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製圖何將
昨天,記者從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和國家體育彩票管理中心獲悉,兩中心至今未授權任何一家網站或機構進行網上銷售彩票的業務,所有網上銷售彩票的行為均為非法違規。針對網上售彩行為,財政部、公安部也正在進行研究。
□背景
網售彩票須獲批准
據瞭解,目前在互聯網上銷售彩票的網站非常多,一些不法網站借此斂財。由於存在爭議,在國外也只有少部分國家允許網上銷售彩票。2009年,曾有網友將網絡彩票曝光,並質疑其賭博行為,一度引發社會關注。
2010年,財政部制定出台《互聯網銷售彩票管理暫行辦法》,首次明確彩票發行機構可以與單位合作或者授權彩票銷售機構開展互聯網銷售彩票業務,也可以委託單位開展互聯網代理銷售彩票業務,但須簽訂合作協議。辦法同時明確,未經財政部批准,任何單位不得開展互聯網銷售彩票業務。
同時,按照上述辦法,合作單位、互聯網代銷者應具備多項條件,比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註冊資本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單位及其高級管理人員近五年內無犯罪記錄和不良商業信用記錄、取得相關互聯網信息服務經營許可證等。
□官方
至今未授權網售但無執法權
【福彩】
中福彩中心相關負責人昨日表示,中心至今未授權任何一家網站或機構開展網上銷售福利彩票,「所有網上銷售福利彩票的行為都是非法違規的。」
這名負責人表示,目前存在的網上銷售福利彩票的網站,基本通過3種形式獲得彩票,一是與投注站合作,二是與省級銷售機構簽訂協議,三是通過電話業務銷售,實際上還是通過投注站。
他表示,由於中福彩中心不是執法部門,所以無法對網絡銷售福彩的行為進行處理。不過,今年中福彩將要求各省上報投注站、機構的具體信息,進一步規範其資質等,並對電話銷售福利彩票進行規範。
據上述負責人透露,互聯網銷售彩票目前確實已經成為彩票銷售市場上的一個大問題,目前財政部、公安部已經開始研究該問題,下一步或將有具體動作。
【體彩】
記者昨天從國家體育彩票管理中心獲悉,目前國家體彩中心未授權任何一個網站銷售彩票,但由於沒有執法權,也沒有太好的辦法。
2012年彩票管理條例細則再次明確未經授權的網絡售彩屬於非法。國家體彩中心曾下發通知,未經財政部批准,擅自利用電話、互聯網銷售的彩票品種和遊戲屬於非法彩票,由公安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查處,要求各地體彩中心配合兩部門查處非法彩票。
此前,國家財政部、公安部、民政部、信息產業部、國家體育總局曾聯合發佈公告,要求嚴厲查處和打擊利用互聯網非法銷售彩票行為。但在財政部2010年發佈互聯網銷售彩票的相關規定之後,網絡售彩又成了一個灰色地帶,各網站躍躍欲試,希望拿到網絡售彩的牌照。
據業內人士透露,網絡售綵牌照,今年會有一個說法。
□追訪
淘寶稱僅提供平台
據瞭解,很多市民選擇在大網站或APP上購買彩票,包括淘寶及微信客戶端等。
記者查詢,微信「我的銀行卡」選項下提供雙色球、競彩足球、福彩3D和廣東11選5彩票。在微信公眾賬號上查找,可找到許多彩票公眾賬號,經認證的有QQ彩票、網易彩票、愛樂透彩票等公眾賬號。
人民網旗下也有互聯網彩票業務部澳客網,澳客彩票也開通了微信公眾賬號。去年11月,500彩票網在美國紐交所成功掛牌上市,股票代碼WBAI,號稱是目前中國最大的互聯網體育彩票交易及資訊平台。
對於中福彩中心的說法,淘寶網昨天表示,淘寶彩票頻道的銷售主體機構是正規的省級體福彩中心,淘寶是和彩票中心合作的推廣平台,自己不銷售彩票,也不允許個人商家銷售彩票。其他互聯網公司並未予以回應。
雙色球5月16日起實行新規則
昨天,記者從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獲悉,5月16日起,中福彩中心將對「雙色球」彩票的一、二等獎金分配比例做出調整。調整後,一等獎的單注獎金可達1000萬元。
中福彩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雙色球自2003年開始銷售,當時的500萬大獎對彩民很有吸引力,但現在500萬已經並不讓彩民覺得是巨款。他表示,由於我國對彩票的單注獎金有封頂限制,因此只能通過更改遊戲規則,滿足彩民追大獎的心理訴求。
據介紹,此次對原規則中高獎級(一等獎、二等獎)的獎金分配比例進行了調整,新規則實施後,獎池裡的獎金可維持在上億以上,甚至可以達到三四億左右,可足夠吸引彩民的購買熱情。雖然單注大獎依然是500萬封頂,但是當獎池獎金高於1億元的時候,會拿出一、二等獎獎金的20%「追加」給一等獎,依然是單注500萬封頂,「也就是說,當你中了500萬大獎,而此時獎池裡的獎金又高於一億元時,你可以最高再拿走500萬元。」
相關負責人表示,新規則向一等獎有所傾斜,可以確保單注大獎最低為500萬元,不會出現以前大獎只有400多萬的情況。不過,二等獎的獎金可能會有所減少,其獎金總額由以前的「佔當期高獎獎金的30%」下調到25%。
案例1
4萬買來假號碼
2009年3月,家住天津市寶坻區的胡大娘在網上搜索出一個名為「中國福利彩票管理局唯一指定的彩票預測網站」,該網站自稱可預測500萬大獎的投注號碼。胡大娘匯出40000元後,終於拿到了「中獎號碼」,晚上開獎時卻發現這個號碼與實際中獎號碼不一樣,發現自己受騙。
案例2
2天輸掉近千元
2009年11月,北京人文大學學生小嚴在一家「時時彩」網站買彩票時,兩天輸掉近千元。他稱網上存在多家彩票網站借高頻開獎彩種牟利,有數萬人參與,媒體報導後引發廣泛關注。
財政部當時表示,將對此事予以治理。
甲公司的股東乙將公司的營業收入1000萬元直接轉入個人賬戶,沒有將公司的營業收入轉入公司的賬戶。甲公司在財務處理上仍然將1000萬元的收入正常入賬,且及時進行納稅申報,交納稅款。對於甲公司乙股東的行為法律分析如下:
