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130810
西方音樂簡史(二)巴羅克時期(1600-1750)
蕭律師執筆
「巴羅克 baroque」是 “不規則的珍珠”的意思,原意是嘲弄和鄙視16世紀末至18世紀中期產生的某些藝術作品(尤其是建築)。而今「巴羅克」已不再是眨詞,並廣泛用來指稱某一時期的藝術和音樂。
這一詞適用於一段很長歷史時期及多個國家,如義大利、法國、英國,以及在德意志文化影響下的大片區域。 這時期的藝術創作極其豐富,並數量龐大。
巴羅克藝術被認為是裝飾精美、富戲劇性、華麗輝煌、情感充沛。 這一時期出現一種能融合多種藝術門類的傾向:教堂穹頂將建築、繪畫和雕塑相結合;歌劇則綜合了音樂、文學、繪畫、建築和雕塑。
社會文化對音樂的影響
巴羅克運動起源於義大利,是反宗教改革運動的一部份。 巴羅克的影響和精神迅速傳遍歐洲各地,尤其是德國南部和奧地利。 盡管巴羅克精神起初與反宗教改革運動相關連,但它也成為新教改革中同樣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並遍及了精神和世俗所有的藝術表現形式。
羅馬天主教會與新教之間在宗教問題、政治權力和領土權方面的鬪爭,引發了 “三十年戰爭”。 這戰爭主導了17世紀上半葉,尤其是歐洲北部和中部,加劇了舊、新教之間在文化和音樂上的差異。*** 南方的羅馬舊教主要受到義大利風格的影響,面北方的新教則致力於擴充和發展眾贊歌傳統。
這場具有毀滅性的戰爭使在德意志領土的巴羅克音樂發展,起碼延遲了一個世紀有多。然而,舊教會通過這一系列戰爭恢復了其部份政治影響力;新教教會也發展出了屬於自己的明確藝術形式。 雙方都利用盛行而恢弘的巴羅克風格實現了各自的目的。
君主和親王是奢華音樂生活最重要的贊助者。 君主專制政體的崛起和民族國家的統一,在民族風格的產生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法國路易十四和十五的宮廷以及西班牙和奧地利的哈布斯堡王朝,是激發大型、壯麗音樂表現形式(如歌劇)的產生中心。 規模較小的宮廷,如德國親王和公爵的宮廷,影響著較為親和的音樂(用於沙龍和小教堂)的培養和發展。
17至18世紀,歐洲的殖民活動催生了富有的商人階層。他們的財富為城市的商業性劇院及歌劇營造了適當的氣氛和環境。 威尼斯和漢堡就是此類商業財富聚集的典型例證,兩地劇院在這一時期享有國際聲譽。
學術研究在巴羅克時期的重要性得到大大的提升。 通過用歸納性的思維邏輯得到的發現在生理學、天文學、數學和物理學領域表現得最為突出。
這些領域科學研究成功也影響了音樂家,**** 促使他們也運用科學方法研究音樂問題,並使音樂藝術的技法和材料,如巴赫J.S. Bach的《賦格的藝術》(Art of Fugue)、拉莫Rameau的《和聲學》及平均律的實踐,都得到系統性的發展。
這一時期的文學和音樂充溢著表現性的感情。 音樂通過在巴羅克調性和聲體系內使用不協和音響而擁有此種藝術特質。“感情論doctrine of affections” 要求一種持續的情感在整個樂章或整首作品中要得到激發和保持。*** 在對這一理論的實踐中,人們設計出了多種音樂程式,以引發特定的情緒類型。
音樂的功能
盡管許多宗教音樂依舊為禮拜而寫,但有愈來愈多的器樂instrumental music宗教音樂用於非儀式性目的,如前奏曲、婚禮儀式、新建築物落成等。
巴羅克後期的許多音樂是為業餘音樂家而寫的,他們在貴族和富有階層的家中表演。 小型樂隊為宴會、舞蹈甚至音樂會提供作品和表演,音樂風格多樣化,其中大部分是器樂音樂。然而,聲樂音樂vocal music也在所不少。
這是真正的室內樂chamber music,更多的是為了演奏者的愉悅,而不是聽眾的欣賞。***
在大型宮廷中,芭蕾ballet 和歌劇opera起初是為特殊的娛樂活動而表演,但很快就發展成為流行的公眾娛樂。
清唱劇oratorio是歌劇在宗教音樂中的對應產物。 它的主題是宗教性的,但呈現方式卻不帶有舞臺表演、姿態、服裝和燈光,也取得相當的成功。
風格
西歐音樂史上第一次出現兩種風格並肩發展、共同繁榮的現象:(1)文藝復興風格,亦稱“古老風格”,在巴羅克時期繼續存在;(2)新巴羅克風格,常被稱為“現代風格”,是巴羅克時期的典型。
“現代風格” 的作曲方式中,旋律線條為一種風格簡單的和絃伴奏所支撐。
巴羅克音樂另一特徵是“競奏風格”Stile Concertato。 作曲家在和聲或對位的作品中使用了器樂和聲樂。 巴羅克晚期的許多聲樂和器樂音樂作品都屬這一風格。
大、小調調性體系的確立,使音樂在形式建構上有了劃分清晰的樂句和樂段。 這一點在器樂音樂和聲音樂中都很常見。
樂器和音色
巴羅克時期的許多樂器都是現代樂器的前身。 由於作曲家的在創作時考慮到到了個別樂器的局限性,因而器樂作品日益具有個別獨物的風格。
管弦樂隊為聲樂戲劇作品伴奏,也作為獨立的音樂組織而表演。 巴羅克管弦樂隊的規模小於現代樂隊,主要由弦樂器和木管樂器組成,有時為了特殊效果而加入銅管樂器和打擊樂器。
附錄〈作曲家〉
這是音樂史上的一個大時代,人材輩出,就算怎樣篩選也不得不簡介以下幾位:
蒙特威爾第Claudio Monteverdi (1567-1643), 巴羅克早期最偉大的義大利作曲家,他的歌劇《奧菲歐Orfeo》是“現代風格” 的第一部歌劇傑作。
許茨 Heinrich Schutz(1585-1672),J.S. Bach之前最偉大的德國作曲家,被譽為德國音樂之父,創作了德國第一部歌劇《達夫尼Daphne》。
卡裡西米 Giacomo Carissimi(1605-1674),義大利作曲家,最長於寫清唱劇,他的《耶夫他Jepthe》,被認為是清唱劇的創始者。
呂利 Jean-Baptiste Lully(1632-1687),雖出生於義大利,但卻是17世紀法國最傑出歌劇作曲家,成功地確立了法國歌劇。
布克斯特胡德Dietrich Buxtehude(1637-1707),德國著名管風管家和作曲家,他的音樂影響後來的J.S. 巴赫。 巴赫慕其名,步行二百英里去聽他的戲劇演出。
帕赫貝爾 Johann Pachelbel(1653-1706),德國管風管家和作曲家。他的賦格極其重要,因這些作品對巴赫創作有直接的影響。他的D大調卡農(寫給弦樂隊)是我喜愛樂曲之一,至今仍是音樂會常演出曲目。 指揮為要“演嘢”,以顯示其樂團弦樂組的高超水準,多選這首做encore。
科雷利 A. Corelli(1653-1713),極其重要的義大利作曲家,也是技藝高超的小提琴家,被尊為現代小提琴技法的創立者,包括複雜的弓法、雙音的演奏以及弦樂效果。他的作品編號6的十二首大協奏曲(Concerto Grosso)最有名,內含一首有名的聖誕協奏曲,也是我喜愛曲目之一。
普賽爾 Henry Purcell(1659-1695),英國最著名的巴羅克作曲家。他雖生命短暫,但作品數量龐大,涉及所有領域。他最有名的作品是歌劇《Dido and Aeneas》,現代仍在頻繁上演。他對樂器的使用預示了此後音樂的發展。他的創作領域涉及除歌劇以外每一種可以想到的音樂形式。盡管他的大部分作品為教堂而寫,但許多器樂作品是完全世俗化的。
斯卡拉蒂A. Scarlatti(1660-1722),義大利作曲家,寫了豐富的室樂和管弦樂、宗教音樂及一百多部歌劇。
韋華第 Antonio Vivaldi(1678-1741),義大利所有巴羅克音樂大師中最負盛名,*** 也是最多產的作曲家。我最喜歡聽他的大協奏曲,其中一首無人不識— “四季”。
泰裡曼George Philipp Telemann(1681-1767),是巴羅克晚期最多產的德國作曲家,體裁多樣化。在他有生之年,他的聲譽還在J.S. 巴赫之上。
J.S 巴赫Bach(1685-1750),無疑是音樂史上偉大作曲家之一。他代表了這一時代的高點,***** 尤其是他給予對位風格的重視。
他的《賦格的藝術》是一都詳盡完備的專著,通過構成這部作品的卡農和賦格,他展現了對位手段的所有方法。 他對樂器的使用,預示了此後音樂的發展。他創作的領域涉及每一種可以想到的音樂形式。盡管他的大部分作品是為教堂而寫,但其許多器樂作品是完全世俗化的。
韓德爾 George Frideric Handel(1685-1759)****
與巴赫一樣,他也意味巴羅克時期的完結。**** 他是一位遊歷廣泛的作曲家,因而在他的德國音樂傳統上,又加入了對於義大利音樂風格的廣泛研究。他在英國度過了他生命的最後五十年,也在此期間取得了他最光輝的成就。
他的創作領域集中於歌劇,至1741年,他轉向清唱劇的創作。正是在這一領域,他取得了他最為持久的盛名。他的世俗和宗教戲劇作品都展現出一種高貴雄偉、輝煌壯觀的精神。在器樂創作方面也非常多產,領域涉及所有的巴羅克器樂形式。
說史130809
傑弗遜傳(25) 憲法第十二修正案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十二)劉易斯與克拉克遠征Lewis and Clark Expedition &《憲法第十二修正案》
他們在秋天結束前來到密蘇里河畔 曼丹族Mandan聚居的地區,建立「曼丹碉堡」過冬。 翌年四月,軍團重新出發,穿過密蘇里河的支流 黃石河,來到今天著名的密蘇里瀑布。 七月他們終於越過洛磯山脈的山口,也就是說,他們已走出了「路易斯安那」的西界,離開了美國的領土,進入今天美國西北地區。 那裡在英屬加拿大以南、新西班牙以北、路易斯安那以西,當時是一片「無主之地」。八月他們在這個三不管的「蠻荒之地」與當地土著 索索尼部落的戰士發生衝突。探險隊被包圍,面臨全軍覆沒的危機。 當此危急關頭,出身於索索尼的印第安姑娘 莎卡加維婭拯救了大家。她隻身前往與對方談判,並成功說服索索尼人解圍。十月,探險隊穿過了今天的愛達荷州和華盛頓州,平安渡過了北美流速最快的 蛇河Snake River(又名斯內克河)和 清水河Clearwater River。
10月16日,他們來到了哥倫比亞河,順流西下。三日後,探索軍團終於看到他們的終點—- 太平洋! 劉易斯在這一天的日誌中寫道:「在寬闊的 哥倫比亞河口,我們懷著愉快的心情,遠眺一望無際的太平洋。」
探險隊用了一個月考察太平洋海岸和附近的平原, 又調查了周邊印第安部落的情況。 最後,他們在大陸西端的太平洋海岸邊,建造了一座碉堡,取名為「加里什碉堡Fort Clatsop」。 這是美國第一次「派兵」到達太平洋海岸。 這座像徵劉易斯和克拉克不朽成就的碉堡,至今仍屹立在太平洋的海岸上,成為美國西部的重要地標。
探索軍團在碉堡中渡過了旅程中第二個冬天。 1806年3月,他們踏上了歸途。由於他們在旅程中與眾多的印第安部落建立了良好關係, 以至向來與該地區進行貿易的英國西北毛皮公司深感不安。 這個代表英屬加拿大的利益集團,擔心在該地毛皮貿易的壟斷地位會受到動搖, 故此不斷在印第安部落中造謠誹謗。 因為這個原因,劉易斯和克拉克回程時,看到的都是一張張充滿敵意的印第安面孔,這讓他們的回程之路增加了不少危險。
1806年9月23日中午, 劉易斯和克拉克帶領的「探索軍團」終於回到聖路易斯,兩位隊長向總統傑弗遜匯報了他們取得的成績:
1.成功發現了直通太平洋的航路;
2.獲取了路易斯安那甚至更西地區的大量地理知識;
3.繪製了西部主要河流和山脈的地圖;
4.觀察並記述了178種植物和122種動物(包括亞種);
5.開拓了西部的毛皮貿易;
6.開展了合眾國與西部印第安人的外交關係.
