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期限”“最佳食用期”“此日前食用”……消費者常常誤解食品上的各種日期標識,以為食品過期了,便一扔了之。為解決浪費問題,消費者商品論壇20日宣布計劃統一規範食品日期的標註方式。
消費者商品論壇的成員包括70個國家和地區的400家食品生產、零售巨頭,它們將於2020年前采用統一簡化的日期標註方式:易腐食品上註明到期時間,如“此日前食用”;不易腐爛的食品將標註品質指標,如“最好在此日前食用”。
目前,有12種至15種食品日期標註方式。“銷售期限”“此日前食用”等常用日期標註方式自上世紀60年代就開始使用,目的是保障消費者的飲食安全,但標簽內容不斷變化,給消費者帶來很大困擾。
很多消費者因誤解食用日期標識而扔掉尚未過期的食品。他們認為,與其冒險吃壞腸胃,不如直接扔掉食物。
泰國曼谷一家超市。(新華/路透)
消費者商品論壇發布的數據顯示,全球每年浪費13億噸糧食,導致9400億美元(約合6.2萬億元人民幣)的經濟損失,食品浪費和食物垃圾每年產生的溫室氣體在全球溫室氣體總量中占比達到8%。此外,美國家庭因誤解食品日期標註而產生的食物浪費每年達到290億美元(1912億元人民幣)。
美國食物浪費治理組織ReFED在去年的一份報告中指出,將食品日期標註標準化會產生“較高的成本效益”。消費者商品論壇數據顯示,通過推行簡化的食品標註方式,到2025年全球食物浪費將減少一半。
(來源:新華社)
“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有待加強,綠色標準體系還不統一,環境信息披露以及第三方評估制度尚不健全,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我們還必須努力做出更多的努力。”博鰲亞洲論壇副理事長周小川9日在2018年可持續發展年會上表示。
所謂綠色金融,是指為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即對環保、節能、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築等領域的項目投融資、項目運營、風險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務。
周小川認為,解決綠色金融發展過程中的問題,要充分發揮金融市場支持綠色融資的功能,夯實綠色金融基礎設施和制度建設,繼續加強綠色融資方面的國際合作。
具體來說,進一步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以及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完善環境權益交易市場,豐富融資工具,發展基於碳排放權、排汙權、用能權等各類環境權益的融資工具,拓寬企業綠色融資渠道,穩步發展碳遠期、碳基金等碳金融產品和衍生工具,探索開展碳排放權、排汙權、碳收益權等作為抵質押的綠色信貸融資機制。提高綠色金融發展的內生動力,加強綠色金融的風險防範。
此外,周小川提出,推動綠色金融標準體系統一,健全環境信息披露制度。出臺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環境信息披露制度,加強第三方評估,逐步建立銀行綠色評級制度,完善促進綠色金融發展的正向激勵機制。建立綠色產業基金,加大政府稅收優惠,風險及信用擔保等支持,加強投融資領域的立法,明確法人責任等。
實現綠色轉型綠色轉型和綠色發展所需要的資金鏈是巨大的。周小川認為,未來五年里,中國每年需要投入至少2—4萬億人民幣資金來應對環境和氣候變化問題。因此,必須構建綠色融資機制,充分調動各方面的資金。
我國的綠色融資體系建設已經取得了初步成效。“十三五”規劃提出,建立綠色金融體系;2016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了《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第一次系統性地提出了綠色金融的定義、激勵機制和綠色金融產品發展規劃,以及風險監控措施,成為中國綠色金融發展的綱領性文件;2017年,中國成為全球第二大大綠色債券發行國,綠色債券發行量達371億美元,同比增長4.5%,約占全球總規模的22%。
扶貧,到底應該是靠政府,還是靠市場?
