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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創公司被大公司高額收購也會後悔

http://www.yicai.com/news/2013/01/2408640.html
些需要自己招聘創業團隊並開發有趣產品的創新型初創公司往往無法找到龐大的消費客戶群,而且也很難打開企業客戶市場,從而導致這些初創公司很難長期維持下去。

當這些公司難以為計時,自然而然的,他們會選擇關門歇業。

然而實際上,他們也可以有另一種選擇:那就是,給公司以一個象徵性的金額,比如幾百萬美元,出售給一家更大的科技公司。

像Facebook,谷歌,還有蘋果這樣規模較大的科技公司往往資金雄厚,更重要的是,這些公司也樂於收購。因為對他們而言,這是一種招募人才的最佳方式,甚至還可以招募到具有創業精神的科技員工。

這種模式,被稱之為購請(aqui-hire)。

最成功的購請案例應該是Facebook收購了FriendFeed。FriendFeed曾是一家提供社交分享服務的公司,但是沒有得到大多數青睞。在Facebook購請了該公司以後,原FriendFeed的高管們在Facebook擔任了十分重要的角色,並且將FriendFeed的技術紮根在Facebook網站上。

但不是所有的購請模式都能令交易雙方滿意的。

一家初創公司的法律顧問Gil Silberman回答了筆者的問題,他表示:

的確,有太多太多初創公司或創業團隊在購請之後有所後悔,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收購企業的公司文化與被購請公司所期望的不一致。被收購公司的人員不喜歡新公司的產品、管理、環境、工作制度、等等。

2.新公司的高層產生了後悔收購的想法,導致被購請的公司員工得不到期望的重視度。

3.被購請的公司產品/項目/部門失去了主心骨。原來的負責人、市場份額、授權機制、以及資金被強制取消或移交他人負責,或者是將原團隊全部解散到邊緣部門。

4.被購請公司的每一個員工被告知,要麼到另一個城市工作,要麼被解僱。

5.誘導並替換公司高層。實際操作併購的人員通常不喜歡談判對象不是購請公司的實際項目執行者,因為一旦併購完成後,他們會替換公司高層。

6.辦公室政治。這點被認為是最重要的,無論是新公司,還是被購請的公司,他們都有可能破環員工關係。那些在原公司工作多年的員工會對很快就獲得高昇的新同事產生怨恨的情緒。

7.差合同。也可以說買斷合同,一份差勁的合同會讓被購請公司的員工再次面臨解僱的問題,並且他們在公司購請交易中一無所獲,只能在毫無競爭力的妥協中度日,最終離開公司。

8.公司被收購的太早。被購請的公司認為如果晚點被收購可能會更值錢。

9.被購請公司沒有及時告知公司工程師,公司已經被收購。如果新公司不認可原公司產品,可能會讓這些工程師感到失望。

10.不是真正意義的購請。如果收購方只是想得到被購請公司的技術、品牌、或者客戶,而不是被購請公司的團隊,一旦上述要素被收購方得到,被購請公司成員可能會導致解僱,或者以一個更低的價格再次出售。

11.被購請公司的工作氛圍和新公司不符。比如被購請公司的員工習慣於原來的老闆,遲到早退,在公司隨心所欲,休息時玩兒桌上足球,憑藉創造性地直覺和勇氣做決定,等等。而在新公司,他們可能要適應穿著正裝、佩戴工作證,還要面對預算、費用報告,甚至要接受性騷擾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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