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中佬手記》球證判決惹爭議,巴西技遜實無疑 得個跑字

http://solelyrun.blogspot.hk/2014/07/blog-post_13.html

《中佬手記》球證判決惹爭議,巴西技遜實無疑

世界盃季軍戰,一向被視為雞肋戰,就連荷蘭教練雲高爾都話,根本就係令球員尷尬嘅一場波。歐洲國家盃就冇話爭第三名咧。但可能我先入為主 (睇世界盃先於歐洲國家盃),一個賽事有第一、第二,都應該有個第三丫。唔係啲銅牌要做雙份?

雲高爾教埋呢場就去曼聯報到,巴西教練史高拉利就話希望季軍戰之後先算。兩位老牌教練都一如所料擺出強陣,其中巴西都換咗好幾多人,包括用麥士維取代上場罪人之一嘅馬些路,用返保連奴棄用費蘭甸奴,用返車仔中場線拉美利斯、奧斯卡同韋利安,最前面用祖奧代替費特 (雖然效果應該差唔多) 。荷蘭方面,尼祖迪莊睇嚟都係未好返晒,出咗佐迪卡拉斯,史尼迪操練時受傷,由迪古斯文代替。

原本以為巴西有返隊長泰亞高施華坐鎮後防就冇事,點知第一個出事嘅就。開波分半鐘,可能好多人杯麵都未淥好,佢就響禁區邊落手拉單刀嘅洛賓。呢個時候,洛賓梗係搏老命都入多兩步先喺禁區跌啦。人同此心,唔好話我聽你唔會咁做呀。球證吹雞直指十二碼點,加送一張黃牌畀巴西隊長。其實都算幾畀面,如果跟足球例,直接領紅返更衣室沖涼啦。但開波未夠兩分鐘,球證酌情鬆手少少就少少係啦。

雲佩斯今場繼續正選,射十二碼嘅首選就梗係佢啦。 (雲高爾話準決賽有兩位佢覺得最好波嘅在場球員唔肯射頭輪,搞到佢要搵維拿 [又譯華亞] 去射,結果……) 呢位曼聯射手射龍門左上方死角,祖利奧施薩捉到路都飛唔到。射十二碼,識射一定係咁射。

巴西落筆打三更,喺鄉紳父老面前焗住進攻,荷蘭亦樂得縮後防線等你嚟,反正照舊三扒兩撥畀洛賓反擊就係。不過當你見到最前面嗰個係祖奧嘅時候,你都知「糟!噢!」係必然嘅結果。巴西攻唔入,到 16分鐘又失多球。當時荷蘭嘅迪古斯文喺有越位嫌疑之下右邊落底傳中,拼命三郎大衛雷斯上完前面助攻,又爭住返落嚟頭槌解圍……可惜佢唔係頂出底線而係頂向禁區頂 (大佬你漏畀馬爾干解圍都仲好啲) 。於是,白蘭特喺十二碼點附近控定、控定再睇定……忘記了世界這分鐘……咁滯,先較啱右腳射球掛網波,古斯達禾仲未撲埋到嚟,咁就兩粒咧。

主辦國啲球迷大概哀莫大於心死,情願玩人浪自娛下好過。跟住奧斯卡終於喺禁區邊有腳似樣嘅射門,但係射得太正畀基利臣救出。領先兩球嘅荷蘭下下都九個人返後防守,就算輸反擊都不惜出啲小動作嚟阻止攻勢,最多咪攞黃牌。巴西於是又多咗好多罰球攻勢,最近近磅嗰球喺右邊斬埋去,門前嘅保連奴同大衛雷斯漏晒。當然,你可以話大衛雷斯畀人拉衫嘅。但球證喺兵荒馬亂之間,其實好難睇到啲咁細微嘅動作。

半場巴西落後兩球,淨低半場波畀佢哋自我救贖。但好肯定嘅係,大衛雷斯喺後面做嘢打爛嘢,成日推個波上前場,唔係亂斬就係短傳畀隊友然後自己走入去塞埋個空位,搏晒老命想要將功補過,一腔熱血結果反而累事。都話足球係團體運動咯,下下英雄主義,你估八十年代咩。 (有請 Cookies 領唱……)

下半場出返嚟,巴西換咗走保連奴,換入殺人王費蘭甸奴 (仲記得占士洛迪古斯點樣畀佢熱情款待) ,結果佢出到嚟不負所託,先後鏟低雲佩斯、箍頸阻止洛賓搶波……喺荷蘭繼續重視防守多過進攻嘅情況下,巴西可以話係狂砌荷蘭。不過,當你見到最扭得嘅當然係工兵拉美利斯同右閘老將馬爾干嘅時候,你會知道巴西出咗咩問題。

巴西本來有一個應得嘅十二碼。奧斯卡喺禁區入面畀白連特閘低,慢鏡顯示白連特完全掂唔到個波,但就截低咗奧斯卡。不過,唔知球證睇到啲乜,旁證又唔提場,最終決定係奧斯卡插水領黃牌。冤枉呢。不過事後亦有人話奧斯卡專登伸隻腳白連特踢跌,係插水。你問我呢,我就覺得後衛喺禁區入面出腳一定要好小心,截唔到波又勾到腳,唔輸十二碼算你大命。

另外,白連特喺呢個攔截之後,懷疑因為膝頭哥撞到而要擔架抬出場,由贊馬特入替,又調返古積特返左邊。講開古積特,呢位沙場萬能老倌真係唔話得,前鋒到翼鋒到翼衛都踢得,呢啲咪襟撈囉。

荷蘭本來去到後段都不為以甚,但巴西搏命爭入波又喺後面曝露出咁多空位,荷蘭補時階段一個反擊,贊馬特右路出波畀後中嘅韋拿杜姆攝近柱入。費蘭甸奴包到咁深托咩。三比零,令巴西創出一支球隊喺世界盃失球最多嘅紀錄: 14 球。雲高爾都好識做,最後一個換人名額留第三門將禾姆,同時畀正選門將基利臣功成身退。

