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土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京津冀協同發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5~2020年)》。
國土部表示,《規劃》是國家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的重要專項規劃之一。根據京津冀協同發展總體要求和“十三五”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規劃》統籌考慮土地利用現狀特征、存在問題、未來需求和發展條件,遵循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為基礎、以生態保護為前提、以協同配置為綱領、以耕地保護為重點,以節約集約為主線的原則,合理安排規劃期內土地利用目標和任務,著重推動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重點保障交通一體化、生態環境保護和產業升級轉移3個重點領域率先突破的用地需求。
《規劃》在嚴格保護優質耕地和生態環境的前提下,以空間格局優化統領京津冀協同發展各項土地利用任務。
《規劃》劃定了減量優化區、存量挖潛區、增量控制區和適度發展區,明確了各區土地利用原則和利用導向。明確規劃期內,減量優化區需要通過建設用地“減量瘦身”倒逼城市功能提升,原則上不安排新增建設用地,鼓勵將存量建設用地轉化為生態用地;
存量挖潛區不宜再進行高強度大規模建設,區域建設用地總量基本保持穩定,以存量建設用地結構和布局調整為主;增量控制區不宜進行大規模開發建設,重點保障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用地,控制區域新增建設用地;適度發展區是承接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和京津產業轉移的主要區域,應引導人口產業合理集聚,適度增加區域新增建設用地規模。
《規劃》以穩定耕地保護面積、強化耕地質量建設、統籌安排耕地保護與生態建設、協同發揮區域農用地功能為重點,推動區域現代農業協同發展。同時,強調嚴格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和大力推進農用地綜合整治。將北京順義東部等13片集中分布的優質耕地優先劃入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嚴格保護,推進構建“一帶十三區”區域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格局。加快劃定城市周邊永久基本農田,更好發揮永久基本農田對防止城市蔓延的約束作用。推進地下水超采區耕地整治,強化汙染耕地修複,加強地裂縫區耕地整治。
《規劃》從軌道交通、公路網、機場、交通綜合樞紐、港口體系等幾方面,切實保障交通一體化發展用地需求;通過開展重要生態功能區退耕還濕、推進重點區域退耕還林還草、引導農業結構調整、推進生態環境整治、強化森林資源保護和發展等,因地制宜開展生態建設;通過實施差別化用地計劃和土地供應管理,嚴格執行項目準入負面清單等,支持產業升級轉移。
《規劃》按照突出重點、有序投放、優化結構的原則,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通過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用地標準、積極引導各類基礎設施高效利用,大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過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盤活農村建設用地、推進工礦廢棄地複墾利用,加大存量建設用地挖潛力度。
為確保各項目標和任務的落實,《規劃》以問題為導向,圍繞京津冀3省市推進協同發展中面臨的突出問題,從耕地占補平衡、生態退耕、產業發展等方面明確了有關政策措施。《規劃》的出臺將有力推進京津冀地區土地、人口和產業的合理有效配置,有效緩解資源環境承載壓力,促進區域人地和諧、整體功能提升,對確保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實施具有重要意義。
近日,國土資源部、國家發改委聯合印發《京津冀協同發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5~2020年)》(下稱《規劃》) 。《規劃》被國土部成為國家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的重要專項規劃之一,要求在嚴格保護優質耕地和生態環境的前提下,以空間格局優化統領京津冀協同發展各項土地利用任務。
針對《規劃》對京津冀地區的土地及房價影響,5月4日下午接受第一財經采訪的分析人士紛紛指出,《規劃》是對環京地區目前的監管不到位、瘋狂投資的糾偏,一方面旨在疏解首都功能,一方面糾正北京周邊一些縣市通過土地供給來推動房地產發展的思路。而在對京津冀區域大規模建設行為帶來約束的同時,客觀上也可能對北京及周邊房價產生影響。
“瘦身”與糾偏
優化區域空間格局被認為是《規劃》的亮點,減量優化區、存量挖潛區、增量控制區和適度發展區被劃定,各區土地利用原則和利用導向也得到明確。其中,減量優化區中,規劃期五年內原則上不再安排新增建設用地;存量挖掘區建設用地總量基本保持穩定,已存量建設用地結構和布局調整為主;增量控制區重點保障基礎建設和公共服務用地,控制區域新增建設用地;適度發展區是承接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和京津產業轉移的主要區域,應引導人口產業合理集聚,適度增加區域新增建設用地規模。
針對《規劃》的初衷,亞豪機構副總經理任啟鑫5月4日下午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這一新規的出臺一方面是為疏解北京城市中心非首都功能,針對“大城市病”進行瘦身;另一方面則是為規範環首都經濟圈內其他城市的土地亂象。北京市房地產協會秘書長陳誌也提到,《規劃》內容的制定,是對京津冀地區特別是環京地區目前的監管不到位以及瘋狂投資的糾偏,“原則上新增建設用地嚴控,鼓勵存量轉化、存量挖潛,不宜再進行高強度大規模建設,其實就是在糾正北京周邊通過土地供給來推動房地產發展的思路。”在他看來,存量建設用地在結構上,應保障重點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以引導人口產業合理集聚作為當前的首要任務。
作為負荷極重的特大城市,北京近年一直在努力疏解城市功能,這從供地計劃上可見一斑。以今年為例,2016年北京住宅用地供應計劃總量1200公頃,處於歷史低位水平,而其中城六區的土地供應量不高於全北京市土地供應總量的20%,規劃新城範圍內土地供應量應則要占到土地供應總量的70%以上。
土地之於住房,如面粉之於面包。嚴控土地,無疑將對住宅供應產生影響,進而影響住房價格。任啟鑫註意到,《規劃》中還規定,順義東部等13片集中分布的優質耕地,優先劃入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嚴格保護。她對此的理解是,這一系列的新規均表明未來北京新增建設用地量將逐漸減少。新增土地減少,以消化存量為主的定位也將使得北京土地市場未來價格繼續居高不下,由此也將支撐住宅市場價格的穩中攀升。她預計,《規劃》實施之後,將終結環首都經濟圈各城市尤其是燕郊、香河、固安等城市以住宅為導向的土地財政方向,對於規範城市規劃,合理承擔非首都核心功能產業轉移將產生積極作用,同時,新增住宅用地量的減少也將使得這些區域住宅市場開始進入緊縮階段,而相對應的則是住宅產品價格的繼續攀升,另外,周邊區域價格的上漲也將倒逼北京住宅市場價格繼續走高。
北京新房走俏二手房退燒
今年3月以來,伴隨著北京房地產市場快速“回暖”,京津冀區域房價出現不同程度跟漲,個別縣市漲幅明顯,引發關註。隨後的4月1日,河北廊坊市政府辦公室正式轉發了該市房管局等六部門制定的《關於完善住房保障體系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要求環京縣(市)求實行住房限購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並要求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且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這被稱為“廊坊版限購令”。
而對周邊的廊坊、天津樓市一直保有“輻射”效應的北京,經歷了春節後的明顯上漲之後,近期的樓市交易情況又是如何?