5月8日,在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舉辦的《扶貧政策:政府導向或市場導向?》發布會上,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樊明稱,中國貧困的癥結在於缺少城鄉統一高流動性的要素市場,尤其是勞動市場。因此他建議,讓貧困人口通過市場實現與有效率的市場要素相結合。
1986年後,中國實施了現代意義上的扶貧政策。也正是從當時起至今,中國的貧困標準有過三次變動,在不同的貧困標準下貧困率不同。研究認為,從統計上來說,扶貧政策強度指標與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長對貧困率的下降都有顯著作用。
樊明解釋稱,經濟普遍增長是導致貧困率下降的基礎原因。
當前扶貧政策的目標,可分為兩個:一是脫貧,即將貧困人口的收入提高到貧困線以上,這是不少駐村扶貧幹部的實際工作目標,也是他們的的基本考核指標。二是收入正常化,即貧困人口的收入與城鎮居民相仿。正因為兩個扶貧政策的目標不同,所實行的扶貧政策措施就會有明顯的差異。
研究認為,立足於脫貧,會更多地采取一些臨時局部性的措施,只要貧困人口的收入水平達到當下貧困線以上即可,比如派駐村幹部下鄉對口落實脫貧,幫貧困戶找一兩個開發項目。但這些措施在今天農村勞動力嚴重過剩、人地關系緊張的背景下,很難實現農村貧困人口收入正常化。在扶貧高要求的背景下,一些地方的扶貧甚至出現了運動化。
但如果以貧困人口收入正常化為目標,才能從制度上尋找導致貧困的原因,進行制度建設,從根本上讓農村居民整體脫貧。研究認為,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讓現在的貧困人口穩定脫貧,而不是貧困線一上調就又產生出大量的貧困人口。因此,對扶貧的研究更多地應該著眼於重大的制度調整,而不是一些局部的扶貧措施。
研究顯示,貧困可以理解為貧困人口沒有與有效率的生產要素相結合的結果,即沒有與有效率的物質資本、人力資本、企業家才能甚至土地實現良好的結合,從事有效率的經濟活動,由此導致其收入過低,成為貧困人口。
要實現貧困人口與有效率的生產要素相結合的關鍵在於,建立城鄉統一高流動性的要素市場,尤其是勞動市場。具體來說,農民工的脫貧可以解釋為農民工在城鎮與有效率的生產要素相結合的結果。
讓貧困人口通過市場實現與有效率的生產要素相結合的政策,稱為市場導向型扶貧政策。相反,把當下強調政府主導的扶貧政策,稱為政府導向型扶貧政策。
研究建議,中國的扶貧政策面臨重大轉型,即由政府導向型扶貧政策轉型到市場導向型扶貧政策,讓貧困人口通過市場實現與有效率的市場要素相結合。政府在扶貧中也需發揮積極作用,但重點不應在於直接幹預貧困居民的生產經營決策,更不可采用運動化的方式實施扶貧,而是在建立城鄉統一高流動的要素市場,尤其是勞動市場上加大投入,加大改革的力度。
地方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進展迅速,而中央國有資產統一監管相對滯後。現在,這一進程將會加快。
5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召開,審議通過了《推進中央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試點實施意見》。
會議強調,推進中央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試點,要堅持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理順中央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同所辦企業關系,搭建國有資本運作平臺,優化國有資本布局結構,提高國有資本配置和監管效率,有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實現企業健康發展和經營性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我國國有資產主要包括經營性國有資產(含國有金融資產)、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以及資源性國有資產。經營性國有資產主要分為工商、金融、文化、軍工及涉密四大類企業,這四類企業分別由不同的部門代表國家進行管理。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研究員周麗莎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從中央層面看,一是由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部分大型企業集團,基本屬於工商類企業 ;二是由財政部代表履行出資人職責或國有資產監管職能的企業,包括中央金融企業、中央文化企業以及中國郵政集團公司、中國鐵路總公司、中國煙草總公司等企業,涉及金融類、文化類和工商類企業 ;三是由中央有關部門直接管理,財政部負責有關國有資本管理事項的企業,大多屬於工商類企業 ;四是軍工及涉密企業,由相關部門單位直接管理。