巴西隊喺 2014 年嘅災難式結果,應該真係夠後世遺忘 1950 年舉辦世界盃而決賽飲恨嘅傷痛。至於荷蘭,繼上屆成為亞軍,今屆亦都保住季軍,雲佩斯、洛賓同史尼達一代勢將淡出,下屆世界盃要靠迪比、白連特等 90 後,同埋邊個教,有冇能力團結向來有性格嘅荷蘭球星,都係一大堆問題。雲高爾囉喎,我梗係期待佢喺曼聯執教會有咩新景象啦。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07961

螺絲小廠三戰歐盟 逆轉反傾銷判決

2014-09-01  TCW
 
 

 

這是一場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國際貿易攻防戰。

來自高雄岡山螺絲窟的螺絲小廠世鎧精密,竟敢挑戰歐盟的傾銷判決,它讓歐盟在七月底重新定義所生產的商品,將其排除在進口救濟範圍之外。經歷一千三百多個日子的攻防,世鎧商品出口到歐盟國家的稅率才由二三‧六%,一舉降到○%。

在世界貿易組織反傾銷案件例行調查中,台灣因屬出口導向國家,生產管理最擅成本控制,被他國控告反傾銷機率高。儘管案件數比不上榜首中國,仍高居前五大;據經濟部國貿局最新統計,目前包括歐盟在內的十六個國家、地區,對台灣近百項出口品課徵反傾銷稅,其中不?袗?螺絲更遭三度點名。

第一次交手失算:價差內銷貴外銷兩成,被認傾銷

「世鎧能在歐盟此類高度開發國家中,以其特殊產品特性成功取得產品排除,是很少見的案例,」禾同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吳綏宇觀察,歐盟對台灣的反傾銷措施中,過去僅自行車界因轉型成高階產品,其反傾銷稅曾在十年前宣告終止,世鎧是另一個罕見案例。

一般來說,包括無法理解或心態上不接受等認知困難,加上案件複雜度高,結果出爐動輒兩、三年,勝訴機率較低,廠商遇傾銷案時多選擇放棄。

一位螺絲公會人員不諱言,台灣螺絲太有競爭力,約有二○%的價格優勢,歐盟廠商就是要告你,「多了二三‧六%的稅,根本就賣不進去,」如果不乖乖繳,就只能外移設廠從其他國家出口,或放棄市場。

「台灣人認命,加上要花錢、又很麻煩,一般廠商都是認了或乾脆閃人,」世鎧董事長杜泰源透露,同業因此轉到其他國出口的大有人在,連客戶也找他去越南設廠,「我堅持,等我打完這場仗再說。」

業績下滑約三成,股價從破八十元高點下挫,甚至腰斬,杜泰源不甘心,「花個幾百萬跟你拚拚看,拚到就是我的,」他深信,自家複合螺絲出廠單價至少是不?袗?螺絲的三倍,不可能傾銷,所以起身對抗。

世鎧至少花了三年、經三度攻防。第一次交手,因外銷價約比內銷價低二○%,仍遭認定傾銷,敗下陣來。

第二次攻防重點:銷量內銷量少價高,主張無傾銷

第二次交手則改變策略,要證明世鎧生產的並不是「不?袗?螺絲」,於是提出重算稅率的期中複查,並在律師協助下改申請產品排除審查,又經過十五個月歐盟正式立案,攻防重點因此大轉彎。

吳綏宇分析,這次攻防重點是透過複合螺絲內銷數量相較外銷極低,價格因此較高,主張無傾銷事實,讓調查官複查時可因此調降稅率,不適用一般二三‧六%的高反傾銷稅。

這是每一個涉案廠商都可提出的主張,只不過調查程序冗長、平均超過一年,最終未必能獲合理判決,加上反傾銷措施一旦展開,對出口立即有「寒蟬效應」,衝擊廠商在調查國的拓銷能力,如世鎧業績就因此下滑三成。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貿易發展組組長邱碧英坦言,過去台灣出口遭各國有關傾銷與損害調查,包括印度、土耳其、巴西甚至歐盟執委會在絕對行政裁量權下「調查都不透明,」各界無不認定世鎧勝算低。

「我們認為不應該被課,還是勇於前進,」對家中經營傳統螺絲廠的杜泰源來說,父親等老一輩螺絲廠老闆都一窩蜂往追求數量的紅海競爭,當年不到三十歲的他因看好複合螺絲前景選擇創業,是台灣最早研發該產品的師傅。他花了二十年時間,才達到複合螺絲異質材料接合後扭力與硬度等品質要求,當然不能輕言放棄,「我堅持一定要在台灣生產,如果在台灣沒辦法跟人家競爭,你到全世界還是都一樣。」

申請產品排除等於重啟調查,此時不須證明是否傾銷,而要說服歐盟執委會,它所生產的複合螺絲根本不是涉案產品,「就像警察抓錯了人,不是要告訴他我偷了一百或一千,我根本不是小偷!」邱碧英形容。

反傾銷調查須由被告舉證,可說處在充滿敵意的環境。舉凡產品原料本身特性、製程、成本、價格、出口量、銷售通路,甚至客戶使用效益等調查國要求至少上百頁說明文件,及所須填答的數百個數據,約要在一百天內備齊,全得佐證自家產品不屬於同類產品(Like products),配合執委會派員到廠實地查證時對照。

第三次反轉關鍵:誠實數據、公司機密全盤交出

舉例來說,世鎧在技術舉證主張,自家複合螺絲商品逾八成材質是不?袗?,但在鑽頭處接合碳鋼,兼具黑白鐵的硬度、緊鎖度與防?蛃蘆G,因此包括特性、製程甚至連生產的機器設備都和傳統螺絲不一樣。

第三次交手,歐盟調查官兵臨城下了。實地調查時類似檢察官訊問結合會計師查帳,調查官除親眼查核產線與全數據,幾乎是拿放大鏡檢視比對稅務、海關、財務等資料是否有出入。不只涉及比率的證明數據要精準到小數點後第二位,也會從上百個數字中,隨機要第一線員工從系統中直接跑出來,證明為什麼是該數字,避免造假。

