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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蘭名物考(一)先秦時期北方並無栽培國蘭的證據

古蘭名物考(一)先秦時期北方並無栽培國蘭的證據

   
      狹義的蘭僅指國蘭                            洋蘭屬於廣義的蘭花

前言

  「名者,實之賓也」,名實理應相符。但問題是名稱是死,人腦則靈巧多變。古今名實混淆,弄得繞纏不清的事例,可謂數不勝數。例如,香港的菠蘿包一般都沒有菠蘿,但鳳梨酥則一定有;假菠蘿(露兜勒)名稱十分老實,而「土製菠蘿」便只有上了年紀的人才明白其所指。翻開古籍,我們經常會見到「蘭」字。直到今天,不少人仍喜歡拿來替子女取名。但「蘭」究竟是指甚麼植物,是否就是今天的蘭花?相信便不是一般人會想到的。

  蘭科植物種類繁富,今天的統計已超過二萬種,數量僅次於菊科,是植物界的第二大家族。從中國園藝發展的角度看,「蘭」可有廣狹二義。廣義的蘭花是泛指所有蘭科(Orchidaceae)植物,包括香港花巿常見的蝴蝶蘭、加多利亞蘭、文心蘭等等。但傳統中國人喜歡栽種的蘭花,卻僅指狹義的「國蘭」,即蘭科蕙蘭屬(Cymbidium)的植物,例如春蘭、建蘭、墨蘭,並不包括洋蘭。情況一如「菊花」,廣義可泛指一切菊科(Asteraceae)植物,如萬壽菊、波斯菊、勳章菊之類,但國人一般是專指狹義的菊科菊屬(Chrysanthemum)花卉。

  今天不少以「蘭」來命名的植物,諸如君子蘭、米仔蘭、蟹爪蘭、風雨蘭、吊蘭……,通通都是冒牌假貨,跟蘭花風馬牛不相及。而這種名實混淆的現象,由來已久。早在南宋時,學者陳傅良(1141~1203)便曾撰寫《盜蘭說》一文,譏諷這種胡亂以「蘭」來替植物取名的現象。但事實上,究竟是誰是真正的盜竊者,襲取了他人名號,細究起來也不好說。以下嘗試就古代文獻的記載,對此問題略作探析。


一、 先秦時期北方並無栽培國蘭的證據

  古代中國的政治、經濟、文化重心,皆在北方黃河流域。南方後來居上,趨勢發端於六朝,奠定於南宋,完成於明清。因此,先秦時代的文獻,其中以五經為代表的儒家經典,大致上可視為黃河流域的文化結晶。

  經籍中提及「蘭」字很多,其中有些只是隻言片語,例如《周易.繫辭上》所謂「同心之言,其臭如蘭」,光憑此自然無法決定是甚麼植物。經過分析資料,我們首先看到一現象,古「蘭」深入日常生活,具有近同衣食的地位。例如《禮記.內則》有此記載:「婦或賜之飲食、衣服、布帛、佩帨、茞蘭,則受而獻諸舅姑。」意即媳婦若受到娘家餽贈東西,應先獻給家翁和家姑。衣服、布帛、佩巾之類都很易理解,但何解會向出嫁了的女兒送贈茞蘭(芷蘭),便有點奇怪了。我們只有瞭解古「蘭」具有近乎宗教的涵意,有別於一般園藝觀賞花卉,才可揭開謎團。而絕大部份有關古「蘭」的資料,皆可確定所指的,並非今人所栽植的「國蘭」類植物。


甲、吉蘭征夢

  今天的河南省,古代稱為中原。春秋時代的鄭國,疆域就在河南省境內。鄭國有國君鄭穆公,姓姬名蘭,一些著名故事,例如弦高犒師、燭之武退秦師等,皆與他有關。至於他取名的由來,根據《左傳》宣公三年的記載:

  初,鄭文公有賤妾曰燕姞,夢天使與己蘭,曰:「余為伯鯈。余,而祖也,以是為而子。以蘭有國香,人服媚之如是。」既而文公見之,與之蘭而御之。辭曰:「妾不才,幸而有子,將不信,敢征蘭乎。」公曰:「諾。」生穆公,名之曰蘭。......穆公有疾,曰:「蘭死,吾其死乎,吾所以生也。」刈蘭而卒。