一、稅法上的責任
按照常理,股東乙如果不是出於避稅的考慮(此處分析不考慮股東乙對於現金的要求及轉移公司財產的目的),沒有必要將本來歸屬於甲公司的1000萬元的營業收入不經過公司的基本賬戶,直接轉入到個人賬上,這樣會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一)1000萬元的貨款需要交納170萬的增值稅,如果企業正常登記入賬,對於增值稅的交納上不存在風險。
(二)在交納企業所得稅方面,1000萬元也是要交納的。拋開成本要素不考慮,1000萬元需要交納1000*25%=250萬的企業所得稅。如果甲公司對於企業所得稅也正常交納的話,對於企業所得稅不存在風險。
(三)股東從本應該入公司的帳的資金轉到個人賬上,按照我國稅法的規定,該行為視為對於股東個人的分紅。股東個人的分紅應該繳納20%的個人股息紅利所得稅,乙股東的個人股息紅利所得稅為200萬元。因為股東乙直接將本應入公司的帳資金轉到個人帳,等於股東沒有繳納個人股息紅利所得稅。偷逃200萬元的稅款屬於重大違法犯罪的行為。
(四)對公司年度報告公示的影響(以前屬於企業年檢)。公司本來有1000萬元的現金流入,但是由於股東將本應該入公司的帳的資金轉到個人名下,直接導致公司少了1000萬元的現金,對於年度報告公示會產生重大影響。
二、刑法上的責任
(一)職務侵占罪(刑法第271條),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1000萬元的營業收入本來屬於公司的貨幣資金,在會計上歸屬於公司的資產。
如果公司股東乙利用自己職務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侵占公司的貨幣資金1000萬,有可能構成職務侵占罪。由於1000萬金額比較大,屬於嚴重的職務侵占行為。
(二)挪用資金罪,根據我國《刑法》和有關司法解釋規定,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3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
股東乙利用自己職務上的便利,若將1000萬元的貨款挪作他用,可能構成挪用資金罪。由於1000萬金額較大,屬於嚴重的挪用資金的行為。
三、民事上的責任
(一)1000萬元的營業收入屬於公司的資產,假如企業的組織形式為個人獨資企業的話,直接後果可能出現企業與個人財產的混同,當對外需要承擔責任時,可能會導致無限連帶責任,帶來重大的法律風險。假如企業的組織形式為公司的話,抽走1000萬元的股東需要將1000萬元返還公司,在1000萬元以內承擔責任。
(二)客戶將1000萬元沒有經過公司基本賬號直接打到股東乙的賬上,說明客戶並沒有與公司結清債權債務關系。在民法的角度上講,客戶轉給股東乙一筆錢,但是公司與客戶1000萬元的債權債務仍然存在,對於客戶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因此客戶不經過公司基本賬號打到個人賬上風險大,客戶采取這張方法的可能性偏小。
四、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
1.《人民幣銀行存款賬戶結算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條 單位從其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款項,每筆超過5萬元的,應向其開戶銀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據:
(一)代發工資協議和收款人清單。
(二)獎勵證明。
(三)新聞出版、演出主辦等單位與收款人簽訂的勞務合同或支付給個人款項的證明。
(四)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獎券發行或承銷部門支付或退還給自然人款項的證明。
(五)債權或產權轉讓協議。
(六)借款合同。
(七)保險公司的證明。
(八)稅收征管部門的證明。
(九)農、副、礦產品購銷合同。
(十)其他合法款項的證明。
從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款項應納稅的,稅收代扣單位付款時應向其開戶銀行提供完稅證明。
該條款說明,公司如果將資金打給個人帳,也就是日常所說的公對私,若轉賬金額達到一定的額度,要向銀行提供相關的證據材料,且要經過中國人民銀行的審批。若給股東乙轉賬1000萬是比較困難的。如果轉賬金額在5萬元以下,可以直接轉賬給個人。但是1000萬如此大的金額,在操作上比較困難。
2.第四十二條 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款項的,銀行應按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認真審查付款依據或收款依據的原件,並留存複印件,按會計檔案保管。未提供相關依據或相關依據不符合規定的,銀行應拒絕辦理。
第六十二條 銀行應對已開立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實行年檢制度,檢查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的合規性,核實開戶資料的真實性;對不符合本辦法規定開立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應予以撤銷。對經核實的各類銀行結算賬戶的資料變動情況,應及時報告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