「企業資源計畫(ERP)系統最高權限都給他,」世鎧總經理林上安透露,去年底歐盟執委會調查官到世鎧調查時,竟隨機抽問基層人員,等於公司要把數據全攤在陽光下,確保調查過程所有資訊一致,避免前功盡棄,「我們的產品和不?袗?螺絲完全不一樣,從頭到尾都認為我們應該要贏。」

但台灣廠商最辛苦處在於,不知道歐盟最終是否會有合理判定。一開始包括律師在內,都認為台灣要在歐盟此類螺絲發展成熟的市場,贏得產品排除很困難。「他們打過也看過很多場仗,只有被課稅,哪有說免稅的……,」林上安坦言,過程中也曾不免懷疑。

「我說,你就要叫他(指律師)做就好,」不服輸的杜泰源認為,「面對歐盟最重要就是誠實……,我們不認命,是對的就是要堅持下去。」

調查官把實地查證資料帶回歐盟後,執委會內部揭露報告中已初步同意世鎧商品排除在反傾銷措施外,再經歐盟二十七個會員國投票表決通過,今年七月底正式生效,且包括世鎧在內台灣所有出口歐盟的複合螺絲商品都可免稅。

受惠於該產品免課反傾銷稅,過去溢繳稅款又可享全額退稅,讓進口世鎧產品的歐盟客戶採購成本至少降兩成。杜泰源透露,出口價因此更有談判空間,且接單量自八月開始,訂單能見度連三個月至少成長二○%。

此一傾銷案逆轉勝的啟示,不只有世鎧受益,台灣銷歐盟所有複合螺絲廠反傾銷稅通通因此歸零,證明權利是要自己來伸張的。

台灣所有被控傾銷廠商,可重新檢視自家產品是否具備,甚至去積極追求特殊或差異性,而非消極規避,就有機會從此一勞永逸,掙脫五年過去又五年的落日審查輪迴。

【延伸閱讀】3回合攻防,歐盟撤銷23.6%反傾銷稅——世鎧戰歐盟大事紀

●第1回合》落日審查續被課重稅

2010年11月台灣不?袗?螺絲遭歐盟課5年反傾銷稅將到期,再度對台落日審查

2011年世鎧主動配合調查,卻因內外銷價差遭歐盟認定傾銷

2012年1月歐盟正式對台灣不?袗?業者續課5年反傾銷稅

●第2回合》驗明產品正身抵抗

2012年2月世鎧提申訴,向歐盟主張傾銷稅率重算期中複查

2013年6月歐盟同意世鎧產品排除的立案調查申請產品排除等於重啟調查,此時須說服歐盟,世鎧所生產的複合螺絲不是涉案產品

●第3回合》非傾銷產品獲平反

2013年10月歐盟派2名調查官親赴世鎧調查世鎧公開所有進出口、成本等財務資料及生產線供調查

2014年7月歐盟正式認定,世鎧複合螺絲產品非屬不?袗?螺絲,撤銷23.6%反傾銷稅,其客戶退稅並可回溯至反傾銷稅實施日2005年5月22日

●成果》台灣同業共享免稅

世鎧勝,台灣所有複合螺絲業者出口歐盟連帶享免稅2014年8月,因免課反傾銷稅,近3個月訂單能見度至少成長20%

註1:歐盟反傾銷稅以5年為期,到期前以落日複查決定是否續課;一旦遭認定傾銷,則該產品出口至歐盟將課徵高額反傾銷稅

註2:台灣不?袗?螺絲螺帽產品已3度遭歐盟課徵反傾銷稅,正常到期日為2017年1月7日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歐盟執委會、世鎧

整理:萬年生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11000

解密死刑判決的生死線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05483

2012年6月25日,四川省眉山市眉山市看守所,法官對吳某宣布死刑複核結果。 (東方ic/圖)

就司法裁定而言,死刑複核就像一門殘酷的藝術。而這門能定人生死的藝術,現在就掌握在最高法院刑事審判庭的法官手中。

死刑判決,雖然表面上似乎有明確的法律原則規定,但在涉及到很多罪名的量刑時,仍然需要法官憑借長期的職業經驗,在抽象的條文與案件事實中找到那條“生死線”。

中國是死刑罪名比較多的國家之一。 “最高法院曾經動過一個念頭,就殺人罪、傷害罪、毒品犯罪這些主要的死刑罪名,各出臺一個規範性文件。每個罪什麽樣的該殺,什麽樣的不該殺,都寫清楚,後來還是沒有出臺。因為發現很難寫清楚,即使寫出來了,還會是一個比較抽象、比較原則性的東西。人類的感知上是有限的,很難通過文字把一些界限都表達清楚。”一位高級法官說。

通過采訪死刑複核法官和梳理內部講座、培訓材料,“知道”(微信號:nz_zhidao)為你剖析部分罪名死刑判決的原則。

集資詐騙將不再殺

這一點在2014年10月27日首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已經得到確認。草案一次性減少了九個死刑罪名,其中五個屬於經濟犯罪,其中就包括集資詐騙罪。2013年,湖南曾成傑因此罪被判死刑。

曾成傑被處決前後,有不少法學家、經濟學家和民營企業家都主張,非法集資多發的重要原因之一民營企業融資困難,案件被擴大也常常是由於政府不當介入,出事後只殺企業家不公。

對此,最高法院一位法官認為,這個說法有一定道理,但“有的案子,老板跑路,被害人就轉而圍了政府,對社會秩序危害也不小。不少案子,確有一些政府、官員站臺造勢,甚至拿過錢,比如曾成傑的案子,湘西州州長那弟兄倆也都被判了。是誰的責任誰來承擔,官員和政府有責任,但不能因此就赦免了集資者的責任。”

但他同時介紹,對於集資詐騙罪,不殺的尺度,一般只要能把窟窿補上,就可以不殺。

曾成傑案後,曾有王石等呼籲企業家們自救,如果有誰因為這個罪名被抓,其他人應該籌錢幫他把錢還上。聽到這個說法,最高法院有關庭領導曾給銀監會相關負責人打了電話,“我們表示歡迎,只要能還上,一百個億都可以不殺。”