根據亞豪君嶽會的統計數據,在剛過去的4月,北京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房與自住房)共實現成交1.5萬套,環比增加64%,同比增加233%,同時這一成交量也創造了自2010年12月以來的64個月新高。對此,亞豪機構副總經理高姍分析,這一階段成交量的持續攀升,一方面是 “限購”威脅之下商住成交的集中爆發,在限購靴子落地之前,商住引領成交攀升的趨勢仍將持續;另一方面,5月份開始各大房企也進入上半年業績的“關鍵階段”,供應的積極也為成交的攀升提供了基礎條件。
與此不同,作為北京住宅交易的主體,二手房交易則出現了“退燒”的趨勢。鏈家研究院日前提供給第一財經的統計數據顯示,4月第四周,北京市二手住宅網簽量為6803套,環比上升了6.2%,成交均價為39986元/平方米,環比下降1%。鏈家研究院在報告中分析稱,雖然本周北京二手房網簽量有所回升,但仍低於3月同期規模,由於需求量在前期得到了大量釋放,加上潛在入市需求的持續減少,預計後期網簽規模將會繼續回落。4月整月的統計數據顯示,北京市二手住宅網簽量為2.5萬套,低於三月的3.2萬套,成交價上漲空間將會收窄。
“去年因為不夠買房資格,沒能買,春節後再看發現房價漲了好多,東四環的老房子都動輒四五萬一平米。”“五一”假期和丈夫看房之後,一名“85後”對第一財經記者說,相比今年春節前後,她現在反而不著急了,覺得房價已經如此之高,繼續上漲的空間不會太大了。
“從供需關系上來看,本周(北京二手房)新增客源和房源數量均持續下降,其中新增客源數量大幅降低,新增客源與房源比降到歷史低位,可見隨著前期需求的大量釋放,潛在需求不足,預計後期網簽規模將會回落,同時雖然業主初始報價高,但是可接受降價的業主占比在增加,價格的博弈空間在擴大,預計後期業主心理預期會回落,報價向市場價靠近。”鏈家研究院在報告中如是寫道。
7月18日,資管機構私募業務新規將正式實施。在“八條底線”的基礎上,證監會祭出重拳,不僅進一步細化了規範了銷售中介行為、明確了相關禁止性要求,並將杠桿倍數大幅降低,優先級也不再保本保收益。
去年股市危機期間,監管部門發現高杠桿產品對市場助漲助跌,此前“不超過10倍杠桿”的規定在極端情況下對市場並未起到控制風險的作用。另一方面,私募違規開展的傘形資管賬戶配資,又為違法活動提供了便利。
“後危機”時代,監管層集中反思後果斷出手以亡羊補牢。與原有《“八條底線”禁止行為細則》相比,《暫行規定》在結構化資管產品杠桿率、第三方機構提供投資建議服務、從事違法證券期貨業務活動等方面作了更為嚴格、細致的規定,針對性更強,約束力更大。
規則升級
去年3月,針對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領域出現的問題和風險,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同意,基金業協會制定和實施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落實資產管理業務“八條底線”禁止行為細則(2015年3月版)》(簡稱《細則》),但“股災”發生後,監管部門發現,《細則》仍有相當大的改進空間。
在二級市場的異常波動中,逐漸暴露出了杠桿率偏高、違規聘請投資顧問、參與違法證券期貨業務活動等系列問題。於是,有關部門開展了《細則》的修訂完善工作。
譬如,在《細則》中,規定杠桿不得超過10倍,但在極端條件下,這樣的杠桿率仍然偏高。事實上,高杠桿起到了對股市助漲助跌的作用。猶記得,彼時在一大波殺杠桿下,個股紛紛跌停,又由於不得不被動平倉,對股市造成了系統性的損傷。
又如,當前資產管理人聘請第三方機構為其提供投資建議的情況較多,但部分資管產品存在未充分披露聘請第三方機構信息、第三方機構條件要求不統一、第三方機構權責不清晰、相關服務費用不規範等問題較為明顯。
面對一系列問題,監管部門在今年5月就《細則》內容修改向行業機構征求了意見,共有56家行業機構書面反饋了277條意見。
在此前《細則》實施及征求意見的基礎上,證監會研究出臺《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簡稱“《暫行規定》”)。
證監會表示,《暫行規定》重點加強對違規宣傳推介和銷售行為、結構化資管產品、違法從事證券期貨業務活動、委托第三方機構提供投資建議、開展或參與“資金池”業務、實施過度激勵等問題的規範。
“新8條底線的出臺,對資產管理行業的影響重大。”上海一家基金一位人士表示。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已經有基金公司針對新政開展業務討論會。
大幅降杠桿
回看去年股市異動期間,可謂“杠桿猛於虎”。如何防患於未然,也成了監管層這一年多來一直在思考的問題。而此次新規的出臺,目的就是為了控制杠桿。
與《細則》相比《暫行規定》對資管產品的杠桿率做出了非常詳細的要求,簡單來說,就是要“降杠桿”。
新規對股票類、混合類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固定收益類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及其他類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等的杠桿倍數都做出明確規定,其中股票及混合類結構化資管計劃的杠桿倍數不能超過1倍。
實際上,券商資管產品的杠桿倍數在此前能做到10倍,而現在最高的固定收益類杠桿也不能超過3倍。“此前對結構化資管產品的杠桿倍數的規定是最高不超過 10 倍,在極端條件下這樣的杠桿倍數無法起到足夠的風險防控作用,”有業內人士告訴本報,杠桿的疊加風險尤為值得註意。
降杠桿的另一個做法,是禁止結構化資管產品直接或間接為優先級份額認購者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
在監管層看來,部分結構化資管產品過度保護優先級投資者利益,脫離資管產品實際投資結果、通過複雜的合同約定保證優先級投資者獲取固定收益,一定程度上已經異化為“類借貸”產品,不符合資產管理業務本源。
同時,新規調整了杠桿倍數計算公式,杠桿倍數公式調整為“優先級份額/劣後級份額”,而且明確了中間級份額在計算杠桿倍數時計入優先級份額。這一規定讓中間級、夾層資金等被計算在內,從而會影響到杠桿率。
根據要求,結構化資管計劃的總資產占凈資產的比例不得超過140%,非結構化集合(“一對多”)資管計劃的總資產占凈資產的比例不得超過200%。為了平穩過渡,證監會規定若是此前發行的資管計劃,不符合暫行規定中要求的杠桿規定的,在合同到期後將予以清盤,合同到期前,不得新增優先級份額的凈申購規模、不得提高杠桿倍數。
規範場外配資
去年7月證監會發布《關於清理整頓違法從事證券業務活動的意見》,對清理整頓違法證券業務活動做了部署。監管檢查發現,部分資管產品也存在外接具備分倉功能的信息技術系統以及違規設立子賬戶、分賬戶、虛擬賬戶、傘形資管產品等行為。
《暫行規定》正是為了堵住這些漏洞。新規要求賬戶實施實名制,不能設立子賬戶、分賬戶、虛擬賬戶等,同時從賬戶控制權、外接交易系統以及設立傘形資管產品等方面禁止資管產品為違法證券期貨業務活動提供服務或便利。
事實上,去年中證登就要求各證券公司嚴格按照賬戶實名制有關要求,切實履行賬戶使用環節實名制審核監督義務,嚴禁為投資者違規使用證券賬戶的行為提供任何形式的便利。
新規中,設立傘形資產管理計劃,子傘委托人(或其關聯方)分別實施投資決策,共用同一資產管理計劃的證券、期貨賬戶的行為也被明令禁止。