由於歷史原因各級國資委對本級政府所有金融資產、文化資產等龐大資產缺乏出資管理權限,這一權力依舊分散在各個部門手中,導致政企不分、政資不分問題仍然存在。經營性國有資產尚沒有實現集中統一監管,還存在多頭管理、職責不清的問題,國有資產出資人權利也未落實到位。
2009年9月,國務院國資委就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地方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若幹意 見》。2015 年 9 月 10 日出臺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推進經營性國有資產的集中統一監管,穩步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所屬企業的國有資本納入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體系,具備條件的進入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
為落實相關部署,同年 11 月國務院又印發了《國務院關於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若幹意見》,明確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總體要求和措施,積極推進經營性國有資產的集中統一監管。這不僅為建立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奠定基礎,也預示著經營性資產管理體制的改革步入了一個新階段。
周麗莎說,探索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實施國有資產統一監管,對經營性國有資產實行全面覆蓋、統一規劃、分類監管,有利於實現政企分開,有利於推動國有經濟布局調整和結構優化,有利於增強國有資產監管規範性和有效性,有利於發揮國有經濟引領作用。
國企改革專家、上海天強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祝波善此前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全國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是為解決國有資產管理“多龍治水”的局面,多年來在完善國有資產管理、促進國企改革發展方面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實效,但目前也存在著政企不分、多頭管理、原有部門利益格局難以打破等問題。
目前雲南、江西、內蒙、山東、黑龍江、廣東等多地在積極推動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部分省份更是將金融國資也納入到地方國資委的統一監管中。
周麗莎稱,全國已有半數省級國資委監管覆蓋面超過90%,部分城市國資委,包括深圳、鄭州等基本實現全覆蓋,上海、廣州、寧波等地區縣國資委也基本完成了這一工作。
“但是,相對於地方國資委,中央國有資產統一監管相對滯後。”周麗莎說。
周麗莎表示,推進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最直接的挑戰是劃轉資產的質量不佳,一些金融、文化類企業的監管方式與實體企業不同,需要探索不同監管方式。其次是清查資產、確定方案。國有資產清查時,一些歷史遺留問題導致資產確權比較困難。對於公益性和政策性較強的企業,原來隸屬於相關的主管部門,現在由國資委進行監管,主管部門和國資委的監管權利義務、責任需要明確。
分割多年的融資租賃行業多頭監管終於統一。5月14日上午,第一財經記者從商務部流通業發展司了解到,商務部已將制定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典當行業務經營和監管規則職責劃給銀保監會,自4月20日起,有關職責由銀保監會履行。
早在2017年9月,第一財經就從接近監管人士處獲悉,未來融資租賃業務管理或由商務部劃轉至銀監會。
在商租已劃歸原銀監會監管之前,我國融資租賃業根據監管主體的不同,分為兩類三種機構:一類是原銀監會審批設立的金融租賃公司,屬於非銀行金融機構;另一類是融資租賃公司,屬於一般工商企業,其中又進一步分為外資融資租賃公司和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前者由商務部省級主管部門審批設立,後者由商務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及其授權機構審批設立。
融資租賃業形成今日監管分割的格局,有一定的歷史必然。隨著融資租賃業分部門監管的基本框架形成,原銀監會和商務部各自針對所監管的融資租賃公司,出臺和修訂管理辦法及制度,最終形成了後來的監管分割格局。
不同監管部門適用的監管規則不同。以銀保監會主管的金融租賃公司主要適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和《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商務部主管的融資租賃試點企業主要適用《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內資融資租賃試點監管工作的通知》。
