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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真功夫」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10-01/100443886_all.html

  這是一起涉案數額巨大的刑事案件——民營企業家蔡達標被指「為謀私利」,侵佔或挪用其名下的真功夫餐飲有限公司(下稱真功夫)3000多萬元。

  41歲的蔡達標,是中式快餐連鎖企業真功夫的董事長,亦是真功夫的兩大股東之一。

  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起訴稱,蔡達標涉嫌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抽逃出資罪共三項罪名。與蔡達標同為被告的,除了真功夫原副總裁兼財務總監洪人剛,還有蔡達標的弟弟蔡亮標、妹夫李躍義、助理丁偉琴。

  然而,除了「反水」當「污點證人」的洪人剛,其他被告人均極力自辯,認為是廣州警方以刑事手段干預民事糾紛,紛爭的實質是蔡達標與真功夫另一個 大股東潘宇海關於公司控制權的爭奪。2010年8月起,警方介入,蔡潘之爭形勢陡然轉換,原本已經同意出讓股份的潘宇海順利掌控真功夫。

  蔡達標被羈押了近500天後,出現在刑事法庭的被告席。2012年9月20日,此案在廣州市天河區法院一審開庭結束。之前的8月31日和9月1日,此案曾開庭兩天,休庭十餘天後庭審繼續。

  庭審過程中爭議激烈,真功夫方面的代理人稱,「蔡達標等人的犯罪行為惡劣,不惜犧牲公司股東以及16000多名員工的利益換取個人利益,給受害人(真功夫)造成了無法彌補的損害。」 蔡達標則反擊說,「我公司的代理人在胡說八道」;「公司和我是分不開的,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公司的利益」。

  到底是誰的真功夫?這場審判之外,真功夫兩大股東之間的恩怨與公司控制權之爭已持續經年。

蹊蹺立案

  庭審在一個大約能容納60餘人旁聽的法庭進行。一邊是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的四名公訴人及真功夫的代理人,另一邊則是被告方的七名辯護律師。

  身穿黃色囚服的蔡達標用起訴書掩住腕上的手銬走上被告席。短短十幾步,他一直將頭扭向旁聽席,目光迅速掃視其親屬,直至坐下。其餘幾名被告人同樣穿著有「廣州市看守所」字樣的囚服、戴著手銬,只有洪人剛例外——在本案的五名犯罪嫌疑人中,他是惟一被取保候審的人。

  檢方共指控了六宗犯罪事實,包括蔡達標等人通過虛假合同或預付款方式分別將500萬元、720萬元、1000萬元轉入蔡達標實際控制的廣州天河 金培商務諮詢中心,及蔡亮標的思遠公司和李悅義的逸晉公司;侵佔並挪用真功夫的總裁備用金共48萬元,用於給公司真功夫另一名董事黃建偉發放薪酬;以預付 款的方式,挪用真功夫800萬元,轉入真功夫旗下的科普達公司後套現供個人使用;抽逃資金並重複注資1500萬元等。

  檢方稱,本案的發生是因為蔡達標要收購一家叫中山聯動的公司的股份,資金出現缺口,希望通過關聯公司來獲取真功夫的資金。而出於同一目的,為了 提高蔡達標名下的東莞贏天公司從銀行貸款的金額,出現了重複驗資的行為。檢方將蔡家的三名犯罪嫌疑人蔡達標、李悅義、蔡亮標定為主犯,而洪人剛和丁偉琴定 為從犯。

  相關司法材料顯示,本案最初源於真功夫另一大股東——潘宇海之妻竇效嫘的報案。

  2010年8月,竇效嫘以真功夫公司監事的身份,前往廣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報案。竇效嫘稱,蔡達標等人「在沒有經過公司其他股東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真功夫公司賬上5930萬元資金挪用」。2010年9月28日,廣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做出了不予立案的決定。

  同年12月1日16時30分,竇效嫘再次來到廣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聲稱「找到了新的犯罪線索」。竇效嫘稱,她認為蔡達標等人「侵佔公司1300多萬」。當時竇效嫘並無證據,只說「是公司內部的人員向我方口頭反映的」。

  被告方辯護律師表示,從管轄權來看,此案應由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受理,竇效嫘直接向廣州市公安局報案,「存在不妥」。

  這份由廣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偵查三大隊加蓋公章的《接受刑事案件登記表》顯示,這次報案的第二天,即2010年12月2日,領導批示「同意受理」,並於2011年1月28日立案偵查。

