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老J的兒子大學畢業後剛來深圳工作,他就急匆匆利用國慶假期來深圳看房,想置一套房子給兒子,自己退休後也可以來住。可憐天下父母心!這幾年不少家庭都是這樣在為中國的房地產添磚加瓦:八零九零後就業在哪裡,五零六零後的父母跟著就去買房。也怪不得那些「啃老族」,誰叫社會財富大多到了他們父輩的手裡呢?
老J來之前讀了不少房地產方面的資料,尤其是那些「磚家」的文章,對多方和空方意見如數家珍,但還是不知道房價以後是漲還是跌。來深圳後一打聽,房價正「蹭蹭」地漲著,就把「磚家」扔到一邊兒去了,一個字:買。恨不得馬上動手。
陪他在蛇口看了幾套舊房。周圍好像都沒什麼新盤了,「深圳灣一號」倒是在賣,老J的「腕」沒那麼大,連售樓處都進不去,呵呵,這個社會太TM勢力了。走到招商大廈旁,收到一個傳單,說是旁邊一棟舊房在賣,樓梯房,一共十多套房子,私人原先從某單位整體買下來的,現在想套現,起價25800元/㎡。我就陪老J去看。
看完之後感覺不錯:位置好,戶型好,價格合適。老J很動心,但仔細一問,這棟樓的產權年限一共是50年,已經用了二十八年,只剩二十二年。只剩下二十二年使用權的房子跟新房在價格上沒有明顯差別,老J實在想不通,決定放棄。
這讓我想起我上一篇文章談到的茅五(茅台、五糧液)商標使用權問題。在對那篇文章的評論中,很多人說茅五的商標使用權不是什麼問題,總有一天會注入上市公司。還有人損我把十多年前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又說了一遍,沒什麼新意,因此當我是「茅黑」或「五黑」,以為我是做空茅五的水軍。
其實,我是讀了茅五瀘(茅台、五糧液、瀘州老窖)的年報,然後把自己的感想寫下來,絕對沒有做空茅五的意思,更沒有對「茅粉」、「五粉」幸災樂禍、「打倒在地,再踏上一隻腳」的想法。對於茅五商標權的事,我感到非常疑惑,可謂一頭霧水,不知道多少年之後,這種事情會如何變化。
其實,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在《物權法》裡有明確說法。《物權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對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並退還相應的出讓金。」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在2007年3月《物權法》出台之前,我買房跟老J現在的心情是一樣的,即便買的是新房,也感覺不踏實,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國家可以無償收回,那麼,房子就跟汽車一樣,每天都在貶值,沒有了任何投資價值。
有人在議論茅五商標權問題時提到,生活在一個國家,就要相信國家信用,茅五大股東是國有企業,茅五上市公司的商標權問題不是問題,相當於有國家信用擔保。呵呵,不要跟我提什麼國家信用擔保,如果說茅五商標權有國家信用擔保的話,你拿出類似於《物權法》這樣的法律條文給我看,我才相信。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都是沒用的。如果說這就有國家信用擔保,那麼,國家的電台、電視台、報紙每天做了那麼多藥品廣告,你能保證其中沒有假藥?
八年前,那時《物權法》還沒出台,我建議老L投資中國大陸的房產。老L是我大學同學,畢業後在國家部委工作,後來留學日本,找了個日本老婆,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回到廣東做生意,賺了不少錢。老L跟我說:「你不做工廠了,做投資、做房地產顧問,我覺得很好。但投資千萬別投中國的房地產。在日本,你買一棟房子,這棟房子連土地都是屬於你。日本人口那麼密集,還有很多別墅。中國的土地是國家的,你買的房產只有七十年土地使用權,而且高層建築居多。七十年使用權啊,哪是買房?是租房!一次性付款租用七十年!而且,七十年都很難保證,哪天國家要這地了,你的房子就得被拆。」
老L言行一致,一直租房住。八年來的中國房地產盛宴,對於他來說如過眼云煙。他靜靜地做自己的生意,而且做得很不錯。我很佩服這樣的人,按自己的想法去做事情,不受外界干擾。
我沒聽老L的,並在房產投資上有些斬獲。但他說的這番話總在我耳邊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