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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缺位的公共自行車租賃還要裸奔到何時?

來源: http://www.iheima.com/zixun/2017/0209/161125.shtml

安全缺位的公共自行車租賃還要裸奔到何時?
王可 王可

安全缺位的公共自行車租賃還要裸奔到何時?

公共安全無小事,尤其是在公共交通領域,安全體系的建立與完善的歷史真的就是一部血淚史。

     傳統新春佳節一過,2017年就正式開始了,當滴滴已經不再讓出行更美好的時候,所謂的“共享單車”被寄予了厚望,甚至有人斷言會成為壓垮滴滴出行的最後一根稻草,已經成為共享經濟新的旗手。我認為其實沒有共享經濟更沒有共享單車,就是公共自行車租賃行業而已。被資本熱捧一定有投資邏輯推演出來的道理,關於這方面的文章已經汗牛充棟了,出行安全的問題我認為目前被嚴重忽視了,而這是一個絕對不應該被忽視的問題。

安全缺位無異於整個行業在裸奔!我們不能總是等到一而再的“虎口未脫險”之後才去反思公共安全。眾所周知,交通事故猛於虎,全世界死於交通事故的人數早已超過兩次世界大戰傷亡人數的總和,我國涉及自行車的交通事占比為1%,絕對不是一個小概率事件,而且由於自行車的特點與使用習慣造成死亡率特別高。

我一貫堅持商業評論要有建設性,無論贊揚還是批評都要有建設性。我作為一個公共交通的參與者,一個互聯網從業者盡可能的站在人的視角去審視行業發展與企業行為,不會站在道德制高點上空乏的批判。今天我將在三個層面分享我的觀點:

企業有義務警示與教育用戶安全出行;

產品設計與叠代要以安全為本兼顧成本;

企業商性覺悟與提升應該成為創新的一部分; 

企業有義務警示與教育用戶安全出行

“特別能吃苦”我做到了80%——“特別能吃”!這是一個老段子。我今天講一個新段子,“隨心所欲而不逾矩”如今絕大部分人都只知道50%——“隨性所欲”!我不覺得這是傳統文化傳承出了問題,因為原文是孔子曰:“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孔聖人七十歲才有的境界,所以作為凡夫俗子能知道50%就不錯了。

所謂“共享單車”出現以來各種社會互害現象就層出不窮,本來是群眾喜聞樂見的新生事物,眼見著要被一小撮“隨性所欲”的群眾玩壞了,各大運營商越來越感覺壓力山大,總有一天會傷不起的。對於安全“隨心所欲”的群眾也不少,一旦發生事故,各大運營平臺也難脫幹系。而且在目前硬件安全措施還不完善,標準不明確,責任很難理清楚,這一個混沌期,企業往往是弱勢群體。

比如遇上一群“熊孩子”,未成年人違規使用如何界定安全責任?

遇上這種帶小孩的牛人,是不是親媽咱不知道,反正“心夠大的”!

我但願他們都能平安,假如出事故了,法理還好說,基於人道主義企業是賠償啊?還是賠償啊?這簡直就是人道主義災難啊!我相信有關部門遲早會出臺法律法規去約束規範用戶行為,去吧這個空白補上。總有一部分“這屆人民不行”,立法執法總有滯後性,對於企業只有先盡義務,不斷的警示與教育用戶安全出行。企業自己先畫個“規”定個“矩”,即使這個規矩暫時還不能充分獲得法律的保障,也要推廣,至少可以倡導。

產品設計與叠代要以安全為本兼顧成本

公共安全無小事,尤其是在公共交通領域,安全體系的建立與完善的歷史真的就是一部血淚史。就難交通工具的叠代而言,當年城市中穿行的私營小巴車沒多少年就被取締了,摩托車被禁了,長途客運中的雙層大巴車停運嚴管,校車被嚴格管制了,如今在合法的校車安全性是不是提高了,是不是在出了很多交通事故之後,在付出了血淚代價之後才帶來的改善?難道每次這樣的改善都要以悲劇重演為代價嗎?如今的公交車事故率是不是比私家車低?公交車輛是不是從生產制造到運營都要嚴格的安全標準?這個標準是不是比私家車執行的最低標準高呢?