兩者最明顯的差異還在於融資方式不同。根據《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八條之規定,商務部主管的融資租賃公司還不允許進行同業拆借業務以及未經銀監會批準的其他金融業務。而金融租賃公司其資金來源通常為資本金、同業拆借、發行金融債券和租賃項目專項貸款等。此外,商租與金租的財稅政策也不相同。
今後,商務部系下融資租賃公司劃歸銀保監會監管之後,業內普遍關心,除去商業保理公司、典當行業,單單商務部系下融資租賃公司就有8000多家,如此眾多的公司應該如何監管,也是擺在銀保監會面前的迫切問題。
“當前地方政府性債務就如一座冰山,水面上的是顯性債務,而水面下的就是隱性債務。隱性債務的危險性不言自明。”近日在北京召開的全國政協“健全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體系”專題協商會上,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說。
防範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成為這次會上關註的焦點之一。
在防風險攻堅戰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中隱性債務增長引起中央高層關註。去年中央明確提出遏制隱性債務增量,包括地方政府借融資平臺公司、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政府性基金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變相舉債相繼遭到“封殺”,各項清理整頓工作也已經開展。不少省市正在摸清當地隱性債務規模並上報。
全國政協在北京召開“健全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體系”專題協商會
不過一位地方財政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稱,由於目前並沒有界定隱性債務的統一口徑,因此實際摸查中有些把握不準,統計數據可能存在偏差。
一位知情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關於隱性債務統一口徑,很快將下發的一份高級別文件中會明確。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債務限額外,以任何形式違法違規或變相舉借的債務,都是隱性債務。由於隱性債務有了口徑後還是容易被一些地方規避監管,因此對隱性債務的認定將實行穿透式,實質重於形式。
不少地方已經采取措施來化解隱性債務風險,遏制隱性債務增量。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誌勇對第一財經表示,從政府資產和債務來看,我國的債務風險完全可控,化解隱性債務風險不可操之過急,否則可能出現踩踏風險。
隱性債務風險受空前關註
經過2014年清理甄別後,政府性債務規模逐步顯性化。隨著2015年新預算法實施,地方政府舉借債務被規範,唯一合法通道為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地方政府債務也被全部納入預算管理,而限額管理給地方政府舉債設置了天花板。
根據財政部數據,截至2017年末,我國地方政府債務16.47萬億元,債務率(債務余額/綜合財力)為76.5%,低於國際通行的警戒標準(100%)。
“從總的情況看,當前地方政府債務在可控範圍內,問題比較突出的是隱性債務的風險。一是規模比較大;二是隱性債務集中在市和縣兩級;三是部分隱性債務對應的資產變現能力不強。”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主任李盛霖在去年12月底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上說。
審計署近些年公開披露,不少地方存在隱性債務。比如在2016年的地方政府債務專項審計中發現一些地方出現隱性債務,內蒙古、山東、湖南和河南等4個省區在委托代建項目中,約定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支付建設資金,涉及融資175.65億元;浙江、河南、湖南和黑龍江等4個省在基礎設施籌集的235.94億元資金中,不同程度存在政府對社會資本兜底回購、固化收益等承諾。
不久前,審計署還揭露了湖南邵陽等6個市縣變相舉債形成154.22億元政府隱性債務。比如,2017年8~11月,邵陽市融資平臺公司邵陽市城市建設投資經營集團有限公司通過利用政府道路管網等公益性資產開展融資租賃、發行中期票據等方式,從銀行、信托投資公司和融資租賃公司等機構舉債72.33億元,主要用於償還到期債務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
