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的紅罐王老吉涼茶商標之爭尚未完全在大眾視野內冷卻,綠盒王老吉在十年合約即將到期之際,也可能面臨分拆。
6月11日,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原廣藥集團)發佈公告,決定在6月26日牽頭召集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關於簽訂新的十年合資經營廣州王老吉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的議案。
而根據最新消息,同興藥業確定將於6月26日參加股東大會。
香港同興藥業是廣藥集團在海外的合資方,2005年2月,雙方簽訂關於王老吉的股權合約,同興藥業和廣藥集團各佔48.0465%的股份,其餘3.097%的股權歸自然人持有。雙方的合資期限10年,至2015年1月25日止。
新的議案即是指在合同期滿後,是否再次續約。很快,同興藥業即回應不再續約,並於次日上午向廣州中院提交訴訟,請求通過司法途徑解散合資公司。
綜合《每日經濟新聞》和《21世紀經濟報導》消息,同興藥業在一份聲明中表示,當年與廣藥合資,雙方是基於發展壯大和創新王老吉品牌的共同目標,同興藥業是在中方承諾將王老吉商標轉入合資公司、並將合資公司名下的廠區土地使用權進行補償確權才願意斥巨資入股的。但後來廣藥不僅沒有履行承諾將王老吉商標轉入王老吉藥業旗下,反而爭奪起紅罐王老吉的商標使用權。
「王老吉商標是國有資產,且國內尚無將商標放到合資公司的先例,廣藥集團在與同興藥業簽訂合資合約時留了一手,約定了將商標放到合資公司的諸多限制性條件。」有接近廣藥白雲山的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
同興藥業還表示,從2012年7月開始,白雲山(原廣州藥業)完全放棄了合資公司設立的初衷,超越董事會、股東大會單方使用總裁及法人公章的權力,致使股東利益受到損害,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陷入僵局,導致經營利潤大幅下滑,股東連續兩年沒有得到分紅。對此,同興藥業多次致函白雲山股份有限公司尋求解決方案,均未得到有效回應。
為此,同興藥業稱,將啟動司法程序維護股東權益並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目前法院已立案審查。王老吉的實際情況已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提起解散訴訟是根據《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
另一方面,廣藥集團也對同興藥業心存不滿。在紅罐涼茶商標競爭白熱化之際,同興藥業派任到合資公司的董事長、法人代表王健儀,竟然擔任王老吉最大競爭對手加多寶公司的名譽董事長,並曾在多個場合為加多寶站台,這在廣藥看來是「詆毀王老吉品牌,嚴重損害了王老吉的形象和聲譽」。
白雲山年報顯示,2013年,生產綠盒王老吉的王老吉藥業的銷售收入為25.1億元,淨利潤6646萬元,同比2012年淨利潤1.49億元,大幅下降55.5%。
其在年報中稱,「涼茶市場競爭激烈,致使合營企業王老吉藥業實際盈利水平未達預期。」
但回顧白雲山過往的年報可以發現,綠盒王老吉涼茶其實有著非常不俗的成長業績。2005年,王老吉藥業增資擴股引入香港同興藥業。2006年,王老吉涼茶系列開始發力,涼茶系列當年的銷售收入為1.8億,約佔王老吉藥業全部收入的27.3%,毛利潤為7638萬元,而整個王老吉藥業的利潤才7310萬元。
2007年,王老涼茶銷售收入達3.21億,增長77.2%;毛利潤上漲至1.31億,同比增長71.7%。2008年,其銷售收入增長45.02%。2009—2011年繼續保持高速增長。
但在這之後,綠盒王老吉涼茶出現了增長放緩的趨勢。2012年,盒裝王老吉涼茶僅同比增長22.40%。而王老吉藥業的主營業務收入為23.19億,同比增長20.15%;淨利潤為1.49億,同比僅增長4.92%。
與此同時,控股公司廣藥集團開始在全國範圍內快速開展紅罐王老吉及紅色瓶裝王老吉涼茶的鋪貨上市工作。據《南方都市報》消息,紅罐涼茶這一目前廣藥涼茶體系中最大的一支,廣藥集團並未放入王老吉藥業公司,而是放在「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
2013年,王老吉藥業首次出現了利潤大幅下滑。
廣藥集團在6月16日晚間給21世紀網發來的一份聲明中表示,截止6月16日,廣藥集團仍未收到法院發來的任何法律文件。
