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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窘境

2013-09-16  NCW
 

中國有雄心勃勃的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近年來建設速度較快,但與電網規劃和

建設嚴重脫節

◎ 本刊記者 蒲俊 任重遠 文pujun.blog.caixin.com|renzhongyuan.blog.caixin.com 經過十餘年的快速發展,中國的可再生能源再次走到一個十字路口。

2013年8月26日下午,全國人大副委員長陳昌智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提交《 〈可再生能源法〉實施情況報告》 (下稱《情況報告》 ) 。文件指出,當前,中國的電網規劃與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脫節, “十二五”電網規劃至今未出台,電網建設遠落後于可再生能源發展,導致後者電力輸出受阻。

中國可再生能源的窘境不止于此,報告披露, 《可再生能源法》規定的電網企業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發電政策,一直沒有真正落實,導致現實中棄風、棄水等現象嚴重。此外,可再生能源補貼存在較大缺口。

這些問題並不新鮮,一直伴隨中國可再生能源的發展過程。

值得關注的是,在中國《可再生能源法》頒佈實施後的八年多時間——這也是中國風電、光伏等新能源行業超高速發展的時期,老問題卻沒能在發展過程中得到有效解決,反而隨著規模增長愈演愈烈,影響了衆多參與者的利益和行業的良性發展。這與當初這項法律勾勒出的理想圖景相差甚遠。

在現實層面,可再生能源同樣面臨困窘。例如,目前,中國的風電裝機超過75GW(功率單位,1GW 相當于1000兆瓦) ,但由於送出壓力和棄風限電等原因,進入2010年下半年後增幅放緩明顯。

電網規劃難產

可再生能源指風能、太陽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發展可再生能源,是中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戰略選擇。

中國明確提出, 至2015年和2020年,可再生能源分別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11.4%和15%。

為了保障上述戰略的實施,2005 年中國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法》 ,並于2006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情況報告》顯示,截至2012年底,中國的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約占全國一次性能源消費總量的9%。表面看,成績單距離2015年11.4% 的目標並不遙遠,但事實上,可再生能源發展存在重重隱憂。

最大的隱憂是現實中電網建設普遍滯後于可再生能源發展,大量可再生能源電力輸出受阻。

財新記者瞭解到,由於與用電負荷區域分佈不平衡,可再生資源豐富的地區就地消納困難,因此可再生能源發電需要遠距離、大容量電力輸送通道與之配套。但當前的形勢是,兩者無法配套。

例如,在河北張家口地區,可再生能源裝機量已達約470萬千瓦,主要經500千伏沽源和萬全通道送出,然而,兩條通道最大輸送能力卻只有220萬千瓦,發電能力與輸電能力之間,相差1倍。更為嚴峻的是,張北縣一風電廠的工作人員告訴財新記者,沽源的500千伏線路,其實還要負擔內蒙古和蒙西網送出的部分電量。

業內人士告訴財新記者,電網建設與新能源建設的嚴重脫節,除了兩者在核准、建設上所需時間相差較大的原因,更根本的是“十二五”電網規劃難產。

輸電通道的技術選擇問題,仍然困擾著高層決策者。

財新記者瞭解到,早在2011年9月,國家能源局就成立了“十二五”電網規劃領導小組和由十余名專家組成的專家組。在彼時的工作會議上,專家組和相關領導對特高壓直流建設的看法一致,但對交流特高壓技術卻有分歧,認為仍然需要繼續論證。

國家能源局網站消息顯示,吳新雄于2013年上半年就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後,曾聽取過國家電網公司的電網發展規劃匯報,表示要充分論證,提高時效,準確把握電力流的流量、流向、方式三大因素。據財新記者瞭解,吳新雄在聽取匯報時,對電網規劃的技術路線選擇,並未明確表態,他要求國家能源局在“今年比較短的時間內要有說法” 。

7月上旬,國家能源局曾召集電網公司、地方能源局以及工程咨詢企業以及一些行業專家等進行了座談,目的是就電網規劃工作聽取各方意見,但爭議仍然存在。

財新記者瞭解到, “十二五”過半,處境尷尬的電網規劃時間段已調整至2013年 -2020年。

雖 然 有 可 再 生 能 源 規 劃, 但“十二五”整體的電源規劃缺失,影響了能源部門對電力流的判斷。

電力規劃專家丁功揚向財新記者分析,電力流向是在電源和用電負荷的基礎上統籌形成的,在沒有明確電源規劃的情況下,進行電力流規劃是本末倒置的安排。

棄風棄水

此次的《情況報告》還顯示,電網長期未落實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力的規定。目前,風電、光伏發電、水電因此出現嚴重的送出和消納問題,棄風、棄水現象突出。

《可再生能源法》第十條規定,電網企業應當與依法取得行政許可或者報送備案的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簽訂並網協議,全額收購其電網覆蓋範圍內可再生能源並網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並為可再生能源發電提供上網服務。

該法律還規定,電網企業如果拒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力,應承擔賠償責任並處罰款。

《情況報告》顯示,當前棄風問題 最為突出。 《情況報告》統計,2012年全年,中國風電棄風限電達208億千瓦時,占實際發電量的17% 左右。一些地區棄風限電的比例,甚至超過40%。

《情況報告》特別指出,在風力資源豐富的東北、西北、華北地區,棄風現象尤其嚴重。

吉林省發電設施年平均利用小時數 從2010年的1941小時下降到2012年的1420小 時。 蒙 東 從2010年 到2012年,風電利用小時數也下降了超過600小時。

不單單是風電,水電大省雲南,2013年有糯扎渡、溪洛渡等多個大型水電站的機組並網發電計劃,然而當地的風電等新能源也將投產超過1.5GW。由於送出能力有限,目前,棄水情況也比較嚴重。

隨著青海、甘肅、新疆等地的光伏裝機繼續增長,電力送出還將持續成為重要問題。

《情況報告》指出了全額收購制度無法落實的兩個重要原因。首先是法律明確規定需制定的“電網企業優先調度和全額保障收購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具體辦法” ,至今仍未出台。電網企業未按規定收購電量,電力監管機構監督乏力。

其次是電網運行管理不到位。 《情況報告》指出,中國大部分地區沒有實施節能發電調度,仍採用年度發電量計劃管理,這導致可再生能源發電機組經常讓位於火電機組。

更有甚者,部分電網公司不僅不按法律要求對待可再生能源電力,反而克扣後者上網電量。財新記者瞭解到,部分水電企業在來水較豐的時期,由於發電量限制,要麼因為電網調度要求棄水,要麼將超過電量按照低於核准上網電價的價格被收購。

《情況報告》指出,由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承擔並網費用的怪現象更是長期存在。

2012年8月,通遼的一家風電廠向當地火電廠購買了3個小時的並網發電資格,這是全國首例“風火互補發電權交易” 。然而,法律明明規定並網是電網公司應盡義務。在一些風電大省,風電為火電調峰的情況並不罕見。

新能源下一步

《情況報告》還指出中國可再生能源出現的盲目建設、電價補貼不足等問題。

《情況報告》特別指出,中國地方規劃的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中長期目標,遠高于國家總體目標,並且,地方的發展布局,也與國家規劃不一致。

《情況報告》認為,當前,在可再生能源建設方面,有的地方為追求GDP 盲目建設,加劇了並網困難。有的發電企業為搶佔資源,快速擴大裝機規模,無序發展,導致了資源浪費。

風電是前車之鑒,三北地區送出電力難,一些風機生產和裝配基地也處在長期閑置甚至資產處置狀態。

有行業人士稱,現在在西部各省,幾乎每個城市都有自己的光伏產業園。

一方面是各地的光伏電站建設,另一方面是地方政府利用資源要求製造業落地。行業人士擔心,電站項目會不會過剩?並網怎麼解決?以及新建的製造產能不利於光伏行業的供需再平衡等。

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缺口是又一個重要問題。財新記者瞭解到,2012年,中國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缺口約200億元,2013年繼續擴大。

2012年底,財政部採取了向滿足要求企業通過電網按季度預撥補貼的方式,但從一些項目業主向財新記者的反饋來看,補貼發放效果仍不理想。 《情況報告》發佈之時,還有全國人大代表提到僅國電電力和龍源電力被拖欠的補貼就達到56億元。

8月底,國家能源局將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從0.8分 / 千瓦時提高至1.5分 / 千瓦時。這對解決資金缺口是利好,但關鍵仍要看應收盡收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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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謊者 中金再生造假模式

http://www.xcf.cn/newfortune/fmgs/201309/t20130916_495568.htm

  憑藉117%的年複合增長率,中金再生在短短5年時間裡迅速成為廢金屬回收行業中年營業額逾520億港元的「巨無霸」。2013年1月28日,Glaucus發佈做空報告,中金再生的「神話」戛然而止。

  

  隨著香港證監會和臨時清盤人的指控,中金再生的冰山一角終被掀開。這是一盤創始人及控股股東秦志威精心設下的「局」:上市前曲線與大型國企聯姻,上市後國企成為其「神話」故事的一面幌子;利用公司無需披露其它客戶的規則,秘密建立關聯方,構建出一個循環支付的交易模式,由此不斷「再生」;為避免巨額營業額導致的稅務負擔,在澳門地區放下一顆避稅「棋子」,但「棋子」銷售額與銷售量卻嚴重錯配。

  

  隨著其「生生不息」的交易模式曝光,匪夷所思的增長率、奇高的存貨周轉率和固定資產周轉、高於蘋果六倍的人均產值,所有圍繞中金再生的謎團被逐個戳穿。

 

