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央行發布關於進一步完善跨境資金流動管理,支持金融市場開放有關事宜的通知。通知指出,即日起港澳人民幣業務清算行存放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珠海市中心支行清算賬戶人民幣存款的存款準備金率調整為零。
通知指出,境外人民幣業務清算行和境外人民幣業務參加行可在現行政策框架之內開展同業拆借、跨境賬戶融資、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回購交易等業務,為離岸市場人民幣業務發展提供流動性支持。
通知表示,進一步完善滬深港通資金匯兌機制,境外投資者可通過證券公司或經紀商在香港人民幣業務清算行及香港地區經批準可進入境內銀行間外匯市場進行交易的境外人民幣業務參加行辦理外匯資金兌換和外匯風險對沖業務,並納入人民幣購售業務管理。
通知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