

傑弗遜明白《禁運法案》對美國造成了極大的傷害,面對來自各方的壓力,他希望得到議會和人民的諒解。在最後一次向國會發表的國情諮文中,他將國內工業的日漸發展描述成一個正面的轉變。 傑弗遜並向國會匯報了自己在這八年來的政績:美國製造業冉冉發展,逐步擺脫了對英國的依賴,實現了真正的獨立;在聯邦黨時期大舉發行的國債已經幾乎還清,美國財政空前穩健;美國已擁有由超過一百艘戰艦組成的「(美國)史上最強海軍」,雖然與其他大國相比仍有相當距離,但靖海澄疆,保家衛國還是綽綽有餘。

對於備受爭議的《禁運法案》,傑弗遜並未在諮文中對反對的聲音予以回應,也避談禁運帶來的種種問題,他只是強調,在美國仍未得到應有的尊重前,禁運必須繼續下去。
儘管不少民主共和黨的議員,都明白傑弗遜的苦心,但為了回應民意,由民主共和黨控制的國會還是持續通過了幾條法案,對《禁運法案》作出「修訂」。至於聯邦黨,對此當然是死咬不放,以《禁運法案》「禍國殃民」發動宣傳攻勢,以圖重整他們在東北部以至全國的勢力。

不難發現,無論民主共和黨人抑或聯邦黨人,大家在這段時間都顯得異常敏感和活躍。因為1808年的年底,美國將會舉行第六次的總統大選,選出這個國家在未來四年的領袖。

有一個似乎頗為廣泛的誤解必須首先澄清。***
不少人都以為自美國建國以來,就已有擔任總統不得超過兩屆的規定。甚至以此「錯誤」為基礎,進一步「老屈」 小羅斯福Franklin.D.Roosevelt之所以能在1933年至1945年間,連續擔任總統達十二年之久,乃因為其為「戰時總統」云云。這個在「中文世界」廣為流傳的誤解不知從何而來,因為在「英語世界」似乎沒有怎麼聽過這樣的說法。不過,事實是在1951年規定「總統最多只能連任一次」的《憲法第二十二修正案》通過前,總統「不尋求第二次連任」,並非一個憲法、法律的規定,而只是一種傳統,一個慣例。建立這個「傳統慣例」的人,正是華盛頓和傑弗遜。

傑弗遜幾乎在首次當選的一刻已經認定,總統任期不應該超過兩屆。一個偉大的政治家無限期地統領著國家,對他本人和國民都會是一場災難。無論多麼偉大的人,他的睿智和警醒之心都是有限的,八年已是一個極限。一個偉大的國家,絕不會只有一個偉大的人,人民總能找到另一個睿智和警醒的人,繼續領導國家。

傑弗遜步武他最尊敬的 華盛頓將軍,決定不再參加1808年的總統大選。人們總是說,華盛頓總統創造了總統只任兩屆的傳統,但卻往往忽略了另一樣重要的事實—- 傳統之所以成為傳統,不在於有人先行,而在於有人跟從!從這個角度來看,真正「創造」這個傳統的人,不是華盛頓,而是傑弗遜!

不過話說回來,華盛頓和傑弗遜的決定,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 當總統實在是太辛苦了!這八年的「苦役」已令傑弗遜心力交瘁,更令他的財務狀況備受壓力。當時擔任總統一職,開支是非常巨大的。華盛頓幾乎是「美國首富」,卸任時也驚嘆身家少了一截;阿當斯則慶幸有賢內助 阿碧佳為他打理業務,加上任期只有四年,總算還撐得住。至於傑弗遜本人,雖然也算是系出名門,家底豐厚,但他向來不善經營,所以即使生活異常儉樸,還是入不敷支。要是繼續當總統的話,恐怕可真要傾家蕩產了。

傑弗遜決定不再競逐連任了,民主共和黨需要一位新的總統候選人。黨內的三人都表示希望成為新一屆的總統,他們分別是國務卿 麥迪遜James Madison、副總統 克林頓George Clinton和剛從英國回來,現正擔任總統秘書的 門羅James Monroe。最後黨內選擇了人稱「憲法之父」的麥迪遜為總統候選人,而讓克林頓競逐連任副總統。

有見於《禁運法案》在美國社會上造成的巨大爭議,聯邦黨人認為這是他們捲土重來的最佳時機。來自南卡羅萊納的 平克尼Charles.C.Pinckney已是第四次為聯邦黨問鼎總統寶座了,他的拍檔和上屆一樣,是來自紐約的 魯夫斯.金Rufus King。