長期關註地方債的上海財經大學教授鄭春榮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形成的根本原因是基層政府承擔支出責任大,但財政收入不足,因此為了城市發展或者滿足基本公共服務,地方變相舉債使得隱性債務規模快速增長。一些官員為了政績,不切實際過度舉債,而一些金融機構為了業績也推波助瀾,大量提供違規融資。
劉尚希在發言中表示,按照“開前門、堵後門”的思路對地方政府性債務實行整改之後,仍產生大量或有債務,這表明“風險大鍋飯”體制依舊。計劃體制下,有利益大鍋飯,現在沒了。而風險大鍋飯卻沒有被端掉,這是地方隱性債務膨脹的根源。
根據全國人大的一份調研報告,2014年年末,地方政府或有債務為8.6萬億元(包括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3.1萬億元,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5.5萬億元)。
隱性債務早在去年就引起中央高層關註。去年7月14日~15日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強調,各級地方黨委和政府要樹立正確政績觀,嚴控地方政府債務增量,終身問責,倒查責任。7月24日的中央政治局會議強調,要積極穩妥化解累積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有效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堅決遏制隱性債務增量。7月28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各地要落實屬地責任,堵住“後門”,堅決遏制違法違規舉債。2017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則提出,要打好防風險等三大攻堅戰,對防範金融風險、重視地方債務,特別是隱性債務的化解,提出了明確要求。
為了堵住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渠道,遏制隱性債務,財政部等部委去年4月底相繼發文,嚴禁地方政府借融資平臺公司、政府投資基金、PPP、政府購買服務等名義變相舉債。對於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行為的問責風暴也刮起,去年以來已經有重慶市、山東省、河南省等多地違法違規舉債相關責任人被撤職、行政降級。
國家發改委PPP專家張宇稱,比如去年11月財政部開展PPP項目清理整頓風暴也是防範隱性債務風險的一大舉措,最終1.8萬億元PPP項目被清理出庫,3.1萬億元項目被要求整改。
財政部去年底“關於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遏制隱性債務增量情況的報告”中談到對下一步工作的考慮,明確堅持中央不救助原則,做到“誰家的孩子誰抱”,堅決打消地方政府認為中央政府會“買單”的“幻覺”,堅決打消金融機構認為政府會兜底的“幻覺”。
債務口徑待明晰、不能急剎車
各地為了落實中央精神,遏制隱性債務增長,紛紛對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進行摸底排查。但目前缺乏統一口徑,這讓地方在摸底統計上有些困惑。
劉尚希認為,從會計學視角看,隱性債務大多是政府的或有債務,但問題是沒有權威定義,導致底數不清,無法全面準確揭示其風險。這既可能誇大風險,也可能縮小風險。2014年審計時就已經面臨這個問題。這種風險遮蔽本身就是巨大風險,當炸彈與西瓜分不清的時候,防控風險就會無的放矢。這與政府會計準則的不完善有關,也與宏觀管理的粗放不專業有關。
在前述全國政協專題會議上,全國政協委員肖鋼表示,地方政府的隱性債務是指沒有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但又需要由地方政府承擔最終償還責任的債務。這部分債務形式多樣,透明度差,已經成為防範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重點。
他建議,制定統一口徑,甄別核實隱性債務。及時回應地方疑惑,消除地方顧慮,協調解決債務甄別中存在的細節問題,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數據完整、準確、可比。
劉尚希表示,從整體觀察,地方隱性債務包括建設性債務、消費性債務和政策性融資擔保,如平臺公司債務、棚改債務、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債務、PPP項目的債務、地方國企僵屍企業債務、金融扶貧項目債務、養老金缺口、政策性融資擔保等。
“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短期看,要控制增量,保持好債務與償還能力之間的平衡。而從中長期看,關鍵是用好債務資金。”劉尚希說。
肖鋼建議,應制定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行動計劃,分類施策,多措並舉,穩妥實施,對新增項目,要有保有壓,及時調整。對歷史存量資產,研究如何變成產權,成為今天的資本。把已建成項目的未來收益變成今天的投資,把經常性國有資產運營收入變為地方長期的綜合財力。
