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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罰沒前發審委員馮小樹4.99億 九好集團遭市場禁入

4月14日消息,證監會召開新聞發布會, 新聞發言人張曉軍在會上表示,打鐵還需自身硬,證監會查處交易所幹部涉嫌違法買賣股票,將對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采取高壓態勢。會上,證監會還發布了《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辦法》及配套文件,同時對九好集團等作出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

《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辦法》10月1日起施行

新聞發布會上,證監會發布《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辦法》,於10月1日起施行;將期貨公司最低凈資本要求提高至3000萬元。

張曉軍表示,本次調整有四方面內容,一是提高最低凈資本要求至3000萬元,加強風險防範;二是按照流動性、可回收性和風險度大小進一步細化資產調整比例,提高凈資本計算的科學性;三是調整資管業務風險資本準備集體範圍和計提標準,提升風險覆蓋全面性;四是進一步強化對期貨公司的監管要求,加大監管力度。

前發審委員馮小樹違法買賣股票被罰沒4.99億

證監會宣布,前深交所工作人員、曾任股票發審委兼職委員馮小樹違法買賣股票被罰沒4.99億。

張曉軍表示,中央第七巡視組對證監會開展專項巡視期間,向證監會移交了前深交所工作人員、曾任股票發審委兼職委員馮小樹涉嫌違法買賣股票的相關線索。會黨委對相關線索高度重視,要求予以徹查。經過調查審理,通過對複雜商業架構的層層剖析,對繁複資金往來情況的抽絲剝繭,證監會查明,馮小樹先後以嶽母彭某嫦、配偶之妹何某梅名義入股擬上市公司,並在公司上市後拋售股票獲取巨額利益,其交易金額累計達到2.51億元,獲利金額達2.48億元。依據《證券法》規定,證監會決定沒收馮小樹違法所得2.48億元,並頂格處以2.51億元罰款。同時,對馮小樹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證監會對九好集團做出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的決定

張曉軍表示,九好集團通過種種違法手段與鞍山重型礦山機器股份有限公司聯手進行“忽悠式”重組,以期達到借殼上市的目的。由於九好集團等在借殼上市過程中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涉案金額巨大、違法情節特別嚴重。證監會宣布對本案違法主體處以合計439萬罰金,同時對九好集團造假行為主要負責人郭從軍、宋榮生、陳恒文等人采取終身市場禁入和5-10年不等的市場禁入。

證監會表態將嚴懲擾亂市場秩序的害群之馬

張曉軍表示, 證監會重申,對市場各種忽悠式重組亂象,不斷完善規則制度,加大執法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凈化資本市場環境,維護市場秩序,嚴懲擾亂市場秩序的害群之馬,對重組造假,將有毒資產註入上市公司的行為絕不姑息,切實優化監管制度,發揮重大資產重組服務供給側改革的積極作用,服務實體經濟。

證監會新聞發布會具體內容:

現行《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辦法》2007年4月發布,2013年2月進行過修訂。近年來期貨行業發展較快,為進一步提高期貨行業風險監管指標體系的適應性和有效性,加強期貨公司監管,促進期貨公司穩健經營,貫徹落實依法、全面、從嚴的監管要求,我會對現行凈資本監管制度進行了修訂,並提升為部門規章。同時,我會制定了《期貨公司風險監管報表編制與報送指引》,作為實施該規章的配套文件。

本次調整內容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提高最低凈資本要求至3000萬元,加強結算風險防範;二是按流動性、可回收性及風險度大小進一步細化資產調整比例,提高凈資本計算的科學性;三是調整資產管理業務風險資本準備計提範圍與計提標準,提升風險覆蓋全面性;四是進一步強化對期貨公司的監管要求,加大監管力度。

2016年10月28日,我會就《辦法》及配套文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截至11月28日,共收到15家單位書面反饋意見36條。從反饋意見情況看,社會各界對《辦法》及配套文件總體認可,普遍認為指標體系立足期貨市場與期貨行業的風險特征,監管標準適應期貨行業發展階段,有利於促進期貨公司進一步提升風險管理能力和水平。同時,有關各方也提出了一些具體修改建議,我會綜合考慮行業現狀和監管實際,對《辦法》及配套文件進行了調整。