據前述《南方都市報》消息,廣藥方面已經在做兩手準備,一旦談判破裂,廣藥或將力爭令綠盒王老吉與紅罐王老吉協同發展。按照此前的合約,如果一方先提出不續約,另一方就享有收購對方股權的優先權。
廣州市白雲區同和廣藥集團王老吉灌裝廠王老吉博物館。 (東方ic/圖)
綠盒王老吉糾紛進一步加劇,9月26日,廣州白雲山(600332.SH)集團(原廣藥集團)突然發布公告稱,合資經營的廣州王老吉藥業另一大股東香港同興藥業已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白雲山醫藥集團賠償1.3億元。
公告顯示,同興藥業認為白雲山集團獨資成立的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使用王老吉商標進行銷售涼茶,擠占了王老吉藥業(白雲山與同興藥業共同經營)銷售的綠盒王老吉涼茶的市場份額,給王老吉藥業造成了經濟損失。
為此,同興藥業提出裁決白雲山自2012年5月28日至2014年7月14日因違約行為給王老吉藥業造成的經濟損失人民幣1.3億元(暫定數額)的仲裁請求。
白雲山回複《21世紀經濟報道》稱,王老吉大健康產業公司是廣藥白雲山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成立的合法全資企業,其“王老吉”商標的使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合同約定,同時對該案件的管轄權問題提出異議。
據南方周末網早前報道,香港同興藥業是廣藥集團在海外的合資方,2005年2月,雙方簽訂關於王老吉的股權合約,同興藥業和廣藥集團各占48.0465%的股份,其余3.097%的股權歸自然人持有。雙方的合資期限10年,至2015年1月25日止。
在雙方十年合約即將到期之際,同興藥業表示不再續約,並於廣州中院提交訴訟,請求通過司法途徑解散合資公司。解散的理由是同興藥業認為,當年與白雲山合資,雙方是基於發展壯大和創新王老吉品牌的共同目標,同興藥業是在對方承諾將王老吉商標轉入合資公司、並將合資公司名下的廠區土地使用權進行補償確權才願意斥巨資入股的。但後來白雲山不僅沒有履行承諾將王老吉商標轉入王老吉藥業旗下,反而與加多寶爭奪起紅罐王老吉的商標使用權。
這在同興藥業看來,白雲山完全放棄了合資公司設立的初衷,超越董事會、股東大會單方使用總裁及法人公章的權力,致使股東利益受到損害,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陷入僵局,導致經營利潤大幅下滑。
另一方面,白雲山對同興藥業也心存不滿,白雲山認為,在紅罐涼茶商標競爭白熱化之際,同興藥業派任到合資公司的董事長、法人代表王健儀,竟然擔任王老吉最大競爭對手加多寶公司的名譽董事長,並曾在多個場合為加多寶站臺,這在廣藥看來是“詆毀王老吉品牌,嚴重損害了王老吉的形象和聲譽”。
隨後,白雲山向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被告王健儀賠償公司因其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暫計7.08萬元,並就其侵害公司利益行為,在相應新聞媒體向公司賠禮道歉。8月,白雲山發布公告稱,法院已受理該案。
據《南方都市報》消息稱,按照規定,本次訴訟原本應由王老吉監事會提起,但白雲山及10位王老吉藥業自然人股東起訴王健儀的議案被王老吉藥業監事會拒絕,白雲山最終只能以公司自己名義提起訴請。而之所以會出現這一現象,與同興藥業方面在合資公司即王老吉藥業的監事會占有席位有關。
至於此次紛爭及同興藥業的索賠,白雲山認為是沒有根據而且是“損害公司市場形象、幹擾正常生產經營”的行為,並強調成立王老吉大健康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
“不管是國際仲裁委員會還是各地各級人民法院的判決都是支持廣藥維護自身合法權利的,反觀同興一方,自己都沒辦法撇清跟加多寶的關系,還經常打著民族品牌的旗號故意挑起大家對國企的情緒。”廣藥集團內部人士認為,當下正值是國慶涼茶消費旺季,王老吉營銷團隊正密鑼緊鼓做準備,而且還投資數百萬元植入搶駐國慶黃金檔期的電影《親愛的》,銷售勢頭良好,同興方故意選擇在這個時候索賠1.3億是一場有預謀的打擊行動。
此外,白雲山還向《京華時報》表示,同興藥業違反了合資公司的合同規定,已經造成公司損失超人民幣2億元,公司將依法追究同興藥業的賠償責任。
i黑馬註:伴隨著廣東高院對加多寶、王老吉的紅罐外包裝裝潢權對訴案的一審宣判,歷經19個月的“紅罐之爭”的較量終於以廣藥完勝告終。這場較量,創業者能從中得到什麽啟示呢?
