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榜》一劇去年先在中國走紅,又搶入台灣市場,成為觀眾街頭巷尾的話題。創作團隊靠著對細節的堅持,硬是在「架空」虛構的歷史中,填入了文化的底蘊,靠著「龜毛」,創造出戲劇雅俗共賞的可能性,被稱為「現象級」大戲。 北宋慶曆六年,歐陽修被貶為滁州太守,他在現今安徽省西南邊的琅琊山中,娛情山水、恣意痛飲以排遣貶官的抑鬱。他盛讚琅琊美景,名篇《醉翁亭記》於焉出 世。琅琊山上除去「醉翁亭」,還建有古梅亭、洗心亭、會峰閣等名勝。「會峰閣」前身為「會峰亭」,建於明代,後被毀改建,如今築於南天門上,琉璃黃瓦,隔 上二十四個鈴角,山風撫處,金聲四起,韻致古雅。 好笑的是,二○一五年十一月,滁州琅琊山景區竟把「會峰閣」易名為「琅琊閣」,新匾額落款上竟寫了宋代大詩人「蘇軾」之名,時空真亂了套!簡直像是某些粗製濫造的「穿越劇」,不顧考證。 當然,琅琊山景區的「改名之舉」其來有自,中國戲劇《琅琊榜》去年九月推出後,在中國紅火,它被稱為「現象級」電視劇(指在社會上掀起波瀾影響甚鉅),曾 拿到中國五十個主要城市收視第一,網路總點擊率多達上億次,以苛刻嚴厲著稱的「豆瓣電影」網友,也給該劇打上高達九.二分的高分,稱其為「良心劇」。 劇中英俊瀟灑的梅長蘇(胡歌飾演)、英武質樸的靖王(王凱飾演),都成了街頭巷尾的「談資」(意即話題),《琅琊榜》在台灣播出,同樣紅遍全台,連民國黨副總統候選人徐欣瑩,在電視辯論會中都自比「靖王」,顯見此戲之熱。 至於琅琊山景區要攀之附之,看來也情有可原,畢竟人家紅,沾光罷了。
把「虛」玩成「實」 架空歷史中,填入文化底蘊? 《琅琊榜》的故事改自同名網路小說,該劇劇本同樣出自原著作者海宴,琅琊山景區改名之荒謬在於:海宴在《琅琊榜》中設定的時空並非「歷史」、亦非野史,而 是「架空」的歷史,一切情節皆屬虛構;「會峰閣」有其歷史淵源,山景區卻自絕其厚實的文化血脈,去炒作虛構之物。 倒是《琅琊榜》,這故事縱然虛構,卻蘊藏戲中的「中國文化」揉得扎扎實實,從美術到禮法、從妝髮到服飾,一切有所本,琅琊山景區把「實的」玩成「虛的」,《琅琊榜》的成功,卻在於它把「虛的」當成「實的」在玩。 《琅琊榜》的製作團隊挺有意思,編劇海宴是幕後藏鏡人,在外界眼中,她是「最神祕的小說家」,網路上卻幾乎連張近照也查不到,大抵只知她是上班族,任職於一家地產公司,背著房貸車貸。 至於製作人、導演們倒因為戲宣傳,不時得露個面,如果當今天下確實有個「琅琊榜」,《琅琊榜》製作人侯鴻亮和導演孔笙、李雪,非得列名其中。三人都是山東 漢子,孔笙是老大,侯、李稱之為師傅,他們全是攝影出身,拍過題材無數,除《琅琊榜》外,《闖關東》、《鋼鐵年代》、《北平無戰事》、《偽裝者》等都出自 他們之手,這些片子因題材嚴肅、富有道德感,被視為「正劇」。也因「正劇」調子沉鬱陽剛,收視率常比不上其他花團錦簇、男歡女愛的愛情戲。 中國觀眾仍習於買單「具有宣傳性」的要素,如偶像、新鮮感、故事衝突與新聞性人物等。中國名編劇于正就直言:「我自己寫劇本,都是通過對市場分析後做過計 算的。」《宮鎖連城》或陳妍希主演的《神雕俠侶》,都抓緊了市場需求,就算戲中演員被評演技爛、作品遭斥劇情鬆散,「吸人眼球」的能力卻是一流。大明星范 冰冰出資、拍攝的《武媚娘傳奇》,也靠著半露酥胸、大紅亮綠的風格,成就了一番毀譽參半的名劇。
IP好、顏質高 當紅網路小說,擁大量粉絲二○一五年底,于正推出戲劇《雲中歌》,同樣,角色容顏貌美、色調粉嫩輕巧,收視同樣不差,但這次「于正劇」的表現,卻顯然不及「正劇」《琅琊榜》。 孔笙、李雪、侯鴻亮此番到底祭出了什麼法寶?其一當然是「IP」選得好(IP,Intellectual Property 意指智慧財產權),中國戲劇、電影都喜歡往漫畫、小說尋找題材,好IP擁有高知名度,也擁有大量粉絲,暴紅的《步步驚心》、《後宮甄嬛傳》、《花千骨》等 片,無一不是IP劇。 《琅琊榜》同樣也是當紅網路小說,孔笙、李雪、侯鴻亮的選擇合乎市場規則。同樣的,這次《琅琊榜》中的主角胡歌,原是中國著名小生,王凱同樣帥得很,套句中國人用的話,此戲「顏值」極高,君不見多少網路「小編」如癡如醉,硬是要把「太帥了!」連說三次。 但只以「IP」、「顏值」作為《琅琊榜》成功的理由,顯然不夠周全。中國影視成長,戲劇產業也火燙,然而隨著這種勢頭,許多「與劇情無關」的花費竟占了拍 片成本大半,圈內盛傳,明星主演片酬,超過成本半數比率的不可勝數,最後「五毛特效」、「五毛服飾」等暗諷戲劇隨便、東拼西湊的說法也不脛而走,爛戲大 賣、票房佳而口碑差,「本末倒置」的狀況也時有所聞。
妝髮服飾超講究 劇中人物,依地位改變造形《琅琊榜》的美術設計邵昌勇與孔笙、李雪、侯鴻亮同鄉,講起話來帶著濃濃山東腔,四人相識近二十年,「我們務實吧!不然走不到一 塊。」問起幾人的相處方式,只見他悠悠地說:「也沒什麼故事,我們不大想其他事,只是大家都知道『不能來虛的!』」造形師蘇志勇也說:「我們在一個認真的 狀態下,實在地做事,不離譜、不誇張,但求到位。
」 《琅琊榜》成本高達一.一億元人民幣(約新台幣五.五億元),美術部分也花了超過一千萬元人民幣,錢花在刀口上,侯鴻亮說的:「演員片酬絕沒超過五成。」 就是這種對故事、對內容的堅持,才成就了《琅琊榜》的高度,邵昌勇還不太滿意,笑說若再有多一點錢,美術能處理得更細緻。 《琅琊榜》從美術到造形,參照了魏晉南北朝南梁時期的文物。光是戲中梅長蘇在金陵的宅邸,邵昌勇就花了兩個多月準備。梅長蘇宅邸是在浙江省的橫店影視城拍 攝,影視城已有現成建築,但為求拍出氣氛,「我們把裡頭整個重新改造,打通兩個場景,把建築改成秦漢以來的形式。」不只這間宅邸,包括梁王大殿、比武場、 親王宅,每間建物不是憑空搭造、就是改建裝潢,完全不惜血本。 蘇志勇談到妝髮時興致高昂,「梅長蘇的髮冠,是用白玉製成。」他籌備時,準備了木冠、青玉等五款大小冠帽,「太沉也不行,尺寸也要合適。」最後飾有獸首的 白玉冠,果然襯托出梅長蘇絕塵雅士的儒生氣質。至於皇后、貴妃、親王、郡王也各有講究,靖王的母親靜妃,原本地位較低,頭上只能裝飾普通飾物,隨著地位漸 高,頭上「鳳簪」也越來越多。《琅琊榜》中,只有皇上戴冕,但親王冠上卻也以「二珠」、「五珠」、「七珠」等彰顯地位,儘管只是細節,但細看劇中人物,他 們在政壇或浮或沉,造形也隨之改變。 妝髮、美術上講究,劇組也沒放過「文化禮儀」,《琅琊榜》找來「古禮專家」李斌推敲,一揖一拜都有其道理。靜妃在一場戲中,要面對太皇太后、皇后、貴妃以及公主,她對太皇太后行最重的稽首禮,再分別對其他后妃行不同禮儀。 梅長蘇身為名士,常有人求見,但他體弱,所以隨著劇情發展,他開始時正襟危坐,最後卻要半臥而不失禮數。梅長蘇的戀人霓凰郡主,常年南征北討,在劇中總是行男兒禮,直到她與梅長蘇相認,才情不自禁擺出「萬福」(指古代女子見面用的禮節)。 李斌笑說,開始時演員被折磨得很慘,但到最後,拱手跪拜自然融入肢體。劇中太皇太后去世時,眾人行《周禮》中的「振動」大禮,此乃戰慄變動之拜,禮儀做得到位,也表現出《琅琊榜》作為歷史劇的厚度。
