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譴責恒豐及其負責人員並罰款共250萬元指恒豐處理內地客戶帳戶時出現內部監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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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0-06-17 22:42:30http://www.sfc.hk/sfcPressReleas ... ervlet?docno=10PR66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對恒豐證券有限公司(恒豐證券)、恒豐期貨有限公司(恒豐期貨)(統稱恒豐)及其各自的負責人員作出譴責並罰款共250萬元,指恒豐處理內地客戶帳戶時出現內部監控不足。
證監會就上述內部監控不足向恒豐證券及恒豐期貨分別罰款1,200,000元及700,000元,其各自的負責人員吳金城(男)及周元彤(男)則分別罰款300,000元(註1)。
證監會調查2007年8月至2008年7月期間有關本案的事宜後,發現恒豐投資顧問(深圳)有限公司(恒豐深圳)曾在內地為恒豐提供市場推廣服務。恒豐深圳的總部設於深圳,是恒豐的聯屬公司。
證監會發現,恒豐深圳為內地投資者提供開戶表格,協助他們在恒豐開戶,並在處理這批內地個人客戶的開戶程序時:
* 恒豐沒有對有關內地客戶執行充分的"認識你的客戶"的程序;
* 恒豐沒有採取足夠的步驟,逐一確立這些內地客戶的全部身分及詳細地址,以致未能確立這些資料是否準確無誤;
* 在這批內地客戶當中,22名恒豐證券客戶及44名恒豐期貨客戶獲恒豐容許,以恒豐深圳辦事處的地址為通訊地址;此外,上述內地客戶中,有51名恒豐證券客戶獲准許使用恒豐其中一名客戶的地址作為通訊地址;
* 恒豐容許恒豐證券約1,000名個人客戶授權當中一人代為操作他們各人的帳戶;
* 縱使每一宗轉帳都有相關客戶的書面授權轉帳指示,恒豐長期沒有採取足夠步驟檢查源自恒豐深圳的兩個帳戶的運作情況,以致容許這兩個帳戶被用以轉帳資金,協助內地客戶經恒豐帳戶執行的交易進行交收;及
* 恒豐容許上述情況發生,顯示恒豐沒有採取足夠步驟,處理客戶紀錄不全及妥善保管現金客戶資產方面由之而起可能產生的監管事宜。
吳及周分別是恒豐證券及恒豐期貨的負責人員,因此須就證監會調查發現的內部監控缺失承擔責任。
證監會決定上述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以下因素︰
* 恒豐在經營業務活動時以真誠行事,並無證據顯示恒豐或其高級管理層當時有不誠實行為;
* 恒豐表現合作,願意就上述違規事項承擔責任;
* 恒豐同意委聘獨立核數師,檢討內部監控制度的相關範疇及開戶程序;核數師同時會查證自證監會發現有關不足之處後,恒豐有否採取任何補救措施;
* 恒豐亦承諾,恒豐證券將:(i) 不再接受內地個人客戶的帳戶操作指示,只接受有關客戶的沽盤指示並向該等客戶退回證券和戶口餘額;及 (ii) 不再為恒豐深圳或其他內地人士或法?所轉介,或經恒豐深圳或其他內地人士或法團轉介的內地個人客戶開戶,除非有關做法符合內地適用法規;及
* 恒豐期貨、吳及周過往從未被證監會紀律處分。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衛民先生(Mr Mark Steward)表示:"不論客戶是否在香港,香港持牌人為客戶開戶時,必須全面遵從香港在這方面的規定。"
施衛民先生續說:"本案帶出的訊息十分明確:持牌人應清楚知道,為境外客戶提供服務時,證監會要求持牌人遵從適用於香港客戶的同樣嚴格標準。在香港境外經營業務的證監會持牌人,亦須同時遵從當地的適用法規。"(註2)
完
中南証券及負責人員處理電訊盈科股份交易違規遭譴責及罰款共130萬元
1 :
GS(14)@2010-08-29 18:23:13http://www.sfc.hk/sfcPressReleas ... rvlet?docno=10PR100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對中南証券有限公司(中南)及其負責人員鄭惠忠(男)及吳貴初(男)(註1)作出讉責,指中南、鄭及吳在處理有關電訊盈科有限公司(電訊盈科)股份的客戶指示時,沒有遵守證監會的《操守準則》(註2)及《內部監控指引》(註3)的規定。
