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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里長 開啟中鋼官商索賄大戲


2012-8-20  TCW




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涉嫌以協助中鋼下游協力廠商地勇公司續約為由,涉及的貪瀆案件還在審理中,對於中鋼的角色,為何從一個被視為國營事業的績優生,如今捲入涉嫌關說、貪瀆的案子裡。究竟中鋼是人謀不臧,還是受到地方派系的威脅?對百萬股東又該有什麼交代?

兩份資料,掀開潘朵拉的盒子,直窺問題的核心。

序幕:里長抗議污染停料迫廠商找有力人士

一份是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梁基南、許安隆」的二審刑事判決書,一份是來自中鋼內部的機密資料。

梁基南,一個里長。他,讓鋼鐵業龍頭中鋼,改變了副產品脫硫渣標售與定價模式,開啟官商索賄的大門,扳倒中鋼良好形象。

更因為他,讓台協、地勇、大地亮三家公司,乖乖的按月繳交「環保公關費」,只為能得到中鋼的料源。

這場戲二○○四年上演過一次;二○一二年再度上演,就是這次林益世涉入的模式。論劇情,上半場與下半場劇情近似,都出現路人甲,向高雄市環保局檢舉廠商A 不法或污染,高雄市環保局就去函指正中鋼,或要求對廠商A停止供應脫硫渣。而廠商A惟恐停料影響營運,遂找尋「有力人士」協助。這位「有力人士」在分別與 環保局或中鋼「溝通」後,問題迎刃而解,料源恢復正常供應,廠商A才得以繼續營運下去。

論張力,下半場因涉案人員層級高達行政院秘書長,成了外界關注的焦點。上半場則有「勒索」、「讓利」,及中鋼、下游廠商與「有力人士們」三方角力。時間拉 到二○○四年八月,高雄小港區合作里里長梁基南以中鋼下游廠商大地亮,產生石墨亮片落塵造成空氣污染,要求中鋼對其停止供料,否則將發動抗爭圍廠,開啟了 這場勒索收賄大戲。

在要脅中鋼的同時,梁基南另一方面向高雄市環保局檢舉,並向媒體散發訊息,塑造中鋼是造成空污幫兇氛圍。在圍廠抗爭與環保局的兩大壓力下,儘管中鋼把落塵拿去化驗,判定落塵並非來自中鋼,「理」字站得住腳,但中鋼仍在同年十月份,停止供料給大地亮。

中鋼的舉措嚇到了大地亮,趕快找上同行的地勇、台協商討解決之道。三方在二○○五年二月底開會商討。這一場會議達成四點共識,一是中鋼脫硫渣合約以議價方 式取得競價;二是合約從一年一標改成五年一約;三是以扣除水重(含水量)二○%為定價基礎;四是由大地亮董事長鄭志強找「有力人士」向中鋼關說。

事成後,每一家願以扣除水重一○%所多出來的利益,約六十四萬元做為敦親睦鄰費用。簡單的說,這個共識就是協商中鋼產品降價,產生給廠商的利潤,來幫中鋼解決抗爭疑慮與「花錢買保險」。

終幕:里長收錢「溝通」中鋼點頭讓步留三後遺症

所以,鄭志強找上了與梁基南素有交情,當時擔任小港區松山里里長的許安隆,做為和梁基南溝通的橋樑。許安隆在這個事件中,找到了見縫插針的機會。他和梁基南談好兩人三七分帳,由許安隆負責收錢,梁基南負責和中鋼「溝通」。

在梁基南敲邊鼓下,中鋼找來台協、大地亮與地勇三家公司協商,只要能做好「敦親睦鄰」,不出現圍廠抗爭事件,中鋼願意在標售模式與價格上做出兩大讓步。

這兩大讓步,為中鋼營運留下三大後遺症:一、擴大了廠商的獲利空間,每家公司每年淨利約三億元,提升一成。二、留下廠商要靠關說才能取得合約,與降價空間的惡習。三、布下了「有心人」上下其手,從中鋼掏取資源的空間。

這一步一步,中鋼是如何讓外界勢力入侵,形成巨大利益,甚至成為林益世案越滾越大的錯誤示範?

讓步一:改為五年一標增加關說運作可能性

許安隆在法院調詢時提到,「跟中鋼商議時所持理由是,以廠商投資污染防治設備,及物價波動,廠商希望改為議價簽約,而且合約希望一次能夠長達四、五年。」

當時中鋼公共事務處處長葉竹修表示,「梁基南提到,大地亮、台協、地勇如果有一家沒有得標,就可能會有一家比較不安分,希望我們考慮原料供應方式。」中鋼以廠商紛爭做為改變合約理由,從結果來看,吵鬧的只有梁基南一人。

儘管中鋼內部曾經評估,脫硫渣的標售模式從過去的四家競標取兩家,改變為直接與台協、大地亮、地勇三家處理的議價模式,雖然符合買賣雙方互惠互利「與地方共存」,但不符合自由競爭原則。