答案是肯定的。自行車的生產制造有沒有標準?肯定有。起碼大家應該有一個共識,最廉價的輕便自行車安全性最差可靠性最差。公共自行車能采用輕便自行車嗎?我覺得不能,因為私人購買使用輕便自行車通過適應之後能夠了解自己車的車況,公共自行車用戶幾乎沒有機會適應了解,是不是同樣的自行車在安全方面就存在差距了?這種差距最簡單的解決方法是不是就是提供給用戶一輛安全性可靠性更高的自行車去彌補這個差距就能解決?能,只是成本問題。

騎過輕便自行車的人普遍能夠感受到其剎車制動系統很不靠譜,尤其是在緊急制動的時候。我仔細觀察過那些輕便的公共自行車與市面銷售的廉價產品主體結構沒有任何改動,也就是說其安全標準就是最低的,這是巨大的安全隱患,我希望這樣的自行車趕緊叠代升級。

目前不是沒有好產品,摩拜單車的各種型號我都體驗過,很多細節是值得推薦的。摩拜的一代車型被吐槽最多,我都認為那是一臺健身器械,但是細細琢磨很多設計是非常合理的,其傳動與制動系統全部都沒有暴露在外面,結構極簡,重量足夠大,整體都是剛性結構,騎行過程中重心非常穩,轉向的時候重心偏移很小,舒適性很差但安全性很好。俗話說,這車很死一點都不飄。這種設計首先是堅固耐用有效防止了人為損壞,確實騎不快但安全性很高。摩拜輕便型做出了很多改進,其中一個改進是增加了車筐,但這個車筐不隨轉向動,這也是一個被吐槽的點,因為跟以前的使用習慣不同。我認為以前隨動的車筐是有問題的,因為自行車是動平衡的行駛狀態的,在轉向的時候重心一定要偏移,車筐里是重物隨轉向動會增加重心的調整難度,不隨動反而好一些,速度越快越明顯,原理很複雜但感受起來很明顯,為了安全前車框是不建議載重過大的。

摩拜單車其實很明顯是根據應用場景定制的創新產品,是考慮了公共安全因素的,而且將控制成本放在相對次要的位置,這一點是必須要點贊的。其他品牌的單車有與摩拜類似的設計,有些是完全見不到任何改進的地方的,而且還有讓我看不懂的設計。比如裝有後車架,這是鼓勵用戶載人嗎?做到公用分享嗎?自行車載人是明顯違法行為,就不要給用戶創造這個違法行為的便利性了。而且後車座上還有一塊太陽能板,觀察了半天也不像是有電力助力系統,後來我確定這是給車鎖充電的,我都不好評價這是技術領先還是落後了。

更讓我蒙圈的是回收民間閑置自行車改造循環利用的模式。首先作為公共服務的工具,公共自行車應該是個標準化的產品,標準化的回收呢?還是標準化的改造呢?自行車目前就是一個低值易耗品,有多大的回收再利用的價值?如果做不到標準化,運營維護的成本難以想象。批量集采的新自行車在運營過程中保障安全都不容易,回收來的老舊閑置自行車能靠譜?這是一個很好的想法,但卻是一個很扯淡的商業模式。

目前還有一個安全隱患就是對用戶的保護,沒有一家企業能夠給用戶提供任何的硬件保護,不能說國家現在還沒有要求就忽視這個問題。現實中為用戶提供護具對於企業而言的確困難,目前互害現象已經如此嚴重了,再增加頭盔這種很難與自行車形成整體的設備後果可想而知,更重要的是用戶沒有這個安全意識和使用習慣。如果有關部門不有所作為,企業還真就只能怪“這屆人民不行”。

我覺得企業應該給用戶一個安全的選擇,以一種消費升級的形式體現,在下一代產品中就有頭盔,放在單獨的盒子里牢固的與車身固定在一起,要使用也要掃碼開鎖,需要額外的押金,鼓勵用戶提高安全意識,佩戴頭盔甚至是其他的護具。我相信只要提供了這種選擇,就一定會有人用,進而會帶動更多的人用。率先提供的企業就率先擁有差異化營銷優勢,基於競爭的壓力就會有更多的企業用。其實這就是用市場的方式去解決問題,如果全行業都用了,我認為相關部門也不會視而不見。