銀行應對存款人使用銀行結算賬戶的情況進行監督,對存款人的可疑支付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程序及時報告。
第六十七條 銀行在銀行結算賬戶的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提供虛假開戶申請資料欺騙中國人民銀行許可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
(二)開立或撤銷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未按本辦法規定在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上予以登記、簽章或通知相關開戶銀行。
(三)違反本辦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辦理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轉賬結算。
(四)為儲蓄賬戶辦理轉賬結算。
(五)違反規定為存款人支付現金或辦理現金存入。
(六)超過期限或未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變更、撤銷等資料。
銀行有上述所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並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該銀行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員按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中國人民銀行有權停止對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核準,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從以上條款可以看出,銀行對於公司的賬號會進行監管,防止公司帳外帳的存在。若公司違反規定對外轉賬,將面臨法律風險。(我的律師網)
近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張茅在《人民日報》撰文稱,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特別是民間投資進入電力、能源、金融等具有行政壟斷的領域,應放開自然壟斷行業競爭性業務,對重點領域和行業存在的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行為給予嚴格限制。
他提到,我國市場競爭存在諸多問題,例如市場秩序不規範,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屢禁不止;競爭規則不統一,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時有發生等等。與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相比,我國競爭政策還很不完善,其作用的發揮還有很大空間。
張茅認為,要完善公平競爭的政策環境,首先必須對行業壟斷進行規制。
應當在壟斷行業引入競爭機制,支持民營企業發展,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特別是民間投資進入電力、能源、金融等具有行政壟斷的領域,解決民營資本遇到的“彈簧門”和“玻璃門”問題。應當放開自然壟斷行業競爭性業務,對重點領域和行業存在的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行為給予嚴格限制,推進市場競爭和壟斷行業的漸進開放。
此外,還必須嚴厲制止行政壟斷和地區封鎖。
行政性壟斷和地區封鎖是對市場的人為分割,妨礙不同地域、不同行業市場主體之間的公平競爭,影響資源的有效配置和使用效率。應當對各級政府和部門涉及市場準入、經營行為規範的法規、規章和規定進行全面清理,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
在加強市場監管方面,要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
要進一步發揮《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的作用,維護市場準入、競爭、交易秩序。要嚴肅查處限制競爭、損害消費者權益以及妨礙創新和技術進步的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
近來,我國在汽車、科技等領域的反壟斷調查逐漸升溫。《中國日報》援引國家發改委消息人士稱,目前有超過1000家中外車企正在接受反壟斷調查,包括整車制造商、零部件供應商以及經銷商。調查令不少豪車品牌相繼大幅降價。
8月13日,國家發改委開出了汽車領域第一張反壟斷罰單:湖北武漢4家寶馬經銷商被罰合計162萬元。《南方都市報》提到,發改委對一汽-大眾奧迪的最終罰單金額接近2 .5億元。
以下是全文:
競爭是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是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當前,與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相比,我國競爭政策還很不完善,市場秩序不規範,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屢禁不止,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時有發生。
