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開始施行的《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中,將付費搜索推銷商品或服務定義為廣告,為“競價排名”真正戴上了緊箍咒。
記者1日從上海市工商局獲悉,由於付費將不具備母嬰保健技術資格醫院的醫療廣告頂至前列,上海工商部門對上海南浦婦科醫院、安平醫院等廣告主涉嫌違法廣告行為,以及百度搜索、搜狗搜索等廣告發布者涉嫌未盡審查義務行為,將一並進行立案調查。
上海市工商局通過前期排摸,於1日上午發現,在百度、搜狗等搜索引擎輸入“人流”或“人工流產”字樣時,跳出的推廣廣告中,一些推廣的醫院並不具備母嬰保健技術資格。這種將黑醫院頂至前列的做法,涉嫌違反廣告法和《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
上海市工商局廣告處副處長李華介紹,根據廣告法、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等規定,發布醫療廣告應該事先由衛生行政部門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查出證。對於上述不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衛生部門不會允許其發布含有“人流”字樣的廣告內容。因此,搜狗、百度等搜索引擎,發布這些廣告,涉嫌未盡審查義務。
“過去對競價排名是否屬於廣告,各地監管部門看法不一。即使是認定其為廣告的監管地,也常因為管轄權問題,導致難以及時對違法廣告進行查處。”李華 說,此次的新規對競價排名的性質進行了明確規制,並擴大管轄範圍,認定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三者,任意一方所在地的監管部門,均對違法行為有管轄權。
“隨著自媒體的興起,我們每個人都有更多表達觀點的陣地。我們也註意到,受委托去轉發商業宣傳的現象,比如在微信朋友圈,通過轉發一些商業內容活動獲得優惠,或者直接通過轉發獲得獎勵。此時這個自然人,已經具備了廣告發布者的身份。如果發布的這個廣告內容違法,這個自然人同樣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因此自然人應該對這類廣告的內容真實性有一定的鑒別能力。”上海市工商局廣告處處長應鈞說。
上海工商部門介紹,在付費搜索排名廣告宣傳中,比較容易發生虛假、誤導廣告行為的包括維修、醫療、旅遊、教育培訓、出國留學中介等領域,下一個階段將圍繞上述領域,依法查處侵犯消費者利益的違法廣告。
小蘆(化名)是在北京上班的白領,其名下已經擁有一套住房。信奉“雞蛋不能放在一個籃子里”的小蘆並不看好國內火爆的房地產市場,於是她決定去美國投資置業,但手頭100萬元人民幣如何換成美元並打到美國賬戶?
根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個人每年只能購匯和結匯5萬美元,目前上述辦法依然在實施。這意味著,小蘆憑借“一己之力”一年只能換5萬美元。“不行就用土辦法,找很多人幫忙匯出去,100萬元找4個人差不多了,換匯之後把錢打到美國同一個賬戶,還算方便。”海外留學歸來的小張給小蘆出了個主意。
不過,這個辦法如今已經行不通了。《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到,由於近期部分商業銀行接到了監管部門的口頭提醒, 通過多人“分拆交易”規避個人購匯額度的做法,將迎來更大檢查力度。
“這一規定一直在實行,政策並沒有調整,但是檢查力度會加大,銀行方面也有具體操作規範來防範上述行為。”某股份制商業銀行國際部門負責人對記者表示。
商業銀行大力嚴查
去年12月15日,國家外匯管理局(下稱“外匯局”)曾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個人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5]49號,下稱《通知》)。《通知》要求:個人在辦理外匯業務時,應當遵守個人外匯管理有關規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規避額度及真實性管理。
“這一規定一直在實行,政策並沒有調整,但是檢查力度會加大,銀行方面也有具體操作規範來防範上述行為。”某股份制商業銀行國際部門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另外記者還從某國有大行相關部門負責人處了解到,近期,監管部門曾以口頭方式提示商業銀行關於個人“分拆”方式購匯風險,只是沒有下發書面通知。
最終小蘆選擇了讓在香港開公司的美籍朋友幫忙,直接通過朋友從香港賬戶把錢轉到了小蘆的美國賬戶,而自己則將人民幣打到了朋友的國內賬戶。“這個朋友在國內也用得到錢。”小蘆告訴記者。
中國銀行總行貿易金融部副總經理姜煦告訴記者,此前商業銀行對於個人外匯年度額度管理一直面臨著信息不暢通的難題。對銀行而言,只能看到個人在該行的購匯情況,例如中國銀行的一個客戶在該行購買5萬美元外匯,在農行購買5萬,建行購買5萬,然後將錢同時匯到美國同一個賬戶, 中國銀行並不清楚該客戶在其他銀行的情況。
但姜煦表示,目前外匯局有一個大數據監控體系,銀行對於個人客戶在銀行購匯的任何動作都要做國際收支申報報給外匯局,而外匯局一般會提醒銀行。同樣的做法也適用於多人分拆購匯後匯向同一個賬戶。
根據《通知》,外匯局及其分支局對規避額度及真實性管理的個人實施“關註名單”管理。
姜煦指出,這是一種事後監管的措施,如果個人購匯者年內規避了一次額度控制,一旦進入“關註名單”,第二次將不可能成功。對銀行而言,正常匯款需要客戶提供目的及貿易背景,如果是出國留學,銀行有一套自身審核要求。
四季度資本外流壓力緩解
年度個人購匯5萬美元遭遇嚴查,是否因其是影響未來匯率的重要因素?