證監會同時向中南罰款800,000元,鄭及吳則分別被罰款250,000元。
電訊盈科按法院頒令於2009年2月舉行股東大會;本案所涉及的客戶指示,均在緊接該大會前的一段期間內接獲。
證監會發現,2009年1月13日至16日期間,中南分別從132名客戶接獲合共132個電訊盈科股份的單一手買盤,但中南收到上述各買盤後並沒有逐一盡快執行,反而將當中123個買盤集合成為多個較大額買盤後才執行(註4)。
此外,中南沒有妥為記錄客戶的買賣指示,因而無從確定該123個買盤的次序,致令買盤無法盡快及公平地分配入有關客戶帳戶內(註5)。具體來說,證監會發現:
[ul][li]大部分相關盤紙上蓋有兩個相同時間印章,以致未能辨別買盤的接盤時間和執行時間;及[/li][li]就2008年12月30日至2009年2月3日期間所接獲的電訊盈科股份買盤而言,中南沒有備存客戶與客戶主任及客戶主任與交易人員之間的電話談話的錄音紀錄(註6)。[/li][/ul]
中南沒有制定和維持適當的政策及程序,以確保備有清晰全面的紀錄作審計用途、客戶的買賣盤以公平和公正的方式處理,以及在所有情況下,中南都符合有關處理買賣盤的規定(註7)。
鄭及吳當時負責監督中南的交易運作,因此應就中南的缺失直接承擔責任。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衛民先生(Mr Mark Steward)表示:"備存買賣盤的紀錄及盡快執行客戶指示這兩項基本規定,都是為著保障客戶及整體市場的利益而設立。整體來看,中南的有關缺失顯示其行為取向遠低於香港經紀行的應有水平。"
證監會在決定罰則時,考慮到中南自證監會展開調查後,並未採取任何補救行動加強內部監控系統,此外,證監會亦考慮到中南以往曾就內部監控缺失遭受證監會紀律處分(註8)。
中南、鄭及吳在獲知證監會擬作出的紀律處分決定後,向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上訴審裁處)就證監會的紀律處分決定提出覆核申請,但申請在訂明限期過後一天才提交。
上訴審裁處今天駁回中南、鄭及吳要求將提出覆核申請的限期延展的申請,故此,中南、鄭及吳就證監會的紀律處分決定所提出的覆核申請因逾期提交即告無效,證監會施加的懲罰亦因此全面有效(註9)。
完
備註:[ol][li]中南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受規管活動。鄭及吳均獲發牌從事第1類(證券交易)及第2類(期貨合約交易)受規管活動。[/li][li]《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li][li]《適用於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註冊人或持牌人的管理、監督及內部監控指引》[/li][li]《操守準則》第3.1段規定,持牌人應盡快依照客戶的指示執行客戶的交易指示,第3.5段則規定,不可以方便為理由暫緩執行客戶的交易指示。[/li][li]《操守準則》第3.3段規定,持牌人或註冊人應確保其代表客戶執行的交易,能夠盡快和公平地分配入有關客戶的帳戶內。[/li][li]中南的電話錄音系統以人手操作,職員可選擇是否將某次電話談話錄音。此外,中南的交易運作程序亦無規定必須將客戶主任與客戶之間的電話談話錄音。中南沒有備存有關電話談話的錄音紀錄,違反了證監會《操守準則》第3.9段,以及證監會2004年11月25日就電話錄音規定致持牌法團的通函所載述的要求。[/li][li]中南違反了《內部監控指引》第Vll章第6及8項指引。[/li][li]中南曾被證監會罰款700,000元,理由是中南未有設立適當或足夠的系統來保障客戶資產,也沒有制訂有效的程序,確保客戶的證券不會被挪用。詳情請參閱證監會
2008年11月12日的新聞稿。[/li][li]上訴審裁處的裁定載於其網站(
http://www.sfat.gov.hk/english/determination/AN-6-2010-Determination.pdf)。[/li][/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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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0-08-29 18:23:28http://www.sfat.gov.hk/english/d ... 0-Determination.pdf