未來,我國將推進市場準入制度改革,大力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將統一競爭規則,對行業壟斷進行規制,進一步規範政府扶持行為,嚴厲制止行政壟斷和地區封鎖;將加強市場監管,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加快信用體系建設。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要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清除市場壁壘,保障公平競爭。國務院近日發布的《關於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幹意見》,從放寬市場準入、強化市場監管、實現社會共治等方面,對促進市場競爭提出了若幹政策措施。這充分說明競爭在引領市場化改革方面意義重大,也對更好發揮競爭政策在促進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提出了新要求。全面深化改革,特別是加快政府職能轉變、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真正起決定性作用,迫切需要提升競爭政策的地位作用,努力營造充分競爭的發展環境、公平競爭的政策環境、有序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市場經濟健康發展。
一、遵循市場規律,必須提升競爭政策的地位作用
競爭是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是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在發達市場經濟體中,為了促進經濟發展,提升企業競爭力,政府直接幹預經濟大多采取了競爭政策、產業政策等政策手段,近年來更是不斷強化競爭政策的地位作用。可以說,市場經濟越發展,市場越開放,競爭和競爭政策的地位就越重要,發揮的作用就越大。我國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應當尊重市場規律,不斷提升競爭政策的地位作用。
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需要充分發揮競爭政策的作用。競爭政策包括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鼓勵競爭、放寬市場準入、放松政府管制等。目前全球超過80個國家制定實施了競爭政策。1993年頒布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標誌著我國開始提出競爭政策,但實踐表明,我國市場競爭仍存在諸多問題,例如市場秩序不規範,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屢禁不止;競爭規則不統一,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時有發生等等。與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相比,我國競爭政策還很不完善,其作用的發揮還有很大空間。
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需要確保並不斷提升競爭政策的地位。我國《反壟斷法》的頒布進一步確立了競爭政策的法律地位,這是巨大進步。然而從當前實踐看,相對於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宏觀調控手段,競爭政策地位較弱,競爭政策促進公平競爭和維護市場機制的作用還沒有得到充分發揮。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健全完善,我國也應當逐步提升競爭政策的地位,健全完善競爭政策體系。
制定實施有效的產業政策,需要競爭政策與之相互協調、組合運用。與競爭政策密切相關的產業政策也是政府直接幹預經濟的政策手段,但一些產業政策的實施表現為由政府對行業和企業進行直接投資和財政補貼,會導致企業的依賴和競爭不足,造成不公平競爭。因此,應當正確處理競爭政策與產業政策的關系,在產業政策制定、實施、評估的各環節,註重與競爭政策相協調。
二、放寬市場準入,創造充分競爭的發展環境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湧流,這就迫切要求放寬市場準入,放松政府管制,創造充分競爭的發展環境。
一要推進市場準入制度改革。市場準入制度改革,特別是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是放寬市場準入的重要舉措。2014年3月改革實施以來,優化了營商環境,激發了市場活力,登記註冊的企業數量大幅增加,在充分發揮個體私營經濟作用、調整產業結構、促進創業增加就業、提高企業資金運轉效率、增強經濟發展內生動力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下一步,要深入推進這項改革,實現工商註冊制度更加便利化,大力減少前置審批,由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進一步釋放改革紅利。
二要放松政府管制。要繼續大力減少行政審批事項,進一步降低行業準入門檻,在政策層面打破壟斷,廢除和糾正妨礙競爭的規定。確需保留的對企業投資、生產經營活動、資質資格等的審批和許可,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設定。明確限定政府在市場準入方面的權限,提高市場準入的公開化和透明度。