相傳鄭穆公的母親燕姞(按:這是春秋時代位於河南省的南燕國,姞姓,不是位於河北省,日後戰國七雄之一的姬姓燕國),是位「賤妾」,某天做夢見到自己的祖先伯鯈,並送她「蘭」,說是賜她一個兒子。「以蘭有國香,人服媚之如是」,意思就是說蘭有香氣,人人喜愛它。後來,鄭文公遇到燕姞,要求「寵御」她,燕姞卻推辭,說怕自己地位低微,並無名份,萬一有了身孕,如何能夠證明是鄭文公經手。她要求鄭文公把他帶來的「蘭」送給她作信物。後來,她果然誕下鄭穆公。《史記.鄭世家》的記載大致相同,「(燕姞)以夢告文公,文公幸之,而予之草蘭為符。遂生子,名曰蘭。」「符」就是信物、證據之意。

  今天的男士,往往也會在求愛前送贈異姓玫瑰花。但細心分析這個故事,此「蘭」不會是國蘭的鮮花。因為作為證物,燕姞至少要確保,由她懷孕直到誕下麟兒,這東西不能萎謝或者變質;同時,這件東西必須具備一定的直觀性,大家一望便知道,就是鄭文公所有。隨隨便便找件東西,人將不相。顯然,縱使是盆栽的國蘭,也不具備如此條件。最合理的推斷,燕姞其實是要求鄭文公把他身上佩戴的「蘭草香囊」解下來,作為證物。諸侯王室御用的衣物,具有一定的形制式樣,普通人難以偽造。順此思路,伯鯈所謂「人服媚之」,「服」也絕對不是服食之意。「服媚」也不應是一個整詞。杜預注:「媚,愛也。」近人楊伯峻《春秋左傳注》:「『服媚』之者,佩而愛之也。」楊注可謂確解,因為屈原《離騷》正正就有「紉秋蘭以為佩」的詩句,即把秋蘭縫紉為佩袋。「服媚」就是佩帶蘭草,香氣人人喜愛。

  順帶一提,鄭穆公臨終的「刈蘭而卒」故事,如果順著《左傳》的文氣直解,便是鄭穆公生病後,他認為蘭是命根,蘭死他亦會死,於是便割取蘭草,然後身亡。如此,就是主動送自己登程上路,顯然是有點莫名其妙。首先,這裏的蘭不會是盆栽,更不會是當初鄭文公送給他母親的那盆蘭花。莫說鄭穆公活到四十多歲,盆栽國蘭若不分株繁殖,不能活得如此長久。何況,所謂「刈」,就是用鎌銍之類的刀具收割之意。盆栽的話,隨手便可拔掉,用不著刈。比較順適的理解,應該是「刈蘭」原屬平常的事情,蘭草長高了,便要收割取用。碰巧鄭穆公患病,偶然看到,覺得是不祥預兆,不久亦病逝。


乙、上巳秉蕑

  鄭文公身上所以佩蘭,配合當時鄭國民間的風俗習慣看,主要目的應該是辟邪。《詩經.鄭風》有〈溱洧〉一詩,其首章曰:

  溱與洧,方渙渙兮。士與女,方秉蕑兮。女曰觀乎?士曰既且。且往觀乎!洧之外,洵訏且樂。維士與女,伊其相謔,贈之以勺药。

這是一首描述士女嬉戲遊春的民歌。一般皆同意,「蕑」字即「蘭」字。據唐代隋堅《初學記》所引《韓引章句》,謂:「鄭國之俗,三月上巳,於溱、洧兩水之上,招魂續魄,秉蘭拂除不祥。」三月三日上巳節,行修禊事以祓除不祥,乃中國自古以來的民間風俗。暮春時節,氣溫漸暖,春意盎風,鄭國的青年男女,也相約於溱河與洧河上(今河南中部雙洎河及其支流),人各手執蘭草,又互贈芍藥(也是香草一種,不是今天的花相芍藥)。前者是取其芳香辟邪,後者則是求偶訂情。

  同樣,這裏的蘭草,不管是鮮活植物,抑或乾燥香草,總之絕對不會是國蘭,因為黃河流域地處北溫帶,並無野生蘭花。有人或強辯,說先秦時代黃河流域氣溫較今天為高,氣候既有變遷,則野生蘭花也是有可能的。但問題是,縱使偶有野蘭,也不可能是漫山遍野,隨手拾取,人人秉執的。說這種話的人,首先得要承認,國蘭就是如此粗賤之物。真的想問問,他們能夠同意嗎?十分簡單的道理,要形成一種習俗,取材必須是方便易得的,否則便不會是集體行為。正如唐朝只有㶚陵折柳的風俗,但不會是㶚陵折梅或折菊,因為後者在數量上不能得到保證。