招商證券宏觀首席分析師謝亞軒在招商宏觀電話會議上分析指出,整體來看,四季度外匯需求不會明顯上升。個人購匯5萬美元影響人民幣匯率的力量被市場放大了。
根據謝亞軒估算,2015至2016年由個人購匯產生的購匯壓力主要體現在一二月份,當時人民幣大幅貶值,個人購匯規模估算在200億到300億美元之間。
謝亞軒指出,購匯額度當年用過之後,年內將無法再用。直到次年1月1日,額度才會重新更新。不超過300億美元的規模即便集中體現在單個月,也不會對市場造成非常顯著的影響。
根據外匯局公布的8月銀行結售匯數據,8月銀行結售匯逆差95億美元,環比下降70%,為2015年7月以來月度最低值。謝亞軒指出,分項來看,經常項目的結售匯出現明顯順差,主要來自貿易項下。其中貿易項下8月結售匯順差規模較7月增加了近150億美元,這是去年8月11日匯改之後極少出現的,說明數據明顯改善。
而對於資本項下的資金流出壓力,姜煦認為,當前國內資本流出壓力不大。以中國銀行為例,今年支持了很多企業走出去進行跨境並購,都是幾十億美元的大項目,這些都是資本項下的收購,國家十分支持。只要是企業有實際需求,一般不會有很大問題。
9月30日,蘇州市物價局發文,要求進一步加強商品住房價格監管。
全文如下:
為進一步加強新建商品住房價格監管,規範房地產價格行為,根據《市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蘇州市區房地產市場管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府〔2016〕119號)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提醒、約談、告誡,必要時暫停其價格申報,並建議由住建部門暫緩核發預售許可證:
1.申報價格明顯高於開發建設成本及行業合理利潤或周邊同類型樓盤價格;
2.完成價格申報後超過規定期限未向住建部門申請錄入商品房銷售網上管理系統;
3.出現社會集中反映的價格問題的;
4.價格違法行為輕微,依法可以不予以行政處罰的;
5.價格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提醒告誡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必要時予以公開曝光,並建議由國土部門強化對其參與土拍資格審查,提高其參與土地競買條件:
1.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偽造鼓吹交易數據制造“恐慌”氛圍,以及捂盤惜售、變相囤積房源、“饑餓營銷”等惡意炒作、哄擡房價、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行為;
2.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等性質的費用,借機擡高價格;
3.以土地拍賣、政策調整等為借口哄擡價格;
4.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5.采取虛構原價、虛構降價原因、虛假優惠折價、謊稱降價或者將要提價等手段,或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方式誘導他人與其交易進行價格欺詐;
6. 不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未在銷售場所顯著位置公示“一房一價”信息、影響價格的相關因素、房屋銷售過程中涉及的相關費用、已售出的房源及成交價格等內容;
7.違反商品房銷售“一價清”和明碼標價制度,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
8.以捆綁搭售或者附加條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購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務價格;
9.其他價格違法行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將其行為納入不良信用記錄,並建議由住建、國土部門依法暫停其網上銷售,降低直至取消其開發資質,情節嚴重的取消其參與土地公開出讓市場競買和參與蘇州房地產開發建設的資格:
1.不按規定執行價格申報制度且拒不糾正;
2.虛構成本及提供其他虛假價格申報材料;
3.違反誠實信用原則,超過申報價格銷售房屋;
4.被列入蘇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黑名單”;
5.存在嚴重價格違法行為並受到較重行政處罰;
6.其他嚴重失信行為。
廣州樓市昨日迎來“十一”黃金周的首日。記者了解到,廣州市住建委房屋交易監管部門昨日對全市的預售樓盤進行了節日巡查,旨在規範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銷售行為,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捂盤惜售、囤積房源、發布虛假消息、借機惡意炒作、哄擡房價以及無證售房、合同欺詐、公開售樓信息不規範、發布不規範房地產廣告等行為。
據介紹,此次共檢查了金地公館、天宸原著、華潤天合等多個樓盤,有個別開發企業存在應公示的資料沒有公示出來以及有個別廣告涉及“地王”等違規字眼,檢查工作人員已當場要求開發企業進行整改,補充應當公示的資料,拆除違規廣告。 廣州市住建委表示,在節假日期間將加強巡查力度,聯合工商、發改(價格)部門做好市場巡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即時停止其違法違規行為,做好跟蹤複查。對拒不整改或不按規定整改的,依法從嚴處理,必要時通過政府網站或新聞媒體予以曝光打擊各類擾亂市場秩序的違規行為。針對國慶樓市運行特點,市住建委還將對虛假“日光盤”炒作進行重點查處,防止人為營造恐慌、搶購氛圍。同時歡迎廣大市民積極舉報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線索,共同維護廣州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秩序。
短短半個月內,從上海住建委、上海規土局,到上海銀監局、央行上海總部,多個機構接連對房地產金融作出要求或部署。
10月19日,央行上海總部召開會議,25家在滬主要中資商業銀行行長以及房貸部門和資產負債部門負責人參會,上海市住建委、金融辦、規土局相關負責人出席會議。
第一財經記者從央行上海總部獲悉,會議要求各商業銀行繼續嚴格執行限貸政策,防止變相放松要求、打政策擦邊球的情況,同時要繼續強化對首付資金來源的審查,加強居民收入證明真實性的審核,並切實防範各類資金違規流入土地市場。
會議還要求各商業銀行密切關註房貸集中度,合理調整資產結構,積極支持實體經濟,努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把房地產調控和經濟轉型升級、風險防範統籌好。