三要創新市場準入管理模式。放寬市場準入,要求創新管理模式,“法不禁止的市場主體即可為”“法未授權的政府部門不能為”。這是實行負面清單管理的理念,是轉變經濟和社會治理模式的積極探索,不僅有利於促進市場主體充分競爭,激活主體活力,也有助於規範政府行為,理清政府和市場的關系。要制定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清單方式明確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資經營的行業、領域、業務等,清單以外的,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
三、統一競爭規則,完善公平競爭的政策環境
目前市場競爭規則不統一,市場主體在競爭中受到不公平對待,反映了政策不平等、體制不健全等問題。政府應當做好規則的守護者、權益的維護者,完善公平競爭的政策環境,建立公平透明的競爭規則,真正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
首先必須對行業壟斷進行規制。我國《反壟斷法》實施以來盡管在一定程度上觸動了壟斷利益,但並沒有從根本上破除行業壟斷格局。應當在壟斷行業引入競爭機制,支持民營企業發展,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特別是民間投資進入電力、能源、金融等具有行政壟斷的領域,解決民營資本遇到的“彈簧門”和“玻璃門”問題。應當放開自然壟斷行業競爭性業務,對重點領域和行業存在的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行為給予嚴格限制,推進市場競爭和壟斷行業的漸進開放。
其次必須進一步規範政府扶持行為。一些產業扶持政策導向或實施偏向,不但形不成正向激勵機制,反而會限制市場競爭、浪費財政和社會資源。為此,應加強對政府補貼和優惠政策的監督,把可能對市場競爭造成的負面影響控制在最小範圍。
再次必須嚴厲制止行政壟斷和地區封鎖。行政性壟斷和地區封鎖是對市場的人為分割,妨礙不同地域、不同行業市場主體之間的公平競爭,影響資源的有效配置和使用效率。應當對各級政府和部門涉及市場準入、經營行為規範的法規、規章和規定進行全面清理,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
四、加強市場監管,維護有序競爭的市場環境
我國市場秩序總體向好,呈現有序競爭的趨勢,但在某些領域無序競爭的情況還很突出。這就要求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切實加強市場監管,依法維護正常市場秩序。
一要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要進一步發揮《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的作用,維護市場準入、競爭、交易秩序。要嚴肅查處限制競爭、損害消費者權益以及妨礙創新和技術進步的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
二要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在市場競爭中,知名度高、信譽度好的商標、品牌,凝聚了對競爭主體的形象、商譽和市場的優良評價,具有顯著的競爭優勢,同時也容易成為其他競爭者的假冒對象。應當進一步加大對商標等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懲戒力度,鼓勵技術創新,給創造的智慧之火加油助力。
三要加快信用體系建設。應當充分發揮政府在信用體系建設中的作用,加強信用體系建設的整體規劃,建立信用信息公開和保護制度,建立健全經營異常名錄制度,對違背市場競爭原則和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市場主體建立違法企業名單制度,褒揚誠信,懲戒失信,進一步規範市場秩序。
華爾街又要加薪了。
高盛、摩根大通、花旗、美銀、摩根士丹利等華爾街大行均準備或考慮給初級員工加薪。此輪加薪主要集中在基本工資而非年終獎金,漲幅普遍在20%至25%之間。
華爾街日報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稱,高盛正計劃為第一年和第二年工作的分析師提升基本工資20%左右。該計劃將於明年開始實施,不過加薪範圍僅限於美國的分析師。
投行們之所以這麽做,是對外界批評其薪酬制度不合理的回應。金融危機期間,政客和監管者們曾指出,正是不合理的薪酬制度促使各機構從普通員工到CEO都不計風險地瘋狂逐利,從而將金融市場推向崩潰。
面對這些批評,各大行降低了年末的獎金數量,增加了股票分紅比例,並提高了基本工資占比。
為什麽加薪只限於初級員工呢?因為再不提高他們的待遇,華爾街銀行可能就要面臨無人問津的窘境。
近年來,初級員工們長時間的工作和相對較少的收入讓華爾街銀行在招聘時的口碑越來越差。去年,美銀美林21歲的實習生猝死更是把華爾街推上了風口浪尖。
如今,隨著越來越多的優秀畢業生流向私募公司、對沖基金和矽谷,華爾街大行們也開始坐不住了。
據知情人士稱,此次高盛提高初級員工基本工資,主要就是為了讓他們的工資與競爭對手相比更加有競爭力。彭博援引咨詢機構Johnson Associates的數據稱,這些初級分析師原來的基本年薪為7萬美元,並入獎金後的年收入在14萬美元左右,加薪後基本年薪將調整至8.5萬美元。
不僅如此,高盛早在去年秋季就頒布規定,要求投行部門的分析師在周五晚上和周日早上期間不準工作。