後世評價他們的成就時,認為除了上面的「實質貢獻」以外,更重要是透過這次壯舉,把美國人的視線吸引到西部來。 連月來報紙的連載報導,加上回來後各隊員的訪問,令全國人民對西部充滿了遐想。 更多人熱衷於到西部開拓,「大西部時代」開始了!
當然,美國人對西部的殷切關注,也導致美國與西班牙和英國的關係日趨惡化,1812年的「英美戰爭」和再後來的「美西戰爭」,可以說是肇因於此。
劉易斯回來後,傑弗遜總統向他頒授了1,500英畝的土地作為獎勵,並在1807年任命他為 路易斯安那屬地的總督。 劉易斯舉家搬到聖路易斯,全心經略西域。遺憾地,這個總督他只做了兩年。
1809年,劉易斯被政敵造謠指控行政失當,被傳召帶同文件上京,向總統和議會解釋。 旅途中,他在一間名叫Grinder's Stand的小旅館投宿。 某天夜裡,店主聽到他所住的房間傳出模糊的說話聲,黎明時分又傳出了一下槍聲。 店主循聲而至,在房間內發現劉易斯已經死亡,頭和胸口有明顯槍傷,行李中不見任何賬本。 有說是政敵害怕劉易斯在華盛頓提出證據,指控他們貪污和誣揑,所以在半途殺人滅口,並搶回賬簿。 另一說則是他畏罪自殺,本來就沒有帶同賬簿,有報紙還繪影繪聲地說,有人曾目擊劉易斯此前不久,曾意圖跳入密西西比河自盡,只是被人救起。真相如何,也許永遠是一個謎。
至於克拉克,此後畢生都貢獻在這廣闊的西部。 他完成了與劉易斯的遠征後,花了近一年的時間,整理西征所取得的各種資料。1807年,他被任命路易斯安那事務總管,並成為民兵團的準將。他把辦事處設在密蘇里,1812年英美戰爭爆發,他在當地領導民兵對抗英軍,並在當時尚未建州的威斯康辛設立了第一所郵局。 後來密蘇里建州,他成為第一任州長。 戰後他被委派主管印第安事務,參與了各種外交和軍事政策的制定和執行,他在後來的「黑鷹戰爭Black Hawk War」擔任了重要的角色。
1804年對傑弗遜,以至整個美國都是忙碌的一年。其中最重要的,當然就是年底的總統大選。 在送別西征的壯士後,傑弗遜就要著手準備選舉了。不過,他首先處理的,是總統選舉的規則。
美國總統的選舉辦法是《美國憲法》所規定的。 根據《憲法》第二章第一條,總統由各州派出的「選舉人」投票選出的。 每位「選舉人」最多可以投兩票給不同的候選人,結果得票最高而又過半數者當選總統,得票次高者當選副總統。這個方法非常符合直觀,得票最高,也就是獲得最多州分支持的人,從定義上而言就是當屆最具能力的候選人。 得票最高,能力最高的當總統;得票次高的,也就是能力第二高的當副總統,實在沒有比這更合理的安排了。
若各位不太善忘的話,應該也會記得我們之前的故事中,已有四次總統選舉了。「國父」華盛頓將軍眾望所歸,在兩次選舉中皆獲所有「選舉人」一致支持,以全票當選總統。 而阿當斯雖然得票不如華盛頓,但亦以倍數拋離其他對手的第二高票,成為副總統。 在二人的八年正副總統任期內,華盛頓雖然並不器重阿當斯,但二人的政治理念都是接近的,故此一直沒有發生任何問題。 大家因此更加覺得《憲法》規定的總統辦法,實在合理得無可質疑。 不過,隨著聯邦黨和民主共和黨—- 也就是所謂「第一黨系」的成立,這個選舉辦法似乎出現了漏洞。
在1796年總統大選中,得票最高當選總統的是聯邦黨的阿當斯,得票次高當選副總統的卻是來「敵對黨」民主共和黨的傑弗遜。 當時就已經有人驚覺,原來《憲法》中的選舉辦法,竟有機會出現這樣的結果—- 政治理念上的敵人竟成了行政架構上的夥伴!
更要命的是,副總統最主要的角色,就是作為總統「出事」時的替補。 現在政治上敵對兩方的一方,充當另一方的「士啤呔」,實在令坐在總統寶座上的一方芒刺在背,「很有壓力」! 可幸阿當斯和傑弗遜都是公認的正人君子,加上二人私交甚篤,所以在四年任期內也算是「合作愉快」。 不過,這個「總統很危險」的憂慮,始終是一個「結構性的存在」,而且,隨著黨爭的激烈,可以預期日後出現的頻率也會相當高。
1800年的大選暴露出另一種可能出現的困局。 本來在這一屆大選中,傑弗遜應該也是眾望所歸的總統人選。然而,基於這樣那樣,有心無意的「巧合」或「操作」,最後出現了最高得票二人同票的情況。 《憲法》也並非沒有預料到出現「同票」,裡面已經規定了「同票」時,則交由眾議院決定。 不過,《憲法》卻沒有預料到,原來在眾議院也可以「巧合地」出現沒有人過半數的情況。 經過曠日持久的三十多輪投票,傑弗遜和伯爾始終未能分出勝負,要不是漢密爾頓在關鍵時候發功,這困局也不知要拖到何年何月才能解決。
傑弗遜顯然才是「正選」,但伯爾寸步不讓。 這次的結果表明,即使得票最高的兩人來自同一個政黨,也並不一定會同心同德,尤其是當距離權力寶座只是「一步之遙」的時候。 在這場黨內的「鬩牆之爭」中,枱底和枱面都出現了很多邪惡的利益交換,還有卑劣的人身攻擊,而且更讓別有用心的第三者、第四者有可乘之機。 若不是傑弗遜看透形勢,堅持「寧拖不屈」,日後的執政就難免出現制肘,而且也立了一個不好的先例。 出現這種局面,顯然不是制憲者當初能夠想像得到的。這不能怪伯爾心存僥倖,也不能怪聯邦黨趁火打劫,更不能怪漢密爾頓乘人之危,這些都是制度漏洞所造成的。
為了防止再重蹈1796或1800大選的覆轍,傑弗遜和民和共和黨決定要改變這些「引人犯罪」的規則。 與聯邦黨在1800年大選前,計劃修改選舉辦法不同,傑弗遜倡議的「修憲」,並不能增加他在來屆總統大選的勝算。(參見第七集)他選擇堂堂正正地提出「憲法修正案」。(這也符合他「憲法應常修」的政治哲學)儘管這要比聯邦黨在上屆的「打茅波」費勁得多了。
不過,修正案的進程並沒有想像中困難。 其中漢密爾頓和伯爾的衝突,成了重要的推動助力。這兩位開國英傑、政壇大老、國家棟樑不和,互相惡意攻訐,在當時已是舉國皆知的事,也令不少人惋惜不已。 漢密爾頓在1800年總統大選中將伯爾扳倒,更是讓人印象深刻,大多數人認為這正是兩人鬥爭白熱化的主因。一切都源於制度上的漏洞。
修正案在1803年12月19日在國會提出,在翌年的6月15日已得到《憲法》規定的四分之三州通過,正式生效,可謂極有效率。
按照《憲法第十二修正案》,以後每名「選舉人」仍是投兩票予不同的候選人,不過會分清楚一票投選總統,另一票投選副總統。*** 獲得過半總統選票及過半副總統選票者,分別當選為總統和副總統。 若無人得「總統票」過半,則由眾議院在得「總統票」最高的三人中,以一州一票的方式選出總統。 若無人得「副總統票」過半,則由參議院在得票最高的兩人中,選出副總統。
1804年的大選是首屆根據《第十二修正案》進行的大選。選舉方法經修訂後,基本上保證了正副總統的當選人是來自同一政黨的「拍檔」, 防止出現1796年「政敵當副手/士啤呔」的境況;而且由於投票時分清「莊閒」,極少機會再出現同票,也避免了出現像1800年有人「竊窺大寶」的危機。 自1804年至2012年,只出現過一次,因為無人得票過半,而要由眾議院選出總統的情況。
這次修訂表面看來只是技術上的調整,以便選舉進行得更流暢,結果更「合理」。不過,若細想一層,就會發現這次的修憲,其實表現了一種政治理念的重大轉折。在《第十二修正案》下,正副總統候選人變成按黨派配對的「拍檔」。 ***
這等於承認了一個非常重要的「Inconvenient Truth」—- 在大多數情況下,得票最高和次高者,最好的人和次好的人,不但不是政治哲學和治國理念最接近的戰友,相反往往正是相差最遠的政敵!
本來由「最好的人」當總統;「次好的人」當副總統的構想,是建基於立國先賢對政治的「美好理想」—-所有政治家都是高尚的君子,君子縱使意見有異,但卻不是敵人,而是 「和而不同」地為人民福祉努力的「夥伴」。
不過,隨著修正案的通過,大家終於要正視一個事實:天下為公、君子不黨的紳士,已經讓位於爭名逐利、黨同伐異的流冺。 漢密爾頓「矚目地」死於決鬥之中,讓人們更確信仇恨力量的強大,菁英之間的「惡性內耗」對合眾國的強大並無好處。 說得戲劇性一點,就是伯爾的一粒子彈,宣告「政治家」從此淪為「政客」,而美國也正式進入「兩黨制」政黨政治的時代了!