  為了捍衛投資者利益,認定中金再生造假的香港證監會史無前例地動用212條款,申請將上市公司直接清盤處理,而保薦人瑞銀也難逃責任。

 

  聯想經過兩年的法律訴訟拉鋸戰,香港證監會最終讓造假上市的洪良國際受到了史上最嚴厲的懲罰,中金再生極有可能就是下一個洪良國際。

 

  本刊主筆  楊智全 研究員 趙俊/文 

 

  感謝三川財報研究院對本文的貢獻

  

  「Glaucus Research」一戰成名

 

  2013年1月28日,美國做空機構Glaucus Research首度對中國金屬資源再生(00773.HK,簡稱「中金再生」)發佈做空報告。其在報告中指出,「中金再生聲稱致力成為中國最大的廢金屬回收商,但這是個謊言,公開信息表明,它是個明目張膽的老千」,「它極度誇大了銷售和商業規模」,「投資者最終會一無所有」,最後,Glaucus總結道,「中金再生一文不值」,並將它的目標價定為零。

 

  做空報告一經公開,在每股9.4元附近,中金再生被緊急叫停,並一直停牌到7月26日。7月29日,香港證監會突然宣佈向法院申請將其清盤,理由是中金再生IPO招股說明書及上市當年度的財報造假,甚至目前的財務數據也涉嫌虛構,香港法院最終委任保華顧問為臨時清盤人。

 

  這是香港證監會有史以來首次引用《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2條款,申請將上市公司直接清盤處理,其嚴厲的處罰在資本市場引起了巨大的震動。

 

  毫無疑問,Glaucus Research在本案中扮演了最重要的幕後推手。

 

  Glaucus一詞來源於古希臘神話中善作預言的海神,但其此前的做空狙擊卻並非每次都如此精準。2012年4月和8月,Glaucus先後狙擊首鋼資源(00639.HK)及西部水泥(02233.HK),後又在2013年4月,對在納斯達克上市的搜房網(SFUN.NYSE)連續三度發佈做空報告,但都收效甚微。

 

  直至2013年初做空中金再生,Glaucus在香港地區及國內資本市場上一戰成名。作為一家廢舊金屬回收商,按2011年財報披露,中金再生銷售額逾520億港元,在國內零碎的廢舊金屬回收行業裡堪稱「航母」。如非遭遇Glaucus狙擊,其2012年最終公佈的收入很可能超過700億港元。然而,Glaucus的一紙報告,最終終結中金再生這個虛幻的神話。

 

  股神「折戟」

 

  中金再生事件之所以被資本市場高度關注,除了其在行業中「巨無霸」的地位和香港證監會動用史上最嚴厲處罰外,其股東背景也同樣令人矚目(表1)。截至2012年6月30日,中金再生前五大股東中,既有被譽為加拿大「股神」的德馬雷家族旗下的IGM Financial,還有被譽為香港「巴菲特」劉央所任主席的香港西京投資,就連JP摩根也赫然在列。此外,中金再生保薦人瑞銀、招商銀行和審計人德勤也牽涉其中。風乍起,驚起一池水。

 

  眾多大股東中,劉央無疑是中金再生最鐵桿的「粉絲」,在持有6%的股份後還一路增持,1月28日停牌時,公開資料顯示,西京投資共持有中金再生8520萬股股票。在中金再生突遭清盤後,劉央還以詩詞「人間正道是滄桑」以示力挺。但隨著事態的發展,劉央最後終於挺不住了。8月6日,劉央在場外以均價1港元/股減持逾400萬股,按此價格推算,西京投資賬面將減值7億港元,其餘大股東IGM Financial Inc、JP摩根以及挪威銀行均損失慘重。

 

  做多者割肉之際,沽空者卻大奏凱歌。在Glaucus報告公開,也就是中金再生停牌前幾日,沽空金額異常放大(圖1),短短6個交易日內,累計1.4億港元。而據美銀美林統計,截至1月28日未平倉沽空達9200萬股,累計金額更是高達8.76億港元。如果這些沽空最後都能按1港元/股平倉的話,將獲得驚人的暴利。

 

  儘管中金再生堅持主張做空報告完全失實及與事實不符,其主席秦志威也在瑞銀電話會議及《香港經濟日報》上反駁Glaucus的指控,但業內普遍認為,秦志威澄而不清,在被香港證監會指控後,中金再生翻盤幾乎無望。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中金再生停牌前數日,秦志威將23.1%的公司權益以34億元的價格,出售給央企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簡稱「中國節能」)。此筆交易一旦成交,中國節能將持有29%權益,成為中金再生單一最大股東。要不是Glaucus突然殺出,最終攪黃了局,秦志威很可能成功套現。

 

  耐人尋味的是,如果中金再生如Glaucus質疑的那樣,是個「明目張膽的老千」,那為何如此多青睞於中金再生的「精明」資本對此一無所知,這背後的真相到底是什麼?

 

  「再生」造假模式

 

  難以解釋的高增長

 

  廢金屬回收的流程並不複雜:廢料收集後,先用起重機或叉車將廢料送上傳送帶,再用壓縮機進行壓縮,接著依次用破碎機進行碾碎,用空氣旋流器除塵、除鏽、最後通過電磁滾動分離出有色和黑色金屬,而有色金屬再由人工挑揀,分離出銅、鋁等金屬。就是如此一個手工+簡單機械的過程造就了中金再生的神話,其背後又靠什麼驅動?

 

  我們試圖用常規的財務可持續發展模型,來窺探出中金再生非常規增長背後的驅動因素,但發現這非常困難。

 

  如在2011年,中金再生實際增長率是其可持續增長率的4倍,研究其財報表明,這背後的關鍵因素是其資產周轉率的大幅提高,從2010年的2.44倍大幅攀升至2011年的3.33倍。

 

  進一步研究中金再生各類資產周轉率,可以發現其固定資產周轉率在2010年就達到驚人的87倍,2011年再度升至118倍(表2)。這表示中金再生對固定資產投資依賴非常小,或其固定資產的效率驚人及單位產值超高。同樣,其存貨周轉率看起來也不可思議,從2010年的17倍增長到2011年的23倍。高達23倍的存貨周轉率意味著中金再生每15天就能完成一個存貨進出的銷售輪迴。

 

 

 

  越是深入,謎團越多。中金再生存貨周轉率竟然長期維持在應收賬款周轉率的4倍左右。國內廢金屬回收的交易多為錢貨兩清,而以中金再生微薄的毛利率來看,這意味著有越來越多的巨額資金被產品賒銷所佔用,如此大量失血,何以能推動企業飛速發展。而事實是,截至2012年6月,中金再生應收賬款及票據餘額已高達126億港元。

 

  這種高增長方式在理論上就有偽模式嫌疑。齊合天地(00796.HK),最接近中金再生的競爭對手,近年來收入平均增長率也高達52%,但與中金再生相比,則表現出完全相反的指標,其應收賬款周轉率長期是其存貨周轉率的10倍以上,截至2012年6月,其應收賬款及票據餘額僅為2億港元。

 

  一個行業賺錢如此容易,無需先進技術、固定資產投資小,需求異常旺盛,並且能保持5年年均117%的增長率,縱觀所有上市公司,或許只有中金再生能做到這一點。

 

  有財務專家指出,如果中金再生所有財務數據真實可靠,那麼有一種理由可以解釋這種情況,那就是賬面上有大量的、快速的買進和賣出交易,才會造成固定資產周轉率和存貨周轉率兩個指標奇高。但這又會涉及兩個問題,一是中金再生就變成不折不扣的二道販子,而這並不符合中金再生的公開披露和業務模式,二是這樣做的目的很可能是為了美化報表。

 

  中金再生到底憑藉什麼創造了銷售奇蹟?在所有謎底揭開前,沒人知道中金再生背後隱藏的故事。直到2013年7月31日,事件才出現了一線轉機。

 

  當日,被香港法院委任為臨時清盤人的保華顧問在入駐中金再生後反客為主,入稟香港高等法院,控告秦志威夫婦以及祥發五金回收、澤群金屬回收等10家供應商在內的共12名被告,提出八大指控,包括進行虛假買貨及賣貨交易,並以循付轉款等方式意圖詐騙。

 

  「循環付款」的交易模式

 

  如果香港證監會和臨時清盤人的指控最終都是事實,那麼隱藏在中金再生冰面下的真相已漸漸浮出了水面。

 

  香港證監會描述的中金再生造假模式與2012年香港證券市場上另一個大案主角洪良國際的完全不同。洪良國際是通過徹底捏造現金及銀行存款,來支撐其虛構的高增長和盈利能力。而到目前為止,中金再生的現金及銀行賬目,並未曝出有捏造的問題,否則也不可能這麼容易逃過德勤審計師的眼睛,這意味著中金再生每一筆交易都是「真實」的。

 

 

  這是怎樣的一個「技術「活?根據香港證監會和臨時清盤人的指控,可以構築出中金再生最為核心的虛假買賣及循環轉款的交易模式。其交易模式很可能包括以下三個步驟(圖2):

 

  第一步:中金再生從隱秘關聯供應商處採購廢金屬,材料入賬後,中金再生掛賬或支付貨款。

 

  第二步:中金再生將購進的廢金屬賣給隱秘關聯客戶,並錄得收入,對方付款或掛賬。

 

  第三步:為了將交易規模做大,就必須讓同一筆交易多次、快速循環進行。隱秘關聯的供應商從隱秘關聯客戶將貨物購回,同時,資金又流回到隱秘關聯客戶處。

 