12月19日,加多寶、王老吉的紅罐外包裝裝潢權對訴案在廣東高院一審宣判。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被判構成侵權,立即停止生產並銷售與王老吉紅罐涼茶包裝裝潢相似或相同包裝的產品;賠償廣藥集團1.5億元及維權費26萬余元。
至此,歷經19個月的“紅罐之爭”的較量終於以廣藥完勝告終。
隨著判決結果的公布,網上的人們卻有兩種截然不同的反應,一種態度是認為廣藥終於獲得了原本就屬於自己的勝利,可喜可賀;另一種態度則覺得廣藥在坐享其成,加多寶辛苦經營的商標和利益卻被廣藥奪走了。然而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王老吉和加多寶產生糾紛的3大原點:
1、商標之爭
王老吉商標為何被廣藥收回?這要從一樁行賄案說起:
1995年,羊城藥業把“王老吉”的使用權租借給加多寶的母公司鴻道集團,並規定其生產經營紅色罐裝和紅色瓶裝王老吉涼茶。1996年廣藥集團成立,王老吉的商標所有權也按有關規定劃給了廣藥集團。
2000年5月3日,作為王老吉商標的持有者,廣藥集團與鴻道集團簽署了正式合同,約定香港鴻道集團對“王老吉”商標的租賃期限為2000年5月至2010年5月,共10年。
但是,就在此後的2002年至2003年間,鴻道集團又與廣藥集團簽署了兩份補充協議,在原租賃期未滿之前將商標租賃時限分別延長至2013年和2020年。也就是在兩份補充協議簽訂期間,鴻道集團董事長陳鴻道曾行賄廣藥集團原總經理共300萬港幣,陳鴻道則保釋外逃至今未歸案。
也就是說廣藥和鴻道集團所簽訂的王老吉的租賃時限至2013年和2020年的補充協議均是發生在簽約雙方行賄、受賄基礎之上的,隨後2012年5月9日,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裁決,《“王老吉”商標許可補充協議》和《關於“王老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補充協議》無效,責令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停止使用 “王老吉”商標。
而此時,行賄的陳鴻道已經保釋外逃,在無可奈何之下,廣藥才選擇訴諸法律手段,最終收回了王老吉的商標。
商標之爭的背後也是利益和正義之爭。
根據我了解到的數據,從2000年到2010年,紅罐王老吉從2億的銷售額增加到了160億元,不禁讓可口可樂這樣的國際巨頭都望之生畏,這不得不說是中國飲品業的一個奇跡,當然這一切的成功,都屬於正常的商業運作範疇,廣藥和鴻道集團的商標租賃合同原本到2010年也就結束了。然而鴻道集團在2002和2003年以行賄的方式,將王老吉的商標使用權以極低的價格(450萬-537萬)續費到了2020年,這就屬於違法交易了。
在這里我看不到任何同情鴻道集團的理由。我尊敬他們此前在商業運作上的成功,也同樣鄙視他們為了巨大利益而膽大妄為觸犯法律的行徑。
所以,商標之爭,廣藥並非坐享其成,而是雙方合同到期,加上陳鴻道的違法行為致使自己苦心經營多年的生意旁落,實在是咎由自取。
商標之爭的意義:
王石曾撰文說過:“對於中國企業家的現狀和中國企業家的弱點,我覺得和西方企業精神、西方企業家來對比,中國最缺少的是契約精神。現代企業制度很重要的一個基石就是契約精神,契約精神同時也需要有一個法律制度為前提 我們要有法律框架簽訂合同,簽訂合同就要去執行。中國企業發展到現在還是缺少契約,契約精神的這樣一種信任。現在全球化,我們中國現在的企業怎麽做?看能不能把西方的契約精神貫徹到企業的始終。”
這也是同時在警示我們,創業經營要遵紀守法,正大光明,同時要遵守和培養自身的契約精神。
2、紅罐之爭
紅罐之爭也正是此案被稱為“中國包裝裝潢第一案”的關鍵所在。究竟是誰擁有紅罐涼茶的知識產權呢?