經過一番努力,傑弗遜終於成功修憲。 現在,他可以全心全意部署年底的選戰了。 民主共和黨的形勢現在一片大好,傑弗遜民望高企,連任似乎已是毫無懸念。 然而,聯邦黨真的會就此俯首稱臣嗎?還有伯爾,有家歸不得的他又將何去何從呢?他真的甘心就此退出歷史舞台嗎?欲知後事如何,請看下回分解。
SENSE隨筆130811
冰川驕子傳 (註1)
掌門執筆
〈楔子〉
現今全球擔心「氣候變暖」,大家知否四十年前擔心的反倒是「氣候變冷」呢?
近年氣溫一千年來最高,大家可知以億年的尺度來看,現時入於「天氣清涼」之列?
當前確信氣候變暖的主因是人為增加了碳排放, 大家有沒有想過贏錢的主因不是「炒家的技藝」,而是「市場的週期」呢?
我們現正處身開始於200萬年前的某個「大冰河時期」之中,第五個冰期「新仙女木冰期」結束後的回暖期,此點在所確知,是為「漫長的夏天」學說。***
問題是大冰河結束了未?前面有沒有第六冰期等著凍僵我們呢?
無論如何,現時年齡700萬歲屬於「年青」的物種「人類」,是在大冰河來臨之後才開始「發跡」的,他是「冰川之驕子」。***
〈日暮天寒〉氣候變冷的機制
地球獲得的熱能全部來自太陽, 捕獲熱能總量等於總接受量減去反射量,*** 因此地表溫度受下列因素制約:
1太陽的核聚變狀況,黑子活動頻繁則熱,反之則冷。
2大氣成份,大氣含 0.03%「溫室氣體」二氧化碳CO2,能留住熱量。CO2濃度上升則變熱。
3板塊構造,板塊漂移造成洋流改易,擠壓造成的山脈改變風向和降雨模式。
影響最嚴厲的是大陸塊移向兩極之時,*** 擠走海水,地面凝結冰雪。 陽光在新積雪上反射率高達95%,而在海面上只有10%!
「反射效應」形成正反饋,即「愈窮愈見鬼」,這是冰河形成和自我強化的主力機制。****
4超大型火山爆發,灰燼和含硫氣體殺上「平流層」(註2),被橫向罡風吹掃, 遮天蔽日, 陽光被過濾掉, 做成地面嚴寒, 稱為「火山冬天」。*** ( 幸而過去一萬年並未發生這種狀況.)
5大型殞石撞擊地表, 威力等同超大型火山爆發.
〈時移勢易〉巨尺度氣候史
地球在40億年前 「冷卻」, 冷卻定義為表面溫度低於100度C, 形成地殼和海洋. 大氣的主要成份是二氧化碳CO2, 做成 「溫室效應」, 地表其實仍極熱.
26億年前藍藻細菌鋪滿整個海洋, 光合作用釋放超量氧氧, 做成CO2大氣崩潰, 溫室效應亦隨之瓦解, 地球認真地變冷, 展開第一個大冰期「休倫冰期」.
「氧污染」滅絕了所有 「厭氧生物」,*** 是為第一次生態大災難. 倖存的 「嗜氧生物」 得以制霸天下, 遂宣稱氧這種劇毒氣體為乾淨之物.
冷期之後出現過十億年熱期, 地球比後來大部分時期熱得多, 軟體動物發生.
逆轉的契機是 「盤古大陸」 (註3)的解體, 所有大陸塊都集中在赤道區. 唔知點解氣候嚴寒, 達到史上的最低溫點, *** 三分一地面被冰封, 於是6.5億年前出現第二次大滅絕.
頻密的火山活動再次釋出溫室氣體, 氣候又趨熱. 炎熱做成5.7億年前「寒武紀大爆發」***, 生命自此繽紛多姿, 大部分動植物 「門」 都在此時育孕.
4.4億年前岡亞那大陸(註4) 南移做成「二疊紀冰期」, 和所有大滅絕中最可怕的一次.
地球的最高溫點出現在1億年前的白堊紀時期(1.46億至0.65億年前) 中期,*** 竟然熱到兩極無冰的地步, 大氣中 CO2含量相對地極高. 那是爬蟲類恐龍橫行的年代, 哺乳類不過是地底之鼠.
然後是6,500萬年前殞石撞擊引發的「核子冬天」大滅絕,*** (作者認為殞石說證據未夠堅實.) 毀滅了恐龍霸主, 於是鼠輩橫行以迄今日.
〈冰川驕子〉人類發跡史
誕生於東非大裂谷的人類, 約於700萬年前與黑猩猩分離. 「南方古猿」(即所謂人猿) 生活在開闊的草原上面, 以檢拾腐屍為食. 他們不是捕獵者, 捕獵靠的是嗅覺和聽覺. 他們是檢拾者, 檢拾靠的是 「視野」, 那是直立和視覺的結合.**** ( 足以證明炒家要有獨立視角.)
檢拾者還需要有在炎熱天氣中長途跋涉奔跑的能力, 演化出體毛脫落和以汗腺排熱的獨門武功,*** 體質與猿類愈加異殊.
200萬年前終於似番個人樣, 形成人屬Homo, 首先出現的是 「能人Homo Habilis」.( 又譯巧人.) 能人腦容量急增, 使用粗糙的石器, 建立最早的石器 「文化」 奧陶溫文化Oldowan culture.
很快地180萬年前出現「直立人Homo Erectus」, 腦容量達到現代人類的七成, 顧名思義, 體態步姿非常之端直. 他們100萬年前踏出非洲,*** 費時二萬年抵達東亞. 他們建立了以製作精細的「手斧」 為特色的 「阿舍利文化Acheulean culture」.
直立人踏遍歐亞的條件正是「冰河時期」做成的海平面大幅下降, 動力因則是追獵大體型的冰河野獸. 他們成為雜食者和捕獵者, 兩 「者」 都需要抽象思考能力和機動性. 集體狩獵遷徙成為基本生活模式.****
10萬年前, 現代「智人Homo Sapiens」誕生於東非老家, 他們再出非洲, 徙居西歐至東亞廣闊地域.
75,000年前蘇門答臘島多巴Toba超級火山爆發做成的火山冬天持續多年, 全球平均氣溫極嚴厲地下降5度C (註5 ), 智人藉著這個生態區位廓清的契機擴散和稱霸全球. 他們的利器在硬件上是發明了投擲武器和縫紉 「骨針」 以捕獵和禦寒****; 在軟件上是語言高度複雜化和發明了 「薩滿宗教」 和藝術以黏合社會.*****
他們脫穎而出, 成為冰川驕子, 靠的是有腦和合群.
以上學理出自
《氣候的文明史:從冰川時代到全球變暖》
Kulturgeschichte des Klimas (2010)
(註1) 梁羽生有小說名《冰川天女傳》。
(註2) 地球大氣分三層, 最底最厚為「對流層」, 空氣冷熱對流; 上為「平流層」, 強勁罡風橫吹不息; 最上為「臭氧層」, 空氣極稀薄, 富含臭氧O3.
(註3) 最初地球上大陸只有一塊, 名為「盤古大陸」. 其後一分為二, 再二分為幾.
(註4)「岡亞那大陸」是二分陸塊其中一塊的名字, 它後來分裂成現今南半球諸陸塊.
(註5 ) 平均5度有多嚴厲? 唐宋暖期和 (誇大地稱為 「小冰期」 的) 明清凍期相差2度, 差異足以改變植被分佈. 又, 2度在冷池中非常攞命.