  從海外及中金再生澳門公司進口的廢銅報關進入國內後,也能夠參與到上述的大循環中。這樣,整個體系就有了生生不息的資金流的同時,各個公司也有了完整的廢金屬進、存、銷賬套。

 

  通過上述三個步驟不停循環,中金再生的銷售額不停「再生」,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

 

 

  輝煌業績的「支點」

 

  有了這一模式,中金再生的輝煌業績便不難「實現」。2006-2008年,中金再生收入增長了5倍,按其說法,當時它就是中國最大的廢舊金屬回收商。上市後,中金再生增長速度依然令人瞠目結舌,以2008年為基點,其銷售收入在4年時間裡再度陡增11倍。總計前後7年的時間裡,其資產規模也擴大了39倍(圖3)。這樣匪夷所思的業績自然吸引了不少投資者的關注,股價走勢也因此遠強於同期恆生指數的表現(圖4)。

 

  表面上看,中金再生業績風光無限,但實際上卻是疑問重重。隨著其循環付款模式的曝光,所有這些「謎團」也被一一解開。

 

  首先是其存貨周轉率和固定資產周轉率的異常,這是因為在這種循環轉款的交易模式下,虛構的收入並沒有對應實際的存貨流轉,也無需使用固定資產,分子加大,分母空轉,這兩個比率焉能不大。中金再生的「雙高」早在上市前就出現了,香港證監會對中金再生虛構招股書的指控也說明了這點。

 

  而中金再生應收賬款餘額過大也很好解釋:因為中金再生每一筆交易都是「真實」的,當收入達到500億甚至700億港元時,必然要求龐大的資金參與到循環付款體系中,既然是虛構的,就沒必要調用所有的真金白銀,大幅度提高應收賬款可以減少參與方的資金成本。

 

  Glaucus在做空報告中,對其交易規模及市場份額表示了嚴重懷疑,並推導出諸多無法解釋的矛盾。其也將中金再生的若干財務指標與國內外同行對比,包括固定資產投入過低、穩定的資本回報率,人均產值比蘋果還要高六倍。如果中金再生循環轉款虛構收入比例較大的話,所有這些質疑和無法解釋的矛盾同樣非常容易理解了。

 

  「技術」路徑

 

  上市公司大規模虛構收入,企業必須要面對高昂的稅務成本,如果不作特殊處理的話,往往得不償失。

 

  稅務成本主要指增值稅和所得稅。如果是循環轉款虛增收入,那麼每循環一次,收入就增加一次,增值稅和所得稅自然相應增加,到頭來造假公司將無法承擔。以中金再生2011年520億港元的營業額來說,如果毛利率為10%,那麼一般情況下,這二項稅收成本有可能達到21億港元。而以中金再生2012年700億港元計算的話,這二筆成本將高達30億元。

 

  因此要大規模造假,就需要「技巧」。對中金再生而言,只要三方(隱形關聯供應商、上市公司、隱形關聯客戶)採用平價甚至虧本方式循環轉讓,就可以把公司毛利率控制在自己設定的範圍內。對上市公司而言,雖然累計交易額很大,但實際並沒有產生多少「增值額」,所以要繳納的增值稅有限,這樣最後企業的利潤率也相應降低,也會減少企業所得稅的負擔。

 

  從賬面上看,分批零碎的循環交易,即便是審計師也難以判定交易的真實性,除非知道它們的隱形關聯關係。

 

  對廢舊金屬回收行業中的諸多公司而言,調節毛利率是個公開的秘密。2008年及以前,廢舊金屬回收行業享受免增值稅政策,2009年該稅開始徵收,其後經過兩年的過渡稅收優惠期,2011年舊金屬回收商被全面徵收17%的增值稅。這意味著,毛利率越高的企業,被征的稅就越高。

 

  巧合的是,從2009年開始,中金再生毛利率直線下降,從8.72%一路跌至2012年上半年的3.6%,這無疑大大減輕了中金再生的稅負。同另一家中國最大的混合廢金屬再生商齊合天地相比,中金再生的毛利率依然要低不少,2010和2011年,中金再生的規模分別是齊合天地的3.8倍和5.3倍,但中金再生更低的毛利水平說明其並沒有擁有自己宣稱的「規模競爭優勢」。

 

  毛利率的下降並沒有徹底解決中金再生所得稅的問題。按照中金再生2011年520億港元的銷售額和3.77%的稅前利潤率,其所得稅依舊不菲,但中金再生每年的所得稅實際稅負率(實際繳納的所得稅/稅前利潤)非常低。它又是如何做到的呢?

 

  查詢中金再生2011年會計報表附註,可以看到按國內所得稅率25%計算,中金再生本應繳納4.9億港元的所得稅,但是其「來自澳門附屬公司的稅項豁免的影響」就直接將4.7億港元的稅收一筆勾銷,最後合上其他一些調整,中金再生2011年的所得稅費用9000萬港元,僅為豁免前的18%。

 

  Glaucus在做空報告中將中金再生和齊合天地的實際所得稅率兩廂對比,發現齊合天地遠沒有中金再生「聰明」,其27%-43%實際所得稅率也要比中金再生高得多。Glaucus由此質疑中金再生要麼逃稅,要麼財報披露的利潤遠大於實際利潤,而其更偏向於後者。

 

  按4.7億港元的豁免稅計算,中金再生澳門附屬公司產生的稅前利潤應為18.8億港元,這意味著公司的利潤絕大部分來自澳門公司,國內幾乎不產生收益。這樣」巧妙「的安排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作用,就是讓國內收入的毛利率低得接近零,那麼其繳納的增值稅自然也微乎其微。

 

  按招股書的披露,這家澳門附屬公司由秦志威在2005年3月創辦,向國外採購廢金屬供中國業務使用或出售給其他客戶。截至2009年6月,這家公司並無任何生產設施,中金再生也沒有給澳門附屬公司規劃任何設施。

 

  這家澳門附屬公司無疑起著關鍵的作用,它到底向外部顧客銷售了多少金額,又出售了多少量?這兩個數據對這筆豁免稅額及中金再生規模的真實性極具參考意義。

 

  但奇怪的是,中金再生的IPO招股書對澳門附屬公司銷售情況的描述頗為模棱兩可,「中環澳門於2006、2007、2008年向外部顧客進行銷售分別約佔集團總收入32.9%、53.3%和44.7%,亦分別佔本集團總銷售額3.2%、5.7%和8%。」集團總收入和集團總銷售額的區別在何處?普通投資者或許從中很難讀懂。

 

  Glaucus在做空報告中也提到了這個比例,並明確指出,前者為中環澳門佔集團總收入比,而後者則是銷售量(sales by volume)佔集團比例。這樣,問題就來了,為何會有如此大的錯配?

 

  招股書是這樣解釋的,由於中環澳門採購的有色金屬廢料在中國市場存在短缺,而有色金屬廢料售價高於廢銅,所有才有了佔集團總收入比例高、佔集團總銷售額低的現象。

 

  但是,隨著清盤人對中金再生循環付款虛構收入的指控,可以有比招股書更好的解釋。

 

  首先,要避所得稅,必須把澳門公司的收入規模做大。而它實際的海外採購量本身就較小,並且這部分對外銷售需要向中國報關,很難虛構數量,而中金再生通過循環交易後最終的銷售規模龐大,於是澳門公司的銷售量佔比就更小,自然就有了這部分銷售量和銷售額的奇異錯配。

 

  如果中金再生真的是「明目張膽的老千」,它又是如何吸引這麼多的投資機構?這或許與其披露的廣鋼企業集團作為最大客戶相關,這就回到了最初秦志威聯姻國企的故事(附文)。

 

  在招股說明書上,中金再生曾披露過9個主要供應商,其中竟然有4家是廣鋼企業集團的附屬公司,甚至包括當時的上市公司廣州鋼鐵股份公司。中金再生上市後,因為與廣鋼企業集團是關聯企業,所以按規定每年要披露它們之間的交易額。有國企作為大客戶,對民營企業來說無疑有著巨大的正面宣傳作用,這也讓投資者對中金再生更加信任。

 

  但即使是與廣鋼企業集團的銷售數據,也很可能被虛構,這讓中金再生與其他並沒有披露的客戶交易的真實性更蒙上了一層陰影。媒體公開報導,目前廣鋼企業集團旗下公司已停止向中金再生採購廢金屬。事實果真如此,即使中金再生沒有被清盤,也將對其造成致命打擊。

 

 

  保薦人瑞銀的責任

 

  洪良國際一案中,保薦人兆豐資本因盡職調查不足、未能獨立審查等原因而被香港證監會吊銷保薦牌照,並施以4200萬港元的罰款。作為中金再生保薦承銷商的瑞銀,或許也需付出相應的代價。

 

  在中金再生上市後的4年裡,瑞銀一直對中金再生愛護有加,先後陸續發佈了13篇報告,且所有報告評級均為「買入」。每當公司遭遇危機時,瑞銀總是出面力挺,為股價保駕護航。

 

  為何瑞銀對中金再生始終力挺呢?