10月12日,上海銀監局召開會議向轄內銀行提示了房地產信貸風險,多家銀行也將開始各有舉措落實監管精神。
10月8日,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地產市場監管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明確嚴查土地款融資,並要求制定存量住房交易資金監管辦法,全面實行二手存量住房交易資金監管。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決整治和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回應社會關切和群眾期盼,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2016年10月18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每月通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9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自2015年7月起,“每月通報”已連續發布16個月,將基層違紀問題暴露在陽光之下,對基層不正之風形成持續震懾。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16次“每月通報”發布案例:曝光問題1884起,處理2603人,近5成被開除黨籍
(中紀委網站截圖/圖)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每月通報”發布數據顯示,自2015年7月始,16次“每月通報”共曝光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1884起,點名道姓通報曝光2603人,其中有1227人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占總人數47.1%。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始終保持遏制腐敗的高壓態勢,釋放越往後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
據16次“每月通報”:近六成問題涉民生資金管理使用
(中紀委網站截圖/圖)
16次“每月通報”的1884起問題中,涉及民生資金被冒領、截留、克扣、挪用等問題共1076起,占57.1%。
基層腐敗問題點多面廣,在涉及民生資金管理使用的問題中有三類問題較突出:涉及種糧補貼等惠農補貼資金問題330起、涉及征地拆遷補償資金問題176起、涉及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102起,分別占民生資金管理使用問題的30.7%、16.4%、9.5%。
(中紀委網站截圖/圖)
惠農補貼、危房改造、征地拆遷領域都是資金密集型領域,往往容易成為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高發地。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聚焦重點領域動真碰硬,堅決防止扶貧等民生資金卡在“最後一公里”。
據16次“每月通報”:36%的問題涉虛報套取、騙取各類資金,“騙”、“套”手段五花八門
(中紀委網站截圖/圖)
本網“每月通報”的1884起問題中,679起涉及虛報套取、騙取各類資金,占總數36%。
經過馳而不息正風肅紀,明目張膽的基層腐敗有所收斂,但“虛報套取、騙取”隱蔽性強、手段翻新,“造假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1.無中生有、以假亂真;2.“張”冠“李”戴、欺上瞞下;3.以少充多、虛列虛增。違紀手段從最普通的虛報面積與人數、假借他人名義,到編造假合同假證明,利用假照片等,手段五花八門。
據16次“每月通報”:近4成問題涉及金額不超過5萬元 基層“微腐敗”事雖“微”影響大
(中紀委網站截圖/圖)
梳理本網“每月通報”的1884起問題,涉及金額在5萬元及以下的有732起,占38.9%。
一些發生在基層的腐敗問題雖涉及金額不大,但啃食群眾獲得感,給群眾帶來“切膚之痛”,其惡劣影響不容小覷。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侵害群眾利益的各種“微腐敗”抓早抓小,嚴懲不貸,讓基層群眾感受到全面從嚴治黨的力度和成效。
據16次“每月通報”:違紀主體鄉科級及以下超9成 集中在基層管錢、管事、管物的重要崗位
(中紀委網站截圖/圖)
在本網“每月通報”曝光的2603人中,縣處級及以上人員77人,占3%;鄉科級及以下2526人,占97%。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809人,占總人數31.1%,基層站所站長、所長126人,占總人數4.8%。
大部分基層違紀人員職級雖低,但多屬重點崗位和關鍵部門工作人員,掌握著錢、財、物,管資金、管項目、管審批,具有一定權力。近年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緊盯基層單位關鍵人員,加強監督執紀問責,不斷壓縮其腐敗空間。
新動向:“吃拿卡要”“好處費”名目更“巧”花樣更“新”
(中紀委網站截圖/圖)
本網“每月通報”的1884起問題中,涉及巧立名目索要、收取好處費及各種費用等問題187起,占9.9%,“吃拿卡要”名目更“巧”花樣更“新”,例如違規收取女子出嫁管理費、扶貧羊管理費、母嬰保健保償費、改廁好處費、向學生收取學籍卡費、計劃外教輔材料費、早晚自習看護費……對此,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的同時,對違紀問題定期曝光,並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加強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
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在基層落地生根
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消減群眾獲得感,揮霍基層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把堅決整治和查處此類問題作為紀委一項重要任務。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堅決遏制基層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在基層落地生根。(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劉芳源 |美術設計 王嬋)
