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監出招 杜絕安邦亂象再現內地險企股權推新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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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8-03-12 00:11:00【本報訊】去年4月,被稱為「中紀委機關報」的《財新網》刊登對安邦的起底報道,指吳小暉家族用5.6億元(人民幣.下同)資金,再通過「蛇吞象」的控股方式,撬動對安邦1.9萬億元資產的控制權。該文震撼內地投資市場,之後吳小暉去年6月被帶走,並被控以集資詐騙罪,安邦保險今年2月被中保監接管。記者:黃尹華
近年內地富豪大肆炒保險牌照,前海人壽、恒大人壽等險企,仿效安邦做法,利用萬能險籌集資金進入股市炒作,令中央極度不滿,亦是導致前中保監主席項俊波落馬原因之一。
個人持股不可高於5%
為根治上述亂象,中保監昨日頒佈《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新例規定險企股東需劃分為財務Ⅰ類(持股比例不足5%)、財務Ⅱ類(持股比例5%以上但不足15%)、戰略類(持股比例15%以上但不足1/3)、控制類(持股比例1/3以上)四類。上述四類股東,在監管、財務狀況、資產規模要求逐步提高。其中個人只能通過購買上市保險公司股票成為財務Ⅰ類股東,即個人不能再持股超過5%以上。財務Ⅱ類股東需有淨資產不低於2億元,戰略股東淨資產不低於10億元,控制類股東總資產不低於100億元。
控制類股東禁售五年
要成為財務Ⅱ類、戰略類或者控制類股東,並須符合審慎經營理念,還需報中保監批准。如投資者為境外金融機構,最近一年末總資產須不低於20億美元,近三年內國際評級機構對其長期信用評級為A級以上。另外,為避免炒作保險牌照,控制類股東五年內不得轉讓股權,戰略類股東三年內不得轉讓股權,財務Ⅱ類股東二年內不得轉讓股權,財務Ⅰ類股東一年內不得轉讓股權。新例並嚴禁挪用險資,或信託資金循環出資。新例並規定單一股東持股比例不能超過三分之一,但原則上不會對現有保險公司的股權結構進行追溯調整,即目前持股超過三分之一的控制類股東,並不需要強制減持,但日後不能增資。不過,保險公司因為業務創新、專業化需要投資設立或者收購保險公司的,其出資或者持股比例上限不受限制,意味騰訊(700)、阿里旗下網絡保險公司可能獲豁免。
來源:
https://hk.finance.appledaily.co ... e/20180308/20325767
胡曉煉評接管安邦 「規模大傳染性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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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8-03-12 02:05:06【明報專訊】中保監上月宣布接管安邦人壽,被問及往後會否發生私營企業被中央或者地方政府接管的類似事件,中國進出口銀行董事長胡曉煉在政協記者會上指出,部分機構規模大,一旦發生風險市場傳染性比較強,會跨市場、跨機構和跨領域傳染,對這些機構的風險需高度關注。
胡曉煉指,有問題的公司出現高負債、迴避監管、公司治理結構不健全、資產負債表脆弱的問題,當市場環境、監管環境變化,便會暴露風險。處理風險的過程中,當局採取分類施策的做法,對槓桿過高的公司督促去槓桿,對偏離主業的公司要求回歸主業,對於極端情況監管機構會直接接管。由於風險化解和處理平穩,不會在過程中出現再產生重大風險。
中財辦:成立金穩會為填補漏洞
她續稱,除了處理風險,還要積極填補漏洞,當發現機構套利、規避監管、在灰色地帶遊走,監管機構立即出台監管辦法,才可令一個或幾個機構的問題,不會演變成多個機構的問題,「不會從一隻狼弄成狼群」,最後造成系統風險。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楊偉民則補充,國務院去年成立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就是要監管現有機構監管不到位的制度漏洞,因為過去這類集團跨行業,可以鑽監管漏洞,所以現在黨中央、國務院已經採取一些措施,相信隨著監管到位,可化解風險。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9626&issue=2018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