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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巴馬的否決權被推翻了,沙特很不高興

國會通過,總統否決,再被國會推翻——“9•11法案”讓美國總統奧巴馬和國會直接“開撕”。

當地時間28日,美國參眾兩院分別以超過三分之二多數的表決結果,強行推翻了此前奧巴馬對“9•11法案”的否決,如此,“9•11”事件幸存者和遇難者家屬就可以在美國法庭起訴沙特阿拉伯政府。

這不僅讓奧巴馬顏面大失,同時在外交上也被認為將嚴重影響美國和沙特的盟友關系,甚至傷及美國在中東的反恐布局。

奧巴馬:這是個錯誤

奧巴馬在得知國會的投票結果後稱,國會推翻他對“9•11法案”的否決是個錯誤。他說,該法案將開一個“危險的先例”。

“9•11法案”的全稱是《法律制裁恐怖主義贊助者法案》。“9•11”事件發生後,有受害者家屬認為沙特政府曾資助來自“基地”組織的襲擊者,去年9月,襲擊幸存者和遇難者家屬向美國法院對沙特政府提起訴訟並索賠,被法院以沙特政府享有外交豁免權為由駁回。

之後他們尋求國會立法支持,民主黨和共和黨兩黨議員共同提交了“9•11法案”,內容主要是允許美國本土恐怖襲擊受害者及其家屬在美國法庭起訴涉嫌支持恐怖主義的外國政府。今年5月,參議院批準該法案,9月,又在眾議院通關。

本月23日,奧巴馬以損害國家安全利益為由,頂著國內各方壓力否決了該法案。但按照美國憲法,如果國會以三分之二多數推翻總統的否決的話,能讓法案強行成為法律。

盡管投票前奧巴馬政府進行了大量活動,但28日當天,先是參議院以97:1的絕對多數推翻奧巴馬的否決。隨後,眾議院也以348:77的表決結果再次推翻奧巴馬的否決。

否決權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統計歷史數據發現,奧巴馬是近幾任美國總統中,動用否決權最少的總統之一,如果不是這次被國會“打臉”,奧巴馬任內被推翻否決權的次數將是零。

美國三權分立下的總統和國會關於否決權的“互撕”體制可以用三句話來總結,即如果總統對國會某一項立法不滿,可以動用自己的否決權;否決權分為兩類:常規否決權(regular veto)和擱置否決權(pocket veto);如果國會三分之二以上票數通過,可以再推翻總統的否決權,保證法案通過;擱置否決權則不能被推翻。事實上,奧巴馬這次動用的是常規否決權,為何不動用擱置否決權呢?因為擱置否決權的時間窗口比較短暫。具體生效條件是,總統接到國會通過法案後未作簽署,恰好在此期間國會休會,因此總統可以將否決權放進口袋,不再擔心被國會推翻,所以擱置否決權也叫口袋否決權。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從美國國會網站查詢到的資料顯示,美國歷史上第一位動用常規否決權的是開國總統華盛頓,第一位否決權被推翻的總統是泰勒(1845年3月3日);美國歷史上第一位動用擱置否決權的總統是麥迪遜(1812年)。加上本次被推翻的否決權,奧巴馬任內一共動用了12次否決權,他的前任小布什也動用了12次,克林頓動用了37次,老布什44次,里根78次。美國歷史上動用否決權最多的總統是羅斯福,數量達到635次,也有包括約翰•亞當斯在內的七位總統,從未使用否決權。

美國歷史上共有10位總統,從來沒有被國會推翻過否決權,奧巴馬本有可能成為第11位。

安全利益

美國中央情報局(CIA)局長布倫南(John Brennan)是奧巴馬的支持者,他同意該法案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後果”。“潛在的不利是巨大的。”他如此表示。

奧巴馬在接受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采訪時稱:“這是個危險的先例,有時候你必須做一些很難做的事情,這就是個例子。”

他說:“我的擔心無關沙特本身或者我對‘9•11’受害者家庭的同情。”

今年7月,美國眾議院情報委員會曾公布“9•11”事件調查報告,其中有沙特可能和恐怖分子存在關聯的絕密內容,但沒有證據證明沙特政府為之提供資金。“9•11”事件中19名劫持者中有15名是沙特國籍,但作為美國在中東的關鍵盟友,沙特已經否認涉及“9•11”事件。

白宮也認為,沒有證據顯示沙特有意支持“9•11”事件襲擊者。白宮在否掉該法案時表示,國會剝奪了未被列入支恐名單國家的主權豁免權,如開此先例,美國國家利益、美軍以及外交和情報人員也將失去豁免權。

奧巴馬暗示國會議員們的投票節奏被政治熱點所影響。

“如果你認為這是在大選前投票反對‘9•11’家庭的權利,毫不奇怪,這是很困難的投票。”奧巴馬說,但應該做正確的事。

白宮發言人歐內斯特(Josh Earnest)說,此次投票是近幾十年來“美國參議院做過的最令人尷尬的事”。

“白宮以及執行部門更多考慮的是外交方面的情況。”紐約州民主黨參議員舒默說,“我們更感興趣的是家庭和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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