另外,在《暫行規定》中,證監會提出要嚴控第三方的投顧行為,對第三方機構的遴選機制、規定流程、約定職責等都有明確的要求。這一舉措主要是針對此前由於管理人風險意識不夠或者風險管控缺位而導致資管計劃淪為機構或個人的交易通道的問題。
因此《暫行規定》明確,第三方機構不得直接執行投資指令,管理人不得存在“未建立或者有效執行風險管控機制,未能有效防範第三方機構利用資產管理計劃從事內幕交易、市場操縱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情形。
種種跡象表明,監管層對於概念炒作、借殼重組等的監管力度還在不斷加碼。
一方面,滬深交易所自年初以來不斷強化對於異常交易的監管力度,近期更是各自出招嚴控市場炒作。另一方面記者註意到,自證監會並購重組委下半年的審核工作正式啟動以來,對於借殼重組的審核也正不斷收緊。證監會官網數據顯示,僅過去一周就有5家公司的並購重組申請被否,而今年前6個月累計只有8家被否。
“現在沒有之前忙了,休息觀望的時間居多,另外也會花更多的時間來研究公司本身,往價值投資的方向靠一靠。”上海一家以趨勢交易為主的中型私募基金經理便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監管層目前的高壓態勢使不少短線交易者的操作空間被大幅擠壓。而在多數市場人士看來,監管層針對炒作之風的監管不斷加碼,確實有望引導價值投資逐漸回歸。
嚴控炒作
本報記者梳理發現,滬深交易所今年以來持續強化對異常交易的監管力度,實施監管措施的數量較去年同期均有大幅提升。近日,上證所表態將從四方面繼續加大上市公司一線監管力度,深交所也表示將從七方面繼續落實從嚴監督。除此之外,滬深交易所近期還各自祭出重拳嚴控市場炒作。
根據深交所近日披露的數據,年初以來,深交所對異常交易一直保持密切監控,上半年采取電話警示、書面警示、盤中限制交易、約見談話和盤後限制交易等監管措施540次,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
在過去的一周,深交所更是連發三道“捉妖令”,直指熱點題材炒作。7月22日,在第一封監管函中,深交所表示將針對演藝明星證券化現象,修訂廣播電影電視行業信息披露指引;同時起草LED光電、機器人、醫療機械、信息安全、互聯網營銷等行業信息披露指引。
7月25日,深交所發出第二道“捉妖令”,表示將加大異常交易行為監管力度,圍繞“重點賬戶、重點行為、重點股票、重點時段”四個關鍵重點,強化對市場交易和系統性風險的實時盯盤和預警監測。
7月26日,深交所又點名幾大市場熱點,稱針對虛擬現實、石墨烯、人工智能、PE+上市公司、資本系或合夥企業入主上市公司等熱點題材,將保持高度敏感,督促公司準確完整地披露具體情況和對公司的影響,並對存在的風險進行充分揭示,同時將細化停牌冷卻、內幕交易核查制度,遏制市場炒作。
除深交所外,上證所近日也公布了上半年針對異常交易的監管情況。今年上半年,上證所共處理異常交易行為2275起,較去年全年增加92%;發出協查函、關註函等監管工作函件1201份,較去年全年增長24%;實施書面警示、盤中暫停賬戶交易等自律監管措施3205次,較去年全年增長76%。
另外,上證所近期還采取了“以案說法”的形式,對遊資、大戶等常見的市場炒作手段進行解剖,以求達到嚴控遊資亂炒和投資者教育的目的。據記者統計,7月22日和7月29日,上證所累計發布了10個異常交易的具體案例,涉及集合競價虛假申報、強化尾市漲跌停趨勢虛假申報、盤中虛假申報和盤中異常申報4類異常交易行為。
此外,繼6月24日表示將行業研究報告對股價的影響納入信息披露監管範圍之後,上證所還在不斷增加對“研報亂象”的整肅力度,加大了上市公司的信披違規問責。“一些公開發布的研究報告,存在缺乏客觀依據、結論主觀草率、內容捕風捉影甚至制造“噱頭”等問題,容易誤導中小投資者跟風交易。”上證所曾如是表示。
經記者比對核實,截至目前,興發集團(600141.SH)、人福醫藥(600079.SH)等公司就因相關研報存在誤導和誇大等問題被上證所予以匿名通報。上述案例中,相關公司均收到了交易所的問詢函,相關證券公司也被交易所發函要求加強研報發布行為的內部約束。
擠壓短線資金空間
與交易所嚴控炒作相對應,監管層對於借殼重組的審核也正不斷收緊。
證監會官網和Wind數據顯示,證監會並購重組委上半年共受理了205家上市公司的並購重組方案,召開了46次工作會議,審核了125家上市公司的並購重組申請。就上半年並購重組審核的通過率來看,上半年125家上市公司的並購重組中,未過會的僅有8家,通過率為93.6%,高於去年同期的91.7%,整體保持穩定。
上半年雖平穩收官,但自7月20日證監會並購重組委下半年的審核工作正式啟動以來,形勢卻已悄然發生變化。據記者梳理統計,目前已有5家公司的並購重組申請被否。具體來看,5家公司分別為寧波華翔(002048.SZ)、電光科技(002730.SZ)、新文化(300336.SZ)、*ST商城(600306.SH)、申科股份(002633.SZ)。
6月17日,證監會就《上市公司重大資產管理辦法》(修訂稿)公開征求意見。記者便註意到,雖然這一“史上最嚴”的重組新規尚未正式實施,但其威力已經顯現無余。Wind數據顯示,截至7月31日,今年前七個月重大資產重組的失敗家數分別為5家、4家、4家、5家、9家、13家和10家,6月和7月失敗公司數量上升明顯。
另外,並購重組監管趨嚴,不少上市公司也“知難而退”,主動終止了重大資產重組。據記者不完全統計,7月就有達華智能(002512.SZ)、上工申貝(600843.SH)、金字火腿(002515.SZ)等近40家公司主動終止了重大資產重組。而從年內數據來看,今年前5個月,單月終止資產重組的公司多不超過20家,而6月和7月終止的家數均接近40家,數量上升的趨勢也十分明顯。
證監會和交易所連續重拳出擊,熱炒題材、借殼、重組等的市場資金似有“被包抄”之勢。前述趨勢交易派私募基金經理便告訴記者,“目前監管的高壓狀態確實對短線交易者影響很大,現在圈內很多出名的遊資都度假去了。”
在上海寬遠資產合夥人梁力看來,監管層針對炒作之風的監管不斷加碼,也確實有望引導價值投資逐漸回歸。“資金是逐利的,監管的風向在轉,越來越多的人會主動回避此前被爆炒的小股票。這也是為什麽這兩三個月來,業績好、分紅高且市盈率低的股票漲得比較多。”梁力說。
不過,在前述基金經理看來,市場投機資金也具備引導和增加流動性的積極作用,而流動性反過來又可以提升市場整體的估值和溢價。如果過度抑制市場的投機力量,也容易使整個市場的流動性受到影響,影響整體的賺錢效應,接下來不排除市場會因交易量萎縮而出現陰跌。
“題材股熄火、藍籌股上漲更像是一個蹺蹺板效應。如果過度抑制市場的投機力量,這些藍籌股的收益最終也會受到影響。”該基金經理認為,除了近期對於題材股的打壓,抑制大股東利用通道參與定增和抑制銀行理財產品流入股市更值得註意。
“這次監管最主要的是引導產業資本流向實體,脫實向虛。對於題材股的打壓,很有可能就是抑制這兩種行為的配合政策,所以主題炒作的打壓應該也不會一直持續。”該基金經理稱。
無獨有偶,梁力也認為,在目前的監管態勢下,資本市場“賞優罰劣”的功能會得到更好的體現。“市值是對經營者、股東等的獎勵。過去的機制一定程度上使大家不願意去踏實做實業,因為虧損後重組借殼反而更能得到市場追捧。目前的監管思路,一方面扭正了資本市場的激勵方向,另一方面,資金能流入切實需要資金來做實事的優秀公司,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也能更好發揮。”梁力表示。
2001年9月,央視《新聞30分》報道了“南京冠生園大量使用黴變及退回餡料生產月餅”的事件,瞬間國人嘩然。冠生園這個具有88年悠久歷史的著名食品品牌,也在2002年的3月,以經營不善、長期虧本等理由申請宣告破產,2004年1月30日被拍賣。
自此,每當中秋節,不少消費者都不免掙紮,哪里的月餅才能夠放心吃呢?