讓步二:脫硫渣降價中鋼與股東蒙受損失

許安隆說,「廠商希望脫硫渣的每噸價格,能從原來競價約七百餘元,降為三百元,這個降價的差價就由廠商跟我們對半分,以做為我跟梁基南的佣金。」

從中鋼內部資料來看,後來價格的發展,恰與廠商的期待接近。若說中鋼被廠商牽著鼻子走,並不過分。

在二○○五年三月底,中鋼第一次出爐的脫硫渣標售底價為每公噸六百四十五元(扣除一○%水重及墊底料)。議價結果,地勇願意出價六百元,台協與大地亮的出價為三百五十元與三百元,價格均低於底價,宣告流標。

面對流標,中鋼針對底價做出三大調整。一是讓廠商的獲利空間從一○%擴大到二○%;二是做為底價估算基礎的廢鋼價格,每公噸調降至四千七百六十三元,降幅 七‧三三%(中鋼採用的廢鋼價格以《經濟日報》一級廢鐵報價為主,該報價僅是基礎價格,約市場流通價的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三是把水分及墊底料的扣除比 重,從一○%擴大至二○%。

充分讓利後,第二版的議價底價為每公噸六百元,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定案前,營業銷售處還建議價格再打九折,以每噸五百四十元落槌。

這一次,中鋼的底價調降一六%,台協、大地亮與地勇卻有志一同的,統一出價三百元。在談判桌上,廠商步步進逼、中鋼節節敗退。

最後中鋼提出折衷方案,為期五年合約的第一年,每公噸以五百四十六元簽約,次年,二○○六年時,以浮動公式計價,價格調降至三百九十七元,降幅接近三成;二○○九年時,價格調降至二百九十八元,還低於廠商早些時的期待。

中鋼在價格上讓步,收入少了三成到五成,相當於一年的收入少了三千萬到五千萬元間。這筆錢對中鋼來說,不是大錢,但對目前連續兩季營運出現虧損的中鋼來說,任何一分錢,都不能輕易流失。

是誰改變了中鋼的規則,還犧牲了中鋼與百萬名股東的利益?是梁基南還是另有其人?

揪錯:林益世案給中鋼修正機會

當時的工安及環保處副處長張西龍在法院調詢、偵查中都表示,「我有依照董事長的批示,配合環保機關要求脫硫渣加工處理業者做好污染改善投資,也要求他們做好敦親睦鄰工作……。公司同意在出售脫硫渣的單價上有做彈性調降,讓廠商有空間去處理睦鄰花費及污染設備的投資。」

台協公司協理陳英方則說,「中鋼說如果沒解決環保抗爭,就會停止供料。」鄭志強則表示,「我跟中鋼說我們與地方里長都『講好了』,中鋼才願意接受我們的提議。所謂『講好了』就是做好環保,增加污染防治設備,水重部分扣下來從那撥錢給許安隆做公關費。」

中鋼向來以保守著稱,若沒有張西龍口中當時任董事長林文淵的「批示」,標售模式就很難會調整。若沒有中鋼的提點,廠商不會心甘情願的繳付環保公關費。中鋼開啟了賄賂大門,還把自己變成製造收賄的藉口。

二○一一年,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照貪污治罪條例判決梁基南、許安隆勒索台協、大地亮、地勇三家公司,須償還上述三家公司共五千六百一十萬元不當利得。這些費用都是中鋼犧牲利潤而來的,中鋼公司應該認真追討,並讓曾經傷害公司形象的真正元凶現形。

對於案情還在發展中的脫硫渣事件,中鋼發言人李慶超說,中鋼已經針對合約定價公式,以及脫硫渣含鐵量進行檢討與試驗,以做為未來定價的考量。

諸多疑點尚待釐清,期待上半場檢察官沒有擴大偵辦的部分,都能在此次林益世事件中得到完整的答案,讓從中取利、犧牲百萬股東的人現形,才能討回公道。

【延伸閱讀】2起事件,都出現6組關鍵人物――中鋼脫硫渣標售索賄案比較

上半場(2004年):關說金額5,610萬元下半場(2012年):關說金額8,300萬元

角色:路人甲(勒索者或檢舉人)上半場(2004年):*梁基南下半場(2012年):大發工業區廠商、民眾

角色:高雄市市長(大家長)上半場(2004年):謝長廷、代理市長陳其邁下半場(2012年):陳菊

角色:高雄市環保局局長(裁判)上半場(2004年):張豐藤下半場(2012年):李穆生

角色:中鋼(售價制定者)上半場(2004年):依照董事長批示處理下半場(2012年):蕭規曹隨

角色:廠商A(污染製造者或被污染者)上半場(2004年):大地亮下半場(2012年):地勇

角色:有力人士(關說者)上半場(2004年):檢調尚未追查下半場(2012年):林益世註:梁基南因貪污治罪條例,被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審判決10年4個月,褫奪公權6年,該案正在上訴審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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