  三國時,東吳人陸璣(261~303)撰有《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一書,他的解釋說:「蕑即蘭,香草也,主殺蟲毒,用於沐浴,祓除不祥。」毋庸置疑,若是配合以下一則故事看,陸璣之語,可謂是權威而又最符合實際的注釋。


丙、浴以蘭湯

  先秦時代,蘭草主要的用途,是「祓除不祥」,韓非子提供了一個很有力旁證。我們知道,鄭國在戰國之初便為韓國所吞滅,韓國疆域大致上同於鄭國,首都是新鄭(即今鄭州),而韓非子也就是河南人士。《韓非子.內儲說下》記載一個燕國男人李季有趣的故事,謂:

  燕人李季好遠出,其妻私有通於士,季突至,士在內中,妻患之,其室婦曰:「令公子裸而解髮直出門,吾屬佯不見也。」於是公子從其計,疾走出門,季曰:「是何人也?」家室皆曰:「無有。」季曰:「吾見鬼乎?」婦人曰:「然。」「為之奈何?」曰:「取五姓之矢浴之。」季曰:「諾。」乃浴以矢。一曰浴以蘭湯。

簡單地說,李季常作出門遠遊,其妻與人私通。有次碰巧李季回家,撞個正著。於是妻子和侍婢急中生智,叫奸夫裸體而出。李季驚問是何人,眾人齊聲說沒有看見任何人,反指李季白晝見鬼。這個故事的寓意是,假如國君不懂得運用權術來駕御臣下,那麼反過來,臣下便會串通一起去欺蒙他。就像那位戇男李季,不獨戴了綠頭巾,還被妻婢愚弄,安排「取五姓之矢浴之」。淋浴目的當然是想辟邪驅鬼。

  根據韓非子自注,這個故事的另一版本是「浴以蘭湯」。顯然,前者所謂用人屎(矢)來淋浴驅邪,不會是現實行為(至少不會普遍),但卻較能增強喜劇的效果,而後者才是當日民間真正的風俗習慣。我們知道,澤蘭、佩蘭、藿香、薄荷一類的香草植物,氣味偏於重濁,跟蘭花的清幽之香,截然不同。前者對於鬼神,人們直覺上具有一種鎮攝作用,後者便不能了。(這點我們廣府人最能明白,每逢過年時節,又或遇到霉運阻厄,多喜以柚子葉煲水來淋浴,藉以祓除不祥,豈曾見過有人會用法國香水來辟邪)。更不要說,「湯」即熱水。乾燥中藥經過煮熱後,更能發揮精油的香味;相反,假如是蘭花,一經熱水燙熟,花香便會立即消失。因此,「浴以蘭湯」的蘭,絕對不會是國蘭,這點可無疑問。


丁、王者香草

  今本《論語》並無任何孔子與蘭有關連的記載,但據東漢末年蔡邕所著的《猗蘭操》,說「孔子自衛反魯,隱谷之中,見香蘭獨茂,喟然歎曰:『夫蘭當為王者香草,今之獨茂與眾草為伍。』」這段話歷來為藝蘭者所津津樂道,自此國蘭亦冠上「王者香」的美號(我每次見到這名字,便不期然會想到四大右派之一章乃器先生的最後一位夫人)。

  首先,先從史源的角度說,孔子是公元前五百年的人,蔡邕(133~192)活於東漢末年,上下相差七百年,這近同我們今天談論宋明之間的事情,年代頗遙遠。何況這還是一條孤證,極可能只是一則民間傳說而已。

  更重要者,即使撇開史料的真偽不談,問題一如〈溱洧〉之詩。所謂「今之獨茂」,茂就是繁茂、茂盛之意。而「猗蘭」之「猗」,也是此意。如《詩經.衞風.淇奧》:「瞻彼淇奧,綠竹猗猗」,《毛傳》釋曰:「猗猗,美盛貌。」假如只是零星的三兩株,便不能說是猗茂了。而黃河下遊衛、魯之地,古代也不應該有一大片生長的野生國蘭。所以,蔡邕這條文獻資料,後人也不能拿來作為證明孔子曾經讚頌過國蘭的證據。