自行車無疑是一種非常實用的代步工具,俗稱“肉包鐵”一類的交通工具,安全性很差在交通事故中絕大多數情況下處於劣勢地位。在很多城市中自行車用戶經常要與機動車混行,非機動車道不完善,經常被機動車侵占,用戶的騎行習慣也很成問題,普遍安全意識淡薄等主客觀原因造成目前的困局。

為了解決這個長期存在的交通安全隱患,相關部門應該說一直在努力,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從小學就開始,很多大城市路口都非機動車道都有了專門舉旗的交通協管員,有專門的交通指示燈系統等等,但是城市在高速發展,交通壓力日益增大,不可否認非機動車的交通安全隱患還將長期存在,各種治理手段雖然不能盡善盡美的解決頑疾,但絕不能“放棄治療”!

企業商性覺悟與提升應該成為創新的一部分

覺悟不是道德,是對事物及其產生和發展的規律的認識和理解程度,肯定是程度越深越有利發展。在商業系統中,逐利是企業的本性,但是在商業文明高度發展的今天,企業要謀求發展,就必須要提升自我覺悟,所謂商性的覺悟與提升,我理解的就是“企業的商性要以人為本,促進人性的善,糾正人性的惡”!尤其是在創新領域,包括安全標準在內的很多行業標準缺失的時期,企業不能簡單的等行業標準出臺,將自己的標準制定的“就低不就高”,不能去推卸責任,規避問題。一邊在市場上開疆擴土積極進取,一邊對公眾安全隱患視而不見消極應對,這樣的企業不僅是給自己的發展“埋雷”更是給整個行業“挖坑”!

如今的企業在創業之初都不缺情懷與夢想,都在標榜自己如何創新,商業模式創新、產品設計叠代創新、商業生態創新等等,貌似也不缺錢。但是商性覺悟與提升是不是更應該成為創新的一部分?覺悟這個東西不是只能成功之後才能有的,在能夠“兼善天下”之前是要先“獨善其身”呢。我們的輿論導向確實有點問題,太多的媒體在用“厚黑學”的邏輯去複盤成功的企業發展故事,讓大眾感覺企業或者企業家不遊走於灰色地帶,不去巧取豪奪就無法成功,其實創新領域客觀上空白地帶,灰也好黑也罷都是企業主觀選擇的結果,不夠灰不夠黑就真的無法在激烈是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嗎?不是的,真正笑到最後的其實是相對比較白的企業,總踩著行業低線或者政策紅線走的企業不光榮而且前途都不會光明。眼前就有一個例子,滴滴出行如今天怒人怨前景黯淡難道不值得引以為戒嗎?

商性的覺悟與提升就是要求企業發展策略要有足夠的前瞻性,前瞻性是創新的必備屬性,具有前瞻性的產品,前瞻性的技術,前瞻性的商業模式都是創新,也都可能是錯誤的,企業發展就是一個不斷試錯的過程,但是以人為本的覺悟提升沒錯,追求你真善美總不會錯,當然追求假惡醜也可能獲得利潤,而且還可能很豐厚,但一定是錯的,不會長久。所以,企業商性覺悟與提升應該成為創新的一部分,不要去湊合將就現有的標準或者是約定俗成的最低標準,尤其是安全標準,要放眼未來。

公共自行車租賃平臺的出現,無論是否共享,是否創新,是否互聯網+,是否資本驅動等等,既然參與到了公共交通領域,就要肩負公共責任,公共安全永遠是第一位,人命關天不容懈怠!而且作為以營利為最終目的的企業,給公眾提供的產品與服務必須高於私人普遍能夠獲得的安全水準,這不是對企業的苛求,而是基本要求,是應盡的義務。也就是說不管企業願意不願意都有必要投入更多的成本盡其所能的治療非機動車交通安全的頑疾。對於公眾而言,是否采用公共自行車出行不是絕對迫切的剛需,更加安全的出行方式才是迫切的剛需,安全才是真正的痛點。那麽目前安全缺位的公共自行車租賃還要裸奔到何時?相關部門與企業都該好好想想,盡快有所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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