正當兩黨候選人密鑼緊鼓,為1808年選戰展開宣傳攻勢時,傑弗遜把握機會,利用他餘下的任期做了一件意義重大的事—- 推動禁止奴隸進口的法案!
這項偉大的功績在後世的歷史書中並沒有得到應有的評價,這也許是因為法案雖然獲得通過,但傑弗遜卸任後,在執行層面卻沒有獲得很好的跟進,以致奴隸走私還是半公開的繼續進行。而且,法案並沒有廢除國內的奴隸買賣,當然更沒有廢除「奴隸制」。透過「自然繁衍」,國內的奴隸供應仍是源源不絕。不過,這法案本身還是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雖然傑弗遜本身也蓄有不少奴隸,但作為人權主義的代表,傑弗遜向來反對「奴隸制」—- 有人會覺得這樣非常偽善。然而,馬克斯的親密戰友,共產黨宣言的重要撰寫人恩格斯,不也是一個資本家嗎?巴菲特也不只一次表示,自己賺巨利卻只納小稅,實在「太不公義」!作為制度的「既得利益者」,一樣可以對「制度」作出「公義的審判」。而且,傑弗遜選擇在這個時候推動禁止奴隸貿易的法案,顯然也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奴隸制在英國一直都是非法的。*** 然而,當英國人在北美大陸建立殖民地時,卻把這個「邪惡的制度」引進到這片土地上。 北美的有識之士向來是傾向廢奴的,早在1776年,傑弗遜在《獨立宣言》的原稿中,就有一段是對英國將邪惡制度引進新大陸,並多次運用「皇家否決權」壓制殖民地各種試圖限制或禁止「奴隸制」的法案,予以強烈的譴責。這一段內容最後雖然因(「以奴為生」的)南卡羅萊納反對而被刪除,但其中的精神卻可視為當時菁英階層的某種共識。

事實上,在獨立戰爭過程中,北方各州已基本上廢除了奴隸制,而南方也通過了若干改善奴隸待遇的法案。*** 維珍尼亞三傑──華盛頓、傑弗遜、麥迪遜都曾公開發表廢奴的主張,並在南方的中產知識分子中引起迴響。
不過,自從1793年,麻薩諸塞機械工程師 惠特尼Eli Whitney發明了超高效能的軋棉機,*** 激增的需求令棉花種植超越了早期最熱門的煙草,美國南方搖身一變成了世界性的「棉花王國」。 一望無際的棉花種植園,對勞動力的密集需求讓所有的「廢奴主義」都成了空話。 傑弗遜明白再高喊「廢奴」未免不切實際,但至少應該試圖阻止這個制度的蔓延。在《禁運法案》期間,他終於找到機會了。

長久以來,雖然「奴隸制度」在英國屬於非法,但英國商人卻一直從事獲利甚豐的「大西洋奴隸貿易」。不過,自從十八世紀末開始,向來靠包括「奴隸貿易」在內的「三角貿易」大賺特賺的英國,有感時移世易,開始覺得與其把非洲當作「奴隸產地」,不如視為「新興市場」來得劃算。1807年,終於抵不住國內衛道之士的長久抗爭,宣布廢除「奴隸貿易」,並搖身一變成為「人權戰士」,譴責其他買賣奴隸的國家—- 自己膁不了的,別人也不能賺!同年,在美國第四大城市,位於「蓄奴大州」南卡羅萊納的 查爾斯頓港Charleston,發生了兩船黑奴因拒絕上岸,絕食抗爭而死的事件。寧死不為奴,非常悲壯!北方的「親英派」趁機高唱「普世價值」,某程度上為傑弗遜創造了輿論的基礎。

然而,反對聲音其實主要還是來自南方,因為「奴隸」是南部大莊園的主要生產工具,是莊園主賴以為生的資本。幸而,現在只是禁止奴隸入口,並不是禁止買賣,更不是禁止使用奴隸,他們對此的反應不大。甚至乎,因為《禁運法案》的實施,導致奴隸價格暴跌,現在傑弗遜推出的法令禁止奴隸入口,有助於穩定「資產價格」,對他們來說更是一件好事。就這樣,1808年《禁止奴隸進口法案》,以《禁運法案》補充的名義,竟在沒有太大阻力的情況下,順利於國會通過了!

傑弗遜不失時機地完成了他任期裏最後的一項工作,現在可以全心全意地協助麥迪遜和民主共和黨籌劃年底的總統大選和國會選舉了。
究竟人民是否會因為不堪《禁運法案》的苦果,選擇離棄民主共和黨呢?聯邦黨的「絕地反撲」能否得償所願呢?傑弗遜卸任後是否從此退出歷史舞台呢?欲知後事如何,請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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