上海炫动:将处理存货变成一桩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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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0-10-17 13:13:48http://www.cb.com.cn/1634427/20101012/155868.html
今年8月,阿迪达斯在淘宝的旗舰店正式开张,对于将阿迪达斯的存货做成一桩新生意的上海炫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炫动”)来说,这不是一件好事。
阿迪达斯自己处理的存货越多,意味着炫动能处理的存货将相应减少,不过炫动的掌门人鲍清华似乎没有把所有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他说只要运动大牌有存货,炫动就能活下去。
卖存货比卖新货赚钱
炫动将处理存货变成一桩生意始于2008年。
这一年包括阿迪达斯在内的很多运动品牌的库存不是良性的,由于对奥运会后的体育用品市场预期过高,阿迪达斯等企业的货大量积压在各分销商处,没有真正出售给消费者。
阿迪达斯年报显示,2008年其全球市场存货价值19.95亿欧元,同比大幅增长22.5%;在中国市场,一个广为流传的数字是阿迪达斯存货的价值在10亿元人民币左右。截至今年6月30日,存货仍在困扰阿迪达斯,上半年阿迪达斯大中国区销售额4.03亿欧元,同比减少16%,是阿迪达斯全球六大市场中业绩唯一衰退的一个。
2009年,炫动处理的一批阿迪达斯被称为“垃圾包”的产品货值即达到6000万元人民币。鲍清华说,阿迪达斯、耐克这样的强势运动用品企业一般是不退货的,但是由于存货太多,经销商不堪重负,2008年耐克等破天荒地给了经销商一定的退货额度。
炫动的前身是一家做服装鞋帽分销管理软件的公司,耐克的经销商、安踏、特步、七匹狼等都是其软件的客户,经销商出货难的信息自然没有瞒过炫动。
2008年下半年,炫动公司成立,专门为耐克、阿迪达斯等大牌运动企业的经销商清理存货,“钱途”与卖新货比起来并不差。
耐克、阿迪达斯这些大牌的存货在国内三、四、五线城市实际上很有市场。耐克、阿迪达斯的单件产品价格一般在500元以上,炫动的平均售价在3~7折之间,这样耐克、阿迪达斯的一双鞋打折后平均售价只要300元左右,现在李宁产品的定价平均是200~300多元,对于三、四、五线城市那些比较注重牌子但是购买力有限的消费者来说,打折后与国内运动品牌价格相差不大的耐克、阿迪达斯产品不再是“可望而不可即”。
卖存货不仅有市场,也有赚钱的空间。以耐克为例,经销商从耐克拿货的价格在6.1~6.4折,如果在上海的商场以全价卖出,经销商的毛利润有30~40个百分点,但是这些货品进商场,商场会扣点,进商场要收取28~35个百分点的费用,很好的商场要扣掉35个点的费用,对于耐克这样的大品牌可能会扣得少一点,28个百分点左右,再加上人工、水电费用,资金成本,经销商要赚到钱并不容易。与之相比,大量存货压在手上如热锅上蚂蚁般的经销商,存货销给炫动的价格低得惊人,炫动从经销商那里拿到的阿迪达斯存货可以达到3折甚至更低,如果操作得当,卖存货不比卖新货的利润低。
在江苏徐州,炫动在当地的一个门店每天的销售额在5000~6000元,一个月销售额15万元左右,与卖新品的门店相比并不逊色。
2009年,炫动卖出的阿迪达斯、耐克等公司的存货超过1亿元,获利超过1000万元,其中约60%的收入来自耐克和阿迪达斯的存货。
做成加盟连锁模式
在做存货生意的初期,由于与耐克、阿迪达斯经销商之间的信任尚不牢固,炫动是以一次性买断一批存货的形式从经销商那儿拿货,买断占用大量现金,资金上的压力让炫动很快转换到发展加盟店这样一条路上来。
加盟模式的好处显而易见,加盟门店拿货要给炫动现金,炫动拿了钱再找耐克、阿迪达斯的经销商要货,炫动不用自己出钱;另一方面,要成为炫动的加盟门店,还需要向炫动支付加盟费,炫动的加盟体系分成三级,省级加盟付给炫动8万元,地级5万元,县级1万元。鲍清华说做了一段时间,发现省级加盟商由于实力较强,在熟悉炫动的业务模式后,有些自己单干成为炫动的竞争对手,炫动因此取消了省级加盟,只接受单店加盟。
2009年与炫动签约的加盟店数量有300多家,实际开出200多家。销售面积在80平方米到200平方米。