近些年,因集資詐騙判處死刑的不過十幾個人,和殺人、搶劫等沒法比,震懾作用大,實際應用已經非常少了。

貪汙比劉誌軍少的不大會死

此次修法中,貪汙罪和受賄罪依然沒有廢除死刑。但死刑門檻被大大提升了,原來的表述是“數額在十萬元以上……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現在變成了“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但現實中,一位最高法院法官告訴南方周末記者,1997年《刑法》頒布以來,從來沒有一個貪汙十幾萬就殺頭的。

“貪汙主要是數額標準。你想想,十萬塊錢,再嚴重能嚴重到哪兒去?就算貪汙的是緊急救災款,甚至是關鍵項目的軍費,比如造航母的錢,十幾萬塊能造成多嚴重的傷害?(十萬)寫在那兒只是嚇唬人的。”

但受賄罪就不一樣了。因為要“為他人謀取利益”,在這個過程中,有可能數額很少就造成嚴重後果。

最驚險的,是1999年的重慶綦江彩虹橋跨塌案。縣委副書記林世元僅僅受賄十幾萬元,就將工程給了一個包工頭,造成40人死亡,後果極其嚴重,差點就被判了死刑立即執行。一審判決後,考慮到存在檢舉揭發的立功表現,最終還是改成死緩。

從這些年的判決來看,因貪汙受賄被殺貪官的犯罪數額也是水漲船高。早期胡長清、王懷忠的五百多萬,成克傑的四千萬都殺了,近期劉誌軍六千萬卻判死緩,可以看出最高法院的審慎態度。

“比劉誌軍少的,好多(死刑複核)兩三千萬的,最後都發回去了,以後估計也不會殺了。最近兩年殺的幾個人,蘇杭兩市的市長許邁永和姜人傑,都過了億。同時被殺的還有一個遼寧的國土局女局長(“土地奶奶”羅亞平),雖然最後認定了6000萬,但我們確信她是過億的,只是因為一些財產被轉移到了國外,沒法取證。現在過億的很多,也不一定都殺,像陳同海1.9個億,也沒有殺。以後肯定會越來越少,一年不一定有一個,但也要保持震懾,肯定還要殺。”一位最高法院法官說。

2013年6月9日,劉誌軍受賄、濫用職權案一審開庭。圖為劉誌軍被帶入法院。 (新華社 公磊/圖)

毒品各地差異大

和貪汙、受賄罪一樣,毒品犯罪量刑也以數量為基準,再考慮其他情節。

2007年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準權後,原本各地存在很大差異的毒品案件死刑數量標準得以逐漸統一,但考慮到地區差異的客觀存在,對雲南、廣東等毒品大省繼續網開一面。

據最高法院相關法官介紹,目前毒品犯罪的死刑標準一般是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一千克以上。

但數量不是唯一標準,有些案件,只有五六百克,但因是累犯,也判了死刑。有的過了一千克,但過得不多,且是初犯,就沒殺。

廣東和雲南的標準分別是兩千克和三千克,因為每年全國查處的毒品案件數量廣東最多,查獲毒品數量雲南最多,具體到雲南的西雙版納,標準是全國最高的五千克。

“現在全國標準趨於統一,過低的沒有了,過高的也不太多了。因為中國地域太大了,不同地區毒品犯罪的形勢和特點不一樣,導致實際危害後果,或者說當地群眾的感受也是不同的。像雲南西雙版納,一個中級法院一年萬克以上的案件可能就過百件,有的省份全年也沒幾件過萬克的。所以也存在一個毒品案件死刑比例控制和總量控制的問題,西雙版納和其它地方的標準就不能一樣,否則雲南得多殺多少啊。”這位法官說。

社會效果也重要

就故意殺人、搶劫、強奸等暴力犯罪,由於案情多種多樣,是否適用死刑的原則也就非常複雜繁瑣。不少案件同時具備幾項從輕和從重情節,殺或不殺也就變得很難判斷。

這幾類案件,最高法院非常重視案件的導向和社會效果。例如法律雖然只規定了18歲以下不判處死刑,75歲以上的老人一般不判處死刑,但在實踐中,對於剛滿18周歲或者年滿70周歲的也會給予照顧,只要情節不是非常惡劣,一般都不大會殺。

在雇兇殺人案件中,則首先考慮判處主謀死刑,“這是最高法院的原則,也是我們認為公平正義的底線。雖然你的手上沒有沾滿鮮血,但某種程度上,這比親自殺人的還壞、還惡。”一位法官說。

就故意殺人案件,具備下列情節的一般都會處於死刑,包括出於卑劣動機預謀殺人,如打擊報複、惡意競爭、謀財等;殺害未成年人、孕婦、老人等需要特別保護對象的;有暴力犯罪前科的;暴恐、黑社會犯罪的首要分子等。

還有冒充軍警殺人,因為這類犯罪不僅損害國家聲譽,還往往導致被害人不敢反抗或不敢報警,社會影響惡劣;殺人後肢解、碎屍或侮辱屍體的,因為中國人傳統上對屍體比較尊重,上述行為說明被告人主觀上比較惡劣,也容易造成被害人鬧訪。

至於故意傷害案件,除非情節太過惡劣,一般在造成嚴重殘疾或死亡時才考慮死刑,還有就是使用了可能導致被害人終身痛苦的犯罪手段,使人生不如死並且醫療費用驚人的。

總之,在死刑判決上,少殺、慎殺正在得到努力踐行。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18300

光大“烏龍指”八起糾紛案判決 六起獲賠近30萬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9/4693538.html

光大“烏龍指”八起糾紛案判決 六起獲賠近30萬

一財網 王娟娟 2015-09-30 18:46:00

“光大證券公司在不披露的情況下即進行所謂對沖操作以規避損失,應認定存在過錯。其內部的《策略投資部業務管理制度》,不能違反禁止內幕交易的法律規定,不影響對光大證券公司過錯的認定。在因果關系認定方面,在光大證券公司內幕交易期間,如果原告投資者進行50ETF、180ETF及其成份股、IF1309、IF1312交易且其主要交易方向與光大證券公司內幕交易方向相反的,推定存在因果關系。”

