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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價廝殺仍難保吃上低價藥 藥品定價漏洞如何補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2/4573032.html

低價廝殺仍難保吃上低價藥 藥品定價漏洞如何補

第一財經日報 陸琨倩 2015-02-06 06:00:00

小藥廠由於受經濟技術標的制衡,需要將價格壓低,最後要麽流標,要麽虧損,到頭來,老百姓不得不選擇高價的藥品,隨著藥品招標大年的來臨,關於藥品中標制度的爭議也在持續,因為招標中的砍價仍難保證老百姓吃上低價藥。

[小藥廠由於受經濟技術標的制衡,需要將價格壓低,最後要麽流標,要麽虧損,到頭來,老百姓不得不選擇高價的藥品]

隨著藥品招標大年的來臨,關於藥品中標制度的爭議也在持續,因為招標中的砍價仍難保證老百姓吃上低價藥。

全國人大代表陳勇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透露,已經關註到藥品招標價格的爭議,他稱,今年上交的議案會涉及“雙信封”制度、單獨定價等藥價難題,“在安全性以及同等藥效的前提下,我們希望真正實現藥品能夠大幅降價,讓老百姓能夠享受到最便宜的藥品。”

上述提到的“雙信封”制度,其實便是目前藥品招標需要參照的經濟技術標與商務標兩個標準,藥企需要通過經濟技術標,即企業生產規模、配送能力、銷售額、行業排名、市場信譽等評審後,才有資格進入商務標書評審,而商務標環節註重價格比較。

廣州柏賽羅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貝慶生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雙信封制度導致了大企業高價中標,小企業低價中不了標,藥品就應該講質量,按仿制藥管理辦法,仿制藥質量不得低於被仿制藥,所以仿制藥質量和原研制者質量一樣是鐵一般的事實。”

在湖南省醫藥集中采購的藥品中,就有這樣的例子。“奧美拉唑腸溶膠囊的中標企業,同樣的規格,每顆的價格從0.075元到0.393元不等,價差相距好幾倍。”有報料人黃先生向本報記者反映。對此,湖南省藥品集中采購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是由於中標藥品的價格並不是單純以低價作為標準,經濟技術標排名高的企業,自然可以獲得高價。

而更讓黃先生難以接受的是擁有單獨定價的同類產品價格高得更離譜。黃先生對記者稱,“同樣以奧美拉唑腸溶膠囊為例,同樣的規格,常州四藥制藥的定價甚至高達3元,與最低價的0.075元價差相距40倍。同樣,奧美拉唑腸溶片中,有的企業的中標價格為0.245元,而阿斯利康的中標價格則高達12.077元。”

黃先生表示,“奧美拉唑主要是治療胃酸過多的,而且已經過了專利期,生產沒有什麽難度,成本也很低,你看報價都能報出0.075元就知道了,但為什麽差價還是這麽大?可笑的是,0.075元只相當於12.077元的零頭還不到。”貝慶生也認為,“單獨定價讓同一個中標品種價格相差十多倍,這是過往留下來的問題,應該解決。特別是像奧美拉唑這種,已經屬於仿制藥範疇。”

事實上,上述的“雙信封”制度以及單獨定價早就被業內詬病,一位行業觀察人士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兩種制度合力造成了一個結果,便是非單獨定價藥物低價廝殺,小藥廠由於受經濟技術標的制衡,需要將價格壓低,最後要麽流標,要麽虧損,到頭來,老百姓不得不選擇高價的藥品。

不過,一旦取消單獨定價,這便會涉及原研藥品(比如說外企過了專利保護期的進口藥品)與仿制藥品之間利益如何平衡的問題,陳勇認為,制定藥品招標方案,首先應該考慮老百姓能吃上藥,而且在相同的藥效下,越便宜越好,“企業總能找到利益平衡點。”

編輯:一財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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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實設計三大漏洞 昇柏山易招水患

2015-04-16  NM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生效後長實首個推售的新盤荃灣昇柏山,業主上月開始收樓。記者與驗樓師直擊現場,單位用料質素表面上中規中矩,但驗樓師直指單位設計及手工等問題多多,容易引致水患,業主勿掉以輕心。

家住荃灣區的Mary(化名)一直希望於同區置業,一三年終等到長實推出新盤昇柏山,雖然Mary對長實樓有戒心,但適逢當時《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剛實施,嚴格規管發展商售樓說明,加上她看過示範單位及清水樓後亦感滿意,遂以六百四十萬買入七百四十七呎的三房單位自住,呎價八千五百多元。樓書寫明昇柏山一四年九月落成,惟業主最後仍要等足年半,至今年三月尾才收樓。Mary不時查看網上業主論壇各業主的「收樓報告」,卻發現單位不少問題,她擔心之下向本刊求助。本刊請來驗樓師賴達明檢驗後,發現單位三大問題,尤以滲水問題最嚴重。

問題一:廚房地台無排水口

最初Mary坦言最滿意廚房設計,大讚發展商用料好,廚櫃間隔實用,但驗樓師賴達明檢驗後,卻明言廚房「好易出事」。他指出廚房地台並無排水口,鋅盆則沒有「滿水口」,容易釀成水浸:「如果住客唔記得閂水喉,(鋅盆)就會滿瀉,廚房地台無任何排水口,好容易浸出廳,會有水浸出現。」他續稱,屋宇署現時並無規定廚房地台須設排水口,不少新盤利用工作平台排水,但單位開則以一幅牆分隔工作平台及廚房,根本無法達到排水效果。再者,發展商於廚房門口加裝一級雲石「級咀」,可於廚房水浸時攔住積水,以免蔓延至客廳,卻無排水口讓廚房積水流走,屬設計上「失誤」:「就好似做漏咗啲嘢,設計上有疏忽,會導致一個更嚴重嘅風險,水浸、水喉爆咗會更嚴重。」他建議業主自行更換有「滿水口」的鋅盆解決問題。

問題二:露台趟門不防水

另一漏水「黑點」則為客廳旁的露台,賴達明目測已見露台趟門重疊的位置有數毫米空隙,向趟門潑水模擬落雨情況時,水更直接由空隙流入屋內,留下大灘積水,賴直指趟門裝嵌馬虎,防水膠邊又有洞,「完全唔合格」:「窗係用嚟擋風擋雨o架,咁你閂埋個窗都仲入水嘅,大風嘅話仲會呼呼聲……係結構性有問題。」他又指趟門路軌深逾一吋,容易積水,卻無去水位,門軌易生銹並加快損耗,亦影響耐用程度。他認為發展商須重新更換及裝嵌趟門,或於趟門空隙補上防水膠,及於趟門路軌加排水洞以減輕滲水問題,「不過其實最徹底都係換第二款設計嘅門。」

問題三:大門安裝差違消防例

賴達明亦發現單位大門裝嵌歪斜,關上大門後,門底更會刮地,除會刮花地板,更不能順暢開關:「明顯道門就裝歪咗,所以一打開就貼地……從消防安全去睇,呢道門係唔合格,一定要叫長實換咗佢!」香港測量師學會會長何鉅業亦指,單位大門及廚房門均屬消防門,應可自動關閉,萬一發生火警可阻止火勢蔓延,為住客爭取時間逃生,現時業主單位大門不能自動關上,違反屋宇署的《耐火結構守則》,必須糾正。