唐世重進士。根據唐朝法令,凡進士及第者,本人及全家即可免徭役。*** 上至帝王,下至地方和州府長官,都對新進士禮遇有加。 新進士名望既高,前程更是不可限量。
同時,與此相對應的是唐進士科取人頗少。 貞觀(627-649)及開元(713-741),每年集於京師的各科貢士,約3000-4000人不等,其中進士科的舉人在1000人左右,有幸能登第者只占很小部分,得以金榜題名的比例更小,大概百份之一至二。每年進士及第者,少則一、二十人,多則不過三、四十人。***
忽聞金榜扣柴扉: 放榜與登科
唐代通常在二月放進士榜。其時天氣轉暖,春光乍泄。榜文以黃紙淡墨書寫,喜慶吉祥,所以稱「金榜」;*** 因放榜正當春天,所以又稱「春榜」。
放榜時天色尚早,望眼欲穿的進士們徹夜未眠,守候在下榻的旅店或館舍之中,心懐忐忑,患成患失,焦急地等待消息。
忽然鐘鼓初鳴,宵禁解除。榜文從尚書省禮部送至貢院,很快張掛出來。落第者思緒萬千,及第者躊躇滿志,喜形於色。
張榜之外,榜文也會流傳各地。新進士以一泥金帖子附家書中,報登科之喜。官方的錄取通知書,是一種金花帖子。榜帖由專人送至及第者的家鄉或所在州府。
放榜後新進士要拜謝座主和參謁宰相,答謝賞識提拔之恩。其間新進士還要向座主介紹各自的情况。過堂時,新進士在座主引領下到尚書省都堂參見。新科狀元例當致詞: “某年某月某日,禮部放榜,某等忝幸成名,獲在相公陶鑄之下,不勝感惧。” 諸如此類的感恩戴德之辭。
公卿門户不知處: 公薦與請托
唐代科舉廣開入仕門路,拓寬應舉及第的範圍,極大刺激了讀書人的積極性。 由於取錄名額太少,競爭激烈而殘酷,即便英才,也難保一戰必勝,因此想從科舉出身的士子,不得不另覓登科捷徑。
由於文章的考校取捨,悉委之於「知貢舉」一人,試卷又不像後世那樣實行糊名。制度設計上的漏洞,使應舉者走上人際關係的路綫,借助達官貴戚或名士聞人的力量,影響和左右主司的視聽,從而謀求自身的利益。 那些無交無援的貧寒之士,更是奔走於公卿之間,以求薦拔。
每年考試之前,朝中顯要的府第門前必然是人聲鼎沸,熙來攘往。為了獲科第文名,此輩登門投刺,執書請益,幾無虛日。只要博得有力人士的青睞,得到他們的推薦,舉子的聲譽馬上暴漲,所謂“伯樂一顧,價增三倍”。科場之中,名公巨卿的舉薦可謂舉足輕重,差不多成為能否及第的關鍵因素。*** 是故有唐一代,請托之風盛行。
牛僧孺初到長安,喘息未定就去拜謁當時名聲甚高的 韓愈和皇甫湜。兩位名士讀了牛的文章後擊節贊嘆,於是故意乘牛外訪,在門上寫了幾個大字,說是韓愈和皇甫湜來過了。 第二天,牛下榻之處“觀者如堵”,由是牛的名氣大振。
韓文公平生留意世務,樂於接引後進,門下聚集了一大批人才,時人目為韓門弟子。而他本人之擢第春官,同樣也獲益於這種彌漫朝野的風氣。貞元八年,兵部待郎 陸贄 權知貢舉,其時右補闕 梁肅 不但是古文大家,而且在科場也很有威望,為一代之龍門。 陸贄就懇請他推介藝實之士。梁肅果然不負所望,他一共薦舉(包括韓愈在內)了八人,全部都巍然高中。 先輩的賞識讓韓愈感銘於心,後來他便效法梁肅,薦進良士。
名人的示範作用促成良好的科場風氣,有些知舉官員唯恐遺賢,而舉子們當然願意趨附其門。 在這種時代氣氛下,就出現了唐代科舉特有的公薦現象。*** 一般來說,公薦謹限於推薦人才,最後的取舍仍由知貢者掌握。這種公薦是公然進行,司空見慣,很少人提出異議。
杏園初宴曲江頭: 進士宴集
唐代舉子進士及第,就有一連串的宴集活動。大略而言,前有聞喜宴,後有關宴(宴後同年分散,各奔前程,故亦稱「離筵」。)
間喜宴在放榜後,皇帝下敕令新進士宴聚,有一定的官方色彩;關宴在關試後。這兩大宴會一般都在曲江舉辦,故又稱「曲江會」。***
曲江宴會在謝恩後即已啓動。 聞喜宴由皇帝詔命於曲江之畔舉行,是新進士宴集中頭一個大規模的宴會。 這一天,春風得意的新進士們,內心的喜悅如長安城怒放的百花。 他們縱情聲色,走馬章台,恣意揮霍着金錢和體力。
最初聞喜宴的消費多由新進士們集資,後來由於科舉受到皇帝進一步重視,宴集的花費,對於貧寒出身的新進士來說是負擔過重,聞喜宴遂改由朝廷賜錢,官府出面主辦。
宴會一連進行兩天,由新進士邀請朝官出席。新進士穿著御賜的綠袍、搢笏,並幞頭簪花。*** 所謂「綠衣半醉戴宮花」,就是這種情景。
曲江位於長安東南,為京都著名的游賞勝地,而最美好繁華的時候在春天。 唐人詠曲江的詩篇甚多。杜甫詩“三月三日天氣新,長安水邊多麗人”,就可想見其熱鬧風光。
新進士曲江游賞和關宴,多在曲江的亭館,有時也租借大宅第或名苑,如杏園。宴罷則泛舟於曲江,充滿了歡聲笑語。 曲江游賞最後的節目是關宴,新進了的長安之春到此即將結束。 雁塔題名後,相處多日的同年臨岐分手,各奔前程。因此在離筵上,新進士們的情緒較複雜:圓滿之中包含着一絲傷感—-“看花興未休,已散曲江游。”
關宴在關試之後。一般正月禮部進士考試,二月放榜;放榜後大約半月,吏部關試,故關宴多在二三月,正值曲江游賞的盛時。
宴會開始前,新進士要分派職司,一般由新科狀元主持宴會,其他同年各有職守。筵席上新進士依照一定位次(按年齡大小交錯相對)就座。如需音樂歌舞,則要事先知會教坊(京師青樓中人多隸籍教坊),由教坊選派飲妓助興。百官到席,公卿之家多在這個日子裡揀選東床,連帝王都要駕臨紫雲樓垂簾觀看。
曲江大會的奢侈隆重,新進士的耀榮光輝真是無以復加。
在聞喜宴後有櫻桃宴、月灯打球、看佛牙等活動,略過。
春風得意馬蹄疾: 杏園探花
杏園位於曲江西側,與慈恩寺南北相望。新進士曲江游賞後,移宴於杏園,初會謂之「探花宴」。 以少俊進士二人為探花使(或稱探花郎),遍游名園,任務是騎馬巡游,採摘名花。 但探花宴上允許其他同年和探花使競爭,如果他們搶先折取名花回來,探花使就要受罸,繳納若干銀錢。 韓偓和翁承贊 曾做過探花使。
杏園探花在放榜謝恩之後不久,正當二三月春光搖蕩的爛漫時節。 等到鶯飛草長的暮春,白色的杏花已凋謝,歡聚的新進士們,騎着肥馬,坐着高車,告別舊雨新知,先後離開了長安這繁華地。
滿城春色屬群仙: 雁塔題名
慈恩寺是長安名剎,連接曲江,新進士宴集必到此處,於是順便在雁塔壁上題名,這正是文人的風流,墨客的韻事。
852年李商隱、蔡京等登第曾題名於雁塔;793柳宗元與劉禹鍚等三十二人同登科第,亦題名於上。 唐代新進士題名一般墨書於塔壁而不是鐫刻上石。兩宋以降各朝進士題名則均刻石立碑。
《長安的春天: 唐代科舉與進士生活》
作者:楊波
出版:中華書局
〈附錄 〉 孟郊 登科後
昔日齷齪不足誇,今朝放蕩思無涯,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遍長安花。
說史130816
傑弗遜傳(27) 俊才伯爾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十三) 蔡斯大法官彈劾案Justice Chase is Put on Trial
1805年2月,參議院就應否撤銷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蔡斯的職務,舉行彈劾聽證會。 聽證會由參議院議長,即還未卸任的副總統伯爾主持。對應於一般的法庭審訊,現在所有參議員就是陪審員,會議主席則扮演庭審法官的角色。法官負責釐清控罪內容,判斷各項證據是否有效,並將案情整理歸納,以及向陪審員作出判決指引。陪審員則根據法官的引導,作出有罪或無罪的裁決。顯然,作為彈劾聽證會的主席,伯爾的角色非常重要。他的任何決定都會對參議院的最終裁決,造成關鍵的影響。
伯爾的身份非常尷尬,由於他過去的所作所為,此刻他已成了一隻獸類和鳥類都不願接納的「蝙蝠」。 無論是聯邦黨人抑或共和黨人,都密切注視著伯爾的一舉一動。 雙方都拿著放大鏡,尋找伯爾偏袒的種種蛛絲馬跡。傑弗遜也希望藉此機會,測試一下伯爾對共和黨的「忠誠」。 伯爾作為一個「資深政客」,當然也知道自己此刻正是十手所指,十目所視。 他如履薄冰,在超過三個星期的聽證會期間,小心奕奕地秉公行事,讓任何人也不能在雞蛋挑出骨頭來。
3月,各參議員已聽取了所有有效的證據和證詞,他們要就蔡斯的八項指控逐一表決。 根據《憲法》,任何彈劾案必需獲得參議院三分之二多數票方能通過,然而,八條控罪中沒有一條得到足夠的支持。(多數控罪都獲過半數支持。) 換句話說,對蔡斯大法官的彈劾案不成立,他將繼續留任聯邦法院大法官一職。
也許有人認為傑弗遜對於「彈劾失敗」,而未能把蔡斯拉下馬來,會感到失望,但只要細心分析,就會發現這並非實情。不難發現,傑弗遜是有心放蔡斯一馬。在參議院舉行聽證會,以至之前眾議院的調查期間,其實國會選舉已進行得如火如荼。截至1804年尾,已經有十四個州先後選出了新一屆的國會議員,共和黨大獲全勝。 餘下未選的兩州,一個是無足輕重田納西,另一個是共和黨的基地維珍尼亞。可以預期,共和黨在來屆參眾兩院,都必然可以穩佔三分之二以上的絕對多數。新一屆國會的換屆日是1805年3月4日,也就是說,若傑弗遜遜真的有心要「做」蔡斯,只要設法讓彈劾案拖延數天,就算說不上「一定」能將蔡斯撤職,至少,彈劾案通過的機會也會大大增加!
由此看來,傑弗遜顯然並非真的有心要將蔡斯「置諸死地」。 這只是一次對蔡斯的示以顏色,同時「敲山震虎」,也提醒作為最高法院掌舵人的馬歇爾,要知所進退。對屬於行政和立法的範疇,不要妄圖越過雷池半步。故此,這也應視為「行政」聯同「立法」對「司法」作出的一次警示。
蔡斯繼續坐在美國司法的最高殿堂之上,不過,從此時開始,一直到他1811年因去世而「被迫退位」的一刻,他再沒有在法庭上發表對《憲法》的不滿,也再沒有藉審訊的機會,向傑弗遜或繼任的麥迪遜總統作出政治攻擊了!