  所謂「王者香草」,必須認清楚,原句之意是指「王者」所用的「香草」,並不是說擁它有「王者級數香氣」的花草。國蘭本來不屬於香草植物,它只有花香,植株本身並無香氣。孔子畢生的志願是尊王攘夷,恢復周禮。「王」必指周天子無疑。所謂「王者香草」,就是說它應該為王者所用,而今卻淪落荒野,與眾草為伍,這自然只是孔子自憐自傷的譬況。


戊、芝蘭之室

  孔子另有一段廣為後人引用有關「蘭」的說話,是出自《孔子家語》。

  孔子曰:與善人交,如入芝蘭之室,久而不聞其香,則與之俱化。與不善人居,如入鮑鱼之肆,久而不聞其臭,亦與之化矣。

按:《孔子家語》一書屬於後人偽托的作品,編著者其實是漢魏之際的經學家王肅(195~256)。今天學術界對此一般無多大異議,可視作定論。芝蘭即茝蘭,或作芷蘭。〈岳陽樓記〉所謂「岸芷汀蘭」,其實皆應是香草。本來,單說「芝蘭之室」,對於確定「蘭」是何類植物,並無舉足輕重作用。但一般人容易在此產生疑問,故而值得稍作深入分析。

  我們知道,香草性味重濁,一般除非數量極大,否則不容易透過空氣傳遠。通常是要人用手撥弄、搓揉,才能嗅到其中香氣。相反,國蘭花味清幽,一株吐芳,頓時滿室生香。如此,「芝蘭之室」的蘭,應該是指蘭花,而不是香草了。

  分析這問題,首先,能否嗅到香氣,要視乎數量的多寡。正如放上少量的鮑魚,也不一定能讓人感覺得到。所以要說「鮑魚之肆」,是賣鮑魚的商店,那才一定不會嗅不到。同樣道理,假如房屋是用來貯存大捆大紮的蘭草,就像中藥店那樣,自然也能使人嗅到明顯的味道。

  同時,中國古代還有使用火燒蘭艾之類作煙薰的用法,只是文獻直接的記載較少而已。《白虎通.考黜》引《王度記》曰:「天子鬯,諸侯薰,大夫杞蘭,庶人艾。」按:《白虎通》又謂:「鬯者,芬香之至也。.....陽達於牆屋,入於淵泉,所以灌地降神也。」鬯既可指用香草鬱金所釀製的酒(其香味能上達天庭,使神靈降臨),亦可指香草自身。例如《詩經.大雅.江漢》:「秬鬯一卣」,《毛傳》便釋曰:「鬯,香草也」。這裏既以鬯、薰、蘭、艾四者並列,而後三者皆植物,故鬯也當作解作香草。

  至於薰,按照等差的遞減,是指比鬯稍差,而又比蘭、艾為高級的香草,一般皆視為蘭蕙的「蕙」本字。張揖《廣雅》:「薰草,蕙草也」;題為晉代嵇含所撰的《南方草本狀》亦謂:「蕙草,一名薰草,葉如麻,兩兩相對,氣如靡蕪,可以止癘,出南海」;李時珍《本草綱目.草部三.零陵香》:「古者燒香草以降神,故曰薰,曰蕙。蕙者薰也,惠者和也。《漢書》云:『薰以香自燒』,是矣。或云:古人祓除,以此草熏之,故謂之薰,亦通。」按《漢書.龔勝傳》謂:「薰以香自燒,膏以明自銷」,而《太平御覽》卷983〈香部三〉引《蘇子》則作「蘭以芳自燒,膏以肥自焫」。看來,古人將蘭蕙以火燒來取香,亦是文獻足徵的。

  如是,所謂「芝蘭之室」,既可指房室貯放大量香草,亦可指用蘭芷香薰過。當然,也可指擺放蘭花。所以,這句話其實跟「同心之言,其臭如蘭」一樣,自身不能確定是何所指,自然也不能拿來論證中國人栽培國蘭已有三千年歷史了。相反,我們透過先秦其他文獻資料的對比,大部份所謂的「蘭」,都可確定不會是今天的國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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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蘭名物探析(一)先秦時期北方並無栽培國蘭的證據