時隔兩年多之後,光大“烏龍指”事件再起波瀾,光大證券(601788.SH)也終因該事件將正式面臨來自投資者的集體索賠,在國慶節前引發各方側目。

9月30日下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下稱上海二中院)門口聚集了數十位投資者和多家媒體記者,等待法院對原告張某等8名投資者訴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證券、期貨內幕交易責任糾紛案做出一審宣判。《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現場獲悉,這8名投資者發起的針對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的訴訟,有六起勝訴,8名投資者中的6名獲得2220元到200980元的民事賠償,共計約29.61萬元。

值得玩味的是,作為本案的被告,光大證券相關代表在下午開庭前遲到,導致庭審延遲。 除此之外,在法院宣布判決前光大證券代理律師再次堅稱,光大證券在2013年8月16日11時05分的交易系統“烏龍”,並未導致股指的大幅飆升,而是其他投資者跟風買入,隨後股指才順勢上漲,後來的大盤下跌也是因為沒基本面支撐。

“光大證券執行的是中性策略,後來的對沖行為是應該的,不應該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光大證券代理律師當庭再次辯稱。

光大“烏龍指”案件事發於2013年8月16日,當日上午11時05分,光大證券自營部門發生了交易系統“烏龍”,出現數百億的錯誤下單,隨後滬指即刻出現了大幅拉升,一分鐘內漲幅超過5%。當天下午,光大證券宣布停牌,並在未披露的情況下通過賣空股指期貨、賣出ETF對沖風險,自稱鎖定虧損。同年11月,證監會認定,光大證券當天下午采取的對沖措施構成內幕交易行為,作出沒收及罰款5.2億元等處罰。

某原告代理律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實際上,本次八起案件只是光大“烏龍指”系列案件的冰山一角。自2013年12月,上海二中院受理首起光大“烏龍指”索賠案起,相關案件已共計120余起,該律師代理的就共有數十起,而9月30日共判決兩起,皆勝訴。

“相信十一假期之後會有更多投資者看到判決結果,加入進來。”該律師稱。

從30日下午現場判決情況來看,上海二中院認為,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以及相關行政訴訟生效判決已認定光大證券公司在內幕信息公開前將所持股票轉換為ETF賣出和賣出股指期貨空頭合約的行為構成內幕交易行為,可以作為八起案件的認定依據。

“光大證券公司在不披露的情況下即進行所謂對沖操作以規避損失,應認定存在過錯。其內部的《策略投資部業務管理制度》,不能違反禁止內幕交易的法律規定,不影響對光大證券公司過錯的認定。在因果關系認定方面,在光大證券公司內幕交易期間,如果原告投資者進行50ETF、180ETF及其成份股、IF1309、IF1312交易且其主要交易方向與光大證券公司內幕交易方向相反的,推定存在因果關系。”法院認定,光大證券公司應對其過錯造成的投資者損失予以賠償。

至於損失計算,法院則稱,應以原告投資者的實際交易情況,考慮交易價格與基準價格的差額,區分不同情況合理計算損失金額。而對於部分原告投資者在非內幕交易時間段進行的交易,屬於跟風買入受損,光大證券公司對投資者的損失並無過錯,無法認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由投資者自行負擔投資風險。

所謂的光大內幕交易時間段,第一財經日報現場獲悉,是指2013年8月16日下午開盤後,光大證券進行對沖風險交易到發布公告、承認套利系統出現問題這期間。“從判決書來看,基本當天上午買入股票、股指期貨等造成損失向光大索賠的投資者均未獲得法院支持,而下午的內幕交易時間段進行相關交易而受損的都獲得了法院支持。”另一原告代理律師在庭審後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如是稱。

據上述理由,上海二中院對王某等兩名投資者非光大“烏龍指”內幕交易階段的索賠不予支持,駁回訴訟請求。

對於光大”烏龍指“系列案件隨後走勢,除原告方或隊伍繼續壯大外,有原告代理律師亦稱,被告光大證券大可能不服判決,將再進行上述謀求變數。

編輯:許雲峰

更多精彩內容
關註第一財經網微信號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62841

小米侵權案法院判決樂視勝訴,獲賠21.9萬人民幣

來源: http://www.iheima.com/news/2015/1023/152488.shtml

導讀 : 今日,北京海澱法院對小米侵權樂視一案作出判決,判定小米和未來電視共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i黑馬訊(楊博丞)10月23日消息  今日,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對樂視訴小米和未來電視侵犯影視網絡版權案作出判決,法院方面支持樂視網的訴訟請求,判定,小米和未來電視共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每部影視劇的賠償金額均為約2萬元人民幣,總金額為21.9萬元。

數據顯示,本次訴訟共涉及26起案件,包括電視劇《暗香》、《赤壁》《畫皮》、《消失的子彈》等知名影視劇集。

法院認為,小米與未來公司存在共用收益的關系,小米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影視分類”欄目中提及涉案影或網絡傳播服務的行為,存在過錯,應當與未來電視公司承擔連帶侵權賠償責任。

據了解,這已經是去年以來,樂視再度在小米盜播的案件上取得勝訴。對此,有行業分析人士稱,“這些案件發生在2013年,這份公正的判決雖然來的有點晚,但卻依舊可以證明小米在內容端的短板,以及坐實了曾經的小米是以盜播起家,而這也成為今年小米發起內容聯盟的最大理由。”

小米盜播樂視並非一朝一夕。2014年6月27日,北京市海澱法院就曾作出判決,小米盒子侵犯樂視《金陵十三釵》、《我是特種兵》等7部影視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向樂視網賠償15萬元。對於該判決,小米公司在6月30日發表聲明回應稱,小米盒子接入的是iCNTV(未來影視)的平臺,節目采集由iCNTV管理,來源合規。