炫动的加盟店与国内外体育品牌的专卖店并不一样,国内外体育品牌的专卖店只能卖一个企业的产品,炫动的加盟店除了耐克和阿迪达斯,还有PUMA、新百伦(New Balance)等品牌,这样的模式颇有吸引力。
鲍清华说专卖店只做一个品牌,投入和风险都很大,比如你做耐克、阿迪达斯的一个专卖店,一个店需要100万元的投入,但是成为炫动品牌折扣加盟店,只要30万~40万元,可以卖6~7个品牌的产品,一个牌子的产品不好卖,其他牌子的产品热销的话,仍然有钱赚,因此炫动的加盟店发展得很快。
大牌该睁只眼还是闭只眼?
阿迪达斯在淘宝上开官方旗舰店,对炫动来说有影响,但是最要命的是阿迪达斯和耐克高层对炫动模式的看法。
从表面上看,炫动卖存货,让经销商从资金链紧张的困局中解放出来,这对耐克和阿迪达斯客观上有利;另外炫动折扣连锁店主要分布在国内的三、四、五线市场,耐克和阿迪达斯主要市场在国内一、二线城市,填补了耐克和阿迪达斯的空白,使耐克、阿迪达斯的产品进入国内三、四、五线市场,也是耐克和阿迪达斯目前想做还没有做成的事情。
鲍清华说:“耐克和阿迪达斯可以自己来处理存货,但是从价格和成本来看,它自己卖还不如直接卖给我。现在物流已经外包了,那为什么清货不能外包呢?耐克、阿迪达斯对我们有不同的声音,但是PUMA等品牌是认可我们的,我们享受一级经销商的待遇,希望耐克和阿迪达斯的高层也能认可我们这样一种模式。”
廉署起訴警長涉嫌處理懷疑販毒案時行為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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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1-02-20 11:58:50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137.html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警長,控告他在處理一宗懷疑販毒案時,涉嫌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梁偉賢,四十六歲,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涉嫌違反普通法。
被告將於明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被告於案發時隸屬元朗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的一個小隊。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八年九月三日至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於執行職務或與職務有關情況下,故意作出失當行為。
被告涉嫌主動提出和建議一名男子及其太太為他們的兒子聘任一名大律師,在一宗懷疑販毒案中代表其兒子,案中其兒子被有關反三合會行動組小隊拘捕及控告,而被告隸屬該小隊並個人知悉有關調查。
控罪又指被告涉嫌向上述夫婦聲稱,該名大律師可影響該小隊的主管人員,以及有關主管人員會在處理該案時對辯方作出優待。
被告並涉嫌安排及參與一次與上述夫婦、大律師及一名律師事務所法律行政人員的晚宴,並於席間與他們商談有關懷疑販毒案。
控罪又指被告涉嫌在與事件中的男子商談其兒子的案件時,向他索取五千元的貸款。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警方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以待明日出庭。
證監會譴責華富嘉洛證券有限公司及其負責人員並罰款共130萬元指華富嘉洛證券處理內地客戶帳戶時出現內部監控不足-華富國際(0952)
1 :
GS(14)@2011-05-22 12:57:54http://www.sfc.hk/sfcPressReleas ... ervlet?docno=11PR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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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5月 19日