9月4日,為了探聽行情以及了解月餅質量安全,國家食藥監總局走基層媒體團走訪了廣州酒家集團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
重塑對月餅的信心
“今年的月餅訂單同比增長10%,規模小、沒有實力的廠家慢慢退去,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集中在大品牌。”廣州酒家集團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總經理李立令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這個擁有80多年歷史的廣州酒家企業集團是中國月餅行業的晴雨表。2013年,廣州月餅團購量創10年最低,訂單減少三到四成,全行業都在經歷著破繭重生。但中國人對月餅獨有的情感,讓廣州酒家在行業重挫之後更堅定了對質量的把控。
“我們對原材料進行嚴格的源頭管理,生產月餅的食材都需要經過三道門、五道關。”李立令表示,“同時要傳統和時尚結合,以及提供健康類低糖、綠色食品,及時響應市場需求。研發我們投入了2000萬,現在每年銷量都保持微增。”
李立令提到的“三關五門”是月餅質量安全的命脈。廣州酒家對其原材料供應商都建立了質量檔案,定期對原料進行實地的產地考核,實行分供方評定篩選,同時實施嚴格的驗收制度和質量考核辦法,所有原材料必須索證索票,並嚴格檢驗把關。
“大宗原料推行基地化種植或養殖,比如蓮子和鹹蛋黃。”李立令介紹稱,“對於蓮子,我們需要檢查蓮子種植基地的水質是否符合國家農田灌溉水作標準,土壤重金屬是否符合國家土壤環境一級標準、湘蓮種子關(寸三蓮)、種植肥料關(有機肥料)、湘蓮品質關(利口福湘蓮驗收標準)。”
針對鹹蛋黃,李立令表示,在養殖環節,他們會檢查養鴨基地的水質要符合無公害食品、畜禽飲用水水質NY 5027-2008要求,對於極品悠縣麻鴨需要過鴨種關、餵養飼料關(安全、優質,無農藥、激素殘留,防止抗生素和色素)、腌蛋關(對腌蛋所用的草木灰、鹽等,防止汙染物或重金屬帶入)、鹹蛋黃品質關(利口福鹹蛋黃驗收標準),同時還派駐質檢員現場監控。
目前,廣州酒家在湖南設立了湘潭蓮子原種種植基地,過萬畝的蓮子蓮塘統一使用有機肥料,對基地的水土進行定期檢驗,確保土壤酸堿度及含水度穩定。另外公司還在湖南設立衡東縣綠然蛋鴨養殖基地,該基地占地2000多畝,鴨蛋日產量十幾萬枚,是國家水禽產業技術體系蛋鴨養殖技術示範基地。
“對蓮子和鹹蛋黃均有嚴格要求,比如體積、大小和重量,要經過層層篩選,保證每一粒蓮子都是3寸金蓮的標準、每一顆蛋黃都是13g黃金重量蛋黃。可以說廣州酒家利口福對蓮子及鹹蛋黃的挑選標準是行業內最嚴格的。對於每年剩余的月餅,直接銷毀。”李立令表示。
嚴控食品添加劑
位於廣州番禺的廣州酒家,三棟生產車間大樓建築面積達6萬平,設有月餅生產部、速凍生產部、西點生產部、蓮蓉生產部、臘味生產部、配菜生產部等6個生產車間,支撐這些車間的關鍵環節便是檢測中心。
“我們這個檢測中心通過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認可評審,具備第三方檢測機構資質,在全國月餅企業中僅此一家。”該檢測中心的工作人員介紹稱。
這個檢測中心是廣州酒家在原有的基礎上,強化了軟硬件設施的建設,將檢測項目更加細分,除了針對水分、酸堿度、酸價、過氧化值和蛋白質、脂肪以及各種食品添加劑等的理化檢測,還投入資金新建了一層微生物檢測實驗室,主要用於菌落總數、大腸菌群、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菌菌類的檢測。除此之外嗎,還擴充了專業檢測人員的隊伍,引進十多臺先進的檢測儀器,提高檢測數據的準確性。
“檢測若不能符合標準,就全部銷毀,只允許最優質安全的廣式月餅流入市場。同時需要添加的食品添加劑,只由一人負責,雖然目前只有堿水劑這一種,但不允許經過其他人之手,防範出現添加劑使用量不規範。”檢測人員表示。
在總控了添加劑之後,生產環節也是盡量減少人工接觸,在生產線引入機械化或自動化流水線。
目前公司擁有自動化程度較高的月餅餡料生產車間和月餅生產車間,10多條月餅自動生產線、8條隧道式月餅烘焙流水線,通過月餅自動成型、排盆、隧道式烘烤、自動涼凍輸送以及部分自動化入盒系統,月餅日產量高達140萬個。同時引進全國首條全自動機械月餅包裝生產線,從月餅盒上機、月餅分揀入盒、調整月餅方向、上月餅盒蓋、裝箱實現全程自動化。日包裝量達4萬盒,比普通月餅包裝線翻一翻,除此還大大降低人工及生產管理成本。
“這條流水線可以減少40個人工,但是因為是初期,目前每個環節還有人在盯,一旦流暢起來,人力節省很多。”李立令表示。由此,2015年,廣州酒家的全年營業額超過15億元。
隨著近日公募行業盼望已久的正式版FOF官方指引正式落地,公募FOF產品即將起航。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近日從多家基金公司處了解到,目前多數基金公司已經配備了專業人才來對接這塊業務;但具體到發行產品層面它們處於觀望狀態中,多數公司未選擇在第一時間申報產品。在它們看來,在證監會嚴格規定管理費等不能雙重收費的前提下,他們更傾向於發展內部FOF產品,而不願意放棄自身管理費而去為其他基金公司創收。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表示,公募FOF有望上演羊群效應。待首批FOF面世之後,行業內會陸續效仿發行產品。在流動性過剩及資產配置荒時代,公募FOF仍被寄予厚望。
單項收費難題
在市場流動性充裕,但又是資產配置荒時代,FOF被寄予厚望。
9月23日,證監會正式發布並實施《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第2號——基金中基金指引》(下稱《指引》),這標誌公募基金FOF即將起航。
值得註意的是,本次《指引》對公募FOF設置了多項嚴格限制,比如要求基金中基金應當將80%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於其他公開募集的基金份額,且需遵循組合投資原則;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不得對基金中基金的管理費、托管費以及銷售費雙重收費;等等。
然而,在一些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的業內人士看來,管理費、托管費、銷售服務費的單項征收等嚴格限制,這意味著公募FOF問世之後不太可能發生類似基金子公司式的野蠻成長,早期基金公司FOF產品更容易發展內部FOF。
濟安金信基金評價中心主任王群航認為,從FOF投資標的所屬的公司來區分,公募FOF主要有三種:內部FOF、外部FOF、混合FOF。內部FOF就是成立於基金去投資於自己公司旗下基金;外部是投資於別人家的基金;混合FOF,就是自己家的基金、別人家的基金都可以買的FOF。
“不同管理人的話,收費是應該的。”王群航稱,如果一個行業沒有收入的話,沒有公司願意去做。“同一管理人、同一托管人、同一銷售渠道。有穿透的話,那就沒必要重複收費了。”
上海一家大型基金公司的指數投資部總監對本報記者稱:“早在征求意見稿發出後,在一些行業交流會議上,大家談到FOF布局時都不知道怎麽搞。畢竟作為一家資產管理機構,都以盈利為目的,誰都不願意放棄管理費。”
“社保基金認購費率都沒有打折。”上海一家中等基金公司投資總監也表示,正常情況下基金公司不可能為了FOF而取消管理費。
在這位投資總監看來,內部FOF似乎更容易實現。他稱:“反正是買自己公司旗下基金,可以輕易實現。同時FOF基金份額還能提升基金公司的整體規模,提高它在行業中的排名。有時候,基金公司真不是為了賺錢而發產品的。”
該投資總監進一步稱,外部FOF單項收費的話,應該是在買別人公司產品的時候,跟對方協商相關費用;或者通過第三方渠道去認購,接著進行管理費的返回;或者兩家基金公司協商,FOF互買均不收費。
然而,截至目前,對於外部FOF的收費模式,仍舊沒有行業共識。
本報記者從另從多家基金公司了解到,目前多數基金公司還處於觀望期。華南一家大型基金公司內部人士對本報稱,目前公司還沒申報產品,在一些細節問題還未清楚之前,公司更願意等待第一批FOF落地後,看看具體是怎麽操作,再及時跟進布局。
委外時代的又一次變革
盡管如此,在流動性過剩及資產配置荒時代,公募FOF仍被寄予厚望。
“我們不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上述大型公募內部人士稱,看好這塊市場發展的空間,不排除市場會上演羊群效應,第一批FOF起來後,後續一大批FOF產品會相繼成立。
正因如此,一些基金公司雖然沒有申報新產品,但也提前做好了布局。
《指引》還規定,基金中基金管理人應當設置獨立部門、配備專門人員,且基金中基金的基金經理不得同時兼任其他基金的基金經理。
廣發基金資產配置部投資經理陸靖昶介紹,為了提前備戰FOF業務,廣發基金早在2015年就開始以內部培養加外部引進的方式聚集人才,並成立資產配置小組,其研究涵蓋股票、債券、指數、另類投資等多種領域。目前廣發資產配置小組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自上而下的資產配置框架和與投研、市場相關聯的聯動機制。
另外,本報記者了解到,天弘基金專門整合並成立了面向FOF大部門,該部門配置了指數策略、量化投資和智能投顧等多個子部門。
也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當前委外大潮之下,不排除FOF會對接委外資金。委外資金可以定制基礎基金,然後通過基礎基金再去投資公司內部的純債、打新、定增基金產品。“這樣做的好處是,基金公司承接委外資金本來就有一套人馬,可以直接對接,節省人力成本。”
11月4日,國務院印發“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方案指出,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
方案還要求,到2020年,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氫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亞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控排力度進一步加大。碳匯能力顯著增強。支持優化開發區域碳排放率先達到峰值,力爭部分重化工業2020年左右實現率先達峰,能源體系、產業體系和消費領域低碳轉型取得積極成效。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運行,應對氣候變化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初步建立,統計核算、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得到健全,低碳試點示範不斷深化,減汙減碳協同作用進一步加強,公眾低碳意識明顯提升。