而小米的回應引發了樂視網的強烈不滿。樂視網再度發表聲明,請小米公司面對判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依法向樂視進行道歉賠償。樂視在聲明中表示,小米侵權事實清楚,法院判決公正,希望小米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樂視曾於去年6月在《後宮甄嬛傳》、《失戀33天》、《金陵十三釵》、《醫者仁心》等10部影視劇作品一案中取得勝訴。

樂視的此次勝訴將大大表明國家對於影視版權保護的進一步重視,也說明了樂視網方面只要存在侵權行為就會一訴到底的決心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66022

光大“烏龍指”案二次判決:18起案件獲賠66萬元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10/4701645.html

光大“烏龍指”案二次判決:18起案件獲賠66萬元

一財網 王娟娟 2015-10-23 19:11:00

備受矚目的光大“烏龍指”糾紛案迎來了第二次判決,更多的投資者獲得法院支持,被判勝訴,23日下午,第二批23起同類案件再獲一審判決,其中18起獲得3480元到134640元共計66萬元賠償

備受矚目的光大“烏龍指”糾紛案迎來了第二次判決,更多的投資者獲得法院支持,被判勝訴。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從被告代理律師處獲悉,繼2015年9月30日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下稱“上海二中院”)對首批8起投資者訴光大“烏龍指”案件作出一審宣判後,10月23日下午,第二批23起同類案件再獲一審判決,其中18起獲得3480元到134640元共計66萬元賠償。

原告投資者代理律師許峰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此次判決的18個案件在種類上並沒有超出9月30日判決的種類範圍,仍為股指期貨投資者、ETF基金對應的樣本股投資者,而各界更加關註的滬深300樣本股中與上證50上證180樣本股重合之外的部分,目前仍沒有判決。

實際上,光大證券因為“烏龍指”事件將面臨的賠償遠不止此。

記者采訪了解到,10月20日,原告代理律師已經再次向法院提交了60個投資者的索賠案件,總金額約為750萬元。

“標的上主要是股指期貨投資者,10月底,我們將再次向法院提交一批投資者的索賠立案材料。”某原告律師稱。

不過,外界擔心,光大“烏龍指”事件發生已近兩年時間,在有限的訴訟期內更多投資者將無法獲得賠償。

光大“烏龍指”案件事發於2013年8月16日,當日上午11時05分,光大證券自營部門發生了交易系統“烏龍”,出現數百億的錯誤下單,隨後滬指即刻出現了大幅拉升,一分鐘內漲幅超過5%。當天下午,光大證券宣布停牌,並在未披露的情況下通過賣空股指期貨、賣出ETF對沖風險,自稱鎖定虧損。同年11月,證監會認定,光大證券當天下午采取的對沖措施構成內幕交易行為,作出沒收及罰款5.2億元等處罰。

針對訴訟期問題,許峰告訴記者,原告律師一方已向上海二中院申請延長訴訟時效申請半年到一年,不過,法院方面告知可直接向最高院申請。

“10月16日,我們已向最高法院提交申請延長訴訟時效,目前申請延長的律師建議法院已經簽收,目前還在等待,但希望不大。”

值得註意的是,作為被告方的光大證券也並未乖乖就範,服從判決。“10月21日,我們已經收到法院送達的光大證券對9月30日判決案件的上訴狀,估計只要時效沒滿,他們估計肯定上訴到底。”原告律師稱。

記者曾就光大“烏龍指”糾紛案件試圖采訪光大證券相關人士,對方則稱“一切以公告為準。”

編輯:王樂

更多精彩內容
關註第一財經網微信號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66040

快播案公正判決將是中國法制與互聯網的雙贏

來源: http://www.iheima.com/space/2016/0109/153693.shtml

導讀 : 每一樁重大案件的判決結果,都會對社會意識形態造成深遠影響。

3075242_1267279029620_1024x1024_副本

在去年11月的時候,我發了一條朋友圈,當時大致的意思是,想到退出中國市場的谷歌和被關掉的快播,心中有些惆悵。而過去這麽久,曾經態度強勢的谷歌如今開始為重新進入中國市場而走動,而快播案曾經有消息說6月份開庭審理,然後就再也沒有動靜了。現在,早已沒幾個人還記得王欣,仿佛在中國互聯網世界里沒有過這個人一般。這一切都那麽匪夷所思,卻又無從說起。

然後這條朋友圈在我擁有上千通訊錄的微信中,沒有得到任何回複,而同時期的其他朋友圈,哪怕是隨便的一句話,起碼都是數十個點贊和評論。在那個時候,我搜索了大量相關的資訊,發現關於快播的新聞消息都是14年,最新的新聞僅有兩三條,雖然現在早已經被淹沒,但我還記得非常清楚,分別是王欣老婆開微博後,上萬網友打賞了她一篇思念丈夫的微博。還有一篇關於她的訪談,最後一個便是說快播案將會在6月開庭的消息。

因為沒有任何回複,我甚至一度想把這條朋友圈刪除,作為一個別人眼中的所謂自媒體,發一條朋友圈沒有人點贊簡直就是“汙點”。可終究還是決定保留著,因為我也自作多情的覺得這也算快播存在過的“痕跡”。然後就在這兩天,快播案公開審理了,各大媒體平臺紛紛直播整個審理過程,並且迅速的引爆了互聯網,加上辯護人與公訴方的精彩辯論,徹底點燃了網友們的情緒,互聯網的公平自由開放的屬性,在這次全民關註中獲得了空前的體現。

支持快播並不等於支持色情

關於這次快播案的網絡輿論立場,從各個社交平臺來看,幾乎是一邊倒的支持快播,這其中也包括我自己。但是需要特別說明,我之所以認為快播無罪,那是因為在我看來,快播只是一個視頻播放工具。就像一把水果刀,在普通人手中,它就僅僅是一個水果刀。而在罪犯的手里,它則是一把兇器。但是,到底是水果刀還是匕首,並不是它自己能決定的。不能因為在落到了罪犯的手中,然後成為了作惡的兇器,就需要將制造水果刀的廠商關閉。這不是釜底抽薪,這是本末倒置。