專家話:漏水隱憂極大

賴達明檢驗全屋後,發現有逾四十處瑕疵,包括牆身、廁所地磚刮花,大門門鉸生銹,不過賴達明指,單位的滲水問題為最大隱憂,如窗邊多塊外牆瓷磚以及房間牆身,都有明顯的裂縫,「外牆同露台牆磚都有裂縫,都好易入水,個(單位)質素係屬於差。」賴又察覺單位天花油漆有不尋常的深色印痕,窗邊更有油漆剝落,懷疑由滲水造成,直言發展商有責任修補。事主聞言亦十分困擾:「今日未驗之前,(心中認為)大概都有七十分……但係今日又講咗水患呢樣嘢呢,對我嚟講係好critical,而家就覺得只係合格邊緣。」賴達明強調業主收樓時不應只着重「崩花裂」等手工問題,更須仔細留意單位窗邊、牆身有沒有滲水印痕,業主亦可自行作簡單測試,如把鋅盆、浴缸注滿水後再放水,留意喉管位置有否漏水等,若發現以上問題,須於裝修前處理,並要求發展商跟進。

回應:立即執漏了事

本刊將事主的個案轉介至長實,長實回覆指已收到業主填報的「樓宇接收核對表格」完成各項執修,但拒絕回應其設計問題。(李詠珊)

壹判官

評分:劣劣劣劣(五個劣為最嚴重)業主只想置業安居,怎料遇到最麻煩的漏水問題,長實設計時應為業主着想,要做好品質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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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安風暴《追蹤真相 手搖茶農藥超標 政府把關有漏洞

2015-05-11  TWM
 
 

 

知名茶飲店又被查出農藥超標事件,其中喫茶小舖的違標茶品,經證實是在法規修改前就進口,因而還以清白。但這起烏龍事件,正也凸顯政府立法、執法疏失,農業管理的漏洞。

撰文‧李建興

繼英國藍後,50嵐、A tea等多家知名茶飲店又被查出農藥超標,而這次最耐人尋味的是,台中喫茶小舖的阿薩姆紅茶被驗出的○.○○四ppm芬普尼,一開始被判為超標,但後來業者提出證明茶葉是去年七月政府將殘留標準由○.○○五ppm下修至○.○○二ppm前就進口的,意即進口時是合格的,後來主管機關台中市衛生局旋即發表聲明,還業者清白。

表面上,這看似因為農藥殘留標準變嚴而造成的烏龍事件,但據《今周刊》追查,這其實是衛福部在訂定法規時所造成的漏洞!

事實上,本刊發現芬普尼根本自始至終就是不能使用在茶葉上!只是相對於英國藍上次被驗出的禁藥DDT,明定為不得檢出,政府針對芬普尼、歐殺松等數十項不得使用在茶葉上的農藥,用了不同方式管理,這常常造成業者與消費者的誤會,甚至成了有心人鑽漏洞的最佳途徑。

農殘法規曖昧 徒增爭議農委會藥毒所所長費雯綺分析,農藥可粗分為禁止使用、准許使用和未推薦使用三種。其中禁止使用的農藥如DDT、三苯醋錫,因為對環境有重大傷害或引起人畜病變,因此禁止使用,在農殘標準上是不得檢出的;而准許使用的農藥則訂有殘留容許值;至於未推薦使用農藥,則往往是在某些作物上可以使用,某些不行,其農殘標準也與前兩者不同。

以芬普尼為例,其在包葉菜類、玉米上都是准許使用的,也各訂有殘留標準,偏偏在茶葉,由於一直沒能通過農委會的「農藥殘留消退實驗」,也就是當芬普尼用在茶葉上,消退速度太慢,讓農委會無法訂定安全採收期,也可能對人體有安全疑慮,所以到目前為止都被列為「未推薦使用在茶葉上」的農藥。

目前,衛福部針對「未推薦使用農藥」的殘留量標準,並不是直接訂為「不得檢出」,而是低於「食品中農藥含量檢測方法」的「偵測極限值」。因為依實務經驗,從食物中測得的農藥殘留量若小於偵測極限值,由於含量太少,有可能只是實驗誤差,而不是農藥,檢驗單位為求謹慎,也會判定為「未檢出」。

換言之,衛福部並不是准許茶葉上可殘留芬普尼等農藥,只是當測出的殘留量太少,就先視而不見,當成實驗誤差看待。

拿芬普尼為例,在二○一四年七月三日前,台灣檢測食物農藥含量用的是「多重殘留分析方法四」(以下稱方法四),其中芬普尼的偵測極限值為○.○○五ppm,因此喫茶小舖的阿薩姆紅茶是在一三年十月和一四年五月進口,這次被驗出○.○○四ppm,以當時法規,應視為「未檢出」。

但是後來檢驗方法進步了,去年七月三日衛福部宣布改採靈敏度更強的「多重殘留分析方法五」(以下稱方法五),芬普尼的偵測極限值就降為○.○○二ppm,因此喫茶小舖被驗出的○.○○四ppm芬普尼,若以新制標準,就不合格。

「這並不是標準變了,而只是檢驗方法更精準,能從更少的含量就判定是不是含有芬普尼。」台灣師大教授吳家誠解釋。

但從這次喫茶小舖的事件,社會大眾幾乎都以為是法規標準改變而造成的誤會,忽略芬普尼根本不能用在茶葉上的事實,一位檢驗機關專家就非常不解:「既然不能使用,就乾脆訂『不得檢出』,政府現在的管理方法,只會徒增曖昧和誤解!」公告慢半拍 標準變兩套除了標準訂得曖昧不明,徒增困擾外,衛福部在訂定和執行農藥檢驗法規的紊亂,更是造成管理漏洞的一大元凶。

去年七月三日,衛福部就宣布農藥殘留檢驗方法,由原本的方法四更新為方法五,但在新制上路四個多月後,衛福部遲至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宣布廢止舊制方法四;換言之,這四個多月,台灣農藥檢驗方法兩套重疊並行,茲事體大的是,由於許多農藥的殘留標準是隨著檢驗方法而變的(如芬普尼),因此當兩種檢驗方法同時存在,意味著農藥殘留標準就有兩套。

更離譜的是,就算到去年十一月十一日方法四廢止了,只剩方法五,政府最慢也應該在此時將農藥殘留法規同步更新,但《今周刊》追查,衛福部遲至今年二月十二日才更改法規,亦即這三個月間,檢驗方法雖改,農藥殘留法規卻慢半拍,未來,一旦查到在這段期間的食品農藥殘留超標,到底要用檢驗方法為標準,還是依法規為標準,恐怕又是一番爭議。

對此,衛福部回應,「農藥殘留標準要依最新的檢驗方法的標準而變。」照此邏輯,芬普尼的標準早於去年的七月就從○.○○五ppm,改為○.○○二ppm,茶商應該自重,若為去年七月才進的貨,就得依新標準自主管理。

總之,在新舊制度交接之際,舊法退場和新法上路未能同步,主管機關的疏失恐怕造成食品安全把關上的黑洞,叫民眾怎能再相信政府?