蔡斯彈劾案曲終人散的三日後,1805年3月4日,傑弗遜第二度宣誓就職合眾國總統。他的副手,則由伯爾換成紐約州長 克林頓。
伯爾離任前,在參議院發表他的告別演說。 他向共事四年的議員們告別,並囑咐他們要繼續肩負捍衛自由、維護法律、堅守憲法的重責:「即使有朝一日,憲法要被摧毀,它的最後一口氣,也必將在這個大廳之中咽下!If the Constitution is ever destroyed, its final breaths will come on this floor !」他的演說情辭懇切,令聽者(基本上都是他的政敵)無不動容,一切彷彿都是他由衷的肺腑之言。
隨著新一屆國會特別大會的落幕,參眾兩院進入休會期,而伯爾也正式離任副總統和參議院議長。此刻,他已沒有任何公職,還因各種「政治活動」而債台高築。而且,他在新澤西和紐約仍是殺人兇嫌,讓他有家歸不得,也不能繼續在紐約的律師業務。 面對茫茫前路,伯爾回想自己半生奮鬥,如今竟落得一個失業、失財、失家「三失政客」的下場,實在心有不甘。
伯爾出生於新澤西州首府紐華克Newark,幼年喪親,由叔叔將他撫養成人。他刻苦好學,成功考入著名的新澤西學院(普林斯頓大學前身),修習法律。1772年伯爾畢業,適值北美獨立運動風起雲湧之時。 他毅然投筆從戎,獻身革命事業。正如他的宿敵漢密爾頓,伯爾同樣是少年英傑,也在獨立戰爭中也得到大人物的提攜,並曾立下獨當一面的大功。
他在獨立戰爭剛爆發時,曾於號稱「大陸軍第一猛將」的 阿諾將軍Benedict Arnold麾下任事。 伯爾甚得將軍器重,並曾跟隨將軍遠征英屬加拿大,阻擊南進的英軍。 在著名的曼哈頓戰役中,伯爾七進七出,如入無人之境,勇冠三軍。他在此役一仗功成,成為公認的戰爭英雄。
阿諾將軍可說是伯爾的恩師,伯爾一直視他為榜樣。伯爾與漢密爾頓的命運,與他們的恩師有著微妙的連繫。華盛頓後來成了「美國國父」,漢密爾頓當然就成了「美國之子」。阿諾將軍卻因與同僚不和,一怒之下竟受英人利誘而投敵,背叛了他曾經為之而出生入死的獨立事業。這令他的一生英名毀於一旦,至今美諺還有「阿諾的背叛The Treachery of Benedict Arnold」或「惡名昭彰的阿諾The Notorious Benedict Arnold」之說。 阿諾將軍的叛變,對伯爾影響之深,可謂不言而喻。
獨立戰爭結束後,伯爾在紐約開設了律師事務所。憑著他的過人才智和如簧巧舌,業務蒸蒸日上。在業務成功之外,伯爾還挾著「戰爭英雄」的人氣,殺入政界。 當時正是聯邦黨和民主共和黨建立之初,在「北聯邦、南共和」的格局下,紐約州作為新興大都會、南北會通之地、北美第一大城,既非如東北新英格蘭是「大財閥的堡壘」,也不如南方是「農業的國度」。於是,紐約就成了兩黨兵家必爭之地。
就當時的形勢來說,民主共和黨在紐約的力量也不弱。上面提到成為傑弗遜第二任副手的克林頓,就是紐約的首任州長,並曾七任此職。他正是紐約的民主共和黨領袖。然而,在之前的故事中,總讓人覺得紐約好像是「聯邦天下」。之所以讓人有這個印象,是因為紐約的聯邦黨領袖,是光芒四射的漢密爾頓。在他的領導下,儘管克林頓憑著其個人聲望多次當選州長,但州議會和社會輿論,卻長期處於聯邦黨的控制之下。
伯爾是一個天生的政客,他理所當然地選擇加入形勢大好的聯邦黨,作為他政治生涯的起點。然而,他在聯邦黨內的發展並不順利。基於種種原因,他與漢密爾頓的關係非常惡劣,漢密爾頓對伯爾並不信任,刻意把他排除出黨的核心。伯爾有志難伸,深感聯邦黨非留人之處,遂良禽擇木,退黨轉而加盟民主共和黨。漢密爾頓對此嗤之以鼻,更謂伯爾此舉正好證明,其人朝秦暮楚,根本不顧政治理念和原則,只是個一心撈取政治資本的小人。
「戰爭英雄」伯爾在紐約其實也算是一號人物,克林頓得到對方大將來投,自是大喜過望。平心而論,伯爾的確是一個出色的人才,加入民主共和黨不久,即在州議會取得一席之地。他在紐約政壇游刃有餘,人氣不斷上升。克林頓對他頗為器重,1789年任命他為紐約州檢察長。兩年後,伯爾成功「打大佬」,在競選中擊敗漢密爾頓的外父—-極具聲望的資深參議員舒勒將軍,當選聯邦參議員。這是伯爾首次登上全國政治舞台。 伯爾氣勢如虹,1796年甚至被民主共和黨推舉與傑弗遜搭檔,競選合眾國第二任總統。結果雖然落敗,但卻贏了聲望。他在選舉中取得令人意外的30張選舉人票,其中有部分是對漢密爾頓不滿的聯邦黨人投給他的。伯爾的迅速冒起,出乎漢密爾頓意料,也令他深感不安。1797年參議院改選中,漢密爾頓動員一切力量支持岳丈,終於又把伯爾拉了下來。不過,落選參議員對伯爾並沒有造成重大的打擊,因為他已成為民主共和黨在紐約的一顆耀眼新星了。
早於1789年,門尼William Mooney領導一群以專業人士為主的新興資產階級,成立了一個名為的「談萬里堂Tammany Hall」(又名「哥倫比亞會the Columbian Order」)的公益慈善組織。他們的政治取向為中間偏左,專門對抗大財閥和金融寡頭,關心弱勢社群。伯爾來到紐約後,也加入了這個「中產青年才俊俱樂部」。他在堂內左右逢源,深得人心,於1797年被推選為第二任領袖。這個團體後來成為伯爾的強大後援。
在1800年大選,伯爾把「談萬里堂」改造成一個政論組織,並成為民主共和黨和自己的政治機器。他以「談萬里堂」的強大網絡,在媒體和社區發動宣傳攻勢,並動員會眾利用各種機會為自己建立正面形象。 民主共和黨在這屆的國會選舉中大獲全勝,伯爾功不可抹。 後世政治學家稱他為「現代政治競選之父The Father of Modern Political Campaigning」。***
在總統選舉中,伯爾也是貢獻良多。在他的努力下,民主共和黨在紐約以些微票數擊敗聯邦黨,兩位共和黨候選人全取該州的十二票。最後伯爾與傑弗遜竟同得73票,總統人選要由眾議院定奪。傑弗遜眾望所歸,但伯爾眼見寶座只有一步之遙,加上自認在選戰中立下大功,一時間讓權慾沖昏了頭腦,竟存僥倖之心。他雖然公開對傑弗遜表示自己無意爭位,但暗地裏卻多有動作,更與聯邦黨人暗通款曲。後面的故事大家也知道了。眾議院久久未有決定,最後關頭漢密爾頓現身,給予伯爾致命一擊,傑弗遜當選總統。
傑弗遜不是呆子,伯爾在選舉中的舉動,讓傑弗遜對本來就不太信任的伯爾,更加充滿戒心。伯爾在傑弗遜整整四年的總統任期內,一直投閒置散。當路易斯安那購地案成交時,東北的聯邦黨人譟動不安,他們拉攏伯爾圖謀獨立。伯爾一心以為有鴻鵠將至,卻再一次被漢密爾頓壞了他的好事。伯爾忍無可忍,終於向漢密爾頓發出決鬥的挑戰。
1804年7月11日,伯爾從他建功立業之地──紐約的曼哈頓島出發,前往決鬥的場地。在熹微的晨光下,裊裊的朝霧中,「呯!呯!」兩下槍聲劃破了寂靜,多年的宿敵終於倒在自己的腳下。伯爾這次是真的「徹徹底底地輸了」……
想到這裏,伯爾不禁感懷身世。自己少負大志,刻苦好學,文脩武備。出為武能安邦的獨立戰爭英雄,入為文能定國的政治奇才,何以今天會落得個一無所所有,甚至有家歸不得的田地?向來「胸懷大志」的伯爾並沒有就此氣餒,他已立定主意,決心要「一鋪翻盤」,為此,不惜付出巨大的賭注!告別了華盛頓特區,伯爾孤身一人踏上新的旅程,著手實踐他的計劃,一個驚天動地的鴻圖大計……
究竟伯爾心中有何盤算呢?這計劃最終又能否成功?對美國又會造成什麼影響呢?傑弗遜對此又將如何應對?欲知後事如何,請看下回分解。
萬一禪關砉然破 美人如玉劍如虹 (龔自珍詩)
SENSE隨筆130815
選美的困惑
掌門執筆
〈開玩笑楔子〉
A「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匈牙利愛國詩人Sandor Petofi的 價值偏好 :「自由 > 愛情 > 生命」 非常清楚。 他慷慨題詩,殺身成仁(26歲),流芳百世。 他具有 “傳遞性” 理性。(詳見下文。)
SoChun則不然,他一貫宣稱重視愛情高於性命; 他又明顯地貪生怕死, 即重視性命高於自由。 合理地,他的 價值偏好 應該是:「愛情 > 生命 > 自由」 但是,每逢 “生死關頭”, 他又為了自由而犧牲愛情! ie「自由 >愛情」。 如此,他詩思枯竭,嫁極唔出,皆因欠缺 “傳遞性” 理性。
B本文的副題為「論具有離散價值結構的 不理性個人行為的 邏輯預期」。
事緣日前在面書FB得悉 壅塞學高人 阿輝 正在構思一篇關於股票市場的論文「論離散結構市場中 不理性群體行為的 邏輯預期」,並將於 “sense隨筆”發表云云,不勝望外之喜。 執筆成此短文,拋磚引玉,以博高人一粲。
〈“傳遞性” 理性前設〉《SENSE隨筆130220理性選擇》
跟據經濟學哲學,「核心理性」假設 個人偏好 preference 是 完備性 和 傳遞性的。
(A) 完備性: 指個人在形成偏好前,已盡可能地考慮所有相關的選擇,並對其作出清楚的了解。
(B) 傳遞性 transitive :指 如果個人對 X 的偏好大於 Y, 對Y 的偏好大於 Z,那麼,他對 X 的偏好必須大於 Z。****
即 X > Y and Y > Z => X > Z。
核心理性將個人偏好描述為充份形成的 (根據完備性假設),即在當前資訊下是不會改變的;
和內部穩定的 (根據傳遞性假設),即其價值判斷是線性有序的。****
六祖惠能曰: 「外離相為禪,內不亂為定。」 “傳遞性理性” 描述的便是 “不亂” ,即 “定” 。
A&B兩相結合,導致了 “一致性行為”*****,使人朝向意願目標行事,並且反映在實際做出的選擇當中。 “一致性行為” 是檢定個人是否理性的準則。***
舉例:上述A例。
其實不單止SoChun價值混淆,人類在下述條件中,會先天地陷入理性崩潰的境地。
〈選美的困惑〉***** “傳遞性” 理性前設的質疑:
假設美女之 “美” 可分解為 樣貌、身裁及神態 三個向度 dimension ,而 阿輝Fai對X、Y及Z三位美人 按 三個審美向度 的偏好比較如下:
論樣貌: X君貌若天仙, Y若地仙, Z人仙; 即X > Y > Z.
論身裁: Y君魔鬼級數, Z安祖蓮娜手術前級數, X桌球家級數; 即Y > Z > X.
論神態: Z君好比王昭君, 「意態由來畫不成, 當時枉殺毛延壽. 」 ,美得沒法子描述, X美態有如 “西子捧心”, Y “東施效顰”; 即Z > X > Y.
那麼,當Fai比較X及Y時,由於X在 樣貌&神態 兩個向度勝出, 而在 身裁向度落敗,2:1, 他綜合評斷X美於Y, 即 X> Y;
同理, 比較 Y及Z, 結論則為 Y > Z;
但在比較 Z及X, 所得結論竟然為 Z > X!
即是說Fai清晰地覺得X美於Y, Y美於Z, 但Z卻又美於X. ***
這下子天下大亂了!他 “理性地” 沒法進行選擇。
在個別向度上Fai全然符合 “傳遞性理性” ;但在綜合評斷上他卻違反了該理性前設!
原因何在?只因他具有「離散的價值觀」。****
Th. 人類的個別價值觀在不同的社會生活層面分開形成,***** 先天上並沒有 “大一統” 的必然趨向, 因此極易墮進上述 “選美的困境”。
更簡單的狀況:魚尾與熊掌不可兼得,捨魚尾而取熊掌可也,因兩者同為美食而有可比性。 但忠孝難兩全,而江山美人不可並擁之時,因缺乏可比性,理性於是難以運作。
理性只處理價值與行為間的關係,而不處理價值觀本身。*****
因此,當價值觀不清晰、不穩定及內含矛盾之時,行為人無法進行理性選擇。***
然而混亂、易變及矛盾 不正是 “二元對立”的人類心靈的本性嗎?