古蘭名物探析(一)先秦時期北方並無栽培國蘭的證據

   
      狹義的蘭僅指國蘭                            洋蘭屬於廣義的蘭花

前言

  「名者,實之賓也」,名實理應相符。但問題是名稱是死,人腦則靈巧多變。古今名實混淆,弄得繞纏不清的事例,可謂數不勝數。例如,香港的菠蘿包一般都沒有菠蘿,但鳳梨酥則一定有;假菠蘿(露兜勒)名稱十分老實,而「土製菠蘿」便只有上了年紀的人才明白其所指。翻開古籍,我們經常會見到「蘭」字。直到今天,不少人仍喜歡拿來替子女取名。但「蘭」究竟是指甚麼植物,是否就是今天的蘭花?相信便不是一般人會想到的。

  蘭科植物種類繁富,今天的統計已超過二萬種,數量僅次於菊科,是植物界的第二大家族。從中國園藝發展的角度看,「蘭」可有廣狹二義。廣義的蘭花是泛指所有蘭科(Orchidaceae)植物,包括香港花巿常見的蝴蝶蘭、加多利亞蘭、文心蘭等等。但傳統中國人喜歡栽種的蘭花,卻僅指狹義的「國蘭」,即蘭科蕙蘭屬(Cymbidium)的植物,例如春蘭、建蘭、墨蘭,並不包括洋蘭。情況一如「菊花」,廣義可泛指一切菊科(Asteraceae)植物,如萬壽菊、波斯菊、勳章菊之類,但國人一般是專指狹義的菊科菊屬(Chrysanthemum)花卉。

  今天不少以「蘭」來命名的植物,諸如君子蘭、米仔蘭、蟹爪蘭、風雨蘭、吊蘭……,通通都是冒牌假貨,跟蘭花風馬牛不相及。而這種名實混淆的現象,由來已久。早在南宋時,學者陳傅良(1141~1203)便曾撰寫《盜蘭說》一文,譏諷這種胡亂以「蘭」來替植物取名的現象。但事實上,究竟是誰是真正的盜竊者,襲取了他人名號,細究起來也不好說。以下嘗試就古代文獻的記載,對此問題略作探析。


一、 先秦時期北方並無栽培國蘭的證據

  古代中國的政治、經濟、文化重心,皆在北方黃河流域。南方後來居上,趨勢發端於六朝,奠定於南宋,完成於明清。因此,先秦時代的文獻,其中以五經為代表的儒家經典,大致上可視為黃河流域的文化結晶。

  經籍中提及「蘭」字很多,其中有些只是隻言片語,例如《周易.繫辭上》所謂「同心之言,其臭如蘭」,光憑此自然無法決定是甚麼植物。經過分析資料,我們首先看到一現象,古「蘭」深入日常生活,具有近同衣食的地位。例如《禮記.內則》有此記載:「婦或賜之飲食、衣服、布帛、佩帨、茞蘭,則受而獻諸舅姑。」意即媳婦若受到娘家餽贈東西,應該先獻給家翁和家姑。衣服、布帛、佩巾之類都很易理解,但何解會對出嫁了的女兒送贈茞蘭(芷蘭),便有點奇怪了。我們只有瞭解古「蘭」具有宗教上的功能(辟邪與通神),有別於一般園藝觀賞花卉,才可揭開謎團。而大部份有關古「蘭」的資料,皆可確定所指的,並非今人所栽植的「國蘭」植物。


甲、吉蘭征夢

  今天的河南省,古代稱為中原。春秋時代的鄭國,疆域就在河南省境內。鄭國有國君鄭穆公,姓姬名蘭,一些著名故事,例如弦高犒師、燭之武退秦師等,皆與他有關。至於他取名的由來,根據《左傳》宣公三年的記載:

  初,鄭文公有賤妾曰燕姞,夢天使與己蘭,曰:「余為伯鯈。余,而祖也,以是為而子。以蘭有國香,人服媚之如是。」既而文公見之,與之蘭而御之。辭曰:「妾不才,幸而有子,將不信,敢征蘭乎。」公曰:「諾。」生穆公,名之曰蘭。......穆公有疾,曰:「蘭死,吾其死乎,吾所以生也。」刈蘭而卒。