檢測方法影響農藥殘留標準發生時間 檢測方法 農藥殘留標準(以茶葉中的芬普尼為例)2013/1/1 公告實施多重殘留分析方法四<0.005ppm 2014/7/3 公告實施多重殘留分析方法五,但未廢止方法四 若以方法四檢驗,標準為<0.005ppm 若以方法五檢驗,標準為<0.002ppm 2014/9/12 預告廢止多重殘留分析方法四,仍為方法四、五並陳若以方法四檢驗,標準為<0.005ppm 若以方法五檢驗,標準為<0.002ppm 2014/11/11正式廢止多重殘留分析方法四,方法五成為唯一合法的檢測方法 標準應為<0.002ppm,惟農殘法規未同步修改,造成混亂2015/2/12修改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0.002ppm

資源來源:食藥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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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漏洞,导致公募基金可以合法控盘 唐朝

http://xueqiu.com/8290096439/44029559
(节选自每日经济新闻文章,作者/ 刘明涛 张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被俗称为“双十限定”的条款有两条:
第一,一只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能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第二,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所持有的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能超过该证券的10%。(老唐注:是总股本的10%,不是流通股的10%)

《每日经济新闻》统计了所有2696只A股的总股本,以及每一只个股流通股本占总股本比例,注意到在2696只个股中,有272只个股流通股本占总股本比例小于30%;有8只个股流通股本占总股本比例低于10%,分别是石化油服、建设银行、信威集团、浙江世宝、浙能电力、印记传媒、华数传媒以及海天味业。

先以流通股本占总股本比例低于10%的个股为例,如浙江世宝,截至昨日收盘总股本为3.16亿股,但其流通股本仅为1500万股,流通股本占总股本比例仅为4.75%。根据“双十限定”,一家基金公司可以买入浙江世宝3160万股,那么,如果将1500万股流通股本全部买入也是合规的,即可以100%控制流通股本。

再从“双十限定”的另一条约束,单只基金持有一只股票市值不能超过该基金净资产10%来看,若要全部买入1500万股浙江世宝股份,以该股昨日(5月13日)收盘价37.90元计算,需5.69亿元,那么对应单一基金产品买入的受限净资产额度仅为56.9亿元,考虑一家基金公司可以用30~50只基金产品实施买入,平均计算,单一基金净资产只要达到1.2亿元~2亿元的规模,就能轻松完成对浙江世宝的100%流通盘控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流通股本占总股本比例为10%~20%的个股里,选择了目前总市值近千亿,可媲美海螺水泥、中国一重等大盘股的蓝思科技(300433)进行测算。蓝思科技总股本为6.73亿股,流通股本为6736万股,流通股本占总股本比例为10%。根据“双十限定”,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可持有不超过6736万股的蓝思科技股份,因此,买入6700万股,占蓝思科技流通股本99%的行为完全合规。

以蓝思科技昨日收盘价138.25元计算,6700万股对应市值92.63亿元,按照“双十限定”,买入蓝思科技的单一基金产品对应基金净资产为920.63亿元,若一家基金旗下有50个产品,那么单只基金只需18.5亿元净资产就能实现完全控盘。对于华夏基金、天弘基金等体量较大的基金公司而言,控盘这样一只“大盘股”,如今来看,并非难事。

截至2014年末,基金规模超过1000亿元的有多达13家基金公司,其中天弘基金以5898亿元居首,华夏、嘉实、易方达以及南方等知名大基金规模也都在2000亿元以上。随着今年基金持续快速发行,易方达旗下仅主动偏股基金规模4月底就已达千亿级别。

业内人士指出,如果一家基金公司如果持股流通盘超过20%左右,就能对上市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可以影响股价走势。以安硕信息为例,总股本6872万股,流通盘仅2416万股,按照目前规定,基金公司可以持有10%的股票(687万股),而汇添富基金截至一季度持有597.43万股,占流通股比例为2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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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獲利為門檻 政院終有合理版本 提高房地持有稅 填補稅制最後漏洞

2015-05-25  TWM

產、官、學界吵了整整一年的房地合一稅,終於定案,即將送立法院審議。到底這個實價課稅改來改去,藏了什麼細節在裡面?一般老百姓會不會受到影響?政府又該怎麼全盤規畫?

撰文•楊卓翰

五月十三日,行政院公布最終版本的「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最快從明年(二○一六年)一月一日開始,賣房子所賺的利差,將以買賣房屋的實際價差來計算所得稅。施行近八十年的「土地增值稅」雖然照課,但會在計算稅基時扣除土地漲價總數額。台灣史上第一次房地產實價課稅,終見一線曙光。

兩大改動

房地合一稅短重長輕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院準備送立法院的「房地合一稅」版本,和最初財政部的版本,有兩個非常大的不同,將影響全台灣所有房屋持有人。

首先,原本財政部區分自用戶免稅的門檻,是交易價格四千萬元以下不用課房地合一稅。不過,最新版本中,免稅門檻的範圍縮小,自住戶要符合免稅條件,需要設籍、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六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在這樣的自住條件下,賣屋獲利四百萬元以下免稅,超過四百萬元的部分,課以一○%稅率。

課稅門檻從「房屋總價四千萬元」變成「獲利四百萬元以下免稅」,德明財經科技大學不動產投資與經營學位學程副教授花敬群給予肯定:「比原本的制度合理多了。」他指出:「既然是資本利得稅,那麼原本用總價作為區分,本來就是件奇怪的事。」雖有自住、重購屋雙重優惠過寬的疑慮,花敬群認為長期來看這是好制度。

信義房屋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也表示,房地合一稅與奢侈稅有接軌配套,但以獲利為門檻,「有賺才繳稅,對一般民眾比較友善,不會像奢侈稅蝕本;再加上現在房市比較弱,四百萬元的門檻不易達到。因此,不會有太多民眾受到影響。」不過,在非自用戶方面,原本財政部採「輕稅」主義,賣房利得不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用單一稅率一七%課徵。到了最新版本,改以持有時間作為稅率分級的基準,持有一年以下課四五%的重稅、二年以下三五%、十年以下二○%、十年以上一五%。

「這樣的稅制,很明顯是延續『奢侈稅』的精神,抑制短期房地產炒作。」花敬群說,「但是,日出條款訂於明年開始,卻造成了一個大漏洞!」「從制度面來看,房地合一稅對『未來交易的公平性』我給很高的分數,」花敬群說:「但是,過去十年從房地產價格飆升賺到大把鈔票的投資客,這次房地合一稅可以說是一毛也課不到。」關鍵就在於,新稅制的日出條款,訂於明年開始。而回溯期限,也只到一四年一月一日取得的房子,在明年持有未滿兩年賣出才適用。

對此,張盛和則表示,做事情不能一步到位,日出條款訂得寬,慢慢來,一段時間後就會「日正當中」。的確,政府的意圖很明顯,就是盡量縮小打擊面,放眼未來制度,怕「房地合一稅」成為壓垮疲弱的房市最後一根稻草。

曾敬德觀察:「影響房市最重要的就是日出條款。如果維持明年一月一日才開始適用,可以說對目前的九九%的屋主都沒有影響,市場可以比較穩定。如果日出往前移,衝擊面恐怕會太大。」

避免囤房

房產持有稅須實價課稅

然而,另一個更嚴重的問題,就是非自用住宅持有越久、稅率越輕的制度。「短期這麼高的稅率(四五%)、長期稅率卻這麼低(一五%),會不會變成只抑制短期炒房,卻課不到長期囤房?」花敬群質疑。