構圖精緻如教科書 用黃金分割,詮釋完美畫面李斌坦言:「有些劇組,請我們去,也不太要我們教,就讓我們當個擺設。」但《琅琊榜》確實不同,從硬的到軟的,從實的到虛的,都 以文化為本,所有事情都一古腦兒全做到底,孔笙認為自己拍片「笨」,但這種結實的笨方法,反而比花拳繡腿更拳拳到肉。 孔笙、李雪、侯鴻亮都出身攝影,《琅琊榜》的畫面、構圖也確實精緻如同教科書。「對稱式構圖」不說,V字構圖、由費布那西數列(Fibonacci,又稱 費氏數列,由數學家費布那西使用兔子繁殖來詮釋這個數列)畫出的黃金螺旋構圖、黃金分割對角線構圖、井字法則、三分律等構圖全用上了。孔笙曾驕傲表示: 「畫面和光影很重要,是完美詮釋故事不可或缺的手段。」無論光線、場景,這群被戲稱為「處女座」的製作團隊,斟酌得近乎苛求,儘管戲中最後被挑出幾場穿幫 戲,終究瑕不掩瑜。 細數劇中細節,《琅琊榜》的成功顯然不是僥倖,蘇志勇說:「我們得實實在在地花錢,該花一百萬,就是一百萬!鳳冠該用黃金就不用銅!」「良心劇」實至名歸。 金庸曾引查繼佐詩曰:「縱橫鉤黨清流禍,峭蒨風期月旦評。」作《鹿鼎記》第一回回目,「縱橫鉤黨」意指結黨圖利;「月旦評」意指品評人物。《琅琊榜》中, 皇子們奪嫡求位不擇手段、選天下英雄,也與詩合。以此句作結,在於呼應文首,琅琊山景區與其去攀附別人的成功,硬是把亭子改名,倒不如扎實做好細節,《琅 琊榜》即是此例,它叫好叫座,這倒也與詩合。
撰文 / 陳亭均 |
前幾天,關於“萬寶之爭”,有一條新聞引起了廣泛關註,即“萬能險持股是否有投票權?”而且,當時還風傳“有權威人士稱,萬能險購買的股票,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登記的所有者是萬能險產品賬戶,不是保險公司,所以保險公司沒有投票權”,甚至有些觀點還喊出了“保險公司將洗劫上市公司”。
坦白說,當時這條新聞真的把我看糊塗了:這是個什麽問題?買了普通股還被質疑背後的資金來源從而質問有沒有投票權?怎麽感覺那麽像文革中動不動就問“你家什麽出身”?另外,國內保險行業發展了幾十年,怎麽一夜之間就有能力“洗劫上市公司”了?
首先,不熟悉專業知識的讀者可能會問:萬能險的資金能被保險公司用來買股票嗎?
我們先來看個例子。就在幾天前,6月底,華夏人壽,在香港證券市場通過萬能險持有了民生銀行:
公告中寫得非常清楚:through Universal Life Insurance Product(通過萬能險產品),華夏人壽持有民生銀行2.56%的股份,並且明確了:carrying voting rights(具有投票權)。
至於法律法規,目前國內保監會關於保險業資金投資的管理辦法以《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為主,兼有各個市場的保險資金投資相關法規。其中,第二章“資金運用形式”的第一節“資金運用範圍”的第六條明確表示:“保險資金運用限於下列形式:(一)銀行存款;(二)買賣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
具體的,其中與保險公司投資相關的法律法規——別說是關於萬能險——沒有也不應該有針對具體某個險種所收取的保費進行投資限制。不僅中國沒有這種限制,外國也沒有。後文有詳細說明。
同時,與投資非上市公司股權相關的法規《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暫行辦法》的第十九條,可以提供極大的參考意義:
“第十九條:重大股權投資,應當通過任命或者委派董事、監事、經營管理層或者關鍵崗位人選,確保對企業的控股權或者控制力,維護投資決策和經營管理的有效性。”
盡管這條法規中所稱“股權”是指非上市公司的股份,而且在2004年保監會頒布的《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中沒有與這條相應的規定,但性質和目的是一致的。保險公司在證券市場上投資的流通股股票,通常都是普通股。作為普通股股東,積極參與公司治理的權利是毋庸置疑的,是不證自明的。這是我國《公司法》的根基。
順便,在此鄭重建議保監會完善《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把類似於上述股權投資辦法第十九條的法規也在其中明確。比如“保險公司應積極充分地行使法律規定的股東權利”等。
我們再看看美國的保險監管法律。美國各個州有自己的保險監督官和相應的法規,但在聯邦層面,有聯邦保險監督官委員會NAIC發布《標準法律、條例和規則》Model Act供各個州參考。各個州相關法律也基本上大同小異。其中關於萬能險的法規,通篇沒有任何一處提到萬能險所收取的保費及投資賬戶資金的投資行為與其他險種有任何區別或者限制。(來源:http://www.naic.org/store/free/MDL-585.pdf)
同時,關於保險資金投資的總法規INVESTMENT OF INSURERS MODEL ACT (III-283),也沒有提到任何關於萬能險投資及投票權的限制。來源:http://www.naic.org/store/free/MDL-283.pdf
那美國是如何對保險公司的股票投資風險進行管理的呢?