考慮到行業適應性和市場承受力,為確保《辦法》及配套文件平穩實施,將給予過渡期,於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期貨公司應根據自身資本結構和業務發展需要,建立與風險監管指標相適應的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動態的風險監控和資本補足機制,完善風險管理體系,全面提升抗風險能力。我會將堅持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的原則,加強對期貨公司的監管,促進期貨行業健康發展。

中央第7巡視組對我會開展專項巡視期間,向我會移交了前深圳證券交易所工作人員、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兼職委員馮小樹涉嫌違法買賣股票的相關線索。會黨委對相關線索高度重視,要求予以徹查。經過縝密細致的調查、審理工作,通過對複雜商業架構的層層剖析,對繁複資金往來情況的抽絲剝繭,我會查明,馮小樹先後以嶽母彭某嫦、配偶之妹何某梅的名義入股擬上市公司,並在公司上市後拋售股票獲取巨額利益,其交易金額累計達到2.51億元,獲利金額達2.48億元。

馮小樹作為承擔重要職責的監管幹部,知法犯法,以他人名義在公司上市前突擊入股,上市後賣出股票獲取利益,違反了《證券法》第43條關於證券交易所從業人員買賣股票的相關規定,嚴重擾亂了資本市場管理秩序。依據《證券法》第199條規定,我會決定沒收馮小樹違法所得2.48億元,並頂格處以2.51億元罰款。同時,對馮小樹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證監會對馮小樹違法買賣股票行為的查處,不折不扣的落實了中央巡視整改意見,充分體現了證監會打鐵還需自身硬的責任意識與勇於直面問題的使命擔當。黨的十八大以來,證監會黨委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紀委的部署要求,始終堅持黨建和業務“兩手抓、兩手硬”,不斷將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會推向深入,黨風廉政建設取得新進展。以中央專項巡視整改為契機,證監會出臺了系列規範性文件,紮牢制度籠子,規範權力運行,特別是強化對重要權力部門、關鍵環節和敏感崗位的監督制約,不斷強化幹部隊伍的組織紀律觀念,廉潔從政意識,為維護資本市場的穩定健康發展,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提供了強大的制度保障、組織保障。

證監會將秉持依法、全面、從嚴的監管原則,對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對系統幹部自身違法行為絕不姑息,依法嚴厲懲處,持續加大問責力度,正人先正己,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堅定維護金融秩序,促進金融業安全運行。

日前,證監會組織專門執法力量迅速查辦九好集團“忽悠式重組”案。在召開聽證會後兩周內完成對當事人陳述申辯意見的複核,並最終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及市場禁入決定。九好集團實際控制人郭叢軍對違法事實予以承認,表示接受處罰並在聽證會現場撤回聽證申請。鞍重股份及全體責任人員均未要求聽證,除一名獨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責任人員表示不陳述申辯。

浙江九好辦公服務集團有限公司(現更名為九好網絡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好集團)虛增2013-2015年服務費收入2.6億余元,虛增2015年貿易收入57萬余元,虛構銀行存款3億元。為掩飾資金缺口,借款購買理財產品或定期存單,並立即為借款方關聯公司質押擔保。九好集團通過上述種種惡劣手段,將自己包裝成價值37.1億元的“優良”資產,與鞍山重型礦山機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鞍重股份)聯手進行“忽悠式”重組,以期達到重組上市之目的。九好集團及鞍重股份的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

九好集團等在重組上市過程中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涉案金額巨大、手段極其惡劣,違法情節特別嚴重。我會對九好集團、鞍重股份及主要責任人員在《證券法》規定的範圍內頂格處罰,對本案違法主體罰款合計439萬元;同時對九好集團造假行為主要責任人員郭叢軍、宋榮生、陳恒文等人采取終身市場禁入以及5-10年不等的市場禁入。目前,我們正在對本案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行為深挖嚴查,違法行為一旦查實,堅決予以懲處。

證監會重申,對市場各種“忽悠式”重組亂象,不斷完善規則制度,加大執法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凈化資本市場環境,維護市場秩序,嚴懲擾亂市場秩序的害群之馬,對重組造假,將有毒資產註入上市公司的行為絕不姑息。切實優化監管制度,發揮重大資產重組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積極作用,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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