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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碼港Law霸 專幫startup搞是非

2016-05-26  NM

開間新公司,已經好多事要煩,尤其對於startup來講,不少都是「IT人」出身,寫程式搞科研零難度,但對於其他行政工作,都是新丁一名,例如請人、傾合約等,當中不少都牽涉法律層面。數碼港內,就有一家startup公司,將繁瑣的法律文件手續簡單化,為其他startup解決不少法律文件問題,簡單到就好似去汽水機買汽水,自己話事。

這家專為startup擬定法律文件的startup,名為Dragon Law,而律師出身的黎曉洋(Ryanne),是當中五位創辦人之一,雖然做律師,可以收取相當可觀的「面談費」,不過,Ryanne沒有將法律與金錢掛鈎,反而選擇與科技為伍。「人人用手機,個個都上網,但法律還是停留在offline層面,覺得這是個機會,可以將法律科技化之餘,更做到自助形式,毋須負擔龐大的法律費用,對startup尤其有用。」

自定文件

Ryanne口中所講的自助形式,正是Dragon Law的核心,因用家可在其網頁上,透過問答形式,擬定出一份最切合需要的法律文件,例如僱傭合約、投資合同及商標註冊等。「我們最大目的是簡化複雜的法律文件手續,以僱傭合約為例,雖然網上有不少範例可以下載,但未必適合每間公司的情況,而在Dragon Law上,用家可以自行輸入更多資料,例如有否試用期、工作時間及通知期等,揀好之後,直接電郵俾對方,對方簽個名就搞掂,慳紙又慳時間。」由於全部網上製作,就算半夜三更都可以做到,發展潛力十足,難怪現時Dragon Law已經衝出香港,將業務發展至新加坡。

startup五大中伏位

接觸不少startup的Ryanne,指startup所犯的錯誤,其實大同小異,以下就列出五個最易中招的情況。

〈股東合約〉三兩知己,情投意合,攜手搞startup,在「蜜月期」時,一切講個信字,拍拍膊頭就得,點知蜜月期過後,當公司有重大決定,需要投票時,因意見不合,隨時就會反枱收場,所以股東合約上,應該列明如何決定或執行。

〈工作環境〉應該制定工作環境守則,因為當公司擁有僱員時,僱主可能因僱員在工作環境內,遇上不當的事情而上身,例如被其他同事性騷擾,受害者就有權向僱主提出索償,若然預早制定工作環境守則,就可避免惹來麻煩。

〈商標註冊〉好多startup成立公司,當然記得為公司註冊,之後就設計一個靚靚logo,當使用一段時間,多人認識之後,結果惹來抄襲爭議,所以最好在起步初期,馬上為logo註冊為商標。

〈解僱員工〉不少startup對僱傭條例未必太熟悉,加上資金有限,若然聘請了不適合的人,想解僱時,應該先了解解僱原因,例如僱員懷孕,就不可以成為解僱理由,否則就會觸犯法例。

〈合作條款〉搞生意,當然不少得會與第三者合作,兩者亦應定明合作協議,例如搞周年酒會,應詳列找數期限、場地守則等,如果當中再牽涉其他供應商,亦都要再另外定明合作協議。

法律以外

對已經發展了一段時間的startup,或者已經儲夠經驗及彈藥,打算衝出香港,又或者想從海外招聘人手,已經不單只牽涉法律層面,數碼港高級經理蘇雅麗(Alice)表示,數碼港內有不少顧問及法律公司,可為園區內的startup提供免費諮詢服務,「數碼港每年會舉辦四至五次,一對一的『Start-up clinic』等講座,邀請律師事務所等合作夥伴,就法律相關的範疇、資源/人才分配及拓展計劃等,為startup提供意見。」

撰文:劉耀祥攝影:鄭樹清攝錄:鄭樹清[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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