美國和中國的保險資金股票投資監管框架,在本質上是一樣的:限制保險公司能承擔的最大風險。保險公司承擔的風險越高,需要的資本金越多。反之亦然。實際操作也比較類似:
中國:
1投資集中度限制:持有單一股票不得超過上季末總資產的10%(藍籌股)或5%(非藍籌股)
2投資品種限制:投資於權益類資產不得超過上季末總資產的30%。
3以償二代(《以風險為導向的中國償付能力監管體系》)為代表的一整套償付能力監管制度。
美國:
1通用禁止規定:如保險投資不得為保險公司高管進行擔保、不得投資於為自身融資的證券等。
2與中國類似的集中度與投資品種限制(參見上圖Model Act 283中的Section 8)。
3以風險資本Risk Based Capital(RBC)制度來限制保險公司投資於高風險資產。這種制度的運作原理,後文有詳述。
來源:http://www.naic.org/store/free/MDL-312.pdf
最後再來簡單看看英國。
Aviva英傑華,英國最大、世界第五大人壽保險公司。旗下資產管理公司Aviva Investors,它的投票權是如何實現的?請看披露:
https://uk.avivainvestors.com/gb/en/individual/about-us/voting-rights-strategy.html
其投資策略中明確:“投資標的公司後,將行使股東投票權,包括選舉董事會、並購等重大事項。”
我們來看一個實例。阿斯利康AstraZeneca是一家英國的著名制藥公司。下圖是各個資產管理公司作為其股東,在行使該公司董事會投票權的一次統計。其中Aviva Investors,AXA Investment Managers,都是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來源:Asset Manager Voting Practices: In Whose Interests? Survey of 2014’s AGM season, ShareAction (UK).
而且,各位也可以從上表看到,有大量的資產管理公司行使投票權。這不禁讓人想到證監會常常鼓勵的“發揮基金公司在IPO定價、上市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法律依據是《基金法》第二十條所規定的公募基金管理人應履行的職責,包括“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這其中當然有保護持有人利益、防止上市公司與基金公司串通等問題,就不展開討論了)。類似的,保險公司作為上市公司機構投資者股東,也理應享受同等的股東待遇。
最後,至於有專家說“中國證券登記公司所登記的股票所有人是萬能險賬戶不是保險公司”的問題,甚至說這個問題橫跨《保險法》、《證券法》、《基金法》、《公司法》、《信托法》、《合同法》。我想,這個問題存不存在、有沒有這麽複雜,以上論述已經給出了答案。不得不說,這只是因為萬能險投資款項在中證登的一個技術性登記問題而已。這筆錢本來就是保險公司用來投資的,至於在中證登如何簿記,和股票所有權、萬能險投資款的所有權沒有關系。上面的這些討論也證實了,即便在萬能險的誕生地美國,也沒有對萬能險或任何險種的投資資金提出股東資格的區別對待和投票權的區別對待——因為這種區別對待的想法從法理、財務的角度都站不住腳。
所以,在此要告訴各位:在合法的前提下,任何投資人購買的我國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普通股,必定同股同權。英文中,普通股甚至直接可以稱為Voting Share,即有投票權股份。這是現代股份有限公司的制度DNA,更是我國資本市場的根基。
說到同股同權,這里我想插一個問題:國際上,有同股不同權的情況嗎?答案是:有!分以下兩種情況:
1該公司主動發行沒有投票權的優先股;
或者:2采取同股不同權的合夥人制度。
當年阿里巴巴選擇在美國上市,就是因為馬雲為了保持控股權,采用了同股不同權的合夥人制度,也就是說馬雲和其他管理層持有的股份具有控制性/決定性的董事會投票權。
阿里巴巴不是唯一一個此類公司。最著名的案例就是巴菲特的伯克夏哈薩維公司和默多克的新聞集團,還有谷歌,領英等科技類公司。這種股權設計的初衷,是為了保護對企業有決定性意義的公司創始人的傑出領導力與股東的財務實力分開。因為在一定意義上,管理層領導力和股東財務實力確實是兩回事。有錢的不一定能把公司經營好,能經營好的創始人往往不如投資人有錢。一定程度上,這種制度把財務實力和企業經營能力進行了結合。
但這種弊端也是顯而易見的:有壓倒性投票權的管理層、合夥人共同牢牢地控制住了公司,有最大的為己牟利的權力,所以不一定會作出最有利於其它股東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決策。而且,國際商學界有大量的公司治理相關學術研究證明了:從歷史經驗來看,這類制度的公司的整體表現不如一般的股份有限公司。當然,這里強調的是歷史經驗。現在這樣一個資本過剩、泡沫橫行的年代,這種制度的接受度會不會超越同股同權的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我們拭目以待。
言歸正傳。因為這次寶能的收購,市場上有危言聳聽說“保險業洗劫上市公司”。我們不禁要問:有這個可能嗎?
我們從資金體量來與基金業比較。根據天相投顧統計,2015年公募基金規模8.4萬億,其中以偏股主動型基金計算(包括開放式股票型、積極投資股票型、混合型),截至2015年末該類基金的規模為3.04萬億元。再加上私募基金2015年總認繳金額已達5.07萬億,其中84%投資於股票市場(數據來源:朝陽財富基金研究中心),約為4.26萬億。這樣粗略算來,公募加私募投資於股票市場的資金已近7.3萬億。而根據保監會統計,保險業2015年資金運用余額11萬1795億,其中15.18%投資於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總金額1萬7千億不到。
7.3萬億的公私募大佬和1.7萬億的保險小弟,這還僅僅是資金量上的差別。再說,保險公司投資上市公司必須按照保監會的整套法規進行,何來“洗劫”一說呢?
說來說去,總之,質疑“萬能險資金能不能購買上市公司股份、買了有沒有投票權”,基本上是個笑話。
其實,這幾年,保險資金從默默無聞到突然笑傲江湖,著實吸引了不少眼球,也讓公眾對保險資金的法律性質產生各種疑問。許多很不專業的評論,戴著各種“為了投資者利益”、“保護上市公司資產不被保險公司洗劫”等危言聳聽看似正義的帽子,雖然吸引眼球,卻極其誤導人。
要理解保險的投資行為,就要先理解為什麽保險公司有錢可以並允許用來投資,而要理解這點,就要先理解保險業的一大特點:
保險業是全世界上極少數幾個“先收錢後花錢”的行業。
“先收錢後花錢”這六個字,用財務的語言來說就是“先收入後成本”。聽上去很讓人興奮對吧?其實這一點,既給保險公司帶來便利,也帶來不少麻煩。下面詳細給您解釋這其中的優勢和風險。
一般行業,都是先成本後收入。比如蘋果公司賣手機,是先花錢造手機、再賣手機收錢,成本在先、收入在後。而且,蘋果公司這種產品極其暢銷而沒有應收款的公司只是極少數。絕大多數普通公司都是先銷售後過一段時間才收款,這中間都會產生應收賬款而占用公司資金。
但保險業就不同了。保險公司如果正常開業後,只要保單產品準備好了,那麽,每銷售一份保單,都是先收保費,後面有理賠它才把錢賠出來。
先收保費後付賠款,看上去是不是很誘人?
只可惜,“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天底下哪有那麽便宜的事?我就只問你一個問題:未來要賠給客戶多少錢?
