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發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要求,職工家庭有未結清公積金貸款的,夫妻雙方只能辦理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含組合貸款的商業貸款本息)提取業務,不得再辦理其他住房消費類提取業務。
此外,職工家庭購買首套新建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提升至30%。
《通知》自2018年4月23日起執行,購房合同簽訂及首付款發票出具日期均在2018年4月22日(含)前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仍為20%。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表示,通過適度提高購房門檻,達到抑制房價過快增長的目的,而作為支持職工購房的重要資金來源,適度的控制住房公積金提取有利於配合海南省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實施。
根據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官方數據,2017年,支持職工購建房194.44萬平方米。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為11.96%,比上年同期減少12.40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26.80億元。
住房貢獻率方面,2017年,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的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公轉商貼息貸款發放額、項目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126.05%,比上年增加6.50個百分點。
據3月31日海南省發布的《關於做好穩定房地產市場工作的通知》,海南目前限購五年、首付七成、限售五年,提高購置門檻,鎖緊流動性,盡可能壓縮海南房產的投資空間,使其回歸居住屬性。
國家支持海南全島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穩步推進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的消息傳出後,4月16日,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相關通知要求,措辭嚴厲,相當罕見。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求,各市縣政府要擔負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主體責任,對落實調控目標不力、量價仍上漲過快的市縣,將提請省政府進行約談問責;防止任何形式的宣傳炒作和哄擡房價行為;對違法違規的房企、中介及從業人員給予最嚴厲的處罰,直至清理出海南市場。
4月20日的公積金貸款新政無疑是海南省在原先嚴厲的調控政策上,進行的加碼。
目前,對於房地產業,海南省的思路是:島內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由政府來保障、改善性需求由市場來調節、投資性需求靠制度來限制。
日前,住建部、財政部、央行和公安部四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稱,各地要按照“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及建立租購並舉住房制度的精神,規範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優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提取額度要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合理確定並及時調整。重點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在繳存地或戶籍地購買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炒房投機。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賬戶封存期間,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封存滿半年後可提取。各地要按照上述要求,於2018年6月底前完成當地政策的規範調整工作。
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 公安部
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
建金[2018]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廳(建委)、財政廳(局)、公安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財務局、公安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住房公積金系統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監管部門工作要求,在防範資金風險、提高使用效率、改進服務質量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但一些機構和個人通過偽造證明材料、虛構住房消費行為等手段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有的甚至形成騙提套取住房公積金“黑色產業鏈”,擾亂了住房公積金管理秩序,削弱了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為保證住房公積金制度穩健運行,依法維護繳存職工權益,決定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範改進提取政策
各地要按照“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及建立租購並舉住房制度的精神,規範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優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提取額度要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合理確定並及時調整。重點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在繳存地或戶籍地購買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炒房投機。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賬戶封存期間,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封存滿半年後可提取。各地要按照上述要求,於2018年6月底前完成當地政策的規範調整工作。
二、優化提取審核流程
對繳存職工在繳存地租賃或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離休退休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要進一步簡化審核流程,積極開展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網上咨詢,大力推行網上審核和業務辦理,縮短審核時限。繳存職工提取申請材料齊全的,審核無誤後應即時辦理。需對申請材料進一步核查的,應在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對同一人多次變更婚姻關系購房、多人頻繁買賣同一套住房、異地購房尤其是非戶籍地非繳存地購房、非配偶或非直系親屬共同購房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要嚴格審核住房消費行為和證明材料的真實性。
