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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 訴 馬漢傑、曹建華、馬俊濠-聯洲珠寶

1 : GS(14)@2010-10-15 22:38:59

http://legalref.judiciary.gov.hk ... IS=73343&currpage=T
2 : GS(14)@2010-10-15 22:39:13

http://hk.huaxia.com/xw/gaxw/2009/04/1376602.html
  法國巴黎百富勤融資前副總裁馬漢揚涉內幕交易,被判囚兩年兩個月,罰款23萬元。馬漢揚參與聯洲珠寶私有化的籌劃工作,掌握敏感資訊而涉嫌從內幕交易中獲利。右圖為聯洲國際前年被調查詐騙案。(圖片來源:文匯報)

  中新網4月2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證監會首宗刑事檢控的內幕交易1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國巴黎百富勤融資前副總裁馬漢揚被判囚2年2個月,罰款23萬元。其女友判囚1年,罰款21萬元,馬的3名家人,則輕判接受社會服務令200小時及罰款1.7萬元至33萬元。

  法官判案時指,內幕交易是嚴重罪行,影響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破壞投資者對香港股市的信心,所以必須要判監,收阻嚇作用。這次是自2003年內幕交易刑事化以來,證監會提出的首宗刑事檢控。

  案中5名被告依次序為法國巴黎百富勤融資前副總裁馬漢揚(36歲)、其女友盧鈺華(33歲)、兄長馬漢傑(55歲)、大嫂曹建華(54歲)及侄兒馬俊濠(28歲)。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共12項內幕交易罪名成立。5名被告除判罰款共89.7萬元,法庭還頒令各被告每人須支付6.4萬多元證監會就案件的調查費。

  法官1日判刑時怒斥內幕交易屬嚴重不誠實的行為,危害香港金融市場的信譽,削弱公眾及投資者的信心。為維護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法庭有必要打擊內幕交易,鞏固市場的透明度,及向公眾清晰傳達有關罪行嚴重的資訊。

  案中5名被告,首被告馬漢揚的刑責最為嚴重,因他參與聯洲珠寶(聯珠)私有化的籌劃工作,掌握到外間根本無法清楚確定的敏感資訊,其職位涉及誠信問題,事件上他嚴重違反誠信,從中獲取個人利益,判以監禁式刑罰始能反映罪行嚴重性。

  另外,次被告完全知悉首被告在聯珠私有化計劃中的角色,但她選擇協助首被告實踐其犯罪行為,角色為幫兇,較其餘3名被告作為不當機會投機者的刑責為高,也必須判監以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表示,這次法院以監禁作為刑罰,是具有重大意義的裁決,顯示社會對內幕交易者作出最強烈的譴責。內幕交易屬嚴重罪行,即使初犯者也須嚴加處罰。他補充說,這次法院判決所傳達的資訊明確有力──內幕交易者會被判入獄。

  案情指,2006年,聯洲珠寶的控股公司聯洲國際,計劃將聯珠進行私有化,法巴當時獲委託為聯洲的財務顧問,並負責策劃聯珠私有化計劃。

  同年6月,馬漢揚加入法巴任副總裁。聯珠于同年7月7日停止買賣,公佈私有化消息的半個月前,馬的女友盧鈺華多次大手購入聯珠股份,而其胞兄馬漢傑、曹建華夫婦及侄兒馬俊濠漢傑也在停牌前一天大手購入聯珠股份。4人共以買入價400多萬元購入250多萬股聯珠股份,並陸續在聯珠復牌後放售,共賺取88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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