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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混改的難點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14917.html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國企類別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商業類可以細分為兩種情況:主業處於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主業處於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的。

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下稱“混改”)是眾多國企走向市場化的一個重要措施,筆者認為混改對上述幾類國企會產生不同方面和程度的影響。

充分競爭類國企:混改後的深入改革問題

據統計,截至2013年底,113家央企中,91家實際控制了377家境內外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總資產、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分別占集團公司的54.3%、61.3%、75%。可見,央企中大部分優質資產已經通過改制上市實現了混合所有制。一些企業集團中,混改面也達到較高比例,如截至2013年底,在中國建材集團各級企業中,混合所有制企業數量超過85%。

相當數量的地方國企也完成了境內外上市、合資合營等改制行為,股東來源實現多元化。如上海2014年印發《關於推進本市國有企業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若幹意見(試行)》的通知,對上海國企實行分類施政,在公司制股份改革、開放性市場化雙向聯合重組、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三個層次上推進。廣東省則要求到2017年混改企業戶數超過60%、2020年超過80%,允許員工內部持股。

因此,對這部分國企來說,需要關註的是混改後的持續和深入改革問題,比較突出的是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改革和員工內部持股的問題。

國有資產監管模式改革思路要從市場化的產權形式入手,從資產管理轉變為資本管理,重點關註資本形態的保值增值,通過資本市場包括股價、債券等市值管理和分紅情況監管企業。改變目前國企的財務、戰略、投資數據的統計報告制度,回歸股東角色,國有資產監管部門和國企其他股東一樣,按照《公司法》和證交所規定,遵守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公開、透明獲取企業信息,改變國資監管部門是“特權”股東、不遵守上市公司規則的形象。

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改變直接任命企業經營者的做法,采取市場公開招聘的方式選拔董事會和經理會成員。要還權於董事會,健全董事會的責權利機制,制定科學的績效考核指標,嚴格任期制,改變董事會有責無權的情況,外聘獨立董事也要按比例承擔盈虧責任。

員工內部持股是調動在場所有者積極性的一個關鍵措施,有利於把國家、企業和個人的長期利益捆綁在一起,但在多數國企進展不快。一個原因是一些國企的公眾形象遭到扭曲,員工持股給人自肥或內部人控制的印象;另一個原因是持股比例和股票定價方式會讓國資監管部門擔心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

另一個難點是因多數國企都是先有上市公司,後推行員工持股計劃,且上市公司資產規模巨大、社會股東較多。這種逆向程序會產生疑問:員工持股到哪兒去買股票?按什麽價格買?行權時間如何確定?每個員工持股數量和比例如何?這些都是涉及個人利益和社會股東利益的重大問題。

從一些企業案例來看,雖然員工持股比例不高、員工缺乏話語權,但能捆綁企業和員工的長期利益,員工會更積極地關心企業經營,做好本職工作。

筆者認為,混改後的國企通過監管體制轉變和員工持股兩方面的改革,定會鞏固和深化混改的效果,使國企外在松綁、內加壓力,從而迸發出活力,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

部分商業類、公益類國企:混改的難點

《國務院關於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明確規定了一些重要和關鍵領域的國有資本實行何種形式的混改:

重要通信基礎設施、樞紐型交通基礎設施、重要江河流域控制性水利水電航電樞紐、跨流域調水工程等領域;重要水資源、森林資源、戰略性礦產資源等開發利用;江河主幹渠道、石油天然氣主幹管網、電網,根據不同行業特點實行網運分開、主輔分離,對自然壟斷環節的管網;核電、重要公共技術平臺、氣象測繪水文等基礎數據采集利用等領域。糧食、石油、天然氣等戰略物資國家儲備領域;國防軍工等特殊產業,從事戰略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關系國家戰略安全和涉及國家核心機密的核心軍工能力領域。以上產業領域實行國有獨資或控股,但也允許符合條件的非國有企業以合適方式參與上述國企經營。

至於公益類國企,如水電氣熱、公共交通、公共設施等主要通過購買服務、特許經營、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勵非國有企業參與經營。

筆者認為,混改對這些產業的國有資本改革是有戰略意義的,混改的方式也是多種多樣的,但也存在一些問題:

第一個難點是這些行業的市場化不夠,產業領域中多種市場要素缺乏充分流動的能力,產生的一個相關問題是資產定價有一定難度,這會影響到社會資本的進入和退出。社會資本多數是現金進入,退出時也希望拿回現金,但如何評估保值增值幅度,在缺乏充分競爭的條件下,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存在一定難度。

第二個難點是雙方經營目標和文化的融合問題。對國企來說,讓渡部分股權是改變機制的途徑,使企業具有活力。對民企來說,更多關心的是國企的壟斷利潤回報或開放市場、配套服務的問題,前者是財務投資的概念,後者是市場準入問題。這兩個目標是矛盾的統一。

混改的理想結果是隨著社會資本的進入,新增盈利壓力,要求國企改善經營管理,降低成本,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從而為所有股東帶來滿意的回報。

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哪些社會資本能夠獲得行業準入資格?占比多少?能獲得幾席董事席位?決策爭議問題如何解決?最後這點尤為關鍵,如果單純以股份比例多少來解決爭執的話,結果一定是社會資本大輸或退出。

社會資本對國企投資方向和福利政策也有自己的理解和追求,可能產生經營目標和管理文化難以融合的結果。如社會股東根據市場變化不同意主業投資項目,這是否和政府的產業政策相沖突?如社會股東根據實際提出裁撤企業機構和冗員、以降低企業成本,國企監管部門是否同意這樣做?另一方面,由於國企一股獨大,也可能把混改演變成集資活動。

混改是政府和國有資產監管部門寄予較大希望的一項改革措施,在一些壟斷或部分壟斷的產業領域推進混改,又是一個新課題和新挑戰。但我們也要看到,在某些行業特別是壟斷行業、社會資本占比不大的情況下,混改不能有效解決國企長期存在的各種痼疾。

筆者認為隨著政府經濟管理水平的提高,可以通過專業管理而非國企壟斷、半壟斷手段管理這些行業的產品及服務,逐步開放這些產業領域,改變這些產業領域的國企定位和產業政策,允許多種經濟形式市場準入和競爭,可能是更為有效的措施。

(作者吳幼喜系國企管理者;陳雲天系商務部培訓中心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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