在庭審中,加多寶代理律師稱涼茶紅罐包裝由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董事長陳鴻道設計,並於1997年申請專利,加多寶對紅罐擁有裝潢權。
針對這一點,我也做了一些詳實的調查,其實早在王老吉被授權給鴻道集團生產銷售之前,王老吉已經是知名品牌,且其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明確約定授權鴻道生產經營紅色罐裝、紅色瓶裝王老吉涼茶。此外由於陳鴻道棄保外逃,無法對證,他設計專利這一說法並不能讓人信服。
另外鴻道集團作為商標租賃方,繞過商標所有者廣藥直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這種行為並不合法。並且,專利的有效期是十年,加多寶所提供的紅罐專利設計證書上的專利已經過期,沒有法律效力。
由此可見,紅罐之爭,廣藥勝在法理,加多寶大勢已去。
然而這場被稱為“中國包裝裝潢第一案”的紅罐之爭,其意義遠不止於勝負,更是在增強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方面,有著極為鮮明的教育意義。
紅罐之爭的啟示:
紅罐之爭給中國企業一個最大的警醒就是要重視知識產權的開發和保護。就連馬化騰都開始在講知識產權的問題——
馬化騰在最近出席世界互聯網大會時曾說道:“中國互聯網發展到18年,從完全無序的不重視知識產權到現在越來越重視知識產權,雖然現在還沒完全解決問題,但是已經很明顯在改善,只有這樣整個互聯網商業模式才能成型,才能從各個領域延伸構成一個交織的、分層次的新生態。”
3、人心之爭
在人心之爭這一點上,兩年多來,廣藥的營銷和品牌宣傳也逐漸到位。而其先天的優勢在於王老吉的民族傳承與基因。作為中華老字號品牌,王老吉比在英屬維京群島註冊的外資企業加多寶更具民族情結。
此外,加多寶的營銷太“過激”,太“犀利”也暴露了他的弱點——
2012年6月,在廣藥拿回商標,正式推出王老吉紅罐涼茶之際,加多寶在全國鋪天蓋地的進行“王老吉改名為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等廣告宣傳。
2013年3月加多寶推出“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的新版廣告。
2013年5月加多寶推出了新的配方廣告,自稱涼茶創始人王澤邦第五代玄孫的王健儀,稱其將配方獨家傳授給加多寶。
顯然加多寶這家外資企業在自己的品牌包裝和宣傳上都做得非常“病毒”,展現了其借王老吉上位的野心。加多寶以上的這些宣傳,除了王健儀案立案未判外,其他廣告都被法院裁定為加多寶實施了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的行為。這一點足以說明加多寶在爭奪人心的過程中有著太多既不合法又不合理的行為。而公道自在人心,失了公道也就失了人心。
人心之爭的反思:
一個企業在做好產品的基礎上,必須要重視自身品牌的塑造。新希望集團聯席董事長兼CEO陳春花曾說過,中國的市場自2005年以後就進入了供大於求的時代,當一個市場里出現了更多的供應商(或者叫賣家),那對消費者起決定性作用的,將是品牌號召力。只有品牌強大,才能人心所向,才能實現產品增值。
現在王老吉的中華老字號民族品牌,恰恰就是一塊金字招牌,任何想跟風炒作,借機揩油的行為都是在法律和道義上說不過去的。加多寶的營銷戰略應該尋找自己的突破口,而不是大玩曖昧營銷,這是一種飲鴆止渴、短視的表現!