一名熟悉房地產的投資專家指出,許多大戶都是有二十棟房子,也都持有十年以上,未來如果賣出,那也都只要一五%的稅率,「反而鼓勵他們鎖資產、不交易,反正口袋深,擺十幾年也沒差。」他指出,若要堵起這個漏洞,調升非自用住宅的持有稅才是真正的解決之道。這個觀點,房仲公會全聯會榮譽理事長暨吉家網不動產董事長李同榮也深感認同。李同榮表示,交易所得稅實價課稅,他十分贊成,但是最重要的還是持有稅也應該要房地合一。

財政部前部長林全接受《今周刊》專訪時,就曾強調台灣的房地產稅制房、地分離,地價稅、房屋稅的稅基各不同,造成房地產價格「房、地一刀切」的怪象,也讓台灣的財產稅成為「全世界最落後、最沒效率的稅制。」持有稅若沒有辦法實價課稅,房地產稅制離真正的公平,距離不會拉近。

曾敬德也說:「台灣現在還沒有討論到那邊(持有稅改革)去。政府現在能做的,只能盡量調高公告地價與房屋評定現值,與市價接軌。否則一下調到實價,衝擊無法想像。」何時台灣能做好準備,拋棄複雜又扭曲的房地產制度,用實價將房地產統一課稅?所得稅的實價課稅,接下來必然會在立法院再掀波瀾;但持有稅的實價課稅,何時才能開始改革?政府又有什麼規畫?這是大家需要思考的問題。

第一次房地產實價課稅終見曙光 ——房地合一稅新舊版本比較 5月14日公布政院房地合一稅最新版 4月修改房地合一稅研擬方向 現制稅 率 一般非自用戶 自用戶 一般非自用戶 自用戶 房屋交易所得稅1年以下45% 連續設籍且持有6年非營利或出租者,售屋利得400萬元以下免稅,超過400萬元部分稅率10%。 1年以下 35%持有一戶、持有5至6年、總價格4000萬元以下免稅。 (出售利潤-土增稅-額外支出)×房地比×所得稅率1至2年 35% 1至2年30%2年以上 20% 2年以上 17%10年以上 15% 10年以上 12%外 資 外資不動產一年內45%,其餘35%外資不動產20至30% --自住宅 重購退稅、6年內限一次 換屋享重購退稅 換屋享重購退稅

日出

條款 2016年1月1日後取得並賣出目前已持有之不動產,按舊制不受影響。

2014年1月1日之後取得的房屋,而未滿2年就售屋者,也適用房地合一新制。 2016年1月1日後取得並賣出目前已持有之不動產,按舊制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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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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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財產稅之外 能盡速改善稅制結構的新工具 調升消費稅 可補強稅制漏洞

2015-05-18  TWM

這個稅制,沒人喜歡它,國際卻越來越重視它。北歐等福利國家除了資本稅,就是靠它:消費稅。這個你每天都在付的稅,到底是什麼?

為什麼日本的安倍經濟學,被它給亂了陣腳?台灣又該如何避免?

撰文•楊卓翰

你知道嗎?除了所得稅和財產稅外,台灣還有一個「隱形」的稅負,每年貢獻台灣四成的稅收,它就是「消費稅」。

一般民眾對於消費稅的了解不多,不過,台灣嘻哈歌手MC Hotdog在金曲獎和侯佩岑表演的「我愛台妹」,其實已經提到。歌詞裡寫的「檳榔兩粒要一百,好貴,有沒有含稅?」正是對台灣消費稅的大哉問。

消費稅剛好和所得稅相反,後者是針對所得課稅,消費稅則是瞄準「支出」課稅。在台灣,像麵包這樣的成品,是以「加值型營業稅」的方式課徵,一般民眾感受不大,但是我們其實在消費時,這個稅已經加在商品價格裡,也就是「含稅」,而消費稅也因此被稱為「間接稅」。

消費稅在台灣,就像一尊被遺忘的神像,被供奉在偏僻的神壇。台灣的加值型營業稅,在︽營業稅法︾第十條中規定,營業稅稅率「最低不得少於五%,最高不得超過一○%,其徵收率由行政院定之。」消費稅過低 落後國際水準頗多不過,從一九八六年起,台灣實施加值營業稅至今近三十年來,營業稅一直都保持在最低的下限五%,從來沒有調整過。隨著國際上的財政結構逐漸改變,台灣的消費稅率,早已經落後國際水準。

除了日本、馬來西亞最近提高消費稅,從五%提高到八%,連一向標榜「低稅天堂」新加坡,也把消費稅作為加稅的主要手段。

新加坡在九四年實施消費稅︵GST︶,稅率是三%,但是經過兩次調升,現在已經來到七%,超過台灣的五%。當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等先進國家,消費稅稅收平均占GDP︵國內生產毛額︶比重逐年上升,到現在一○%的水準,台灣的消費稅占GDP比重只有五.一%。

事實上,早在○九年調降遺贈稅稅率時,行政院賦改會就已經建議,政府應該同步提升消費稅。

「由於台灣所得稅有結構性的問題,能否以消費稅補助,甚至取代所得稅,達成量能課稅,就很重要。」中研院特聘研究員楊建成在報告中指出。

「個人收入中,薪資所得以外的所得應繳納的稅,大半被避掉或逃掉,但個人支出中,這些避掉或逃掉的所得終究得花掉。」楊建成解釋:「也就是說,這些收不到的所得稅,可以透過當期消費或未來消費時,補收回來。」區分奢侈品與民生必需品 降低衝擊不過,提升消費稅,MC Hotdog的檳榔不就變貴了嗎?這也是一般民眾最反對的主因。

在《今周刊》的獨家民調中也發現,只有二成五的民眾同意;而有四成以上的民眾反對調升消費稅。

這樣的疑慮,更被日本調升消費稅的衝擊打上問號。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為了籌措財源,在去年提高消費稅後,個人消費大減,使經濟陷入低迷,讓消費稅能否調升,被打上一個大問號。

不過,中研院院士王平指出,日本調升消費稅的作法,絕對是一個「負面教材」。「消費稅有一個重要的觀念,就是一定要區分民生必需品和奢侈品。」王平說:「日本完全沒有分級制,它是所有商品統一︵Unify︶課稅。就是沒有做好分級規畫,所以現在才會造成這麼大的衝擊。」王平指出,消費稅有幾個重要的觀念。首先,長期來說,消費並不是「累退效果」,「雖然賺了錢,消費出去的金額占個人財富比率,在短期內一定比較少,但如果以一個人的一生來計算,他的消費和財富一定呈正比關係。」王平解釋。

雖然財富多一元,不一定多消費一元,但是消費會以一定比率增加。不少國家的消費稅收都比所得稅收還高,就是用消費稅去替代所得稅收,韓國消費稅稅收比率七.七%,超過所得稅七.五%,就是一例。

第二,也是最重要的,消費稅一定要分級。「我們可以分成三層不同的東西,第一層是民生必需品,例如買日常的食物、水果、衛生紙,或是教育相關、水電等必需品,在台灣與國外都有明確的定義。這些必需品都完全免稅,這樣就不會傷害到大眾。」王平說。