 

  既是債權人又是保薦人

 

  中金再生招股文件顯示,公司上市前曾分別向瑞銀、Spinnaker Global及The ADM Maculus發行價值合共1.274億美元(約9.93億港元)的優先票據、認股證及可換股票據,之後中金再生又向瑞銀以年息率為8.5%認購2500萬美元優先票據。

 

  對於瑞銀既是中金再生的債權人,又擔任公司上市的保薦人,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葉玉盛對《新財富》表示,如果保薦人只有瑞銀自己,會構成利益衝突,如果有其他投行一起參與,作為聯合責任承擔人,則屬於合規範圍之內。

 

  瑞銀是中金再生上市的獨家全球協調人、賬簿管理人及牽頭經辦人,並與招商證券一同擔任保薦人。招商證券負責該項目的董事副總經理李志濤在公司上市時曾對媒體表示,聯席賬簿管理人是瑞銀,招商只負責承銷,沒有定價權,他反而覺得中金再生3.98-5.18港元/股的定價有點過高。

 

  一條龍包銷服務

 

  值得一提的是,瑞銀還有「一條龍」包銷服務,對其保薦公司的股價保駕護航。新股上市後,當股價跌至不合理時,瑞銀會出來買貨,但瑞銀的「一條龍」服務使得其更像一個IPO保險公司。

 

  在多次的力挺中,瑞銀都引述了公司管理層的原話,從而對事件進行解釋。作為保薦人,瑞銀的研究人員在接近公司高管上擁有先天優勢,不過一味引述公司高管原話,也容易淪為上市公司的「傳聲筒」,失去研究獨立性。不過,這種行為是否違規卻未有定論。葉玉盛認為,只要沒有違反證券條例,這種做法就有其合理之處,一旦其研究報告存在涉嫌包裝,就會違反遊戲規則。

 

  2009年上半年,瑞銀憑藉中國忠旺(01333.HK)、銀基集團(00886.HK)和中金再生三單IPO,以29.9%的融資額市佔率雄霸香港新股承銷市場,擊敗中信證券和麥格理等對手。

 

  保薦人或受罰

 

  中金再生清盤後,如其實際可變現資產不足,上市公司股東權益將無法被充分保障,屆時香港證監會不排除追討上市保薦人和會計師等中介機構,它們甚至可能面臨處分。

 

  葉玉盛預測,中介機構是否有罪要看造假髮生的時段,如果發生在上市前,則說明中介機構未能做到盡職調查,保薦人更是首當其衝受到影響,證監會可能會讓小股東做集體訴訟,一旦中介機構輸了,就得賠錢,不過由於中介機構都有保險,通常可以覆蓋一部分損失;此外,根據調查結果的嚴重程度,證監會對保薦人可能會採取罰款或者取消牌照兩種處罰方式,嚴重的話甚至可能兩種處罰並行。

 

  2013年10月起,香港證監會將實施新規定,一旦發現上市公司的招股書刻意失實或造假,持有第6類受規管活動(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即保薦人)的機構負責人,須就上市公司造假負上刑事責任,最高可被罰款70萬港元及入獄三年。由於證監會的指控明確指出,中金再生在上市前就已開始造假,作為聯席保薦人的瑞銀及招商證券,或需為此負上責任,不過,由於新的保薦人監管制度尚未實施,瑞銀及招商證券不用為此負上刑事責任。

 

  首次動用清盤令

 

  對於中金再生造假案,香港證監會首次動用了《證券與期貨條例》第212條《清盤令及破產令》。香港證監會認為,如果將該法團清盤,就維護公眾利益而言是可取的,便會向法院提出呈請,要求根據該條例將該法團清盤。

 

  葉玉盛認為,香港證監會和國內監管機構的行事風格不一樣,在判刑還是罰款的選擇上,香港證監會考量的重點是如何能更好地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因此會考慮公司有沒有重整的機會;與洪良國際造假案不同,當時其募資額僅用了1億多港元,還有10億港元躺在公司賬戶上,因此「凍結令」更有利於保護投資者,而中金再生可能已經資不抵債,香港證監會根據公司情況權衡之後做出了清盤的決定;此外,用清盤的方式可以「止跌」,由清算委員會接手公司管理,避免更多投資者或者債權人因財務資料失實而受到損失。

 

  此外,還有一種考慮則是,如果公司拒絕合作,香港證監會要取得公司存放在國內的文件存在困難,清盤人入主後便可以公司擁有人的身份取得資料,再提交證監會進行調查。

 

  事後看來,這招的確見效,清盤人保華顧問僅在獲任後的第5天,就對秦志威夫婦提出控告,並向法院申請凍結了包括他們夫婦在內大約17億港元的資產。不過因證據不足,法院將秦志威妻子黎煥賢及兩家供應商的凍結令解除。香港媒體將高院撤銷禁令視為香港證監會先輸一局。

 

  但業界普遍認為,這絲毫不會動搖香港證監會一查到底的決心。香港證監會曾通過歷時兩年不懈的法律訴訟拉鋸戰,最終讓造假上市的洪良國際受到了史上最嚴厲的懲罰,而中金再生極有可能就是下一個洪良國際。 附文

 

  傍上國企 迅速發家

  

  秦志威到底是如何賺到人生第一桶金的?公開媒體對此卻鮮有提及。從招股說明書有關中金再生簡單的歷史披露中,大致可以還原這樣一個過程。

 

 

  1995年起,29歲的秦志威開始擔任黃埔物資(香港)有限公司總經理兼執行董事,直至2000年卸任。正是在這段時期,秦志威在廢金屬回收、航運、物流領域積累了一定的人脈。1999年,秦志威收購了在香港地區從事金屬回收業務的環保鋼鐵的股份,接著於2001年設立了廣州亞鋼。他將環保鋼鐵收購的廢金屬運往廣州亞銅進一步加工並銷售。

 

  廢舊金屬回收市場非常零碎,加上這個行業關係異常複雜,向工廠收購廢料的商家不少涉及黑社會性質,公開媒體也多有對此報導。要在這樣的行業環境下做大做強並非易事,但秦志威不僅做到了,而且僅花了短短數年時間就成就了中金再生「行業規模第一」的地位。

 

  縱觀中金再生上市前後的佈局,秦志威在第一步上就展現出「超前」的眼光,與當地最有實力的國企——廣鋼企業集團聯姻。廣鋼企業集團曾為廣州市首批56家由政府重點支持發展的大型國企,其獨資、控股或參股的企業一度達百餘家。

 

  廣州亞鋼正是這場聯姻的開始。秦志威持有其75%的股權,另外25%由珠鋼供銷持有,廣州珠鋼持有珠鋼供銷100%股權,而廣鋼企業集團又擁有廣州珠鋼72.4%的股權。就這樣,秦志威與廣鋼企業集團搭上了關係。媒體曾報導過他們之間的合作方式:由珠鋼包銷產品,中金再生則投資設備及對外採購。借助廣州亞鋼,秦志威進一步打開了對廣鋼企業集團的銷路。

 

  2003年,中金再生再與廣州珠鋼及廣鋼企業集團旗下的廣州鋼鐵股份有限公司(600894,2012更名為廣州廣日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廣州珠鋼碼頭公司,中金再生持股45%。通過這個碼頭,秦志威可以更方便地將中金再生的廢金屬運往廣鋼企業集團多個附屬公司,彼此之間的關係由此變得「親上加親」。

 

  廣鋼企業集團對中金再生的意義不言而喻。招股書披露,2006-2008年三年報告期內,中金再生對廣鋼企業集團的附屬公司銷售分別佔公司銷售總額的61%、35%和30%,而之後的財報披露,2009-2011年,廣鋼企業集團的附屬公司一直是公司的最大客戶。

 

  2009年,金融海嘯後的香港新股市場剛剛回暖,中金再生就迫不及待地掛牌上市,而此時又恰逢「四萬億」投資惠澤基建行業,用廢鋼循環再造也成為鋼企原料的一個途徑。貼著「環保」概念,秦志威憑藉上市成為了中國廢金屬回收行業「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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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客再生,主動「毀三觀」?

http://www.iheima.com/archives/54432.html

作者:林海

記得今年派代年會的時候,又是陳年壓軸。陳年匆匆而來,語出驚人,宣佈凡客要立即搬家。搬家的理由是,唯有搬家才能去驕去燥。同時,9月中旬凡客將推出值得期待的營銷活動,回歸品牌營銷。現在是10月了,小夥伴們都已經知道,凡客在忙於救火,以及重整旗鼓。我覺得凡客遇到的問題帶有一定的普遍性。所以先提出電商三問。

什麼是網絡營銷?

也許你會說搜索引擎營銷,或者借助騰訊的實時競價廣告平台,再或者是粉絲經濟和達人經濟,再加上移動營銷,這樣總夠了吧。必需指出的是,網絡營銷分成天網、地網和人網。現在談的網絡營銷都集中在天網,而這會產生一個問題,汽車、手機、葡萄酒等需要現場的產品無法通過互聯網順利地銷售出去。地網是天網的互補性網絡,而且地網也在互聯網化,但是天網和地網的關係被簡化成O2O問題。這一簡化,是基於完全不瞭解地網的分銷規律和天網的聚合規律具有不同的屬性。談的更少的是人網。這裡也只能點到為止,只強調一個概念,天網、地網和人網三位一體的營銷才是網絡營銷。具有諷刺意義的是,大家都在談移動互聯網,卻意識不到移動互聯網是人網的一部分,而人網通常具有組織關係。人網、地網和天網銜接不好,就會帶來很大的隱性成本,甚至是產品根本銷售不出去。

拿凡客來說,重視廣告投入,對於地網的建設基本忽視。這樣廣告投放和銷售收入就難以成正比。凡客多輪融資,但都沒有突破營銷的瓶頸,忽略地網建設是一大問題。這裡不得不問的是,為什麼小米手機做到了?小米手機可以通過產品發佈會和視頻做智能手機的「參數營銷」,用2核挑戰1核,4核挑戰2核。這給消費者提供了清晰的「辨識度」。而服裝可以這樣做嗎?在一定程度上,優衣庫的搖粒絨等產品也以科技優勢取勝,但凡客沒有這種優勢。凡客的優勢在於品牌營銷和網絡營銷,特別是依靠天網的營銷和砸錢做廣告。其實,小米手機也有地網建設不足的問題。當消費者在品牌專賣店把玩一陣手機後,就可以迅速做出理性的消費決策。而小米手機「看得見,摸不著」,這對其銷售肯定有不利影響。越來越多的電商會重視線下的體驗店和分銷體系建設,作為線上銷售必要的補充。網絡未建好,打廣告就是明顯的低效率的燒錢。唯品會某種程度上也存在類似的問題。

摧毀品牌中心主義?