相傳鄭穆公的母親燕姞(按:這是春秋時代位於河南省的南燕國,姞姓,不是位於河北省,日後戰國七雄之一的姬姓燕國),是位「賤妾」,某天做夢見到自己的祖先伯鯈,並送她「蘭」,說是賜她一個兒子。「以蘭有國香,人服媚之如是」,意思就是說蘭有香氣,人人喜愛它。後來,鄭文公遇到燕姞,要求「寵御」她,燕姞卻推辭,說怕自己地位低微,並無名份,萬一有了身孕,如何能夠證明鄭文公是經手人。她要求鄭文公把「蘭」送給她作為信物。後來,她果然誕下鄭穆公。《史記.鄭世家》的記載大致相同,「(燕姞)以夢告文公,文公幸之,而予之草蘭為符。遂生子,名曰蘭。」「符」就是信物、憑證之意(戰國時便有著名的信陵君虎符救趙的故事)。

  今天的男士,往往也會在求愛前送贈異姓玫瑰花。不過,細心分析這個故事,此「蘭」不會是國蘭的鮮花,鄭穆公沒理由帶著蘭花四處走。更重要者,作為證物,燕姞至少要確保,由她懷孕直到誕下麟兒,這東西不能萎謝或者變質;同時,這件東西必須具備一定的直觀性,大家一望便知道,就是鄭文公所有。隨隨便便找件東西,人將不相。顯然,縱使是盆栽的國蘭,也不具備如此條件。最合理的推斷,燕姞其實是要求鄭文公把他身上佩戴的「蘭草香囊」解下來,作為證物。諸侯王室御用的衣物,具有一定的形制式樣,普通人難以偽造。順此思路,伯鯈所謂「人服媚之」,「服」也絕對不是服食之意。「服媚」應該也不是一個整詞。杜預注:「媚,愛也。」近人楊伯峻《春秋左傳注》:「『服媚』之者,佩而愛之也。」楊注可謂確解,因為屈原《離騷》正正就有「紉秋蘭以為佩」之句,即把秋蘭縫紉為佩袋。「服媚」就是佩帶蘭草,香氣人人喜愛。

  順帶一提,鄭穆公臨終「刈蘭而卒」的浪漫故事,如果順著《左傳》的文氣直解,便是鄭穆公生病後,他認為蘭是命根,蘭死他亦會死,於是便割取蘭草,然後身亡。如此,就是主動地送自己登程上路,顯然是有點莫名其妙。首先,這裏的蘭不會是盆栽,更不會是有些人所理解,當初鄭文公送給他母親的那盆蘭花信物。莫說鄭穆公活到四十多歲,盆栽國蘭若不分株繁殖,不能活得如此長久。何況,所謂「刈」,就是用鎌銍之類的刀具收割之意。盆栽的話,隨手便可拔掉,用不著刈。比較順適的理解,應該是「刈蘭」原屬平常的事情,蘭草長高了,便要收割取用。碰巧鄭穆公患病,偶然看到,覺得是不祥預兆,不久亦病逝。

(按:《左傳》作者頗喜歡記述這類近於迷信的預兆故事,例如晉景公「病入膏肓」的故事,一位名叫有晨的小吏,夢到自己背負著晉景公升天,後來果然晉景公如廁時墮坑而卒,由小晨背出來,並以他來殉葬。故此范甯批評說:「左氏富而艷,其失也巫」。

乙、上巳秉蕑

  鄭文公身上所以佩蘭,配合當時鄭國民間的風俗習慣看,主要目的應是辟邪。《詩經.鄭風》有〈溱洧〉一詩,其首章曰:

  溱與洧,方渙渙兮。士與女,方秉蕑兮。女曰觀乎?士曰既且。且往觀乎!洧之外,洵訏且樂。維士與女,伊其相謔,贈之以勺药。

這是一首描述士女嬉戲遊春的民歌。一般皆同意,「蕑」字即「蘭」字。據唐代隋堅《初學記》所引《韓引章句》,謂:「鄭國之俗,三月上巳,於溱、洧兩水之上,招魂續魄,秉蘭拂除不祥。」三月三日上巳節,行修禊事以祓除不祥,乃中國自古以來的民間風俗。暮春時節,氣溫漸暖,春意盎風,鄭國的青年男女,也相約於溱河與洧河上(今河南中部雙洎河及其支流),人各手執蘭草,又互贈芍藥(也是香草一種,不是今天的花相芍藥)。前者是取其芳香辟邪,後者則是求偶訂情。

