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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敬璉:實行日本式的產業政策違反公平競爭原則

“中國實行的是日本式的產業政策,即在扶植一部分產業的同時,抑制另一部分產業,這是抑制競爭,違反公平競爭原則的。對於競爭政策的重要性,高層已有所共識,但政府幹部的思想意識仍不深,這一現象值得重視”,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27日在北京召開的中國經濟與國際合作年會暨新“巴山輪”會議·2016上做出上述表態的。

通過視頻演講的方式,吳敬璉向與會者傳達了上述信息。他同時強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加強競爭是重要的改革。會議期間還有多位專家談到堅持改革的重要性。

有助於強化競爭的產業政策才是需要的

在“市場公平競爭與反壟斷”分論壇上,吳敬璉在視頻中闡述了市場的兩個重要功能:有效把稀缺資源配置到最正確的地方,即有效配置資源;形成一種在經濟活動中共存的激勵機制,對委托人、代理人的激勵方向一樣。

“這兩個功能都要通過競爭形成的價格信號來實現。沒有競爭,市場就不可能發揮這兩個功能。但是競爭在原有的體制下受到壓抑,所以要用競爭政策來保證競爭的加強,保證市場發揮功能,保證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吳敬璉表示。

吳敬璉認為,我國進幾十年來碰到的很多棘手的問題,都要靠市場機制和競爭來解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加強競爭是重要的改革。但他同時指出,加強競爭不容易做到。“中國的改革還在進行,加強競爭涉及很多理論問題、政策問題、法律問題、執法問題需要解決。”他強調。

“反壟斷執法比較分散,有三個機構(商務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執法,還有一個反壟斷委員會。今年7月1日起就開始執行國務院的公平競爭審查意見了,但應由誰來審查?深改小組在討論的時候提出自我審查與外部審查相結合,特別要加強社會的審查,但怎麽進行仍沒有具體的安排。”吳敬璉說。

強化競爭怎樣運用到供給側改革中?吳敬璉認為,“三去一降一補”可以用強化競爭和行政手段兩種方法,行政手段就是貫徹所謂的產業目錄。產業政策是需要的,但是要有助於強化競爭、有助於提升市場的有效性的產業政策。

“從政府方面、黨政領導機關方面,對這個問題的方向是清楚的。在價格改革文件提出以後,今年六月又發布了‘公平競爭審查’的意見,說明我們在朝這個方向努力,但在執行改革的過程中,還有許多問題需要解決。”吳敬璉表示。

改革的核心是堅持市場化

論壇中的另一位演講嘉賓——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會長彭森同樣認為,改革的核心是堅持市場化。

“改革的遠期目標應是按目標導向的原則,在市場化改革的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加快建立更成熟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彭森表示。

他認為,完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一方面要避免行政化、部門化、碎片化的傾向,堅持依靠市場、靠創新、靠競爭的力量;另一方面,一些基礎性關鍵性的重大市場化改革不能放松,如國有企業、財稅金融、價格體制、土地制度、社會保障、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等改革必須盡快取得實質性進展。加快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進一步完善產權保護制度,認真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破除一切行政壟斷,為各類所有制企業平等競爭、創新發展提供良好的市場競爭環境。

演講的最後,彭森總結道,改革改的是體制機制,動的是既得利益,必須解放思想,勇於探索,開拓創新。新時期的改革還要堅持依法治國,使各項改革都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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