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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全國超半縣市農村存款外流 中部最嚴重

農村金融的發展依賴於存款資金的運用,但中國農村普遍存在著存款外流的現象。

日前,在“精準扶貧與城鄉一體化建設”中青年學術研討會上,中山大學國際商學院教授周天蕓提交學術論文稱,這種大規模和持續的存款外流表明金融並未發揮對農村經濟的扶持作用。

本次研討會由《中國人口科學》雜誌社與內蒙古自治區發展研究中心、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共同主辦。

該論文以中國1942個縣(市)的“貸存比”,分析2010~2014年中國農村地區的存款外流情況發現,貸存比小於1的縣(市)占比為55%~68%,貸存比大於等於1的縣(市)占比為32%~45%。這說明中國農村地區存款外流較為普遍,金融支農的力度較弱。

其中,貸存比為年末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與城鄉居民儲蓄存款余額的比值。如果貸存比小於1,說明農村存款外流;如果貸存比值大於1,說明金融機構支持農村的資金力度較大,不僅該地存款得到充分利用,而且還有外部的資金流入。

從區域特征分析,東部地區貸存比為0.63~0.80,中部地區貸存比為0.54~0.65,而西部地區貸存比則為0.66~0.80,中部地區各年度的貸存比最小且低於全國水平,東部和西部地區的貸存比較為接近,反映中部農村地區存款外流的情況比東部和西部地區嚴重。

通過進一步的分析,論文提到,對農村金融機構總體分析時,金融機構的數量越多,貸存比的變動也越大。分類研究時發現,兩類涉農金融機構數量越大,農村地區的貸存比反而下降,即兩類涉農金融機構的可及性越高,反而加劇農村存款外流的程度。

周天蕓分析原因稱,前者是隨著農村金融機構的支持和可及性程度的提高,農村存款外流會減輕,總體上,農村金融機構具有“輸血”作用。後者是兩類涉農金融機構主要以存款服務為主,沒有提供全面的金融支持。實際上,中國農業銀行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由於受政策支持,能夠憑借網點優勢在農村地區吸收存款,卻沒有相應經營農村貸款業務,沒有成為助力農村經濟發展的“輸血機”。

當前,中國正在全國範圍內推進“精準扶貧”。跟其它扶貧開發方式不同,金融扶貧側重開發式扶貧,以增強扶貧對象的自我發展能力為目標,積極培育和發展特色優勢產業,增強貧困地區對金融資源的承載力,形成經濟與金融良性循環、相互促進的機制。

作為在農村地區提供金融服務的重要主體,金融機構理應充當“輸血機”,為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提供資金和註入活力,但目前廣大農村地區的金融資源匱乏,存款流失問題突出,存款外流制約當地經濟的發展,這意味著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並沒有實現“輸血”功能,反而出現“抽血”的情況。而農村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無法獲得足夠的利潤,導致其支持農業傾向於停留在口號層面。

周天蕓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表示,資本的逐利性決定了中國農村金融的困境,但扶貧工作是政策性的,本身就是為緩解市場失靈而設的。農村扶貧不會吸引資金回流,但在金融扶貧的理念和政策要求下,會給資金支持農村經濟留下空間。

她說,金融扶貧可以設計成“造血”而不是“輸血”,通過小微貸款和各種小微貸款的技術,建立農業風險降低、風險轉移、風險分擔和風險補償的機制,例如開展農業政策性的保險業務、擔保業務,進行農村金融創新,引導社會資金回流農村,從而有效促進金融支農作用的發揮。如果能夠完善中國農村的金融生態,比如新型機構、抵押設計、農業保險、金融意識和金融文化等,農村金融的經營風險將進一步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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