三、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對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記載其失信記錄,並隨個人賬戶一並轉移;對已提取資金的,要責令限期全額退回,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對逾期仍不退回的,列為嚴重失信行為,並依法依規向相關管理部門報送失信信息,實施聯合懲戒。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繳存職工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情節嚴重的,要向其所在單位通報。
四、加強內部風險管理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合理設置住房公積金提取受理、審核崗位,明確崗位職責,加強崗位制約,實行定期輪崗。完善內審稽核機制,形成前臺受理審核、後臺重點複核、內審部門稽核“三道防線”。委托商業銀行受理審核的,要將防控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納入業務考核,與受托資格和手續費掛鉤。健全廉政風險防控制度,開展專題業務培訓,提升廉政意識和鑒別能力。對相關管理人員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為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提供便利,涉及職務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推進部門信息共享
各地要全面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建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公安、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不動產登記等部門及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的信息共享機制,聯網核查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人的個人身份、戶籍、房產交易、就業、社保、婚姻登記、不動產登記等信息,確保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行為和要件真實準確。有條件的省(區)要積極研究建立省級跨部門信息共享機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積極主動提出信息共享需求,相關信息管理部門要予以支持。同時要做好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
六、建立跨地協查機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加強協同,密切配合,盡快建立防範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跨地協查機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提取業務審核,需核查申請人異地房產交易、不動產登記、戶籍等相關信息的,可商請信息產生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相關信息管理部門代為核查。信息產生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予以支持,及時核查信息並反饋結果。人員跨地區流動頻繁的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要率先建立更加緊密的信息協查機制,共同防控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行為。
七、集中開展治理工作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主動協調當地公安、通信、城管、網信等部門,集中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要全面清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有關信息,依法關停發布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信息的網站和涉嫌違法電話,凈化美化社會環境。對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中介機構和其他組織,依法予以查處。對涉嫌偽造及使用購房合同、發票、不動產權證書、結婚證等虛假證明材料的組織和個人,要及時向公安等部門移交問題線索,嚴肅依法懲治。
八、廣泛開展宣傳引導
各地要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辦理要件、流程及時限,向繳存職工告知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法律風險和責任。要深入單位、社區廣泛宣傳住房公積金政策,發揮繳存單位住房公積金經辦人員的宣傳員作用。公開曝光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案例,引導繳存職工依法合規提取住房公積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2018年5月2日
日前,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聯合發布《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稱,各地區2016年出臺的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到期後,繼續延長執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不得高於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上限最高不得超過12%。
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
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 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
建金[2018]45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減輕企業非稅負擔,現就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延長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的期限
各地區2016年出臺的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到期後,繼續延長執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各地區要對政策實施效果進行評估,並可結合當地實際進一步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二、切實規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不得高於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凡超過3倍的,一律予以規範調整。
三、擴大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浮動區間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上限由各地區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程序確定,最高不得超過12%。繳存單位可在5%至當地規定的上限區間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四、提高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緩繳的審批效率
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授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審批時限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部門各單位要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按照職責分工,周密組織實施,加強政策解讀,切實抓好落實。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和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要於2018年6月底前,將本通知落實情況報住房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2018年4月28日