證監會譴責華富嘉洛證券有限公司及其負責人員並罰款共130萬元指華富嘉洛證券處理內地客戶帳戶時出現內部監控不足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對華富嘉洛證券有限公司(華富嘉洛證券)及其負責人員趙進傑(趙)作出譴責,並分別罰款1,000,000元及300,000元,指華富嘉洛證券處理內地客戶帳戶時出現內部監控不足(註1及2)。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華富嘉洛證券在2006年12月至2007年7月期間,處理於內地的代理人所轉介的279名內地客戶的證券帳戶時,內部系統及監控措施有不足之處。
以下是證監會調查發現的事項:
華富嘉洛證券的職員為若干內地客戶簽署開戶文件,但事實上他們從未見過有關客戶;
華富嘉洛證券未有偵察到,有11名內地客戶以一名未領有牌照的內地代理人的辦事處地址作為通訊地址;及
華富嘉洛證券准許內地客戶將款項存入華富嘉洛證券一名僱員在內地開立的個人銀行帳戶內,以便將款項從內地轉帳至有關客戶在香港於華富嘉洛證券開立的帳戶。
因此,華富嘉洛證券不僅沒有遵從證監會的《操守準則》訂明的"認識你的客戶"程序,而且沒有訂立《操守準則》所規定的適當措施保障客戶資產(註3)。
由於趙在關鍵時間是華富嘉洛證券內地業務運作的負責人,並且負責執行相關程序,趙須為證監會調查所發現的上述內部監控不足,承擔主要的責任。
證監會決定上述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以下因素︰
華富嘉洛證券及趙表現合作,願意就上述違規事項承擔責任;
並無證據顯示華富嘉洛證券或其高級管理層在業務活動中有不誠實行為;
華富嘉洛證券同意委聘獨立核數師,檢討內部監控制度及開戶程序;
華富嘉洛證券亦承諾不再接受有關內地客戶的帳戶操作指示,只接受有關客戶的沽盤指示及╱或華富嘉洛證券只可將證券和帳戶餘額轉撥予有關客戶;及
華富嘉洛證券及趙以往並無遭受紀律處分的紀錄。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衛民先生(Mr Mark Steward)表示:"證監會已清楚表明,不論客戶居於何地,香港持牌人為客戶開戶時,必須全面遵從香港在這方面的規定。"
完
備註:
1. 華富嘉洛證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從事第1類(證券交易)、第2類(期貨合約交易)、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
2. 趙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及第2類(期貨合約交易)受規管活動。趙是華富嘉洛證券的董事及隸屬華富嘉洛證券的負責人員。
3. 請同時參閱證監會在2010年4月1日發出的通函。
低成本資金是發展鄉鎮污水處理的關鍵-香港經濟日報20140603 王雅媛victo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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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4-06-09 00:25:10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fa65540102eimz.html
基於規模限制,鄉鎮污水處理項目未必每個都能賺錢,很多縣政府為了吸引資金進入,就以集中捆綁,打包的方式來讓污水處理公司建設運營,希望做到大規模彌補小規模項目的作用。而桑德國際(967)在長沙接下的16個鄉鎮污水處理項目就是以上形式進行的。
長沙的16個項目都是由桑德投資建設,水廠部分按照BOT模式,即是建設完,之後運管,過了某個約定時間就轉移給政府。16個項目,桑德初期投資共2.5億多元,1.15億元為水廠,1.4億元為鄉鎮裡的污水收集管網主線。管網屬BT模式,即是建設完之後就馬上轉移,政府會按4:3:3比例三年給公司退回投資。至於水廠部份,其中5000萬為政府補貼,因此實際上桑德於水廠的投資金額為6000多萬人民幣。