關於法律責任這個東西,不應該娛樂化和情緒化。之前我發朋友圈沒有人關註,而庭審之後,朋友圈全部都是關於快播涉黃的討論話題,各種段子橫空出世。而作為快播無罪論的支持者,非要在輿論之中夾裹著色情無罪、色情即正義的論調的話,則是我不能認同的。而且把快播與色情捆綁到一起,這其實本質上是對快播的一種傷害。所謂的快播涉黃,其實是用戶的行為,用戶利用快播的技術優勢,要做什麽事情是快播所能決定的嗎。往更簡單里說,用戶觀看色情影片的行為都不違法,為什麽快播就要為這種行為買單呢?要知道百度、騰訊、迅雷這些也難辭其咎。放眼現在的互聯網巨頭,幾乎沒有一家可以置身事外。

可能有人會說,在幾十年前,開成人用品店和穿情趣內衣也是被法律和道德所禁止的,如今不也是一個互聯網熱門行業嗎?關於成人用品店和穿情趣內衣的屬於違法的事情,至今我並沒有查到曾經有過類似的法律規定。而成人用品和情趣內衣相對色情產業來說,也有著本質的區別。它與快播在某種維度上更為接近:你可能買了成人用品和情趣內衣,但至於你用來做什麽,並不應該是商家該承擔的責任。

庭審中為何會公訴方會被辯護方花式吊打?

在這兩天的庭審中,我們看到了一場精彩的辯論,而這場辯論之所以精彩,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快播王欣們辯護方。雖然公訴人來勢洶洶,並且企圖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然而讓人出乎意料的是,辯護方顯然更勝一籌。雖然他們不是搞互聯網技術的,但是顯然為了此案,他們深度研究了快播的技術和產品,對整個快播的狀況非常清楚,所以,當公訴方想要從技術層面來讓自己占領道德至高點時,被辯護方憑著對技術和互聯網更深刻的理解,迎頭痛擊。

尤其是關於證據方面,公訴方每一條自認為有力實則粗糙的證據被列舉出來後,幾乎都會被辯護方用更為細節和具體的方式消滅。這不僅僅達到了辯論燒腦的極高境界,更讓幾位辯護人一夜之間成為“網紅”。而之所以會造成這種效果,就是因為在庭審的過程中,辯護人的辯護和對對方證據的質疑,都是在現有的司法程序和法律準則內進行的,專業度極高,所以相比控方顯得更有理有據和底氣。

在互聯網+風行全國上下的時刻,做為公開審理並且現場直播的互聯網大案,又是在北海澱,中國科技創新最密集的地方。按說控方派出的公訴人應該是精英團隊,可這個精英團的實際表現卻讓人大失所望。像是其中一個細節,公訴人竟然試圖用IP地址來證明服務器唯一性,用硬盤外觀和容量描述來證明硬盤唯一性,這對於稍有常識的人來說,都明白是不準確的。而這種不專業的取證做法,恰恰襯托出了辯護一方的專業性和合法性。

如果王欣無罪,將是中國法制與互聯網的雙贏

互聯網作為一個新興的行業,其發展速度之快,導致很多新鮮事物如雨後春筍版出現,在互聯的沖擊下,相對應的法律條文並沒有跟上,這場庭審的辯論,王欣一方不僅僅給控方好好地上了一課,更讓中國的司法體系進一步直觀深入的了解了互聯網。它的意義不是讓互聯網與中國法制進行對立交鋒,而是進行了一次相互了解和交融。雖然跟絕大多數網友一樣,對於此次控方的水平不敢恭維,但我這依舊認為這是在互聯網時代里,具有里程碑意義。

除了在此次庭審中輿論一邊倒支持快播,從整個庭審情況來看,快播王欣的辯護團隊也在整個庭審過程中表現精彩,尤其是在對法律和互聯網產品的理解之上,都達到了極高的水平。庭審現場快播涉黃的證據或者說法律依據不足,導致了控方的處境有些尷尬。但敢於公開透明的直播就已經是法治進步的表現,司法判決都在任何情況下都應公平公正。雙方在這兩天的精彩答辯,相信已經讓司法部門對此案有了更清晰客觀的了解。

總之,每一樁重大案件的判決結果,都會對社會意識形態造成深遠影響。像曾經的南京彭宇案,因為判決結果偏離了主流價值觀,導致了至今看到老人跌倒後,都要思慮要不要扶,間接或直接的對當地司法和當下的老年人形象造成了嚴重傷害。同時,秉著疑罪從無的原則,即使快播案中,王欣等人即使被宣布無罪,也將是整個中國法制的巨大進步,為未來互聯網的司法工作提供一個樣本。這不僅會得到輿論支持,更會讓大眾對未來的法制充滿信心,讓中國法制與互聯網雙贏。

最後再說一句,共享精神不死。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80951

國新辦發表南海爭議白皮書:不接受、不承認仲裁判決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於2016年7月13日(星期三)發表《中國堅持通過談判解決中國與菲律賓在南海的有關爭議》白皮書,並於今日上午10時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布廳舉行新聞發布會,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和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言人胡凱紅介紹白皮書有關情況和中國在南海問題上的政策立場,並答記者問。

白皮書2萬余字,除引言外,共包括南海諸島是中國固有領土、中菲南海有關爭議的由來、中菲已就解決南海有關爭議達成共識、菲律賓一再采取導致爭議複雜化的行動、中國處理南海問題的政策等五部分。

白皮書說,中國人民在南海的活動已有2000多年歷史。中國最早發現、命名和開發利用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最早並持續、和平、有效地對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行使主權和管轄。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和在南海的相關權益,是在漫長的歷史過程中確立的,得到國際社會廣泛承認,具有充分的歷史和法理依據。

白皮書指出,中菲南海有關爭議的核心是菲律賓非法侵占中國南沙群島部分島礁而產生的領土問題。從歷史和國際法看,菲律賓對南沙群島部分島礁的領土主張毫無根據。此外,國際海洋法制度的發展導致中菲出現海洋劃界爭議。中菲兩國曾就妥善處理海上爭議進行多次磋商,就通過談判協商解決有關爭議達成共識,並在雙邊文件中多次予以確認。

