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2013年至2016年9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101.8萬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01萬人。2013至2015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立案、結案、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數量逐年上升。
從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五次、六次全會報告公布的數據看,2013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17.2萬件,結案17.3萬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8.2萬人。2014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22.6萬件,結案21.8萬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3.2萬人。2015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33萬件,結案31.7萬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3.6萬人。據日前中央紀委通報的2016年前三季度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紀律審查數據,2016年1~9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立案29萬件,處分26萬人。
十八大以來查處的中管幹部覆蓋了31個省區市。截至目前,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開發布的紀律審查消息中,接受組織調查的中管幹部共計109人,其中省區市70人。此外,不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國企和金融單位也有被查處的中管幹部,涉及司法、金融、環保、安監、體育等多個領域。
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問題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黨員領導幹部,這三種情況同時具備的是執紀審查的重中之重。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2015年以來公開發布的72份中管幹部黨紀處分通報中,有46位出現“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等表述,不少領導幹部被指“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2016年1月1日,《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正式施行。梳理《條例》正式施行以來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布的28份中管幹部黨紀處分通報發現,26人出現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
在紀律審查環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列入紀律審查重點。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2016年以來公開發布的28份中管幹部黨紀處分通報中,79%的中管幹部都涉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
據新華社報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12月22日聽取國務院關於江蘇華達鋼鐵有限公司和河北安豐鋼鐵有限公司違法違規行為調查處理工作的匯報,強調指出,以鋼鐵煤炭行業為重點推進去產能是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落實“三去一降一補”任務的重要內容,針對調查發現的江蘇華達鋼鐵有限公司生產銷售“地條鋼”、河北安豐鋼鐵有限公司未批先建邊批邊建鋼鐵項目,予以嚴肅查處,對相關責任人嚴厲追責問責,並公開通報調查處理結果。
11月23日,針對發現的華達公司生產銷售“地條鋼”、安豐公司未批先建邊批邊建鋼鐵項目等頂風違法違規、嚴重幹擾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問題,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派出調查組分赴江蘇、河北,通過實地查看、座談交流、走訪暗訪、調閱資料等形式深入了解情況、發現問題。
調查發現,華達公司生產銷售“地條鋼”事件,屬於典型的頂風違法違規行為,且目前江蘇省“地條鋼”企業數量眾多、分布範圍廣、存在時間長,性質惡劣,影響極壞。
安豐公司新建設的鋼冶煉項目,屬於頂風違法違規、未批先建,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幹擾了鋼鐵行業化解產能過剩工作。這兩起事件也暴露出在去產能工作中,一些地方政府存在嚴重失察、貫徹執行國家政策不力、未按規定上報、行政效率低下等問題,必須舉一反三、引以為戒。
為嚴肅黨紀國法,確保中央政令暢通、令行禁止,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對兩起事件進行嚴肅處理和嚴厲問責。
一是責成江蘇、河北兩省政府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
二是給予江蘇省副省長馬秋林行政記過、河北省副省長張傑輝行政警告處分。江蘇、河北兩省分別對111名責任人和27名責任人進行問責。
三是責令江蘇省對全省生產銷售“地條鋼”、新增鋼鐵產能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徹底整治;責令河北省限期拆除安豐公司原有全部老舊1000立方米以下高爐、100噸以下轉爐。