而消費稅的第二層,就是一般物品,稅率範圍可課五%到七%之間;第三層,我們已經有明確的奢侈品定義,例如鑽石或精品就是範圍之一。

消費稅還有兩個重要的附註,王平提醒,像房屋、車子這類的高價品,稅率應該分開課,而且稅率應該更低,而不是更高,「例如買房子要多課五%︵如奢侈稅︶,因為金額太高,非常不合理。」附註二,要有暫時性的免稅空間。例如發生大地震或是類似高雄氣爆的意外事件,可以有一、兩年的免稅。「有了完整的配套,日本那樣的慘況就不會發生。」王平說。

依照碳排放量 對高汙染產業課徵能源稅除了針對富人的消費課稅,彌補所得稅的不足,消費稅另一個最大的用處,就是對高汙染產業來課稅。

中國記者柴靜拍攝的紀錄片︽穹頂之下︾,探討北京的環境汙染,引起各界重視,而柴靜在片中也多次提到,「能源體系的改變,是治理霧霾的根本途徑。」透過對高耗能產業,提高使用能源及碳排成本的「能源稅」,正是一個重要的新武器。

台灣過去的經濟發展也都依賴高耗能、高汙染的工業,對於環境資源的成本觀念,也十分低落,而且也未將汙染環境的外部成本,依法內化為汙染行為的代價或成本。「台灣的環境稅制有『三不』:不起引導作用、不與國際潮流一致、不明確。我們的確需要一個更完整的環境稅制。」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副所長吳德豐說。

目前的台灣能源稅,散見在汽燃費、水汙費、空汙費、貨物稅等數十項稅目中。但是,都沒有依照碳排放量來課稅。以占能源稅大宗的油氣貨物稅來說,燃料油雖然每公升的碳排量比汽油還高,但是稅率卻只有汽油的一%,若按照碳排量來說,幾乎免稅。

當越來越多的國家,都已經著手建立碳稅、環境稅,歐盟也在修改法令,台灣的環境稅相對緩步。

吳德豐認為:「台灣應該逐漸建立起『綠色財政』的框架,在配合國家的政策與國際潮流下,更全面地導入與環境保護或防止國際汙染轉移等相關的稅制,建置一個對環境友善的綠色稅制環境。」面對台灣所得稅已對勞動者過於沉重,財產稅又無法在短期內完成改革,消費稅不用修法,若分級實施,也不失為改善台灣稅制結構的新工具。

然而,國內對消費稅的討論仍然太少,民眾的直覺抗拒也十分強烈,如何開啟新的對話,讓台灣的稅制與國際接軌,也越來越重要。

全球消費稅後段班已逐步調升,台灣呢?—— 主要國家消費稅率 單位:%

英國 20

OECD平均 19

中國 17.5

美國 11

韓國 10

日本 8 2014年4月,從5%提高至8%新加坡 7 1994年為3%,經兩次調升至7%台灣 5 1986年沿用至今註:美國消費稅各州不同,數據為全國平均資料來源:2014 KPMG 稅率調查碳排越多,稅率卻越低,能源稅改革別牛步!

貨 品 二氧化碳排放量

(公升) 目前稅率

(元/公升) 排碳稅成本

(元/公升)

汽 油 2.26 6.83 3.02 柴 油 2.61 3.99 1.53 溶劑油 2.95 0.72 0.24 燃料油 3.11 0.11 0.04

新聞辭典

能源稅:

針對使用能源(油品、電力、瓦斯等)的對象,從量課稅。

環境稅:

針對已證實對環境有害的實體單位所課徵的稅。

碳 稅:

針對使用能源所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所課徵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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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三年內逐步禁絕 衛福部卻留「O.三%空間」反式脂肪只標不禁 存在兩大漏洞

2015-06-29  TWM

撰文•陳柏樺

美國FDA認定,經過局部氫化的植物油會產生人工反式脂肪,食用並不安全,三年內必須完全停用。而台灣,七月起實行的新規定,僅為包裝食品反式脂肪含量超過○.三%必須標示;管理與限制反式脂肪,是否慢了一步?



普遍存在於油炸物、糕餅等食品中的「人工反式脂肪」,近年成各國食管單位關注項目,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今年六月宣布全面禁止食品中出現人工反式脂肪,並給予食物製造商三年過渡期。

美國頒禁令的大動作,牽動國際,我國目前並沒有進一步宣告禁用的措施。衛福部發言人王哲超說,台灣自二○○八年開始實施包裝食品標示反式脂肪含量,一四年進一步修正反式脂肪定義,將原本僅限「食用油的反式脂肪」,擴大到「食品中的反式脂肪」,意即不論天然或經過加工,只要含量達○.三%,就必須標示含量,新規定將在今年七月一日施行。

倘若業者未按規定標示,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罰三萬到三百萬元罰鍰,若涉及登載不實,可處四萬元到四百萬元罰鍰。

僅限包裝食品 散裝成漏洞但這項新規定存在兩大漏洞,首先,每一百克包裝食品只要所含反式脂肪不超過○.三克,也就是含少量反式脂肪,仍然可以標示成零反式脂肪。換言之,若大量食用,就有可能吃下過量的反式脂肪。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成年人每天反式脂肪攝取量應低於總熱量的一%,以兩千大卡計算,一天的反式脂肪最好不要吃超過二.二克。

其次,新制僅及於巿售包裝食品,散裝食品或街頭攤販賣的鹹酥雞、甜甜圈,以及烘焙食品均不受規範,沒有成分標示,更遑論計算吃進多少反式脂肪。台灣營養基金會執行長吳映蓉舉例,油炸物或散裝的素料都會用到植物油,烘焙業者也常用酥油、人造奶油增加口感和香氣,「這些都是人工反式脂肪的來源,但都不需要標示。」「說到底,從源頭控管才能有效、完全禁止反式脂肪。」吳映蓉說。但她也直言,關鍵是國內消費者意識,即使強制標示,民眾不看標示又有什麼用?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強調,包裝食品已強制標示,但民眾選擇、行為才是均衡飲食的關鍵。

反式脂肪的負面影響,由各國相繼出手「打肪」可略見。○三年丹麥首先立法禁止銷售反式脂肪含量超過二%的食品,接著加拿大成為第一個強制標示反式脂肪含量的國家。

「精確來說,美國FDA不是禁止反式脂肪,而是從『一般認為安全』的食品名單中移除。」潘志寬解釋,FDA認定局部氫化油脂(或稱不完全氫化油脂),食用上不安全,因此從「一般認為安全」的名單中移除,局部氫化油品正是人工反式脂肪來源。

為什麼FDA不是禁止反式脂肪?原來,反式脂肪來源有兩種,一種是天然存在,一種是加工過程產生。有些食品含有天然、少量反式脂肪,例如乳製品、牛肉及羔羊肉,來源係牛、羊等反芻動物,因特殊的消化道細菌作用,將牧草發酵產生。

真正危害健康的是加工過程產生的反式脂肪,主要是來自局部氫化的植物油,油品局部氫化的過程,會改變脂肪分子結構,讓液態脂肪轉為半固態形式,可做成人造奶油及酥油,優點是讓油更耐高溫、更穩定,且增加保存期限,同時也產生增加心血管疾病風險的缺點。