伴隨重組新規的落地實施,此前的“類借殼”密道因封堵而漸被廢棄;但在部分難以量化的指標與環節上,部分財技又開始施展開來。近期多起重組方案中,均出現標的資產在重組公告前遭突擊入股的情況,更有重組甚至在停牌期間完成相關股權變更。此類交易還多伴隨資產估值的明顯波動。
由於並購標的情況較為多元和複雜,現行法律法規並未對突擊入股劃定禁區。若設計精確,突擊入股可形成分散標的股權而避免變更上市公司控股權、擡升標的資產身價、入股方享重組增值的“共贏”局面;但這同樣也是監管層目前層層設卡、嚴格排查的重點。從最近已被問詢的重組方案進展來看,突擊入股這輛“順風車”的勝算並不高。
三封監管函追問突擊入股
*ST江泉一起重組被上證所連續三次下發問詢函追問,這中間到底出現了什麽問題?
*ST江泉今年7月26日公布重組預案,擬置出總作價4億元的鐵路和熱電業務相關資產包,同時置入作價為22億元的瑞福鋰業100%股權;同時,擬募集總額不超過8.22億元的配套資金。盡管擬置入的瑞福鋰業作價是*ST江泉前一年度資產總額、凈資產額規模的3倍,但由於交易完成後上市公司控股權未變更,上市公司強調不構成借殼。
但公告同時顯示,就在上市公司尚處在停牌期間的敏感時間期,瑞福鋰業還進行了增資和股權轉讓。就是這一舉動,引發監管層和市場的關註。
公告顯示,6月24日,“明天系”公司天安財險通過增資進入瑞福鋰業,僅4天之後自然人徐明受讓瑞福鋰業實際控制人王明悅所持部分股份。經過這一系列的增資和股權轉讓,王明悅的持股比例從60%下降到39%。而在此持股比例的基礎上,*ST江泉此次重組中剔除認購配套募資的影響,上市公司現實際控制人、王明悅的持股比例將分別為9.35%、8.26%股權,以微弱的差距險踩借殼“紅線”。
上證所隨即下發第一次監管問詢函,直接追問徐明、天安財險的突擊入股是否存在刻意降低王明悅持股比例,從而減少向其股份數量、以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權不變進而規避借殼的情況。此外,還進一步問詢上述二者是否與王明悅、上市公司大股東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甚至是協議安排。
針對監管層上述追問以及市場質疑,*ST江泉方面給出的理由是,引入天安財險是由於標的資的資金需求、自然人徐明受讓股權主要為解決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占用情況。但該說法顯然未獲得監管層認可。
在8月31日、11月1日,上證所繼續下發二次、三次問詢。從具體內容來看,監管層連續追問意在多維度確認此次重組是否會導致上市公司控股權變更,進而出現刻意規避借殼的情況。
如在二次問詢函中,上證所就提出,上市公司未來是否主要依賴標的資產原有管理層的運營經驗、是否形成管理層實際控制的問詢。根據現行的重組新規,管理層實質控制亦是明確控股權是否變更的重要標準之一。*ST江泉方面對“依賴”一說予以否認。但在三次問詢中,上證所繼續要求上*ST江泉說明,本次重組是否導致上市公司從單一控制變為共同控制。交易所還要求*ST江泉測算,若未發生突擊入股而推進此次重組,是否會發生上市公司控股權變更的情況。
與此同時,監管層也未放松對現有股權安排的問詢,是否存在未披露的一致行動關系、潛在的“易主”可能都被多次追問、一一排查。根據公告,*ST江泉需要在11月9日前回複上證所的第三次問詢函。
重組財技暗藏利益鏈
由於並購標的情況較為多元和複雜,現行法律法規並未對此劃定禁區。若設計精確,突擊入股可形成分散標的股權而避免變更上市公司控股權、擡升標的資產身價、入股方享重組增值等多方“共贏”局面。此前多起重組中也曾隱現利益鏈條。這也正是監管層目前層層設卡、嚴格排查的重點。
以*ST江泉為例,其2014年9月發起的重組與此次模式類似,擬以資產置換的形式將唯美度以16.02億元的作價置入,實現借殼。而就在不久前的7月,唯美度還進行過股權轉讓,上海新北和毛芳亮成為新任股東。但正是突擊入股的投資人因利益糾紛,不滿股份鎖定一年但要求承擔業績補償義務而臨時反悔,導致公司重組最終失敗。
突擊入股的情況還有進一步的演變。今年6月21日,吳通控股發布的重組方案,擬作價6億元收購騰碼網絡100%股權。標的資產此次增值率高達1226%,業績也在2015年出現大幅飆升。但就在重組公告前的今年2月,騰碼網絡曾發起了對國信金證90%股權的收購。更值得註意的是,至重組公告披露時,騰碼網絡的註冊資本、對國信金證的收購款項還未足額支付、繳納。
深交所隨即下發問詢函,此次收購被重點問詢。吳通控股一度延期回複深交所問詢函,但交易對方最終仍無法及時完成實繳出資等事宜。最終,公布還不足1個月的重組方案就在7月18日宣布終止。
“順風車”闖關難
就目前來看,監管層對於突擊入股的態度多呈“一事一議”。年內如北部灣旅等重組也出現此類現象,但在充分解釋後均已獲監管層放行。但從近期多起重組中突擊入股的情況有愈演愈烈之勢。股權變更時間靠近重組方案公布敏感期,甚至多起重組均在上市公司停牌期間發生此類現象,同時伴隨著標的資產估值的明顯波動。然而,在當前監管全年排查的趨勢下,想要搭乘突擊入股這輛“順風車”並非易事。
除*ST江泉外,四通股份、精達股份的重組中都出現方案公告前短時間內標的資產的股權變更,且均為多位投資人紮堆入股的情況。兩家上市公司分別在各自重組說明會上回應,主要由標的資產在放棄境外上市和拆除架構時、投資人落回境內上市主體而造成的“新入股”現象。目前,四通股份尚未回複上證所的二次問詢函;精達股份本周已召開重組說明會,亦在回複交易所問詢函中。
另一家上市公司的情況就沒這麽樂觀。安泰集團今年7月發布重組公告,擬進行資產置換並募集不超過13.2億元的配套資金。其中,將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方式置入同元文化80%股權,資產作價43.2億元,接近上市公司前一年度凈資產的3倍;但因控股權未發生變化,安泰集團此次重組並不構成借殼上市。
然而,在今年6月20日的停牌期,同元文化曾引入多名增資者,且新進增資這之間還發生股權轉讓。經過此次突擊增資入股和緊急轉讓,同元文化實際控制人的持股比例從100%降至77.08%。此外,同元文化在上述增資中也出現交易價格大幅飆升。該情況也被上證所下函問詢。在8月10日召開的重組說明會上,上市公司及中介機構對此回應稱,標的資產的融資計劃規劃和安排早於此次重組的籌劃和停牌時間,增資系自身發展需要。
但就在兩個月後,安泰集團宣布終止此次重組。按公司方面的解釋,主要是考慮標的資產的文化旅遊及配套地產業務,受近期國內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等影響而做出的決定。
據發改委網站1日消息,近日發改委等印發《關於加強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 保障煤炭中長期合同履行的意見》,對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低價傾銷排擠競爭對手、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擡價格等違法行為將依照《價格法》嚴肅查處。