四是在全國範圍內公開通報華達公司、安豐公司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情況。
五是國務院將組織開展對煤炭、鋼鐵、水泥、玻璃等行業落後產能的專項督查和清理整頓。
要通過對兩起事件的查處,發揮負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確保去產能和淘汰落後產能工作順利推進。
第一財經記者6日從湖北省紀委獲悉,2016年,該省紀檢監察機關立案22381件,處分20561人,通過開展執紀審查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3.87億元。其中,立案審查廳局級幹部案件115件、已處分105人,立案審查縣處級幹部案件1021件、已處分847人。
13廳官被“斷崖式”處理
據湖北省紀委常委、省監察廳副廳長張家洪介紹,十八大以來,湖北省紀委立案總數是十七大期間的2倍多,其中廳局級幹部案件數更是十七大期間的3倍多。2016年查辦案件數量繼續保持15.4%的增幅。
2016年,湖北繼續加強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全省查辦各級“一把手”案件1025件,同比增長52.9%,省紀委對9名涉嫌違紀的現任縣(市、區)委書記立案審查。
與此同時,全省處置問題線索38412件,同比增長30.8%。其中,通過初步核實、談話函詢、適當處理等方式處置後予以澄清了結的問題線索12600件,從而保護了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
湖北省紀委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方針,全省組織處理4053人,同比增長347.8%,8名被立案審查的省管幹部因違紀情節較輕、認錯態度較好,被免於紀律處分,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等處理。給予黨紀政紀輕處分17350人,占處分總人數的84.4%;重處分3211人,占15.6%,13名廳局級幹部被“斷崖式”處理。
大數據技術精準肅“蠅貪”
第一財經記者註意到,湖北省紀委還運用大數據技術,精準肅“蠅貪”。去年,湖北省紀委組織全省114個縣、市、區,運用大數據對2014年以來城鄉低保、農村危房改造等8項惠民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在大數據技術的“透視眼”下,再小的違紀金額也查得出來。廣水市馬坪鎮胡家巖村村委會副主任葉華高將本村5.96畝糧食直補面積劃到自己名下,4年多領糧食補貼資金共計1918.49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據張家洪介紹,湖北省查實一批違規領取補貼的領導幹部及其家屬、財政供養人員、村幹部及其家屬等“三類重點人群”,立案調查5204人,21930名黨員幹部主動上交違紀違規資金9807萬元。開展農村集體“三資”監管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300人,組織處理537人,刑事處理25人。全省鄉鎮紀委立案10312件,查處農村案件9717件,分別增長27.5%和22.3%。
“2016年,全國共處分鄉科級及以下幹部39.4萬人,增長24%,其中處分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7.4萬人,增長12%。”這是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工作報告中的一組數據。增長的數據,從一個方面體現了過去一年嚴查基層“微腐敗”的力度,也表明了治理工作依然任重道遠。
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作工作報告(圖:中紀委監察部網站)
2月7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刊發署名完顏平的文章中披露,中央紀委去年一年,對問題反映集中的21個縣市旗、164個扶貧領域腐敗問題重點督辦,對40起典型案例通報曝光,壓實責任,喚醒擔當,有力推動了對基層“微腐敗”的治理。
文中指出,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治理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同樣沒有完成時。基層“微腐敗”造成的是“大禍害”,損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人民群眾的獲得感。
數據顯示,2015年7月至2016年末,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每月通報”欄目共分18批次通報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2047起。其中,涉及民生資金管理使用和扶貧領域的問題相當突出,有的甚至在群眾的“救命錢”上動心眼、下黑手,引發群眾的強烈不滿,某種程度上造成了黨群幹群間的疏離與隔閡。
深交所3月21日晚間發布公告,對嘉凱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浙江國大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給予公開譴責處分。國大集團未對其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非二級市場買入股份的行為進行預披露。
經查明,嘉凱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浙江國大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存在以下違規事實:截至2016年11月24日,國大集團持有嘉凱城股份174,207,200股,占嘉凱城總股本的9.65%,為嘉凱城持股5%以上股東。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1日期間,國大集團通過本所證券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減持嘉凱城股份12,415,000股,其中有5,992,800股為非二級市場買入的股份,占嘉凱城總股本的0.33%。國大集團未按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幹規定》(證監會公告〔2016〕1號)第八條的規定,對其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非二級市場買入股份的行為進行預披露。