日前,國家三部委聯合下發了《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下稱《通知》),此舉旨在進一步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減輕企業非稅負擔。
應該看到,這一《通知》體現了政策的連續性。但在采取種種措施降低實體經濟成本的同時,也要兼顧企業職工的切身利益。兼顧職工利益,對進一步擴大內需也大有裨益。
根據《通知》,各地區2016年出臺的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到期後,繼續延長執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各地區要對政策實施效果進行評估,並可結合當地實際進一步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從《通知》精神看,關於公積金繳存的基本政策並未發生大的變化。比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最高不得超過12%;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不得高於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凡超過3倍的,一律予以規範調整。
但“可結合當地實際進一步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並可以“擴大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浮動區間”,這些表述也使得企業主動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有了進一步的操作空間和政策依據。
繳存公積金對企業員工來說更多具有“福利”性質。員工按照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企業也要按照這一比例同步繳納。與養老保險金等不同,住房公積金是職工的可支配收入。它可以沖抵購房首付款,也可以按月提出支付房貸。並且不需要繳納個稅。對於很多職工來說,繳存公積金比例的下調,從職工工資單上看起來數額是多了,但企業繳納的部分少了。再加上工資單賬面數額的增加可能會帶來更多的個稅。
因此,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降低,對於企業來說是減負的利好消息,但對職工來說並沒有什麽好處。相關部門曾表示,預計公積金繳存比例的“調整”,今年可為企業減負約300億元。這同時也意味著,企業職工減少了300億元的“收入”。
事實上,近年來我國各部門出臺了多項政策為企業減輕負擔。去年全年我國共為企業減負超過1萬億元;5年來,累計減輕市場主體負擔3萬多億元。下一步,還將降低企業融資成本,通過進一步改善營商環境為企業減負做出更多努力。
同時,今年一季度,規模以上國有控股企業實現利潤總額為4762.9億元,同比增長23.1%;集體企業實現利潤總額為57.3億元,增長10%;股份制企業實現利潤總額10889.3億元,增長16.2%;外商及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實現利潤總額3738億元,下降0.9%;私營企業實現利潤總額4316.8億元,增長8.8%。這些都為進一步提升職工收入提供了物質基礎。
有評論說,部分企業更希望通過少繳納養老保險、社保費用從而減少企業開支、獲取更多利潤。一般企業不會減少繳納公積金,“公積金減少則意味著工資減少,那企業直接和員工協商降薪就行了”。
總之,在企業減負與職工切身利益之間,需要兼顧。
5月17日,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發布《關於進一步明確租房提取業務的通知》。其中,終止執行“職工在非實際工作地租住住房的,其實際工作地及租房所在地均無自有住房的,可按相關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支出所租住住房租金”的規定。
《通知》明確繳存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在實際工作地沒有職工家庭自有住房,且實際租房居住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通知自2018年5月20日起執行。
全文:
關於進一步明確租房提取業務的通知
各直屬管理局,各處室:
為堅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開展治理違規提取工作要求,現將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繳存職工家庭無尚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在實際工作地沒有職工家庭自有住房,且實際租房居住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
二、職工在滿足本通知第一條規定的前提下,住房公積金繳存地與實際工作地分以下兩種情況,可以辦理租房提取業務:
(一)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地與實際工作地一致且在實際工作地租賃自住住房的;
(二)職工住房公積金因派駐或分設機構等原因,導致繳存地與實際工作地不一致,但在實際工作地租賃自住住房的。
三、辦理租房提取業務所需要件:
(一)本人身份證件和銀行卡;
(二)租房合同;
(三)實際工作地的不動產登記中心的無房產證明和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房產備案證明(已婚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證明,前述證明僅對證明出具日向前計算一個年度有效);
(四)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地與實際工作地不一致的,提供職工所在單位出具職工異地工作的證明材料。
四、對於職工繳存地與實際工作地不一致的租房提取業務,直屬局應與單位核實情況後辦理。
五、終止執行《關於明確住房消費提取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瓊公積金歸〔2018〕20號)第三點“職工在非實際工作地租住住房的,其實際工作地及租房所在地均無自有住房的,可按相關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支出所租住住房租金”的規定。
六、之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七、本通知自2018年5月20日起執行。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
2018年5月17日
官方最新數據顯示,2017年全國住房公積金人均繳存額1.36萬元,同比增長7.53%。相當於繳存職工每月繳存1133元。不過,去年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的筆數和額度均出現同比下降。
廣東繳存額全國第一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近日聯合發布《全國住房公積金2017年年度報告》(下稱《報告》)。
《報告》顯示,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進一步擴大,繳存金額持續增加。2017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18726.74億元,比上年增長13.06%,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額連續五年保持兩位數以上的增長速度。
截至2017年末,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124845.12億元,繳存余額51620.74億元,分別比上年末增長17.68%和13.13%。
過去五年,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額為何能夠保持兩位數以上的增長速度?