對達成實施壟斷協議固定變更價格,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價格銷售或購買煤炭等違法行為依照《反壟斷法》嚴肅查處。
意見全文:
關於加強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保障煤炭中長期合同履行的意見
為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重大決策部署,促進煤炭及相關行業平穩健康發展,積極推進煤炭中長期購 銷合同(以下簡稱中長期合同)的簽訂和履行,特制定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煤炭中長期合同的重大意義
中長期合同是指 買賣雙方約定期限在一年及以上的單筆數量在 20 萬噸以上的廠 礦企業簽訂的合同。簽訂中長期合同是煤炭供需雙方建立長期、 穩定、誠信、高效合作關系的重要基礎,對於保障煤炭穩定供應 和價格平穩,促進相關行業健康發展和經濟平穩運行都具有十分 重要的意義。合同的簽訂和履行,有利於上下遊企業生產組織, 實現平穩有序運行;有利於穩定市場預期,減少供需波動;有利 於優化運力配置,減少運輸資源浪費;有利於降低企業和社會成 本,提高整體經濟效益。煤炭產運需企業要強化誠信意識和法治 觀念,積極主動簽約,認真履行合同。地方相關部門要進一步提 高認識,將保障合同履行作為經濟運行調節的一項重要工作,精 心安排,及時協調,優化服務,切實抓實抓好。
二、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尊重企業市場主體地位
充分發揮 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各地區有關部門要最大限度減 少對微觀事務的幹預,重點強化服務和協調,充分尊重和發揮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不得直接幹預企業簽訂合同,不得幹擾合同履行,不得實行地方保護。
三、完善合同條款和履約保障機制,提高中長期合同比重
煤炭企業依據核準(核定)的生產能力、參考實際煤炭發運量, 用戶企業依據實際需要,自主銜接簽訂合同。合同條款應當規範完整,包括數量、質量、價格、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 以及解決爭議方法等內容。鼓勵支持更多煤炭供需企業遵循市場 經濟規律,簽訂更高比例中長期合同。大型煤炭、電力、鋼鐵企 業要發揮示範和表率作用。
四、完善價格形成機制,促進價格平穩有序
充分發揮市場 作用,供需企業雙方可在合理確定基礎價格的基礎上,引入規範 科學、雙方認可的價格指數作參考,規範確定實際結算價格,基 礎價格和與市場變動的掛鉤機制可按合理的合同周期適時進行 調整。有關部門指導和完善指數發布機制,做到方法科學、數據 真實、代表性強,確保指數合理反映市場變動的真實情況。
五、嚴格履行企業主體責任,提高合同履約率
供需雙方在簽訂中長期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到煤炭銷售和鐵 路運輸的合理區域半徑,切實提高合同執行保障程度。鼓勵支持 大型煤炭企業與電力、冶金企業簽訂中長期合同。對具備運輸條 件的中長期合同,鐵路、港航企業與供需雙方簽訂運輸合同。產 運需企業要妥善解決好合同履行中出現的數量、質量、價格等問 題。如遇重大問題,無法解決的,按程序向有關部門和單位報告。
六、建立健全合同履約考核評價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資委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合同履行情況實行分月統計、按季考核。 適時召集煤炭產運需企業,了解合同履行情況,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對誠實守信、認真履約的企業要納入誠信記錄,對履行不力 甚至惡意違約的企業納入不良信用記錄並視情況公開通報。在合 同履行中,因市場等情況變化確需變更合同條款,由雙方協商確 定,如達不成一致,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協調 解決。省級經濟運行調節部門參照執行。
七、強化激勵和保障,營造有利於合同履行的良好環境
各 有關部門和運輸、電網等單位,加強條件保障和服務,通過給予 運力優先保障、優先釋放儲備產能、優化發電權使用與中長期合 同比重掛鉤等措施,鼓勵企業提高中長期合同在煤炭交易中的比 重,為合同履行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
(一)優先保障資源和運力。根據供需雙方簽定的中長期合同,鐵路、港航企業要根據運輸條件進一步做好運力銜接,根據銜接確認的運力,在日常運輸中優先裝車、配船,為合同履約創造必要條件。
(二)優先安排釋放先進產能。各地在有序釋放安全高效先進產能時,對簽訂中長期合同並誠信履約的企業予以傾斜。
(三)同等條件下優先參與市場交易。對火電企業中,簽訂中長期合同數量比例高、日常進度兌現好的,在差別電量計劃安 排上給予傾斜,在電力直接交易等市場化交易中優先準入,給予 政策支持。
(四)協調保障非常態情形下的合同履行。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時,各級經濟運行調節部門將積極協調臨時替 代資源或用戶,在運力等方面予以重點協調,保障合同難以履行 時的生產供應。
八、依法實施價格監管
對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低價 傾銷排擠競爭對手,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擡價格, 推動價格過高過快上漲等違法行為,要依照《價格法》嚴肅查處。 對達成實施壟斷協議固定、變更價格,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 平高價銷售煤炭或者以不公平低價購買煤炭等違法行為,要依照 《反壟斷法》嚴肅查處。鼓勵和支持簽訂中長期合同的用戶企業 組成價格自律機構,對履約過程中出現的價格問題,及時向有關 部門反映、舉報,提出建議。
九、加強主體信用建設,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
煤炭產運需企業要牢固樹立法律意識、契約意識和信用意識,合同一經簽訂必須嚴格履行。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方面支持第三方征信機構,研究中長期合同履行信用記錄管理辦法,定期公布合同履行情況,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對有效履行合同的守信企業,在有關優惠政策上給予傾斜;對不履行合同 的企業,納入失信企業預警名單,情節嚴重的納入失信企業黑名單,在企業相關項目核準審批、運力調整、價格監管和信用約束等方面,包括對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