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國發 〔2016〕 61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16年10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以下為全文:
“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
為加快推進綠色低碳發展,確保完成“十三五”規劃綱要確定的低碳發展目標任務,推動我國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達到峰值並爭取盡早達峰,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順應綠色低碳發展國際潮流,把低碳發展作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途徑,采取積極措施,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加快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加強碳排放和大氣汙染物排放協同控制,強化低碳引領,推動能源革命和產業革命,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消費端轉型,推動區域協調發展,深度參與全球氣候治理,為促進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維護全球生態安全作出新貢獻。
(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氫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亞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控排力度進一步加大。碳匯能力顯著增強。支持優化開發區域碳排放率先達到峰值,力爭部分重化工業2020年左右實現率先達峰,能源體系、產業體系和消費領域低碳轉型取得積極成效。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運行,應對氣候變化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初步建立,統計核算、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得到健全,低碳試點示範不斷深化,減汙減碳協同作用進一步加強,公眾低碳意識明顯提升。
二、低碳引領能源革命
(一)加強能源碳排放指標控制。實施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基本形成以低碳能源滿足新增能源需求的能源發展格局。到2020年,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50億噸標準煤以內,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費比2015年下降15%,非化石能源比重達到15%。大型發電集團單位供電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550克二氧化碳/千瓦時以內。
(二)大力推進能源節約。堅持節約優先的能源戰略,合理引導能源需求,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嚴格實施節能評估審查,強化節能監察。推動工業、建築、交通、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降耗。實施全民節能行動計劃,組織開展重點節能工程。健全節能標準體系,加強能源計量監管和服務,實施能效領跑者引領行動。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動節能服務產業健康發展。
(三)加快發展非化石能源。積極有序推進水電開發,安全高效發展核電,穩步發展風電,加快發展太陽能發電,積極發展地熱能、生物質能和海洋能。到2020年,力爭常規水電裝機達到3.4億千瓦,風電裝機達到2億千瓦,光伏裝機達到1億千瓦,核電裝機達到5800萬千瓦,在建容量達到3000萬千瓦以上。加強智慧能源體系建設,推行節能低碳電力調度,提升非化石能源電力消納能力。
(四)優化利用化石能源。控制煤炭消費總量,2020年控制在42億噸左右。推動霧霾嚴重地區和城市在2017年後繼續實現煤炭消費負增長。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大幅削減散煤利用。加快推進居民采暖用煤替代工作,積極推進工業窯爐、采暖鍋爐“煤改氣”,大力推進天然氣、電力替代交通燃油,積極發展天然氣發電和分布式能源。在煤基行業和油氣開采行業開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的規模化產業示範,控制煤化工等行業碳排放。積極開發利用天然氣、煤層氣、頁巖氣,加強放空天然氣和油田伴生氣回收利用,到2020年天然氣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10%左右。
三、打造低碳產業體系
(一)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將低碳發展作為新常態下經濟提質增效的重要動力,推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依法依規有序淘汰落後產能和過剩產能。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延伸產業鏈、提高附加值,提升企業低碳競爭力。轉變出口模式,嚴格控制“兩高一資”產品出口,著力優化出口結構。加快發展綠色低碳產業,打造綠色低碳供應鏈。積極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大力發展服務業,202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力爭達到15%,服務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56%。
(二)控制工業領域排放。2020年單位工業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22%,工業領域二氧化碳排放總量趨於穩定,鋼鐵、建材等重點行業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積極推廣低碳新工藝、新技術,加強企業能源和碳排放管理體系建設,強化企業碳排放管理,主要高耗能產品單位產品碳排放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實施低碳標桿引領計劃,推動重點行業企業開展碳排放對標活動。積極控制工業過程溫室氣體排放,制定實施控制氫氟碳化物排放行動方案,有效控制三氟甲烷,基本實現達標排放,“十三五”期間累計減排二氧化碳當量11億噸以上,逐步減少二氟一氯甲烷受控用途的生產和使用,到2020年在基準線水平(2010年產量)上產量減少35%。推進工業領域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試點示範,並做好環境風險評價。
(三)大力發展低碳農業。堅持減緩與適應協同,降低農業領域溫室氣體排放。實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減少農田氧化亞氮排放,到2020年實現農田氧化亞氮排放達到峰值。控制農田甲烷排放,選育高產低排放良種,改善水分和肥料管理。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推廣稭稈還田,增施有機肥,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因地制宜建設畜禽養殖場大中型沼氣工程。控制畜禽溫室氣體排放,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推進畜禽廢棄物綜合利用,到2020年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小區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比例達到75%以上。開展低碳農業試點示範。
(四)增加生態系統碳匯。加快造林綠化步伐,推進國土綠化行動,繼續實施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還草、三北及長江流域防護林體系建設、京津風沙源治理、石漠化綜合治理等重點生態工程;全面加強森林經營,實施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著力增加森林碳匯。強化森林資源保護和災害防控,減少森林碳排放。到2020年,森林覆蓋率達到23.04%,森林蓄積量達到165億立方米。加強濕地保護與恢複,穩定並增強濕地固碳能力。推進退牧還草等草原生態保護建設工程,推行禁牧休牧輪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加強草原災害防治,積極增加草原碳匯,到2020年草原綜合植被蓋度達到56%。探索開展海洋等生態系統碳匯試點。
四、推動城鎮化低碳發展
(一)加強城鄉低碳化建設和管理。在城鄉規劃中落實低碳理念和要求,優化城市功能和空間布局,科學劃定城市開發邊界,探索集約、智能、綠色、低碳的新型城鎮化模式,開展城市碳排放精細化管理,鼓勵編制城市低碳發展規劃。提高基礎設施和建築質量,防止大拆大建。推進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強化新建建築節能,推廣綠色建築,到2020年城鎮綠色建築占新建建築比重達到50%。強化賓館、辦公樓、商場等商業和公共建築低碳化運營管理。在農村地區推動建築節能,引導生活用能方式向清潔低碳轉變,建設綠色低碳村鎮。因地制宜推廣余熱利用、高效熱泵、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綠色建材、綠色照明、屋頂墻體綠化等低碳技術。推廣綠色施工和住宅產業化建設模式。積極開展綠色生態城區和零碳排放建築試點示範。