電商要做品牌營銷,但品牌中心主義則是十分危險的。王老吉涼茶就是簡單粗暴的產品主義,強調「怕上火,喝王老吉」,而沒有喋喋不休地說,王老吉是百年傳承,是最正宗的品牌。因為消費者在購買涼茶的時候,並不需要產生那麼多的聯想,而只要一個簡單的理由就足夠了。品牌的作用是提高溢價能力,但這一點也是最危險的,企業容易付出巨大的營銷成本,以及日漸小眾化。一個比較靠譜的做法是,企業家或創始人通過個人品牌來做品牌推廣,大大節約品牌營銷的成本。而省下來的成本可以用於補貼供應鏈、服務體系建設等環節。

凡客過去的路就是品牌為中心,然後以低價格開道,又逐漸走向了多元化。品牌為中心,容易造成運營成本高企;低價格策略又無法收回成本;而多元化又使得資源分散,缺乏足夠的戰鬥力。ZARA的快時尚在一定程度上是「去品牌化」,我覺得未來的圖書、快消品等也會如此,不必太精益求精。精益求精的日本企業已經作繭自縛了。象智能手機的升級速度是9個月就可以推出一個升級換代的新品,9個月後新手機又過時了,在這種情況下,過度強調質量和品牌,反而是死腦筋了。同樣,品牌中心主義會帶來過度營銷,迷信粉絲經濟。其實,用戶哪有那麼強烈的忠誠度。用戶恰恰在追求個性和差異化。品牌實際上要追求「大一統」,這多反動啊!

什麼是電子商務?

很多人認為,在網上直銷就是電子商務。其實,電子商務涵蓋了精益供應鏈和社會化營銷,追求供需的高匹配度,是長尾需求和極簡主義的對立統一。大多數電商是經銷商,沒有自己的供應鏈,或者缺乏對供應鏈企業足夠的影響力。而這一點必需發生改變!未來一個小型的電商需要得到供應鏈的快速響應,而解決這個矛盾就要看平台商的協調能力。

凡客將自己定位為品牌電商,在一開始就錯了。象凡客這樣體量的電商只能是平台型電商為主,兼顧一些自營。現在不少電商還在刻意地做品牌,而發展比較快的一定是做零售的電商,哪怕這些電商還是一種買手制,也比做品牌的電商要發展的更快。品牌電商要依託平台發展,要在戰略定位上始終如一,要有絕對的創新能力,而這樣的企業可遇不可求,只能是少數。大多數電商其實無需品牌,成為優質的供應商就可以。在線下,沃爾瑪這樣的大賣場和無品牌的中小型供應商一起形成了強大的競爭力,而有品牌的大廠商不再佔據主導位置。電子商務其實也是如此,拼的是協同能力,快速的市場反應能力,以及資源整合能力。派拉蒙的倒閉絕非偶然。寧財神最近那篇《文化產品經理的二次元產品觀》,說的就是完全根據用戶需求進行創作。這樣的創作看上去有點俗,但遠遠好於豆瓣小眾化的文藝青年的「高品位」。藝術的歸藝術,商業的歸商業。商業化不可能太小眾化,否則不經濟。

電子商務為追求商業化和高效率,必然是一種以平台電商為支撐的高度協同、精細化分工的經濟模式。過分注重品牌和注重規模的企業,通常會遠離這種分工經濟而選擇了單干。這卻是一條不歸路。未來凡客轉型,更可能的是在服裝垂直領域做平台型電商,兼顧一部分自營。如果還以品牌自營為中心,凡客燒錢無止境。當然,品牌電商平台化的另一面,是平台電商品牌化。這個觀點已經在上篇文章中寫過,不再複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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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儲能設備——分布式能源帶來的完美風暴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69392

​ 在最新的一份報告中,瑞銀稱可再生能源和儲能設備將在未來攜手演繹一場“完美風暴”。持續下降的太陽能發電成本、更高的發電效率以及電動汽車技術的不斷發展,將威脅到目前發電集中化的格局,同時也可能顛覆傳統發電企業的業務模式。在一些電價較高、可再生資源豐富的地區,“市電平價”已經能夠實現。 對於美國的電力行業來說,可再生能源已經開始觸底回升。在2008-2012年間,太陽能光伏模塊的平均成本下降了80%。凈計量政策以及創新的配套融資方案都讓所謂的分布式能源——就地發電、就地使用——在財務上變得更加可行。 這可能會導致傳統發電企業進入惡性循環——消費者改變電力消費習慣,為了彌補流失的收入,企業調高電價,消費者進一步流失。在2011年,大約有75%的發電企業的信用評級都在BBB甚至更低,預示著投資者對於傳統電企的未來並不看好。而在2000年,這個數字僅僅只是40%不到。 這個概念並不是首次被提出,但瑞銀的報告預示著這個趨勢可能在加速,尤其是在一些電力需求較為穩定的發達國家,比如美國、歐洲和澳大利亞。EIA的數據顯示,在過去5年的4年里,美國的電力銷售都是下滑的。盡管一部分要歸咎於金融危機和隨後幾年的經濟衰退,但不可否認的是,能源效率的提升以及分布式能源的興起也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根據EIA的表述,“網外能源安裝容量(主要是屋頂太陽能)的提升正在替代一部分電力銷售的需求”。 最新的瑞銀報告稱,太陽能不僅搶占了傳統電企的消費者,還降低了電力需求的波峰。太陽能設備在正午的時候效率最高,而這個時候恰恰也是電力需求的峰值。由於太陽能發電的可變成本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因而相比傳統的燃料發電優勢明顯。這也導致了一些大型發電廠調低了波峰時的電價——對於電企來說真是噩夢。 對於逐漸向清潔能源轉向的趨勢,傳統電企的應對措施無非就是兩種。一些企業抗議推廣清潔能源的鼓勵措施,就像亞利桑那州推出凈計量政策面臨的激烈抗議。另外一些則索性參與到清潔能源的遊戲中,反正遲早都得上。最新的例子是沃倫巴菲特的MidAmerican Energy在12月16日以10億美元的價格向愛荷華州的一家風力渦輪機制造商提出收購要約。 還有另外一個辦法是縮減傳統發電的規模,並迎接分布式能源發展帶來的全新世界。根據《經濟學人》的報道,在德國已經有一些電力企業宣布將關閉一部分電廠,並且考慮將業務模式向提供能源服務方向轉變。德國可能會成為這方面的先驅——隨著綠色能源裝機容量在德國的大規模投產,2013年的電價開始下降,德國本土兩家最大的電力企業E.On和RWE的業績也紛紛下滑,凈利潤相比2010年減少將近1/3。 在今年的早些時候,NRG的CEO David Crane曾對大型發電企業隱現的衰退發出警告,稱分布式能源“將給目前的電力供應系統帶來致命的威脅”,更值得一提的是年初來自Edison Electric Institute的一份報告,這個電力設備貿易組織在報告中稱分布式能源將會成為未來的勝負手。結合最新的瑞銀報告,我們有理由相信如果傳統電企再不做出改變,那麽他們的未來將會非常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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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額兜不起來 F—再生不是唯一?

2014-05-05  TCW
 
 

 

稅不稅,竟成了做空機構指控F股財報造假的重點。

格勞克斯指控F—再生的理由之一,是該公司財報顯示近兩年繳稅逾人民幣億元,加上增值稅更可觀(編按:大陸另需繳交約毛利一七%的增值稅,類似台灣營業稅不計入財報稅項),但公司所在地福建省晉江市、晉江轄下陳埭鎮的納稅表揚名單上,F—再生卻只列於繳稅一千萬到三千萬元級距,因此懷疑有虛增獲利現象。

看財報、比對納稅榜抓漏

去年格勞克斯狙擊港股青蛙王子,也是同樣手法。青蛙王子近五年財報估每年繳稅超過人民幣一千萬元,但所在地福建省漳州市政府的千萬元繳稅大戶名單上,只在二○一二年上榜。青蛙王子被狙擊半年以來,股價已大跌六成。

面對做空機構指控,F—再生發言人薛又瑋反駁,陳埭鎮、晉江市納稅榜單只是企業內黨工呈報數字、並不精確。

晉江市政府每年公佈全市納稅大戶「經濟發展先進企業」名單、以及由納稅額排名的「申購優秀人才住房資格企業」名單,拿這些排行榜來檢驗台股的另兩檔「晉江幫」:F—金麗與F—勝悅的數字,也出現差異(詳見表,皆尚未計入增值稅)。

F—金麗發言人李校德強調,中國當地有所謂國稅、地方稅,並不知道政府企業表揚的基礎如何計算,公司誠實納稅,應等F—再生審查有結果再來推論。F—勝悅財務長陳圖炎則回應,那只是表揚性榜單,不能做為有效證據,繳稅數字只有公司方才知道。