國大集團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4條和第3.1.8條的規定。
鑒於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依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7.2條的規定,經本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議通過,本所作出以下處分決定:
對浙江國大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予以公開譴責的處分。
對於浙江國大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上述違規行為和本所給予的處分,本所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並向社會公布。
據中金所30日消息,近日,為認真貫徹落實證監會“依法、從嚴、全面”的監管要求,堅決維護市場秩序,督促會員合規經營,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中金所”)對出現內部管理不善的興業期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業期貨”)采取了監管措施。
經調查,2017年3月17日9:30,由於興業期貨內部管理不善、業務操作失誤、應急處置不當,該公司錯誤對其資管產品以漲停價格進行了大額買平交易,導致中證500股指期貨IC1706合約價格出現瞬間大幅波動。根據有關業務規則,中金所當天對興業期貨進行了現場檢查,並及時采取了口頭警示、約見談話、限期說明情況、責令整改等措施。在此基礎上,根據最新調查情況,中金所還對興業期貨采取了書面警示、責令處分有關人員等監管措施。
中金所有關負責人表示,期貨公司應增強會員責任意識,健全風險控制和內部管理制度,完善業務操作流程,並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敏感性和應急處置能力,提升從業人員業務和風險管理水平。今後,中金所也將持續加強金融期貨市場監管,切實保障投資者利益,努力維護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2013年至2017年底,共立案查處違規違紀案件260余起,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近400人次,其中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近100人次。”這是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黨組紀檢組近日公布的正風肅紀“成績單”。
執紀問責唯有敢於動真碰硬,才能真正形成震懾。幾年來,中核集團黨組紀檢組堅持對違規違紀問題尤其是涉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露頭就打、一寸不讓,持續加大力度從嚴查處。
在查辦違紀問題同時,中核集團黨組紀檢組以集中通報曝光的形式,對違紀人員逐一點名道姓、“自曝家醜”強化教育警示,重在形成震懾。2016年11月,中核集團黨組在警示教育大會上,集中通報了17起30余名黨組管理幹部的違紀涉法案件查處及問責情況。
中核集團黨組紀檢組在2016年底,對2013年以來超標準購置公務用車、使用辦公用房,違規發放薪酬補貼等問題開展“拉網式”排查,推動各業務板塊和成員單位開展專項清理整改。在4個月的集中整治中,中核集團100多家主要成員單位共清退違規違紀款項5000余萬元,對1000余人批評教育,對20余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
發現問題就要及時整改。2017年以來,中核集團黨組紀檢組先後對7家單位下達直指問題要害的《紀律檢查建議書》,對相關單位涉及集資建房、物資采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方面20多個重點問題提出紀律檢查建議。同時建立問題臺賬,明確責任時限,對發出的問題整改建議跟蹤問效,掛號銷賬,定期檢查監督,確保問題整改落實到位。
近年來,中核集團黨組紀檢組對各單位監督執紀工作情況及近五年受處分的400余名黨員幹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狀況進行“雙回訪”,充分體現監督執紀的“力度”與組織關愛的“溫度”。此外,集團黨組紀檢組用好專題民主生活會這個有力抓手,組織黨員幹部,尤其是違紀黨員幹部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剖析根源、講透病因,引導黨員幹部通過組織幫助、身邊同誌批評、自我反思,真正補足精神之“鈣”。(何紀)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據深交所公眾號,深交所2018年度會員大會以非現場形式召開,其中審議《深圳證券交易所章程(2018年修訂草案)》是本次會員大會的重要議程之一。
《章程》修訂草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了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三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和中國證監會黨委決策部署,認真落實了修訂後的《管理辦法》新要求,修訂內容主要包括:
一是完善全面加強黨的領導相關規定。進一步明確黨委發揮政治領導核心作用,依照規定討論和決定重大事項,保證監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得到全面貫徹落實;明確堅持黨對重大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對於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以及大額資金運作等事項,在提交理事會審議前須經黨委會審議通過。