(二)建設低碳交通運輸體系。推進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加快發展鐵路、水運等低碳運輸方式,推動航空、航海、公路運輸低碳發展,發展低碳物流,到2020年,營運貨車、營運客車、營運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分別下降8%、2.6%、7%,城市客運單位客運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2.5%。完善公交優先的城市交通運輸體系,發展城市軌道交通、智能交通和慢行交通,鼓勵綠色出行。鼓勵使用節能、清潔能源和新能源運輸工具,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到2020年,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生產能力達到200萬輛、累計產銷量超過500萬輛。嚴格實施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提高重型商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研究新車碳排放標準。深入實施低碳交通示範工程。
(三)加強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低碳化處置。創新城鄉社區生活垃圾處理理念,合理布局便捷回收設施,科學配置社區垃圾收集系統,在有條件的社區設立智能型自動回收機,鼓勵資源回收利用企業在社區建立分支機構。建設餐廚垃圾等社區化處理設施,提高垃圾社區化處理率。鼓勵垃圾分類和生活用品的回收再利用。推進工業垃圾、建築垃圾、汙水處理廠汙泥等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在具備條件的地區鼓勵發展垃圾焚燒發電等多種處理利用方式,有效減少全社會的物耗和碳排放。開展垃圾填埋場、汙水處理廠甲烷收集利用及與常規汙染物協同處理工作。
(四)倡導低碳生活方式。樹立綠色低碳的價值觀和消費觀,弘揚以低碳為榮的社會新風尚。積極踐行低碳理念,鼓勵使用節能低碳節水產品,反對過度包裝。提倡低碳餐飲,推行“光盤行動”,遏制食品浪費。倡導低碳居住,推廣普及節水器具。倡導“135”綠色低碳出行方式(1公里以內步行,3公里以內騎自行車,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勵購買小排量汽車、節能與新能源汽車。
五、加快區域低碳發展
(一)實施分類指導的碳排放強度控制。綜合考慮各省(區、市)發展階段、資源稟賦、戰略定位、生態環保等因素,分類確定省級碳排放控制目標。“十三五”期間,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山東、廣東碳排放強度分別下降20.5%,福建、江西、河南、湖北、重慶、四川分別下降19.5%,山西、遼寧、吉林、安徽、湖南、貴州、雲南、陜西分別下降18%,內蒙古、黑龍江、廣西、甘肅、寧夏分別下降17%,海南、西藏、青海、新疆分別下降12%。
(二)推動部分區域率先達峰。支持優化開發區域在2020年前實現碳排放率先達峰。鼓勵其他區域提出峰值目標,明確達峰路線圖,在部分發達省市研究探索開展碳排放總量控制。鼓勵“中國達峰先鋒城市聯盟”城市和其他具備條件的城市加大減排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力爭提前完成達峰目標。
(三)創新區域低碳發展試點示範。選擇條件成熟的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生態功能區、工礦區、城鎮等開展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到2020年建設50個示範項目。以碳排放峰值和碳排放總量控制為重點,將國家低碳城市試點擴大到100個城市。探索產城融合低碳發展模式,將國家低碳城(鎮)試點擴大到30個城(鎮)。深化國家低碳工業園區試點,將試點擴大到80個園區,組織創建20個國家低碳產業示範園區。推動開展1000個左右低碳社區試點,組織創建100個國家低碳示範社區。組織開展低碳商業、低碳旅遊、低碳企業試點。以投資政策引導、強化金融支持為重點,推動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做好各類試點經驗總結和推廣,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發展模式。
(四)支持貧困地區低碳發展。根據區域主體功能,確立不同地區扶貧開發思路。將低碳發展納入扶貧開發目標任務體系,制定支持貧困地區低碳發展的差別化扶持政策和評價指標體系,形成適合不同地區的差異化低碳發展模式。分片區制定貧困地區產業政策,加快特色產業發展,避免盲目接收高耗能、高汙染產業轉移。建立扶貧與低碳發展聯動工作機制,推動發達地區與貧困地區開展低碳產業和技術協作。推進“低碳扶貧”,倡導企業與貧困村結對開展低碳扶貧活動。鼓勵大力開發貧困地區碳減排項目,推動貧困地區碳減排項目進入國內外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改進扶貧資金使用方式和配置模式。
六、建設和運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一)建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制度。出臺《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條例》及有關實施細則,各地區、各部門根據職能分工制定有關配套管理辦法,完善碳排放權交易法規體系。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國家和地方兩級管理體制,將有關工作責任落實至地市級人民政府,完善部門協作機制,各地區、各部門和中央企業集團根據職責制定具體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責任目標,落實專項資金,建立專職工作隊伍,完善工作體系。制定覆蓋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和航空等8個工業行業中年能耗1萬噸標準煤以上企業的碳排放權總量設定與配額分配方案,實施碳排放配額管控制度。對重點汽車生產企業實行基於新能源汽車生產責任的碳排放配額管理。
(二)啟動運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在現有碳排放權交易試點交易機構和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機構基礎上,根據碳排放權交易工作需求統籌確立全國交易機構網絡布局,各地區根據國家確定的配額分配方案對本行政區域內重點排放企業開展配額分配。推動區域性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向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順利過渡,建立碳排放配額市場調節和抵消機制,建立嚴格的市場風險預警與防控機制,逐步健全交易規則,增加交易品種,探索多元化交易模式,完善企業上線交易條件,2017年啟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到2020年力爭建成制度完善、交易活躍、監管嚴格、公開透明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實現穩定、健康、持續發展。
(三)強化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基礎支撐能力。建設全國碳排放權交易註冊登記系統及災備系統,建立長效、穩定的註冊登記系統管理機制。構建國家、地方、企業三級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報告與核查工作體系,建設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報送系統。整合多方資源培養壯大碳交易專業技術支撐隊伍,編制統一培訓教材,建立考核評估制度,構建專業咨詢服務平臺,鼓勵有條件的省(區、市)建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能力培訓中心。組織條件成熟的地區、行業、企業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示範,推進相關國際合作。持續開展碳排放權交易重大問題跟蹤研究。
七、加強低碳科技創新
(一)加強氣候變化基礎研究。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基礎研究、技術研發和戰略政策研究基地建設。深化氣候變化的事實、過程、機理研究,加強氣候變化影響與風險、減緩與適應的基礎研究。加強大數據、雲計算等互聯網技術與低碳發展融合研究。加強生產消費全過程碳排放計量、核算體系及控排政策研究。開展低碳發展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耦合效應研究。編制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科技發展專項規劃,評估低碳技術研究進展。編制第四次氣候變化國家評估報告。積極參與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第六次評估報告相關研究。
(二)加快低碳技術研發與示範。研發能源、工業、建築、交通、農業、林業、海洋等重點領域經濟適用的低碳技術。建立低碳技術孵化器,鼓勵利用現有政府投資基金,引導創業投資基金等市場資金,加快推動低碳技術進步。
(三)加大低碳技術推廣應用力度。定期更新國家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目錄、節能減排與低碳技術成果轉化推廣清單。提高核心技術研發、制造、系統集成和產業化能力,對減排效果好、應用前景廣闊的關鍵產品組織規模化生產。加快建立政產學研用有效結合機制,引導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低碳技術創新聯盟,形成技術研發、示範應用和產業化聯動機制。增強大學科技園、企業孵化器、產業化基地、高新區對低碳技術產業化的支持力度。在國家低碳試點和國家可持續發展創新示範區等重點地區,加強低碳技術集中示範應用。