十、強化經營業績考核
國資委將中央煤炭、電力等企業履行長期合作協議的情況納入企業經營業績考核範圍,對於未有效履行協議的企業,將在經營業績考核中予以剔除。地方有關部門 參照上述做法,以適當方式對相關企業進行考核。
十一、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協調服務和行業自律作用
充分發揮煤炭、電力、鋼鐵、價格等行業協會的作用,積極引導企業簽訂中長期合同,加強行業自律,增強企業誠信意識,促進供需雙方依法履行合同。中國煤炭工業協會要加強與煤炭生產企業和用煤企業溝通,認真做好中長期合同的收集、梳理和匯總工作。
十二、進一步完善社會監督機制
廣泛建立並完善社會監督網絡,鼓勵公眾積極參與對中長期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督,不斷擴大監督的參與面。加強宣傳引導,樹立一批守信踐約、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的典型。
據中紀委網站報道,12月20日,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召開會議傳達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中央紀委副書記趙洪祝主持會議並講話,他指出,要認真學習領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準確把握明年經濟工作目標任務和各項政策舉措,進一步增強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責任感和自覺性。
趙洪祝表示,要把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放在首位,檢查落實黨中央關於經濟工作方針政策情況,及時發現和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為,確保黨中央政令暢通。
要嚴肅查處黨員領導幹部利用手中權力插手工程建設、土地出讓、侵吞國有資產等問題,推動有關地方和部門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要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馳而不息糾正“四風”,促使黨政機關和黨員幹部改進作風、轉變職能,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
要嚴肅查處官商勾結、利益輸送問題,推動形成親、清政商關系。
中央紀委副書記趙洪祝主持會議並講話。
趙洪祝還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在維護良好政治生態和經濟生態方面充分發揮作用,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酸坑現場黏稠狀物質在陽光下泛著油光,這個被當地人稱為“黑湖”的地方影射著山西土煉油曾經的繁榮昌盛。(南方周末記者 曹海東/圖)
(本文首發於2017年1月5日《南方周末》)
山西第一起使用禁毒大隊查處的土煉油案件,第一個被環保部督辦的巨型“酸湖”,揭開了山西土煉油長期隱匿的地下硫酸黑市內幕。
隨著國際油價上漲,山西土煉油不僅卷土重來,且有蔓延之勢。這些企業工藝“換湯不換藥”,正呈現隱蔽化、擴散化、“漂白”化以及關系化等新特點。
2016年11月底,山西省呂梁市交城、文水兩縣禁毒大隊破獲一起非法買賣制毒物品案,蹊蹺的是,查獲的大批量濃硫酸被用於交城縣土煉油企業。
這是山西省第一起使用禁毒部門查處的土煉油案件。硫酸屬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土法煉制柴油,往往用濃硫酸“洗”出廢機油中的膠質瀝青質,故名“洗油”。該工藝已采用數十年,由此產生的酸液、酸渣往往被傾倒至山溝、河流或挖坑掩埋,沒有進行任何無害化處理,對環境產生不可逆轉的影響。
2016年7月,南方周末即刊文指出,山西土煉油企業呈現企業化、大型化、規模化特點,酸液、酸渣不容忽視(參見2016年7月7日南方周末《山西怪象:遍地都是“土煉油”》)。
山西省省委書記駱惠寧、原省長李小鵬、副省長王一新為此專門做出批示,山西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山西省“雙打”辦)與八個部門,聯合開展打擊土煉油督查行動,其中一項即防範“土煉油”企業對土壤和水環境造成的汙染。
土煉油環境汙染問題甚至引起中央高層註意。據南方周末記者了解,2016年10月下旬,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張高麗做出重要批示,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副部長翟青指示環監局對山西省呂梁市交城縣存在的納汙土坑問題進行查處。
所謂“納汙土坑”,當地人又稱“黑湖”或“酸湖”,由呂梁市交城縣、文水縣土煉油企業長期傾倒酸液、酸渣所致。
土法煉制柴油工藝中,濃硫酸使用量一般為3%左右,一噸濃硫酸“洗油”大約產生2噸酸渣。
目前,山西本地廢機油產生量大致30萬噸,80%-90%流入當地土煉油企業。據此,土煉油企業每年使用濃硫酸8000多噸,產生酸渣1.6萬噸。若算上四川、山東、內蒙古、甘肅、河北等地調入用於煉油的廢機油,濃硫酸使用量以及酸渣產生量更驚人。
“保守估計,山西每年土煉油濃硫酸使用量上萬噸,產生酸渣二萬多噸。”山西一位熟悉廢機油行業的人士說。
這意味著,山西存在一個巨大的服務於土煉油的地下硫酸黑市。
形象來說,土法煉油好比農村柴火竈臺——竈臺架口鍋,鍋即蒸餾釜,下面燒柴加熱。當達到350度後,廢機油蒸餾成毛油,毛油打入酸洗罐,加入濃硫酸“洗油”,酸渣通過錐形罐閥門排出,再進行堿中和以及沈澱、排渣,最後用矽膠砂過濾,即可得“柴油”。
上述工藝可見,濃硫酸是不可或缺一環。
以往,環保局負責查土煉油,一般不追究濃硫酸來源,公安局負責配合,禁毒部門更不可能參與打擊土煉油。
“環保局認為夠治安案件標準,移交公安局,如果比較輕,環保罰點款,把設施摧毀就行了。”山西公安系統一位官員說,“辦治安案件簡單,辦成刑事案件就比較難。”這也導致土煉油打擊往往“以罰代管”。
以土煉油重災區——呂梁文水縣為例,2013年統計數據顯示,土煉油遍布該縣10個鄉鎮、29個村、106戶,110余罐(釜),僅南莊鎮就占到該縣土煉油戶數和罐(釜)一半以上。此前,當地警方甚至專門成立刑偵二隊,配合環保部門查處土煉油。然而,土煉油和毒品、“黑口子”(沒有任何手續私挖濫采礦井)一樣,“因為有暴利,一有空,就起來和政府捉迷藏”。