  辯護律師當庭指出,這份《接受刑事案件登記表》涉嫌造假——表中關於2011年1月28日立案偵查的部分為打印字體,領導批示的「同意受理」四個字,也是打印字體,而領導簽名部分則是手寫體,且落款時間為2010年12月2日。

  在蔡達標的家屬看來,蔡達標等人受審是潘宇海一家與公安機關「相互勾結」的結果,目的是為了從蔡達標手中奪回對真功夫的控制權。

  2011年3月17日,真功夫數名高管被廣州警方以「涉嫌經濟犯罪」的名義帶走。3月22日,廣州市公安局經濟偵查大隊再次前往真功夫公司進行調查,並從公司保險櫃中拿出了公司所有公章及下屬子公司公章和營業執照。此後,潘宇海拿走公章,正式執掌真功夫。

「證人」爭奪戰

  庭審中,宣讀完起訴書之後,檢方卻要求法庭首先訊問第五被告人洪人剛。整個訊問持續了兩小時,出人意料的是,洪人剛選擇站在公訴機關一邊,他表示自己的所作所為「都是蔡達標指使的」。

  據蔡達標在庭上供述,洪人剛是蔡達標為公司管理「去家族化」而重金引進的職業管理者,年薪百萬有餘,不但掌握著真功夫的財政大權,亦是蔡有意栽培的總裁接班人。

  作為「污點證人」,洪人剛在庭上的供述仍能勾勒出真功夫作為一個家族企業的亂象:金培商務諮詢中心作為真功夫的「附屬機構」,其職責是「用來走 一些不方便的賬」,比如開新店發生的公關費用等無法開具發票的項目;關於總裁備用金的使用,真功夫公司從無章法,用總裁備用金給高管發放相關補貼亦是公司 慣例。

  而無論蔡達標本人,還是來自家族的高管李悅義和蔡亮標,都認為公司和老闆是一體的,因此,公司賬戶和個人賬戶往往並不做嚴格區分。

  廣州某企業諮詢中心的負責人,曾擔任真功夫的顧問。辯方律師原本希望他出庭作證,但被法庭拒絕。包括金培公司的設立、將蔡達標名下的贏天公司註冊資本的1500萬抽出來再重新注資,從而完成重複驗資,均是他一手操辦。

  這位未能出庭稱述的「證人」稱,一般而言,對公司不便報銷的支出,可以有兩種方式來處理,第一是買假髮票,第二是設立一個公司來走賬。而對於抽 逃出資並重複驗資的行為,他表示,「這不僅僅是民營企業才存在,甚至上市公司也這麼幹。作為商人,沒有人會把幾千萬資本放在註冊資本的賬上。一般來說,這 種情況只要沒有造成債務糾紛,都不會有人追究」。

  對於檢方指控的真功夫與關聯公司簽訂的若干虛假合同,在庭審中,多名被告人均表示,這些合同真實有效,雖然在合同中對採用「預付款」方式還是 「工程款」來結算有明確規定,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往往未能嚴格執行,一般而言是真功夫拖欠各公司的款項,偶爾也有真功夫提前支付「預付款」的情況。

  上述未能出庭的「證人」稱,「在民營企業中,這些合同,只要雙方認可,至於如何付款,這應該是企業自主經營的範圍。我不明白公權力為何要介入。」

被告反擊

  在庭審中,多名被告人均表示,警方在訊問時採取了非法手段,主要包括疲勞審訊,不在規定的地點審訊,沒有如實記錄被告的供詞,存在誘供的情況等。

  蔡亮標當庭表示,他的兩份被公訴機關當作證言的親筆供述,「第一份是他們說一句我寫一句,第二份是他們直接拿了一份寫好的供述讓我抄,他們說這樣可以給我一個取保候審的機會」,而兩份供述的主要內容均為「一切都是蔡達標指使的」。

  李悅義被羈押後被審訊了十次,但檢方只出示了七份訊問筆錄。公訴人對此解釋說,檢方曾要求警方核實,警方在補充偵查後對此說明稱,幾次沒有筆錄的情況,是公安機關對其進行「思想工作」,其中某一次是在過年之前,還對他進行了慰問,李悅義還表示了感謝。

  李悅義當庭拿出一個小本,反擊說,「不只是這幾次,凡是在訊問和筆錄中,公安機關對我的意思有歪曲的,我都記在筆記本上」。對於幾次「思想工 作」,李悅義說,「我不知道是教育什麼」,只記得公安機關第一次找他沒有錄口供,而是明確告訴他,只要寫一份東西給蔡達標,讓蔡達標答應潘宇海所有的要 求,就可以給他一個申請取保候審的機會。