六祖惠能 “內不亂” 的禪學追求,可能只屬鏡花水月,無從企及。
「未到無為岸,空憐不繫舟。」善哉善哉!
SENSE隨筆(兼法律) 130814
認真對待權利 ****
執筆人:蟬
〈掌門楔子〉
大家還記得 湯漢斯主演電影「阿甘正傳」中,以紀錄片形式植入的一幕嗎?
1963年,阿拉巴馬州立大學首次接納黑人學生入學(註1),兩名黑人要勞煩警員護送進入校園。 校門之外白人示威群眾聚集反對,領頭一人慷慨陳言, “伸張邪惡”—– 他竟然是阿拉巴馬州州長!
那兩位黑人學生何以咁行運? 那位白人州長何以咁 “” ? 皆因1954年華倫法官….. 咁樣咁樣。
〈華倫法庭〉
1954年,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審理著名的“布朗案” 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of Topeka。 當時的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 華倫Earl Warren,與8位聯邦法院法官一致裁定: 即使動用平等的社會資源推行種族隔離政策,仍屬違反美國憲法。*****
此判決推翻60年前Plessy v. Ferguson案聯邦法院的判例,認為只要平等投入資源,州政府可以種族隔離的形式營辦各種公共設施,如學校。
此一判決除了是美國人權運動的偉大勝利之外,亦是司法界轟動一時的翻案。 以華倫為首的“華倫法院”在任16年, 被標籤為捍衛自由並且極為進取的法院。期間除了布朗案,還審理了確立新聞及言論自由的著名“蘇利文案”New York Times Co. v. Sullivan;確立選民擁有平等投票權的“一人一票案”Baker v. Carr和Reynolds v. Sims;以及確立刑事疑犯權利的Miranda v. Arizona案。
此等重要判決被認為大幅擴展了公民權利、個人自由及司法權力。*** 華倫法院亦被譽為有史以來最具影響力的聯邦法院。
當時的總統候選人 尼克遜便曾公開反對華倫的取向,並承諾獲選後會提名所謂“嚴格建構主義者”的法律人進入最高法院(註2)。 他反對華倫對布朗案的判決,認為那是扭曲和篡改法律。 他認為法院的責任是按照法律判決,而非按法官個人信念去 “造法”。 聯邦法院在該案的判決是侵奪州政府立法權的行為。***
雖然尼克遜上任後並未做出任何行動去伸張其 “小聯邦法院” 主張, 但他的說法卻是一個極複雜的法律哲學問題。 布朗案中的爭議點是:聯邦法院應該遵照既存原則作出判決,還是按某種可變的基礎制訂 “新法”?*** 這是一個典型的美式法哲學問題。
為何一般律師不通曉法律哲學?
律師為客戶提供服務,依賴的是他們受過的專業訓練。 律師在一般實務中運用下列幾種技術:
(1) 成文法與司法意見書分析;
(2) 從官方法源萃取的法律學說;
(3) 分析複雜事實狀況,精確摘出法律重點。
律師的訓練是為了讓他們能夠為客戶解決法律上的技術疑難, 但當牽涉到法律的概念性問題, 如某法律條文是否公平? 人有沒有服從法律的義務? 這便非法律技術所能夠解決。
英美的法哲學
英國的法哲學訓練著重分析:即對法律詞彙概念如「過失」、「所有權」等作出仔細的論辨,嘗試理解這些跨越不同法律範疇用詞的意義。 透過這些訓練,律師可以在法律範圍內理解並運用這些法律詞彙, 但它們的意義可能和日常語言中的用法有著很大的差距。
舉例:一般人大概會認同若非某人犯錯而去處罰他是不道德的,但是普通法規定雇主要對受雇人在執行職務時犯錯所造成的損失負責。 若要求律師解釋法律為甚麼要作出這種規定,或為「過失」的定義作出道德分析,這正是英國法哲學訓練所要避免的。***
在美國,法哲學關注的面向便明顯有別。 美國法哲學界較關注爭議和疑難案件,而亦由於兩國政制的不同, 有些爭議在英國可能只是政治問題,而在美國便變成憲法議題。
美國法哲學的流變
傳統教條相信法官應該按照既存的法律規則作出判決。但20世紀初美國法哲學界由John Gray和Oliver Holmes提出「法現實主義Legal Realism」,*** 對法官只應適用既存法律的說法提出質疑。
他們認為法官其實是根據自己的政治或道德品味下判決, 然後挑出適當的法律規則來將判決合理化。***** 故法官的行為,而非言論,才是值得社會關注的重點。
哈佛大學的Roscoe Pouns則提出所謂的「社會法理學」,他認為應該把法律制度當成社會過程來研究,並將法官當成各種社會與個人刺激的回應者,而不是教條的靈媒。**** 然而此種研究路徑依賴社會學方法及工具,結果使法律淪為社會學的附庸。(編按:此門派於是稱為「社會學派」。)
美國近代法理學的一大焦點在於法官判決的正當性,這之所以重要,不只因為它影響司法權威的延伸範圍, 更牽涉到人們應在甚麼程度上服從「法官造法」這一政治與道德義務。****
宗師級法哲學家 哈特Herbert L.A. Hart為「法律實證主義Legal Positivism」的掌門人。 他試圖將道德與法律的關係弱化,並將法律的正當性以法律程序加以鎖定,法律的內容並不一定是道德的。*****
關於哈宗師的法哲學理念可參考《讀書札記130104法律的概念》。
與他一時瑜亮的 德沃金Ronald Dworkin則認為在回答 “法律是甚麼” 這問題時,必需運用一種叫「法律原則」的社會規範, 而法律原則與政治道德原則在內容上必有重疊。**** 故在鑑定法律原則時,必需從內容著手,不能只問形式。
德沃金法哲學的核心學說「權利命題Right Thesis」: 指出法官必須判斷當事人有沒有值得法律保障的權利。 *****
在疑難案件中,法官應基於法律原則的論據作裁判,價值判斷在當中無可避免。 所以同等誠實的法官未必會得出相同的結論***,而法官在這類案件中的其中一個責任,便是鑑別當事人的法律權利。
在美國釋憲的實務中有所謂的 「主動論」和 「自限論」的爭議:即法院應否以自己的道德洞見詮釋憲法。***
德沃金認為這種爭論是多餘的,任何法院都必須自行決定, 應以何種概念體系去詮釋憲法條款當中的各種概念。 所以任何試圖詮釋美國憲法的法院,都是主動論法院。***
此觀點實質上大力支持 “華倫法庭” 在各重大判決中以其道德價值體系去詮釋美國憲法,並於社會中實踐的行逕, 而該等判決將法院的價值觀灌輸於,並影響著社會。
參考:
《認真對待權利》
《Taking Rights Seriously》, 1977, Ronald Dworkin
(註1) 阿拉巴馬州是那個南部州郡歧視黑人世代中至為激烈的一州,甚麼 “南北戰爭” “蘇利文案” 導火綫都在省府 蒙哥馬利市點燃,世亂出英烈,馬丁路德金正是該市牧師,並且殉道於此。
(註2) 當其時 華倫已宣布行將退休,按憲法由總統提名補任人選,再經國會通過作實。
說史130813
傑弗遜傳(26) 蔡斯大法官彈劾案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十三) 蔡斯大法官彈劾案Justice Chase is Put on Trial
前文再續,書接上一回。上回講到,美國向法國購買了路易斯安那後,傑弗遜為了有效控制新領土,派遣由 劉易斯和克拉克帶領的「探索軍團」遠征西部,尋找通往大陸西端太平洋的內陸航道。 二人不負總統所托,成功將美國國旗插在太平洋的岸邊,並帶回了大量有用的資訊和情報。
另外,為了避免總統大選再出現如1796和1800的困局,傑弗遜倡議修改憲法,改變總統競選的投票方式。 從此,基本上確保了總統和副總統,都是來自同一黨派的「拍檔」。 安排定當,傑弗遜和民主共和黨,現在可以全心備戰1804的總統和國會選舉了。
傑弗遜毫無懸念地獲黨內一致推舉為總統候選人,競逐連任。不過,副總統人選方面,卻出現了一點狀況。按道理,伯爾作為現任副總統,應該獲得優先提名,以競逐來屆的副總統。不過,當時伯爾為了逃避殺人罪的指控,一直不敢返回紐約老家,當然也不能出席紐約州民主共和黨的黨代表大會。就這樣,他喪失了獲得副總統提名的機會。
民主共和黨人認為,為了顯示南北相容,副總統的人選還是應該來自紐約。 最後,他們找到了一個極有份量的紐約政壇大老,首任紐約州長 克林頓George Clinton,他曾擔任七屆州長職務。(其實本屆參選副總統的民主共和黨人還有另外五個,不過就沒有人「膽敢」與傑弗遜競逐「第一男主角」。)
至於聯邦黨,他們仍是推舉 平克尼Charles.C.Pinckney為總統候選人。他已是第三次競逐總統了。他是競選拍檔則是來自紐約的 魯夫斯.金Rufus King。
與以往相比,這屆總統大選的氣氛可謂相當冷淡,候選人也沒有到各處演說或拉票。 似乎無論共和黨抑或聯邦黨,都認為這次選舉的結果,其實早已是未卜先知,不可改變的了。
他們的想法不無道理。雖然這未必是傑弗遜一人之功,但他在第一個總統任期內,實在有太多足以讓人稱道的政績。 共和黨人宣傳傑弗遜在過去四年,領導美國實現了諸多的「奇蹟」。 聯邦黨當政多年,一直不斷地加稅;傑弗遜一出任,就削減了大量的稅種和稅率。 聯邦黨好大喜功,「先使未來錢」,他們讓政府背負了數以百萬計的債務;傑弗遜任內清還了不少聯邦的負債,但卻沒有發行過一元的債券。 傑弗遜不費一兵一卒,獲得了密西西比河和整個路易斯安那,令南方的「西進派」重農主義者喜出望外;他為了維護美國的「尊嚴」(和商業利益),派兵征討地中海的柏柏海盜,也讓他贏得不少北方「海外派」重商主義者的支持。「路易斯安那購地案」表面上似乎讓聯邦背負了巨債,但這「負債」背後,卻是由價值龐大的「資產」所支持的。 可以想像,只要把土地分割拍賣,價值遠不止付給法國的一千二百萬。 的黎波里之戰中,狄卡德中尉帶領「無畏號」上的戰友,進行了美軍史上的第一次登陸作戰。雖然未至於「一仗功成」,但其英武之舉,令國際社會對新生的美國刮目相看,在國內大大鼓舞了美國人的自信,同時讓傑弗遜政府的民望大升。(參見第八集)
共和黨人所宣揚的一切,都是不爭的事實,聯邦黨人當然無從辯駁。
1804年總統選舉共有176名選舉人,勝選門檻是89張選舉人票。選前的氣氛是如此的一面倒,聯邦黨和平克尼已不敢幻想有任何勝出的機會。他們只希望可以保存一點顏面,守住北方的陣地。他們盤算著應該還可以保住大約40票,可是選舉結果卻讓他們目瞪口呆—-傑弗遜竟然得到超過九成的162張選舉人票!聯邦黨的平克尼只有可憐的14票,連8%也不到!這也許是除了華盛頓兩次「全票當選」以外,總統選舉史上最大的差異!