目前不少地方開始化解隱性債務。比如安徽財政廳今年制定加強隱性債務風險防控的工作方案,全面開展隱性債務清理和梳理工作,依法依規、積極穩妥做好分步分類分級化解工作。
福建省財政廳今年將督促市縣制定降低債務風險的工作方案和分年度隱性債務消化計劃,通過控制項目規模、壓縮公用經費、統籌政府收入、處置存量資產、引入社會資本等方式,鼓勵以市場化、法治化手段穩妥推進存量債務化解,實現債權人、債務人合理共擔風險,同時,註意防範“處置風險的風險”。
李盛霖的觀點是,必須切實加快財經財稅體制改革的進度,盡快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地方各級政府事權和支出的責任,完善分稅制,給予地方政府與其履責相適應的財力和財權,以及穩定的稅源,從源頭上來減少地方政府對債務融資的過度依賴。當前,正值地方換屆,要防止“新官上任三把火”,防止“重打鑼鼓另開張”,防止“新官不理舊賬”。
5月31日上午,國家醫保局正式掛牌。根據國務院改革方案,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民政部的醫療救助職責整合,組建國家醫療保障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人民群眾看病報銷、異地結算是不是報得更多、更方便?記者采訪了權威專家,進行解讀。
將3種基本醫保統一到一個部門管理,業界期盼已久。專家普遍認為,這將有利於促進公平,讓每個人都在同一制度下享受保障。
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鄭功成說:“我國醫療保障改革與制度建設將自此由部門分割、政策分割、經辦分割、資源分割、信息分割的舊格局,進入統籌規劃、集權管理、資源整合、信息一體、統一實施的新階段。”
“長期以來,醫保管理體制存在政出多門、職能分散的弊端,部門的多頭管理導致了醫保制度無法銜接,人員重複繳費,政府重複補助,患者重複報銷,醫保監管醫療機構力量分散等問題。”南開大學經濟學院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朱銘來說。他認為,醫保制度統一由醫保局管理後,將極大地增進未來醫療保障政策制定和實施的全局性、系統性、協調力和執行力。
我國衛生總費用已超過4萬億元,而且還在不斷增長,醫保支付壓力巨大。減少資金浪費,醫保管理需要不斷提高使用效率。專家認為,統一管理醫保制度,有利於發揮醫保對醫療行為的監管作用,從而遏制大處方、大檢查等過度醫療現象,減少醫保資金的花費,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鄭功成認為,組建醫保局將消除資源分割格局,使醫療保險基金使用效率得到提升,統一的信息系統將大幅度降低制度運行成本。另外,醫保局作為參保人唯一的代理人,在控制醫療費用方面更具話語權。
北大醫學部主任助理吳明表示,醫保局的設立有利於“三醫”聯動,推動公立醫院轉變運行機制,從而更有效實現醫改目標,讓老百姓從中受益。她說,以往一個文件的出臺和工作落實,需要相關職能部門達成共識、相互協調,當出現各部門目標、工作重點和對問題的認識不完全一致時,容易出現效率低下、部分改革措施不能夠完全落地等狀況。“三保”以及醫療服務價格等職能統一到一個部門管理,減少了溝通協調成本,“三醫”之間的聯動更加順暢。
“對老百姓來說,雖然目前城鎮職工醫保的保障水平較高,居民醫保、新農合仍難與其整合,但是歸屬同一個部門管理,為制度整合打下基礎。”吳明說。
朱銘來說,醫保局此次還整合國家發改委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其目的在於解決醫藥流通環節的積弊,促進醫療服務規範化。可以預期,未來醫保在藥品、醫療服務定價的主導權,將對嚴格控制醫療機構不合理的醫療費用支出發揮重大作用。
對大病患者、需救助的特殊人群來說,保障力度將加大。朱銘來說,目前各地的城鄉居民的基本保險和大病保險政策由人社部門制定,籌資中70%—80%為國家財政補助。而醫療救助的任務由民政部門負責,救助基金也由財政支付。盡管資金來源相似,但使用規模不同,保險屬於普惠形式保障,而救助針對低保和貧困人口屬於特惠形式保障,這造成保險資金使用過於寬泛,而救助資金力度又明顯不足。此次醫保局同時整合了醫療救助職能,有利於對保障政策統籌安排,對因病致貧的界定與補償方式建立統一標準,及時核查評估,從而有效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打好脫貧攻堅戰。
鄭功成認為,醫保管理部門的統一,對醫藥價格與醫療行為實現更加有效的直接管治,現實中存在的過度醫療、重複檢驗、大處方乃至醫患合謀侵蝕醫保基金的現象將得到有效遏制。同時,可以為患者異地就醫的結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務,更加有力地督促醫療機構提高服務質量。
第一財經記者獲悉,近日,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關於開展 P2P 網絡借貸機構合規檢查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同時下發的還有《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合規檢查問題清單》(下稱“清單”)。