“四周幾十畝果樹,中間包一兩畝地(搞土煉油)。”呂梁市環保局副局長薛雨珍說。他剛剛陪同環保部應急中心官員考察過文水、交城土煉油取締現場。
受國際油價上漲影響,山西土煉油不僅卷土重來,且有蔓延之勢。目前,山西土煉油正呈現新的特點——土煉油“戰場”從田間地頭轉移到工礦企業、焦化企業以及洗煤廠,更具隱蔽性;從土煉油重災區向非重災區擴散——如晉中太谷、祁縣、平遙、靈石、介休以及呂梁孝義、汾陽等地,並向當地輸出技術;大型土煉油企業正欲辦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漂白”自我;地方保護背景更強,呈現關系化特點,“爐子(蒸餾釜)大關系大,爐子小關系小”。
“抓硫酸目的是,即便環保局不參與,禁毒就能拿下土煉油。”山西公安系統一位官員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毒品犯罪案件量刑規定,非法生產、買賣100公斤硫酸即為起刑點。
最先付諸實踐的是被土煉油攪得雞犬不寧的呂梁市交城縣。2016年11月14日,該縣第一次動用禁毒部門查處土煉油。
當日排查中,交城縣公安局禁毒大隊查處的最大一批濃硫酸來自土煉油企業——交城凱源物資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城凱源)。
警方除在現場搜出279公斤濃硫酸,還從公司辦公室搜出三十多張硫酸過磅單,每張單子量為4-5噸,時間橫跨2013年-2016年。
若上述證據最終均能確認,意味著該企業過去三年濃硫酸使用量至少有120-150噸。至於酸渣流向,目前尚不清楚。
和當地很多企業一樣,交城凱源同樣不掛牌,外人很難知曉其真面目。南方周末記者從高處觀望廠區,除殘存油桶外,最醒目的當屬院中埋藏的巨型油罐,廠房一角隱蔽處矗立多個用於“洗油”的錐形罐。
環境影響報告書顯示,該公司項目為廢機油再生利用制取電廠燃料油。號稱年產電廠燃料油2萬噸,項目總投資1697.98萬元。
工商資料顯示,交城凱源法定代表人為張永虎,成立於2014年12月18日,註冊資本500萬元,其中張永虎占60%,溫輝輝占40%。
不可思議的是,該公司已在交城縣發展和改革局予以備案(交發改審字[2014]46號)。2015年11月5日,呂梁市環保局也以呂環行審〔2015〕38號批複了其環境影響報告書。
據業內人士介紹,交城凱源是典型的土煉油企業,而且生產燃料油也是掛羊頭賣狗肉,實為生產柴油。
交城縣公安局禁毒大隊查實,交城凱源濃硫酸來源指向另一土煉油重災區——呂梁市文水縣。供濃硫酸的為文水劉胡蘭鎮雲周西村趙文生,目前在逃。
該案已於2016年11月24日移交給文水縣禁毒大隊。南方周末記者了解到,在趙文生處查封兩個大硫酸罐,一個小硫酸罐,濃硫酸至少四十多噸。當地警方已向山西省公安廳禁毒總隊求教如何處置該批濃硫酸。
目前,當地派出所幹警已面見家屬,敦促趙投案自首,同時封存硫酸罐,要求村治保主任守著硫酸罐,“不能動,不能丟”。
和當地很多企業一樣,交城凱源同樣不掛牌,外人很難知曉其真面目。南方周末記者從高處觀望廠區,除殘存油桶外,最醒目的當屬院中埋藏的巨型油罐,廠房一角隱蔽處矗立多個用於“洗油”的錐形罐。(南方周末記者 曹海東/圖)
就在警方發愁如何處理該批濃硫酸之時,山西驚現的“酸湖”更讓當地感到棘手。
這個被當地人稱為“黑湖”或“酸湖”的大坑,位於呂梁交城縣夏家營鎮大辛、小辛村與文水縣南莊鎮橫溝村交界處,曾為山西土煉油最猖獗之處。
當地村民介紹,酸坑約在2000年開始形成,目測三至四米深,占地20-30畝。過去文水、交城兩地土煉油的酸渣、酸堿液幾乎都傾倒此地。
層層黃土覆蓋的酸坑終見天日,巧合中有著必然。2016年7月,交城遭遇一場特大暴雨,“酸渣全部溢出來,味道散了出來”。呂梁市環保局副局長薛雨珍透露,有人舉報,領導有批示,“人家(環保部應急中心)下來處理的”。
2016年10月底,環保部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以下簡稱環保部應急中心)、山西省環保廳監察總隊專程派人前往呂梁市交城縣現場督辦,要求按照土坑汙染處置和生態恢複方案,妥善處置土坑內汙染物,及時開展地下水和周邊土壤監測,避免發生二次汙染。這是山西省第一起引起官方關註的土煉油酸渣傾倒事件。
薛雨珍透露,環保部應急中心官員前往現場時,一直在下雨。環保部應急中心提出,必須按有資質單位編制方案處置:酸水放在焦化廠的汙水池處理,酸渣放在水泥廠焚燒爐焚燒。
交城縣連夜調了幾十輛車,將酸水送至當地焦化廠。環保部應急中心官員要求當地必須挖到黃土上,再用石子處置,“執行主體是交城縣人民政府”。為此,交城縣委托山西環境汙染損害司法鑒定中心編制了《山西省交城縣辛南村土坑水汙染處置和生態恢複方案》。
2016年11月8日,酸坑現場黏稠狀物質在陽光下泛著油光,挖掘機、渣土車忙於作業,酸坑旁是一條農業灌溉渠以及果樹林。駐足一會,刺鼻、惡臭味就會直沖腦際,出現惡心癥狀。
半個月後,當南方周末記者再次赴酸坑之時,挖掘現場已被黃土覆蓋,可見清晰履帶車轍,不過周圍味道依舊刺鼻。交城縣一位官員說,他們打算請有資質的單位處置這些酸渣。
環保部應急中心提供給南方周末記者的信息顯示,截至2016年11月底,當地已將土坑內積水、固體廢物、生活和建築垃圾分別運至該縣焦化生產企業汙水處理廠、水泥熟料廠、垃圾處理廠妥善處置完畢。土坑及周邊已完成覆土(厚度約1米)和場地平整,土坑整體處置工作基本結束。
交城縣環保局的監測數據顯示,土坑底部土壤重金屬、石油烴、揮發性有機物、多環芳烴等指標,除部分樣品中汞含量略微超標(最高超標0.2倍),其他均未檢出或達到《土壤環境質量標準》二級標準限值;周邊土壤總石油烴含量均小於100mg/kg(《土壤環境質量標準》未規定相關限值);土坑周邊地下水4個點位監測結果顯示,pH、重金屬、硝酸鹽、亞硝酸鹽、硫酸鹽、氯化物、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等項目均未檢出或達到《地下水質量標準》Ⅳ類水質標準。
當地老百姓印象中,類似“黑湖”“酸湖”不止一處。南方周末記者即發現兩處:一處位於交城青山河化工有限公司儲存場,一處位於交城小辛村太中銀鐵路旁。此前,交城青山河化工有限公司曾打廣告轉讓土煉油技術。
山西省環保廳一位官員承認,最近山西省“雙打”辦召集各個部門研究建立部門聯動機制查處土煉油,但“還沒有專門針對硫酸專項治理”。
據南方周末記者了解,濃硫酸酸洗工藝已從田間地頭的小土煉油企業,被堂而皇之搬到一些具有部分資質的大企業中。
呂梁市環保局披露數據顯示,該市總計16家廢礦物油再生利用項目,除1家外,其余均未拿到《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危廢證)。生產工藝中,5戶為連續蒸餾工藝,11戶為蒸餾釜——裂解工藝。按規定,廢機油收集、貯存、利用企業必須辦理危廢證。
無危廢證卻可生產,甚至擴產,呂梁市環保局一位官員透露,最早環保局也不肯給這些企業批環評手續,但是當地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按照廢舊資源利用給他們立了項。