這一點也值得所有創業者警醒,馬雲就曾說過,發令槍一響,你是沒時間看你的對手是怎麽跑的。只有明天是我們的競爭對手。 所以,打鐵還需自身硬,創業者們應當牢記。
了解了以上3大原點,我也就清楚了為何這場官司獲勝的是王老吉,而不是加多寶。盡管廣藥和加多寶之爭暫且告一段落,我仍然希望關註這個案子的企業家和創業者們都能從中獲得一些啟發和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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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托馬斯·帕森(Thomas Persson),32歲,是著名時尚品牌H&M家族的第三代繼承人,也是瑞典首富史蒂芬·帕森(Stefan Persson)的兒子。托馬斯·帕森從事影視制作,凈資產28億美元,福布斯雜誌形容他是歐洲最年輕的億萬富翁。
3.埃文·托馬斯·斯皮格爾(Evan Thomas Spiegel),24歲,是“閱後即焚”圖片和視頻分享應用Snapchat的聯合創始人。身家按Wealth-X的估算約17億美元。斯皮格爾最著名的一件事就是拒絕了Facebook30億美元現金的收購。
4.斯泰因·埃里克·哈根(Carl Erik Hagen),27歲,身家17億美元。他是挪威Canica集團老板的獨子,這家集團業務五花八門,包括零售、消費品、房地產、制造業等都有涉及。
5.德國王子阿爾伯特二世·瑪利亞·拉莫拉爾·米蓋爾·約翰內斯·加布里埃爾·馮·托恩和塔克西斯(Prince Albert II Maria Lamoral Miguel Johannes Gabriel von Thurn and Taxis),這位哥們的名字有點長,但也符合其貴族的身份,今年31歲的王子靠繼承和自己賺錢,凈資產達到了15億美元,他還是一位成績優異的賽車手。
最後,國內的女同胞們可能要問為什麽“國民老公”王思聰沒有上榜捏?因為雖然王思聰是中國首富的獨子,但王思聰本人只有萬達院線500萬股的股票,按今天102元/股的價格計算,其身家約5.1億元人民幣,盡管他老爸近300億美元的資產可能早晚也是他的,到那個時候王思聰要是還沒結婚估計就能在這個榜單里排上第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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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王老吉位於江蘇泰州的工廠投產,這是繼雅安工廠後,王老吉投產的第二個工廠,不過,相對於在雅安投資的3億元的自營工廠,這回,它沒有花一分錢。王老吉將此稱為“緊密型的產能合作”。
“跟自營工廠一樣,新基地只生產王老吉產品,由王老吉采購原料,只是工廠地塊、工人、設備都不是王老吉的。”王老吉一位內部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它的最大特色是,不用花一分錢。
這家位於江蘇泰州的創新產業基地,集生產、文化、科研“三位一體”,它作為王老吉創新產業基地的首個落地項目,第一期投資約為1.6億元,預計年生產能力約5億罐,規劃產能達15億元。
王老吉大健康生產副總翁少全介紹,目前王老吉產能布局模式主要有三種,一是自建基地,即為王老吉直接投資興建,作為產業發展最基本的產能保障;二是緊密型的產能合作,即通過政府為紐帶,融合各地優勢資源將生產、科研、文化基地三位一體,成為整體推動大健康產業發展的中堅力量,新廠就是采用此種模式;三是單純性的產能合作,這種模式主要根據王老吉市場發展的需求來布局規劃。
翁少全認為,第二種合作模式可強化在上、下遊領域的合作夥伴關系,融通整個產業鏈。王老吉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以前只有代工廠和自營廠兩種模式,前者屬於OEM性質,這次新模式下,除了設備、地塊等這些固定資產不屬於王老吉,產品、原料都是我們的,控制質量的水平提高不少。
這種輕資產模式,或許能讓王老吉在行業的金錢“肉搏”中緩一口氣,一位接近王老吉的人士向本報記者坦言,雖然在回收品牌後,廣藥主導的王老吉在行業中份額不斷提升,但花錢的地方不少,既有大規模砸進市場的廣告,也有不斷提價的小店終端進場費用,外擴建廠更是一筆不可忽視的大投資,但市場瞬息萬變,誰快誰才是贏家。
王老吉將新模式選擇在江蘇泰州試水,這是涼茶行業的必爭之地,2014年,浙江與江蘇兩省的涼茶市場規模約50億元,無論是浙江還是江蘇,去年的數據顯示,加多寶與王老吉的市場份額相距不遠,王老吉方面認為,基地建成必將進一步激活王老吉在江蘇及華東市場的拓展步伐。他們對搶占競品市場份額信心滿滿,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總經理徐文流透露,今年最大的市場目標是保六爭七,希望可以在今年底實現。
白雲山發布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廣藥集團及全資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於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虛假宣傳及商業詆毀糾紛一案的二審判決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40900元,由上訴人廣東加多寶、加多寶中國負擔。該判決為終審判決。”
附公告全文
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獲悉,本公司控股股東——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廣藥集團”)及本公司屬下全資子公司——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於近日收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高院”)關於虛假宣傳及商業詆毀糾紛一案的二審判決書,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一審判決情況
玆提述本公司日期為 2015 年 12 月 23 日(編號“2015-110”)的公告,內容有關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廣州中院”)關於原告廣藥集團與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訴被告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廣東加多寶”)與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加多寶中國”)虛假宣傳、商業詆毀糾紛一案的“(2014)穗中法知民初字第 2 號”《民事判決書》(“判決書”)。