  李悅義稱他沒有同意,警方讓他考慮幾天。第二次「教育」,他還是沒有同意,結果遭到威脅,「他(辦案人員)說你小心你的親戚,包括你老婆,要坐 牢的」;「可以懷疑她幫助蔡達標潛逃」;「就這個,已經可以關她一年半載了。不管最後怎麼樣,也可以先關她37天」。李悅義說,「我永遠記得這句話」。第 三次來找他時,他還是拒絕,並稱:「你要抓人你就去抓吧。」

  辯方律師還稱,對蔡亮標缺了三份筆錄;而蔡達標共被提審十次,卻缺了六次審訊記錄。

  蔡達標則在法庭上多次點名稱,廣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第三大隊的中隊長李超從最開始就不斷讓其將股權讓給潘宇海,有次對他進行訊問時,李超甚至直 接拿手機給潘宇海打電話,與其商量關於蔡達標和潘宇海共同管理真功夫公司的事情。在庭審的第二天,蔡達標再次提及李超的問題,並稱法庭前一天的庭審記錄並 未將他舉報李超的話記錄在案。審判長則表示,「關於公安機關的取證問題,你可以向紀委舉報」。

庭審交鋒

  公訴方花了整整兩天時間來舉證,但其多份證據均被辯方律師質疑其合法性。比如公安機關曾經將丁偉琴從看守所提出,經歷了57個小時才將其送回,除去疲勞審訊,亦存在長時間無筆錄的情況。

  丁偉琴的辯護律師斯偉江多次在庭上指責公安機關的辦案手段違法。公訴人稱,「辯護律師的職責是要為當事人辯護,當庭頻頻攻擊公安辦案,有損律師 職業道德。」斯偉江則表示,「當庭指出辦案機關的瑕疵,恰是律師的責任。」蔡達標的辯護律師陶武平則認為,控方證據並不充分。起訴書中稱幾筆涉嫌侵佔、挪 用的資金最後均落入蔡達標私人口袋,「屬於主觀推斷,缺乏事實證據」。他建議檢方應進一步查清資金去向。

  而在辯方舉證時,陶武平稱,案發後,此案几乎所有證據均被公安部門收走,律師數次申請查閱,均被拒絕。而真功夫公司由潘宇海把持,「作為其對立 面的律師,想去查證據連門都進不了」。為了查閱已經被公安機關收走的證據,李悅義的律師鐘煒甚至在東莞市第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法院向公安機關調取扣 押的所有資料,仍然無法獲得相應的證據。

  當辯護律師出示一份來自上海東方公證處的公證書時,公訴人就其真實性、合法性進行了長時間質疑。而在辯護律師出具包括蔡亮標、李悅義的公司員工 的口供時,公訴人表示其是利益相關方,對其真實性持有異議。對此,斯偉江質疑說,公訴人「對現在真功夫公司利益相關人的口供,就完全採信;對我們的舉證, 就百般質疑」。

  多名辯護律師都表達了不滿,稱大量對被告人有利的證據被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無視。對此公訴人稱,「公安機關可以根據職責和職權去判斷證據的合法性和關聯性。對公安機關覺得沒有證據力的證據,公安機關有權不予調查。」

  蔡達標最終僅承認挪用真功夫800萬到科普達公司賬戶,「當時忘了歸還」,而案發前早已歸還。蔡達標還稱,個人借用公司的錢,並不僅僅是他這麼做,潘宇海亦借了公司很多錢。關於檢方對蔡達標的其餘指控,律師做了無罪辯護。

  李悅義和蔡亮標則表示,在整個案件中,他們的地位和作用遠遠不如真功夫原副總裁、財務總監洪人剛,然而卻被定為「主犯」,僅僅是因為「是蔡達標的親戚」。作為「打工者」的丁偉琴和洪人剛,則在法庭上悔過,請求法庭從輕處理。

  作為受害方的真功夫的代理人則在最後陳述中,請求法庭對除洪人剛以外的四名被告「從重判決」。對洪人剛則希望從輕處罰,因其「系專業人才」,且案發後積極悔罪,配合調查。

  陶武平律師則質疑真功夫代理人的身份合法性:「真功夫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就坐在這兒,蔡達標雖然是刑事被告人,但民事權利還沒有被剝奪。究竟是誰委託你代表真功夫公司出庭?」

  有辯護律師當庭指責,正是有了洪人剛這個「污點證人」的存在,才會有今日的審判。對此,洪人剛稱:「老闆有他的家人,我也有我的無奈。」

  庭審最後,法庭未當庭宣判。而在刑事法庭之外,圍繞真功夫的股權爭鬥仍在繼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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