2002年,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認定“簡陋設備土法煉制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劣質燃料油”企業為“土煉油”。2005年,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對土煉油工藝的認定是“生產過程不是在密閉系統的煉油裝置中或屬於釜式蒸餾的煉油企業”。
正因如此,呂梁環保局固廢中心主任侯淑平表示,呂梁環保局曾召集交城、文水、汾陽環保局局長和相關無危廢證企業負責人,和山西省環保廳溝通此事,“在經貿委立項,有環評手續的,與其他的土煉油有區別”。
一位熟悉內情的人士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土煉油認定不應該從規模上,而應從工藝上。目前這些土煉油企業工藝“換湯不換藥”,無非是“由小變大了,不好看的變好看了,從田間跑到了工廠”。
據悉,山西大型土煉油企業核心工藝都未改變,比如一些企業將工藝冠之以“釜式蒸餾”,其實“釜式蒸餾”實為土法強酸強堿蒸餾工藝。而一些企業盡管標明連續蒸餾工藝,實質是多加了幾個“釜”,只是簡單的“釜式蒸餾”的組合與疊加。
更有甚者,由於前期投入金額較大,這些大型企業正謀求“漂白”——向山西省環保廳申領危廢證。
呂梁市環保局透露,汾陽市奧嘉佳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祥德隆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永聯環保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三家企業已向山西省環保廳上報材料,欲申領危廢證。
南方周末記者獲得的三家企業環境影響評價報告顯示,均稱生產燃料油。然而,一個難以成立的經濟邏輯是,燃料油市場售價每噸2000多元,廢機油市場售價每噸3000多元,算上各種成本,用廢機油生產燃料油完全成本倒掛。
新華社最近播出《禁不了的土煉油,打不掉的黑加油點》節目中,清晰可見汾陽市永聯環保資源再生有限公司院中矗立多個巨型錐形罐,熟悉土煉油工藝的人士說,該公司即用硫酸酸洗工藝生產柴油。
山西省環保廳固廢處處長賀中偉表示,上述三家企業環評批了後,企業申報危廢證,如果受理,還有技術審查過程。固廢中心把關論證,可能借鑒外省的情況。
事實上,濃硫酸酸洗工藝一直為國家明令禁止。
2011年,環保部實施的《廢礦物油回收利用汙染控制技術規範-HJ 607-2011》,明確指出不應使用硫酸/白土法再生廢礦物油。此法會產生大量酸渣,分離出的酸渣及白土會釋放出具有強烈刺激性的二氧化硫氣體及有機廢氣,對環境造成嚴重汙染。
2016年1月1日,工信部公布實施的《廢礦物油綜合利用行業規範條件》,同樣明確指出,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硫酸精制等強酸精制工藝。
目前,比較流行的工藝包括白土精制、溶劑精制、加氫精制以及硫酸精制工藝。其中,白土精制成本不太高,但對前期減壓蒸餾工藝要求很高;溶劑精制工藝,投入大,工藝複雜,但產品質量比白土精制要好;加氫精制投資最大,為國外主流技術,產品質量最好。
相比其他成熟工藝,濃硫酸酸洗是成本最低、對環境影響最大,但卻最為企業青睞的工藝,地方官員甚至將此稱為當地“傳統工藝”。
山西土煉油主要有兩種類型,一種模式是“煉油、洗油一條龍”,一種模式是只煉油不洗油或只洗油不煉油。
就利潤而言,廢機油煉毛油收率為84%至85%,煤電人工費100元/噸,以當下廢機油收購價3250元/噸,毛油售價4200元/噸至4250元/噸推算,利潤262.5元/噸;如果毛油洗成柴油,濃硫酸、液堿、過濾砂再加損耗和人工成本約200元/噸,以目前汾陽市土法煉制柴油售價4580元-4600元/噸推算,利潤150元。
如果在“煉油、洗油一條龍”模式下,目前土煉油利潤可達412元/噸。自2016年10月以來,土煉油利潤非常可觀,特別在廢機油價格2600元/噸之時。為爭搶原料,各家土煉油紛紛擡高廢機油收購價。
過去三個月,山西廢機油價格暴漲1000元/噸,12月16日收購價已達3200元/噸。更誇張的是,原本山西經常調入河北、山東廢機油,價格便宜300-500元/噸,最近兩個月基本與山西持平。
“幾乎一天漲一百元,還收不到貨。”正規持有危廢證的廢機油綜合利用企業——山西投資集團九洲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營銷部一位經理抱怨道。
2016年12月28日,國家發改委宣布國內汽、柴油價格每噸再次提高100元和95元。“土煉油的利潤空間更大了。”中石化呂梁分公司的一位人士說。
土煉油的興盛,對村民來說是一大噩耗。
僅以交城縣夏家營鎮為例,據村民統計,至今已知的事故中有8人因土煉油而喪命。其中不僅有普通工人,且有土煉油老板以及親屬等。
最近一起發生在2016年10月24日。當日,夏家營鎮賈家寨村發生一起土煉油致硫化氫泄漏事故,致兩死一傷,土煉油老板正是該村村委會主任,已在事故中死亡。
據知情人士透露,該事故已引起環保部以及山西省“雙打”辦註意。
中毒死亡事件頻發,源於土煉油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大量高濃度的有毒氣體,不僅對工人而且對周邊村民產生身心危害。
這些“濃硫酸洗油”過程中產生的酸氣,對呼吸道和眼睛有強烈的刺激性,如果貼地順風而下,下風向兩公里都可以聞到非常刺鼻的氣味。
以呂梁市汾陽冀村工業園區為例,可以發現很多可疑不掛牌的企業。熟悉汾陽油品來源的人士介紹,一到晚上土煉油味道就出來了,“大車加油時就能聞到惡臭味”。
同樣,油品質量與霧霾天氣有很大相關性。廢機油煉制的柴油屬非標柴油,使用中會冒黑煙,這些流入市場的柴油成為一個被忽略的霧霾源頭。
相比酸氣、土煉油燃燒不充分帶來的危害,若按山西土煉油發展歷史、規模以及分布區域,酸液、酸渣正在變成一個個“定時炸彈”。
按前述統計,山西每年酸渣產生量保守預估約為二萬多噸,且全部沒有經過無害化處理。要知道山西省太原危險廢物處置中心是山西省唯一危險廢物綜合處置場,年危險廢物處置規模僅為3.8萬噸。
汾陽冀村工業園不遠就是著名的汾酒集團,當地的酸渣傾倒地至今是個秘密。一位山西籍媒體人憂心忡忡地說,若不打擊土煉油濃硫酸洗油工藝,任由“酸湖”滲漏,再過十年,當地將無地下水可用,“汾酒集團只好使用雨水釀酒了”。
這並非危言聳聽,幾年前交城縣夏家營鎮小辛村就已經發現地下水無法飲用。
由於土煉油長期汙染地下水,小辛村為解決飲水問題,專門從八公里外的西營鎮西營村引來自來水。村委會圍墻外甚至設立一個自來水閥門,每天中午十一點到下午一點,定點供水。
2016年12月15日,環保部再次約談呂梁市人民政府。環保部發現,當地土煉油作坊環境汙染問題仍較突出,多處土煉油作坊取締不徹底或違法在建。“如果整改工作仍不到位,整改目標沒有實現,將暫停其新增大氣和水汙染物排放項目的環評審批”。
山西省環保廳固廢處處長賀中偉透露,目前呂梁市開始安排區縣汙染場地區域調查,包括酸渣傾倒調查。現在山西省還沒有單獨針對酸渣普查計劃,但下一步土壤調查重點是土煉油生產區域的前期摸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