根據判決書,原告廣藥集團起訴稱:
1、原告廣藥集團擁有傳承自百年王老吉涼茶的獨家秘方。
2、兩被告借助王老吉後人的所謂聲明通過媒體大肆宣傳炒作,以制造其獨家擁有正宗王老吉祖傳涼茶秘方的假象,來否定原告正宗配方;通過散布所謂廣藥集團不擁有正宗王老吉秘方的虛偽事實,來詆毀原告的商業信譽和商業聲譽,嚴重侵害了廣藥集團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的合法權益。
3、兩被告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基於上述理由,原告廣藥集團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訴至廣州中院。
根據判決書,廣州中院判決如下:
1、被告廣東加多寶、被告加多寶中國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停止涉案虛假宣傳及商業詆毀的侵權行為;
2、被告廣東加多寶、被告加多寶中國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廣藥集團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人民幣 500 萬元;
3、被告廣東加多寶、被告加多寶中國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在《廣州日報》A1 版、網址為 www.jdbchina.com 的加多寶集團官方網站首頁刊登聲明,向兩原告公開賠禮道歉(聲明內容由本院審定,報紙頭版字體不得小於 A1 版正文字體,在加多寶集團官方網站首頁刊登的時間不得短於 24 小時);
4、駁回原告廣藥集團及原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費81,800元,由原告廣藥集團和原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共同負擔 40,900 元,由被告廣東加多寶、被告加多寶中國共同負擔40,900元。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提交上訴狀,上訴至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二、二審判決情況
加多寶中國、廣東加多寶不服廣州中院一審判決,向廣東高院提起上訴。根據廣東高院“(2016)粵民終293號”《民事判決書》,二審判決結果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 40,900 元,由上訴人廣東加多寶、加多寶中國負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6 年 7 月 19 日
繼商標案、廣告語案、包裝裝潢案後,加多寶與王老吉之間的配方案也終於告一段落。昨日白雲山發布公告稱,收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書,對王老吉、加多寶“配方案”做出終審判決,駁回加多寶上訴,維持原判。
據王老吉方面介紹,自2013年起,加多寶公司以及王老吉品牌創始人王澤邦第五代玄孫王健儀先後以發表聲明、召開發布會、制作電視廣告等多種形式傳 遞“獨有的涼茶祖傳秘方和海外經營權仍歸我家族所有”、“我將獨有祖傳秘方獨家授給了加多寶集團”、“從未傳授王老吉秘方給廣藥集團”等信息。由王健儀代 言的“傳人篇”廣告更是在各大電視媒體播放,影響廣泛,引起了廣大消費者對王老吉涼茶配方的誤解,同時也詆毀了王老吉涼茶的商譽。
對此,廣藥集團、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將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2015年12月23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加多寶立即停止涉案虛假宣傳及商業詆毀的侵權行為,並賠償王老吉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 500萬元,同時,還需在《廣州日報》及加多寶集團官網首頁刊登聲明並公開道歉。針對一審判決,加多寶提請上訴。不過,最新的終審判決結果為,駁回上訴, 維持原判。
對於該結果,加多寶方面回應稱,廣藥稱其通過公私合營獲得王老吉涼茶秘方,但未提供有效證據,加多寶將依法申請再審,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受傷害。加多寶提出,還會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請上訴。
雖然“涼茶配方案”告一段落,但王老吉與加多寶這對冤家間的糾葛還遠沒有結束。
6月24日,廣藥集團以王老吉商標侵權為由,向加多寶索賠29.3億元,案件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廣藥集團稱,加多寶公司能夠合法使用“王老 吉”商標的最終期限截止2010年5月1日,廣藥請求判令加多寶賠償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間,因侵犯“王老吉”註冊商標造成的經 濟損失29.3億。
其中,廣藥提出的29.3億金額還創下了中國知識產權領域迄今為止最大索賠的金額紀錄,最早廣藥提請的賠償金額為10億元。廣藥集團於2015年3 月修改了索賠金額並稱,集團通過正規渠道調查到加多寶在2010年5月到2012年5月期間,生產銷售王老吉的凈利潤。因此,新的金額計算是基於6家加多 寶公司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的生產凈利潤得來。
除此之外,廣藥集團還於2014年8月對王健儀提起了訴訟,稱其在2013年4-5月間為競爭對手加多寶公司拍攝的宣傳廣告違反了《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損害了王老吉藥業的利益。但目前該案的審理處於停滯狀態。
公開資料顯示,自2013年6月至今,法院共對廣藥王老吉與加多寶的8起案件進行宣判,案件涉及商標、裝潢、廣告語等多項行為,廣藥王老吉均勝訴,加多寶均被判構成不正當競爭,目前累計需支付的賠償近2億元。
綜合來源:北京商報、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