「反式脂肪並非人體所需的營養素,應避免攝取。」吳映蓉解釋,局部氫化植物油曾被視為豬油、牛油等動物性油脂的完美替代品,因為豬油、牛油的飽和脂肪、膽固醇含量高,相比之下,植物油的飽和脂肪和膽固醇較低,應用到煎炸、烘焙,看似較健康,卻也造就反式脂肪的盛行。

美可望年省四兆醫療支出

不過,人工反式脂肪會造成新陳代謝的負擔,也會增加人體內壞膽固醇的濃度(LDL-C,血中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提高罹患心血管疾病的風險,同時也會降低保護心血管的好膽固醇(HDL-C,血中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濃度,「反式脂肪比飽和脂肪對於心血管的危害可能更高。」吳映蓉說。

於是,FDA做出重大決定,宣布逐步禁絕含人工反式脂肪的食品。這項新政策的代價是美國食品業未來二十年將增加六十億美元成本,換來的是,每年可減少兩萬人心臟病發,並預防七千起心血管死亡,省下一千三百億美元(約新台幣四兆元)醫療支出。

回到台灣,目前光靠食品標示,仍無法完全反映出反式脂肪含量,國人惟有回歸自然均衡的飲食,少吃加工食品,如以蒸煮馬鈴薯代替洋芋片、炸薯條,就能防止反式脂肪入口,自己為健康把關。食品業也應秉持良心、改善製程,拒絕使用局部氫化油脂,將反式脂肪盡可能降低,除了美味、口感,更要重視消費者健康。

各國如何管制反式脂肪

國家 措施

丹麥 禁止 2003年起禁售反式脂肪含量超過2%的食品

強制

標示 含反式脂肪須強制標示,1%以下才可標示為零加拿大 禁止 卡爾加里市2008年起規定餐廳與速食店使用的油脂,反式脂肪含量不可超過2%

強制

標示 全世界第一個強制標示反式脂肪的國家,每份產品中反式脂肪含量未超過0.2克,才可標示為零美國 禁止 2015年6月FDA要求全國食品製造商,3年內從產品中移除「人工反式脂肪」主要來源的局部氫化油脂

強制

標示 總脂肪小於0.5克,或每份反式脂肪小於0.5克,才可標示為零

台灣 強制

標示 每100克食品含反式脂肪量不超過0.3克,才可標示為零

整理:陳柏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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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沒章法、建商鑽漏洞、民眾貪便宜 工業住宅就地合法 有違公平正義

2015-07-27  TWM


工業住宅因地目為工業用地,取得成本較住宅用地便宜,房價較低,但作為住宅仍屬違法。新北市政府推動回饋方案,以回饋金或異地捐贈方式讓工業住宅就地合法,但被認為有違公平正義。解決工業住宅亂象,還有更好的方法嗎?

撰文•陳柏樺

過去高度爭議的工業住宅,似乎現出一線「生機」。非法工業住宅合法變更為一般住宅的第一樁案例,可能出現在新北市泰山區。

根據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第八二六次會議紀錄顯示,該案歷經四年討論達成初步共識,採「異地回饋」方式,由建商捐贈不低於建案面積三七%,同一都市計畫內當期等值的公設保留地。

內政部都委會已核准通過,但尚待「異地捐地」的機制達成共識,才能發布實施。若此案順利施行,一般預料既存的其他工業住宅也可能要求比照辦理,進行變更。

然而,建商廉價取得工業區土地當住宅賣,購屋民眾以低於周邊行情的價格購屋,雙雙獲利,卻只要繳付不成比例的罰鍰(捐地是罰鍰的一種形式),甚至現在地方政府還設法為違法情形解套,學者憂心此例一開,恐將造成後患。

個案恐變通案 政府自失立場工業住宅主要爭議是違法與價差,由於工業用地價格較住宅區、商業區便宜,在成本降低的情況下,房價自然壓得低。但依《都市計畫法》規定,工業 區土地及建築物以供工業使用為主,不得興建住宅,違者可處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因此,內政部與地方政府 才要求工業住宅變更成為一般住宅,必須回饋或捐地。

「個案的處理都應該要有通案的原則,每個縣市政府處理工業住宅,都要按中央指示依法辦理,因為這牽涉更廣大的都市計畫問題。」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張金鶚直言,工業區變更做住宅使用,不是不行,但必須透過都市計畫做通盤檢討,否則都市計畫就變成空談。

張金鶚認為,都市計畫分區自有其意義,建商不能本末倒置,自己違法在先,再回頭逼迫政府處理地目變更,「工業區若要轉作住宅區,周邊環境適不適合?不能說 既成住宅的部分劃一塊做住宅區,其他都還是工業區,那也很怪。」曾擔任台北市副市長的張金鶚認為,工業住宅的問題就與違建一樣,該處罰就處罰,罰完再來討 論是否要變更,「既成建築的部分,該按照《都市計畫法》開罰,不罰且就地合法,這就說不通。」德明財經科技大學不動產投資與經營學位學程副教授花敬群也認 為,在中央未建立全面性原則的情況下,地方政府此時不宜用個案處理,「不應該依縣市政府說了算,否則未來訂定原則的時候,可能要花更多力氣去檢討或推 翻。」追究起來,這麼多既存的工業住宅,是誰的責任?一一年監察院就曾對工業住宅氾濫問題,對內政部提出糾正。

處罰效果不彰 建商觀望監委在報告中指出,內政部為解決都市計畫工業區土地閒置問題,大幅放寬工業區容許使用項目,反招致適法性及合理性的質疑,有違公平正義原則,讓工 業區的劃設有名無實,反而假借興建「一般商業設施」的名目申請建照,變相開發及違規使用工業住宅,當時統計銷售及使用中工業住宅案例至少有七三六件。

內政部在○二年通過《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十八條》,為工業住宅開了「小門」,放寬一般商業設施、零售業和事務所合法進駐工業區;財稅單位還跟進,認定工業區自用住宅地價稅、房屋稅、土增稅得比照一般住宅,加上過去十年房市飆漲,工業住宅遍地開花。

負責工業區住宅使用督導作業的內政部營建署中部辦公室統計,工業住宅林立的情況以新北市、台北市與桃園市最嚴重。

依據新北市政府城鄉局統計,新北市在一一年列管工業區建築案共一○八件,後續法令越修越嚴,數量未再增加,台北市也從兩年前開始嚴格取締。營建署也研擬修法、關閉小門,然而既存的工業住宅該如何解決,才是最棘手的問題。

為解決違規工業住宅問題,台北市政府一三年四月、十月兩度查處違規個案,對建商開罰,包括內湖五期重劃區、南港工業區等十處工業住宅,每案罰三十萬元,並限期改善。

六個月後,台北市政府再次派員勘查,僅一處改善,其餘九件逾期未改善,遭市府「加重累計」處罰,每案每層按違規事實處罰三十萬元,但被罰得最重的「忠泰恆美」與「遠雄藝朗」,也不過被罰四百二十萬元,與建商的龐大利益相比,根本九牛一毛,也難怪建商抱持觀望態度。

更大的問題在於,北市府罰建商而未將矛頭指向住戶的原因,是考量建商誘導消費者購屋、充當住宅使用。但建商宣稱既已交屋,違規裝修的裁罰對象應是住戶,而被建商推出來當擋箭牌的住戶,卻不願跟北市府合作,舉證建商違法。這個三角習題,變成建商、住戶聯手二打一。

