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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億元補助買金融機構入駐

為建設區域性金融中心,濟南放出了大招,給錢“給房”。

近日,濟南市政府出臺《關於加快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促進金融業發展的若幹扶持政策》,規定金融機構進駐濟南,最多可以獲得一億元的資金補助,自建或者購買辦公用房,政府還將給予資金補助。

上述文件明確,對新設立或新引進的法人金融機構,按其實繳註冊資本的規模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對實繳註冊資本40億元(含)以上的,一次性補助1億元;30億元(含)至40億元的,一次性補助7000萬元;20億元(含)至30億元的,一次性補助5000萬元;10億元(含)至20億元的,一次性補助3000萬元;5億元(含)至10億元的,一次性補助1000萬元。

為吸引註冊資本較小的法人金融機構入駐,濟南市對小型法人金融機構進行扶持補助,註冊資本3億元(含)至5億元的,一次性補助500萬元;註冊資本1億元(含)至3億元的,一次性補助300萬元;註冊資本5000萬元(含)至1億元的,一次性補助100萬元。

這里所說的金融機構,是指註冊地和稅收戶管地均在濟南市並經國家金融機構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相關機構。

“給房”是指,對新設立或新引進的法人金融機構、法人金融機構的一級分公司、區域金融機構總部機構及法人金融機構的職能總部、運營總部、後臺服務中心等自建或者購買辦公用房的,按建房核算成本或者購房價格的2%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租賃辦公用房的,3年內每年按房屋租金的30%給予補助,累計補助額不超過500萬元。

數據表明,截至目前,濟南市共有銀行機構45家、證券公司27家、各類保險公司主體84家、財務公司9家、汽車消費公司1家、金融租賃公司2家、小貸公司31家、融資性擔保公司40家、典當公司38家、民間融資登記服務機構5家。

打造區域性金融中心是濟南市當前打造“四個中心”中的一個。所謂區域性金融中心,就是要依托濟南作為山東省會的金融資源優勢,全方位打造金融管理中心、金融機構中心、資金結算中心、金融交易中心、金融後臺服務中心,努力成為立足山東、輻射周邊省份、在全國有較大影響的黃河中下遊地區金融中心。

濟南市金融辦發言人李洪偉日前表示,有別於其他的區域金融中心,濟南區域性金融中心的定位,應該是建設具有全國影響力的、國際化的“創新型產業金融中心”。下一步,濟南市將以服務濟南、服務省會城市群經濟圈、黃河中下遊經濟實體區作為重點之一,以打通金融與實體經濟的通道作為突破點,優化金融生態,探索支持實體經濟的路徑,梳理出濟南市產業金融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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