第一財經記者從多地接近網貸專項整治部門的監管人士處確認,目前多地監管部門已收到該項《通知》,清單內容涉及108項。
據了解,《通知》對此次合規檢查提出了總體要求,包括標準統一、全量覆蓋、真實準確、查改結合。此次合規檢查工作將嚴格按照網貸“1+3”制度框架及有關規章制度,統一明確標準,提高質效,從嚴把關。
北京市華城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張宇鋒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統一標準是此次的核心問題,避免了各地監管的差異化、政策的不一致以及監管套利問題。”
統一自查標準
此前,市場流傳全國性187條網貸備案驗收細則或將於7-8月出臺。而此次下發的合規檢查標準則為108條。
根據《通知》,此次檢查的重點內容包括是否嚴格定位為信息中介,有沒有從事信用中介業務;是否有資金池,有沒有為客戶墊付資金;是否為自身或變相為自身融資;是否直接或變相為出借人提供擔保或承諾保本付息;是否對出借人實行了剛性兌付;是否對出借人進行風險評估並進行分級管理;是否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的風險信息;是否堅持了小額分散的網絡借貸原則;是否發售理財產品募集資金(或剝離到關聯機構發售理財產品);是否以高額利誘等方式吸引出借人或投資者加入。
“聚焦網貸平臺,無論是行業協會檢查,還是地方整治辦的檢查、企業自查,都是圍繞幾個核心問題展開的。”張宇鋒表示,此前自查的問題主要也是包括是否定位信息中介、限額問題、債轉問題、期限錯配等等。
例如,“為什麽要限額?就是要回歸到信息中介的本質,平臺是否有剛兌、擔保、增信等行為。另外,通過此前自查,監管部門發現,有些債轉行為就是為了不合規留下空間,債轉涉及資金池是一個比較集中的問題。”張宇鋒稱。
此前,深圳、北京、上海等地已下發整改意見書,其中具體的整改細則要求上有所不同,例如北京地區有148條,而上海地區則包括168條等。
“這次是把上次全國各地自查後,出現的共性問題,統一標準了。”張宇鋒表示,通過近年來年的網貸整治,“基本出現的問題都出現了。新問題也有,但更多的是此前的共性問題。”他指出,此前由於各個地區監管環境金融發展不一,很多標準不一致。但互聯網金融業務在線上展業,因此應有全國統一性,而不是區域性標準。
一位接近地方監管人士對第一財經表示,此次工作由各地銀監局與金融辦(局)雙牽頭負責。“具體實施方案還沒有敲定,會由金融局負責機構監管、銀監部門負責行為監管、日常行政處罰等,但目前還沒有具體實施措施,基本工作都是由幾個部門一起開展的。”
新增自律檢查
值得註意的是,自律檢查首次在監管正式文件中提出。
某地方接近監管人士對第一財經表示,“先是企業自查、然後是行業自律檢查,最後是行政檢查。具體的合規檢查內容,還沒有明確。”
根據記者了解,在時間時間安排方面,此次合規檢查應於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分為機構自查、自律檢查、行政核查。具體進度可由各地因地制宜,穩妥安排。另外,機構自查與自律檢查、行政核查壓茬推進、有序展開,交叉核驗。
根據《通知》要求,各省(區、市、計劃單列市)網貸整治辦督促並指定一家地方性互聯網金融協會或相關機構對轄內機構開展自律檢查。其中,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下稱“中國互金協會”)對網貸會員實施全覆蓋自律檢查。
據悉,擁有雙重會員身份的機構,地方互聯網金融協會和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應分別獨立出具自律檢查報告。張宇鋒對第一財經表示,自律檢查由地方與中國互金協會同時開展,與目前的監管現狀,協會轄區內的會員情況相關。
“比如中國互金協會,從發展至今,會員數量、覆蓋面、數據對接、全國範圍內的平臺家數還不全面。自律自查需要協會進行監督、需要平臺報送數據、由協會提供數據接口,目前還達不到全覆蓋。而地方互金協會,覆蓋面在地方轄區內更廣,大部分網貸機構都進入了名單。”
他表示,地方與中國互金協會的聯動檢查,可以達到全國網貸平臺的全覆蓋,“覆蓋率會比較飽滿。”
據了解,自律檢查報告包括但不限於:檢查總體概況、地區機構合規情況、發現的高頻問題、主要風險隱患,單個被查機構詳細情況、合規評價及監管建議等。自律檢查報告須經檢查人員及協會(檢查機構)主要負責人簽章確認並簽署對檢查內容真實性負責的承諾書。
“這是一個分步實施的方案,未來一定會集中化。”他認為,合規的網貸平臺在自查、整改合規、正常經營後,都應納入中互金的系統,“擁有雙重會員身份的機構數據都要對接,對於轄區內的網貸平臺分工會更加清晰,監管趨於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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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派息量低,實質上只是佔盈利,沒有多少現金收益
如果這樣,我為何不直接買1125?