學者籲通盤檢討都市計畫

執法的地方政府要如何翻轉局面,重占上風,張金鶚認為,通盤檢討都市計畫加上嚴格執法,才能杜絕由來已久的亂象。第一步就是依照《都市計畫法》開罰和開 拆,「該罰就罰、該回歸原狀就回歸原狀,儘管代價會很高,但違法、違規的人若沒有被懲罰,沒被追究責任,反而獲得好處,這才是最諷刺的事。」花敬群建議, 可先將案例做初步分類,「區別為有明顯惡意,以及法令容留模糊空間的兩類,至少目前新建成的工業區豪宅,是挑戰制度、挑釁公權力,顯有惡意者,優先處 理。」其次,「通盤檢討都市計畫,是內政部職權所在,不宜由地方政府就建案所在地做個案變更。」張金鶚補充,若確定將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必須追討獲益, 若建商不從,政府可用建商後案申照作為交換。

另一方面,住戶不是完全無辜,「住戶不會完全沒有責任,這好比買到瑕疵品甚至違法商品,貪了便宜,當然應該要承擔。」張金鶚說,變更為住宅用地後,地價提升,住戶若轉手亦能平白得利,不符公平原則,必須理出建商與住戶的責任歸屬,讓實際獲益者吐回不當利益。

主管都市計畫的營建署城鄉計畫科科長李守仁表示,若經過都市計畫評估,工業住宅所在地仍維持工業區使用,可輔導住戶依法使用,或依法要求住戶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

李守仁解釋,過去的問題源自地方政府稽查人力不足,「既成的工業住宅,由地方政府輔導住戶依法使用。目前沒有新的工業住宅案件出現。」張金鶚與花敬群認 為,都市計畫的全面檢討,遠比討論個案處理來得急迫。「像目前除了工業住宅,還有商業區住宅、旅館用地住宅等存在,都是違法的,也一直被人詬病,這是整體 都市計畫錯亂,需要通盤檢討。」花敬群說。

政府至今仍未大動作取締、開罰工業住宅,難怪建商與消費者會抱持僥倖心理,期待有朝一日就地合法,房子價格翻漲。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應加快執法與處理速度,才能杜絕建商、住戶公然挑戰公權力、獲取暴利,違反公平正義的情況,才不會一再上演。

專家建議3步驟 處理既存工業住宅工業住宅按照都市計畫法79條裁罰檢討都市計畫是否須做分區變更

若確定變更:

.追建商價差獲益,若不從可扣後案建照.向住戶追回地目變更利益,若可證明建商曾說明建案為工業住宅,可另向建商求償

若維持工業區使用:

.輔導住戶依法使用

.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資料來源:張金鶚、花敬群 整理:陳柏樺

政府4手段杜絕工業住宅

手段1

廣告、銷售

.從今年10月1日起,內政部強制仲介業者應記載事項包括建物是否位處工業區,或不得作為住宅使用的商業區.建築物預(銷)售廣告階段,若違反《消保法》 及《公平交易法》規定者,依法查處.地方政府自訂預繳保證金制度,建商於取得使用執照後3年內未有違規事項,始得退回保證金;違規則沒收

手段2

施工

建築物施工階段,就管道間留設的合理性加強查核,如違反規定(如《建築法》等)者,依相關規定辦理

手段3

使用

於領得使用執照後,蓄意二次施工,違規裝修等行為,依法處罰鍰或以違章建築物拆除處分

手段4

修法

修改《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參考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作法,刪除工業區容許設置一般商業設施規定(直轄市僅剩新北市保留此一規定)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中部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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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獸“吃人”是偶然,還是有漏洞 動物園亂象調查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1503

 

(CFP/圖)

去動物園看動物,是人們為數不多能親近動物的方法,但現實中卻險象環生。一旦發生動物傷人事件,涉及遊客傷害賠償問題難以解決。

一女性遊客違反規定自行下車,遭老虎攻擊受傷,送醫不治,這是2015年8月12日發生在河北秦皇島野生動物園的一起慘劇。南方周末從秦皇島野生動物園相關負責人處獲悉,該事故目前仍處於和家屬交涉階段,園區遊覽人數並沒有因此受到影響。

自2007年至今,僅媒體披露的動物園動物傷人致死事件,不下16起。不只是懵懂的兒童,猛獸一旦發起野性,連朝夕相處的飼養員也不放過。

去動物園遊玩,和動物親密接觸,本應是一段奇妙的旅程,如今慘劇卻頻頻發生。究竟是偶然事件,還是監管存在漏洞?“吃人”動物園背後,隱藏了多少看不見的亂象?

審批無序,禍根埋下

國內稍成氣候的動物園有273座,這是業內公認的一個數字,“幾只動物,幾只珍禽異獸,找塊地圍起來,也叫個動物園,可這類的動物園數量是無法計算的。”中國動物園協會一位工作人員透露。

國家林業局政策法規司法規處巴連柱處長早在2004年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討會上就有觀點稱,在我國,建一座動物園涉及土地使用權(甚至征用林地)、動物資源等一系列審批問題,並非一個林業部門能夠解決。至今沒有一個專門針對動物園建設的審批流程和規章制度,然而業內的執行準則,將是否擁有各類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視為衡量動物園合法地位的標準。

因為有一個簡單的道理,沒有野生動物,便不能稱之為動物園。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七條規定:“馴養繁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持有許可證。許可證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制定。”這里的“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指國家林業局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管理辦法》(下面簡稱《辦法》)修訂版第五條中明確規定,馴養繁殖國家保護野生動物需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及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批。

所以,即使沒有審批野生動物園建設的職責,林業部門還是把守著開辦動物園的必要關口——審批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這項最為關鍵的工作,同時在野生動物獵捕、進出口等各個環節進行審批。巴連柱處長曾指出,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以及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是把“野生動物園”作為特定的“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單位或者個人”,發放馴養繁殖許可證。

也就是說,經營者具備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條件(例如土地、資金、技術力量等)後,向林業部門申請國家野生保護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而後向工商部門申請營業執照,作為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基地和場所,也就是事實上的“野生動物園”。同時,馴養證每年都需要年審,逾期不審,可以予以吊銷。而且一旦有違反《辦法》中相關規定的,除註銷許可證外,可被吊銷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

體制混亂,職能交叉

“私營、民營、國有,各類體制的動物園都是允許存在的,只要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就可以經營動物園。”中國動物園協會工作人員向南方周末介紹。

而事實上,國內野生動物園建設項目往往是政府工程、企業或者私人承包經營相結合的產物。比如北京動物園是國家事業單位,上海野生動物園是國有企業,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國家林業局合作建設,而廣東長隆野生動物世界隸屬於廣東長隆集團,是民營企業。還有一些動物園屬於企業化經營,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比如秦皇島野生動物園,構成資金有政府資金,也有個人資金,經營權幾經易手,現在是聯營企業。

