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獨家丨業內傳出違規交易場所名單 銀行清理平臺支付結算服務

繼傳出央行下發的《加強交易場所類特約商戶資質審核和風險監測 嚴禁為非法交易場所提供支付結算服務》後,近日央行下發的《違規交易場所及未通過驗收地區交易場所名單》又在業內流傳。

近年來全國各地湧現出形形色色的交易所,這些場所多以白銀、原油等大宗商品為交易標的,違背市場原則開設對賭電子盤,導致大量投資者爆倉虧損。全國經監管者查實的違規平臺達300多家。

許多交易平臺打著省級政府批文和銀行第三方存管的幌子騙取投資者的信任,但第一財經記者發現,銀行並沒有為交易平臺提供所謂存管服務,僅提供支付結算服務。而多數銀行面對交易平臺的虛假宣傳都選擇了沈默。

今年1月9日,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第三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第三次會議在北京召開。記者獲得的會議資料顯示,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應在6月30日前停止為違規交易場所提供服務。

300家交易平臺違規

多家商業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機構人士向第一財經確認,業內流傳的1月23日央行下發《加強交易場所類特約商戶資質審核和風險監測 嚴禁為非法交易場所提供支付結算服務》(下稱“通知”)屬實。

華南地區一家大宗商品交易場所負責人告訴第一財經,《違規交易場所及未通過驗收地區交易場所名單》(下稱“名單”)可能是《通知》的附件。另一位商業銀行人士指出,名單可能是銀行機構內部為開展業務下發的指導文件。

記者梳理發現,名單共涉及全國326家各類商品交易場所、28家代理商(會員公司、授權服務機構),其中“未發現違規”以及“整改完成”的只有5家交易場所,而“公安介入”、“失聯”、“已關停”和涉嫌違法被法律判決的平臺和代理商多達33家。

名單反映的交易平臺主要問題有,涉嫌從事非法期貨交易,采取做市商、T+0、集中匿名交易模式,虛假宣傳,私設交易品種,涉嫌欺詐等等。

《通知》指出,“銀行機構和非銀支付機構與交易場所開展業務合作的,要嚴格審核交易場所的業務資質,嚴禁為非法場所提供支付結算服務。要通過多種途徑充分了解交易場所的經營範圍,並審核期經營範圍的合法性。無法確認交易場所業務資質和經營活動合法性的,不得將其拓展為特約商戶。”

《通知》要求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機構,嚴禁為非法交易場所提供支付結算服務,加強對交易場所類特約客戶資質的審核。

央行還要求支付機構和商業銀行於2017年2月底前對存量受理終端和網絡支付接口的使用情況開展核實,全面排查特約商戶將受理終端或網絡支付接口出租、出借、出售給交易所的行為,一經發現,應立即停止相關支付結算服務並依據協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所謂“資金監管”是謊言

許多違規交易場所都聲稱與銀行簽署了戰略合作,有了銀行做第三方存管和資金監管,投資者在平臺做交易就有了資金安全的保障。不過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銀行並未向平臺提供第三方存管服務,大部分銀行所做的僅僅是根據平臺的指令提供支付清算服務。

2007年,在場外大宗商品市場興起的早期,由浦發銀行代表的中小銀行就已經開始探索為這類交易平臺提供金融服務。

由於一些平臺交易金額巨大,產生了大量的沈澱資金和支付清算需求,因此引入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入。各家銀行為交易平臺專門設計了名稱各異的服務產品,如“E商務通”、XX易寶、銀商通等等,這些服務被交易場所宣傳為第三方存管服務,但是這些時髦的名稱背後,卻鮮有公開的業務規則。

2016年6月15日,建設銀行在官網上發布提示稱,“E商貿通”主要為企業級電子商務平臺及平臺會員提供出金、入金、查詢等支付結算功能。“E商貿通”業務並未為平臺提供資金監管、托管、存管功能,也未提供代理理財、代理銷售等服務。

建設銀行在提示中表示,“我行發現個別交易場所及其代理商、會員服務機構存在誇大交易收益並通過QQ群、微信群、網絡直播平臺、論壇等方式指導客戶進行交易操作的行為。針對部分企業假借我行名義進行不實宣傳的行為,將依法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一家國有大行分行托管業務部門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表示,大部分銀行跟交易平臺僅僅是是支付結算的關系,與一般企業客戶的支付結算區別不大。

他解釋稱,在這類業務中,交易場所在銀行開立一個總賬戶,平臺利用銀行的清算系統進行分賬管理,包括根據交易結果在投資者和其交易對手平臺會員代理商間進行資金分配、扣取手續費等。雖然投資者是通過銀行將資金是打入了交易平臺的賬戶,但銀行與投資者之間沒有資金監管協議,實際上無法起到資金監管的作用。

另一家股份制銀行托管業務負責人告訴第一財經,“銀行一般不會介入交易,你不知道真實公允的交易數據,交易所的數據無法核對,所以只能根據交易所的指令轉入轉出資金。”

銀行應潔身自愛

近兩年來,隨著監管加強,銀行對場外大宗商品市場的支付清算服務有所收緊。

前述國有大行人士告訴記者,“這幾年各類所謂的大宗交易場所太亂了,交易撮合信息的公平性沒辦法保證,交易場所自己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他表示,各家銀行在總行層面都對接入地方大宗商品市場設置了準入條件,如必須有省政府以上批文,此外在風控情況、資金系統架構、法人治理等方面都會進行約束。

由於大銀行收緊了交易場所業務,部分交易平臺開始尋求第三方支付機構來進行所謂的“第三方存管”。

不過,一家第三方支付機構相關業務人士告訴第一財經,支付公司不具備托管、存管的能力,也無法識別風險。只要投資者下單,資金就會轉入交易平臺的支付賬戶。由於支付公司的所有功能集成在平臺的交易系統中,平臺仍能通過操縱系統挪用客戶資金。

記者了解到,支付機構門檻較銀行更低,一些支付機構在為沒有政府批文的交易平臺甚至手機APP商品現貨交易電子盤(微盤)提供支付清算服務。

今年1月9日,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第三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手冊顯示,清理整頓中人民銀行和證監會負責牽頭的部分為,商業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根據違規交易場所和“微盤”名單,在6月30日前逐步停止提供服務。對於沒有省級政府批文的非法交易場所,不得為其提供服務。即使有批文,但監管部門認定違規並通報的交易場所,要及時停止服務。

尋真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德怡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交易場所宣傳第三方存管是為了利用國有銀行的背書功能,冒用銀行的信用。

早在2013年,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2〕37號):商業銀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不得為交易模式違規的交易場所提供承銷、開戶、托管、資產劃轉、代理買賣、投資咨詢、保險等服務;已提供服務的金融機構,要按照相關金融管理部門的要求開展自查自清,並做好善後工作。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38285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