除繳存職工人數持續增加的因素外(全國凈增實繳職工672.72萬人),職工繳存額度的不斷提高也是重要原因。2017年全國住房公積金人均繳存額1.36萬元,同比增長7.53%。
當然,這只是人均繳存額度。根據相關規定,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額度是按職工收入的固定比例來計算,在我國,由於不同行業之間的收入差距還較大,也會造成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問題上存在著不小的行業差距。
哪些行業職工是住房公積金繳存的主要群體?
《報告》顯示,住房公積金繳存主體呈多元化,繳存結構趨於均衡。全國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其他類型單位職工占45.31%,比上年增加2.45個百分點,非公經濟繳存人員占比已接近一半。
新開戶職工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其他類型單位的職工占比達71.37%,比上年增加2.26個百分點,非公經濟繳存人已成為新增繳存的主力軍。
此外,因經濟發展程度不一,各省級區域之間的繳存情況也差別較大。一般而言,經濟越發達,繳存總額就會越大些。
第一財經記者梳理各地住房公積金報告發現,截至到2017年,廣東省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12970.40億元,同比增加18.61%,繼續位列全國第一,總量超過全國十分之一;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11116.27億元,同比增長18.2%,緊隨其後;江蘇省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10013.24億元,同比增長18.49%,排名第三。
這個三個省市也是全國僅有的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超過萬億元地區。
住建部去年組織開發了全國住房公積金轉移接續平臺,全國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統一在平臺上,為跨省就業的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對於超過1.3億的繳存職工而言,這一平臺上線後,轉移住房公積金可免去來回奔波,並減少了一些約束條件。
《報告》顯示,2017年7月,全國住房公積金轉移接續平臺建成並開通,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截至2017年末,各地通過轉移接續平臺共辦結住房公積金轉移接續業務19萬筆、54.1億元。
貸款額大幅下降
我國上世紀90年代開始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其與中國房地產制度改革直接相關。
按照1999年國務院頒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是職工的個人住房長期儲蓄資金,與養老、醫療等社保公共賬戶管理方式不同,個人和單位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悉數進入個人賬戶,屬於個人所有,專項用於住房,是每個人擁有的實實在在的“私房錢”。
《報告》顯示,住房公積金有力支持職工基本住房消費,切實減輕職工住房消費負擔。截至2017年末,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3082.57萬筆、75602.83億元,個人住房貸款余額45049.78億元,個人住房貸款率87.27%。
《報告》顯示,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比同期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基準利率低1.65~2個百分點,2017年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可為貸款職工節約利息支出1944.70億元,平均每筆貸款可節約7.63萬元。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為,公積金貸款利率低,對部分購房者來說意義非常大。以北京為例,公積金貸款上限120萬,如果與商業貸款相比,同樣是首套房貸款,25年貸款期,月供差價達到了1442元,而貸款25年利息差高達43.28萬。
不過,住房公積金支持住房消費也存在一個較大問題,各地一般會限制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上限,而這個上限與當地房價相比一般都偏低。換言之,購房者需要籌集更多的首付款,增加了其購房難度。
“以北京為例,公積金貸款上限120萬,在房屋總價多在500萬以上的情況下,意味著能使用公積金的基本都是首付能力很強的購房者。”張大偉認為,偏低的貸款上限約束了住房公積金的作用,只能被首付能力高的人使用。
《報告》顯示,2017年,全國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254.76萬筆、9534.85億元。而2016年,全國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327.49萬筆、12701.71億元。
以此推算,2017年全國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筆數同比下降22%,貸款總額相比2016年下降了25%左右。
一些地區下降更甚。北京地區2017年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535.78億元,涉及住房57818套,同比分別減少50.1%、49.4%。上海2017年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9.28萬筆、586.28億元(含貼息貸款置換1.54萬筆103.5億元),同比分別下降49.29%、50.51%。
此外,部分房地產開發企業拒絕或變相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引發繳存職工不滿。
住建部等四部委去年年底曾下發通知,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要認真履行承諾,不得以提高住房銷售價格、減少價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要求或變相要求購房人簽署自願放棄住房公積金貸款權利的書面文件。
2017年全國住房公積金人均繳存額1.36萬元,同比增長7.53%。這相當於繳存職工每月繳存1133元。