如今,國內大部分野生動物園都是企業化經營,以營利為主要目的。對於動物園的管理,經營者不可能撥出很多資金來維護動物園的管理,以致很多動物園的經營者對員工培養、設備的維護更新等都做不到符合國家的標準,比如2013年7月住建部頒發的《全國動物園發展綱要》中對於動物園的安全管理制度有明確要求:“具有攻擊性的動物,應當確定兩位安全責任人,互相監督、互相提醒。”也就是所謂的單崗雙人制,然而在實際管理中,有很多飼養員命喪獸口,都是因為沒有嚴格履行這類標準,釀成慘劇。尤其在多種所有制共存的經營模式下,各家動物園有各自的管理章程,國家雖然出臺相關管理規定,但是落地太難,監管力度明顯不夠。比如,住建部2010年10月出臺的《進一步加強動物園管理的意見》中要求各地動物園和其他公園停止所有動物表演項目的規定,諷刺的是,現在很多野生動物園把動物表演當做營銷創收的最大噱頭。

除落實難,政府管理辦法也確實不夠細致。再如《全國動物園發展綱要》中對於動物園加強管理提出了要求,但對於籠舍設計規範,則沒有具體規定。而被披露的多起動物園動物傷人事件都是因為遊客翻越或鉆越籠舍。

此外,在政府行政部門管理層面上,早在2004年7月建設部發布的新版《城市動物園管理規定》中第三條有“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動物園管理工作”的規定,此規定將野生動物園也涵蓋在內。但實際工作中,全國存在的野生動物園都是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及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批準和進行管理的,也就是說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由於存在著不同程度的職能交叉,對野生動物園的管理職責沒有明確界定,從而導致雙方管理野生動物園的職能缺失,使規定的效力降低,缺乏應有的法律效力。

意外傷害,如何定責

在安全管理方面,各動物園的安保和巡邏系統差異較大。

據秦皇島野生動物園一行政人員介紹,園區動物飼養人員和巡邏人員在編89人,其中安保人員有編制的是20個。據悉,秦皇島野生動物園占地344公頃,是中國城市中規劃面積最大的野生動物園。

即便動物園安全管理措施得當,遊客還是有可能身涉險地,一旦發生危險,動物園就要面臨損害賠償。根據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其中對於“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南方周末從北京漢威(深圳)律師事務所朱春立處了解到,在損害賠償的責任劃分上,動物園的管理職責在於是否履行了告知義務、警示義務,對於兇猛動物,監管是否到位,是否設置防護隔離,保持安全距離。同時,兒童由成年人陪同進入園區,成年人是否履行了監護義務。

朱律師認為,一旦發生動物“傷人”或“吃人”事件,動物園的責任是免除不了的,比如自駕,雖然在園區自行下車,導致被咬,遊客的個人責任比較大。但是從另一個方面看,在動物園這樣一個危險區域設置自駕,動物園方是否有更細致的考量,因為這樣相對遊覽車來說,其實遊覽的安全性降低了。園區是否有對相關車型車號、車輛規格、遊覽事項做規定和告知,如果沒有,還是要承擔相關管理責任。

一旦真的在動物園發生意外情況,從追究責任理賠的角度看,一方面可以根據民法通則,以受到人身傷害要求賠償;另一個方面也可以根據合同法,針對合同違約責任,給合同相對方造成損失,要求賠償。因為購買門票的行為相當於簽了一份旅遊服務合同,然而遊客安全沒有得到充分保障,服務有瑕疵,不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要求。按合同糾紛來要求賠償也可以。可是無論何種賠償方案,對受到傷害的人來說都是無法彌補的。

針對園區老虎“吃人”事件,南方周末從秦皇島野生動物園辦公室一位趙姓負責人處獲悉,事故發生後,園區加強了安保措施,加派巡邏車,增加了更多的警示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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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大食安漏洞 讓富味鄉輕判脫身

2015-09-28  TWM

衛福部罰假的?混油案4.6億億罰鍰撤銷衛福部訴願委員會認為,富味鄉混油案難認定「攙偽假冒」,因此撤銷四.六億元罰鍰。原本各界冀望以重罰遏止不肖廠商賣黑心貨,如今雷聲大雨點小,問題出在哪裡?

富味鄉二○一三年販售違規混攙低價麻油的香油產品,衛福部食藥署推估不法利得四.六億元,新北市衛生局據以開罰,日前衛福部訴願委員會卻撤銷處分,輿論譁然。撤銷處分的關鍵,在於六月底智慧財產法院的判決。

該判決認為富味鄉並未涉及「攙偽假冒」,主要犯行是「標示不實」,並不適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中關於「攙偽假冒」最高可達二億元的罰則;最終判決負責 人陳文南兄弟各要向國庫繳二千五百萬元;至於不法所得,智財法院認定為三千二百多萬元,也遠低於食藥署估算的四.六億元。

這個判決牽動衛福部訴願委員會對於富味鄉「攙偽假冒」的認定,造成撤銷處分的結果。於是,富味鄉輕判脫身的過程也凸顯了兩個問題:「攙偽假冒」如何認定?訴願委員會是否只能以法院判決作為認定事實的最高原則?

關於第一個問題,缺陷存在法條中。《食安法》關於「攙偽假冒」與「標示不實」並無明確定義,承審法官張銘晃說,《刑法》要遵守罪刑法定主義,若擴張解釋恐會侵害人權,所以判決才會認為無法證明所攙的油是否有害,就認定是無害。

「未驗出有毒物質不表示就安全,應做風險評估。」台大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教授吳焜裕說,對比歐美對於日常食品訂出標準的作法,凸顯台灣法令的不足。 消基會祕書長盧信昌也說,歐盟曾發生牛肉混攙馬肉事件,馬肉雖未被證實對人體有害,但主謀商人仍以「摻偽」罪名被重判。

行政單位棄守立場?

台大食安中心執行長許輔強調,政府應制定詳細標準,「否則廠商總能輕易聲稱只是標示不實,無法保障消費者。

此外,衛福部訴願委員會撤銷四.六億元罰款,除依據法院判決外,內部人員透露,新北市在訴願審議答辯時竟自承,要說富味鄉攙偽假冒「恐有未當」,等於是行政單位自動棄守立場。對此,新北市衛生局長林奇宏則回應「不大了解」。

但無論如何,訴願委員會是否應該全盤接受法院判決,仍是問題核心。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指出,《刑法》從嚴審核個案可理解,但刑事不法應與行政不法切割,呼籲新北市衛生局向行政法院提起上訴。

事實上,最高行政法院○七年與○九年曾三度裁定行政罰與刑罰構成要件不同,「行政爭訟事件並不受刑事判決認定事實的拘束」。

因此,衛福部訴願委員會依據智財法院判決來撤銷新北市處分,仍有商榷空間。

食安問題已嚴重威脅國人健康,從富味鄉案例來看,清楚界定攙偽假冒的定義,以及釐清行政罰構成要件的原則,已是亟待填補的兩大食安漏洞。

富味鄉不法所得,各機關算法大不同

機關 認定理由

衛福部食藥署 法律、會計等專家開會討論,根據公開財報算年度所得淨利推算,認定不法所得4.6億元。

彰化地檢署 百分百純度的黑麻油、特級黑麻油、高級黑麻油各攙入低價黃麻油,分別牟暴利1億6千多萬、6千多萬元、6千多萬元,總計不法利益3億50萬元。

智慧財產法院 尚將國際、味全、聯華、阿枝羊肉爐和林園雞腳凍等五家廠商遭詐欺,分別為13萬、2535萬、463萬、249萬和1.2萬元,總計3262萬元。

撰文 / 林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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