八、強化基礎能力支撐
(一)完善應對氣候變化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推動制訂應對氣候變化法,適時修訂完善應對氣候變化相關政策法規。研究制定重點行業、重點產品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標準、建築低碳運行標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標準等,完善低碳產品標準、標識和認證制度。加強節能監察,強化能效標準實施,促進能效提升和碳減排。
(二)加強溫室氣體排放統計與核算。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統計工作,完善應對氣候變化統計指標體系和溫室氣體排放統計制度,強化能源、工業、農業、林業、廢棄物處理等相關統計,加強統計基礎工作和能力建設。加強熱力、電力、煤炭等重點領域溫室氣體排放因子計算與監測方法研究,完善重點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指南。定期編制國家和省級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實行重點企(事)業單位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報告制度,建立溫室氣體排放數據信息系統。完善溫室氣體排放計量和監測體系,推動重點排放單位健全能源消費和溫室氣體排放臺賬記錄。逐步建立完善省市兩級行政區域能源碳排放年度核算方法和報告制度,提高數據質量。
(三)建立溫室氣體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公布我國低碳發展目標實現及政策行動進展情況,建立溫室氣體排放數據信息發布平臺,研究建立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公報制度。推動地方溫室氣體排放數據信息公開。推動建立企業溫室氣體排放信息披露制度,鼓勵企業主動公開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國有企業、上市公司、納入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企業要率先公布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和控排行動措施。
(四)完善低碳發展政策體系。加大中央及地方預算內資金對低碳發展的支持力度。出臺綜合配套政策,完善氣候投融資機制,更好發揮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作用,積極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及綠色債券等手段,支持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工作。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完善涵蓋節能、環保、低碳等要求的政府綠色采購制度,開展低碳機關、低碳校園、低碳醫院等創建活動。研究有利於低碳發展的稅收政策。加快推進能源價格形成機制改革,規範並逐步取消不利於節能減碳的化石能源補貼。完善區域低碳發展協作聯動機制。
(五)加強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編制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方案,加快培養技術研發、產業管理、國際合作、政策研究等各類專業人才,積極培育第三方服務機構和市場中介組織,發展低碳產業聯盟和社會團體,加強氣候變化研究後備隊伍建設。積極推進應對氣候變化基礎研究、技術研發等各領域的國際合作,加強人員國際交流,實施高層次人才培養和引進計劃。強化應對氣候變化教育教學內容,開展“低碳進課堂”活動。加強對各級領導幹部、企業管理者等培訓,增強政策制定者和企業家的低碳戰略決策能力。
九、廣泛開展國際合作
(一)深度參與全球氣候治理。積極參與落實《巴黎協定》相關談判,繼續參與各種渠道氣候變化對話磋商,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和各自能力原則,推動《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全面、有效、持續實施,推動建立廣泛參與、各盡所能、務實有效、合作共贏的全球氣候治理體系,推動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為我國低碳轉型提供良好的國際環境。
(二)推動務實合作。加強氣候變化領域國際對話交流,深化與各國的合作,廣泛開展與國際組織的務實合作。積極參與國際氣候和環境資金機構治理,利用相關國際機構優惠資金和先進技術支持國內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深入務實推進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設立並用好中國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基金,支持發展中國家提高應對氣候變化和防災減災能力。繼續推進清潔能源、防災減災、生態保護、氣候適應型農業、低碳智慧型城市建設等領域國際合作。結合實施“一帶一路”戰略、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促進低碳項目合作,推動海外投資項目低碳化。
(三)加強履約工作。做好《巴黎協定》國內履約準備工作。按時編制和提交國家信息通報和兩年更新報,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的國際磋商和分析進程。加強對國家自主貢獻的評估,積極參與2018年促進性對話。研究並向聯合國通報我國本世紀中葉長期溫室氣體低排放發展戰略。
十、強化保障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發揮好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協調聯絡辦公室的統籌協調和監督落實職能。各省(區、市)要將大幅度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府工作報告,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機制,逐步健全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監督和管理體制。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按照相關專項規劃和工作方案,切實抓好落實。
(二)強化目標責任考核。要加強對省級人民政府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完成情況的評估、考核,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年度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跟蹤評估機制。考核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接受輿論監督。建立碳排放控制目標預測預警機制,推動各地方、各部門落實低碳發展工作任務。
(三)加大資金投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圍繞實現“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統籌各種資金來源,切實加大資金投入,確保本方案各項任務的落實。
(四)做好宣傳引導。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國內外宣傳和科普教育,利用好全國低碳日、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等重要節點和新媒體平臺,廣泛開展豐富多樣的宣傳活動,提升全民低碳意識。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傳播培訓,提升媒體從業人員報道的專業水平。建立應對氣候變化公眾參與機制,在政策制定、重大項目工程決策等領域,鼓勵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營造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良好社會氛圍。
商品期貨市場的劇烈波動已經引發證監會高度關註。《第一財經日報》從監管人士處獲悉,證監會已於9日下發通知,要求派出機構督促期貨公司加強經紀業務風險管理,密切關註客戶風險狀況,加強對期貨配資活動的風險防範。
同時要求各期貨公司不得從事配資業務或以任何形式參與配資業務,不得為配資活動提供便利;要求派出機構一旦發現期貨公司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及時依法采取監管措施。
去年股票市場的場外配資助漲助跌,最終引發股市危機,令投資者以及監管層都記憶猶新。近日商品期貨價格漲幅及波幅有明顯加大趨勢,對於期貨“加杠桿”的行為,監管系統正進行全面地嚴防死守。
嚴密監控賬戶
期貨市場本身具有高杠桿特性,若以配資方式繼續加杠桿,市場風險將急劇放大。近日有市場人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私募參與配資為投資者加杠桿的苗頭死灰複燃,不過這一次不是股票市場,而是商品期貨。本報記者也就期貨市場配資風險向證監會進行了詢問了解。
本報獲悉,近日證監會已經向各期貨交易所下發通知,要求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抑制過度投機,防止市場價格操縱。具體包括,要求各期貨交易所立即全面展開對各種資管產品賬戶的持有人、管理人、投資顧問等相關信息報備及排查工作,並確定了嚴格的資管產品賬戶實際控制關系認定標準,從嚴管理資管產品賬戶實際控制關系,以嚴厲打擊利用資管產品賬戶規避限倉的行為。目前,各期貨交易所已著手落實此項工作。