為此,《商業週刊》特地致電納稅榜上的晉江市財政局承辦人員電話。承辦人員解釋,這兩個榜單是官方統計的國稅(中央稅)、地稅(地方稅)合計排名,涵蓋中國境內所有稅額,並非黨工呈報,精確性很高。

檢視晉江市納稅榜上其他掛牌公司,港股安踏、特步、利郎及上海A股貴人鳥,這些公司財報上所得稅額外加增值稅,皆與納稅榜級距相當。另外比對福建省與漳州市政府納稅榜,台商F—TPK、F—福貞財報數字也與納稅級距相符。

為何港股與A股未被狙擊的公司中,財報與納稅榜並無差距,但陸資F股卻連三檔都出現差異?不只要等公司與會計師說清楚失落的環節,證交所也有責任協助釐清。

【延伸閱讀】繳稅逾億竟只是地方稅小咖?——財報數字VS.納稅排行榜1.F-再生(2012/2011)財報稅額:1億667萬/8,628萬納稅榜級距:1,000~3,000萬/1,000~5,000萬差距:>3倍/>1.5倍

2.F-金麗(2012/2011)財報稅額:5,259萬/2,930萬納稅榜級距:100~500萬/500~1,000萬差距:>10倍/>2倍

3.F-勝悅(2012/2011)財報稅額:2,117萬/3,421萬納稅榜級距:100~500萬/100~500萬差距:>4倍/>6倍

註:F-再生(三斯達公司),統計自晉江市年度納稅超千萬元企業名單;F-金麗(金蘋果公司)、F-勝悅(成昌鞋業)資料皆來自晉江市政府申購優秀人才住房資格企業名單;另,財報上的台幣稅額,以1比5換算為人民幣資料來源:各公司財報、晉江市政府網站 整理:蔡靚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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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擊F-再生、引爆F股災難的外資 一位神祕律師 為何成為中資上市公司死神?

2014-05-05  TWM  
 

 

無疑的,美國放空機構格勞克斯已經掀起國內資本市場「F股信任危機」,這個神祕機構的背景究竟如何?兩位年輕的創辦人,其一曾熱情擁抱中國企業,另一位是來自紐約的律師,他在學生時代就已遊遍台灣。

海神「格勞克斯」(Glaucus) 是希臘神話裡的人物,原本只是討海的漁夫,因為吃了長生不老的草藥而永生;但是草藥讓他長了魚鰭、魚尾,格勞克斯因此長年在海上,拯救遭遇船難的漁民與水手,而且還能給予困惑的凡人預知未來的預言。

然而,以海神為名的研究機構「格勞克斯」(Glaucus Research),卻儼然成了中資上市公司的鬼見愁。格勞克斯是由威切特(Matthew Wiechert)與安達爾(Soren Aandahl)所創設,前者曾協助多家中資企業到美國上市,後者則是擁有哈佛法學博士學位的年輕律師。

威切特曾說:「創設格勞克斯,就是為了協助投資人在充滿欺騙的金融大海中,避免遭到吞噬,進而找到豐碩的機會。」他們從二○一一年起,陸續鎖定十家上市的中資企業(不含F-再生),指控這些公司財報造假;除了三家公司逃過死劫,其餘七家均遭到股票下市、公司清算、負責人入獄,或股價腰斬等命運。對於中資上市公司來說,這家宣稱拯救股民的海神,卻是專發死亡通告的死神。

只要合法 不避諱道德問題今年四月,安達爾的死亡筆記本新增了第一家台灣掛牌的上市公司──F-再生。

格勞克斯出具三十八頁的研究報告,指控再生公司營收誇大十倍、福建廠土地收購價格誇大四倍、擴建費用浮報三倍;同時依據中國政府的稅收資料,估算F-再生獲利只有報表的十分之一。格勞克斯的狙擊,不只造成F-再生股價重挫,更產生骨牌效應,境外公司回台灣掛牌的F股,全面籠罩在「假帳疑雲」風暴中。

面對放空集團襲擊,F-再生董事會通過金額高達二十二.七九億元、規模達一千萬股的庫藏股護盤計畫,約為平均日成交量的十倍;同時公司也駁斥格勞克斯的指控,並已具體提出法律訴訟。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強調,F股上市上櫃公司約有六十家,與國內上市公司同樣都是強度監理制度,F-再生公司只是個案。曾銘宗並未對任何一方背書,除了要求證期局針對F-再生是否有財報不實、股價異常,及發表報告的外商有無藉機炒作三方面調查;也指出可透過台美合作協議,請求美國證期會(SEC)協助調查放空炒作集團的不法行為。

格勞克斯掛名研究總監的安達爾,是○七年才拿到紐約律師執照的年輕金融狙擊手,本身擁有芝加哥大學學士與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的顯赫學歷;格勞克斯與渾水(Muddy Waters)、香檬(Citron)等機構一樣,都是以製造假帳的中國企業為標的,研究中資上市公司的假帳行為,發佈研究報告,宣佈「目標價為零」,逼迫公司最後下市。

而公司的創辦人威切特,曾是羅斯資本(Roth Capital Partners)機構投資部的主管,羅斯資本是總部位在加州的小型投資銀行,專精在中小型企業的上市集資與合併,中資企業是羅斯資本的重要業務。

威切特當年負責將中資公司的股票賣給美國投資機構,曾經是熱烈擁抱中國夢的粉絲;但是,他發現中資企業普遍存在假帳疑慮,放空比作多更有賺頭,乾脆自己下海成立格勞克斯,一路發送中資企業死亡名單。

威切特顯然「生冷不忌」,只要有獲利的機會,法律上也站得住腳,他完全不避諱身段與道德問題。

在加入羅斯資本之前,威切特曾經創辦了icashdirect公司,自己包辦了董事長、總經理、業務、祕書等所有職務;主要業務是稱為「網路救急金」的現金貸款,專門針對窮苦的勞工階級,以日薪或週薪做抵押貸款。這種被歸類為「工資周轉金」的業務,實質上就是短期周轉高利貸,換算年息高達二○○%以上。

與台淵源 十多年前就開始至於威切特的創業夥伴安達爾,○七年考取紐約律師執照後,在紐約凱易國際律師事務所(Kirkland & Ellis)擔任企業法務律師。這樣一位年輕有為的律師,為什麼埋首大量財務資料、甘於做個行動神祕的投資研究者?

「我走上這一行,和安隆(Enron)案很有關係!」接受本刊越洋專訪時,安達爾暢言他從律師變身中資企業死神的心路歷程。

原來他在哈佛求學期間,曾擔任俄亥俄州哥倫布市某位地方法官的助理,參與偵辦多件重大白領詐騙案,包括總額二十九億美元的National Century詐欺案,以及舉世聞名的安隆案。這個機緣,讓他對上市公司高層種種劣行,及操弄財報數字的手法印象深刻,也打開他對財務研究的濃厚興趣。

「你還記得嗎?安隆是美國史上最大、甚至很可能是世界最大的企業詐欺倒閉案!」安達爾感嘆:「為何一家巨型企業涉及詐欺,大批的投資人卻毫無所悉,甚至年復一年地被公司愚弄?」他因此認定,成立一個小規模研究團隊,專門拆解上市公司的真實價值,這個定位,在市場上應該有生存空間。

決定人生方向後,安達爾與在芝加哥大學認識、一起踢足球校隊的老友威切特共同創辦格勞克斯,一一年起,格勞克斯開始拆解財報、逐一出版研究報告。「格勞克斯獨立經營,我們客觀思考企業的價值,並且提出我們的客觀質疑。」安達爾強調。

四月上旬,安達爾剛剛到訪台灣,拜會國內的法律、會計業者,準備發佈報告。不過安達爾家族和台灣,已有長達半世紀的淵源。

「其實我曾來過台灣幾次,」安達爾說:「因為一九五四年至一九七二年,家父長期住在台灣,後來他回到台灣時,也會帶我一起來。」安達爾回憶,他第一次踏上台灣,正好適逢首次政黨輪替,前總統李登輝下台,陳水扁上台執政;後來他甚至遍遊全台各地,想不到十餘年後,他會在這塊土地的資本市場進行狙擊。

「台灣是令人興奮的新市場」為了達到逼迫公司下市的目標,格勞克斯做足「全面空襲」的佈局。在發佈F-再生「目標價為零」的放空報告之前,據聞格勞克斯已動用新台幣數億元,建立大筆放空部位;再僱用本地的公關公司、透過媒體大肆宣揚,並且做足法律訴訟的準備。

股價下跌只是第一步的效應,後續還有冗長的刑事、民事、《證交法》訴訟,因此如格勞克斯之類的「放空機構」,往往選擇在美國、新加坡、香港等透明度高的市場進行狙擊,只要他們的研究報告有實據,美國SEC或是香港證監會,就對詐欺的上市公司進行嚴厲處罰。格勞克斯針對F-再生公司發動狙擊,是第一次對台灣證券監理系統的考驗。

安達爾在最近曾經來台灣瞭解證券市場法規,據聞也與本地多家律師與會計師事務所沙盤推演,近六十家中資F股有多家遭其鎖定,他在接受台灣媒體的訪問時說:「台灣是個令人興奮的新市場!」安達爾以及他的團隊未曾訪問F-再生公司,卻宣稱已經緊盯F-再生長達五個月。死神的興奮,卻可能是F股的災難。

