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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鹿系從內耗到“外撕” 處置神開股份資產碰壁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29399.html

近日,快鹿系“狗血”事件由內耗發展到外撕。其控股的神開股份,並沒有因為停牌而得以平靜。

快鹿集團與某收購方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包含其所持神開股份13%股份,且將此前神開股份5名股東同意受讓給快鹿集團的15%股份的受讓權一並轉讓於收購方。不過,眼看它樓塌了,該5名股東也不再願意“委身”於快鹿集團,在17日這天正式“開撕”。

6月17日,神開股份公告稱,公司於2016年6月17日接到自然人股東顧正、王祥偉、袁建新、高湘、顧冰(下稱“5名股東”)通知,5名股東與上海業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業祥投資”)已於6月8日簽署了《關於解除表決權委托的協議書》,同時,5名股東正式函告上市公司撤銷業祥投資代為行使股東表決權的委托。

公告指出,5名股東函告公司撤銷業祥投資代為行使股東表決權委托,但同日接到了業祥投資關於撤銷一事不認可的函件。業祥投資表示,公司與5名股東簽署的《解除表決權委托的協議書》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均存在重大疑問。並稱,該《協議書》並未經過公司法定代表人谷平先生簽字確認和公司股東會議通過;同時,鑒於寧波惠佳投資管理中心明確表態,雙方與寧波惠佳投資管理中心的《股權轉讓協議》將終止履行,相應地該份《協議書》已無存在基礎。

不過,一位神開股份工作人員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雖然業祥投資指出寧波惠佳表態將終止履行《股權轉讓協議》,但是公司並未收到終止履行協議的正式函件,所以目前尚無法確認。

盈科律師事務所公司控制權專委會主任王光英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除非快鹿集團與5名股東在簽署的解除協議中有提到,如果終止履行《股權轉讓協議》後便恢複表決權委托,才可以恢複表決權委托,否則這個解除表決權就會生效,快鹿集團提出異議也是無效的。至於神開股份沒收到終止履行協議的正式函件,只要快鹿集團和寧波惠佳私下商議好,可以延遲發函給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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