這個問題的答案,只有老天才知道!不騙你。說真的,只有“老天才”知道。
這個“老天才”,就是資深精算師。一開始就收了一大筆錢在賬上,並不一定是什麽好事。玩得好就是資本魔方、現金奶牛,玩得差就是燙手山芋、虧損黑洞。所以,保險業需要精算師來盡可能地精確預測每張保單收你多少錢合適(因為有很多成天和它競爭的其它保險公司)、賬上要準備多少錢(因為每天都有人來找它理賠)、將來可能賠出去多少錢。保險公司和任何行業一樣,只有收入大於支出,才是賺的。
這種預測的難度,讓保險公司的主營業務每天都如履薄冰。只要理賠金額比精算師預測的多,那麽就很可能出現虧損。更嚴重的情況,突然一個巨災,可能導致集中的成千上萬筆理賠,保險公司因此全年虧損甚至連續幾年虧損都很正常。保險公司怕巨災抽幹自己的現金流,就像銀行怕集中爆發壞賬和擠兌抽幹自己現金流,是一個道理。再加上保險產品同質化嚴重,價格戰、渠道戰競爭往往異常激烈,壽險、產險往往常年微利甚至虧損,只能靠投資端彌補業務端。
這里不得不插一句的是,行業外有很多非專業人士,說保險公司賬上有一大堆“浮存金”可以任意使用,言語之中充滿了讓人哭笑不得的嫉妒感,好像保險公司就能任性花錢。這種說法真是極其荒謬又誤導人。
第一,保險業內從來就沒有“浮存金”這一說——保單上、賬本上、報表上都沒有。這個中文說法的來源,是國內一些媒體,把巴菲特、芒格在通俗化解釋保險業時,將保險公司賬上的現金打的一個非常籠統的比喻“cash float(浮動的現金)”,誤讀成了保險公司的專有名詞。殊不知這些“浮動的現金”包括各種風險準備金、應付款項等,根本就不是一個簡單的整體概念。
第二,通過上面的通俗介紹,各位也應該明白了,保險公司這些高負債所得到的資金,每天都會有理賠、保戶分紅、退保、傭金、經營費用等各種支出接踵而至。保險公司戰戰兢兢都來不及,怎麽可能任性使用?
所以,幾百年來,保險公司的經營原則必然是謹慎謹慎再謹慎,小心小心再小心。看看今年1到5月的國內保險業資金運用情況,超過一半的資金運用在了風險較低的債券和銀行存款。
數據來源:保監會網站http://www.circ.gov.cn/web/site0/tab5257/info4033317.htm
再看看發達國家的情況:基本上都是債券占了大多數,這其中絕大多數都是低風險債券。
美國人壽保險企業資產配置情況
那麽,保險公司用萬能險投資的做法是如何開始的?為什麽是合法合理的呢?這得從保險業本身的資金累積開始講起。
一開始,保險業是只有傳統保險的,也就是前面講到的:你交錢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承諾你在何種情況下賠多少錢給你。以人壽保險為例,比如疾病賠多少、殘疾及死亡賠多等。簡單說:
前面講到,保險公司收取了保費,不敢也不能亂花。這個階段,一般都用來存銀行、投資債券等低風險行為。
時間到了美國的1970年代。那是個神奇喧囂又亂糟糟的年代。
1. 拖垮了整個經濟的越戰已經進入尾聲和收拾爛攤子的階段。
2. 美元與黃金完全脫鉤(即布雷頓森林體系的崩塌)。
3. 石油危機導致石油價格暴漲。
4. 失業率高企。
5. 經濟第一次出現滯脹,即經濟停滯與物價飆漲同時發生——這在當時的宏觀經濟學教科書上根本就不可能發生——導致傳統凱恩斯主義完全失靈。
當時銀行利率高到什麽程度呢?3個月存款利率多少?將近20%!如果是你,你會買保險嗎?除了保險意識強的人會去買個死亡保險,絕大多數人至少要去存銀行吧?
利率高漲的美國,還倒逼了貨幣基金——也就是余額寶的前世——的誕生。人們紛紛把錢用於投資,而只購買非常有限的定期(即死亡)保險。
精算師們多聰明呀,一看就覺得勢頭不對:老百姓錢都去投資了,這樣下去沒人買保險了。得開發點新產品,把投資和保險結合起來。於是,萬能險誕生了!它收了你的錢以後,分成兩個部分:一個部分留著將來準備對付死亡賠償,剩下的用來投資,並且有保底收益。保底的這部分近似於有承諾收益的封閉式基金——盡管計息基礎要扣除管理費以及提前支取有手續費。
所以,萬能險誕生後,它和與其非常相似的投連險一起,創造了“保障+投資”的保單功能。LIMRA(美國壽險協會)統計顯示:萬能險在1979年誕生後,大受歡迎,到 1985年即獲得38%的壽險市場份額,此後常年保持在25%左右。到2015年一季度,萬能險約占美國壽險市場的37%。(來源:http://www.limra.com/Posts/PR/News_Releases/LIMRA_Reports_Individual_Life_Insurance_Sales_Increase_8_Percent_in_First_Quarter_2015.aspx?LangType=1033)
今天,萬能險在全世界多個國家和地區獲得了蓬勃發展。美國、加拿大、新加坡、馬來西亞、香港、印尼、越南都有萬能險的主要市場。在長達近40年的歷史中,萬能險始終保持了旺盛的生命力。
那麽,萬能險項下的資金用來收購上市公司長期股權,為什麽會被質疑呢?原因是,本來萬能險的出發點是保護投保人所投資金的長期利益,但國內近年來中小型新興保險公司為了搶占市場、沖保費規模,大幹快上,積極發展了很多中、短期萬能險,發行了較多的低退保費用甚至是零退保費用(退保費用就是你退保時要扣掉的錢)、高現金價值(現金價值就是退保時你能拿到的錢)的萬能險保單,甚至是名為長期、實為短期的保單,比如前一、兩年的現金價值就比保費高,導致大量客戶可以在短期內就帶著正收益退保,從而使保險公司面臨流動性風險。
這就引起一個問題:期限錯配。典型的錯配有兩種,一種是融資端資金周期短於投資端,投資還沒結束,就面臨要‘還錢’的任務;還有一種是融資端資金周期長於投資端,投資結束早,面臨再投資風險,即再投資時市場整體收益水平可能下降,從而無法覆蓋融資成本。
很多人一聽期限錯配,就開始大加鞭撻。一個‘錯’字,誤導了多少人。其實這個“錯”字,不是“錯誤”的錯,而是“錯開”的錯,也就是資產和負債期限錯開。某種程度上來說,期限錯配是金融機構資產負債管理的永恒主題,關鍵是把握“適度”兩個字,也就是錯配後的風險是不是可以承擔。如果保險公司有足夠的資本金作為風險緩沖墊,即便它承擔了較大的期限錯配風險(比如銷售了大量的中、短期萬能險保單而投資了較多的長期資產),只要這個緩沖墊能保障保戶的利益不受損害,那麽就一般認為是可接受。
所以嚴格來說,錯配是必然的,錯配也是銀行、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管理的一部分。最簡單的例子:我們存在銀行的活期存款,對於銀行來說是周期最短的融資——隨時可能被我們從銀行取出,但銀行卻需要把錢貸給個人和企業,而這些貸款動輒一年、數年甚至數十年。
那麽,既然說錯配是必然,我們再刨根問底:為什麽是必然的?