格勞克斯的規模雖然不如渾水集團,而且實際運作只有三年,但是「勝率」卻極為驚人。

去年元月格勞克斯在香港狙擊「中金再生」,這家以廢鐵、廢銅回收的公司,○九年上市,獲得號稱「中國女巴菲特」的西京投資公司主席劉京、挪威國家主權基金,以及加拿大股神馬雷家族等知名投資者加持;格勞克斯卻在報告中指出中金再生從上市招股書就作假帳,主要供應商的採購金額絕大多數都屬虛構等。

放空報告出爐後不僅造成中金再生股價大跌,去年七月二十九日香港證監會更引用《證券期貨條例》將中金再生「清盤」;隨後香港警方逮捕董事會祕書林寶基、非執行董事黎煥賢以及財務長馮嘉倫,八月十二日再拘捕董事長秦志威。

去年十月,格勞克斯發佈對「青蛙王子」的研究報告,引述尼爾森的市場研究,認為從事兒童護理產品的青蛙王子虛灌營收。

青蛙王子已經營運二十年,是股本高達新台幣五十億元的大型消費企業,每年獲利超過新台幣十五億元,一一年七月在香港上市,總市值一度逼近新台幣三百億元。

青蛙王子遭到格勞克斯指控後,股價重挫,恢復交易當天再跌二二%,雖然沒有遭到證監會處罰,但是在今年三月底公佈一三年年報,獲利大跌一七%,股價再度狂瀉二五%,股價相較放空報告發佈前腰斬五○%,總市值剩下新台幣一百多億元。

今年三月底,格勞克斯再對四川眉山生產芒硝的旭光新材料發動攻擊,這家香港上市公司從此停牌,至今仍無法交易,也已經逾期無法公告去年的財報。

過去三年遭到格勞克斯指控的十家中資企業,逃過一劫的只有去年四月的搜房網(紐約交易所上市)、去年八月的福建閩中有機食品(新加坡上市),以及前年四月的首鋼資源(香港上市)。

勝率超高 衝擊台灣F股新加坡上市的福建閩中在報告發佈後崩盤,發佈之前原本在每股新加坡幣一元上下交易,發佈當日以○.八元開盤,隨即在短短兩小時內崩跌至○.三八元;但是原本持有閩中將近三成股權的印尼第四大富豪沙林(Anthoni Salim),在事件爆發第三天表態將以每股新加坡幣一.一二元(此為沙林在當年從新加坡政府基金購入的成本價)收購閩中,沙林迅速取得閩中超過五成的股權,並且成功將股價維持在新加坡幣一元之上。

打敗格勞克斯的還有中國大型鋼鐵國企首鋼集團旗下的焦煤公司首鋼資源,以及中國房地產銷售網搜房網。搜房網股價雖在放空報告發佈後下挫,卻在一年後大漲五倍;首鋼資源則在強大的母公司支持下,股價文風未動。

「勝率」高達七成的格勞克斯將槍口對準F-再生,引起台灣海外控股公司上市族群的恐慌。台灣的F股雖然採用與國內上市公司同樣嚴格的監管體制,但畢竟這些海外控股公司的帳務透明度,幾乎完全建立在會計師事務所與律師事務所的查核基礎,等於跨國會計師事務所以自身的信用,來支持F公司財務的可信度。

中國市場複雜,存在大量的假帳空間,過去發生過的案例中,甚至連中國銀行的存款憑證都有造假空隙。格勞克斯襲擊F-再生,已觸發台灣投資人全面檢視F股的財報真實度,剛剛起步的海外公司上市制度,勢將經過一次全身體檢,能否通過檢驗,攸關個股前景、會計師事務所的公信力,以及F股的市場認同度。

(本文作者乾隆來為紐約大學金融碩士,曾任金控公司副總經理)

10度狙擊 7勝3敗

──遭格勞克斯指控的公司及後續結果公司 上市地 狙擊時間 主要業務 後續結果旭光高新材料 香港 2014/03採集芒硝加工為藥用原料與PPS樹脂 股價大跌並停牌,至今未交易青蛙王子 香港 2013/10 兒童護理產品 股價下跌60% 福建閩中 新加坡2013/08 有機食品 發佈當日股價重挫48%。印尼第四大富豪沙林將原有29.6%持股增加到51.6%,股價重回狙擊前的水準

搜房網 紐約

證交所 2013/04 中國房地產銷售網 發佈報告前每股4.5美元;今年3月最高來至每股19.2美元中國金屬再生 香港 2013/03廢鐵、廢銅回收 公司清盤中國西部水泥 香港 2012/08 水泥生產 目前股價較報告發佈時低25% 首鋼資源 香港 2012/04 焦煤生產股價未受明顯影響龍騰礦業 那斯達克 2011/08 煤炭買賣 今年四月遭美國證期會起訴詐欺,股價重挫,並且將在四月底下市旅程天下 那斯達克2011/04 旅遊網站 會計師辭職、公司下市;美國證期會起訴公司執行長與高層海灣資源 那斯達克 2011/04 化學品買賣報告發佈後股價下跌四成註:紅字部分表示格勞克斯獲勝案例

整理:乾隆來

撰文‧乾隆來、周岐原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98298

$英達公路再生科技(06888)$ 的合營疑問 寒林札記

http://xueqiu.com/8255411491/28372106
由A股的森遠股份找到了$英達公路再生科技(06888)$ ,之前對森遠有所瞭解,相信公路再生前景較好。我沒有看英達的招股書,只是大致瀏覽了財務數據和基本情況,然後在2.77元買入少量。

之後受球友@樂山樂水 的提醒,又重新研究了一下。發現英達的業績的確可能存在水分,主要體現在存在向合營公司塞貨的嫌疑。

英達在上市前的2011年-2012年成立了7家合營公司,向合營公司銷售8套機組化設備。這是2011年、2012年業績靚麗的重要原因。在2011年之前,公司的業務主要是瀝青路面養護服務(招股書稱,公司自己有10套機組化設備,加上合營公司的共18台,排名第一,全國共50台,森遠12套,維特根11台)。招股書顯示,瀝青路面養護設備在2011年、2012年分別增長了105%、155%,

瀝青路面養護設備僅佔營收的比例由此大幅提升,三年分別為16%、27.6%、40.7%。2013年中報顯示,新成立三間新合營公司,並向四間合營公司銷售四台機組化系列產品(71,299,000港元),同比增長78.4%。

通過設立合營公司,然後向合營公司銷售產品,然後由合營公司在當地承接工程,這是英達的經營策略。這種方式明顯不同於森遠股份。設立合營公司的好處是,可以快速佔領市場。道路工程具有很強的地域性,借助當地的力量可以快速切入當地市場;另外,就地熱再生技術仍處理推廣階段,設備價格很高(1500萬左右),直接銷售給公路養護企業有一定難度。

當然,設立合營公司的風險也是顯而易見的。姑且不說因經營不善可能產生扯皮糾紛等問題,對投資者而言,上市公司很容易通過關聯交易虛構業績。英達就存在這種嫌疑。

一、英達為什們採取合營公司(或聯營公司)模式,而不是附屬公司?

英達的7家合營公司,有3家出資比例超過50%,但卻不是附屬公司,而是合營公司。採取合營還是附屬,取決於英達與合作夥伴的談判結果。從道理上來說,要借助養護企業在當地的力量,在控制權上做一些讓步也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從會計上來說,設立合營公司也許是為了粉飾業績。因為合營公司、聯營公司不合併報表。如果是附屬公司,英達向子公司的銷售在合併報表時就會相互抵消,而向合營公司的銷售就可以計入財報。

此外,合營公司採用權益法,附屬公司採用成本法,如果合營公司與附屬公司之間轉換,由於會計處理方法的不同,這就有了盈餘調節的空間。

二、合營公司的獨立性

合營公司的獨立性是判斷關聯交易是否公允、是否操縱利潤的重要依據。根據英達的招股書,對 7家合營公司分析如下。

英達鄂爾多斯、福達道路再生的合作方是關聯人士;建達烏魯木齊的合作方是當地民營企業;英達岳陽、恆通宿遷、路捷南京、穗通廣州的合作方是國有道路建設企業,恆通宿遷中出現了「中國城投集團」這樣的以資本運作為主的公司(楊高才任主席)。

綜合來看,英達岳陽、路捷南京、穗通廣州最靠譜,其次為恆通宿遷,再次為建達烏魯木齊,英達鄂爾多斯、福達道路再生有較大的注水嫌疑。

三、下一步對策

英達的確有一定嫌疑通過合營公司虛構利潤,不過我暫時不打算立即賣掉手中股票。

1、英達的倉位比較小,先等到年報再說;

2、即便英達確實在虛構利潤,我估計這個遊戲還可以暫時玩一下,還不至於馬上崩盤。IPO前眾多利益人士以1.6元入股,現價2.7元高出成本70%,相信公司仍有動力做好業績為他們套現鋪路。

3、密切關注以下財務指標:

(1)現金流狀況是否惡化。
從2010年-2012年這三年的情況看,現金流與利潤的匹配度還是比較好的,若現金流惡化,需要引起警惕。

(2)來自合營公司或聯營公司的應收賬款是否改善。
2013年6月,本集團貿易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合營公司約78,087,000港元(2012年12月:10,532,000港元)之款項。2013年6月,本集團貿易應收款項包括應收聯營公司款項約19,309,000港元(2012年12月:19,043,000港元)之款項。2013年中報披露,分別於廣東、福建及江蘇三省與當地服務供貨商或投資者成立三間新合營公司,並向四間合營公司銷售四台機組化系列產品,共71,299,000港元。