白皮書說,菲律賓時任政府2013年單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違反中菲通過雙邊談判解決爭議的協議,侵犯中國作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自主選擇爭端解決方式的權利,濫用《公約》爭端解決程序。應菲律賓單方面請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自始無管轄權,所作出的裁決是無效的,沒有拘束力。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在任何情況下不受仲裁裁決的影響。中國不接受、不承認該裁決,反對且不接受任何以仲裁裁決為基礎的主張和行動。

白皮書強調,中國一貫遵守《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堅定維護和促進國際法治,尊重和踐行國際法,在堅定維護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的同時,堅持通過談判協商解決爭議,堅持通過規則機制管控分歧,堅持通過互利合作實現共贏,致力於把南海建設成和平之海、友誼之海和合作之海。白皮書表示,中國堅持與地區國家共同維護南海和平穩定,堅定維護各國依據國際法在南海享有的航行和飛越自由,積極倡導域外國家尊重地區國家的努力,在維護南海和平穩定問題上發揮建設性作用。

(綜合新華社、國新辦網站報道)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04662

全國律協:堅決支持法院對周世鋒顛覆國家政權案的一審判決

8月4日,據新華社消息,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主任周世鋒顛覆國家政權案4日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周世鋒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宣判後,全國律協負責人就此案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對於司法機關對周世鋒案的依法公開審理和判決,全國律協和廣大律師堅決支持,廣大律師必須堅守法律底線,模範遵守國家憲法法律。

全國律協負責人說,周世鋒以律師名義為掩護,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甘於充當境外勢力主導的“顏色革命”馬前卒,其行為危害國家安全,嚴重幹擾正常司法活動,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與律師職業和律師執業活動沒有任何關系,但其行為敗壞了律師職業的聲譽,損害了律師行業的整體利益。對周世鋒等人的依法懲處,清除了律師隊伍里的害群之馬,必然會為廣大律師創造更好的執業環境,更好地保障律師的執業權利。

這位負責人表示,周世鋒案對於廣大律師來說,是一次深刻的教育和警醒。廣大律師作為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必須堅決擁護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維護憲法法律尊嚴,珍惜職業聲譽,維護行業尊榮,依法依規開展執業活動,堅守三條法律底線,也就是:決不能讓極個別人利用律師身份和以律師事務所為平臺炒作個案,攻擊社會主義制度,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決不能讓極個別人利用律師身份策劃、煽動、組織有關利益群體,幹擾、破壞正常社會秩序;決不能讓極個別人利用律師身份教唆、指使當事人串供、偽造證據,幹擾正常司法活動。

全國律協負責人表示,律師是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參與者和推動者。長期以來,廣大律師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過硬的專業技能和堅定的道德操守,在推進法治中國建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律師事業也實現了長足發展。實踐充分證明,我國律師隊伍主流是好的,是一支黨和人民可以信賴的隊伍。律師隊伍中極個別人違法犯罪,不能代表行業主流。

這位負責人表示,各律師協會要團結凝聚廣大律師,始終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在以習近平同誌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堅守社會主義法治原則,模範遵守憲法法律,鍛造執業本領,恪守職業道德,切實肩負起當代律師的神聖職責和時代使命,更好地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全面推動依法治國作出更大的貢獻。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08678

短信詐騙屢次得逞 法院判決書披露“股市黑嘴”如何行騙

股票市場上不乏各路詐騙手段。

第一財經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檢索到最新的一個司法案例,2016年12月23日,一宗歷時三年、涉案金額高達近百萬元的金融詐騙案在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終結。案件中,幾名詐騙犯通過群發短信給客戶介紹股票的方式,以交會員費、合作等形式進行詐騙。

短信詐騙雖然是簡單的手法,但為何詐騙者能頻頻得手,受騙者又屢屢中招呢?一位法律界人士向記者表示,在他看來這些手法並不是特別高明,而且也基本都是之前老套路的“升級版”,之所有反複成功,主要還是利用了投資人的貪念。

2013年5月,張某廉、崔某峰、古某權、範某煜、黃某國等人假冒某富投資有限公司名義給被害人繆某手機發短信,稱某某股票次日會高開5個點以上。繆某第二天看股市行情發現該股票果然漲了5個點,遂相信了該短信的發送人(廣東省某富投資有限公司,聯系電話:400629XXXX),隨後於2013年6月17日與某富投資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操作金額為70萬元的投資合同,並於17日和19日分兩次匯了5萬元和65萬到何某欽(另案處理)的賬戶,後發現被騙報警。

6月,崔某峰等人又以交股票信息入會費方式,以同樣方式詐騙被害人趙某某6.8萬元。

此後,被告人溫某鋒從崔某峰團夥退出,自己租房、購買詐騙工具,帶領被告人彭某興、劉某祥、張某、“阿婷”(後三人另案處理)組成新團夥,以推薦股票的形式詐騙。經查明,2013年5月至8月期間,溫某鋒等人以交股票信息入會費方式分別詐騙被害人余某洪28000元、被害人鄭某忠5800元、被害人吳某生8800元、被害人陳某浩8800元、被害人張某國1800元。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判認定,2013年3月始,被告人溫某鋒、崔某峰、古某權等人群發短信給客戶介紹股票,然後分工合作,扮演不同工作人員與客戶聯系,再以交會員費、合作等形式進行詐騙。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視犯罪情節輕重將眾被告人以詐騙罪論處,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至十年不等,並處以罰金一千元至一萬元不等。宣判後,原審被告人崔某峰、黃某國、古某權上訴提出其在本案中是從犯,請求二審查明事實輕判。經審理查明,原判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故維持原判。

最高人民檢察院於2017年1月8日召開新聞發布會,新聞發言人王松苗表示,全國檢察機關正密切關註各類產權犯罪新動向,突出打擊侵害廣大人民群眾產權的涉眾型經濟犯罪。據統計,2014年1月至2016年11月,檢察機關共起訴破壞金融管理秩序案件20901件41701人,金融詐騙案件37545件43613人,其中涉眾型集資詐騙案件2530件3835人。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31623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