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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證所:對上海物貿及國泰君安項目負責人予以監管關註

上海證券交易所26日公告,由於上海物資此前披露的《重大資產出售暨關聯交易之預案》不披露重大交易的交易價格,構成信息披露重大遺漏。同時,公告文稿有多處明顯錯漏的發生,亦構成信息披露不準確行為。決定對上海物資貿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許偉和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肖翔雲、薛歆予以監管關註。

上證所公告顯示,經查,2016年4月19日,上海物資貿易股份有限公司披露《重大資產出售暨關聯交易之預案》。預案顯示,“交易價格將以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評估機構對出售資產截至評估基準日進行評估而出具並經百聯集團有限公司備案的評估報告確定的評估值為依據,由交易雙方協商確定”,但並未披露具體交易價格。同時,該預案文稿制作粗糙,多處出現錯字、漏字和語法錯誤等現象,如第41頁“和”字重複,第46頁“尚需只好”含義混亂,第47頁的“本次交易將關聯方資金占用情況”表述遺漏了“導致”二字,信息披露文件存在明顯瑕疵。

上海物貿在預案中不披露重大交易的交易價格,構成信息披露重大遺漏。同時,未認真制作公告文稿,導致多處明顯錯漏的發生,亦構成信息披露不準確行為。

另外,上海物貿聘請的獨立財務顧問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肖翔雲、薛歆,作為有關項目負責人,理應對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進行必要的核查、驗證,督促公司披露交易必備信息,認真制作信息披露文稿,但其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上述信息披露違規亦負有責任,其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2.23條的規定。

因此,上證所對上海物資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和時任董事會秘書許偉以及獨立財務顧問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肖翔雲、薛歆予以監管關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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