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控方可無限次提出重審

1 : GS(14)@2017-11-05 17:39:30

【本報訊】前特首曾蔭權因同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被審訊兩次,均因陪審團無法達成大比數裁決,法庭須解散陪審團。控方會否提出進行第三次審訊仍屬未知之數,有法律界人士指,按慣常做法若兩次都因未能達致裁決而解散陪審團,便不會有第三次審訊。但亦有律師指,控方可無限次提出重審,法官不能拒絕,除非辯方提出能說服法庭終止聆訊的有效理由。

辯方可申終止聆訊


律師鄧達明稱,同一宗案件兩度因未能達致有效裁決而解散陪審團,法例上並無規定不能再重審,雖然連續兩次解散陪審團的情況很少見。有大律師亦指,控方在此情況下,可無限次提出重審案件,法官無權阻止。惟辯方可申請終止聆訊,例如再次審訊令被告沒可能得到公平審訊,及控方曾作不當行為,或濫用程序等等,由法官決定是否接納。大律師陸偉雄則指,按慣常做法,如兩次都因未能達致裁決而解散陪審團,就不會有第三次審訊。但他強調並非成文法,只是一向傳統做法,並非必然,亦可有情況不依循。至於是否重審,陸指控方會考慮三個因素作決定,包括已經歷兩次審訊,是否值得第三次動用公帑繼續檢控、客觀審視證據是否不足,及重審對被告會否構成不公。翻查資料,內地婦卞真菊被指以空心兒童書偷運360萬元海洛英來港,遭控販毒罪。她在高院經歷五次審訊,首次因陪審團未能達致裁決而解散;案件重審時,有陪審員違規上網查閱資料,法官下令解散陪審團,其後兩度因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而上訴得直重審;至去年第五次審訊,始獲陪審團大比數裁定無罪釋放。■記者黃幗慧、蔡少玲、楊思雅



來源: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 ... e/20171104/20204182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43858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