因為保險公司的負債是有成本的,包括給保戶的收益(分紅險的分紅水平、萬能險的結算利率等)和可能發生的賠款等,同時還面臨一系列經營費用。如果我沒辦法獲取比這些總成本更高的收益,那麽就面臨虧損。簡單來說,保險公司的投資選項也只有這麽一些:
1.把資金借給
a.低風險、短周期的借款人(一部分投到這里,比如存銀行)。
b.低風險、長周期的借款人(一部分投到這里,比如買債券)。
c.高風險、短周期的借款人(非常小部分投到這里)。
d.高風險、長周期的借款人(幾乎不參與)。
2.投資基金、股票
a.投資基金、股票,短期持有、為賺取差價。
b.投資基金、股票,長期持有,獲取權益性收益。
3.房地產、私募股權基金等風險高、周期長但期望回報更高的投資。
4.其他
所以,這樣就很好理解了:面對幾乎每年都有給付責任的壽險保單,保險公司也不可能只找短期債券等高流動性、低風險的資產進行匹配,因為高流動性、低風險的投資,通常都是低收益的。收益無法覆蓋融資成本,更別說經營費用了。活期存款就是最典型的這種資產:隨時能存取(高流動性)、又幾乎不會有損失(低風險),所以利息收益自然就低到可以忽略不計了。
所以,保險公司必須進行必要的一定比例的中、長期資產進行投資,才能保證必要的資產收益來覆蓋融資成本。寶能通過前海人壽持續買入萬科股票,就是上述第2點b項,屬於典型的長期資產投資。
因為寶能投資萬科股票,只要根據會計準則相關內容綜合判斷,計入“長期股權投資”科目,那麽持股超過20%但不超過50%時,就可以用“權益法”核算收益。通俗的說,就是投資方和被投資方被視為了一家人。投資方不再被當做只是來炒股票、賺差價的投機者,而是成為“你好我也好”的命運共同體。由此,萬科的凈利潤將按比例進入前海人壽的投資收益,從而達到優化前海人壽資產負債表、改善前海人壽償付能力的目的。
但如果投資過多的長期資產,就會產生一個前面講到的“適度”的問題。我們可以假設一個最極端的情況:如果保險公司全部資金都投在了長期股權、房地產等長期資產上,那保險公司就拿不出一分錢進行每天必要的給付了,很可能馬上破產。當然,這種極端的錯配情況幾乎不可能發生,但有助於理解這個“度”的問題。除了文章一開始講到的我國保險法規對於股票投資的集中度上限、比例上限等約束外,保險公司還需要做每季度的流動性壓力測試,都是對這方面風險的控制手段。
那麽,保險資金進行股票投資風險問題,除了投資集中度、投資品種比例等具體約束,整體是如何監管的呢?
這方面,我國的償二代,美國的風險資本RBC制度,歐洲的Solvency II,都有類似的監管思路。大體上來說,這些制度通過承保風險(保險公司承保的是賺錢的好業務還是賠錢的爛業務)、資產風險(投資的是相對穩定的債券還是上躥下跳的股票)、利率風險(保單對利率變化是否敏感)、信用風險等多個維度對保險公司的最低資本金提出要求。
比如,針對資產風險項下的股票類資產,償二代與RBC制度所對應的風險因子通常均約為30%,也就是每100元的股票投資必須要求有約30元的風險資本。其他各類資產比如債券等,也有相應的風險因子。同時,承保風險、利率風險等也會有相應的風險因子和計量基準,用來計算整體風險資本要求。把所有這些風險對應的資本要求加總後,就得出對該保險公司所要求的風險資本總額,再看看保險公司賬上有沒有足夠的資本,即可計算出風險資本充足率。
例如, RBC制度把承保、資產、利率、信用等風險都計算完畢後,得出該保險公司總體最低要求的資本金Company Action Level RBC是20億美元。該保險公司資本盈余、風險準備金等一系列可用於償付的資本加總是50億美元。二者相除,即得到風險資本RBC比率2.5。也就是說保險公司目前賬上有2.5倍於RBC制度監管要求的資本金。
這僅僅是一個非常簡單的例子,實際情況要複雜得多。而且, 不論是償二代還是RBC,或者Solvency II,所要求的資本並不是管理保險公司風險的唯一底線。保險公司往往綜合考慮自身實際風險、其他監管要求等而提取比監管制度所要求的更多資本,就像上面例子中的2.5倍資本,甚至3倍更多。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風險資本監管制度也不是保險業的原創。在國際銀行業的巴塞爾協議中也是類似的針對銀行提出資本金要求。
說回中國。具體到萬能險,這些年,保監會既看到了萬能險對於壽險市場的重要意義,也看到了中短期高現金價值萬能險的風險,由此從整體監管的角度出發,出臺了一系列的風險資本管理措施。其中既有靈活的一面,也有嚴格的一面:
1靈活
“放開前端”:2015年,萬能險利率改革:萬能型人身保險的最低保證利率由保險公司按照審慎原則自行決定;萬能型人身保險的評估利率上限從2.5%上升到複利3.5%。通俗地說,保戶可獲得的保證收益更高了。
2嚴格
“管住後端”:高現金價值的短期萬能險在新的監管體系《償二代》下有更高的資本占用,從而為保戶提供更高的安全墊。
3更嚴格
自2016年1月1日起,保險公司高現金價值產品年度保費收入應該控制在公司投入資本的2倍以內;其中預期產品60%以上的保單存續時間在1年及1年以下的高現金價值產品的年度保費收入應控制在公司投入資本的1倍以內。
所以,在我們國家,萬能險並不是失控的洪水,而是籠中的動物。你怎麽餵養它,決定了它的成長。成天餵“激素”任其瘋長,不僅讓它長得又壯又不健康,你還得保證籠子夠結實。如果你想讓它健康正常的成長、將來不用成天加固籠子,就必須老老實實地餵正常的飼料、做結實的籠子。至於這動物會不會跑出籠子,重擔就落在了保監會身上。各位也應該看到,這些年保監會還是做了不少“科學餵養、加固籠子”的事。只是,資本天然就是“動物兇猛”。
(本文作者王海晶,系英國精算師;周瑤,系金融業資深人士)
“在保險業目前面臨的風險中,我們最擔心的是激進經營的風險。”中國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日前在參加第17屆中國精算年會時表示。
我國保險業近幾年的發展可謂有目共睹。保監會數據顯示,“十二五”時期,我國保險業綜合實力和國際影響力全面站上新臺階。全國保費收入從2010年的1.3萬億元增長到2015年的2.4萬億元,年均增長13.4%。保險業總資產從2010年的5萬億元增長到2015年的12萬億元,成功實現翻番。行業利潤從2010年的837億元增長到2015年的2824億元,增加了2.4倍。我國保險市場全球排名由第6位升至第3位,對國際保險市場增長的貢獻度達26%,居全球首位。
但是,在經濟新形勢下,保險業也面臨一些風險和問題。陳文輝指出,在世界經濟增長乏力、我國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背景下,保險業原有的粗放發展模式難以為繼,潛在風險不容忽視。另外,保險行業熱點問題頻發。個別公司高風險方式做大業務規模,實現資產迅速膨脹,並在行業內形成示範效應,整體拉高行業負債成本。
陳文輝表示,在目前保險業面臨的風險中,最讓人擔心的是保險公司激進經營的問題。“這包括激進的產品策略、激進的銷售方式以及激進的投資方法,從而導致流動性不足、償付能力不足的風險。”
對此,新形勢下推進保險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既要進一步改革創新,更要把防風險放在突出位置,需要高度重視防範化解風險的艱巨性和複雜性,堅持穩健審慎經營。
陳文輝指出,穩健審慎經營是保險行業發展的根本原則。保險行業必須穩健審慎經營才能發揮保險功能作用,實現企業價值,維護金融穩定。
保險發展的歷史經驗表明,壽險行業經歷快速擴張後,通常會經歷危機事件。上世紀80年代美國、90年代日本等國家的壽險公司發生危機前經歷了繁榮期,基本上都是沿著“規模擴張、成本提升、投資激進、泡沫破裂、流動性或償付能力危機、最後破產倒閉”這一規律發展變化。