(3)關注合營公司或聯營公司的利潤貢獻度。
截至2011年及2012年合營公司的貢獻比例分別約為0.7%及2.1%。2013年中報披露合營公司的貢獻為虧損160萬港元,估計結算主要發生在下半年,關注年報中這個指標是否改善。

參考文章:英達公路再生(6888)「再生」神技(2): 股東篇  http://realblog.zkiz.com/greatsoup/59545$英達公路再生科技(06888)$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99646

美國再生能源成本直逼天然氣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08437

p032112lj-0275

英國《金融時報》訊,投行Lazard指出,美國多數地區的大型太陽能和風力發電廠已具備成本競爭力,就算沒有政府補助也能和天然氣發電廠相匹敵,意味著美國能源市場移轉至可再生能源的可行性大幅提升。

Lazard表示,太陽能面板和風力渦輪的成本逐漸下滑,效率也已經提升,在風大和日照強烈的地區甚至能提供比化石燃料發電廠更便宜的電力。

Lazard的電力、能源和基礎建設部門主管George Bilicic指出,“我們以前常說有朝一日太陽能和風力發電將能和傳統電力相競爭,如今那一天已經到來。”

風力發電成本已較5年前大幅下滑,據Lazard周四公布的報告顯示,2009年未補經助的風力發電成本最低為101美元每百萬瓦時,而現今每百萬瓦時最低為37美元。

太陽能發電的成本更是巨幅下降,約較5年前暴降近80%,大型太陽能發電廠最低成本由2009年的每百萬瓦時323美元,陡降至目前的72美元。

太陽能發電技術日益精進,再加上中國大舉投資提升太陽能模組產能,造成全球市場供過於求,進而導致太陽能板價格崩跌。

在日照強和風力大的地區,未經補助的發電成本就已經和天然氣發電廠相當,後者的發電成本估計在每百萬瓦時61至87美元之間。

不過Lazard亦指出,並非各地的可再生能源都能和石化燃料相競爭,安裝在屋頂的太陽能板和離岸風力技術成本相對較高,仍需仰賴稅額抵扣和州政府補助才具備商業可行性。

可再生能源成本下滑可望鼓勵發電業者和電力公司進一步投資。

例如巴菲特已經投資150億美元至可再生能源產業,到2015年,該公司位於加州的太陽能電廠將建成,屆時將成為全球最大的太陽能電廠之一。

據悉,伯克希爾哈撒韋旗下的能源子公司資產規模約為700億美元,公司持有或依據合同管理的發電裝機容量超過3400萬千瓦,其中風電、太陽能、水電、地熱和其他新能源電廠占了產能的約四分之一。“到目前為止,我們獲利頗豐。”巴菲特對這些可再生能源項目如此評價。(更多精彩財經資訊,點擊這里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12533

風電、太陽能重大利好: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出臺在即

來源: http://www.gelonghui.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675&page=1&extra=#pid5695

本帖最後由 晗晨 於 2014-9-24 09:09 編輯

風電、太陽能重大利好: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出臺在即 指標完不成將追責
作者:王秀強

我國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幾經修訂,出臺在即。這項被稱為最難產的能源政策,目前正在征求各方建議,方案再次修訂後將上報國務院審定。
可再生能源配額制方案出臺後,國家將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電網企業制定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指標,通過強制性政策促進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這對於風電、太陽能等產業而言是絕佳的利好。

能源觀察獲悉,由國家能源局所起草的《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考核辦法(試行)》(下稱“《考核辦法》”),8月份已經國家發改委主任辦公會討論並原則通過。

發改委主任辦公會主要提出三點意見:

一是東部地區應承擔更多發展可再生能源的責任,提高東部地區配額指標;
二是強化電網企業承擔完成配額的責任;
三是配額指標分基本指標和先進指標兩級進行考核。

根據會議提出的意見,能源局將修訂後的文件再向財政部、環保部、國資委等部委,各省政府及發改委、各電網企業和主要發電企業征求意見。

根據方案,計入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的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包括:
1、本地區生產並消費的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量;
2、從區域外輸入電量中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量;
3、本地區可計量的自發自用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量。

特別註意的是:向其他區域輸送的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量計入受端地區,不再計入送端地區。根據《考核辦法》,國家將為地方政府和電網企業確定可再生能源配額,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測和考核。對於未完成配額指標的省份,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將暫停或減少當地化石能源發電項目規模;電網企業不能完成指標的,向國務院作出專門報告。




(轉自能源觀察)


附:21世紀經濟報道

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出臺在即 指標完不成將追責

本報記者 王秀強 北京報道


我國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幾經修訂,出臺在即。這項被稱為最難產的能源政策,目前正在征求各方建議,方案再次修訂後將上報國務院審定。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國家能源局所起草的《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考核辦法(試行)》(下稱“《考核辦法》”),已經由國家發改委主任辦公會討論並原則通過。根據會議提出的意見,能源局修訂後再向財政部、環保部、國資委等部委,各省政府及發改委、各電網企業和主要發電企業征求意見。


根據8月份發改委主任辦公會討論的《考核辦法》,配額指標將分為基本指標和先進指標兩級進行考核。按照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須達到基本指標,鼓勵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超過基本指標的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


強制措施發展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出臺後,國家將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電網企業制定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指標,通過強制性政策為地方政府、電力企業戴上緊箍咒。


按照《考核辦法》,國家將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納入配額制考核範圍,具體包括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生物質能發電、地熱發電和海洋能發電等技術,具備規模化發展的主要是前三項。


一位能源專家稱,設計這種機制的原因考慮的是非水可再生能源所具有的特殊性。水電技術和產業已相當成熟,而風電和太陽能發電等新興可再生能源還很弱小,開發成本高,市場需求有限,不能用發展大能源的模式來發展可再生能源。


但是,配額制具有強制性,執行過程則有強烈的行政性和計劃性。在方案制定過程中,有諸多不同意見,僅是理論研究就有十余年時間。


今年8月發改委主任辦公會專門討論《考核辦法》。熟悉方案制定的人士介紹,這次會議主要提出三點意見:一是東部地區應承擔更多發展可再生能源的責任,提高東部地區配額指標;二是強化電網企業承擔完成配額的責任;三是配額指標分基本指標和先進指標兩級進行考核。


根據方案,計入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的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包括:本地區生產並消費的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量;從區域外輸入電量中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量;以及本地區可計量的自發自用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量。向其他區域輸送的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量計入受端地區,不再計入送端地區。


地方政府、電網企業是責任主體


根據《考核辦法》,各省人民政府和國家及省級電網企業共同承擔完成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的責任。


其中,地方政府承擔完成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的行政管理責任,國家電網企業對所屬省級電網企業完成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承擔領導責任。而各主要可再生能源電力經營企業按項目所在省人民政府的要求,承擔擴大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投資的責任,履行高效進行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的義務。


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對權益發電裝機容量超過500萬千瓦的發電投資企業(集團)的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的投資和生產情況進行監測評價,並按年度公布監測評價報告。


此外,《考核辦法》提出嚴格的監管要求。對在考核期未達到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基本指標或在年度中進展明顯滯後的省,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可采取暫停下達或減少其化石能源電力年度新增建設規模等措施,有效調整有關地區的能源結構。未完成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基本指標的省及所隸屬的國家電網企業應向國務院作出專門報告。


對於在考核期超過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基本指標的省,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在對其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進行考核時,將超過基本指標部分的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完電力消費量按照等價值折算成節能量,不計入該地區能源消費總量的控制限額。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13008

【獨家】你一定不能相信,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即將出臺!! 天蠍座小狐貍

來源: http://xueqiu.com/1465921878/31761184

$協鑫新能源(00451)$ $隆基股份(SH601012)$ $卡姆丹克太陽能(00712)$ $林洋電子(SH601222)$ $愛康科技(SZ002610)$ $陽光電源(SZ300274)$ $晶科能源(JKS)$ $明陽風電(MY)$

【獨家】你一定不能相信,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即將出臺!!

文/能源觀察原創
轉載註明出處

今天說點兒讓能源圈振奮的事兒。我國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幾經修訂,出臺在即。這項被稱為最難產的能源政策,目前正在征求各方建議,方案再次修訂後將上報國務院審定。

可再生能源配額制方案出臺後,國家將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電網企業制定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指標,通過強制性政策促進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這對於風電、太陽能等產業而言是絕佳的利好。

能源觀察獲悉,由國家能源局所起草的《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考核辦法(試行)》(下稱“《考核辦法》”),8月份已經國家發改委主任辦公會討論並原則通過。

發改委主任辦公會主要提出三點意見:一是東部地區應承擔更多發展可再生能源的責任,提高東部地區配額指標;二是強化電網企業承擔完成配額的責任;三是配額指標分基本指標和先進指標兩級進行考核。

根據會議提出的意見,能源局將修訂後的文件再向財政部、環保部、國資委等部委,各省政府及發改委、各電網企業和主要發電企業征求意見。

根據方案,計入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的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包括:

1、本地區生產並消費的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量;

2、從區域外輸入電量中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量;

3、本地區可計量的自發自用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量。

特別註意的是:向其他區域輸送的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量計入受端地區,不再計入送端地區。

根據《考核辦法》,國家將為地方政府和電網企業確定可再生能源配額,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測和考核。對於未完成配額指標的省份,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將暫停或減少當地化石能源發電項目規模;電網企業不能完成指標的,向國務院作出專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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