另外,9日證監會再次下發通知,要求派出機構督促期貨公司加強經紀業務風險管理,密切關註客戶風險狀況,加強對期貨配資活動的風險防範。特別是要求各期貨公司不得從事配資業務或以任何形式參與配資業務,不得為配資活動提供便利;要求派出機構一旦發現期貨公司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及時依法采取監管措施。
各交易所近日也加大了對異常交易的監管。上期所9日發現某客戶在鋅(Zn)1701合約上自成交第3次達到交易所處理標準,其交易行為違反《上海期貨交易所異常交易監控暫行規定(修訂案)》,交易所對該客戶采取了限制其在鋅品種上開倉1個月的監管措施。另外,還發現另一客戶9日在橡膠(Ru)1705合約上頻繁報撤單第3次達到交易所處理標準,交易所決定對該客戶采取限制其在橡膠品種上開倉1個月的監管措施。
交易所對期貨市場的監管力度在10月份就有明顯加大。上期所10月份對對5起造成價格異常波動的交易行為進行了排查,發現並處理了異常交易行為59起。其中,自成交超限24起,頻繁報撤單超限32起,大額報撤單超限3起。對其中達到交易所異常交易處理標準的6名客戶,上期所進行了全市場通告並采取了限制開倉的監管措施。
交易所提保證金、控交易額
對於近期市場出現的過熱“癥狀”,交易所紛紛出臺措施,希望抑制過度交易,防控風險擴大。
11月8日,大連商品交易所發布《關於調整焦炭、焦煤品種漲跌停板、保證金和交易手續費收取標準的通知(大商所發〔2016〕281號)》,宣布自2016年11月8日結算時起,焦炭、焦煤品種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提高至11%,漲跌停板幅度調整至9%;自2016年11月9日交易時(即8日晚夜盤交易小節時)起,焦炭和焦煤品種非日內交易手續費標準由成交金額的萬分之0.6提高至萬分之1.2,日內交易手續費標準維持成交金額的萬分之7.2不變。
11月9日,大商所緊接著宣布對焦炭、焦煤品種實施交易限額制度,2016年11月11日收盤後(本周五夜盤交易時段起),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戶在焦炭和焦煤品種,單個品種、單日開倉量不得超過1000手。
另外,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戶某個交易日超過交易限額的,交易所將暫停其該品種當日開倉交易;累計2個交易日(含2個)以上超過交易限額的,自下一交易日起交易所將暫停其該品種開倉交易3個交易日;情節嚴重的,按照《大連商品交易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同時對焦炭、焦煤品種保證金和鐵礦石交易手續費收取標準進行調整,焦炭、焦煤品種自2016年11月10日結算時起,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提高至13%;2016年11月11日結算時起,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提高至15%。鐵礦石品種非日內交易手續費標準由成交金額的萬分之0.6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1.2,日內交易手續費標準維持成交金額的萬分之3不變。
鄭州商品交易所9日宣布,自 2016 年 11 月 11 日結算時起, 動力煤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由原比例調整為 8%,漲跌停 板幅度由原比例調整為6%。鄭商所8日已經上調了交易手續費,其中動力煤品種日內平今倉 交易按 30 元/手計收,若某客戶當日在動力煤單一合約交易量超過8000手,且日內平今倉交易量超過2000手,對該客戶該合約當日交易手續費加收30元/手。同時宣布,玻璃品種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準按12元/手計收,甲醇品種交易手續費標準由1.4元/手調整為2元/手,對日內平今倉交易,甲醇品種按6元/手計收。
為了控制價格波動過大,鄭商所8日宣布將玻璃和矽鐵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由原比例調整為 7%,漲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調整為 5%。
上海期貨交易所也在9日調整了螺紋鋼、天然橡膠及錫相關合約交易手續費收取標準,同時宣布實施交易限額制度。
自2016年11月11日起,螺紋鋼1701合約、1705合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四;天然橡膠1701合約、1705合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二點二五;錫1701合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調整為6元/手。
交易額度方面,要求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戶在螺紋鋼RB1701合約和RB1705合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分別為10000手;在天然橡膠RU1701合約和RU1705合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分別為1500手。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是指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戶在某一交易日某一合約上的買開倉報單數量與賣開倉報單數量之和。
據本報了解,證監會已多次向各期貨交易所和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下發風險提示函,要求加大對交易、結算、交割等重點環節的監管力度,嚴防交易、結算風險,加強異常交易行為監管,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排查力度,嚴防投機資本操縱市場價格。各期貨交易所嚴查市場異常交易,排查市場違法違規行為,並采取多種措施嚴格抑制市場過度投機,確保市場秩序合理有序。
據發改委網站7日消息,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水利部、國家林業局七部門聯合印發《加強京冀交界地區規劃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要求推進土地集約節約利用,嚴格產業準入管理,嚴控房地產開發建設,強化房地產市場管控,嚴控人口規模。
《意見》明確了跨區域管控的重點地區和總體要求,強調堅持“一盤棋”謀劃,突出綠色、宜居、人文、智慧發展,探索人口密集地區優化開發模式,建立目標同向、措施一體、互利共贏的跨區域規劃建設管控新機制。
《意見》強調,創新規劃管理體制,交界地區有關縣(市、區)的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由省級統籌編制,並加強與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新機場臨空經濟區等規劃銜接。嚴格控制城鎮開發強度,開展交界地區整體城市設計,有序推進新型城鎮化。
《意見》還提出,建設環首都生態保護綠帶,嚴格劃定永久基本農田,拓展城鄉綠色生態空間,完善跨區域生態環保聯防聯治機制。
同時嚴格管控措施,重點推進土地集約節約利用,嚴格產業準入管理,嚴控房地產開發建設,強化房地產市場管控,嚴控人口規模。統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強調加強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提高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水平。
20日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公布了關於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的通知。通知指出,嚴格控制新增傳統燃油汽車產能,原則上不再核準新建傳統燃油汽車生產企業。積極引導新能源汽車健康有序發展,新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須具有動力系統等關鍵技術和整車研發能力,符合《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管理規定》等相關要求。
通知明確,原油、天然氣(含煤層氣)開發項目由具有開采權的企業自行決定,並報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備案。具有開采權的相關企業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堅持統籌規劃,合理開發利用資源,避免資源無序開采。
對於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項目,各地方、各部門不得以其他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備案新增產能項目,各相關部門和機構不得辦理土地(海域、無居民海島)供應、能評、環評審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關業務,並合力推進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各項工作。
通知還提出,把發展規劃作為引導投資方向,穩定投資運行,規範項目準入,優化項目布局,合理配置資金、土地、能源、人力等資源的重要手段。完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等,為企業投資活動提供依據和指導。構建更加科學、更加完善、更具可操作性的行業準入標準體系,強化節地節能節水、環境、技術、安全等市場準入標準。
同時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落實監管責任,註重發揮地方政府就近就便監管作用,行業管理部門和環境保護、質量監督、安全監管等部門專業優勢,以及投資主管部門綜合監管職能,實現協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