二是強化交易所一線監管職能。進一步拓展交易所職能範圍,增加交易所決定證券暫停、恢複和重新上市,提供非公開發行證券轉讓服務,對證券服務機構進行監管,開展投資者保護等職能,並將債券發行人等主體納入監管範圍;進一步豐富交易所一線監管手段,明確“懲罰性違約金”作為紀律處分,新增“出具監管建議函”的監管手段;完善會員客戶交易行為管理職責;強化交易所風險防控職責。
三是優化交易所治理結構。進一步完善理事會、總經理和監事會的職權;修改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監事長提名相關規定;明確理事會、監事會決議向中國證監會報告的制度。
四是完善相關程序規定。新增相關市場主體可以申請聽證和複核的規定,充分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完善會員大會表決方式,為建立會員大會常態化召開機制創造條件。
下一步,深交所將深入貫徹全面依法治市、依法治所的要求,在完成本次《章程》修訂草案及證券上市協議修訂的基礎上,繼續紮實推進《管理辦法》相關內容的落地。修訂《股票上市規則》《公司債券上市規則》《會員管理規則》等業務規則,完善《業務規則制定辦法》《會議工作規則》等內部規定,多舉並進,內外兼修,切實完善交易所組織運行和一線監管的規則制度基礎,為健全資本市場法治添磚加瓦,為新時代建設世界一流的證券交易所和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資本市場保駕護航。
據深交所消息,4月30日是上市公司年度報告和一季度報告的最後“交卷日”。4月27日晚間,成都華澤鈷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華澤)、深圳康達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達爾)、山東地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地礦)、凱迪生態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迪生態)、湖南千山制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千山藥機)等五家公司披露無法在限定期限內披露2017年年度報告、 2018年第一季度報告的公告。對此,深交所在第一時間啟動對前述五家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的紀律處分程序,並提請立案稽查。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定期報告尤其是年度報告是上市公司強制性信息披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投資者全面了解公司生產經營、財務狀況的重要信息來源。一直以來,深交所秉承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理念,高度重視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密切關註公司定期報告披露進展情況,特別是對於可能無法按期披露定期報告的高風險公司,以電話問詢和發函關註等多種方式要求上市公司和會計師做好定期報告編制工作,並及時充分地向市場揭示風險。針對*ST華澤2017年年度審計費用支付沒有著落的情況,先後發出問詢、關註函4份,約談會計師,督促公司及時披露風險;針對康達爾兩次股東大會審議聘任年審會計師遭遇卡殼,先後兩次發出關註函督促公司盡早落實年度財務報告的審計事項,盡早向市場披露年報可能無法按期披露的風險;針對山東地礦以辦公樓出資的年底突擊創利交易,連續發出2份關註函,督促公司切實履行依法合規披露財務信息的義務;針對凱迪生態業績變臉,通過發函、約見、債券停牌等一系列措施,打好“監管組合拳”;針對千山藥機數億元的違規對外擔保、債務到期未能清償等事項,及時發函督促公司充分揭示風險並要求公司合理預計年度報告的披露情況。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是一條不可逾越的“監管紅線”。《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均對定期報告披露期限作出了嚴格規定,深交所對上市公司“觸碰紅線”的行為一貫從嚴監管、絕不姑息。
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對於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的情形,*ST華澤、康達爾、山東地礦、凱迪生態的股票自5月2日開市起停牌;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披露年度報告的,相關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兩個月內仍未披露的,相關股票將被實施暫停上市;被實施暫停上市後兩個月內仍未披露的,相關股票將被終止上市。根據《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千山藥機的股票於5月2日停牌一天;6月30日前仍未披露年度報告的,公司股票將被實施暫停上市;被實施暫停上市後一個月內仍未披露的,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強調,上市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嚴格遵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及時、公平地履行定期報告披露義務,確保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深交所將繼續深化依法全面從嚴監管,切實履行一線監管職責,堅持依法治市、依規治市,對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查處,絕不手軟,持續凈化市場生態環境,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