  同樣,這裏的蕑草,不管是鮮活植物,抑或乾燥香草,總之絕對不會是國蘭,因為黃河流域地處北溫帶,並無野生蘭花。有人或強辯,說先秦時代黃河流域氣溫較今天為高,氣候既有變遷,則野生蘭花也是有可能的。但問題是,縱使偶有野蘭,也不可能是漫山遍野,隨手拾取,人人秉執的。說這種話的人,首先得要承認,國蘭就是如此粗賤之物。真的想問問,他們能夠同意嗎?十分簡單的道理,要形成一種習俗,取材必須是方便易得的,否則便不會是集體行為。正如唐朝只有㶚陵折柳的風俗,但不會是㶚陵折梅或折菊,因為後者在數量上不能得到保證。

  三國時,東吳人陸璣(261~303)撰有《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一書,他的解釋說:「蕑即蘭,香草也,主殺蟲毒,用於沐浴,祓除不祥。」毋庸置疑,若是配合以下一則故事看,陸璣之語,可謂是權威而又最符合實際的注釋。


丙、浴以蘭湯

  先秦時代,蘭草主要的用途,是「祓除不祥」,韓非子提供了一個很有力旁證。我們知道,鄭國在戰國之初便為韓國所吞滅,韓國疆域大致上同於鄭國,首都是新鄭(即今鄭州),而韓非子也就是河南人士。《韓非子.內儲說下》記載一個燕國男人李季有趣的故事,謂:

  燕人李季好遠出,其妻私有通於士,季突至,士在內中,妻患之,其室婦曰:「令公子裸而解髮直出門,吾屬佯不見也。」於是公子從其計,疾走出門,季曰:「是何人也?」家室皆曰:「無有。」季曰:「吾見鬼乎?」婦人曰:「然。」「為之奈何?」曰:「取五姓之矢浴之。」季曰:「諾。」乃浴以矢。一曰浴以蘭湯。

簡單地說,李季經常出門遠行,其妻與人私通。有次碰巧李季回家,撞個正著。於是妻子和侍婢急中生智,叫奸夫裸體而出。李季驚問是何人,眾人齊聲說沒有看見任何人,反指李季白晝見鬼。這個故事的寓意是,假如國君不懂得運用權術來駕御臣下,那麼反過來,臣下便會串通一起去欺蒙他。就像那位戇男李季,不獨戴了綠頭巾,還被妻婢愚弄,安排「取五姓之矢浴之」。淋浴目的當然是想辟邪驅鬼。

  根據韓非子自注,這個故事的另一版本是「浴以蘭湯」。顯然,前者所謂用人屎(矢)來淋浴驅邪,不會是現實行為(至少不會普遍),但卻較能增強喜劇的效果,而後者才是當日民間真正的風俗習慣。我們知道,澤蘭、佩蘭、藿香、薄荷之類的香草植物,氣味偏於重濁,跟蘭花的清幽之香,截然不同。前者對於鬼神,人們直覺上具有一種鎮攝作用,後者便不能了。(這點我們廣府人最能明白,每逢過年時節,又或遇到霉運阻厄,多喜以柚子葉煲水來淋浴,藉以祓除不祥,豈曾見過有人會用法國香水來辟邪)。更不要說,「湯」即熱水。乾燥中藥經過煮熱後,更能揮發出精油的香味;相反,假如是蘭花,一經熱水燙熟,花香便會立即消失。因此,「浴以蘭湯」的蘭,絕對不會是國蘭,這點可無疑問。


丁、王者香草

  今本《論語》並無任何孔子與蘭有關連的記載,但據東漢末年蔡邕所著的《猗蘭操》,說「孔子自衛反魯,隱谷之中,見香蘭獨茂,喟然歎曰:『夫蘭當為王者香草,今之獨茂與眾草為伍。』」這段話歷來為藝蘭者所津津樂道,自此國蘭亦冠上「王者香」的美號(我每次見到這名字,便不期然會想到四大右派之一章乃器先生的最後一位夫人)。

  首先,先從史源的角度說,孔子是公元前五百年的人,蔡邕(133~192)活於東漢末年,上下相差七百年,這近同我們今天談論宋明之間的事情,年代頗遙遠。何況這還是一條孤證,極可能只是一則民間傳說而已。

  更重要者,即使撇開史料的真偽不談,問題一如〈溱洧〉之詩。所謂「今之獨茂」,茂就是繁茂、茂盛之意。而「猗蘭」之「猗」,也是此意。如《詩經.衞風.淇奧》:「瞻彼淇奧,綠竹猗猗」,《毛傳》釋曰:「猗猗,美盛貌。」假如只是零星的三兩株,便不能說是猗茂了。而黃河下遊衛、魯之地,古代也不應該有一大片生長的野生國蘭。所以,蔡邕這條文獻資料,後人也不能拿來作為證明孔子曾經讚頌過國蘭的證據。