非公經濟繳存人員占比近一半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近日聯合發布《全國住房公積金2017年年度報告》(下稱《報告》)。《報告》顯示,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進一步擴大,繳存金額持續增加。2017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18726.74億元,比上年增長13.06%,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額連續五年保持兩位數以上的增長速度。
截至2017年末,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124845.12億元,繳存余額51620.74億元,分別比上年末增長17.68%和13.13%。全國住房公積金人均繳存額1.36萬元,同比增長7.53%。
當然,這只是人均繳存額度。根據相關規定,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額度是按職工收入的固定比例來計算,在我國,由於不同行業之間的收入差距還較大,也會造成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問題上存在著不小的行業差距。
《報告》顯示,住房公積金繳存主體呈多元化,繳存結構趨於均衡。全國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其他類型單位職工占45.31%,比上年增加2.45個百分點,非公經濟繳存人員占比已接近一半。
新開戶職工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其他類型單位的職工占比達71.37%,比上年增加2.26個百分點,非公經濟繳存人已成為新增繳存的主力軍。
近年來,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流動性日益增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大量增加。為方便跨省就業職工就近、高效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確保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異地轉移過程中的信息準確和資金安全,住建部組織開發了全國住房公積金轉移接續平臺,全國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統一在平臺上,為跨省就業的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對於超過1.3億的繳存職工而言,這一平臺上線後,轉移住房公積金可免去來回奔波,並減少了一些約束條件。
《報告》顯示,2017年7月,全國住房公積金轉移接續平臺建成並開通,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截至2017年末,各地通過轉移接續平臺共辦結住房公積金轉移接續業務19萬筆、54.1億元。
防止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炒房投機
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推出與中國房地產制度改革直接相關。
我國上世紀90年代開始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按照1999年國務院頒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是職工的個人住房長期儲蓄資金,與養老、醫療等社保公共賬戶管理方式不同,個人和單位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悉數進入個人賬戶,屬於個人所有,專項用於住房,是每個人擁有的實實在在的“私房錢”。
《報告》顯示,住房公積金有力支持職工基本住房消費,切實減輕職工住房消費負擔。
2017年,住房公積金提取額12729.80億元,其中住房消費類提取10118.95億元,占當年提取額的79.49%;住房租賃提取444.76億元,同比增長22.21%,住房租賃提取人數495.52萬人,人均提取金額0.9萬元,住房公積金幫助職工通過租賃解決住房問題的力度加大。
2017年,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254.76萬筆、9534.85億元。截至2017年末,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3082.57萬筆、75602.83億元,個人住房貸款余額45049.78億元,個人住房貸款率87.27%。
《報告》顯示,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比同期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基準利率低1.65~2個百分點,2017年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可為貸款職工節約利息支出1944.70億元,平均每筆貸款可節約7.63萬元。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為,公積金貸款利率低,對部分購房者來說意義非常大。以北京為例,公積金貸款上限120萬,如果與商業貸款相比,同樣是首套房貸款,25年貸款期,月供差價達到了1442元,貸款25年總的利息差達43.28萬。
不過,住房公積金支持住房消費方面也存在一個問題,就是與房價相比貸款額度偏低。
“以北京為例,公積金貸款上限120萬,在房屋總價多在500萬以上的情況下,意味著能使用公積金的群體基本都是首付能力很強的購房者。”張大偉認為,偏低的貸款上限約束了住房公積金的作用,只能被首付能力高的人使用。
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公安部近期聯合印發《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規範改進提取政策。優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提取額度要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合理確定並及時調整。重點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在繳存地或戶籍地購買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炒房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