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好聲音》節目名稱知識產權之爭塵埃落定。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庭2月27日下午做出裁定,包括《中國好聲音》這一中文節目名稱在內的所有知識產權屬於原版權方荷蘭Talpa公司所有。由於荷蘭Talpa公司此前已經通過協議將《中國好聲音》授權給浙江唐德影視,這意味著唐德影視將因此受益。
關註娛樂法的律師史自強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從香港仲裁庭的結果看,唐德影視已經獲得了《中國好聲音》等名稱的授權,並且該仲裁可以影響到內地。
去年初,熱門綜藝節目“好聲音”爆發版權之爭。擁有前四季“好聲音”在華制作權的燦星公司和原模式擁有者荷蘭Talpa公司終止合作。隨後,唐德影視宣布以6000萬美元獲得《the Voice of……》節目在華的五年四季版權。
針對燦星如果再次制作歌唱選秀節目能不能再叫《中國好聲音》、會不會對Talpa公司以及唐德影視構成侵權等問題,三家公司在香港和北京展開訴訟。官司的階段性結果是,去年7月4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宣布,駁回燦星的複議請求,責令燦星停止使用“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的節目名稱及相關商標標識。
國浩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趙崢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從判決看,唐德影視已經獲得了“中國好聲音”名稱使用權,比較認可香港的裁決,不過境外裁決需要經過中國法院承認才能生效,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
第一財經記者也嘗試聯系了燦星方面,燦星方面並未對此作出任何回應。由於燦星已經將自己制作的同類節目改名為《中國新歌聲》,《中國好聲音》的名稱對燦星已經不那麽重要了。
或許是受到此次事件的打擊,燦星將不再引進國外節目模式。燦星總裁田明表示:“從今年開始,燦星將正式宣布告別引進國際節目模式,接下來我們會制作擁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的節目。”
就在香港國際仲裁庭公布仲裁的同時,業內也傳出唐德影視宣布落地北京衛視,並獲得加多寶的8000萬元冠名。對此,第一財經記者聯系了加多寶方面,其並未直接回應,僅向記者表示:“我們正在溝通各種優質的資源,繼續實施加多寶品牌的年輕化戰略。”而唐德影視方面表示,新一季《中國好聲音》正在籌備中,播出平臺正在洽談中,最終播出平臺尚未確定。
今年1月18日,招商證券、東興證券、民生加銀、長城財富資產及萬噸資產做出的對於唐德影視的調研報告中,提到“唐德影視稱,《中國好聲音》有望在2017年三季度播出……主要是考慮配合廣告商的產品宣傳期”。而燦星的《中國新歌聲》一般也在第三季度播出,如果不出意外,兩者將會在今年夏天互搶市場份額。
比起《中國好聲音》名稱歸屬,觀眾更關心的是唐德版的《中國好聲音》能否達到甚至超越燦星制作水平,兩檔節目誰會更勝一籌?
去年11月24日,即燦星版“新歌聲”第二季冠名揭曉前一天,唐德影視發布“好聲音”運營的進展,“公司已與某衛視頻道關聯企業簽署《合作意向書》,擬共同設立新公司負責第5~8季《中國好聲音》的制作和整體運營”。
同時,唐德影視對於第5季“好聲音”還進行財務預測:“關於制作成本,版權費、場地租賃、海選費用等制作費用初步預計總成本?3.5億元;而廣告收入、電視臺播出廣告分成收入、信息網絡傳播權收入、衍生品收入等預計初步收入是5億元。廣告合作方面,公司已與某知名廣告公司簽署《合作意向協議》,就第5季《中國好聲音》廣告贊助事宜達成合作意向。”但是,唐德並未在《公告》中透露與自己合作的究竟是哪家衛視以及哪家廣告公司。
一位券商傳媒行業分析師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唐德版的《中國好聲音》要想挑戰《中國新歌聲》尚有一定難度,首先,《中國好聲音》這個品牌已經運作很多年了,品牌已經有些老化,還有同類的《中國新歌聲》在競爭,其次,制作成本也比較高,唐德影視需要持續投入大量資金去制作,而回報可能比較緩慢;最後,唐德影視在電視劇方面實力較強,綜藝這塊並沒有很突出,優勢就是跟荷蘭Talpa公司合作,具體合作能夠到達什麽水平目前還很難說。”
不過,目前唐德影視似乎並不太擔心收益。唐德影視方面向記者表示:“整個制作費在3億元上下。哪怕一開始不能有收益,我們也會繼續做下去。我們想先經過實踐積累,觀眾會慢慢接受,會帶來好效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