而“精算”這一保險公司背後的“靈魂角色”應在審慎穩健經營中發揮核心作用。
陳文輝認為,精算在保險經營中發揮著穩定器的作用,精算師在推動行業穩健經營,防範化解風險方面大有可為。精算師應以精算工具促進行業穩健經營,在產品開發、資產負債匹配管理、資本管理、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價值評估與業績考核中,切實發揮專業作用,堅守風險底線,強化風險意識,引導正確的業務發展方向。
其中,在產品開發中精算師應堅持原則,守住風險底線。具體來說,必須堅持“保險姓保”,以風險保障和長期儲蓄類業務為主,短期理財類業務為輔。通過風險建模、定價、經驗分析等手段為實現“保險姓保”提供核心技術支持,制定有競爭力但可持續的定價策略;必須堅持“可保利益”,保險創新要符合保險原理,不能只顧“吸引眼球”;跨界經營合作要有底線,不能進行賭博性承保;必須堅持“合理定價”,目前行業數據積累和經驗分析尚不足,需要夯實基礎,實現保險消費者需求端和保險產品供給端的有效對接,實現針對不同風險狀況標的公平定價。
而在資產負債匹配方面,陳文輝表示,目前行業存在負債成本高企與資產端收益下行之間的矛盾。“保險行業只有個別的、比較優秀的公司做到了資產負債匹配,對於行業絕大多數公司來說,經營仍以負債為主導,保險產品定價策略往往是以市場需求及同業水平為基礎,一定程度上與投資市場客觀情況脫節,資產端和負債端‘兩張皮’的問題較為突出。”陳文輝表示,精算師在負債定價時要審慎和保守,依據對現實和未來投資形勢的判斷,切實降低負債成本、控制負債規模、優化負債結構。而保監會也將推動行業加強資產負債匹配研究,依靠精算技術和信息化手段,將資產負債匹配落到實處。
為解決中國老齡化社會的養老問題,經過近十年的努力,國家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和證監會聯合發文,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實施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試點期限暫定1年。根據之前國家稅優健康保險的經驗,試點成熟後,總結經驗,然後會在全國鋪開。
解讀一:為何選取上海、福建、蘇州?
以下為之前調研分析的上海市、蘇州市以及福建省的人口數據情況,其中60歲以上人群占據總人口的比率。
由上圖可知,上海市與蘇州市的老齡化情況相當嚴重,福建情況相對較好。這三個地方具有相關代表性,有利於探索後續推廣經驗。
解讀二:何為個人繳費稅前扣除標準?
所謂個人繳費稅前扣除標準,就是指你用來買符合國家規定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的錢,可以在稅前扣除的標準。這部分上限按月收入的6%計算,最高不超過1,000元,也就是說買保險的這部分錢不用交個人所得稅;此外,由此產生的投資收益,也不用交個人所得稅;等到你要領取商業養老金的時候再繳納個人所得稅就可以了。
對於取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自然人合夥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稅前可扣除部分也是按當年應稅收入的6%計算,最高不超過12,000元。
下圖方便大家有直觀的了解。
也就是說,當收入超過16,666.67元這個臨界值時,稅前扣除限額將是不變的;換句話說,1,000元就是我們的可享受稅延優惠的最高繳費水平。
解讀三:購買稅延養老到底影響多少所得稅?
為了說明清楚這一點,下面挑選了一些案例,進行測算對比:
1、購買階段所得稅影響。
所以在購買階段,大致上月度所得稅的影響在0元至450元之間,折算為年度所得稅的影響在0元至5400元之間。
2、稅延養老金保險累積演示預測。
我們分別以最高繳費水平1,000元和社平工資對應繳費水平428元,以30周歲繳納,60周歲領取,采用4.5%作為累積利率,累積30年後的累積賬戶價值。
其中,選取4.5%作為累積利率,是參考了監管規定對於投資類產品的中等演示水平要求。另外,由於具體產品並未出臺,因此此處並未考慮產品的收費情況。
3、所得稅總體凈影響預估。
根據文件規定,領取養老金收入時候,延遲到此應交個稅=7.5%*領取的養老金。
我們假設:
職工30歲購買稅延養老保險,60歲退休;
不考慮工資增長以及稅款的時間價值;
賬戶按照4.5%利率累積;
退休時以累積賬戶價值一次性領取養老金,同時對養老金收入按照7.5%(75%*10%=7.5%)一次性繳稅。
若職工月收入為7,132元(2017上海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年共可少繳稅1.54萬元,便於估算、退休時假設一次性領取養老金,則應繳稅額為2.61萬元,所得稅凈影響為+1.07萬元。
若職工月收入為20,000元(超過臨界值,按最高繳費水平計算),30年共可少繳稅9萬元,同樣假設退休時一次性領取養老金、則應繳稅額為6.09萬元,所得稅凈影響為-2.91萬元。
不過上述數據沒有考慮貨幣的時間價值,畢竟現在的1萬元和30年後的1萬元錢的購買力是不一樣的。
若在60歲時,用累計賬戶價值購買躉交即領的轉換年金,扣除個稅後可領取的養老金額估算如下(單位:人民幣元):
註:1、上表數據在60歲前以4.5%年複利預測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凈值;
2、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以中國人身保險業經驗生命表(2010-2013)養老金男表、領取期以3.5%複利做預測;
3、同時沒有考慮保險公司產品的實際收費。
解讀四:能夠匹配稅延養老試點政策的產品在哪里?怎麽購買?
目前只是發布了試點政策,具體可匹配試點政策的產品還沒有,後續將由中國銀保監會提出“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指引”、與財政部、人社部和稅務總局協商後再發布。保險公司將根據該指引開發配套產品。
所以請大家註意,目前市面上在售的養老金保險產品是不符合稅延養老金政策規定的!不可以享受個人所得稅遞延!
根據文件規定,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按月或按年領取商業養老金,領取期限原則上為終身或不少於15年。個人身故、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全殘或罹患重大疾病的,可以一次性領取商業養老金。
根據試點政策要求,未來的一年內,符合標準的保險公司根據監管指引開發稅延養老金產品,經監管部門批準後,才能上市銷售。
另外一個配套概念是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該賬戶將在中國保險信息技術管理有限公司信息平臺(簡稱“中保信平臺”)上登記,並做唯一性校驗,確保不會出現重複購買的情況。
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稅延養老保險產品、享受遞延納稅優惠時,需以中保信平臺出具的稅延養老扣除憑證為扣稅依據。具體操作流程如下圖:
解讀五:還有哪些後續相關工作?
