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廣東審計報告:省屬小貸公司部分資金流向房企

有一個市的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超過國際警戒線標準;4138 套公共租賃住房空置超過一年;省屬國企發起的小額貸款公司部分資金用於發放短期“過橋貸款”及流向房地產企業……

這是26日召開的廣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二十七次會議上,廣東省審計廳廳長何麗娟所作的《關於廣東省2015 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下稱《報告》)公布的消息。

地方政府性債務一直都是外界關註的焦點,近年來,在嚴控地方負債的情況下,不少地方的債務仍在繼續增長。

報告顯示,2015年9月,通過對陽江、湛江、茂名、雲浮等4 個市2014年度財政決算進行審計發現,有3個市違規新增BT方式融資20.79億元;有2個市債務規模增長較快,2014年市本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比上年分別增長68.32%和29.13%。

其中一個市的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超過國際警戒線標準;有2個市未按規定用途使用債務資金17.44 億元;有1個市財政違規為國有企業提供86.5億元融資擔保;有1個市違規設立3家融資平臺公司。

通過組織對佛山市南海區等22 個縣(市、區)2012 至2015年6月財政收支管理情況進行審計發現,有8個縣(市、區)政府性債務在近兩年時間里債務增長率超30%以上;有8個縣(市、區)近3年逾期債務率達28.5%以上,償債壓力和風險較大;有5個縣(市、區)少報政府性債務106.75億元,3個縣(市、區)多報政府性債務6.42 億元。

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項目的審計也頗為引人關註。報告顯示,通過組織對2015 年全省(審計署審計的廣州市、深圳市、清遠市清城區除外)保障性安居工程進行審計發現:部分保障性住房空置。如有1個市多個項目由於供需不匹配等原因,截至2015年底,4138 套公共租賃住房空置超過一年。

一位研究保障房問題的學者告訴第一財經,地址偏遠又定向分配,成為保障房空置的首要原因。由於財政投入有限,不少地方把保障房建設任務安排在市郊,甚至縣里,畢竟這些地方的土地也便宜。選址偏遠,保障房所在地的交通等配套設施常常不健全,醫院、學校等公共服務也多有缺失。“這是最主要的原因,因為收入貧困群體對交通成本和便捷性的考慮更多。”此外由於保障房的標準過於嚴格,使得很多需要的人想住也住不進去。

報告顯示,部分建設資金未及時使用。如有1個市收到上級財政補助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6.41億元閑置超過1年。部分項目未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如有1個市所屬區棚戶區改造項目在未取得可行性研究、環境安全性評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基本建設審批手續即開工建設,涉及住房100套。

通過組織對水電集團、鹽業集團、珠影集團、二輕集團等4戶省屬企業集團進行審計,涉及資產總額222.28 億元。審計發現的問題包括部分企業治理機制不完善。有1戶企業事企不分,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決策、執行和經營考核職責重疊;有1 戶企業長期未建立董事會、黨委會、總經理辦公會議制度,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下屬“三產”企業資產、財務和投資管理缺失;有1戶企業一直未按公司法規定搭建組織機構,以黨委會行使董事會、監事會權責。

通過組織對廣東省金融辦和省粵科、物資、鹽業、商貿和絲紡等省屬國企發起設立的5家省屬小額貸款公司2013至2015年運營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查,涉及資產總額19.7 億元。

審計發現,貸款投向未能充分體現政策目標。小微企業貸款和農業貸款占5家公司貸款總額的比例分別為30%和1%;科技貸款占扶持科技小貸公司貸款總額的比例不到13%,“支農支小”和“扶持全省科技中小微企業”的政策目標未能很好實現;部分資金用於發放短期“過橋貸款”及流向房地產企業,不符合中央和省的政策導向。

此外,貸款業務風險控制不嚴。有4家公司存在貸款客戶高度關聯的情況;有5家公司存在貸款抵押物不充分或專利權質押無評估和登記的情況;有4 家公司共少計提資產損失準備6417萬元,信貸風險信息披露不實。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07209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