  所謂「王者香草」,必須認清楚,原句之意是指「王者」所用的「香草」,並不是說擁它有「王者級數香氣」的花草。國蘭本來不屬於香草植物,它只有花香,植株本身並無香氣。孔子畢生的志願是尊王攘夷,恢復周禮。「王」必指周天子無疑。所謂「王者香草」,就是說它應該為王者所用,而今卻淪落荒野,與眾草為伍,這自然只是孔子自憐自傷的譬況。


戊、芝蘭之室

  孔子另有一段廣為後人引用有關「蘭」的說話,是出自《孔子家語》。

  孔子曰:與善人交,如入芝蘭之室,久而不聞其香,則與之俱化。與不善人居,如入鮑鱼之肆,久而不聞其臭,亦與之化矣。

按:《孔子家語》一書屬於後人偽托的作品,編著者其實是漢魏之際的經學家王肅(195~256)。今天學術界對此一般無多大異議,可視作定論。芝蘭即茝蘭,或作芷蘭。〈岳陽樓記〉所謂「岸芷汀蘭」,其實皆應是香草。本來,單說「芝蘭之室」,對於確定「蘭」是何類植物,並無舉足輕重作用。但一般人容易在此產生疑問,故而值得稍作深入分析。

  我們知道,香草性味重濁,一般除非數量極大,否則不容易透過空氣傳遠。通常是要人用手撥弄、搓揉,才能嗅到其中香氣。相反,國蘭花味清幽,一株吐芳,頓時滿室生香。如此,「芝蘭之室」的蘭,應該是指蘭花,而不是香草了。

  分析這問題,首先,能否嗅到香氣,要視乎數量的多寡。正如放上少量的鮑魚,也不一定能讓人感覺得到。所以要說「鮑魚之肆」,是賣鮑魚的商店,那才一定不會嗅不到。同樣道理,假如房屋是用來貯存大捆大紮的蘭草,就像中藥店那樣,自然也能使人嗅到明顯的味道。

  同時,中國古代還有使用火燒蘭艾之類作煙薰的用法,只是文獻直接的記載較少而已。《白虎通.考黜》引《王度記》曰:「天子鬯,諸侯薰,大夫杞蘭,庶人艾。」按:《白虎通》又謂:「鬯者,芬香之至也。.....陽達於牆屋,入於淵泉,所以灌地降神也。」鬯既可指用香草鬱金所釀製的酒(其香味能使神靈降臨),亦可指香草自身。例如《詩經.大雅.江漢》:「秬鬯一卣」,《毛傳》便釋曰:「鬯,香草也」。這裏既以鬯、薰、蘭、艾四者並列,而後三者皆植物,故鬯也當作解作香草。

  至於薰,按照等差的遞減,是指比鬯稍差,而又比蘭、艾為高級的香草,一般皆視為蘭蕙之「蕙」的本字。張揖《廣雅》:「薰草,蕙草也」;題為晉代嵇含所撰的《南方草本狀》亦謂:「蕙草,一名薰草,葉如麻,兩兩相對,氣如靡蕪,可以止癘,出南海」;李時珍《本草綱目.草部三.零陵香》:「古者燒香草以降神,故曰薰,曰蕙。蕙者薰也,惠者和也。《漢書》云:『薰以香自燒』,是矣。或云:古人祓除,以此草熏之,故謂之薰,亦通。」按《漢書.龔勝傳》謂:「薰以香自燒,膏以明自銷」,而《太平御覽》卷983〈香部三〉引《蘇子》則作「蘭以芳自燒,膏以肥自焫」。看來,古人將蘭蕙以火燒來取香,亦是文獻足徵的。

  如是,所謂「芝蘭之室」,既可指房室貯放大量香草,亦可指用蘭芷香薰過。當然,也可指擺放蘭花。所以,這句話其實跟「同心之言,其臭如蘭」一樣,自身不能確定是何所指,自然也不能拿來論證中國人栽培國蘭已有三千年歷史了。相反,我們透過先秦其他文獻資料的對比,大部份所謂的「蘭」,都可確定不會是今天的國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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