16個鄉鎮的一期總處理規模為每天3萬噸左右(目前也只有一期)。16個水廠平均水價每噸1.03元,公司全年從縣政府收取的水費大約1100多萬元。成本方面,平均成本在每噸0.4元左右,包含了人工、電費、折舊及財務成本。最後算下來,16個項目每年盈利為600多萬元。即是長沙這樣一個打包的污水處理項目回報為10%左右。但是如果是考慮到前期公司還需要預先付出建設管網的資金,之後再分三年時間收回,實際上回報不達10%。
雖然初期回報率不達10%,但是之後回報率是保底的,只會出現有增無減的情況,原因是(一)長沙這個項目,政府給了公司污水處理的保底量,由2012年起分四年逐年增加至100%。四年後,即使總處理量不到設計產能的污水量,公司還是會收取100%的費用。(二)未來水費有機會增加。(三)隨著鄉鎮城鎮化,人口及商業活動增多,污水的總處理規模有機會上升。在相同的污水處理量下,擴建部份(二期)的投資金額遠不如第一期投入大,因此新擴建部份有高於10%的回報,一旦投產,將拉高項目整體的回報率。
城市和縣城的污水處理廠擁有率已經趨向飽和,相反,根據統計,只有10%的鄉鎮建有污水處理。因此,在未來幾年,鄉鎮污水處理市場將快速發展。基於發展空間巨大,大部份投行都給予桑德國際一個比現價高出若干的目標價,但是市場卻無動於衷。我認為主要原因是資本市場更關心一個問題,就是污水處理前期投資大,當公司用完手上資金後,它有什麼辦法可保證有陸續便宜的資金去迎接這個商機。鄉鎮污水處理進入門檻較城市為低,相信很快會進入跑馬圈地的狀況。在這階段大家拼的就是資金量及資金的成本。
兩間在城市污水處理領先的國企,北控及首創已表明會進入鄉鎮污水處理市場這一塊。而桑德比國企的劣勢很明顯在於資金成本上。如2012年公司發行了總額1.5億美元(約11.7億港元)五年期的美元優先票據,當時的年息率為11.875釐,這資金成本比起長沙項目初期回報還要高。雖然公司之後成功跟台灣銀團訂立了利率低至LIBOR+3.15%的1.1億美元借貸,但是市場還是有疑問,當公司負債比率到達某高度時,其借貸成本就不可能保持這樣低了。當然,公司亦可選擇犧牲利潤,以高成本資金去圈地,先把市場佔有率做大。但是在鄉鎮污水處理的範疇,似乎市場佔有率做大了,對於未來項目的議價能力未必有十分大的幫助。更大的幫助可能只是給資本市場說更動聽的故事,更方便以股票形式集資。不過這亦存在風險,在資本市場集資還要看當時市場的氣氛及口味,一旦時機不正確,市場不買帳,公司不單只犧牲了盈利,股價更可能從此一蹶不振。
筆者想到其中一個最能保證有低成本資金的方法就是引入有國家背景的投資者,如中投或國家開發銀行等。不過能否拉國家隊入局就要看老闆的本事了。
王雅媛為持牌人士,並沒有持有以上股票
申復公司註冊 吳克儉指有存款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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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4-11-21 11:39:21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41121/news/ec_gob1.htm
【明報專訊】教育局長吳克儉去年在發展局長陳茂波捲入利益申報風波後不久,自爆上任超過一年,因疏忽尚未申報為一間人力顧問公司的主席,他當時稱公司已停止運作,日前卻突申請恢復該公司的註冊。吳克儉透過發言人回覆解釋,公司名下尚有戶口存款未處理,需先恢復註冊才能處理,純屬程序上需要,強調公司早已停止運作,與公職無利益衝突。
稱屬程序需要 無利益衝突
吳克儉日前以個人名義,入稟高院要求將他全資擁有股權的「人力資本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恢復列入公司登記冊。他昨午透過新聞秘書回應稱,正如去年聲明所指,上述公司已沒有商業活動、辦事處或員工,與其公職並無利益衝突。他指早已委託專業人士處理結束上述公司,並於今年中接獲公司註冊處通知,有關公司註冊已被撤銷,公司亦隨即解散。
稱欲盡快結束公司
不過,吳其後得悉公司名下一個銀行帳戶仍有存款未處理,卻因公司註冊已被撤銷而被凍結。據律師意見,他須依照公司條例向法庭申請將該公司恢復註冊,才可處理相關款項。
他指處理帳戶後會重啟撤銷註冊及解散該公司的程序,其個人意願是盡快結束公司。
【入稟編號﹕HCMP30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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