選舉結果表明,即使是在聯邦黨人根據地的東北地區,也有不少人投票支持傑弗遜。北方州的選舉人票分配,多數採取「勝者全拿」式;而南方州則不少採用「比例分配制」。 聯邦黨向來就是憑藉這種「優勢」,在他們佔優的北方「橫掃」大量選舉人票,而在南方也不至於「顆粒無收」。1796年的大選中,阿當斯正是憑南方的「倒戈」三票,而得以險勝傑弗遜。(參見第五集)
不過在這次的選舉中,聯邦黨之所以遭到如此的「慘敗」,正是因為這種之前讓他們佔盡便宜的「南北差異」。因為傑弗遜上任後,在各方面的施政都表現得公正無私。他既重農,也重商;既保護西南農業利益,也為東北的工商業家出頭。他為人謙卑實幹,處事不偏不倚,贏得東北工商業界的好感。不少新英格蘭人甚至認為,傑弗遜對他們的保護,比聯邦黨還要好!因此,傑弗遜在東北不少州的公眾投票中,都能些微票數擊敗平克尼,而全取該州的選舉人票。這就是為什麼傑弗遜雖然在公眾投票總數上,只得到大約七成的選票,但卻可以取得超過九成的選舉人票了。
聯邦黨對總統選舉本來就已經不存奢望,只不過他們在國會選舉中,也同樣是一敗塗地。 1800年傑弗遜初次當選總統時,聯邦黨雖然相較再前一次的國會選舉,已損失了不少議席,但仍能在參眾兩院中分別佔據45%和36%。 不過,經過1804年國會選舉後,聯邦黨在參議院34個席位中只佔7個,大約是20%;142個眾議員中,也只剩下25個聯邦黨人,更是連20%也不到了!
將軍一去,大樹飄零!漢密爾頓將軍去世後,聯邦黨已沒有一個有足夠魅力的領袖,帶領黨員走出低谷了。聯邦黨此刻已是暮氣沉沉,苟延殘喘。 不過,聯邦黨人儘管在行政和立法控制權的爭奪戰中,皆以慘敗告終,但他們卻不甘心就此退出舞臺。 因為,他們手上還有最後一張牌—-司法系統。聯邦法院大法官,以至各級法院法官的位置,仍由聯邦黨人所把持。
華盛頓任命法官,已有相當的「聯邦傾向」。 阿當斯任期結束前,更是策略性地委任大量聯邦黨籍的法官。 聯邦法官是終身職的,並不會因政權易手而「下崗」。聯邦黨籍的法官大都反對傑弗遜,有些法官甚至把法庭作為戰場,在審訊期間或判詞之內,對(民主共和黨控制的)議會的立法,以及傑弗遜政府的行政措施,冷嘲熱諷,甚至惡言攻擊。其中一個最賣力與傑弗遜唱對台戲的,就是資深的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 蔡斯Samuel Chase。
蔡斯大法官出生於馬裡蘭州,政治資歷非常深厚。早於1762年,當傑弗遜還是黃髮垂髫,「著緊開襠褲」之時,他已經當選馬里蘭殖民地議會議員,此後二十年一直擔任此職。1765年,他參與組織了著名的「自由之子Sons of Liberty」會社,並成為重要領袖,積極投入反抗印花稅法等運動之中。
1774年革命浪潮風起雲湧,大陸議會在馬里蘭首府安 那波利斯Annapolis召開,蔡斯被推選為馬里蘭代表參加會議。大會決議選出五人小組起草《獨立宣言》。後來《獨立宣言》定稿後,蔡斯也是簽署者之一。單是上面的一段履歷,已足以說明蔡斯是當之無愧的「老愛國」、「老革命」。
1778年,蔡斯被漢密爾頓揭發,利用身為大陸議會議員的身份,獲取政策的內幕資訊,意圖壟斷麵粉市場。證據不算很確鑿,但也足夠讓蔡斯名譽受損。人言可畏,蔡斯最後黯然退出國家議會的舞臺,返回馬里蘭繼續當州議員和律師。
1796年,華盛頓總統在卸任前,委任他為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同年,上任不久的蔡斯大法官在「希爾頓訴美國案Hylton v. United States – 3 U.S. 171」中,秉承聯邦主義,認為國家簽訂的條約比各州訂立的法令優先。在1798年的「卡爾達訴布爾案Calder v. Bull – 3 U.S. 386」中,蔡斯為「正當程式Due Process」作出定義。1803年,他參與審訊著名的「馬伯利訴麥迪遜案」,並在馬歇爾大法官的判詞中聯署。
蔡斯是一個相當保守的聯邦黨人,他對民主共和黨的主張極度反感。在蔡斯的眼中,人也許生而平等,但基於各人的不同「性質」,每個人並不應該擁有同等的權利。**** 若無產的文盲與受過教育的資產階級,享有同等的投票權,將會衍生民粹主義,導致暴民政治。其時禮崩樂壞,道德淪亡,國家將進入失序狀態—-「法國大革命」就是最好的例子!
除此以外,他本人對在「費城會議」中制訂出來的《美國憲法》並不認同,當《憲法》草案交到馬里蘭州議會時,他就投了反對票。 儘管如此,當蔡斯被任命為最高法院大法官時,他還是按照規定宣誓效忠國家和《憲法》!
在傑弗遜的第一屆任期內,蔡斯經常藉故在審訊和判詞中,宣示他的政治理念,這些言論有很多顯然與《憲法》的精神是背道而馳的。更有甚者,他有時更會直接表達對《憲法》內容的質疑。 除此以外,他還會不時在法庭之內大派sense,對共和黨議會的立法和傑弗遜政府的施政「說三道四」。隨著大選的臨近,蔡斯派出sense的數量和密度也顯著增加。
傑弗遜當然不能容忍蔡斯這種行為。 傑弗遜向來就認為,基於主權在民,人民才是國家一切權力的依皈。 法官作為一個缺乏民意基礎,非民選的終身職官員,充其量只應擔當「技術性」的工作,將由人民授權成立的國會,所制訂的「理想」法律,適用於「現實」案件。超出這條界線,已是越權!儘管在「馬伯利訴麥迪遜案」中,馬歇爾和蔡斯等大法官,為最高法院「竊取」了「司法審查權」和「釋憲權」,但傑弗遜對此仍勉強能接受(或基於現實而不得不接受)。(參見第九集)不過前提是,司法部門這種強大的權力,只能在「審理具體案件遇到困難時」,被動地行使。最重要的是,司法部門既已獲得「三分之一的權力」,就不應該試圖繼續擴張,染指行政立法的範疇了。
蔡斯現在竟然逾越界線,在司法機構之內,肆意對立法和行政部門指手劃腳,實在是對另外兩權的「粗暴干涉」,對「三權分立」原則的「公然踐踏」!更為嚴重的是,祭師竟然在祭禮上質疑神祇的權威,這是何等的大罪!作為最高法院,這個司法聖殿上的幾位「最高祭師」之一的大法官,竟然也不尊重《憲法》,在審訊中公開藐視《憲法》,質疑《憲法》,反對《憲法》!若這種「褻瀆」的行為也不被追究的話,《憲法》作為「國之根本」的尊嚴,豈非蕩然無存?傑弗遜堅信,合眾國的人民一定會要求代表他們的國會,對此種攻擊憲法的行為,採取必要的行動。
根據《憲法》第一章第三款:「所有彈劾案Impeachment,只有參議院有權審理!」而彈劾案的啟動權,則在眾議院。***
傑弗遜授意他的黨友,在共和黨更為佔優的眾議院內發動攻勢。 在傑弗遜第一屆總統任期的最後幾個月,國會眾議院展開討論,有議員提出不具約束力的「不信任動議」,主張應撤銷蔡斯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職務。幾經擾攘,眾議院通過就有關指控,成立一個「調查委員會」,搜集和整理證據,以決定是否對蔡斯大法官作出彈劾。
調查委員會經過一番努力,終於整理出一份「調查報告」。報告引述各項不同來源的證據,列舉了蔡斯大法官的種種「不當言行」。 委員會在報告的結論中認定,蔡斯身為大法官「行為失當」證據確鑿,建議參議院對其作出彈劾。報告得到眾議院全體過半數通過,決議送交參議院。
蔡斯成為美國二百多年歷史上,唯一被彈劾的最高法院大法官!
(小啟:上集開首曾提到五十元美鈔上的頭像是漢密爾頓,這是錯誤的。 在十元美鈔上的才是漢密爾頓,特此更正。 至於五十美元上的人物頭像,應該是南北戰爭的北軍總司令格蘭將軍Ulysses.S..Grant,他後來成為美國第十八任總統。 為史者過分隨心,疏於查證,憑記憶信手老屈,罪莫大焉。 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劍外忽傳收薊北 初聞涕淚滿衣裳
圍棋130812
中華帝國誕生
黑白子執筆
七月九日,第一屆夢百合杯世界圍棋公開賽首輪賽事結束, 韓國烏鷺網站的報道,出現「中國迎來獨霸時代,中華帝國誕生」的字句。 對於一向自我感覺極端良好的韓國人而言,這不啻是肉袒銜璧,出城投降。
當日三十二盤對局,有十五盤是中韓對抗,最終中方大勝十一比四。 總計有四十一位代表參賽的中國,逾半數共二十五人晉級。 其他七個席位,韓國得六席,日本靠 結城聰淘汰韓國業餘棋手 鄭升賢,避免了全軍覆沒的厄運。 兩日後的三十二強戰,擁有主場之利的中國軍團,十三人躋身十六強,韓國二人,日本一人。
韓國兩場勝仗,其中一局為「內戰」。 換言之其餘四局,韓方一比三見負。 當中輸得最痛的,要數主帥 李世乭敗於中國小將 羋(廣府音:美,國語音:米)昱廷手下。
年僅十七歲的羋昱廷,是中國近年極速冒起的九五後超級新銳,與范廷鈺、范蘊若合稱「二飯一米」。 今年初,范廷鈺在應氏盃世界賽稱王,獨得四十萬美元,宣告了中國九五後躍馬中原。 這一波由中國新生代主導, 顛覆世界棋壇的紅潮,將過去二十年強勢主宰天下的「韓流」全面遏制,一如烏鷺網站所言:「中華帝國誕生。」 問題是,倘若中國真的迎來了獨霸時代,韓國又是否能穩守住挑戰者的位置呢?