1、中國銀保監會出臺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指引,獲準的保險公司根據指引報批產品,然後產品上市。
2、試點期間,中國銀保監會和證監會制定銀行、公募基金類產品指引,指導相關金融機構產品開發。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信息平臺與商業銀行、稅務系統對接。
3、試點結束後,個人商業養老保險賬戶投資範圍將把公募基金等產品也納入。
解讀六:稅延養老到底對大家有什麽好處?
1、國家將養老保險費從稅前工資中扣除,那麽應稅工資降低,應交個人所得稅也降低。這部分降低的稅的延遲繳納可以給大家帶來了增值的時間,也就是說以稅收延遲的時間為大家換來收益的增長。
2、國家推出稅延養老金,旨在鼓勵老百姓養成良好的儲備養老金的習慣,為未來的養老生活早做準備,以免出現“人還在、錢沒了”的情況。
不要小看這每月積累的小錢,從本文數據看出,退休時候而是一筆不小的錢。
(作者系全民雲科技總裁,曾擔任泰康養老和生命人壽總精算師)
中國銀保監會於近日下發了首個指導性文件——《關於組織開展人身保險產品專項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18]19號,以下簡稱《通知》)。首個發文即為重磅文件,備受關註。《通知》再次強調回歸保障本質,保護百姓切身利益的要求,再次明確提出加強保險公司產品開發管理,定價合理性及總精算師責任制度的要求。伴隨著《通知》的出臺,監管部門仍將延續2017年度嚴監管精神,嚴格規範人身保險行業,推動保險公司提高風險管控水平,從而達到人身保險行業穩健發展的目的。如果用一句話綜述的話,那就是監管部門要對損害消費者利益、違背產品開發和精算原理行為進行清理,引導保險公司建立、優化產品開發管理機制。
以保險消費者利益為出發點,從保險產品開發、設計、定價、管理、銷售等供給側角度出發,《通知》通過“負面清單”,從“產品條款設計”、“產品責任設計”、“產品費率厘定”、“產品精算假設”和“產品申報使用管理”五個大類,分別對保險公司違背保險精算原理和原保監會相關規定的行為進行了列示。結合過去幾年市場的實際情況,我們對“負面清單”的要求進行了如下分類梳理。
1、保護消費者利益,註重公平
保險產品是一類複雜的金融產品,突出表現在一方面保險產品針對未來長期風險保障,條款比較難懂,定價原理和過程複雜,普通百姓理解有難度;二是保險產品兼具風險保障和儲蓄的雙重功能,因此與其它金融產品有重疊部分,易被拿來對比。因此,《通知》主要從“產品條款設計”、“產品責任設計”和“產品費率設計角度”對導致消費者利益受損和不公平的設計和行為要求進行清理。
條款通俗化、規範化要求。對於條款中的專業名詞如“保險金額”、“社會醫療保險”等要和《保險法》、《社會保險法》等其他監管規定保持一致。對於沒有明確監管要求的概念,要與消費者通常理解一致,如,如“癌癥”釋義中是否包含“原位癌”。2007年保險行業協會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其中對“惡性腫瘤”進行了明確定義,並將“原位癌”作為“惡性腫瘤”的除外責任。目前市場主要產品將“原位癌”作為“輕癥”疾病提供保障,產品定名和設計上也采用惡性腫瘤疾病保險,避免采用“癌癥保險”帶來的誤解。(主要涉及《通知》第(一)至第(九)項)
產品責任設置不合理或保留權利,損害消費者權益。依據目前的監管規定,保險公司可以對個人短期健康保險進行費率浮動,且費率浮動範圍為備案費率的30%。短期意外傷害保險也可以進行費率浮動。但一些公司在長期保險產品中約定了保留調整風險保費的權利。健康保險設置等待期,目的在於控制逆選擇風險。在實際保險產品中,保險公司的等待期不合理主要體現在:
第一,變相延長等待期。這主要是通過設置遞增保額,如首年等待期180日,等待期後第一保單年度內50%保額,次年及以後1倍保額變相將等待期延長。
第二,等待期內發生保險事故後不全額退還保險費。這里需要說明,目前市場上一些包含多次給付重疾和輕癥的產品,等待期發生事故,不退還保費,但合同繼續有效。這種設計對消費者更為有利。
第三,等待期在定價中未體現。因為等待期責任小於實際保險金額,因此部分公司未考慮等待期責任定價,實際向投保人多收了保險費。除此以外《通知》還明確設置重大疾病生存期、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生存分期領取、萬能保險不提供追加保費功能都是對消費者不公平的設計。其實身故保險金分期領取的產品開發目的是針對大額終身壽險保單、為防止受益人拿到身故保險金變成“敗家子”而做的安排,當然針對普通客戶,這樣的安排也沒有意義。(主要涉及第(十一)、(十三)、(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三十七)項)
不合理的理賠申請材料。主要針對一些老產品,在死亡證明基礎上要求提供火化證明、喪葬證明等,損害消費者利益,加重消費者負擔。(第(十)項)
2、加強設計定價、銷售管理,控制銷售誤導
多維度糾正 “長險短做”。由於市場對於短期固定收益理財產品的需求,一些保險公司將普通型年金保險和普通型終身壽險設計為固定收益產品。手段主要包括:第一,年金保險快速返還,部分產品猶豫期後返還部分保費(根據保監人身險[2017]134號文要求,這種產品已經在2017年10月1日前完成整改);第二,通過減少保額的方式,在保險合同生效前幾年拿回現金。目前市場一些終身壽險,提供這個功能。第三,通過調整現金價值計算利率,調整退保懲罰系數的方式,不合理的改變保單現金價值的增長速度,配合部分領取功能,實現快速返還。原保監會在監管規定中規定了現金價值計算的下限,一些公司為提高保單生效後前幾年的現金價值,實現更高的退保利益或者部分領取利益,通過調整現金價值貼現利率,同時將退保懲罰系數進行調整(退保懲罰系數在監管規定中是有明確規定的)改變現金價值模式。(主要涉及第(十四)、(十五)、(二十五)、(三十一)項)
責任設計不合理。《通知》第十八條提到對惡性腫瘤中的“甲狀腺惡性腫瘤”設置較低保額,設置不合理。“甲狀腺惡性腫瘤”由於發病率和治愈率均較高,與其它惡性腫瘤或者重大疾病設置同樣的保額,對保險公司的賠付率控制帶來較大困擾。針對這個問題,我們認為如果保險公司在定價過程中,可以對這部分責任單獨進行定價,就並不違反定價公平性和產品設計合理性問題。自2007年保險行業協會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後,隨著疾病診斷、治療水平的變化,同時行業也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一些重大疾病在定義、賠付標準上已經有較大變化。我們認為保險行業應提高疾病定義和指導發生率的更新頻率,以便更好的適應重大疾病的變化。(第(十八)項)
