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稱不受釋法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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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11-16 05:27:34【本報訊】人大常委會在上周一對《基本法》一百零四條進行釋法,法官區慶祥指釋法內容對香港所有法庭均具約束力,但認為無論有否該釋法,本案的結果都不受影響。對於游蕙禎一方質疑人大今次「釋法」實為修改《基本法》一百零四條,法官表示人大今次的解釋是否屬於「釋法」可以討論,但因與訟各方沒有就此作詳細討論,故不就此發表意見。
梁家傑:顯示毋須釋法
在本案審結後,人大在11月7日就《基本法》一百零四條有關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條文進行釋法。政府一方後來補充陳詞,認為釋法雖約束本港法庭,但釋法內容不影響本案。但區官指梁頌恆、游蕙禎由始至終都沒有提出陳詞,證明他們的宣誓已符合《基本法》一百零四條或《宣誓及聲明條例》中的規定,亦沒有證明他們的行為不構成條例所指的拒絕或忽略作出誓言,二人只是以不干預原則、及議員享豁免權作為反對理據,故釋法與否,對二人的陳詞均沒有影響。法官最後認同政府一方所言,人大釋法不影響本案結果。根據《基本法》一百五十八條,人大對《基本法》有最終解釋權,但對於人大今次的解釋是否符合一百五十八條所指的「釋法」,法官認同可以討論,但礙於審訊時沒有詳細討論這議題,故不作評論。資深大律師梁家傑認為判詞顯示根本毋須人大釋法,是「打咗梁振英一巴」。梁家傑指梁振英硬要人大釋法,破壞香港司法自主之餘,又令香港被外媒取名「新西藏」。然而事實證明,香港法例已能處理今次案件,他認為梁振英的做法無謂,實在難辭其咎。■記者黃幗慧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116/19835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