六月底在日本舉行的第二十五屆亞洲杯電視快棋賽上,日本「金童」井山裕太完美地把不可能任務變成可能,力克 李昌鎬(韓)、王檄(中)、朴廷桓(韓)三大高手。 褪色多時的「圍棋王國」,八年來第一次把這項「迷你版世界賽」的冠軍獎盃留了下來。
井山夢幻般的勝利,無異於在韓國人滴血的傷口上再撒一把鹽。 圍棋不是團體競技,早年的韓國,何嘗不是憑藉三數枝定海神針震懾中日,繼而摘下一頂又一頂桂冠。 井山的出現以至於崛起,業已成為一個不容忽視的存在,這當然不是近況低迷的韓國棋壇樂見的。
韓流接連遭遇重創,與李世乭、李昌鎬、金志錫、朴廷桓等頂尖高手的不振有莫大關連。或者換一個角度說,一方的不振,其實緣於另一方的急速冒升。
剛踏入而立之年的李世乭,在LG及夢百合先後為中國九零後和九五後所淘汰。個人的衰疲,加上整體的下沉,構成了一幅不許人間見白頭,悲情色調非常強烈的灰敗畫面。這,就是現在的韓國棋界。
與此恰成鮮明比照的中國棋界,則如冉冉升起的旭日, 不論在高度和厚度皆漸趨世界頂峰。 然而,萬里長城以其一貫的特質,不容分說地把所有外力擋於牆外的態度,究竟又是否一件值得圍棋界欣慰的事呢? 曾經害怕中國圍棋=中國乒乓球,變成一個很乏味的機械式競賽世界的杞憂,事實上已悄然無聲的迫在眉睫。
八月九日上演了夢百合杯十六強廝殺,韓國 崔哲瀚、趙漢乘,還有日本的 結城聰悉數敗下陣來。 自一九八八年世界職業大賽創辦迄今,中國史無前例地包辦了半準決賽的全部席位;很有可能,這也是初次由同一個國家的代表囊括八強。
競技世界經常會見到強者運強。 崔哲瀚與 趙漢乘同以3/4子之微落敗的兩盤棋,堪稱是在明顯優勢的局面下,遭對手以「擦邊球」方式得分,最終令肩負重托的兩位「太極戰士」,不得不仰望半準決賽之門而興嘆。
中國女隊教練、三十五歲的龍字輩八段 王磊,不復活躍於第一線久矣,國內排名更跌出前五十。 當面對較自己年輕五歲的 趙漢乘,賽前被一致看淡,實屬合情合理。 各方咸認為韓國很有機會憑藉此局,取得至少一張八強門票。
過往,韓國媒體一直有指 趙漢乘老是在緊要關頭,欠缺了最後兩個巴仙集中力和把握力,以致未能更上層樓。 證之於趙王一戰,開局陷於崩盤邊緣的王磊,端賴對手「沒事找事」,後半段又「槍法大亂」,方能履險過關。
至於另一局 崔哲瀚鬥 連笑,劇情就更為曲折了。
來自遼寧丹東,十九歲的 連笑四段,本應在去年底另一項世界賽的八強,已有機會一鬥崔哲瀚。 當時,「笑笑」因突然出現氣胸,必須立即入院開刀,而被迫棄權。此番狹路再逢,正是算一算總帳的時候。
二十八歲的 崔哲瀚外號「毒蛇」,乃典型韓國流亂戰能手,素以勢沉力猛著稱。連笑外型雖似弱不禁風,但內心堅韌,出手亦是刀刀不離後腦勺。 兩人甫一接手,已殺得昏天黑地,難分難解。 中盤激戰正酣處,崔毒一條白龍忽爾陷身網羅,再無活路。 勝利在望的連笑,此時一個失神,讓龍歸大海。按常理而論,自亂陣腳的黑棋,一般已無翻身之力。豈料「笑笑」在此危急存亡的艱困局面,依舊保持平常心沉著應戰。反而是優勢的白棋卻因急於求成,致生紕漏。
至若世間果有命數使然,必令崔趙同時止步,以成全中國寫下新猷,則旁觀看熱鬧的,亦只好說一聲:「時也命也,天意難違。」
王磊與連笑兩位力拒韓流的風雲兒,兩日後,八月十一日在八強對壘中意外脆敗,分別為 古力和 周睿羊屠龍,惟有收下十六萬人民幣獎金,黯然離場。
天下誰人不識君 亦狂亦俠亦溫文
SENSE隨筆130824
SoChun何許人也?:《哲學探索》上篇
執筆人:蟬
〈掌門楔子〉
讀者們定必留意到掌門非常喜歡以SoChun為調侃對象。 隨手檢拾:
“SoChun一貫重視愛情高於性命; 他又重視性命高於自由;但是…”《選美的困惑》
“SoChun彬彬君子,爾雅溫文,坐而論道,起則market…” 《人質的困境》
“SoChun謙謙君子, 風流蘊藉, 野人會之明星瑰寶…” 《「上癮」的經濟分析》
「SoChun何許人也?」 輕描淡寫,則溫文蘊藉,躍如紙上。但若要嚴謹定義 “SoChun”是甚麼人, 問題便會變得非常複雜。 譬如有天他 “欲練神功,引刀自宮。”,即使其高尚氣質仍在,他是否依舊是那個SoChun呢?
蟬的〈哲學分析〉
日常生活中人們習慣按事物的特徵將其歸類。***
舉例:書櫃和鞋櫃按照儲存物品的不同而設計,針對所儲物品的特徵都有一番假設—- 鞋子總是一雙雙的,書腳總是平平的。
再舉例:「林奈分類法」中不同層級,如 “界門綱目” ,之間存在著不同的 “集Set”。 每一個較下層的分類都擁有上層所有特徵,並附加某種該分類中諸份子間共有的額外特徵。***
這種抽象思考能力是一種極為有用的工具, 令人們可用「概念」來處理相似的個體。但隨著對概念的表述要求愈來愈精確,便會浮現各種問題。
《SENSE隨筆130410維根斯坦的梯子》淺談維氏前期哲學,他以「邏輯原子論」為基礎開展其理論。 文中的 “梯子” 意指《邏輯哲學論》中提過,理論是一種工具,用來了解世界,用後不妨將之拋棄。這點大有張三豐傳授太極拳之妙韻。
維氏在自以為 “殺死了哲學” 之後,便退隱往山區執教小學。 但在教授過程中,他逐漸發現自己對語言本質的理解似乎大有問題,於是埋首第二本書著作《哲學探索》。
《哲學探索》以「日常語言」為主題,寫作風格與前作截然相反。 該書系統性弱,缺乏仔細的論證和嚴格的推理。 維氏試圖透過日常語言運用的事例去批判前人(包括自己)對語言的誤解。
維氏的〈語言-遊戲 Language-game理論〉
雖然掌門天地大力追捧/踐踏SoChun,但 “這個SoChun” 是否真有其人卻值得懷疑。
古典哲學中的 “本體論Ontology” 便是研究“存在Existence”的性質。 阿里士多德在《工具論》中提出關於語言和物體的關係,認為語言中名詞所指的對象是實體,*** 是實際存在於世上的。
舉例:太陽、月亮這些名詞所指的都是唯一存在的實體,這類名詞稱為 “專有名詞”。
另一類名詞,阿氏稱之為 “類名詞”,指的對象則是事物的「共相」。***
舉例:貓和狗都沒有指涉特定的對象,而是指涉一群擁有共同特徵的事物。
奧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在他的名著《懺悔錄》討論語言的性質。奧氏指出語言中每個詞都是事物的名稱,而句子是這些名稱的組合:每個詞的意義,就是它所要表示的事物。
在此不難看出維氏「圖式論」的想法源自奧氏對語言的論述。
維氏進一步指出語言其中一個面向無可否認是指示實存事物,但這只是語言的其中一種性質。為了破除這種語言與世界關係的狹隘觀點,他提出著名的「語言-遊戲說」。
維氏把語言比喻成遊戲,目的除了彰顯被同一語詞指涉著的眾多差異事物之間的「相似性」之外,還以語言運用的差異性去顯示語言的事實。*****
經典案例「五個紅蘋果」遊戲****:某人拿著一張寫有“五個紅蘋果”的紙條到商店購物。設想售貨員接過紙條,首先拉開寫有“蘋果”字樣的抽屜,再拿出一本顏色樣本,按照“紅色”那一頁來對照蘋果的顏色。最後從1數到5,撿出五個蘋果。
售貨員這種戲劇化行逕,突顯了語言運作的本質。
遊戲中“五個”“紅”和“蘋果”這三個詞分別有不同用法,“蘋果”是阿氏所指的類名詞, 而“紅”作為顏色只能透過與其他顏色對比才能得出;“五”則是事物的數量,是一種計數活動的表達。這個簡單的例子展示了語言的不同功能。
維氏再舉兩個例子,指出奧氏提出的的確是一個主流體系,但這種體系並不能包括語言的一切面向。***
《聖經》創世紀中描述上帝創造亞當夏娃之後,又創造了各種動物。上帝把每種動物領到亞當面前並給它命名。 這種上帝式命名法稱為“直接指證定義Ostensive definition”,而把直接指證定義視為語言的基礎正是邏輯實證主義的特徵。 按照這個想法,一個名稱有意義與否取決於它是否指示一個實存的事物。***
維氏指出直接指證定義是“語言-遊戲”的一種, 參與這種遊戲的人必須經已掌握這種語言遊戲的規則才能運用自如。****
舉例:教授一個不懂中文的歐洲人 “紙” 的中文名稱是甚麼時,最直觀的方法是運用身體語言:如指向一張紙,並告訴他:“This is紙。”但歐洲人既然不懂中文,他可能會誤認為教他顏色,又或者是數量。
在教育的過程裡,維氏發現即使以各種身體語言去輔助命名,也未必能如願表達意圖。要理解直接指證定義,雙方都要進入一種類似遊戲的狀態,在這個語言-遊戲中,都要就定義的對象達成默契。****
掌門天地對SoChun的描繪正是一種“語言-遊戲”,執筆人與讀者富有默契地以無傷大雅的玩笑去“定義”SoChun。 事實上SoChun可愛之處又何止於此?必須透過與其他被抽水者(可惜似乎冇乜)作對比,才能好好了解「SoChun何許人也」。
參考
1.《維根斯坦與哲學研究》
《Routledge Philosophy Guidebook to Wittgenstein and the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1997, Marie McGinn
2.《維特根斯坦》,趙敦華,1988年
〈附錄〉
高適詩
千里黃雲白日曛,北風吹雁雪紛紛,莫愁前路無知己,天下誰人不識君。
龔自珍詩
不是逢人苦譽君,亦狂亦俠亦溫文,照人膽似秦時月,送我情如嶺上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