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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獎勵“陽光化” 科研人員:不用突擊花錢了

博士畢業的王磊(化名)在東北某國企科研部門工作,主持過多項重大科研項目,對於過去科研項目資金管理制度的僵化深有體會。“我做了很多國家項目,有些是技術驗收過了,但是財務驗收過不了或者被收回部分違規資金。”王磊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說。

國務院近日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幹意見》(下稱《若幹意見》),正是著力於解決像王磊這樣的科研人員碰到的問題。

 “《若幹意見》最大特點是尊重科技創新的規律,尊重科研人員的勞動,體現了習總書記講過的科研經費為創新服務,不是科學家為經費服務。”中國科學院深圳先進技術研究院副院長鄭海榮對本報記者說,這是十年內對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改革的最大動作,真正做到了以人為本、遵循規律,增強科研人員的成就感和獲得感,科研人員對此頗受鼓舞。

下放預算調劑權限

王磊說,按照過去的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方式,會經常遇到多個部門來公司做評審和檢查,填寫各種表格,極大影響工作效率。申報課題程序複雜繁瑣,尤其是財務申報,寫簡單了說寫的理由不充分,砍預算;寫細致了以後花起錢來不好花,因為財務驗收的時候,完全按照幾年前申報的條條來對比。在過去這種科研項目資金管理下,高校的項目老師硬生生被逼成了專業會計,極大影響了科研精力。

《若幹意見》指出,簡化預算編制,下放預算調劑權限。簡化預算編制科目,合並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科目,由科研人員結合科研活動實際需要編制預算並按規定統籌安排使用,其中不超過直接費用10%的,不需要提供預算測算依據。

看到這一條,王磊笑著說,其實,原來科研項目編制預算都是“瞎寫”,誰能知道未來兩年會去哪兒、去幾次。

對此,曾主持過多項國家重點科研項目的鄭海榮稱,科研花錢和工程經費不同,科研是高風險項目,三到五年內,未知的東西太多,改革尊重了科研的不可預見性,以前科研經費都是各部委管,現在權力下放,很多財務項目可以調整,不超過直接費用10%的,不需要提供預算測算依據。

《若幹意見》同時提出,提高間接費用比重,加大績效激勵力度。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中實行公開競爭方式的研發類項目,均要設立間接費用,核定比例可以提高到不超過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的一定比例:500萬元以下的部分為20%,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為15%,1000萬元以上的部分為13%,加大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力度,取消績效支出比例限制。

這一點也深受科研項目帶頭人歡迎。鄭海榮對本報記者說,科研人員的績效勞務費明確了。以前拿了很多錢不能用於人身上,比如以前100萬的科研經費,90萬都要用於購買設備,國家對於科研人員是按照事業單位編制管理的,但對於一些馬上需要投入人力的課題,沒有勞務激勵費就很難開展。現在可以按照比例來安排績效激勵。

解決突擊花錢問題

在《若幹意見》出臺之前,科研項目結題時或者年底突擊花錢現象普遍。對此,王磊說,一個項目一共可能需要2~4年,但是項目批複,科研經費到位已經過了幾個月,花起來又費勁,現在各種輔助材料要求很多,高校老師們也想著怎麽給自己保留點經費導致錢花不出去,一眨眼就到了年底,所以只能年底突擊花錢。

《若幹意見》提出,改進結轉結余資金留用處理方式。項目實施期間,年度剩余資金可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項目完成任務目標並通過驗收後,結余資金按規定留歸項目承擔單位使用,在2年內由項目承擔單位統籌安排用於科研活動的直接支出;2年後未使用完的,按規定收回。

這項改革也深得科研人員的認同。王磊說,有些項目其實做起來花不了那麽多錢,就會剩下,怕到時候收回就只能突擊花錢,現在這樣絕對利好。

《若幹意見》還強調,強化法人責任,規範資金管理。鄭海榮表示,政策給了項目承擔單位以自由,但是內部也要制定規則,保證項目經費確實用於科研人員身上,不能弄虛作假,無限制地加到個別幾個人身上。

所以,《若幹意見》規定,2016年9月1日前,中央高校、科研院所要制定出臺差旅費、會議費內部管理辦法,其主管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和統籌;2016年年底前,項目主管部門要制定出臺相關實施細則,項目承擔單位要制定或修訂科研項目資金內部管理辦法和報銷規定。以後年度承擔科研項目的單位要於當年制定出臺相關管理辦法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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