dragonhill在15樓提及
伸報:本人持有 191,488, 1125,571
dragonhill在16樓提及
本人還持有122,基本上這不屬於林建岳的
alchow在47樓提及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交易時段後),本公司與配售代理訂立配售協議,據
此,本公司已有條件同意透過配售代理按竭盡所能基準,配售最多248,642,433股
新股份予不少於六名獨立承配人,配售價為每股配售股份0.620港元。"
該次低價承配的"不少於六名獨立承配人",很可能接受收購。其效果有二點:
1. 低買高賣,差價$0.68,有約一億六千九百萬元利潤,
2. 麗展現時持有豐德麗36.94%,當日配售股份約為16.67%,如該批股份接受收購,麗展便有高於50.1%股權,控制權穩如泰山。
我估計當日配售的目的亦是為控制權做準備。
alchow在47樓提及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交易時段後),本公司與配售代理訂立配售協議,據
此,本公司已有條件同意透過配售代理按竭盡所能基準,配售最多248,642,433股
新股份予不少於六名獨立承配人,配售價為每股配售股份0.620港元。"
該次低價承配的"不少於六名獨立承配人",很可能接受收購。其效果有二點:
1. 低買高賣,差價$0.68,有約一億六千九百萬元利潤,
2. 麗展現時持有豐德麗36.94%,當日配售股份約為16.67%,如該批股份接受收購,麗展便有高於50.1%股權,控制權穩如泰山。
我估計當日配售的目的亦是為控制權做準備。
greatsoup在52樓提及
他們集團最弱是在571果度
Louis在54樓提及
今天571豐德麗收報1.51元,升7.857%, 比較昨天升咗更多,距離收購價更加遠啲!
不知道明天會不會繼續上升?余先生應該會很快宣布持有10%的571股權。
真的是博加碼收購!?
有人博豐德麗收購加碼
麗新發展(488) 股價及相關新聞 提出私有化麗新系的豐德麗(571) 股價及相關新聞 ,每股豐德麗作價現金1.3元,較豐德麗上周五(25日)收市價1.35元,折讓3.7%,連同註銷購股權等,要約價值共約12.66億元;私有化完成後,豐德麗將會撤銷上市地位。市場人士認為,今次收購價折讓較大,吸引力低,估計較難獲得小股東同意,相信成事機會不高。麗展昨日逆升1.2%,收報13.42元,豐德麗收報1.4元,升咗近3%,距離收購價再遠啲,似乎有人係博收購會加碼。
陸羽仁
Louis在56樓提及Louis在54樓提及
今天571豐德麗收報1.51元,升7.857%, 比較昨天升咗更多,距離收購價更加遠啲!
不知道明天會不會繼續上升?余先生應該會很快宣布持有10%的571股權。
真的是博加碼收購!?
有人博豐德麗收購加碼
麗新發展(488) 股價及相關新聞 提出私有化麗新系的豐德麗(571) 股價及相關新聞 ,每股豐德麗作價現金1.3元,較豐德麗上周五(25日)收市價1.35元,折讓3.7%,連同註銷購股權等,要約價值共約12.66億元;私有化完成後,豐德麗將會撤銷上市地位。市場人士認為,今次收購價折讓較大,吸引力低,估計較難獲得小股東同意,相信成事機會不高。麗展昨日逆升1.2%,收報13.42元,豐德麗收報1.4元,升咗近3%,距離收購價再遠啲,似乎有人係博收購會加碼。
陸羽仁
這樣詳細的買入披露:
1. 可能全面要約就麗豐控股有限公司(1125)的股份的交易披露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80531658_C.pdf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80531659_C.pdf
如果包括今日(2018年5月31日)買入股份數目,余先生已擁有8%的麗豐股權。
2. 自願全面要約就豐德麗控股有限公司(571)的股份的交易披露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80531622_C.pdf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80531623_C.pdf
2018年5月30日, 余先生已擁有10%的豐德麗股權。
Louis在58樓提及
真是怪事年年有, 今年特别多啊! 絕對不是因為等錢使!!!
瘋了!
高買低沽, 財閥余卓兒昨天推低571股價到1.2元。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80622267_C.pdf
Louis在60樓提及
不明白有什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