美銀美林明年也將提升初級投行員工和交易員的薪水,漲幅至少為20%。摩根大通同樣將為部分員工加薪20%,不過具體計劃還在討論之中。花旗集團也將為分析師和associates漲工資。
上個月,摩根士丹利為從事資產市場交易的初級員工提薪25%。投行部和承銷部的associate和副總裁也獲得了25%的加薪。
2014年9月2日,國家發改委網站發布的《浙江保險行業違反〈反壟斷法〉被處1.1億元罰款》消息。 (小塵4x/圖)
反壟斷之風刮向汽車保險行業,9月2日,國家發改委向浙江保險行業協會及涉案財產保險公司開出了1.1億元的反壟斷罰單。發改委查明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組織23家省級財產保險公司多次開會協商,約定新車折扣系數,並根據市場份額商定統一的商業車險代理手續費。浙江保險行業協會被認定為此次價格壟斷行為的主要策劃者、組織者,被處以50萬元的最高額罰款。
國家發改委發布消息稱,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組織浙江省各財產保險公司達成、實施固定、變更機動車商業保險費率及代理手續費的橫向價格壟斷協議,違反了《反壟斷法》有關規定,並查明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於2009年5月8日組織浙江省各財產保險公司,“約定新車費率調整系數不得低於0.95。對上年有賠款的9座以下客車按車輛購置價區別適用費率調整系數,購置價在50-100萬的,費率調整系數不得低於0.9;購置價在100萬及以上的,費率調整系數不得低於1。”
於2009年5月8日浙江省各財產保險公司,“約定2008年車險市場份額超過4%的公司(人保、太保、平安、天安、中華聯合、大地、國壽財險)商業車險代理手續費不超過15%,市場份額低於4%的公司不超過16%,天平公司不超過18%。”
於2010年5月5日召開車險專業委員會會議,“商定對部分公司的手續費進行調整,分六檔執行不同標準:第一檔為人保、太保和平安,手續費7%;第二檔為國壽財險和中華聯合,手續費8%;第三檔為陽光,手續費9%;第四檔為大地、天安、大眾、華泰等10家保險公司,手續費10%;第五檔為安誠、安信、長安,手續費11%;第六檔為天平、中銀、渤海和民安,手續費12%。”
由此,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被認定為本次價格壟斷案件的主要策劃者、組織者,被處以50萬元的最高額罰款;相關財產保險公司違法責任較輕,被處以上一年度商業車險銷售額1%的罰款,共計11019.88萬元。其中,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和中華聯合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分別被處以2070萬元、1599萬元和1029萬元的罰款,其余涉案財產保險公司被處以35萬-960萬元不等的罰款。
另外,美國利寶保險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日本愛和誼日生同和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浙商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紫金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華農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國泰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信達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英大泰和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和泰山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等9家企業未參與達成、實施壟斷協議,依法對其停止調查。
北京中高盛律師事務所保險專業律師李濱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此次處罰是應該並且及時的。“長期以來,保險行業協會未能促進行業內主體的充分競爭。”李濱告表示,此次發改委重拳處罰地方保險行業協會違反反壟斷的行為,是對該行為的一種嚴厲警告,可以促進行業內保險公司的充分競爭,也將引發監管部門對監管能力的更深探討,同時也代表了消費者這一弱勢群體反壟斷的訴求。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表達了不同觀點。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此前公布2013年度車險承保利潤的49家保險公司中,除人保財險、平安財險、太保財險三家上市險企實現承保獲利外,其余46家公司全線虧損。
一位地方保險協會人士表示,自2002年以來,車險業務幾乎都處於虧損狀態,持續的價格惡性競爭已經造成了嚴重的行業問題。盡管經過幾年的調整,至今仍有部分中小型保險企業的車險虧損形勢未見好轉。保險協會的出臺上述規定其實是為了遏制市場的惡性競爭,規範市場。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認為應該網開一面,他告訴《北京商報》記者,保險產品不同於其他有形商品,應考慮保險行業在定價體系上的特殊性。從現階段來看,作為保險費率制定的基礎,在損失數據的收集和整理上,中國保險業積累的經驗都還相當不夠。如果《反壟斷法》不考慮這一現實,必將對行業發展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