圍繞產品收益,錯誤引導消費者。主要有以下兩類問題:一類是“保險+信托”產品以其他非保險產品為賣點,沒有對保險產品的概念進行宣傳。“保險+信托”是一種高端客戶保障和財富的傳承安排的有效模式,這種模式在海外保險市場比較成熟。但業務宣傳中過分關註“信托及信托收益”,造成一些購買者根本不知道購買的保險產品保障什麽風險,誤導消費者。另一類是“固定收益型投連險”。投資連結保險是沒有保證收益的純賬戶類保險產品。投保人對投連產品的收益風險自擔。但由於原保監會在2015年發布了《中國保監會關於萬能型人身保險費率政策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保監發[2015]19號),以及先後出臺了高現價及中短存續期規定,保險公司為繼續提供較高收益的產品同時有效控制產品資本需求,通過調整投資連結產品的投資安排,使投資收益在一定時間段為固定值,並以“固定收益”進行宣傳,這是對消費者的嚴重誤導。(主要涉及第(十二)、(三十八)、(三十九)項)
3、清理違背保險或者精算原理、規避監管規定、突破監管要求
“百萬醫療”問題。“百萬醫療保險”覆蓋自費部分,可以作為社會醫療保險的有力補充。通過設置較高的免賠額度,可以有效的控制賠付水平,降低保險費,所以受到市場青睞。但由於市場競爭激烈,保險公司為宣傳噱頭,有以下不合理或者違規行為。第一,在缺乏經驗數據和定價基礎情況下,通過提高給付限額以增加產品宣傳點。給了大家非常高的保額,但實際上根本用不到,因為必須進公立醫院普通門診這條就醫路線,超高保額那部分就是消費者的心理需求安慰劑了。第二,在“連續投保”問題上,刻意模糊“保證續保”、“可續保”等概念,並增加“產品停售不可以繼續續保”的要求。以“可續保至99周歲等”進行宣傳。2018年4月18日,天津保監局發布了《天津保監局加大對“百萬醫療”類短期醫療保險監管力度》,明確要求“必須向投保人明示產品本質是短期醫療險,保險期間為1年,厘清“連續投保”和“保證續保”的區別,提示不可抗辯條款適用規則;必須明示產品存在停售或升級換代等“類停售”風險,可能導致全部或發生過賠付的投保人不能連續投保。”(第(二十四)項)
統一費率問題。在銀行保險產品中,由於銷售宣傳方便,通常以一份保險1000元保費的形式進行宣傳。一些保險公司通過調整定價發生率和定價過程,設置所有年齡統一費率。由於不同年齡的風險發生率不同,因此保障成本不同,不同年齡的保險產品費率不同。這種做法有違公平性原則。(第(二十六)項)
賬戶委托管理醫療產品。賬戶委托管理醫療產品為團體客戶提供了高效的第三方理賠等服務,有廣泛的市場需求。企業為職工購買的團體醫療保險,不僅提高了企業員工的福利,同時可以在企業所得稅之前列支。但是前期保險公司開發的賬戶委托類醫療保險,無風險保額或者保險金額低於保險費同時提供較高的資金增值承諾。這種設計嚴重偏離了醫療保險產品風險保障的本質。(在中國保監會辦公廳《情況通報》(2017年1月20日)之後,各家保險公司已經逐步停止了這項業務)(第(十七)項)
不合理的費用水平或精算假設。為更大程度降低產品費率,提供更高的保證收益,一些年金產品或者終身壽險產品定價附加費用水平明顯低於實際費用水平。同時在利潤測試時,通過設置偏離度較大的利潤測試因子,使產品新業務價值為正(根據保監發[2016]76號文,對於利潤測試顯示新業務價值為負的產品,保監會不接受備案或者審批)。除此以外,還包括沒有區分是否有社會醫療保險對費用補償型醫療保險進行定價、對於中短存續期產品的退保率假設設置不合理等問題。這些做法是本次《通知》重點清理的問題。(主要涉及第(二十五)、(二十七)、(三十二)、(三十五)、(三十六)項)
4、加強產品管理,提高保險公司內部產品管理能力
產品是保險公司的核心,產品管理機制涉及保險公司各個相關部門的共同協作,包括市場產品部門,精算部門、風控合規部門、信息技術部門、運營部門、投資部門等。《通知》對於保險公司產品管理的漏洞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產品精算管理問題。主要集中在萬能保險賬戶管理,依規合理確定結算利率的問題。同時也再次明示了同質化產品的問題(這點在中國保監會辦公廳《情況通報》(2017年1月20日)中已經指出)(主要涉及第(三十三)、(四十九)項)
產品備案管理問題。主要是材料不全,責任人未簽字確認、報送不規範等問題。(主要涉及第(四十)至(四十七)項)
產品銷售管理問題。主要是針對原保監會關於銷售件數,規模不達標的產品定期清理以及停售產品再銷售等問題的管理。《通知》對於產品停售問題進行規範,指出保險公司通過業務展期等方式變相銷售已停售保險產品的問題。預期《通知》的相關規定將會對人身保險市場的“炒停售”現象有明顯的遏制作用(主要涉及第(四十八)、(五十)至(五十二)項)
5、對於人身保險行業的影響
總體來說,短期內保險公司需要對大量在售產品進行變更、停售,主要涉及百萬醫療保險產品、以及“長險短做”類保險產品。長期上看保險公司需及時建立完善的產品開發和管理機制,市場將更加規範,穩健。
《通知》將給人身保險行業帶來以下影響:
短期內保險公司大量產品停售或者更新。《通知》涉及保險產品的方方面面,以固定收益為賣點的保險產品受到全方位的限制,原有條款描述、責任設置不合理的保險產品也需要短期內快速清理。短期內保險公司原有產品體系受到較大沖擊。我們認為,保險公司的以下產品將會受到較大影響:第一,百萬醫療保險產品。在費率厘定、續保條件、保額設置上將會有較大變動(關於百萬醫療保險的保證續保相關問題我們在《您買的百萬醫療保險真的是保證續保》和《您知道該怎麽購買醫療保險和疾病保險》中進行了詳細解讀);第二,“長險短做”類產品。這些產品是保險公司規模類保費的主要來源。《通知》對這類產品的設計、定價產生較大影響。而由於前期監管已經推出一系列監管措施,保險公司已經對如“固定收益投資連結保險產品”、“中短存續期產品”、“委托管理醫療保險”進行整改。從渠道影響角度,《通知》對主要依靠規模業務發展的銀保渠道和最近依靠“百萬醫療”保險發展迅猛的互聯網銷售渠道影響較大,對於依靠保障型期交業務的個人代理渠道影響相對較小。我們認為《通知》實際加速推動了保險公司的業務轉型。
保險公司加強產品開發和管理機制建設勢在必行。《通知》全方位的負面清單實際說明,保險產品從產品創意,產品形態設計,定價開發,產品備案,上線銷售,產品銷售精算分析是一個動態且涉及保險公司幾乎全部部門的流程機制。保險公司應該盡快著手建立或者優化產品開發流程機制,明確各個環節的責任人和風險控制手段,嚴格控制產品設計開發不偏離保險本質;同時加強產品管理,包括產品開發管理、精算管理、銷售管理和產品回溯分析管理機制。
條款通俗化任重道遠。條款通俗化無止境,消費者保護道路還要走很久,其實一些壽險產品的除外責任條款還有不少值得我們深入研究。有部分保險公司在這方面已經做了很多改善,但大部分公司都是參照同業。
人身保險行業將更加規範化,經營將更加穩健。可以看出,這次清理後,原有市場亂象將得到充分的遏制,保險公司產品設計、定價、銷售中的一些模糊地帶,《通知》都給與了明確的指導。保險公司會逐漸向規範化經營方向發展,人身保險行業也將更加穩健、健康。
(作者系中國精算師,供職於全民雲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